如何評價方舟子的《「問題疫苗」究竟有多大的問題?》

「問題疫苗」究竟有多大的問題?--百度百家

非專業人士請勿回答誤導別人。


方舟子這篇文章問題多多。

先聲明,我不反對中國兒童繼續接種疫苗,也不認為失效的疫苗等同於毒疫苗。這兩個靶子就不要放我頭上了。

然後再談方舟子這篇文章。首先,標題就有模糊重點之嫌。整個疫苗事件,我們應該關注的是問題疫苗所暴露出的監管漏洞。方舟子整篇文章都糾纏於疫苗運輸溫度對疫苗毒性的影響上。然而在如此大的監管漏洞下,我們如何保證這批疫苗有且只有冷鏈方面出了問題?即使這批疫苗的確只有冷鏈出了問題,又如何保證除此之外的其他疫苗就不存在監管問題,進而不存在各式各樣的質量問題?說白了,這批疫苗好處理,但如果監管漏洞不堵上,以後總有出事的一天。所以,只糾結於這批疫苗的質量並沒有太大意義,治標不治本。方舟子說問題疫苗並不嚴重,如果只局限於這批疫苗,那麼他是對的。可惜,我們說的嚴重是指此次事件所代表的疫苗管制問題,這批問題疫苗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補充,在這個高票答案里,實際已指出,這批疫苗可能在其他環節也存在問題:如何看待「山東疫苗案」未冷藏疫苗流入 24 省事件? - 法律)

其次,再談一談具體的問題。
1. 方文:

擔心狂犬病疫苗無效的話,可以在注射後十天左右去查一下體內是否產生相應的抗體。

這句話只適用於預先注射狂犬疫苗者,然而又有多少人是主動提前接種狂犬疫苗的呢?絕大多數人都是被咬之後才去接種吧?如果是後者的話,那方的說法就是在拿生命開玩笑了,因為一旦被感染狂犬病毒後,病症的爆發很可能就在6天之內,如何等到10天之後再去複檢呢?我不知道方舟子為什麼不區分這兩種情況,然而實際造成的效果就是讀者很有可能認為狂犬疫苗失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無非十幾天後再接種一次嘛。這種誤導極不負責任。
雖然狂犬疫苗的熱穩定性並不差,但鑒於狂犬病危及生命,我不認為在這上面過度小心有什麼不好。除非疫苗短缺,否則我不支持繼續使用這批狂犬疫苗。

2. 方文:

發達國家也不一定能做好。2004年有報告,加拿大安大略省醫療機構有20%沒有達到疫苗冷藏儲存要求(JAMC, 2004: 171 (90))。也沒見這些國家因此引起社會恐慌。

http://www.cmaj.ca/content/171/9/1050.full.pdf
首先,論文的原話是:

According to Ontario data,
up to 20% of physician offices
or health care facilities
do not
meet the necessary requirement
of vaccine storage and handling.

而且,文章前面也指出了:

Physicians are a vital clasp in the
chain, which too often is broken.

The most common reasons
for spoilage are refrigerators
that are either too hot or too
cold for safe vaccine storage,
and vaccines that are left out of
the refrigerator for too long.

所以,這篇文章,包括方舟子引用的數據,著重討論的是醫生以及醫院在處理疫苗時不注意低溫保存的問題。這和山東事件里疫苗在生產、儲藏、運輸中長期暴露於高溫之下完全是兩個量級、不同性質的問題。方舟子引用的論據並不能支持他的觀點。

3.方文:

從「山西疫苗案」開始,某些中國記者就以正義感爆棚的愚昧無知,前赴後繼地妖魔化疫苗注射,把無效疫苗說成毒疫苗,把偶合現象說成疫苗不良反應,終於把中國公共衛生搞崩潰了,害人無數。有調查表明,三分之二的人表示不會帶孩子去打疫苗。這不僅是對自己的子女不負責任,也是對社會不負責任。生產、銷售無效疫苗的應該嚴懲,藉機嚇唬公眾製造社會恐慌的也不應放過。

首先,的確有部分大V在借題發揮,或有意或無意地妖魔化疫苗注射。但能因為這些人存在,就說是記者把中國公共衛生搞崩潰了?這邏輯我看不懂。
實際上,把中國衛生搞崩潰的恰恰是相關部門的不作為:
疫苗事件頻發之後,國內對疫苗管制都做了哪些改進? - 鄭松齡的回答
而此次疫苗案的主犯龐某,竟然是累犯:

47歲的龐某衛曾是山東菏澤市牡丹人民醫院藥劑師,在該市牡丹區還經營東城城區防疫門診,離異後與其女孫某一起生活。

2009年,龐曾因非法經營人用二類疫苗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處罰金50萬元。

判決書顯示,2007年4月8日至2008年4月15日,龐某衛與菏澤市疾控中心職工鄧某等5人,非法經營人用疫苗涉案金額達560多萬元,其中僅龐某衛就涉及489萬元。5人均獲緩刑。

......

此次歸案後,龐某衛曾辯稱自己是2014年才開始販賣疫苗。

但據查證,龐其實於2010年緩刑期間就已「重操舊業」,先在山東聊城一帶非法販賣疫苗,後於2013年到濟南。

我只能說,太神奇了。
至於騰訊那個網路調查,更多是網民發泄式的表達,不具有代表性。這裡再扯遠點,公眾未必不清楚無效疫苗無毒,但公眾更清楚的是,在某個神奇的土地上,只有強調結果的嚴重性,掀起輿論狂潮,才能倒逼政府做點應做的事情。而消解問題的嚴重性,客觀上只會導致政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終一切照舊。方舟子先生作為將近二十年的老網民,這點民眾與政府的博弈還是應該看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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