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比賽中,最後一球領袖應該傳球么?


單從問題本身分析。

首先看誰是領袖。後喬丹時代的湖人王朝中,奧尼爾,湖人的領袖,聯盟最有統治力的巨無霸。他在諸多次湖人的最後一投中扮演什麼角色?多數貢獻的只是掩護罷了。同理,偉大如四大中鋒,無不如此。

領袖是控位的時候。超音速的佩頓、網隊的基德、斯托克頓、刺客……他們在最後一投中,是創造機會傳球好還是執行最後一投好?也不是絕對的。

道理很明顯,領袖的功能性使然。

而當領袖是執行最後一投最佳的選擇之一時,那麼毫無疑問,他要投籃。

我們津津樂道於科爾的絕殺、費舍爾的0.4秒,記憶尤深,原因何在?無它,因為「出乎意料」!對手沒想到、觀眾沒想到。為什麼?因為我們習慣喬丹絕殺了,習慣科比執行最後一投了,所以才有了這樣的傳奇讓人回味。試想一下,沒有絕殺的喬丹還是喬丹嗎?

領袖二字內涵深刻,概括來說,無非「實力」和「責任」。最後一投的特殊在於它改變整個戰局的意義、在於執行的難度的巨大。這也恰恰是體現領袖實力與責任的時刻,責無旁貸。所以,助攻絕殺無非是領袖偉大生涯中的一絲點綴,而執行絕殺的氣魄和完成絕殺的能力才是英雄的光芒之所在。

想起來兩個例子。

魔術師以全面著稱,而他的偉大在他職業生涯的第一次總決賽中就被詮釋了——一個菜鳥,一個控衛,在總決賽的比賽中打中鋒,以一個勾手投中絕殺。所以」偉大的全面「就是,在最關鍵的時刻,拿出你最該拿出的技能。而不是在最後時刻,忽然展現一下自己的傳球是多麼到位。

01年的全明星,西部星光璀璨,一度領先20分有餘。最後被艾佛森、馬布里、斯塔克豪斯一干人為首的東部將比分追上。比賽最後時刻,西部最後一攻,球在科比手裡,他接球,調整,後仰起跳,然後將球砸向隊友鄧肯……鄧肯被砸了,比賽結束。徐濟成最後的一番話我至今記的——」……由你完成最後一殺,你卻在最後時刻把球傳向隊友,這個時候你把球給了別人,別人怎麼辦?「

用喬丹的話作為結尾,」我職業生涯中投失了接近9000個球,我輸了大概300場比賽,26次我被隊友信任實行最後一投,然而失敗了,我一次又一次又一次的失敗,這就是我成功的原因!「


說白了,要看情況。
但是,如果一個人
①因為在全明星賽上面對對方的多次挑釁 卻在最後時刻連續選擇傳球以及發邊線球 而被媒體和球迷口誅筆伐
②在上一年的總決賽上拒絕出手形同夢遊痛失總冠軍 而被媒體和球迷口誅筆伐
③第四節手感火熱拿了17分
④他是領袖
那麼,他不應該傳球,即使面對的是雙人包夾。


謝邀。

因為領袖未必是最強得分手,同時籃球是一項團隊運動,所以領袖做什麼都沒問題——只要意圖是贏球。
比如,凱爾特人王朝時代,領袖拉塞爾通常是看著薩姆·瓊斯投籃。
比如,大夢時代,大夢常會讓眾射手和滑翔機來做最後一擊
比如,鄧肯並不介意吉諾比利來擔當最後一下。
比如,喬丹1993年總決賽被包夾下快傳前場,連續傳回給帕特森遠射奪冠,1997年總決賽第六場被包夾,把球給了科爾。
比如,2002年西部決賽第五場,鯊魚和科比都沒得分之下,霍里揀到球完成了最後一擊。

問題是:一個合格的領袖,應當盡一切可能,增大投進最後一球的幾率。比如,1987年總決賽第四場,伯德被萬人追殺,還是選擇自己強行遠射;魔術師明明可以讓天勾或斯科特或沃西來投籃,但還是自己做了經典的小天勾;喬丹給科爾分球時是通過自己攬包夾,讓隊友獲得了空位。



鑒於此問題明顯針對勒布朗,我直接說一下好了。

勒布朗不願意投最後一球的爭論,可以上溯到六年前的此時。2006年初對開拓者一戰,他把最後一球傳給了空位的斯諾。賽後他也強調,「只要有空位,我還會傳。」
此後不久對山貓,他執行了自己第一次絕殺。季後賽首輪對奇才,他有兩個絕殺(其中一個是著名的走步絕殺),第六場最後時刻分球給達蒙·瓊斯絕殺。
此後到2007年東部決賽第一場,最後時刻他有機會上籃得分時,把球給底線空位的馬紹爾三分。馬紹爾三分投丟。勒布朗隨即開始接管比賽。第五場,他打出著名的48分,包括連得25分。
此後兩年,勒布朗都很敢於接管比賽。包括2008年第七場在花園47分,包括2009年絕殺魔術,等等。

轉折點:
2010年對凱爾特人第五場,他打出了著名的QUIT之戰。從那之後,他的「第四節患得患失症」就被無限放大了。2011年總決賽不提。今年全明星,包括今天輸爵士,等等。

我的看法是:
勒布朗非常非常在意他人對他的看法。他不想給任何人留口實來指責他,他一直傾向於做「成功把握最大的事」。他相信成王敗寇。他不喜歡冒險。2003年他一入行就被認為「打球很合理」,現在依然如此。他一直希望的是作為一個團隊成員收穫勝利(2009年他還在繞世界宣傳他那些高中隊友),而不像伯德、喬丹、科比那樣「作為一個個體壓倒對手」。去年總決賽前他說「我不在乎數據,只要還贏球,我的聲名就不會有損」。

2006年我寫過,從純籃球角度,如果大家都是機器人的話,讓一個把握更大的隊友投籃是「合理的選擇」,甚至「無私的、正確的選擇」。但玩NBA的諸位不是機械人。做領袖——或者,還有想當領袖之心的人——哪怕魯莽一點,也該負起責任來,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喬丹1989年投進對騎士那記「THE SHOT」前,科林斯教練打算讓科茲尼(他比較不顯眼)來投,但喬丹一拳打在戰術板上說「去他媽的,我來!」這樣做也許不能最大程度提高贏球幾率,但至少是有擔當的男子漢。
2007-2009的勒布朗還有這樣的血氣。這兩年嘛………………


蟹妖。

情況分三種:
1)得分能力很強或造犯規一流的領袖,不應該傳球;唯一例外是吸引兩人以上的包夾。
2)得分能力一般或不擅長快速得分、得三分、造犯規的領袖,應該傳球;唯一的例外是球隊首席次席得分手被包夾。
3)勒布朗·詹姆斯無論什麼情況都應該傳球;因為他除了前三節和賽前採訪,其他時間不算領袖。

答畢。


當然可以傳,幫主傳給科爾,科比也有傳給過老魚~
如果樓主說的是今天詹姆斯傳給哈斯勒姆投丟的話,特意看了一下當時的視頻,傳球的時候哈隊的位置貌似可以。不過話說最後一刻,球總要交給大心臟才行,科爾那三分命中率,還有費舍爾那最後關鍵球的冷血,都是可以有基礎可以信任的。對熱火了解不多,哈隊的風格神馬的,有沒有中投,關鍵時刻靠譜不靠譜之類的都不清楚。
另一方面,詹姆斯最後一節9中8,該是火熱的手感,我只想說換幫主或者科比應該不會傳出去。而且這幾個賽季都一直在質疑他關鍵時候的牢靠,這樣背景下,還傳球,而且傳了之後不中,就讓之前的9中8成諷刺了。
我當然可以說,是這貨沒擔當,但他心裡怎麼想誰曉得呢。要是傳中了,那就是沒的說了,關鍵就是沒沒沒沒沒沒沒沒沒進...一而再出現的事情,狼真來了都成假的了,你真想有個更好的選擇也成了原罪~
這也就是個人的風格,詹姆斯不是絕對的得分手,兼著組織傳球這類的活。所以也是因為這樣,儘管詹姆斯這數據是強得不得了,但是少了這麼一點的血性,還有那種「你說我不行,你等著,我這就做給你瞧」的較勁,所以不喜歡。
擺明立場,我就是一詹黑不解釋。


任何一個選擇,無非是投籃或傳球,任何一種選擇,結果無非進或不進,而上述情況都出現過,所以那些對詹姆斯的指責沒有道理。


謝邀。

這裡主要指外線領袖,即使鯊魚這般猛獸,最後一球也會交給便士科比韋德們打。

以下情況,球隊領袖在最後一球可以傳球:

  • 當天手感冰涼,自己出手感覺都虛;
  • 道路被封死,無法殺入籃下造成殺傷;
  • 自己拿球吸引到了兩人以上的防守,隊友有人處在空位且在其射程內;
  • 某隊友當晚狀態逆天,不讓他投都不好意思;

============================以下都是偏題的別看了============================

這裡我們主要討論下關於髮際線,哦不,關於樂邦詹士的問題:

  • 首先,今天這場球樂邦打得非常好(我是忠實詹黑),最後那個分球非常合理,他被兩人包夾,籃下還有防守球員,而哈隊正站在正面罰球線附近(他最準的點)且處在空位,我覺得沒問題。
  • 這球的gif: http://i3.hoopchina.com.cn/blogfile/201203/03/133075449356687.gif



但主要問題就在於,這兩年的樂邦總是前幾節攻城奪寨無所不能,到了第四節突然就切換到基德模式了。
而我個人認為的外線巨星的理想打法應是:

  • 前幾節調動全隊一起打,尤其是內線,盡量多點開花;
  • 從第三節後半段開始,防守強度增強,簡單得分的機會變少,靠個人能力殺出一條血路。

最後,
樂邦今天這場打得非常好,若到了總決賽的第四節也能這樣打,FMVP。


拿到球不要自己投,把球傳給隊長!!!

這個球你都投不進,你這個隊長是怎麼當的!


參見 幫主 給科爾的傳球。個人覺得應該經過判斷,把球交給機會最好的人。


這種時刻應該更看重當時的狀態,LBJ手感絕對火熱,9中8,而且有幾個都是那種難度很高的不講理的進球,而哈隊,確實他位置不錯,平時中距離挺准,但是他的手感並沒有持續火熱到LBJ的程度。
而且,那個時刻,以LBJ的身高、手感、技術,那個不算太緊的包夾應該不足以影響出手,畢竟對手當時是不太敢犯規的


誰能進球誰位置好就給誰,「領袖」有自信位置好體能夠當然自己打,有更好選項傳球有什麼問題???


不同意 @張佳瑋 說的「喬丹執行最後一投,這樣做也許不能最大程度提高贏球幾率,但至少是有擔當的男子漢 」說的好像詹姆斯傳球就不是有擔當的男子漢,誰都知道如果詹姆斯自己執行最後一投就算投不進,所遭到的質疑聲肯定也會比他最後傳球少得多,這點詹姆斯肯定也清楚,但是他還是傳了,這還不算是有擔當的男子漢嗎???我覺得最後一傳與詹姆斯的個人技術有關,如喬丹、科比都是投籃能力超級強的,能夠在遠距離一擊命中,詹姆斯投籃方面略遜,只能突破,但是裁判最後是不太會吹犯規的,所以進去遭遇包夾當然是傳球給隊友,選擇最大的得分機會


回答的都很精闢啊,這裡比百度真實多了


我覺得要分情況"隊友有合適的機會就可傳球"否則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投籃"相信自己的訓練


看情況啊,為了能贏下比賽,要權衡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詹姆斯在最後時刻選擇了把球傳給哈隊,是因為哈隊擁有更好的出手機會,他的選擇對於球隊來說是正確的。但是,不管哈隊絕殺與否,詹姆斯都會遭到媒體的炮轟,所以從他自己的角度出發,他應該自己投,不管他之前的手感如何。其實,最後傳球的只要不是詹姆斯,都不會遭受如此大的爭議,只因為他是詹姆斯,一星期出現兩次最後時刻傳球。


1.哥,LBJ人家被包夾了。
2.傳球是他的風格。
3.哈隊中距離很準的。
4.無所謂,詹姆斯就這命活該被噴。要是魔術師大家早閉嘴了。
5.提問人是低端詹黑,高端科黑。
6.這個時候提這個問題,我理解成專對這場比賽來說了。


我知道你說的是今天詹姆斯最後沒有自己投,而是選擇傳球。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今天後半段手感非常好,自己投的把握應該比傳球要大吧。領袖最後時刻是否應該出手我覺得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教練怎麼安排,今天自己手感如何,隊友狀態如何,接球位置,有否包夾,場上其他人的位置。。。都是要在一瞬間考慮清楚並選擇最佳方案的,所以不是所有的球星都能當領袖啊,這實在非常困難。
就像渣科很多時候自己來最後一投,而有時候給老魚家嫂等其他隊友,也有絕殺產生。詹姆斯還要繼續修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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