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NBA幾十分鐘那些球員就叫累?


提這個問題的人呢,可能有句潛台詞「NBA打個30多分鐘,就叫累;老子星期天下午去打球,一打一下午,也沒叫累啊!」

咱給他介紹一下NBA的比賽,有多累。

比賽時長

一場NBA比賽,4節總共48分鐘,通常明星球員的場均出場時間在30-40分鐘之間。貌似不多哈。

但是,這些分鐘數僅僅是指的是,場上走表的時間。我在現場看過多場NBA常規賽和季後賽。平均而言,算上中場休息的15分鐘,一場NBA比賽往往持續2.5小時到3小時。

強如詹姆斯,也累壞了

也就是說,技術統計上看,某球員只上場了36分鐘,其實意味著他保持高強度的比賽運動狀態達到兩個小時左右。

另外,球員不止比賽中在運動。在開賽前一到兩個小時,球員就已經進場熱身了。說白了,球員技術統計顯示出場36分鐘,實際意味著他一晚上運動了3個小時以上。你說累不累?

比賽強度

再說說NBA的比賽強度,大伙兒通過電視轉播,都知道NBA一水兒的肌肉棒子,幾乎人人能跑能跳能對抗,這就決定了其高強度的運動性質。

想像不到高強度啥樣兒?給你假想的情景:在野球場上,勾勾手,空位顛投,這不叫高強度比賽。想像一下:你在街球場半場4打4,都是20歲出頭的小伙兒。先到5球則勝利,現在比分4比4,兩方都來勁了,誰都不想輸,這個時候你們雙方的比賽強度可以算高強度了。NBA的強度比上面這種假想的街球高強度,再強個n倍吧。

韋德累了

再給你個客觀數據:運動監測顯示NBA球員在場上時,平均心率大致在170-190之間。沒概念?這個心率,相當於普通人百米衝刺過後的心率,然後讓你保持這個心率36分鐘!很累的!

比賽密度

勇士隊今年的賽程

再者,別忘了NBA比賽,擁有變態的比賽密度。大約160天時間,要打82場常規賽。平均不到2天,就要打一場比賽。還要考慮到有一半的比賽在客場,球員要全美國到處飛行,趕場子。

看看歐洲籃球聯賽,常規賽總計30場;咱們的CBA聯賽,常規賽總計38場:都不到NBA比賽數量的一半。

小結:NBA的比賽強度和比賽密度,累死人,即使對天賦異稟的職業球員的健康也是極大的挑戰。不相信的話,就看看今年開季以來,NBA的傷病率。NBA球星的千萬美金年薪,是他們用天賦加努力(有時是自己的健康)換來的——不容易!咱普通人,還是靜靜地做個球迷吧。

原創聲明

本文由王棟原創,並擁有版權,首發於頭條問答,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關於作者

王棟 博士,跟我學運動背後的科學,為健康而運動

美國運動醫學學院認證運動生理學家

美國國家體能協會認證體能訓練專家

美國運動醫學學院認證私人健身教練

頭條號「王棟聊健身」


首先NBA一場比賽不算中場休息,期間罰球,發球,叫暫停都屬於場上時間,加上正常的48分鐘比賽,總時長超過80分鐘很正常。在這期間,球員幾乎一直在運動。暫停期間要認真聽教練布置戰術;



罰球時間,球員都在集中注意力卡位,爭強籃板,這都是需要花費體力的。



球隊進攻期間,進攻方要第一時間落位,做好籃球輪轉進攻工作。鋒線球員要幾時佔據合適位置,粉碎防守方的防禦,在籃下或者三分線內與防守方互相推搡,都需要消耗體力。後衛球員,像艾弗森,威少等球員要利用腳步,速度,突破防守,然後得分或者傳球,加速減速期間需要消耗大量體能,就像是汽車急速加速,駐動過程,不僅耗油,還磨損零器件。分衛比如老流氓,科比,吉諾比利,哈登等等,要有有力的背打,靈活的腳步。甚至是一打三肉搏,都需要消耗體力。鋒線球員除了要擋拆,跑位,還要投籃、扣籃、卡位、爭強籃板,加上龐大的身軀,消耗的能量更大。



球隊防守期間,想要和進攻方保持勢均力敵的局勢,或者粉碎對方進攻布局,因為身處被動,就需要花費更多的精力。經常打球的人都知道,認真防守要比進攻花費更多的體力和精力。要對進攻方進行預判,防守以及補防。有的時候進攻只需要一兩個人的配合,但是防守需要全隊付出。



還有就是再強調一點,籃球運動員身材魁梧龐大,比普通人重1-2百斤都很正常,在高強度運動中要保持平衡和競爭力,要給他們的心肺帶來難以想像的負擔,所以累很正常。


謝邀。NBA的比賽時4節一共48分鐘,可是這個可是凈比賽時間。一場高水平的90分鐘足球比賽其中的凈比賽時間也不過是60分鐘左右。可是你知道一場足球比賽上下半場+中場暫停一共也就是1小時45分鐘;可是一場NBA比賽,4節比賽+暫停+節間休息時間經常會是2個半小時起步,這還沒算加時賽。

我們用籃球和足球進行對比就會發現,其實籃球比足球更累。姚明曾經說過,他在火箭後期帶著的護肘和護膝,每場比賽下來休息時都能擠出幾斤汗水。

第一,要知道NBA籃球這種比賽對人的消耗並不是僅僅在上場的那三十分鐘,而是有大量體力消耗在在不走表的時間內,比如罰球時搶籃板位置的籃下對抗。而足球有大量的時間可以悠閑地晃一下。

第二,場地不同,籃球場比足球場小多了,這就造成球員們再不停地進行折返跑,要知道折返跑對體力的消耗遠遠大於直線跑。而且籃球運動員們無時不刻在進行急停、急轉、變向、突破、擺脫、卡位、擠撞的動作。這些動作都是要耗費大量體力的。而足球運動在這方面就少了很多。

第三,籃球上場球員少。如果說足球有11個人,少了其中1個人的話,大家只需要多跑1/10就可以彌補了,而籃球如果少一個人,大家就要每個人多跑1/4!所以為了球隊和隊友,每個人都要無時不刻的跑動,尤其像雷吉米勒、雷迪克、漢密爾頓這樣的射手,無時不刻都要跑動擺脫防守隊員獲得出手空間。

所以你會看到像詹姆斯這麼壯的硬漢在打了30多分鐘時也會抽筋。這並不是他們的體力不好,而是消耗實在太大。



一場比賽四節48分鐘,算上暫停、休息、犯規、罰球、換人等等這些雜七雜八的時間算下來一場比賽要兩個小時左右,要是還有加時賽那就會更久,這是其一。

其二,nba一個賽季常規賽82場,從十月份打到次年四月份一共6個月,算下來就是一個月13場比賽左右也就是一周3到4場球,期間球隊還要主客場來回奔波,除此之外球隊還要安排平時的合練和個人訓練,然後還要騰出時間給球員休息調整。

其三,28*15的籃球場雖然比起足球來說不大,但是籃球的攻守轉換很快,節奏比足球快得多,快的時候一個快攻的進攻回合甚至都不需要2秒,同時籃球的身體對抗很激烈,小小的籃筐下面站著十個人,真的是人滿為患啊。
所以真的別覺得一場比賽幾十分鐘就不會累,如果你也喜歡打籃球,一場比賽來回折返跑不說多了,只要四五次就教你做人,更別提還要在進攻和防守端對抗的時候那種瞬間爆髮式的啟動和停止,這些都是非常消耗體力的。

綜上,籃球幾十分鐘真的很累的,真心佩服詹姆斯,33歲的年紀還能有場均接近四十分鐘的出場時間。


不要小看這幾十分鐘,台下觀眾只觀眾的是場上的精彩表現,而沒有關注的球員自身的身體狀態,籃球這種體育競技又是強度很大的,變化性很強的。就比如比賽中很可能突然出現快攻,跑位,相互配合的擋拆等等,完成這些動作需要的不斷跑動,這時候消耗的是球員的體力,而人畢竟是人不是機器,體力消耗了需要時間去恢復。而賽場變化瞬息,不會因為你體力而改變,所以只能球員努力去克服,而體力有短時間內完全不能恢復。所以即使幾十分鐘的比賽,對於球員來說也很累,看NBA那些職業球員在場上經常滿身汗水,還需要工作人員經常插地板。從這就可以看出運動員運動量很大。就16-17賽季來說:跑動距離最長的球員是開拓者二當家CJ麥科勒姆,他的場均出場時間只有34.9分鐘,但跑動距離達到了206.9英里。看這個數據來說是多麼可怕。謝謝觀賞:更多精彩籃球視頻請關注次公眾號!


謝邀

1961-62季,NBA全季還只有80場常規賽。張伯倫打了80場3882分鐘,場均48.5分鐘——對的,一場只有48分鐘,因為他還打了不少加時呢。

對他而言,82場簡直是毛毛雨。而且,那會兒,他還只能坐火車來往趕比賽,還不用提他老人家得臨幸生命里那兩萬名美女呢。

你覺得張伯倫天賦異稟不當人算是吧?

約翰-斯托克頓,185公分79公斤,普通體格的白人。十六個賽季出賽82場。1984-2003這些年,職業生涯一共缺陣22場常規賽(其中18場是35歲時做了手術要休養)。

82場對他而言根本不是問題。

以大多數NBA球員的體格,一個賽季82場不是問題,問題是比賽本身的激烈程度。所以60年代,節奏快,碰撞少,超級巨星場均打滿40分鐘跟玩兒似的。那時節奏還比現在快呢。

而如今NBA,節奏比60年代慢了,但球員里場均能打滿38分鐘的都屈指可數。

所以他們不缺打滿82場的體力:NBA球員的體力都很可怕。怕的是日益激烈和殘忍的身體對抗。這不是比賽長度的問題,而是比賽質量和濃度的問題。

打個比方就是,讓我一頓飯吃三小時,沒問題,我可以喝喝水聊聊天,坐三個小時也不怕;讓我連續三小時不停吃吮指原味雞不讓停,這就受不了了。


這主要是由於NBA高強度比賽,以及比賽時不斷的對抗導致的,在NBA如果你沒有一個好的身體就很難適應比賽,比如周琦搶籃板的時候卡位很吃力,所以我們看NBA的時候看到的球員基本都是滿身的腱子肉,用姚明說詹姆斯身體的話,就跟板磚一樣結實,再想想偶爾有球員扣碎籃板的壯舉,是不是很可怕,很多在現場看球的人說過,能夠聽到肌肉的撞擊聲,讓我們普通人對抗一下很可能就會被撞飛。

在比賽中球員需要不斷的進行對抗,主動的、被動的,肯定不會讓你輕鬆進球,拿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如果我們連續掰手腕幾分鐘,你的胳膊跟手會不會很累,更何況對抗強度變態的NBA呢。在比賽中需要不斷的防守進攻,加上現在小球戰術盛行,需要球員在比賽中不斷高強度跑,跟我們不斷跑100米是一樣的,是很需要體力的。依稀記得聽到過一個消息,威少一場比賽鞋的摩擦程度,相當於我們穿半年摩擦的程度。。。


籃球比賽球員基本處於兩種狀態:全力和放鬆。進攻,防守,無球跑位,卡位,籃板,奔跑,對抗都是全力的。你可以想像成百米衝刺的狀態。普通人全力去跑一百米還是可以撐得住,用同樣的速度跑二百米肯定就衰竭了,四百米基本就累癱了。越到後面越消耗的大,第四節的一分鐘肯定要比第一節的一分鐘累的多。而且人是有極限的,你打三十分鐘到了極限,如果馬上退出,第二天沒什麼影響,要是咬牙打完三十一分鐘,說不定第二天早上起都起不來。作者:程錦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923249/answer/160282171來源:知乎著作


NBA是世界上身體對抗最激烈的運動之一,你不僅需要無球的來回跑動,還需要面對那些肌肉棒子的貼身防守,加上現在的攻防節奏加快,正常主力一場比賽下來,累屬於正常現象!


這話問的,去打一個全場試試不就得了,不用干別的,找對方最好的一個,做到全程緊貼著他,打一局再回來問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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