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有事去不了演唱會就把票給我了,在抽獎環節被抽中了,送了一部手機給我,我該不該把手機給同學?
假設獲得的東西更多呢?比如說中了五百萬,或者其他對大多數人來說誘惑很大的東西
看完答案後,有個想法。
假如這個獲得的東西是他人給了機會然後自己付出努力的結果?
例如一單生意,一個朋友由於太忙,就讓給自己來做,結果自己發財了。那麼這時如何處理才是合適?
如果題主覺得不合適請編輯。
題主千萬不要讓他知道你問過這樣的問題。
我家老頭從小就告訴我,要讓別人開心,就不惜一切代價讓別人開心。不要中間扭扭捏捏的。不痛快。
該,不給是你人品有問題。
你把中的手機給你同學,日後你會好運連連,比如我前年微博中了6部大屏智能手機,其中一個給了我徒弟,另一部給了父親,後來淘寶三周年又中了一堆衣服、褲子、T恤、避孕套、茶壺、茶葉、天貓盒子、熱門景區套票、話費、郭德綱巡演門票,偶爾買雙色球必中,上公交必有座兒。
運氣最好的不是中手機那次,是我跟人玩賭,我把他能玩的服服帖帖,讓他不敢跟我玩。不過也就那一次,如果天天能走運那咱就不工作賺錢了對不?
淘寶就不截圖了,太多了..
哦對了,我不會說我下午的飛機票和酒店套票也是別人給出的。
人品這玩意兒是靠你一點點積攢出來的,不是單純的靠等餡餅等來的。有的東西不是你的就不該貪,是你的終究會到你手上(除了女朋友)。所以題主你自己掂量,即使你以後用著這個手機,你心裡能徹徹底底的踏實嗎?還說不準這個好運是你同學給你帶來的呢~
以上,你把手機給他,你不僅收穫了人品和友情,還收穫了日後的好運,聽我的沒錯,就醬。哼。
這個問題的關鍵,根本不在標題里而在補充說明中。
也就是這句話:假如中的是500萬呢?
換個問題好了。
你的同學送了你一張彩票,結果中了500萬。還不還?
這樣看起來就很簡單了:
由於在法律上,這個獎百分百屬於你,所以你如果要把中獎內容「還給」你同學,那純粹就是一個出於人情考慮的舉動。對你來說,你的同學值500萬不?
這個問題只有你能回答。因為人情跟金錢比起來,孰輕孰重,每個人心裡都有不同的標尺。
「人情」,看似是個無法量化的東西,其實不然。
說是「無價」,其實有價。只不過沒有市場價罷了。
人情也跟金錢一樣,有多少之分。你看著500萬很多,似乎沒什麼人情能值這麼多錢——可是假如這票假如是你爸送你的,你可能哪怕萬分肉痛,想想之後也還是還了。
就是這樣。
總之,這個決定就是一個「人情和金錢哪個重要」的問題。負罪感是不需要有的,具體怎麼做決定,自己掂量即可。
他送你演唱會門票,他有事去不了,人家心裡也有點小失望,你免費看到一場演唱會,這中到的手機就給他嘛,大家皆大歡喜。
我不同意@李 嫐 師的部分觀點,我認為就算不給也不能說明人品有問題。但我還是建議你把手機交給你同學,他把演唱會門票給你至少說明對你有好感的,你把手機交給他並說明情況,可以鞏固你們的友誼及獲得長久的信任,這在你未來人生中也許能發揮比手機更大的效益。不是什麼腹黑,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看到上面的高票答案都是把手機還給朋友,但我有些不同的想法。其實這已經不是必不必要的問題了,因為給還是不給都可以有很充分的理由。我覺得這件事還是要看題主能不能心甘情願地把手機給同學。
最好的情況當然是題主視錢財如糞土,視友誼值千金,大大方方把手機給同學,皆大歡喜。但是很多人做不到完全不看重錢財——由題主問了這個問題可以看出,手機對題主並非沒有誘惑。這種情況下,我覺得最糟的做法就是把手機當作友誼的交換品,我把手機給了他,就覺得他應該交還我他的情誼。有了這樣的想法,可能結果反而適得其反。在之後的交往中,你會不會不自主地想到當初給了他手機,並且因此希望獲得一些回報呢?你能不能完全放下這回事,覺得自己這麼做只是為了自己心安,和別人無關呢?
所以我想,如果你覺得把手機給同學是還給,而不是讓給或是送給,那最好;如果答案是否,那還不如自己收了手機,再請他好好吃頓飯,真誠地感謝他送你的票抽中了一隻手機。
關鍵在於"同學有事去不了演唱會就把票給我了"
這句話有兩個場景:
①同學本來很想去,也是他很喜歡的明星,早早就買了票,但是臨時有事沒法去,才送給你
②同學偶然獲得這張票,不是什麼喜歡的明星,自己也懶的去,就送給你了
情景①,必須給。
情景②,沒必要給。
從法律上來講,他把票贈予了你,這張票的所有權就歸了你。你當然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這張票的權利。手機就是你從這張票上獲得的收益,理當歸你。
把手機給他,然後讓他請你吃頓飯。沒準比手機值錢,哈哈~~
法律上不用,情理可周情。
首先反對李嫐師的答案以及所有以人情和人品做文章的答案!(看了那麼久知乎自己也能用一次技能好爽哦吼吼吼)
給出我認為的最佳解決方案:手機留著,請同學吃頓飯。畢竟你能中獎和你同學送你票這件事還是有點關係的,所以你可以分享這份好運,而不是歸還這份好運。
當然如果有具體情況也可以具體分析:
1、比如你同學就缺那麼一部手機,而你手機又實在太多,不過我覺得會去看演唱會的同學應該也不是這種情況。
2、這手機只值300,算了,你自己拿著吧,說出來都丟臉……
其他情況還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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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那麼多人都覺得為了人情或者人品應該給手機實在是社會的荼毒!
首先說人品,不給手機怎麼就沒有人品了?不要說得好像肇事逃逸一樣好么!同學會免費給演唱會門票本來就說明你人品夠好,不然為什麼不給張三李四偏偏給你,你已經為這份獎品支付過一次人品了,不需要再支付一遍!就別說人品這種事只是用來安慰沒有中獎的借口罷了。
再來說人情,我也承認人情是這個社會上最昂貴的的東西了,但就是因為他的價值不能用錢來衡量,才更不應該給自己的同學/朋友帶來這種負擔!因為你給了別人人情的時候,無意識的就給人開了一張欠條,人時時刻刻都要惦記著還的好么!咱別那麼矯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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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我和我同學之間發生這種事的話,應該是這樣的:
我:還記得上周末你給我的演唱會票子伐?
同學:幹嘛?你賣啦?
我:沒有,中獎了好么!哦吼吼吼吼,Loser~是不是很後悔啊~
同學:凸(艹皿艹 )
我:周末來聚個餐,請你吃蘭州拉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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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手機消耗了你的運氣值,所以不該!
從法律層面來說,@劉軒已經說的很清楚了,給不給決定權完全在你。但私心以為你想問的應該是站在朋友的角度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更好的吧。
我覺得不如大方告訴你的朋友因為他的演唱會門票讓你中了一個手機,然後看看他的態度如何,如果他非常豪爽地說你中了就是你的,那你就心安理得地接受即可,這樣日後也不用因為收了這個手機心裡不安。 如果他表現出來了一絲絲的猶豫,請毫不猶豫地把手機送給他,他會把門票送給你而不是送給別人,說明把你當朋友的,如果因為這個事情讓你們之間有隔閡,為此從此失去一個可能真誠待你的朋友,不值得。
自己的一點看法。
法理上來說,同學把票給你就是贈予,而抽獎是一種典型的射幸合同,跟買彩票一樣。抽獎得到的手機在法律上是基於射幸合同得到的孳息,而基於贈予合同而得的射幸利益是歸受贈人的。所以你不還是於法有據的。
從情理上,上面的知友回答的足夠多了,就不贅述了。
對於排名第一的答案李嫐師,反對,個人覺得太過主觀和情緒。題主這個問題其實就是典型的情理與法理相衝突的一個個案,不能一味的用情理去解決一切問題。假如這張門票所抽中的是500萬,相信很多人的答案會不一樣。這個問題其實雙方完全可以協商解決,即使基於法律規定手機題主可以不還,但是你們協商後你歸還手機或者將手機變賣款進行分配都是可以的,民法中當事人意思自治是優先的。
具體事情具體分析。就三個問題進行回答。
關於手機:
你要知道,這個票即使不給你也會給其他人,無論誰拿著,在沒有特殊的蝴蝶效應下(比如他給了別人,別人去的時候踩爛了舞台的電源線導致抽獎時間晚了0.1秒),那麼都註定是這張票中獎。所以可以說這是這張票的運氣,不是你的運氣,不是因為你才能中獎的。所以無論是否有獎品,你都應該心懷感激能免費看了一場演唱會。這是一件快樂的享受的事情,並不是你代替他去「服刑」。而他給予你的是「享受的機會」。其中產生因為他的票號中獎的事,理應給他,但是你們可以商量。你缺不缺手機用。他缺不缺手機用。如果你手機該換了,你自己又很喜歡那個手機,而他才換了一個新手機,拿著還要另行處理,還不如把這個手機讓給你,你請他吃頓飯。如果他也有需要,就應該給他,同時更應該真心誠意的感謝他讓你看了演唱會。有時候可能題主自己心理是一種「有便宜要不要佔」,但是沒有想清楚,這個便宜是不是我需要的對我特別重要的。當然了,誰也不會嫌錢多。可是它真的那麼重要嗎?
關於創業:
要說到創業,你並不是去享受的,而是去付出的。他在把資源交給你的時候就可以預見到是否可以掙錢,如果確定可以,他理應向你收取費用,但他沒這麼做,覺得你賺錢就好,那麼你成功以後不要忘了這個對你好的朋友。這也不是「去服刑」而是送你一個「機會」。機會是你的,付出是你的,成果就是你自己的。
關於中彩票:
彩票的目的很明確,除了「中獎」沒有其他的價值,所以送你彩票就是送你獲取價值的完整的權利。是不必要分甚至不必要宣揚的。但是還是那句話,別人給就是對你好,不要辜負對你好的人。你中了500萬,不需要告訴他也不需要琢磨太多,該存的存,該投資的投資,該捐的捐,你覺得他對你的友情值你給他1萬就1萬,10萬就10萬,100萬就100萬。不是你的義務。
總之不要搞混了「自己的運氣」、「與自己無關的運氣」、「自己的努力」、「自己的付出與回報」。這些是不一樣的。
誰也沒有對誰好的義務,一切都是情。反對票數最高的(不給屬於人品問題)。
這是兩個獨立事件。
1朋友給你票。
2你獲獎了。
試著把獲獎換成不小心在看台摔下來傷了自己。
那麼這時是否應該去找你的朋友要醫藥費呢?
再來一個例子,父母生下兩個孩子,一個飛黃騰達,一個窮困潦倒,
那麼是否一個贊父母生下自己,一個怨父母生下自己呢?
~~~~有樣學樣分割線~~~~
朋友給票表示對方認為與你感情較好,願意為你付出。
如果你認為對方與你感情較好,亦可為對方付出。(給手機,請吃飯,一起玩什麼的)
如果你認為對方屬於水魚,也可以蕩然接受對方的付出。(甚至認為佔用自己的時間去幫朋友看一出演唱會也可以)
~~~~繼續分割~~~~
無須考慮回報的付出最好了。(無須考慮回報是指已知回報是最好的,「朋友的情誼」)
~~~~胡說八道的總結~~~~
藉著朋友送票的機會請對方吃飯加深彼此情誼吧!覺得題主需要改變觀念,一個手機並不算什麼你也不是沖著手機來的!
為什麼大家的回答都偏向於,給了手機就鞏固了友誼又提升了人品,不給就失去友誼遭人不恥?按自己的意願做就行了,想給就給,會給同學一個意外的驚喜,不給也沒什麼,畢竟也是你運氣好抽來的,人家沒有理由有微詞。
你提出這種問題,就意味著你在很大程度上想把這部手機留著自己用。然後提提問題,求得一些心裡安慰,與心理認同,然後發現有人提出不保留手機,然後又很憂傷,糾結。
不給有不給的理由,給有給的理由。出於情義和道德上的考慮,我覺得你應該給。但是,你如果覺得這部手機不錯,你和朋友之間的情義不值這個價,那就算了,默默收起來吧。
你看到的只是別人具體怎麼做,關鍵在於你會怎麼做。
我只想知道是啥手機
你換位思考成你同學看你是什麼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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