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德國同性戀者婚姻合法化?


來,河南人,你們都是騙子,你們都偷井蓋。河南的朋友,我想問問你們,你們每次看到這句話時什麼心情?是不是有種憋在心裡說不出口的憤怒。我們同性戀現在的心情就是這樣。

來,「女人,你們穿短裙活該被強姦,不是我說,一個巴掌拍不響,要潔身自愛啊。」女性朋友們憋屈不憋屈?是不是特別想撕逼?我們現在就是這種心情。

來,殘疾朋友。「我不偏不倚的說,我不是歧視你們,但是你們真的不適合做xxx類的工作,國家給你們的優待真不少了」殘疾朋友你們是不是想發火?我們現在就是這種心情。

來,農村的朋友。「窮山惡水出刁民,窮就是原罪。打工的走了,城市頓時乾淨了」農村的孩子,想不想罵人?我們也想。

來,下崗的工人。「你們下崗是因為你們沒技術!因為你們守舊!」那些為了生計去賣血的男人會不會咬牙切齒?

來,東北的朋友!「你們都是快手上的傻x」東北的朋友你是不是會被這種言論笑哭?

來,年老的人「你們這些老人跳舞打人為老不尊,老而不死是為賊」你忘了給你燒菜的奶奶爺爺也是老年人了嗎?

我們不可能永遠都是多數。我們總會變成別人口中那個不可饒恕。以上這些偏見哪怕稍微過一下腦子,稍微換位思考一下,你就不會說出惡毒的話 ,不會輕易用刻薄的言論來攻擊屏幕那邊活生生的人。你覺得自己為了「人類大業,祖國花朵」在鍵盤上操碎了心,那些看似正義凜然的言辭很可能會造成本就生活在夾縫的人被關在類似楊永信電療所的地方絕望的死去。你的每一句理中客的言論可能加劇了同婚的現象和更多的婚姻悲劇。你的所謂正義,舒爽了自己,就像那些覺得必須生兒子所以溺死女嬰的人一樣,你覺得正確,所以別人就該為了你的觀念放棄生而為人的權利。

我們都是活生生的人。我們不是符號,不是你發泄生活壓力的沙包。用個案和偏見來攻擊一群人,然後任由這些偏見造成無數的悲劇。
那些因為性取向自殺的青少年,那些因為性取向被溺死的農村婦女,那些因為性取向被開除的青年。那些絕望的案例沒有因為性取向發生在你的身上,不代表不會在別的不同的事上發身在你的身上。
你總有可能變成別人口中不同的那一個。
也許西方觀念不代表先進。但你現在享受的一夫一妻制的現代婚姻來自你所謂的「西方觀念」。你說話的權力,你的雙休,你的養老保險,你的退休金,你離婚的權利,你起訴的權利都來你所謂的不一定正確的西方思想。
我國立國的根本,無產階級,馬克思,這些你生活中好的那些都來自所謂的西方思想
這不叫西方思想,這叫現代思想。
也就是被人鄙視的政治正確。
一邊無時無刻的享受現代人權運動的好處,一邊鄙視它。這真是讓人想笑。
它也許矯枉過正。它也會被利用。但它代表的就是對的。它代表的就是人性中善的一面。
它就是我們之所以日子變好的方向。你想怎麼?回到奴隸社會?
不願解放奴隸的奴隸主們對你覺得政治正確是錯的點一波贊。
而且,為什麼西方不斷開放同性婚姻?他們的議員和領導人為什麼不擔心生育?甚至代表西方反同大旗的宗教勢力的最大代表教皇都鬆口了?
你可以說那些沒經歷的孩子是思想單純,不可能那些政客和宗教人士也傻了吧。
因為國外的傳統家庭價值觀在瓦解。同居十好幾年不結婚的,獨生主義的,丁克的,非婚生子的越來越多。而同性戀爭取婚姻合法恰恰就是認可傳統的家庭價值觀。因為認同傳統的家庭觀所以才爭取,要不我們明兒搬一起就好了。要那個證幹什麼?
而且不要拿中國現在的發展狀況來說明同性戀不該維權。國家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有幾千萬公務員和十幾億人組成的龐大的集體。它不是一次只能處理一件事的弱智。你看美國因為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所以就沒精力四處稱霸了?還是荷蘭因為同可以結婚所以就放緩了對底層的補助?或者西班牙因為同性戀結婚就奔潰了?瑞典的同性戀家庭的孩子迎來第三代了。他們的國家是被隕石砸了還是種族滅絕了?

我們不是主要的所以不該維權。那誰是主要的?三千萬到五千萬人的群體可以填滿一個歐洲國家或者一個超一線的城市了。這麼多人的訴求變成了不重要的。那你指望誰的訴求是重要的?
就您的?您又不姓趙


作為一名在德國學政治的女博士,這個事我來貢獻另外一種角度的看法。

德國人又不像某國的某些人那麼恐同,為什麼直到現在才正式通過合法化?

在623名聯邦議員中,393名投出贊成票,226名反對,4名議員棄權。值得一提的是,以往整體立場反對同性婚姻的基民盟與基社盟(CDU/CSU)議員中,有四分之一都投了贊成票。基民盟黨主席默克爾本人投了反對票,並解釋說「我深信,基本法第六條對婚姻的保護指的是男女之間的婚姻。」

6月30日,德國聯邦議會就承認同性婚姻草案舉行投票。德國總理、基民盟主席默克爾為本次投票亮了綠燈,自己則投下了反對票


允許同性結成婚姻的草案由社民黨(SPD)聯合左翼黨(Die Linke)及綠黨(Die Grünen)提出,在本屆議會夏季休會(亦即9月聯邦議會選舉前)的最後一天付諸議會表決。三黨在議會內持有的席位超過半數,再加上默克爾於上周一鬆口表示針對同性婚姻這一議題,不再要求黨員根據黨的立場投票,因而投票前輿論已經明確推測,草案通過的可能性非常大。

議會投票通過,然後呢?


自2001年以來,德國同性伴侶在民政部門登記後的法律地位為「生活伴侶」(Lebenspartner);生活伴侶的法律權利和義務經過多年來的修改,在稅務、繼承等各方面已與異性夫妻基本相同,但至今沒有改變的是伴侶雙方不能共同收養小孩,只能各自單獨收養;此次議會決議通過修改民法,對同性伴侶來說最大的進步就是一旦登記結婚,他們將與異性夫妻一樣能夠合法共同收養小孩。


在技術層面,此次決議通過的具體程序是修改民法中關於婚姻的規定,即明確婚姻由兩名異性或同性之間結成,同性之間的婚姻享有與異性完全相同的權利和義務。基民盟內保守派陣營指出,這樣對婚姻法的修改涉及到基本法(Grundgesetz,即德國現行憲法)第六條當中「婚姻與家庭受國家特別保護」的規定。如果要允許同性結婚,需要修改基本法,因為當時起草並通過基本法時對婚姻的理解是限於男女之間的——這也是默克爾對她投出的反對票的解釋。根據德國的法律程序,修改一般法律需要聯邦議會過半數通過,而修改憲法則需要聯邦議會及聯邦參議院皆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難度相當大;保守派無疑是想通過這一論點來營造同性婚姻可實施性不高的輿論環境。


針對是否需要修憲的問題,聯邦司法部長Heiko Maas在議會投票前已經公開表示,他認為修改民法允許同性婚姻不需要涉及基本法。許多主流法學家也認為,基本法第六條中對婚姻和家庭的保護沒有明確的價值取向,不包含對同性婚姻的排除,因此修改民法加入允許同性結婚不應視作與基本法的規定有衝突。另外,時代和社會價值觀都在不斷變化,基本法在設立時就包含了一定的彈性。基民盟政客Volker Kauder在投票後接受媒體採訪,認為這一草案最終「一定會被上訴至憲法法院」(德國憲法法院有權以違憲為由否決法律);但法學界認為,即使這一天真的到來,憲法法院也不太可能判決違憲,而是會作出一個更符合當下社會主流意見的憲法解釋。


基民盟以往反對同性婚姻平權的立場,橫向比較來看當然與極端「恐同」的立場還相去甚遠;但即便如此,「僅僅」反對同性在法律上與異性完全平權在德國也不再代表多數人的態度。德國新教教會(Evangelische Kirche)在議會投票前已公開表示支持通過同性婚姻。而按照基民盟的自我定位和選盤傳統,新教教民是相當重要的選民基礎。對於德國大多數普通民眾來說,或許缺乏主動爭取同性平權的動機,但也缺乏主動反對同性平權的動機,主流基礎價值觀傾向不干涉他人私生活。這也是為什麼德國雖然在同性平權運動方面並不特別激進,但同性戀在德國日常生活也基本不會受到系統性歧視的原因。

民調機構Yougov在2015年5月進行的民調顯示,中右翼基民-基社聯盟(第二欄)支持者中有57%支持承認同性婚姻,超過六成天主教徒(第六欄)與新教徒(第七欄)也對承認同性婚姻表示贊同


基民盟何去何從?


對於本屆政府執政聯盟兩大黨之一的基民盟來說,這次三黨聯合通過的同性婚姻草案無疑使其陷入了相對被動的局面。基民盟對外整體立場一向反對同性與異性在婚姻法方面的完全平權,默克爾多次在公開場合強調基督教核心價值觀中對家庭的重視和保護。

直至上周聯邦議會的法律委員會經過初步審核,認為草案可以遞交議會投票之後,默克爾才鬆口表示投票應該是議員「基於良心作出的決定」,亦即表明議員可不必遵循黨的意志,自行投票。可以說,在同性平權議題上的立場差異,是基民盟與其執政盟友社民黨之間最大的根本性分歧之一。

默克爾在一次投票前的訪談中表示,社民黨這次聯合綠黨及左翼黨以極快的速度在聯邦議會施壓推進同性婚姻的作法非常「令人傷心」而且「沒有必要」。從默克爾此前的講話來看,她原本希望與執政盟友社民黨共同商討出更妥協的結局方案,但沒有意料到社民黨會與綠黨、左翼黨在這一議題上繞過執政聯盟,在議會推進通過法案。與基民盟聯合的中右翼政黨基社盟(CSU)主席Horst Seehofer對此表示,「通常情況下這意味著執政聯盟的破裂。」而聯繫到今年九月即將舉行的議會大選,在另類選擇黨(AfD)崛起分走選票、自民黨(FDP)支持率持續萎靡的背景下,如果基民盟與社民黨之間的聯盟不再存續,基民盟選擇的空間就非常小了。

截止今年年初,本屆聯邦議會構成。默克爾領導的中右翼基民-基社聯盟(黑)佔據630個議席中的309個,不到一半,而支持承認同性婚姻的綠黨(綠)、社民黨(紅)與左翼黨(粉)合計擁有320席。隨著左翼三黨聯合推動修改民法承認同性婚姻,基民盟方面陷入被動


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基民盟政客們目前的意見或許也只是一時的情緒表達,畢竟反對同性婚姻平權已經是基民盟的政綱上最後一個不與社會多數態度相符的政策。隨著這一議題的落幕,只要基民盟黨內最終達成共識,大選後基民盟與社民黨之間可能的執政聯盟談判就少了一項重大的分歧,與其它左翼黨派之間的對話基礎也擴大了。此次默克爾的「不作為」,或許會讓基民盟失去一些本來就已經「蠢蠢欲動」轉投其它右翼黨派的保守派選民,但同時也可能「歪打正著」,留住甚至贏得了一批自認溫和的中間派選民,也為基民盟選後的談判清除了一項障礙。

蒙頁 發自
德國 圖賓根


樓下有個匿名用戶噴中國同性戀者不努力抗爭,不知道中國按鬧分配,只知道坐等收穫的。

我就不鬧,我就不上街,怎麼了?

我捐錢給北京同志中心、同性戀親友會、華科 HGP 小組、武漢同行中心,支持他們辦活動、搞倡導、給人員發工資,改善同志生存環境,怎麼了?你捐了多少?

我向家人出櫃已經十年(今年第十一年,未滿),早就爭取到了父母對自己的理解和支持。向所有交情較好的朋友出櫃了,消除了很多人對同志的偏見,還幫助大量同性戀者朋友處理與家人的關係,怎麼了?你說服了幾個親人?改變了幾個朋友?幫了幾個同志?

我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中學教師)傳播正確的觀念,宣傳性別平等,倡導尊重少數,破解有關的謠言,在課外也解答了許多學生的心理問題,怎麼了?我還有哪裡不到位?

非要自己親身上街,被抓,被開除,被示眾,被監視,被限制出境,才算抗爭了?

你想上街,你想鬧,可以啊?請拿出你的計劃,我給你捐錢。噴人解決任何問題?

剛想起來,我本科的時候在學校主持同性戀講座,後來被學校喝茶、被國安監視的時候,不知道這位匿名答主在哪兒遊行呢?

我說的就是這個人: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1838063/answer/19178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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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了這人是個噴子,看,自己都招了。莫非果然是希望全中國的同志都上街遊行然後被抓起來才最開心?


這篇答案引起的討論超乎我的預期了,歡迎大家理性討論,但是嚴重惡意和惡語中傷的評論我會直接刪掉,不想讓這種人髒了大家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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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法想像自己和另一個男人親熱的場景

就像每次嘗到茄子的味道都會嘔吐

這種生理上的不適與噁心是客觀存在的

但就因為這樣,我就可以去阻止隔壁的人中午燒茄子吃嗎?

你可以不喜歡

但誰給你的資格去剝奪別人喜歡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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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寫答案的時候就想到會有人來拿亂倫人與動物說事,評論區已經出現了這樣的言論,我就不列出來了,下面統一進行回答。

父女、母子這類亂倫關係的牽涉過多,以我的水平恐怕無法給出合適的判斷,這裡只說說兄妹、表親等同齡近親的關係。


近親結婚之所以被視為禁臠主要是兩個方面:傳統思想的限制和後代畸形率的高發,而且我個人認為前者的成因與後者有著較大關係。從人類繁衍的角度來講近親繁殖的確是較差的選擇,但如果戀愛的雙方選擇丁克,就完全迴避了這一問題,那麼我想問問,這樣的一段關係與同性戀之間還存在區別嗎?我個人認為,只要這樣的兩個人是真心相愛,是值得被祝福和肯定的。


至於人與動物在當下的理解程度,其實是比亂倫要高一些的,網路上近年來一直有某國男子與豬、與羊等動物結婚的新聞曝出,從廣大人民的反響來看還是比較寬容的哦。

最後,隨便修改我答案中的某一個人群再堂而皇之地貼出這種事,我不知道如果我把這個人群改成你的名字這麼干,你會感想如何呢?評論區的某位。


20.還是覺得要強調一下LGBT里的L。課程需要對古代男風法律制度有過粗淺的了解,然後對於女性與女性之間的愛戀,幾乎是個禁忌。時至今日,討論反駁也通常聚集在男同性戀中。對於女同性戀群體的忽視,是值得反思的。

21.有一個問題叫同性戀合法化是不是社會的進步。如果只是同性戀合法化,而大眾沒有行程對於少數群體平等的了解。沒有對多數人暴政的警惕,沒有對平等和自由的進一步認識。那隻能是一場鬥爭的勝利。絕算不上社會的進步。

22.不要總把眼光放在同性戀三個字上。駐馬店的精神病院案是對我的生命我做主的追求,是對楊永信地聲援。同性戀婚姻第一案告訴你碰見其他情況的行政訴訟。秋白案是教材不合理情況下,如何找教育部擔責的例子。這些,絕不只關於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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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掉一些內容哦嗎。不影響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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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想把這個回答變成一個儘可能全面的回答。也很歡迎討論。我不是來罵人的,要解決LGBT問題,應該是一個不斷謀求共識的過程。

15.我不支持不反對都被罵了;我本來是支持的,但看見那麼多腦殘言論,我就反對了。這大概和這個明星腦殘粉真多,我就黑這個明星一樣。合理嗎,合理。但也幼稚。
16.我沒想移民。我是個宅男,旅遊都不太願意,別說移民了。何況我挺喜歡這兒的,喜歡凌晨的小龍蝦,早餐的小籠包。我生活了這麼多年,遵紀守法,愛崗敬業,不亂扔垃圾,給山區捐款,喂流浪貓狗,偶爾扶扶自行車。我憑什麼移民。(真正移民的悶聲移民,大喊移民的大多表達失望,下一秒就繼續工作,當然直接拋出移民這個TITLE的不是什麼友善合理的討論態度)

17.我就是討厭,就要反對。請堅持你最坦率,最無懈可擊的反對理由。你願意成為泡影討論中,我不聽不聽的掀桌子的人,當然可以。但是,一個國家總不能全民掀桌子吧。

18.如果你是中立者,請你仔細先思考平權這個話題,再加入同性戀。但記住,在本身不平等的情況下,你的那票棄權也可以說是歧視的幫凶。

19如果你只是覺得LGBT不該運動,不該矯枉過正,那很好,我們達成了最重要的共識,剩下是方法論的探討。請你堅定你的立場,如果動搖參照17。

——————————————————————分割線啊

補充一點新看到的吧。

14.支持同性戀不是進步和民主,平權是。如果哪天全民公投,我會建議投票的人,如果你不是真的十分厭惡同性戀,請投贊成票。不然,在這場於國家這個利維坦爭奪自由的戰役里,我總覺得你是團戰在即,搶走我贏政藍爸爸的韓信。
—————————————————————以下原答案


原本打算怎樣看待通則下面答,轉手一翻,就被刪了。


每一個反同的觀點都值得尊重,只是希望觀點的論證是合理的,不然請你大大方方說你討厭,你反對,不要打著別的旗號。
1.中國不是一個同性戀環境嚴苛的國家,畢竟入罪的國家不在少數。
2.同性戀要合法化與同性戀現在合法化是有區別的。事實上,沒有多少人真認為短期就能走向平權。如果不是出了協會規定,德國的事情沒那麼大的影響。
3.萬請大家不要忽略女同性戀以及跨性別戀的人群。諸多反對理由如生育,艾滋對他們絕對不適用。
4.請不要打著自然的旗號,沒誰有那麼大臉代表自然。自然自己看不慣,會打個雷劈死,會自己淘汰的。
5.不要打著傳統的旗號。男風一事,從先秦到明清,一直有,相當一部分還是被歌頌得對象。武大頭傳奇里的稱心是真的。誠然,男風在古代大多還是風月之事,與婚姻無關。但是,明清閩南地區契兄弟,是有人執六禮,明媒正娶的。當然,契兄弟也是再娶女子為妻的。在古代是為了維護宗法,子嗣的社會核心價值。那現在呢?
6.請不要說宣揚和讚頌,沒人會認為梁祝是讚頌異性戀的,讚頌的就是愛情。
7.請不要說自己圈裡玩玩就好。我們同生活在一個國家,避免不了形形色色的交集,所有LGBT也是要生活,要工作,要娛樂,要同公務人員打交道的。沒人單獨劃你個電視台,幾個婚姻登記機構,幾個公園,甚至設個專門政府給這個圈。你說的圈,只存在意識,不存在物質,只是畫個餅讓人滾。
8.請不要說生育。體會人人都變成同性戀和每個人給我一塊錢一樣都是傳銷思維。不會人人變成同性戀的,何況那麼多堅定的反對分子在。
9.請你在做經濟計算的同時,考慮帶LGBT人群可能帶來的彩虹經濟以及消費需求。經濟衡量是個技術活,個技術活,不是單算升幾個孩子的。
10.請不要說疾病傳染。只有先把易感人群拉到太陽底下,才能更好組織預防。何況,我們在知道吃蛙類容易有寄生蟲之後,主要精力放在人工養殖,妥善處理蛙肉上,沒人說乾脆都不要吃蛙了。
11.同性戀可以,亂倫,人獸,是不是也可以。是的,可以,不過不是現在而已,同性戀只不過走在時間軸的前面。很多年以前也有人問,女子可以念書,難道有一天女子也能登堂入室?時間會說是的。
12.請明確讓步的對象。我見兩個男的大街上拉手噁心,應該是你轉頭不看,而不是上去分開兩個人。你怕你孩子被影響成同性戀,那請你抓緊你的教育,呼籲政府分級制度而不是不讓別人不能看。

一個良好運行的國家,導人向善,弘揚高雅,但也絕對不剝奪人低俗的權利。
說到底,為什麼孜孜不倦的宣傳,明知短期不會有什麼成果。大概像一個很忙的老闆欠了我工資一樣,我體諒他資金周轉,也明白只有公司運轉好我才能有飯吃,但我總得隔一陣子提醒他一下,他還欠我錢。我怕他日理萬機,後來王珂,更怕他習以為常,把我的讓步當作理所應當。


說真的,一年前的我大概是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但是這一年來我所經歷的事情感覺民間輿論(微博無良大V公眾號以及各種腐女瘋狂炒作同性戀,典型言論:同性才是真愛,異性只為繁衍後代)一直在提倡和美化同性戀 然後瘋狂污名化我們直男。 現在一說到gay,那就是高品味、打扮乾淨、善解人意三觀正, 而異性戀男性就是直男沒有審美、直男癌、邋遢和大男子主義,天天沒事就拿出來批判一番。不支持個LGBT那就是迂腐無知,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個進步青年。


同性婚姻合法化不是你們LGBT群體自嗨就能完成的,是需要所有人一起努力的,只是你們的很多所作所為,在把大部分人推向你們的對立面。 據我觀察,同性戀里的你國黨是最多的,一口一個你國,我作為一個中國人,實在是覺得心寒。我們年輕群體大多數都是支持同性婚姻合法的,但同時大部分也是愛國的。我們想為中國的同性戀爭取權力,可你們這種你國你國貴支貴支,實在是讓人感覺不舒服。國家只是不提倡同性戀公開宣傳而已,中國現在還是發展中國家,普通民眾和老一輩中年人都是很保守的,現階段立法同婚必然會導致民眾的強烈反對。同時中國也是東亞文化圈的中心國家,整個東亞文化圈本來在同性戀問題上都趨於保守,但中國也沒有禁止你們自己玩自己的吧。只是某些人的邏輯很奇怪,自己喜歡吃炸雞,要天天堵在別人耳朵邊上說炸雞好吃,你要是說不好吃,那你馬上就成了直男癌大男子主義恐同者,順便還要批判一下國家,批判一下貴支,然後吵著吵著要移民,試問這樣的行為真的可以推動中國同婚合法的進程嗎????中央只是不反對不禁止不提倡而已,那就成了大清了,我們就長辮子了,誰讓你們這5%的少數同性戀去代表剩餘的95%的異性戀的?你頭上有辮子,我沒有。你可以選擇不當中國人,移民到國外,但請別一口一個大清一口一個貴支的噁心人,麻煩照顧下我們中國人的感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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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真正為了同性戀權力發聲抗爭的正確方式,某些只會大清你國的同志還是得學習一個。


眾多回答中可以看出我國的反同團體與lgbt群體都很不成熟。

反同群體主要是在反同理論上不成熟,lgbt群體主要是在鬥爭手段上不成熟。

1. 反同群體在反同理論上不成熟。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我國主流對於同性戀並不歧視,也無迫害,絕大部分人都處於如果我身邊沒有那我就不關心的態度。這種狀態在輿情上的體現就是反同的聲音總是在lgbt群體產生新聞後後發。也就是如果沒有同性戀相關新聞的刺激,平時也無法聽到高喊的反同口號。這種後至的反同呼聲勢必會引來對立方的攻訐。而由於我國絕大部分反同者都是天然的,直覺性的反同,且背後並沒有理論支持,所以我國反同的聲音在與支持同性戀團體的辯駁中有一個鮮明的特點:總是試圖證明自己的合法性,而不是試圖證明自己的正確性。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可以經常看到諸如「我也有我歧視的自由」,「像我這樣的才是沉默的大多數」這種近似無賴的反駁,以及「同性戀本來就是反自然的」這種過時的老掉牙理論依據。

可以預見,如果反同群體拿不出跟lgbt群體一樣的「人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有權利愛人」這種直接佔據道德制高點的理論依據,哪怕其代表的是人群中95%的觀點,在論戰上仍將處於劣勢。

那麼如何扭轉這種理論劣勢呢?我的看法是在沒有大牛提出新的可以引領世界的價值觀之前,只能從現實出發,以同性戀相關的具體法案可能帶給異性戀的利益損失為切入點,阻撓相關法案的通過。

從西方反同團體的鬥爭經歷來看,唯一能跟「每個人都有權利愛人」理論上相對抗的就只有宗教了。信基督教的紅脖子能把斷背山的兩人私刑處死。信東正教的老毛子可以法律上反同。信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們則是選擇直接石刑。可這種經驗我國的反同團體完全無法借鑒:中國幾乎沒有東正教徒;基督徒一部分是「土邪教」成員(多為本土底層)無法利用,一部分是接受同性戀的新派教徒(多為留洋海歸);而網上防伊斯蘭教比防同性戀厲害得多了。

而「同性戀是反自然的」以及「同性戀是一種心理疾病」這種「科學觀點」(不得不說我國科學比宗教有說服力)是可以被諸如「動物也有同性戀現象」等「研究」所證偽的。當然,反同群體可以與lgbt群體爭論這種研究是否是利益驅動,是否錯誤採樣等等。。。但如果陷入這種循環的話,就落入下乘了。而且不論如何「人人生而平等」聽起來要偉光正的多。

所以在無法「動之以情」爭取中立分子的情況下,反同團體應當試圖「曉之以理」。應當指出的是同性戀畢竟在人口上來講出於絕對少數,所以他們要成事,勢必需要異性戀中的支持者的幫助。而現在不可否認的存在著以「聽起來是對的且與我無害」為出發點而支持同性戀者的異性戀。反同團體需要做的是改變這些人對於涉及同性戀的某些具體法案的「與我無害」的觀點。

例如:我國有領養需求的異性戀群體可以作為反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代言人。不難看出有領養需求的這個團體與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法案有利益衝突:非丁克的同性伴侶有天然的領養需求。按照中國大部分人的樸素道德觀來看,如果有一對異性戀夫婦跟一對同性伴侶同時想要收養一個孩子,相信支持異性戀夫婦的人更多。而且相信無法領養孩子的同性戀婚姻也不會被同性戀群體所接受。這裡沒有折衷立場。

再例如:以其他國家一些矯枉過正的例子提醒異性戀群體可能受到的利益損失。在不少美劇里都展現了學校優先錄取同性戀couple養子女的例子,可以宣傳為「對應到中國未必不會是又一個高考加分」。

2. lgbt群體在鬥爭手段上不成熟。

長話短說,有需要再補長。

a. 缺乏領導。我國的lgbt群體並未產生標杆式的意見領袖(以能在政協會議提案為標準)。lgbt中有影響力的能想到只有兩個:蔡康永跟金星。蔡康永由於家庭背景本就不親共,對大陸而言算是外人。金星屬於t,而t的權力實際上在我國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比如金星在法律上就被當作是個女人。大陸擁有的更多的是利用自己gay的身份賺錢的人。比如相當郭敬明第二的某程序員。

b. 分不清敵我。還是那句話,人數上處於絕對少數的同性戀想要成事,必然需要得到同情同性戀的異性戀群體的支持。一口一個你國能得到什麼?

c. 缺乏行動綱領。在大陸想要像美國跟台灣一樣通過幾個大法官表個態就把同性戀婚姻合法化解決了是不現實且不程序正義的。這種議題在大陸多半是要人大代表表決通過了才行。先定個小目標:群體里出個優秀企業家,混到政協里提個法案,把這種事真正擺上檯面了說如何?

d. 缺乏行動力。先從鼓勵同性戀出櫃,爭取自己的親人做起吧。


我我我我我壓根沒想到莫名一個供大家樂一哈的小段子居然炸出了某評..尬
重點在移民啊根本不是什麼不借錢給你你別找我借錢,這裡娛樂的重點在移民啊移民啊!好氣哦,勞煩不要再刻意地去挑我的表示問題了..我我我我的鍋

——————原答分割——————
以後不要找同性戀借錢了,他們每一分錢都是將來移民的血汗錢orz


謝邀。

對於這個話題沒什麼好說的,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在西方和歐美國家可以說得上是逐步共識,不久之後應該會得到普及和推廣。

我們可以看到,德國的領導人想法改變也是有原因的。

第二次更新。

可能觸犯了某些清道夫所以被舉報為政治敏感了,所以刪掉了一句話。

以及對於評論區的討論我都有在看,理性的討論我會予以回應,但是非理性的話各位看看就好,不必當真,更不必逞口舌之快。

謝謝大家點贊支持。

第三次更新。

本來我的想法也就是以上幾點,並沒有覺得我自己有多麼政治敏感,但是已經被舉報第二次了。


第四次更新。

更改過後還是沒有通過審核,這是第四次更新,以及我不知道會不會審核通過,就這樣吧,該刪的我都刪了。


這個是大勢所趨,已經沒什麼好稀奇的了吧,歐盟會員國中的主要成員都已經通過了同性婚姻平權法案,德國已經搭的末班車了。
中國其實也在步步緊跟,沒有落後多少。從97年刑法廢除流氓罪以來,同性性行為就已經實現了非罪化。2001年的《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將同性戀除名實現了同性戀的去病化。
2013年一位江西師範大學的學生致信出版社,認為一本刑法學教材中關於同性戀屬於性變態的表述不妥,出版社當即回復表示重印時會修改。該書主編,刑法學大家趙秉志教授也親自回信承認書中內容為2000年所寫,後來再版時沒有進行修正。這件事在法律圈裡還火過一段時間。
所以中國學界對於同性戀問題的態度是非常開明的,中國社會對同性戀問題的包容度也在不斷提升。現在的年輕人,尤其是高學歷人群對同性戀的態度已經是非常理性和寬容了。短短二三十年,中國社會在以我們能看得見的速度進步著。
當然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有些尷尬是難免的,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但這傷害也來得太猝不及防了吧。

詳細內容參見文章:總有一些臉打得人猝不及防 - 知乎專欄


對某高贊「反同」答案實行辯證駁論。(附加:許多評論我未回復,但將回答根據評論做了修改與補充,由斜體字顯示)

介紹:本人女,取向同,未有婚嫁計劃,愛國愛黨愛人民,尊老愛幼禮待同輩,雖不能說是五好青年,但三好該是有的。考慮到匿名比較安全,我就也匿名了。下文盡我所擁有的知識見聞來言論,若有偏頗,現行道歉。

首先,我贊同彼回答(以下對該回答的回答者統稱回答者)對騙婚者及其辯護者的批判。任何理由都無法庇護這個行為,騙即是騙,傷害即是傷害,不可因自己身份的特殊受到壓迫排擠想要逃避,繼而去傷害他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對於同妻,我表示惋惜,卻不能同情,因為我也處於邊緣地帶。我首先作為一個女人,其次作為一個同性戀,處境不比同妻好多少。正如彼回答全文顯示,回答者對同性戀的強烈譴責、批判及排斥,幾乎完全針對男性同性戀。作為一個女性同性戀者,我連被嫌棄的資格都沒有。此言並非我刻意尋找聲討,而是女同性戀者存在大多不被人認知,男男有性行為,女的也有,然而許多人並不知道。只是兩個女人一起生活而已(遲早會嫁人的),何必在意?因此作為一個女同性戀,處於不被人正視的邊緣的邊緣,該是喜是憂?

以下,辯駁。(且不論彼回答為了強調而胡亂使用標點,語句混亂。)

第一,彼回答首句提出「對惡人無需友善」這一論點,然而何為「惡人」?根據彼回答後文內容可知,首先,回答者未辨清「騙婚的同性戀」與「同性戀」兩個概念,前者屬於後者,但後者遠不僅是前者。騙婚的同性戀(包括支持他們行為的人)有錯,為惡,不代表整個同性戀群體如此;他們膽小懦弱、欺軟怕硬,不代表所有同性戀者如此。同性戀群體中大有友好明理之人,回答者分明把他們的好與善掩埋在「同性戀皆惡」下。所以,你的論點,就如汪精衛言論「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由此,因「同性戀」一詞而忽視世上數以千萬計的「非惡人」,對他們應享的權利提議剝奪,甚至僅以這一取向而武斷認為我們皆惡,應當受罪的回答者,是否也算惡人,是否也無需友善?

第二,「遊行」,請回答者考慮我國國情,政府態度。遊行需要許可,否則非法。其外不多言語,想必懂得。

第三,「一丘之貉」一論犯了與我第一點所提同樣的概念混淆問題,盲目以取向歸類。依回答者所言可推論,億萬異性戀者是否善惡也相同呢?皆為善或為惡?

第四,「合法化的背後是去罪化」。根據上下文推斷,回答者所指「合法化」為「婚姻合法化」。若回答者了解過同性戀歷史就知道,各個國家同性戀合法化與去罪化往往相隔數十年,兩者豈是同一道理?

第五,HIV的問題。回答者大概不知道該病種最早來源於動物,如今傳播群體不只是同性戀者,更多異性戀者,且傳播途徑以母嬰、血液、不當性行為為主。先不論前兩個傳播途徑,請注意第三者不是「同性戀性行為」,而是「不當性行為」。由此又引申到回答者另一個論點上——「媒體輿論對同性戀的偏向」,若他們真完全偏向我們,就不會引導人民認為HIV傳播者為同性戀者居多了。再者,「不當性行為」的原因不乏我國社會對「性」的避諱,導致全民性教育缺失,受害尤其嚴重者之一也是同性戀群體。回答者不應該提議國家、社會以更開明的態度來面對與「性」有關的話題及內容嗎?

第六,大多同性戀者並未以自己屬於這類群體而驕傲或者以為自己有了特權。回答者說這成了我們做一些惡劣事的「資本」,以偏概全。我從未因為我是同性戀而驕傲和自豪,只是承認並認可自己,並且我與你,與其他許多為善的同性戀異性戀者一樣厭惡因身份特殊而誤以為自己有特權的人。

第七,「……在不合法的情況下,尚且還敢搞同性戀……「一言,本末倒置。性取向不是可不可以,敢不敢的問題,喜歡不喜歡一個人倘若可以選擇,哪還有那麼多的情感問題、諮詢專家?依回答者所言,但凡性取向為同性之人,連戀愛的權利都沒有,甚至連生存的空間都不給予,與法西斯、納粹有何區別。回答者不如去提議一個「同性取向滅絕」政策?另外,「搞」(這個詞是在歧視意味很重)同性戀與「騙婚」不能劃等號,兩者有質的區別,我在上文已經提出部分。這裡再附加:首先「騙婚」是因為什麼?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國封建傳統關於家庭與「傳宗接代」的刻板思想,許多「大清」來的人認為「無後」等同於「不孝」。這個原因才導致部分同性戀者做出錯誤的選擇,傷害本不該傷害的人,不是「同性戀」這三個字,不是「同性」這一取向。

第八,「不和異性結婚就不敢嗎?」這個問題提得義正嚴辭,同性戀不可以和異性結婚也不可以和同性結婚。這個我在第七點提到了,即「同性取向滅絕」。

以上,是我審視了彼回答後的一些論證分析及反駁。希望回答者及支持該回答者的人可以正確審視整個社會環境,時代發展趨勢,各個群體(原文為「兩個」,此處聯想到LGBT中另兩個邊緣群體,故作此修改)的客觀存在與異同,明辨善惡是非。不要單純看自己想看的,聽自己想聽的。

因為看到有評論建議「無視」那些固執己見者,我覺得十分有理,但是知乎上、生活中還有許多對我們群體尚不了解的人,容易受到那些封建固執者的言論影響,錯聽錯信以致偏見。因此我所發聲的目的也是為澄清和解釋一些問題,普及一些知識。

謝謝。


首先恭喜德國人民。

我先是在朋友圈上看到的,然後就去微博上搜。
微博評論里沸沸揚揚的。


看到了一條評論:

我不接受同性戀,但是我尊重同性戀。

立馬想到了伏爾泰說過的:我不同意你說的每一句話,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

什麼是素質?我認為,這就是素質。

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仍然尊重你,尊重你所做的事情。

這個世界是多元化的世界,只有傾聽每種不同的聲音,世界才會更好。

就像寫數學題一樣,只有知道的公式多了,才能答對更多的題目。

這個例子,可能不太恰當。但是我想不到更好的例子了。

如果世界上,只有一種聲音,那麼這將是一個病態的世界。

上網搜了一下

言論自由不是絕對自由的言論,言論自由不是意味著隨意造謠和攻擊團體或個人,不能違反法律規定。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

我的邏輯思維可能有些混亂,需要加強。
如果您不同意我的觀點。我希望您不會用激進的語言。我們可以和平的陳述、交流自己的觀點。
謝謝包涵。

——————

您好,如果你在評論裡面,發表了帶有謾罵的語言,我會摺疊你那毫無意義的評論,謝謝您。

我認為,世界需要多種聲音,唯獨不需要那毫無意義的謾罵。


默克爾出於黨派考慮投了反對票 ,但是允許黨團成員自由投票,這次基督教民主聯盟沒有強制按黨派立場投票 ,使得四分之一基督教民主聯盟成員投了贊成票,為法案通過鋪平道路。
而選擇黨的黨魁Alice Weidel雖然本人是女同性戀,卻以黨派立場堅決反對同性婚姻,所以她被黑得很慘。
選擇黨是唯一一個以黨派立場反同的,然而選擇黨選民55%支持,雖然是最低的,估計那23%反對的都集中在他們那兒了

感謝德國大選。

姬年大吉

然而在東方


想來想去,人終究是感性的,自以為理性可以看透問題、解決問題,然而事情發展其實並不在我們的預測之中。

有的人因為感性產生厭惡,有的人因為被厭惡而破口大罵。以為世界很美好,回頭卻發現早已破敗不堪。以為個人應該自由,抬頭卻發現自己早已在結構之中。

(這種在問題下談人生感悟的答案毫無用處,希望早日被摺疊)


------------------------------以下原答案

有人吃素,有人吃肉,他人愛好與我何干?

每個國家和社會都有自己的政治輿論環境,今日一國做出不同的決定,與別國又有什麼關係……因為兩國不同而隨意批判是極其不理智的,要尊重不同,至於是否改變不同要看廣大人民群眾了(至於人民群眾站在哪,恐怕不是你我可以妄加揣測的)

不同並不代表一方先進,一方落後。不要隨意給不同的思想扣上保守、落後的帽子,更不要隨意給不同意見的人貼上無知、愚昧的標籤。

每個人都是獨立思考的個體,個人微小的力量團結起來就是重要力量,也足以形成意見。不過在表達意見時也要想一想,雖然你的聲音很大,但不同意見的人是否更多,他們意見的力量是否更強大,只不過不屑於發出,在爭取尊重的時候是否也應該尊重他們?

人終有別,你我或難取捨,但時間最終會進行選擇。


跟中國沒什麼關係啊。

德國能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想必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民意支持率超過50%了吧。
而據我身邊我了解到的觀點,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應該不到20%(純屬個人估計,沒有任何科學依據)。而且,即使超過50%,也沒什麼卵用。

所以大家該幹嘛幹嘛,該工作的工作,該上學的上學,想移民的加油,不想移民的也別罵。

上綱上線把本朝批判一番,沒什麼必要吧。德國還接受難民呢,德國上大學還免費呢,德國還用歐元呢,德國某任元首還是外國人呢。這些事情都跟中國沒什麼關係啊。


不匿名。就是要硬懟!這個問題下現在的回答個個都無恥之尤!
同性婚姻法定化和同性戀去罪化合法化是劃等號的嗎?一個個裝作道德帝的答主無視事實,將二者公然混淆。
事實上,在97年流氓罪取消後,同性戀去罪化實際就已經實現,再沒有人僅僅因為公開或被知悉同性戀的性取向,而被司法機構處罰。到01年將同性戀移出精神疾病,中國在法律法規上對同性戀完成了合法化。
當然不可否認,社會上對同性戀的歧視排擠並沒有因為修改了法規就一夜間消除,直到現在中國社會很大程度上仍然對同性戀抱有不良的看法。如果是在這方面爭取平權爭取尊重,那麼我相信,絕大多數講道理的人,哪怕他們觀念深處仍然不喜歡或是不能理解同性戀,但至少也會抱持中立偏同情的態度。這恐怕也是同性戀平權的主張,越在高教育學歷的人群中,同情者支持者比例越高的原由。
實際上,即使在所謂「大眾」中,以中國社會文化的習慣,也沒有多少人真會關心與自己沒有密切關係者的性取向。坦率說,歷史上對同性戀相對極為包容的中國社會,現在主流對同性戀的反感和恐懼,與同性戀群體二大問題,騙婚和艾滋病高發的關係是很大的。
不過現在暫時放開中華田園彩虹派對這些實際問題的一貫裝傻充楞。還是回到為什麼,他們謾罵詛咒中國社會主流拒絕承認同性婚姻的立場是無恥的。

因為他們,包括他們的外國老師們依賴的,都只是企圖壟斷人類社會歷史最悠久,也是最基本的人際關係一一婚姻一一的定義。並利用政治正確的帽子打壓一切不同於他們的看法。
上萬年來,人類有文明自我意識以來,婚姻就是不約而同的單指男女之間組合的關係。在人類文明史上,在婚姻關係下,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夫多妻的各種數量上的變種,都出現過。同時,同性性行為也在很多時候屬於公開出現甚至流行的現象,社會承認固定同性夥伴特殊關係的先例也不乏其例。但二者,即婚姻和同性特殊關係在當代以前從未重合過,而且也毫無必要,極其荒謬。
為什麼男人叫做男人,女人叫做女人?歷史上曾經出現長期的男尊女卑,難道男女平權的要害就是把女人改稱為女男人嗎?
彩虹派要爭取同性戀平權,包括在組織法定家庭上的平權,這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在於彩虹派就是要不顧其他人的感受,以摧殘,摧毀更多人珍視的基本價值觀為代價,只接受強制性的修改對婚姻的定義,作為解決所謂平權的唯一辦法。
看清楚了!永遠搶先倒打一靶的中華田園彩虹派們!在所謂的同性婚姻平權上,根本不是中國社會的大多數人要對你們實行多數人暴政,而是你們效法外國老師們,企圖對中國大多數人實施少數人暴政!是你們企圖用修改法律,強迫所有人放棄自己的思想自由,強制所有人只能接受你們對一件事,一種人際關係的定義,即使這種定義徹底違背人類有史以來的習慣。
這是什麼價值觀?!
這是1984老大哥萬歲的價值觀,是異端裁判所獵捕女巫的價值觀,唯獨絕對不是在不侵犯他人自由和權利的前提下,每個人都有平等的自由權利的價值觀。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最後另說幾句,西方一些國家近年陸續承認同性婚姻,除了路數往往是通過法院釋憲,議會任期中間突然立法,而非它們各自更正常的修改途徑(如美國正常應該是國會立法,西歐對類似問題常見用公民直接表決),以繞過強大的反對民意。
更重要的是,作為基督教文化嫡系傳承的它們,在同性戀權利問題上是有原罪的,矯枉過正的平權實際帶有補償的性質。就象美國對於黑人等少數族裔的傾斜性平權政策,與歷史上的蓄奴和其他種族歧視政策是有直接因果聯繫的。
而中國社會並沒有類似的沉重歷史負擔,就象對黑人,對中東難民,對其他亞非拉移民群體沒有歷史責任一樣,沒有任何理由做出不符合情理的讓步。


LGBTQ別在國內硬撐了 努力學習移民吧
給祖國了太多期待換來了太多失望
2004年同性戀去病化 2017年再次列為病態
廣電也好 中央也罷 恐同者大放厥詞 同性戀被輿論壓迫的沒辦法反抗
都走吧 德國是第23個國家了吧
別掙扎了 換個國籍晒晒太陽吧
:)


比例啊比例,試問諸君所知的浮在水面上的人數量幾多。都假設好同性戀的原罪了,何必辯駁。
我們的人民本來是不關注性取向的。只是大家可以公共且安全發生再把一個群體批倒斗臭的話題還有什麼!沙文主義的替罪羊罷了。

我們來想想。
說同性戀傳播hiv的,對不起,異性戀在我國仍舊是性傳播途徑第一大宗。
說同性戀騙婚的,對不起,異性戀在婚姻的架子下家暴,出軌,歧視女性的例子,恐怕對女性造成的傷害面更廣。
說同性戀無法繁殖的,對不起,以此依據是否無生育能力的異性夫妻都得立馬分開被判反自然?
說同性戀帶壞小孩的,對不起,試問地下流傳最廣的是gv還是av,大眾傳媒每天愛來愛去低俗露骨的異性戀內容就是陽春白雪?

同性戀只是正常而少數的一批人,廣泛分布在各個年齡段,各個階層。他/她可能是一位老農,一位青年醫生,一位中年教師,也可能是腰纏萬貫的富豪,身居高位的大官,或者說路邊遊走的乞丐。

正視這個群體的存在,就是對人這個群體更深層的認識。這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反對躍進式提升同性戀地位,德國從民事伴侶到婚姻平權可走了十幾年啊。只是希望一切不要開倒車。

無論如何,畢竟少數人。


看了很多回答,基本都是「國將不國」的哀嚎。先說下個人態度:不支持,不反對。我猜國內大部分普通人都不會關心同性戀合法不合法這個問題。同性不同性是你們自己的事,別人無權干涉,結婚不結婚,只要不影響到他人又有誰管你呢?甚至於你要求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就我個人來說也沒意見┐(′-`)┌
但非常反感的是把同性戀婚姻和所謂的政治正確掛鉤,好像不支持我們就是愚昧落後,就是沒受過高等教育,就是不和國際接軌,就是大清亡了?!同性戀畢竟是少數,為了少數人的利益給大多數人蓋帽子我並不認為這是一種理智的行為。就個人感受來說,尊重你的權利,但反感你們為了權利污名化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支持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成了人權、成了受過高等教育的標誌,感情我碩士學位證書因為這個就要不被承認了是吧?我大概就是諸位口中的封建餘孽吧?
另外,別光看著德國及台灣等地,232個國家中合法化的國家和地區有30個沒?這個問題下面這麼些回答,你看到現在贊的過百的一個都沒有,評論就更少,這還是在相對普遍高學歷和你們互贊的知乎,我想這也表明了一般人不關心也不願為這個問題撕的態度。不信你上街隨便問幾個人對這事的看法,看能收穫多少懵逼臉⊙▽⊙所以,儘管大多數沒討論的興趣,但不代表心裡沒看法,也請尊重一下多數人的看法不要給我們扣帽子,互相尊重。


這個問題下的許多答案,足見人性之惡。

(一)「關我屁事」式的冷漠沒錯,但因為誇耀而令人厭惡。

對同志平權議題不贊成不支持不鼓勵,既不願意和同志扯上半毛錢關係,更不願意為同志站台,那是他們的自由。對此,我當然給予尊重。

我真正反感的,是許多人對秉持冷漠這種最底線的標準洋洋自得。貴知所見,寬容者也不曾似他們這般自矜和誇耀,倒顯得冷漠者的冷漠也是多了不起的品德,多天大的恩賜一般!

對於「關我屁事」式的棄權與冷漠,我輩當然要以冷漠對冷漠。如果指望同志對你們的冷漠和「沒有走到反對那面去」報以和顏悅色、感恩戴德,那麼同志如何回報理解支持同志平權的人呢?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二)冷漠背後可能不只是冷漠,也許是沒有反對選項的權宜之計。

我們對聲稱冷漠、棄權的言論保持警惕,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同志平權議題面前表達棄權,至少有兩群人。一群是主動選擇冷漠的人。他們毫不關心,甚少參與同志平權話題。往往只有被問及立場時,才表達棄權的立場。對於他們,我們應當更加有策略地爭取。

另一群人,說起來搞笑。明明一件關他屁事的事,卻到處發表觀點,樂此不疲,與人撕逼,甚至活生生把自己搞成同志話題熱門回答人,這種人還有臉談棄權?只不過是不滿而憤怒躲在棄權的面具背後,以棄權之名行攻擊之實。因為再沒有毫無代價的反對打壓凌辱迫害可選了。這種人,還洋洋自得地指望同志跪下來求他的那一票。他們身上,展現了真正的人性之惡。

對於這些所謂的「冷漠」,我們當然要「以攻擊對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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