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幻想鄉中實力弱的總能打敗實力強的?

像靈夢這種規格外的城管姑且不論,可是為什麼像魔理沙、東風谷早苗、魂魄妖夢這樣實力平平的魔法使、風祝或者園藝師,也能打敗實力幾乎達八雲紫等級的人呢?
先拿彈幕遊戲來說,當自機的時候,早苗打敗過聖白蓮、神子;魂魄妖夢也打敗過神子;魔理沙從當自機起幾乎靈夢能打敗的敵人她都能打敗,可按道理說魔理沙的能力應該比靈夢差不少啊……靈夢是結界維護者,有天生的力量,可魔理沙的魔法卻是自己修鍊得來的……
如果再拿格鬥遊戲來說的話,就更加說不清了,基本上每個人都能打敗另一個人。鈴仙可以打敗天子和八雲紫、姆Q能打敗萃香和幽幽子……可是明明前者的能力是要弱於後者的。

所以為什麼幻想鄉中常常會出現下克上的情況呢?
請賜教。


原諒我不請自來。下面均為我個人見解。
※注意
一、我這裡只考慮一設情況,二設不作討論;
二、下面部分內容主要參考遊戲正作、半正作、《求聞史紀》、《求聞口授》、《文花帖》、《魔理沙的彈幕回憶》。
三、下文涉及東方遊戲正作與半正作的相關術語,具體可參考中文東方Project維基百科中的詞條:遊戲攻略/STG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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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答題主的問題:「為什麼幻想鄉中實力弱的總能打敗實力強的?」
題主問題中主要從遊戲作品方面出發。就遊戲而言,玩家只要心理上不出現問題,是可以無限挑戰的,可以摸清敵機的符卡數、符卡的彈幕強度、從而做到背板。在這個過程中,玩家對應遊戲中的敵機的能力是有提升的,當你終於可以打敗敵機的時候,也就意味著玩家有能力操縱自機打敗敵機了,在這個過程中自機的能力並沒有提升。換句話說:玩家與自機合作挑戰敵機,在玩家無數次嘗試與練習中,玩家成功使用自機打敗了敵人。故,使遊戲中成功以弱勝強的因素,是玩家自身的能力。
可能會有人問:從故事來看,自機們確實打敗了敵機啊,這不能稱為以弱勝強嗎?
那麼下面就要引入使遊戲成立的設定——符卡規則(スペルカードルール)
以下摘自《求聞史紀》:
原本無論何等強大的妖怪都絕不可能戰勝巫女,妖怪的意義行將消失,不過她(博麗靈夢)提出一個劃時代的解決方案,使這個問題迎刃而解。
符卡規則,指的是彼此互相展示自己的技能,通過技能的絢麗程度一決高下的對戰規則,將其概括之,則為以下幾個要點:

  • 所謂符卡,乃將己方所持有之得意技能冠以名稱後所得產物,發動時要大聲宣讀技能名稱,方可使用。
  • 決鬥雙方必須在決鬥開始前開誠布公地向對方表明己方所持有的符卡數量。
  • 勝者只允許接受決鬥前雙方約定的報酬,不可獲取除此之外一分一毫。如對對方提出的報酬額度持有異議可拒絕決鬥。
  • 對於敗者提出的再戰請求,勝者必須積極地予以響應。
  • 對於勝負過程中因疏忽大意造成的事故必須有所覺悟。

以上為符卡規則的基本內容,從此之後,幻想鄉中的一切對決更類似於一種競技體育活動。
引入此規則之後,力量相對較弱的人類也有機會與實力強勁的妖怪一決勝負,反之妖怪也有可能輕鬆地戰勝巫女。

可見,從故事來看,我們接觸到的彈幕遊戲、格鬥遊戲,均為在此規則下出現的符卡決鬥。在正作和半正作中,自機們一般是為解決異變而行動(當然,不排除出於私人目的的)。異變可以指幻想鄉中大規模發生的異常現象,也可以指無法加以解釋的事物。多數異變因妖怪的心血來潮而起,也有些是來到幻想鄉中的新人乾的好事。異變中,一般出現的情況是敵機阻擋自機的行動,然後自機打敗敵機,得以前進。在這裡,可以把自機能否繼續行動看作符卡對決中的發生條件,自機勝則繼續前行,自機敗則無法前行。然後符卡對決開始,自機可能獲勝也可能失敗。然而,即便自機被打敗了,敵機是要積極回應自機提出的再戰請求的,也就是說自機可以不斷挑戰敵機的(自機心理不崩潰的情況下),這和玩家無限挑戰遊戲一樣。這樣的話,自機可以通過不斷的挑戰以得出對方符卡的對策,從而打敗敵機。這點可以從魔理沙身上體現。題主提到:「為什麼像魔理沙、東風谷早苗、魂魄妖夢這樣實力平平的魔法使、風祝或者園藝師,也能打敗實力幾乎達八雲紫等級的人呢?」不知道題主有沒有看過《魔理沙的彈幕回憶》(《グリモワール オブ マリサ》)呢?
這本書是以魔理沙口吻寫下的彈幕攻略(在我看了也就對魔理沙自己有用),這裡面記錄了大部分強力人物的符卡和對策法。在我看來,這些可以視為魔理沙在不斷挑戰中獲得的對策,也就是魔理沙是不斷向敵機挑戰的,這是實力相對較弱的存在可以以弱勝強的關鍵。再者,魔理沙的彈幕講究火力和華麗程度,這個與符卡規則中「通過技能的絢麗程度一決高下」的說明相對應,也算是魔理沙對於符卡規則的利用吧,也可以說明為什麼魔理沙幾乎都是攻略用自機了(笑)。
所以,符卡規則可以說大大約束了妖怪的能力(巫女也一樣),使妖怪與人類能在一個相對平等的地位對決。妖怪有強力的符卡,實力相對較弱的自機也能不斷挑戰。
總而言之,就是在巫女的監管下(力量威脅),符卡規則的規定下,妖怪和妖怪、妖怪和人類以及人類和人類之間愉快的打彈幕,既保證的妖怪的存在意義,也令人類能從妖怪的實力壓迫下解脫,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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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先寫到這裡,想到什麼下次再補充_(:3」∠)_


我覺得大多數情況都是被吊打的居多吧(比如我連一面⑨都干不過233),這是玩家問題,扯角色實力有點牽強。
實際上你問這個問題是因為你對東方的設定不了解。

首先你得知道什麼是彈幕戰即符卡規則。
符卡規則(スペルカードルール),是幻想鄉中人類、妖怪等各種種族之間在鬥爭時,為了讓他們不至於使出高於必要的力量,而制定的一條法則。對決時,雙方使用代表了自己擅長使用的技能的「符卡」準備任意數種,決鬥開始前表明自己在決鬥中使用的符卡數量,若被對手破解所有的符卡,或是體力耗盡,即算為戰敗。就算還有殘餘的體力戰鬥,如果已無符卡可以使出的話,是絕對不能不認輸的。戰鬥方式除了是比較實力之外,還有一些藉著招式的華麗程度進行精神層面上的比試。遊戲系統中的「殘機」也是代表著個人的剩餘體力。在「命名決鬥法」(命名決闘法)之下,招式的的名稱會在卡牌上以契約書的形式記示,並且招式的體現要能配合到招式的名稱才算合格。這契約書被稱之為「符卡」,雖然使用此卡牌的場合比較多,但有時亦不需要將招式以卡牌的形式使出。招式會被稱為「符卡攻擊」(カードアタック)。出招之前必需要先作「符卡宣言」(カード宣言),所以並不會有出其不意的情況發生。。宣言時並不需說出招式名稱。雖然這戰鬥方式被稱為「彈幕遊戲」(弾幕ごっこ),但其實沒有限定要用彈幕攻擊,招式當中不一定要用上彈幕。由於符卡規則只是針對妖怪而訂的規則,沒有考慮到很多危險的情況作出禁止,對人類來說可能會有導致死亡的情況出現,但是若果在決鬥中敗陣的話,敗者不能因要報復而將勝方殺死。妖精和精靈等生物雖然在異變中會使用強大的攻擊招式,但平常他們的存在很弱小,而且他們的生命方式與其他不同,即使死了也能夠立刻再生,所以規則並沒有禁止傷害他們的生命。
以上內容摘自度娘百科:符卡_百度百科

很多新人在剛剛接觸東方這「暴力」的彈幕對射,但尚未對設定進行了解的時候,很容易認為彈幕戰是互相拚命的一種形式。實際上,彈幕戰的規則即符卡規則,是一種否定實力主義的規則。與其說是戰鬥,反而更像一種相互娛樂的遊戲,自然也就不會使用全力。事實上彈幕也不是都具有很大破壞力,彈幕是由什麼構成的沒有區別,就算是香蕉黃瓜手機紅薯樹葉土塊炒豆子都可以用來作為彈幕,而且效果相同。在『魔理沙的魔法書』中魔理沙說了類似因為覆蓋面更重要所以降低攻擊力也沒關係的話。

有了這種類似運動的決鬥,普通人類也能戰勝妖怪了,而妖怪也有可能打敗巫女。因此你說的以弱勝強的情況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打個比喻:
妖怪就像美國,人類就像菲律賓。比妖力、法術、體力,妖怪分分鐘完虐人類;比軍事力量,美國分分鐘教菲律賓做人。但幻想鄉建立了符卡規則。這就好像美國和菲律賓打仗的時候不比軍事力量,而是比數學奧林匹克競賽。這樣菲律賓也有機會能贏美帝了。而且這樣打仗還不會死人,多好!
不過,就算比奧數,美國也是佔優勢的。比彈幕,妖怪也是比人類強的。
在遊戲中,妖怪的彈幕實力也常常強於自機。玩家要做的,就是把那以弱勝強的機會自己打出來。

沒有人第一次打彈幕遊戲就可以全部通關吧?玩家進行彈幕遊戲都是勝少負多,能通關的人都是經過反覆的練習才成功的。同理,早苗她們也是經過一次又一次的嘗試才打敗了對手(靈夢不好說,她不欺負人就很好了。苗爺在紺珠傳里霸氣側漏,晉級城管指日可待),「幻想鄉中實力弱的總能打敗實力強的」不成立。


好歹也是個遊戲… 總不能翻來覆去用一個自機吧?那實力沒那麼強的角色當自機,總得有個能贏的理由吧?所以才有符卡規則啊。劇情是劇情,遊戲系統是遊戲系統,你非要符合設定只讓靈夢當自機,不會給控其他人氣角色的人一種欽定的感覺嗎?自機對角色人氣的重要性要遠遠超過設定的合理性啊。打遊戲如果還不讓下克上,那我建議改成月都project,主角只能選綿月姐妹,只有勝利結局才有劇情,多好。


彈幕遊戲的存在意義就是戰爭無血化,並且讓弱小的對象有機會打敗強者。另外什麼時候產生了魔理沙實力平平的錯覺……香霖堂里說過,彈幕遊戲時雖說對戰多數贏的是靈夢,但是魔理沙也不算是被虐。


這個問題;

1.從現實出發,This is just a game.一個遊戲為了遊戲性,鹹魚翻身並沒有什麼問題【

2.從設定出發,設定就說了,彈幕規則的誕生就是為了【允許所有參與者都可以公平一戰,讓所有參與者戰鬥能夠充滿一種遊戲性】,說白了,在彈幕遊戲規則下,強弱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不管如何都只是遊戲而已

3.從更大的世界觀出發,世界上僅存的,就這麼多的神魔妖仙鬼怪都已經齊聚這裡【可能還有沒有神隱進來的,不過想想大結界設立的原因也能猜到】,對於這些【非人類】生物集合的地方,不管雙方是因為什麼原因打鬥起來,但也是某種意義上的【內戰】---活著不好么?本是一類,放放水又如何?大家的群族就這麼多了,有沒有新人也是未知數的一種,還不同命相惜還要等到什麼時候?


符卡規則。
而且呢,彈幕可以用各種東西做,也就是說你扔一把小紙片說這是彈幕也行,少女們也沒意見。
如果你抱台碎紙機進去或許能打遍幻想鄉。


不崇尚實力論,一方面是東方在實力這裡本身設定不夠嚴謹,另一方面是這種討論沒有意義。
要我說,靈夢打紫媽就是紫媽放水,你非說靈夢實力就是強,也沒辦法。反正神主沒有明確說明,咱倆也不能真人pk去……在比如說上面某答案的那張圖,我就覺得大兔沒這麼弱,腹黑兔單論年齡都要比其他人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這樣硬分類肯定不行。
這樣爭論角色實力沒有意義,而且如果再加上跨作品討論那就沒完沒了了……
(ps:說到下克上鬼人正邪不是肛遍幻想鄉了嘛)


就是因為符卡規則。以下來自《求聞史記》

符卡規則

無論是什麼妖怪,都無法打倒巫女。正當妖怪的存在意義快要消失時,她用一個劃時代的手段,解決了這個問題。
那就是符卡規則。

符卡規則就是相互競技,展現美感的決鬥規則。簡略地說就是——

  • 符卡就是給自己的絕技加上名字。使用時要進行宣言。
  • 雙方在決鬥前要說清楚自己準備出多少張符卡。
  • 持有的符卡全部被擊破就必須承認輸了。
  • 勝利者只能拿決鬥前說好的報酬,如果對對手提出的報酬不滿意,可以拒絕決鬥。
  • 勝利者要積極接受失敗者的再次挑戰。
  • 要有覺悟,隨時可能出意外。

就是這樣的內容,感覺更像是運動式的決鬥。
導入這規則後,力量弱小的人類也有可能與妖怪一決勝負了。同時妖怪們也有可能輕鬆地打倒巫女,相反,妖怪也能在某種程度上亂來了。

另外即使有了符卡規則實力的強弱還是能體現出來,早苗她們也不算「實力平平」啊。


以遊戲而論,自機做對手時候可大多是五面,除了關底boss就他最強了……五面你不能說弱吧。


自機無敵 不服來辯


「總能」這詞用的太不嚴謹了……
一種原因是符卡規則
另一就是遊戲的人物性能並不代表角色實力……


彈幕規則就是為了平衡實力而生


因為這?是電腦遊戲,主角總會贏吧。
因為這只是遊戲,那些強者只是拿來消遣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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