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藩鎮問題是否可以通過類似「推恩令」的方式解決?

最近在拜讀張國剛老師的《唐代藩鎮研究》,裡面講到藩鎮的亂主要體現在驕兵凌上,驕將凌帥,在內部亂。那麼,如果唐庭向藩鎮任命將帥時,將一鎮分為多部分,每部分由一個將軍把持,刻意將藩鎮內部的裨將地位拉平,這樣難道不能達到削弱藩鎮實力的目的嗎?


這問題非常複雜,這裡我只能我簡單寫一些評論——希望能寫一些自己的閱讀體會。我主要講四點:

其一,節度使不可以世襲——無論觀念上、規範上,還是程序上(雖然不是實際上)——因此也就不可以推恩。其二,節度使的轄區可以切割,朝廷也一直在切割;有趣的是,有時即使朝廷有能力這麼做,也不一定有意願這樣做。其三,河北三鎮,各自是一個高度集中的政治體;他們不是節度使的個人王國,而是將領、兵士推舉出的群體利益的代表。其四,即使各個刺史都成為節度使(觀察使等)了(五代),也會衍生出新的問題;長線程來看,分割路分長官的許可權也許是更有效的做法(宋)。

概括起來講,很多回答的問題很大,主要就是把事情簡單化為朝藩實力對比( @姬軒亦 或 @司馬懿 )。換句話說,這就是方誠峰所指出的,把政治史簡化為權力鬥爭史或利益爭奪史(《北宋晚期的政治體制與政治文化》,第1頁)。這樣一來,就忽略了政治的展開過程,及其制度的、社會的、文化的、觀念的、規範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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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節度使不可以世襲——無論觀念上、規範上,還是程序上(雖然不是實際上)——因此也就不可以推恩。

首先,推恩令針對的是諸侯王,按照當時的說法「建爾國家,封於東土,世為漢藩輔」(《史記·三王世家》)。換句話說,諸侯王本來就是世襲的,「子子孫孫用享」。在這種情況下,觀念上、法理上,諸侯王如果想把自己的封地分出來另一塊,分給自己的子弟,觀念上、法理上有操作的可能。

節度使是朝廷命官(嚴格來說是使職差遣),是不可以世襲的。《公羊傳》所謂「世卿非禮也」,這在唐代是一種基本觀念,也可以說是意識形態紅線。一個人可以恩蔭入仕,這之後如果可以出任自己爸爸擔任過的職位,這是很光榮的一件事。但是這絕對不是說他繼承了自己爸爸的職位。在藩鎮的問題上,縱然實際上爸爸死了以後兒子接替了;然而,無論在說法還是做法上,這是朝廷出於不同的原因選擇了他的兒子,任命他做新一任節度使。我們還可以看一個特例,從中一窺唐代節度使任命的觀念世界,896年《授李成慶夏州節度使制》:

門下。夫有大功德於天下者。必垂慶私門。賞延於公室者。必傳家令子。……(《全唐文》8841頁下)

在節度使的命官制詞中,這是為數不多的涉及世襲傳家問題的。但這裡的說法仍然非常模糊,只是說朝廷對於功臣的恩賞,應該延及子嗣。沒有明確說節度使這個職位,就是朝廷對功臣子嗣的封賞(雖然這裡的暗示比較明顯)。即使如此,這也是特例中的特例了。一方面時值黃巢亂後,唐廷已經沒有什麼牌可以打了,暗示節度使的世襲性是其籠絡地方諸侯的最後手段。但更重要的是,這一任命其實也是針對邊陲部族的羈縻,授予蕃部的官銜是允許他們世襲的。之後宋代也用此例,《宋史》:

折氏據有府谷,與李彝興之居夏州初無以異。太祖嘉其嚮化,許以世襲,雖不無世卿之嫌……

這反過來還是說明,在唐帝國的政治體制中,節度使本身是不可以世襲的。華夏邊緣的族群如果「向化」,君主可以出於便宜,特授其世襲——雖然,這樣做也已經違背了王朝的基本原則了(「世卿之嫌」)。到了明清,處理西南土司的過程中,不光男的可以世襲甚至女的也可以。某種意義上,所予官職的可世襲性(inheritability)是華夏世界和華夏邊緣之間一道淡淡的分野。

回到唐代,成為節度使的人,如果不是華夏邊緣的特殊情況,並不可以把自己治下的州郡以繼承的方式傳給子弟。他只能培養自己的兒子,使他們成為一個合格的下一任節度使候選人,得到本鎮將士的認可,再得到朝廷的任命,才能上任節度使。

2. 節度使的轄區可以切割,朝廷也一直在切割;有趣的是,有時即使朝廷有能力這麼做,也不一定有意願這樣做。

節度使是朝廷命官,是不可以世襲的。朝廷可以對節度使的轄區、許可權進行調整。其實唐朝一直在這樣做。稍稍比較一下天寶十節度與元和藩鎮格局就可以看出了。@頗牧衛霍 的回答講了對朔方軍的分割,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其他如劍南節度使就切割為劍南東川和劍南西川了。堀敏一在其《唐末五代変革期の政治と経済》中梳理出了一個基本的年表,李碧妍《危機與重構》中對不同大區有很精彩的分析。

很多時候,執政者對於藩鎮問題的第一反應就是加以切割——比如楊師厚死後,後梁對於魏博的措施就是「分其土宇」(《北夢瑣言》)。但是,還有些時候,朝廷即使有能力分割一個節度使部,也並不這樣做——這就比較有趣了。

值得討論的例子是821年,幽州節度使劉總向朝廷投誠,並且為朝廷設想了治理幽州的方案。這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就是拆分幽州——下圖拍自李碧妍書:

顯然,劉總 是為了使得新的三鎮互相制約,其中大鎮各有一塊飛地的設計也真是良心。但是,朝廷沒有採納這一方案,其中原因,《資治通鑒》有蓋棺論定的說法:

是時上方酣宴,不留意天下之務,崔植、杜元穎無遠略,不知安危大體,苟欲崇重弘靖,惟割瀛、莫二州,以士玫領之,自餘皆統於弘靖。(第7792頁)

在後來人看來,當時的皇帝不關心這件事,主政的崔植、杜元穎沒有遠略,錯過了切割幽州也即解決幽州問題的最好機會。這種看法當然是對的。但崔植、杜元穎的思路也值得注意。按照崔、杜的理解,如果張弘靖只有幽、涿兩州加上遙遠的營州,這樣的話就不夠「崇重」,換句話說,規格不夠,顯得不厲害。崔杜覺得這樣不行。

這是為什麼呢?論資歷,張弘靖早先已經拜相,之後也以使相的身份,出任過河東等大藩的節度使。以唐代的宰相外出的慣例,只領大藩。這樣才能體現出朝廷、宰相的崇重。所以,唐宣宗罷免李德裕宰相,準備流放他之前,尚且任命他為荊南節度使——這已經暗示這是貶謫了。如果張弘靖以故相的資歷、使相的身份,只領這三個州,這就很奇怪了,即使他在本官勛散爵等方面得到足夠的補償。——打個比方,如果台灣來投誠了,要我們的總理就去做個台北市、新北兩市市長,再兼一個屏東縣長,那我們也會覺得這不行的,怎麼說也應該是個台灣省長吧!換而言之,我們的感受和崔杜是相仿的。

而且,在當時的821年,成德、魏博的問題雖然基本解決,但畢竟保留了河北大鎮的格局。魏博的田弘正到成德做節度使,統領四個州;平定淮西的名將李愬,821年初是魏博節度使,統領魏博的六個州。這種情況下,如果張弘靖只領幽、涿、營三個州,那麼朝廷故相的規格還不如田弘正、李愬這樣的武將,這就有失大體。在這種情況下,崔、杜採取了折中的辦法,他們願意相信,既然張弘靖能統領河東,贏得劉總的信任,應該也可以駕馭幽州吧?

所以,這事有趣的地方在於,劉總看明白了幽州內部的格局,卻不懂長安的政治運作。他知道要切割幽州,要找幽州人能認可的官員。但他不明白以長安的政治慣例,其實很難允許他選中的張弘靖來做一個小小藩鎮的節度使。而且,更要命的是,這樣的事情,崔、杜也沒法跟他明說……

換而言之,一直以來,我們都在批評長慶元年朝廷的措置,認為他們錯過了解決幽州問題的最好契機。這種批評是有道理的,但使我們錯過了一些更重要的東西,即長慶元年以崔杜為代表的朝廷決策層對局勢的理解。他們的措置反映出了一直以來的一種治理藩鎮的觀念。即將已經存在的大藩看作是一個軍政單位,由朝廷的宰相來統領,一方面使得朝廷可以直接管理較遠的區域,另一方面也突出了朝廷宰相也即朝廷本身的權威——某種意義上,這正是玄宗時代的體制。

3. 河北三鎮,各自是一個高度集中的政治體;他們不是節度使的個人王國,而是將領、兵士推舉出的群體利益的代表。

其實,要分割幽州、成德、魏博,操作起來很難。這不是因為朝廷實力不夠,沒有足夠的軍事優勢。簡單說的話,強行剪除三鎮的成本過高,收益過低,所以憲宗時期嘗試過後就沒有推行下去,而選擇了一種成本低的新策略。

更重要的是,幽州節度使管內其實是非常集中的,他的軍事力量其實集中在幽州城。魏博節度使更加如此,核心的軍事力量也即駐紮在魏州的牙軍。這種情況下,單純分割一個節度使部是沒有意義的。劉總非常清楚這一點,所以與分割幽州相配合的,是將駐紮在幽州的精銳武將送到長安去。如果這些人回到了幽州,那即使把幽州一分為三,他們還是可以以幽州城的優勢兵力,使周邊州郡向自己靠攏。

換而言之,對藩鎮進行分權,不僅僅是分割其轄區,關鍵還是要分割許可權,在中國地方行政史中,這兩者必須互相結合。這一點下文再展開。

朝廷不可能讓節度使的兒子們各領一州,這不僅是因為朝廷不承認節度使可以世襲。即使藩鎮內部,也不承認節度使的兒子有繼承州郡的權利。尤其在魏博和幽州,大量內部的動亂不是偶然的。這說明當地的軍人並不認可某個家族有世襲節度使的權利。如果一個節度使不能代表自身的利益,那麼當地的軍人會立刻將之推翻,然後重新推舉節度留後,這個時候,作為某個前任節度使的子弟,只是在同等情況下多一份號召力。

要之,河北三鎮內部的軍力部署非常集中,而政治權力掌握在駐紮在治所的一批武人手中(當然,具體的分配方式各有不同,詳見渡邊孝《成德と魏博》)。實際掌握權力的武人會推舉出一個自己代言人,稱節度留後。換而言之,節度留後產生的時候,朝廷就知道藩鎮內部已經達成了一致。這個過程中可以是非常暴力的,動亂、殺戮,簡單說就是過來打一下。很多時候,也包含著大量的協商。(我個人認為這裡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每次史料中這些武人大哭一通,就是達成了一個新的協議——換而言之,武人的哭其實是晚唐特有的一種文化現象:一是文與情的關係,即詞臣的文章,讀出來以後,能直接打動武夫悍卒;二是一種特殊的政治溝通的方式,不光光是通過語言來說服,大家更多的是為一時的情感和淚水所裹脅。當然,這是詞臣對武人的一種偏見,也是對詞臣群體文章的現實作用的認識。到了宋代,武人還是哭,但哭法就不同了。)

在這一意義上,節度使不可能把州郡分給子孫,恰恰不是因為朝廷實力不夠,而是因為節度使自己控制力不夠。

而河北三鎮的最終瓦解,其實源於十世紀持續的、破壞性戰爭,以及河南經濟地位的顯著提高。農業經濟受到破壞之後,不僅本地將領、兵士的家族受到了很大的打擊,而且留在地方也少有實際利益可圖。由此,有進取心的武人則開始了移民的歷程,在太原、開封謀求新的職位。劉總希望以行政手段做到的事,市場做到了。劉總試著把幽州的猛將送到長安去謀差事,然而這些人到了長安找不到好官,發現自己太窮了,他們就回來了。進入十世紀以後,河北人就已經不斷地再向河南遷徙了,開封很快會變成他們的城市。927年,一個剛剛從涿州遷到洛陽的家庭產下了一個男嬰——他叫趙匡胤。

4. 即使各個刺史都成為節度使(觀察使等)了(五代),也會衍生出新的問題;長線程來看,分割路分長官的許可權也許是更有效的做法(宋)。

節度使本身是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的一個環節。從隋唐初的州、縣二級制,漸漸過度後來的道/省、州、縣三級制,藩鎮是其中的一個過度環節。

所以,所謂節度使(觀察使等)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體制,或者自安史之亂之後就完全定形。從中唐開始,中央就一直在對統州行政區的設置加以探索。一方面是要在行政區划上,剝奪其畫地自守的可能,比如將劍南一分為二(如上文),另一方面,則需要重新界定不同地方長官的行政職權。比如,安史之亂結束不久的777年,常袞就建議代宗「令刺史主當州軍事」(《大唐新語》)。這一方案之後也不斷有人提出:

元和十三年,(烏重胤)代鄭權為橫海軍節度使。既至鎮,上言曰:「臣以河朔能拒朝命者,其大略可見。蓋刺史失其職,反使鎮將領兵事。若刺史各得職分,又有鎮兵,則節將雖有祿山、思明之姦,豈能據一州為叛哉?所以河朔六十年能拒朝命者,祇以奪刺史、縣令之職,自作威福故也。臣所管德、棣、景三州,已舉公牒,各還刺史職事訖,應在州兵,並令刺史收管。又景州本是弓高縣,請卻廢為縣,歸化縣本是草市,請廢縣依舊屬德州。」詔並從之。由是法制修立,各歸名分。(《舊唐書》)

這裡,烏重胤更詳細地指出了問題的關鍵,即藩鎮所以能與朝廷對抗,核心原因是在其管內形成了自上而下、高度集中的管理(參見上節)。對此,烏重胤的方案是強化刺史的職權,使得刺史直接統帥州軍——某種意義上,這就和題主在問題說明中提出的方案相似了。

然而,烏重胤的討論仍然沒有觸及最深層的問題。在最寬泛的意義上,這裡的困境是這樣的:

如果各個州的獨立性加強了,一定程度上直接對朝廷直接負責,固然杜絕了藩鎮割據的可能,對帝國來說是一件好事,但同時,對帝國來說就帶來了另一種困難了。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朝廷就要和超過三百個州直接溝通,中樞不具有這樣的行政能力。五代時許多藩鎮確實在變得越來越小,但這其實給朝廷提出了新的問題。比如在重大軍事行動中,要不斷設置新的指揮機構,協調州級行政單位。(比如,下圖是譚其驤先生歷史地圖集中後晉地圖的局部,可以看到,河北已經分化為許多節度使,不少節度使只轄兩三個大州。圖中最下的彰德節度使,到了後周其實只有相州一個州。)

要協調各州的賦稅、軍事,就需要有新的機構,如何防止這一新的機構壟斷地方權力,形成割據傾向,這又成了一個棘手的問題。

宋人逐漸探索出的方案,就是對路分長官的許可權加以分割,管軍隊的人管軍隊,管財政的管財政——這就是我們熟悉的監司(轉運司、提點刑獄司、提舉常平司)和帥司(安撫司)。這樣一來,州一級的長官同時要向多人負責,任何一人都很難割據地方了,但同時,面臨重大軍事危機或災害時,效率又大大下降了。於是,北宋的延邊地區,尤其有戰事的時分,就要授予經略安撫使更多便宜,南宋時甚至有制置司和總領所等新的地方機構(詳細見余蔚老師《完整制與分離制:宋代地方行政權力的轉移》)。當然,這就超出這個回答的討論範圍了。


在這種動人根本,分人乳酪的事情上,沒有大優勢,就不要想投機取巧的事情。

推恩令的時候是什麼情況?經過漢景帝平定七國之亂之後,敢出頭的幾個諸侯都被滅了,國相漸漸的掌握諸侯的實權,中央對地方是絕對的優勢,天子的威嚴已經建立起來了。這個時候漢武帝需要的是找到一個方法,在不觸及諸侯王底線的情況下繼續削弱諸侯。『推恩令』就是一個很好的方法,一方面確實諸侯國被削弱了,另一方面諸侯王想了想,雖然分地了,但是好歹也分的是自己的子孫,也提不起來魚死網破的精神反抗,於是兩全其美。看漢武帝對諸侯的控制力,劉備的祖先,陸城亭侯劉貞來朝貢,直接「坐酎金失侯」,天子找個理由,直接就能廢掉諸侯。

唐朝後期,尤其是黃巢之亂之後的情況相反,天子就是一個擁有神策軍的大諸侯,名義上的天下共主。對藩鎮並沒有顯著的優勢,尤其是河朔。這種情況下,天子想要保持名義上的威嚴,藩鎮想要保持名義上的恭順,雙方存在一個微妙的平衡。如果天子真的要頒布推恩令,絕大多數藩鎮的節度使肯定是要爆的,到時候天子顏面無存,而那些個偏裨將佐,會因為天子的一份空頭詔書,去真的接了詔書,硬頂手握實權的頂頭上司節度使么?

很多歷史故事傳來傳去,都變成『四兩撥千斤』的巧計了。其實歷史上哪有那麼多以弱勝強的妙計和巧計,沒有實力和「勢」上的壓制,巧計也會成畫餅。就像杯酒釋兵權,不會有人真以為是趙匡胤請軍頭吃了一席菜,喝了幾杯酒,軍權就收上來了?杯酒釋兵權只是禁軍軍頭外放大節鎮,依然是五代舊俗,相當於股票變現而已。而如何一步步的削弱地方節度使的兵權和財權,如何抽取四方藩鎮的精兵打造強大的禁軍等等才是宋太祖「釋兵權」的乾貨,而這些乾貨反被這一個故事給掩蓋住、從而簡單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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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答案主要是說從實力的對比上,唐朝後期不存在推恩令可以推行的空間,順便吐槽一下歷史問題簡單化、戲劇化的傾向。對制度上的分析,可以參看一下 @殷守甫 的答案。


這完全是兩回事,聳肩。

推恩令這是縱橫家的套路,依賴的是主父偃。

主父偃能這麼干,第一,依賴漢朝在武帝時期天下無敵的中央軍,第二,依賴內朝制度,第三,依賴漢朝的諸侯國相制度,主父偃自己是當諸侯國相的。

漢朝控制邊疆靠的是專權的,常駐於邊地的使者,這是秦漢帝國的重要發明,一個國相就可以輕鬆地操縱一個地方政權的政治,如果你不服從,漢軍就跟在後面。這才是蘇武敢於對單于說不,傅介子敢於誅殺樓蘭王的底氣,漢使是得罪不得的。

所謂縱橫家,第一是利用諸侯之間的矛盾,第二,是藉助祖國本身的強大軍事力量,通過威懾就達到軍事目的,不需要死人。這個套路在戰國已經被玩到了極致。

現在輪到唐朝了,我們需要拍著唐朝的腦袋問幾句話。

安史之亂後,你有一支強大的中央軍么?你有一個能夠執行君主意志的內朝么?你那個時候的名士還有縱橫家的學術功底么?答案是no ,no ,no .

無奈唐朝的皇帝不信邪,三番五次不用李泌同志提出來的續命政策,非要胡搞,至於什麼盧大人的光輝事迹啊,就更是難看了。

安史之亂說明,唐朝中央和邊疆藩鎮,就是相互依存的關係,安祿山是腦子有問題非要當出頭鳥,被大家一起打死了,類似東晉殺王敦,搞桓溫而已。搞死安祿山,大家和和氣氣混日子就行,至於削藩,那要等有了北府軍和劉裕再說嘛。

實踐證明,唐朝只要想續,就能續,連黃巢來了都不怕,很快就續上了,但是如果皇帝腦子出問題,比如唐昭宗,非要和局勢作對,那就續不上了。。。沒事兒你搞李克用幹嘛?


「推恩令」並不是什麼高深的玩意兒,漢武帝能玩成功,和文帝、景帝兩朝對藩王的削弱打擊分不開。安史之亂後,唐肅宗、唐德宗都玩過類似「推恩令」的政策削弱強大藩鎮,只不過嘛,經歷了無數血淚教訓後,這招只對朔方軍玩成功了,河朔三鎮依然故我。

我們先來看看唐朝皇帝對朔方節度使玩的「推恩令」效果。

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時,朔方節度使的管轄範圍包括:

安北都護、單于都護、東中西三受降城、靈、夏、鹽、綏、銀、豐、勝、涇、原、寧、慶、隴、鄜、坊、丹、延、會、宥、麟、邠州。

首先是唐肅宗連割三刀,758年,割出振武節度使,管轄鎮北大都護府與麟、勝二州;759年,又割出邠寧節度使,管轄邠、寧、慶、涇、原、鄜、坊、丹、延九州;760年再割出鄜坊節度使,管轄鄜、坊、丹、延四州。

代宗時期和安史叛軍、吐蕃的戰鬥激烈頻繁,於是割開的朔方軍又進行了合併。

779年代宗駕崩,德宗上台,大刀闊斧地把朔方節度使一分為五,他們是:

朔方節度使:剩下西受降城、靈、鹽、夏、豐州。

振武節度使:單于大都護、東中二受降城、綏、銀、麟、勝州。

邠寧節度使:邠、寧、慶州。

鄜坊節度使:鄜、坊、丹、延州。

涇原節度使:涇、原州。

787年,又在夏、綏、銀三州任命了一個節度使。

唐肅宗、德宗這樣的剪刀手,不知道題主是不是滿意?然而,哪個節度使都不是小白羊,你要分割他的權力,動他的蛋糕,有這麼容易嗎?為什麼朔方軍被分割成功了呢?因為安史之亂開始後,玄宗、肅宗、代宗都在加強他們對軍隊的控制力。結果,皇帝的勢力滲透進軍隊,節度使的權力被分割,卻讓軍隊的戰鬥力下降了!這就是為什麼平定安史之亂如此艱難的原因。

十二月,丙戌,高仙芝將飛騎、擴騎及新募兵、邊兵在京師者合五萬人,髮長安。上遣宦者監門將軍邊令誠監其軍,屯於陝。

翰以病固辭,上不許,以田良丘為御史中丞,充行軍司馬,起居郎蕭昕為判官,蕃將火拔歸仁等各將部落以從,並仙芝舊卒,號二十萬,軍於潼關。翰病,不能治事,悉以軍政委田良丘;良丘復不敢專決,使王思禮主騎,李承光主步,二人爭長,無所統一。翰用法嚴而不恤,士卒皆懈弛,無鬥志。《資治通鑒.唐紀》

高仙芝帶著中央軍去平叛時,玄宗就安排了一個宦官監軍。哥舒翰出山時,玄宗又安排了田良丘、蕭昕倆中央官員進入他的軍隊,並且搞得軍中兩大佬王思禮、李承光互相扯皮。

帝即詔大舉九節度師討慶緒,以子儀、光弼皆元功,難相臨攝,第用魚朝恩為觀軍容宣慰使,而不立帥。

子儀以朔方軍保河陽,斷航橋。時王師眾而無統,進退相顧望,責功不專,是以及於敗
《新唐書.列傳62.郭子儀傳》

唐代宗派九節度使圍攻鄴城安慶緒,沒有設置一個最高元帥,只是讓太監魚朝恩節制他們,結果打得一團糟。

光弼奏稱:「賊鋒尚銳,未可輕進。」朔方節度使僕固懷恩,勇而愎,麾下皆蕃、漢勁卒,恃功,多不法,郭子儀寬厚曲容之,每用兵臨敵,倚以集事;李光弼性嚴,一裁之以法,無所假貸。懷恩憚光弼而心惡之,乃附朝恩,言東都可取。由是中使相繼,督光弼使出師,光弼不得已,使鄭陳節度使李抱玉守河陽,與懷恩將兵會朝恩及神策節度使衛伯玉攻洛陽。《資治通鑒.唐紀》

唐代宗想收復洛陽,再次用魚朝恩節制朔方軍,並且軍中兩個大佬,李光弼、僕固懷恩互相不服。這樣的軍隊想造反很難,想打勝仗嘛,也很難。

可見,朔方軍被成功分割,是在玄宗、肅宗、代宗、德宗等人共同努力的結果。用太監監軍、讓各個軍頭互不相屬,成功加強了皇帝對軍隊的控制力,也大大降低了軍隊的戰鬥力。安史之亂的平定之所以如此艱難,最後不得不讓回紇鬼子進村幫忙,正是因為大唐皇帝在開戰之前,先壯士斷腕,自廢了五成功力。被成功分割的朔方軍,戰鬥力大減,面對西北吐蕃的騷擾實在是力不從心。具體細節可參加這個答案下陸贄的奏章。

頗牧衛霍:如果穿越回唐玄宗前期,有什麼辦法可以避免或者制止安史之亂么?

話說回來,分割朔方軍都要付出如此沉痛的代價,要分割「河朔三鎮」這樣的資深獨立型藩鎮,難道是一個「推恩令」能做到的嗎?沒有別的辦法,必須真刀真槍地干!唐德宗為了完成這個宏願,那是大動干戈,打得伏屍百萬、流血漂櫓。

(以下部分可以作為這個答案的後續:頗牧衛霍:唐藩鎮割據時,朝廷真的弱到無力討伐嗎?什麼導致朝廷不如地方?為什麼不借郭子儀的餘威收服藩鎮呢?)

781年,唐德宗興兵教訓4個囂張的藩鎮,他們是淄青節度使李正己,魏博節度使田悅,成德節度使李惟岳,山南東道節度使梁崇義。

*最牛X的「河朔三鎮」是魏博節度使、成德節度使和范陽(也叫盧龍、幽州)節度使。而此時范陽節度使朱滔已經服從了朝廷,加入了討伐軍。

一開始德宗形勢一片大好,781年6月,淮西節度使李希烈滅了梁崇義;782年1月,李惟岳的部下王武俊倒戈,殺李惟岳投降。接下來只用拔掉魏博、淄青這倆個釘子,藩鎮不都老實了嗎?唐德宗志得意滿,眼看「元和中興」就要提前了,變成「建中中興」了!於是乎,他又拿起了心愛的大剪刀,對成德節度使的地盤咔咔起來。

朝廷謂天下不日可平。甲子,以張孝忠為易、定、滄三州節度使,王武俊為恆冀都團練觀察使,康日知為深趙都團練觀察使……《資治通鑒.唐紀》

成德節度使下面的七個州被一分為三:張孝忠為易、定、滄三州節度使,王武俊為恆、冀兩州的都團練觀察使,康日知為深、趙兩州的都團練觀察使。結果呢,王武俊當場就表示勞資不幹了!這太欺負人了!不光如此,范陽朱滔也非常不爽。我倖幸苦苦為你打工平亂,是打算順便擴張我的地盤、加強我的實力的。難道平亂成功後你也賞我一把剪刀?

(田悅)說朱滔曰:「……且今上志欲掃清河朔,不使蕃鎮承襲,將悉以文臣代武臣。魏亡,則燕、趙為之次矣;若魏存,則燕、趙無患。然則司徒果有意矜魏博之危而救之,非徒得存亡繼絕之義,亦子孫萬世之利也。」又許以貝州賂滔。滔素有異志,聞之,大喜,即遣王侑歸報魏州,使將士知有外援,各自堅。《資治通鑒.唐紀》

正被打得捉襟見肘的魏博田悅,馬上派使者拉攏朱滔,說你看見了吧,德宗要玩以文治武了!今天你被他當槍使,把我滅了,下一個就輪到你了!不如我們聯合起來,共同捍衛我們的權益吧!

結果,朱滔、王武俊一起加入了田悅、李納(李正己的兒子)的叛軍,同時李希烈也跟著鬧騰。德宗狗熊掰棒子,滅了梁崇義,李希烈又反了;殺了李惟岳,王武俊跟著鬧。本來臣服的朱滔,也叛變了革命。

既而正己死,李納繼之;寶臣死,惟岳繼之;崇義卒,希烈叛;惟岳戮,朱滔攜。《資治通鑒.唐紀》

這下戰爭變得曠日持久了,政府的錢也越花越快,眼看不夠用了。於是有人給德宗支了個招:吃大戶!

時兩河用兵,月費百餘萬緡,府庫不支數月。太常博士韋都賓、陳京建議,以為:「貨利所聚,皆在富商,請括富商錢,出萬緡者,借其餘以供軍。計天下不過借一二千商,則數年之用足矣。」上從之。《資治通鑒.唐紀》

還不夠花,又開始「稅間架、除陌錢」。

所謂稅間架者,每屋兩架為間,上屋稅錢二千,中稅千,下稅五百,吏執筆握算,入人室廬計其數。或有宅屋多而無它資者,出錢動數百緡。敢匿一間,杖六十,賞告者錢五十緡。所謂除陌錢者,公私給與及賣買,每緡官留五十錢,給它物及相貿易者,約錢為率。敢隱錢百,杖六十,罰錢二千,賞告者錢十緡,其賞錢皆出坐事之家。於是愁怨之聲,盈於遠近。《資治通鑒.唐紀》

最後終於玩大了,鬧出了「涇原兵變」。

賊已入城,喧聲浩浩,不復可遏。百姓狼狽駭走,賊大呼告之曰:「汝曹勿恐,不奪汝商貨僦質矣!不稅汝間架陌錢矣!」《資治通鑒.唐紀》

亂兵殺入長安,嚇得老百姓到處跑。結果涇原兵們高聲喊道,父老鄉親們別怕,我們不是鬼子進村,是解放軍進城了!我們不搶大戶,也不逼你們出間架、除陌錢!

前方戰事吃緊,後院又起了火。德宗逃到奉天,亂軍擁立朱滔的哥哥朱泚為皇帝,朱泚帶兵攻打奉天,一度要攻破城池,德宗可謂狼狽之極。萬般無奈之下,他含淚發布了《罪己詔》。

「小子懼德不嗣,罔敢怠荒,然以長於深宮之中,暗於經國之務,積習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穡之艱難,不恤征戍之勞苦……

李希烈、田悅、王武俊、李納等,咸以勛舊,各守籓維,聯撫馭乖方,致其疑懼;皆由上失其道而下罹其災,朕實不君,人則何罪!宜並所管將吏等一切待之如初。

朱滔雖緣朱泚連坐,路遠必不同謀,念其舊勛,務在弘貸,如能效順,亦與惟新。

朱泚反易天常,盜竊名器,暴犯陵寢,所不忍言,獲罪祖宗,朕不敢赦。其脅從將吏百姓等,但官軍未到京城以前,去逆效順並散歸本道、本軍者,並從赦例。

其所加墊陌錢、稅間架、竹、木、茶、漆、榷鐵之類,悉宜停罷……」

我錯了,我混蛋!我長於深宮之中,啥都不懂,就會瞎折騰,結果讓大家受苦了。李希烈、田悅、王武俊、李納等人,你們都是好臣子,我再也不猜忌打擊你們了!只有朱泚這個大壞蛋不能饒恕,跟著他幹壞事的人,我知道你們不想的,是被他威脅的,我絕不追究!因為打仗加的間架、除陌錢,我都廢除了,對不起大家了!

最後扣一下題,「推恩令」雖好,也不是能瞎用的。用在已經被皇權滲透的朔方軍勉強可以,碰上「河朔三鎮」這樣的硬角……下《罪己詔》的德宗,估計悔得腸子都青了。


時勢異也!斷無可能!
推恩令究其本質是:眾建諸侯而少其力(賈誼語)。
即通過權力的再分配實現制衡與肢解對方目的。
但這個法令的推行是前置條件的:
1、擁有一個相對穩定政治環境
從漢高祖行分封到武帝元朔二年推行「推恩令」近八十年間:
於內:漢朝雖歷經「呂后擅權」「諸呂之亂」「七王之亂」等不穩定因素,但國家整體向上、生產發展、百業並舉、且民心歸附、君臣用力一心。
於外:匈奴雖多有侵襲,但漢庭予以「和親之策」,厚遺匈奴,武帝時,更是組織了三次戰略反擊,徹底擊潰了匈奴威脅,且歸服百越,通西域。
總體看來,武帝實施「推恩令」時,漢庭對內、對外都保持了相對穩定的政治環境。
反觀唐庭,安史之亂後:
①、方鎮便植,兵驕將傲。唐庭在安史之亂後期無力徹底剿除安史餘黨,而是招降仍手握重兵的田承嗣、李懷仙等四人為節度使,同時方鎮更擴展到全國,大則節度、小則觀察,均為地方上最高軍政長官,「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財賦」,軍閥之間爭民奪利、相互混戰,自始更甚。德宗年間更是釀成「涇原兵變」,唐庭不能制。
②、宦官擅權、把持禁軍,以致廢立天子,誅罰無度。自號稱「大家但內里坐,外事聽老奴處置」李甫國始,繼而有逼宮弒帝的俱文珍與王守澄、經歷六代皇帝的仇士良、人稱皇帝之「父」的田令孜以及唐昭宗時的權閹楊復恭、劉季述等人。如「甘露之變」的政治事件,枚不勝舉,唐庭不能制。
③、邊患日熾,藩屬盡叛。安史之亂後,吐蕃侵入河西走廊,切斷了唐庭與西域的聯繫,後遂吞併西域,長安直接暴露在吐蕃眼前。代宗時,吐蕃更是一度攻入長安。塞外回鶻取代突厥,幾番寇邊,劫掠無度。東北契丹,西南南詔也烽火連連。唐庭不能制。
一言以蔽之:安史之亂後,唐庭已然喪失了控制內外政局的實力。
2、有絕對優勢的軍事實力
漢朝雖然在早期分封天下郡縣一半為諸侯國,但卻嚴格限制王國與漢朝之間的人口流動(人口可以轉換為軍事實力),且建武關、函谷,以備不虞。且皇帝親掌北軍、南軍(漢庭直屬中央軍隊),邊兵更在漢庭掌握之下。漢朝雖在山東大手筆分封諸侯王,但自始掌控三河、東郡、潁川、南陽等軍事要衝,郡縣深入王國腹心。」七國之亂「後,景帝以諸侯國相掌控諸侯國藩衛力量,諸侯國王實質上喪失了軍事實力。漢庭中央自始至終保持著絕對優勢的軍事力量與軍事關卡。
以此觀唐朝:
唐安史之亂後,唐庭直屬軍隊僅有親中央藩鎮、神策軍。唐盧龍、成德、魏博、淮西、平盧、襄陽六鎮掌握了河北大部、河南大部、山東大部、湖北大部、安徽等地土地與人口,且財賦自取,兵歸將有,佔據了唐庭大半以上的軍事要衝與軍隊力量。唐庭面對強勢藩鎮只能借力打力,勉強維持勢力平衡。唐後期宦官執掌神策軍,天子已事實上喪失了軍隊控制權。更無從談軍事優勢。
3、一以貫之的政策定力
推恩令雖在漢武帝朝由主父偃建議實施,但卻肇始於文帝朝。
文帝時,賈誼有感於濟北王、淮安王謀逆,曾在《治安策》中提出了「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建議。文帝隱忍為政,而又不失時機的「分齊為六國,盡立悼惠王子六人為王,又遷淮南王喜於城陽,而分淮南為三國,盡立厲王三子以王之」
景帝借平叛「七國之亂」的餘威,令「諸侯不得治國,天子為置吏「,再繼續推行削地政策,把諸侯王的邊郡,名山陂海收歸中央,
武帝時更是厲行」推恩「之策,諸侯王自是無能為叛。
且說唐庭:
唐庭雖在憲宗時取得了淄青鎮(實力最大最強的藩鎮)軍事勝利,並藉此降服了河北三鎮。
中原親藩滄景、宣武等見最強的刺頭都倒了,全部接連入朝。
唐廷中央皇權恢復,集權趨勢正常,眼看要統一全國,走回正軌。
但關鍵時刻:穆宗聯合宦官陳弘志弒殺君父,且上台「銷兵」,裁減兵員,藩鎮先降後叛,唐穆宗無力討伐,任之由之。自是唐庭徹底丟掉了歷史機遇期,藩鎮之亂,以致唐終。
以上!!!


這種月經貼挺煩人的,煩人在於——問的,期待教科書答案,但要更詳細些;答的,給的也是教科書答案,只是更繪聲繪色圖文並茂。

1、唐代藩鎮不是問題,而是唐的續命機制,鎮壓起義、對抗入侵 都靠他們。以當時的經濟科技條件,大唐如此大的領域,保持藩鎮的獨立之主是比較好的治理手段,參看宋明的疆域。

2、內地已經腐朽沒落,隋唐起家依靠的鮮卑武士只顧著享受了。大唐要維持武力只能靠外族武士的輸入,比如安史之亂的回紇、末年的沙陀、

3、唐後來通過收回財權人事權基本控制了藩鎮,最後河朔三鎮因為在邊緣(原寫前沿,不妥,三鎮不是南方財賦供應地、也不是中亞西亞通道,又不用面對吐蕃南詔,物產豐富,相對輕徭薄賦,又有契丹等游牧輸入)所以保留了足夠獨立權。藩鎮的臣服恰是大唐滅亡終曲的開始。黃巢能流串全國正是因為藩鎮無力。

4、藩鎮里不全是節度使說的算,不同藩鎮不同,但更像早前中西亞流行過的「兄弟團」,節度使是大家推舉出來的,要在自身利益和部屬士兵利益之間找平衡,惹惱了軍隊,要被殺全家的。

5、唐德宗確立了江淮財賦到京都的輸送通道,使得中央能夠抽血南方供養北方,這也是他能維持立神策軍和收買部分藩鎮的原因。但這種抽血行為使得民眾的壓力大增。

6、如果大唐恢復成封建制,給各地藩鎮世襲,形成帝國法統,並推行到中亞,估計還能多活100年。(用自身法統給藩鎮加持,但要有冊封藩鎮的部屬的權利。)如果真是這樣,這是東亞人民福音。

7、推行推恩令既要看實力也要看當時的文化、政治思想。拋開實力不談,春秋戰國能搞推恩令嗎?南北朝數百年本就是對郡縣制的反動,唐已經是向漢朝靠攏許多了。


一、作為唐廷最為依賴的中央軍,論人頭比不過、論戰鬥力也堪憂的神策軍沒有徹底武力解決藩鎮的能力

起家邊防軍的神策軍自安史之亂後直到唐昭宗末期,一直是唐廷最為依賴的中央部隊,但這隻武裝單純從數量上看,即便在從唐憲宗到唐武宗鼎盛時期,也無法獨自解決獨立性最強的河朔藩鎮:

1.根據《續通典》唐憲宗元和年間的記載,「左神策軍六萬二千四百四十二人,馬八千四十四匹。在城三萬四千三百九十二人,外鎮及采造萬九千六百三人。京西北普潤鎮、崇信城,在鳳翔府西北二百二十五里,復改崇信軍②、定平鎮、[缺]、歸化城、定遠城、永安城、郃陽縣等八鎮二萬六千一百十七人,馬一萬二千一百六十六匹。右神策軍四萬六千五百二十四人,馬五千九百五十一匹。在城二萬七千四十五人,外鎮及采造一萬九千四百七十九人。京西北奉天、麟游、良原、慶州鎮、懷遠城一萬七千四百二十七人,馬四千七百八匹」

2.根據唐武宗會昌年間入唐求法的日本僧人在《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中的記載: 「左右神策軍者,天子護軍也,每年有十萬軍。自古君主有臣叛之難,乃置此軍以來,無人敢奪國位」。

而根據唐史專家張國剛的統計,唐憲宗元和年間僅魏博、成德二「驕藩」的總兵力就超過了12萬人(魏博7萬、成德5萬),就算唐廷拉出全部神策軍(這本身就是不可能的),也比不過啊。

(聞名天下的柳公權《神策軍碑》)

更何況的是,神策軍的戰鬥力根本不可能與藩鎮部隊實現一比一的交換比:晚唐時期神策軍與各路藩鎮交戰數次,可以說從無勝跡,黃巢之亂後期宦官集團領袖田令孜在四川重建的五六萬神策軍,在與藩鎮爭奪鹽礦的戰鬥中一敗塗地;之後唐昭宗在關中再次重建的神策軍,在莫名其妙的對李克用戰爭和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對關中軍閥戰爭中徹底消耗殆盡。。。這樣的戰鬥力是不是很像清末的八旗子弟?二者的確有共通之處,那就是國家耗費巨帑(若以十萬規模計,神策軍每年的軍費就佔到中唐時期中央政府「兩稅」、「鹽利」的四成左右)本意是維持一隻「精兵」,沒想到福利待遇太好了「精兵」紛紛養尊處優,做起了樂享清福的「大爺」。當然,除此之外,唐憲宗後,神策軍基本不再出關作戰,而身經百戰的各藩鎮部隊,戰鬥經驗比起神策軍大爺們,「不知高到哪裡去了」

(洋人畫筆下晚清的八旗子弟,沉迷於提籠架鳥,歷朝歷代高新豢養的禁軍大抵最後都退化成這德行)

二、藩鎮完全缺乏基本的「世襲罔替」、「分封建制」的法理基礎,由此帶來的極端不穩定的統治結構也是五代十國政權更替速度之快前無古人的原因之一

1.仇鹿鳴大師在《從『』羅讓碑『』看唐末魏博的政治與社會》中說過,即便獨立性最強、曾實現過田家與王家世襲統治的河朔眾藩鎮,與朝廷約定的所謂「河朔舊事」的實質包含兩個方面:

以往學者較為注意的是其不入版籍、不輸貢賦、自委官吏等脫離唐廷控制的獨立性一面,但對於河北藩鎮通過擁立唐天子來獲得自己政治合法性的一面關注不夠。李德裕曾指出「河朔兵力雖強,不能自立,須藉朝廷官爵威名以安軍情」,專制鎮冀長達一個世紀的王廷湊家族更將「下禮藩鄰,上奉朝旨」

事實上,唐朝咽氣兒前夕,割據幽燕的劉仁恭仍在孜孜不倦的向長安討要冊封,而隨後的五代十國時期,曾被唐廷封王的極少數軍閥,其政權合法性比周圍的草頭王們又是「不知高到哪裡去了」

2.對外結構上藩鎮依賴唐廷賜予合法性,而藩鎮內部的結構依賴於各種高壓手段壓制隨時可能「暴走」的藩兵、特別是作為許多藩帥的親兵的「牙軍,更是「廢、弒主帥專業戶」。根據張國剛教授的統計,從唐代宗到唐僖宗時期,藩鎮的軍事動亂中87%都是內部動亂,其中基層士兵的作亂就超過了60%。魏博、成德等兵強馬壯藩鎮的背後,是近乎「一戶一兵」的歷史最極端軍隊供養體制,一個大藩幾萬士卒擁有無限的動力去保住自己的「鐵飯碗」,更別提抱著「金飯碗」的牙軍們,所以「一哭二鬧三砍了你全家」的藩兵「暴力討薪」事件自中唐直至五代都此起彼伏。

(同樣是廢主、弒主專業戶的土耳其禁軍,他們最近一次的暴走就在一年前)

3。除了政治上的原因外,唐憲宗年間開始,唐廷極大增強了藩鎮治下各屬州的財政獨立性,法理上藩鎮不能直接從屬州截留「上供」的稅賦(這部分本來是各屬州交給藩鎮的「留使」部分),藩鎮的財政權力漸漸地只能在藩帥的治州完全貫徹,這反過來又限制了藩帥節制藩兵的能力,中央打通與各州間的稅賦關係,甚至為老兵趙大爺最後徹底解決藩鎮問題奠定了經濟基礎。


簡單說兩句:1、推恩令的前提是朝廷要公開承認割據型藩鎮節度使的特權,而大部分時間,唐朝朝廷是被迫妥協,根本不想承認其既成事實特權,因此每到節度使老死想傳給下一代,往往引來朝廷跟藩鎮的又一輪紛爭;2、肢解大藩鎮為小藩鎮的嘗試,其實經常有在進行,但是失敗的多成功的少,比如唐德宗的建中削藩戰曾一度將河朔三鎮中的成德鎮一分為三(後來長期延續下去了,建中削藩雖然整體失敗,但對成德鎮卻是成功地進行肢解,河朔三鎮後來演化為河北五鎮);到了唐朝滅亡之後,五代各個小王朝一直在用肢解的方式消解藩鎮的勢力,比如河北地區的藩鎮數量從最初的河朔四鎮(包括薛嵩的昭義鎮)到五代最後,幾乎達到了十個藩鎮之多,單個藩鎮的地盤越來越小,獨立對抗中央的力量也越來越小,所以後來河北地區的藩鎮也漸漸無法左右政治格局了。


推恩令是推給諸王子孫,而不是推給他們的偏將。這存在非常大的不同。而且要正兒八經的推恩令,在唐代未必推不了。但是中央不願意呀!中央一直想要的是中央集權,而不是各藩鎮自行其是。

唐王朝中央搞各藩鎮,時有成果。比如唐德宗削藩差點就取得勝利,比如唐憲宗滅淮西節度使,天下也差點一統。只不過總是關鍵時刻掉鏈子。唐德宗被涇原兵趕跑了,罪己詔發了,表示你們愛咋地咋地吧,全是我的錯。唐憲宗則死得突然,布局才剛剛展開,就又結束了,但這已經算是續了一波命。

中央是有實力的,比如神策軍。作為中央軍,可以懾服藩鎮。能夠壓服藩鎮,為什麼要搞推恩令呢?

實際唐王朝也不是亡於那些藩鎮。

當黃巢起義失敗後,叛將朱溫獲取巨大權力時,實際中央已經無能制衡了。歷史課本上講,唐王朝是為藩鎮所滅。並不太確切,朱溫這支藩鎮根本就是搞不定的起義軍,勢力大到無法節制。唐王朝說到底是被歸降的農民起義軍搞掉的。而藩鎮本身,至唐末也沒有問鼎天下的能力。


可以啊,如果皇帝有三條龍的話。


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成功的前提是經濟發展產業結構升級。

領袖的改革支持的人需要大於反對的人。領袖只有在拉攏一部分人的時候才能打擊一部分人。

這個在封建社會有一個特別有名的樸素唯心辯證法的蘇綽理論:以貪治貪。作為領袖,不讓新生力量貪,他就不會幫自己去打倒舊有的貪官。

科學唯物辯證法的角度說:只有給新產業設置低門檻開綠燈,才能保證自己在給舊產業進行打壓時保持政治穩定。

但是一個政府內部產業升級到一定程度,反動力量強大到革命力量和領袖聯手都無法撼動了,就叫做生產關係制約了生產力的發展,這個時候政府是已經失控,縱是天才也無法進行任何改革,中央集權將隨著衰落,反動的官僚資產階級力量的進一步壯大,激起無產階級的反抗,對政府以質的改革,即是革命,之後在吸收前朝生產關係構建的歷史經驗的前提下,重頭再來。


漢武帝時期產業結構升級沒有停滯,而唐朝在玄宗時期產業結構升級已經停滯了。

晚唐如果皇帝強行搞推恩令,沒有產業升級所產生的新階級的支持,只有舊階級的反對,最後的結果只會換一個皇帝而已。


槍杆子里出政權,推恩令背後是漢家「良家子」(自耕農)們組成的中央軍。而諸侯國在吳楚七國之亂後,實力對比遠不如漢中央政府。政治=名正+控制,推恩令提供名正,中央軍提供控制,這樣這個政治手段才能做到瓦解諸侯邦國。

而唐末藩鎮割據的情況和漢武帝時期完全不同,唐初的自耕農組成的府軍已經由於愈演愈烈的土地兼并紛紛瓦解破產。各大藩鎮政經軍三位一體,實力遠超中央政府。

沒有槍杆子,一道推恩令只能徒惹人笑。


推恩令 的環境下是:中央是位正值壯年的壯漢,藩王是剛及弱冠的少年。
壯漢心想:現在這些小朋友打不過我,但是我會老,我兒子又不一定像我這麼強壯。我要施行 推恩令 ,確保就算我老了,我兒子瘦小的情況下,你們比我兒子更瘦小。
弱冠的少年們心想:我要不答應。還不等我長大,壯漢就要打死我了,不答應不行啊。

唐朝藩鎮的環境下是:中央是位外強中乾的中年人,藩鎮是青年猛男。
中年人說:推恩令!你們這些年輕人不要太屌!
猛男們說:老X!不弄你是我們敬老!幾十歲了別裝X,乾死你怕不怕?

題主明白了嗎?


沒有劉啟平定吳楚七國之亂 收回封國一堆特權 武帝也沒法推行推恩令


推恩令之前朝廷可是殺了一批諸侯王的,讓諸侯王知道自己難以對抗朝廷,推恩令才能實施下去


樓上幾位都在說做不到,我來說說不能做。
無可否認的是,中晚唐時期,唐王朝很大程度上是靠藩鎮續命的——這個王朝能三番五次地丟失首都而不亡,實際上靠的是藩鎮的力量。
在安史之亂直到唐朝滅亡這近一百五十年時間裡,所謂的叛亂方鎮,主要都在河北,即所謂的河朔四鎮,而唐王朝用來對抗河朔四鎮的主要力量,則是河南和河北的其他方鎮。
要是實行推恩令的話,勢必在各個方鎮同時推行,否則區別對待只能加快河北方鎮叛亂的步伐,但這樣一來,河南的方鎮也被逼反了不說,西北西南防禦吐蕃入侵的方鎮也拆散了,長安城還要不要?淮南江南那些給長安輸送物資的藩鎮也拆散了,長安城還吃不吃飯?
同時題主也提到了,藩鎮內部都是些驕兵悍將,一個不服一個,所以動不動就互相驅逐甚至殺害,這樣其實無形中削弱了他們的力量。現在搞個推恩令出來,各種驕兵悍將都有了自己的地盤,在自己那一畝三分地上說一不二,其實這不是幫藩鎮解決了內部矛盾么?像田弘正那樣忠於朝廷的藩鎮也就沒法在領內擁有足夠的力量了(呂思勉認為田弘正忠於朝廷是迫於形勢,如果魏博早早被拆分,估計田也不必迫於這樣的形勢了)。這時候來個不世出縱橫家,大唐就真的要隨東周去了(那樣的時勢造出這樣的縱橫家不難啊)。
其實這些問題歸根到底還是樓上提到的問題,唐朝沒有一支足以壓倒東方藩鎮的中央禁衛軍。這個現象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第一,隨著經濟中心的東南方向移動,關中對東方不再有壓倒性的經濟優勢,無法供養這麼一支龐大的軍隊,加上為關中提供馬匹的隴右被吐蕃侵佔,關中之軍防範吐蕃都捉襟見肘,遑論出關平叛。
第二,涇原兵變以後,宦官成為掌握禁衛軍的主要力量。早期掌握禁軍的宦官楊仙鳴、竇文場實際上德行各方面其實還都不錯,二王八司馬事件中的具文珍等人在兩唐書中也算是正面形象,憲宗朝的吐突承璀也為唐朝廷立下了汗馬功勞。一直到敬宗朝,唐朝廷在東方的勢力都是處在恢復中的狀態,敬宗甚至準備重新經營洛陽(兩唐書《敬宗紀》、《裴寂傳》和《資治通鑒》都有相關的記載)但敬宗遇刺後,因為皇位爭奪的激烈化,禁軍過多介入皇位之爭,作為禁軍統帥的宦官也開始逐漸流氓化,禁軍被用來打壓文官,挾持皇帝,對東方很難形成更有力的震懾。
第三,唐朝廷內部的黨爭削弱了中央的政治力量。
禁軍的無力使得唐朝對付叛亂方鎮的主要依靠變成了其他方鎮,削弱方鎮的同時也會削弱帝國本身的統治力量。後來的黃巢起義對南方和河南方鎮形成了毀滅性打擊,唐王朝本身也走向滅亡。如果唐王朝自己削弱藩鎮的力量,那隻能加速它的滅亡。
以上。


唐代的藩鎮格局極度類似清末的督撫專權,根本原因在於地方權利遠大於中央權利,每一個藩鎮長官有軍權、有財權、有行政權、有中央給予的合法行政權利,儼然獨立王國,只不過礙於面子及利益關係不和中央撕破臉。

在中央政令難出紫禁城,對地方把控不住的情況下,稅收收不上來(財政空虛)、軍隊把控不住(缺乏軍事勢力),除了名義上的最高統治地位,根本沒有和地方實力派叫板的權利,即使憑藉名義上的最高行政權裁撤掉地方長官,因為沒有實力做底牌,比如清末載灃罷掉袁世凱,地方割據集團已經形成,地方也不會聽中央的。

推恩令是一家一姓的王侯世襲制,即使按照題主設想施行軍事長官摻沙子的策略,在地方利益集團已經形成的情況下,也是徒有其名而已,要麼被同化要麼被架空。不要忘了推恩令施行的前提是全國的鹽鐵專賣權收歸中央,擊敗七國之亂的也是中央軍。


首先要明白兩個時代形勢的區別。主要有兩點:

一、分封制度和節度使制度的區別

1. 漢代推恩令推行時,分封的所有諸侯王都是同姓王,分封同姓王其實有利於保證劉姓的統治,因為其他人想要造反,都要顧忌全國還有這麼多的同姓王,我造反了能不能搞得定。

這是漢初分封制度的好處。

這種分封制度有利於大家族統治,卻不利於個人統治——因為其他王侯也有血統,往上搗三代都是一個爺爺,那麼為啥我就不能當皇帝?

這是漢初分封制度的隱患。

2. 唐代節度使制度源於什麼?唐初打仗用的是府兵,後來擊敗了頡利以後,唐軍強盛慢慢到了頂點,之後逐漸收服邊疆異族,並驅使異族作戰,這些異族兵團和部落駐在邊疆,稱為都護府。節度使主要就是用來管理這些異族兵馬的軍事長官。後來到了安史之亂以後,內地才漸漸也有了節度使。

節度使制度有幾個壞處,就是人財物三大權力都在手中,這就導致節度使統治的區域就是一個王國,和分封的諸侯王就沒什麼區別了。

對比兩個時期,可以發現漢代在政治穩定時,能作亂的只有同姓王,其他人是沒膽量作亂的,否則就是和天下為敵。因此作亂的源頭有限。


而節度使制度呢?安史之亂以後,人心是日漸淪喪的,尤其是內地的軍隊,日漸成為驕兵,非有賞賜不能戰,只要利益給的夠多,就是殺了上司也沒什麼關係。這樣一來,大家都可以上位,誰都可以當這一方首腦,也就沒什麼道德和榮譽可言了。

所以這一時期,亂源是很多的,可能今天撲滅一個人,明天又冒出來兩個人。但僅僅是這樣也還是有機會平定天下,偏偏唐代的中央很弱,這就涉及第二個區別,就是中央政府強弱的問題了。


二、中央政府的強弱


漢代的中央是強政府,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壓服地方,讓他們不敢造次,大家畢竟還是自家人,面子也是要給的。所以無論是推恩令也好,還是保持全國穩定也好,都是可以實現的。

唐代則不然,安史之亂之後的政府一直都是弱政府。首先你無法保證全國穩定,其次你的政令下達不到京畿以外的地方,在很長一段時期,中央一直只能保有京畿和江南兩塊地方,其他的都不在管轄範圍內。推恩令這種東西,你朝廷有權有勢或許還可以用,但是沒權沒勢,也就是一紙空文,簡單的反間計,並且還會被人一眼看穿。手下被推恩令了,當老大的怎麼想?好嘛,我本來表面還奉承著你,你這樣子是要搞我咯?不服就干——

唐代中後期,中央手頭一直沒有一支強有力的直屬軍隊,唯一上的了檯面的就是神策軍,但是神策軍有兩個隱患,導致了這支軍隊沒辦法很好的發揮作用。

一是待遇優渥。待遇優渥所以很多人想進,會想方設法往裡面塞人,於是人員冗雜,戰鬥力就降下來了,

二是太監專權。那個時候人心喪亂,皇帝沒有可以信任的人了,只能相信太監,於是太監手握兵權,皇室光是為了和太監鬥法都要花光所有的力氣了,哪裡還有力量去管節度使?所以這種時候,單純的推恩令不但不會起作用,還會給皇室火上澆油。


唐朝版的推恩令也是有的。就是不斷提高州權,想辦法提升州刺史的自主權,州權越大,藩鎮的權就越小,其實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到後期傳統藩鎮已經漸漸碎片化了。只是沒想到出了黃巢,把中央軍打崩了。但這一政策仍在沿續,到五代後期強藩就差不多都沒了,因為一個節度使只能管一兩個州。所以趙大當皇帝後,輕鬆就把藩給削了。


不可以,推恩令是因為不適於用暴力解決同姓親王的問題

而唐朝的問題是,做不到用暴力消滅割據藩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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