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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法是怎麼用的?

強烈建議各位去中國cdc官網上去看看,只有一個專家的訪談鏈接,算是一個正面回應吧。講真,有用還不如沒用。貓狗傷後立即就醫處理,能觀察就觀察,不能觀察測抗體。國內大部分地區基本都是一次性收費,如咬傷動物無毒,則下次傷後不用注射蛋白,一舉兩得。


曾經,十日觀察法被炒作成了所向無敵的萬能大法。如今,十日觀察法備受質疑,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十日觀察法,就好像藏獒的神話泡沫一樣,徹底破滅了。有一度,藏獒被一伙人炒作為神犬,大家也都沒見過這麼怪的狗,感到新鮮,可是很快,藏獒的各種缺陷不斷爆出,藏獒徹底崩盤。十日觀察法也是這樣,十日觀察法一開始流行的時候,大家沒見過這種刁鑽的思路,彷彿找到了狂犬病的解藥,彷彿有了十日觀察法,狂犬病就不再可怕。然而實踐表明,十日觀察法解決不了問題,只會給人帶了誤導,產生更多的隱患。十日觀察法在中國流行的不止一個版本。有一種版本的十日觀察法意思是說,你如果被狗咬了,應該儘快去打針,同時觀察狗十天。這種屬於溫和派的十日觀察法。但是這種方法根本無法顯示十日觀察法有任何超凡脫俗的作用。反正你都必須去打針,十日觀察法成為雞肋。還有一種極端派的十日觀察法,意思是,你被狗咬了,千萬別去打針,只需要觀察狗十天就可以了。這種極端十日觀察法態度非常強硬。但是他們只能躲在網上興風作浪。萬一你出事了,這些極端派的十日觀察法的鼓吹者不會為你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說溫和派的十日觀察法是沒有太多的作用,那麼極端派的十日觀察法就是有極大的禍害作用。因為按照極端派的十日觀察法,你先觀察狗十天,這就已經錯過了寶貴的最佳打針時機,極大增加了死亡的風險。鼓吹十日觀察法的是一個利益集團,他們往往是與狗產業相關的,比如寵物狗販子,獸醫之類。這些人為了讓儘可能多的人養犬,他們必然拚命去安慰別人,說什麼狂犬病並沒有那麼可怕。他們以「科普」為旗號,實際上是為他們自己的利益灌輸一套自欺欺人的理論。養犬人認為自己家的寵物狗不會傳染狂犬病,只要觀察十天就可以了,結果最後養犬人恰恰就是被自己家狗傳染了狂犬病。然而這些十日觀察法的鼓吹者們並不為此有任何內疚,他們依然為了賣出更多的狗而大肆鼓吹十日觀察法。十日觀察法一度走紅的原因是十日觀察法很能迎合人們需要安慰的這種心理。

現在認清真相的人紛紛抵制十日觀察法。


本來就不適用於我國。


就醫就是打疫苗,中國式的醫鬧已經讓醫生不願意承擔一點點責任了。
打針過敏引起問題不關醫生任何事。然而要是不打針。萬一萬一,那醫生可就倒霉了。如果我是醫生,我也會選擇告訴對方一定要打。
就像日常不小心手被劃破個口,去問醫生同樣會說一定要打破傷風一回事。其實開放性傷口壓根不用打。
@陳興峰 開那麼多小號頂答案假不假啊。文革遺老,您老大字報上訪信寫多了,好好跳你的操去吧。


有個答題的人說"鼓吹十日觀察法的是一個利益集團,他們往往是與狗產業相關的",這是胡說八道! 十日觀察法是世衛組織官方文件寫明的,也是人民日報科普的!! 不知道這個人每天詆毀人民日報,還老喊什麼「真相」到底想幹嘛?!

人民日報:【十日觀察法】狂犬病...

許多人考慮問題出發點都是「錢」,唉... 難道說手術費花了就一定得多挨2刀,少挨就「吃虧」么?

大部分人只是偶然被咬傷,而且是被自家狗或鄰居家狗咬傷,或小區固定流浪貓抓傷,具備觀察條件,完全可以不打後面2針,省得耽誤功夫耽誤出行計劃。

而且說一下,不需要全程接種,打過三針,下次再暴露就不需要接種蛋白。打滿全程唯一的好處是獲得一個半年有效保護期。

國家疾控文件《狂犬病預防控制技術指南2016版 》審核專家嚴家新教授科學網博客明確寫明:科學網-狂犬病疫苗的保護期到底有多長? - 嚴家新的博文

關於對保護期進行分類和定義的建議:

在WHO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具體實際,筆者建議將保護期的概念細分為以下3種,並分別採取不同的對策:

1) 不承認絕對保護期:只要是特別嚴重的再次暴露,就要加強接種2針(不要接種免疫球蛋白)。特別嚴重的暴露是指頭部、面部或手部多處同時被瘋動物咬傷,可能會有特別大量的病毒同時感染,而且感染部位接近大腦。

2) 相對保護期為無限長:只要以前接種過3針(或以上)疫苗,對於非咬傷類型的輕微暴露,均可不進行加強接種;對於嚴重的再次暴露,無論過了多久,都只需加強接種2針(不要接種免疫球蛋白)。

3)有效保護期相對固定:可認定全程接種完疫苗後有效保護期為半年-1年,加強免疫後為1-3年。在此期間,對於不是特別嚴重的一般性暴露,都不必進行加強接種(有效保護期屬於相對保護期的第一階段)。

(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 狂犬病檢測中心 嚴家新研究員供稿)


這個問題經過是修改過,還是,題主抱著「答案」來問問題?

首先、中國CDC不止有訪談鏈接。在2016.1.29日,中國疾控中心首次將十日觀察法寫到《狂犬病預防控制技術指南,正文48頁》。

其次、十日觀察法本身提倡被貓狗咬傷後就去醫院注射疫苗,爭議焦點在於十天之後是否需要接著接種疫苗。

忽視十日法會造成以下後果:

  • 造成大量疫苗的盲目濫用和無數人的盲目恐懼
  • 許多人一直惶惶不可終日,不斷地打疫苗、測抗體,而狗卻一直活得好好的(早已超過十日觀察法規定時間),被咬的人原本沒有任何風險
  • 錯誤觀點在中國每年造成數十億的浪費和數以十萬計人長期生活在盲目恐懼之中,甚至精神分裂、自殺

針對十日觀察法,給題主贈送個到底該不該打疫苗的情況分析吧,可以具體說明十日法師怎麼用的:

實驗室檢測:立即安樂死動物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可當即決定是否需要接種疫苗

動物接種過疫苗:如能確認動物曾兩次接種合格疫苗,則原則上可肯定被咬的人不必接種疫苗

十日觀察法:該法僅限於狗、貓和雪貂。在10天觀察期間,必須繼續採取預防措施。如果動物經證明未患狂犬病,可以停止治療

如果滿足上述任一條件,無需全程注射狂犬疫苗。反之,對於無法捕獲和檢測疑患狂犬病的動物非貓、狗和雪貂,則應完成整個接種程序

說實在得,答主也知道政策雖然擺在那裡,但絕大多數人都會和題主一樣,接種整個療程的疫苗。不過事實就是事實,事實也許不能被現在接受,但國家和領域專家正在推動事實,最後期望事實與現實統一。

知乎向來是宣傳事實排頭兵,前段時間看悟空回答中狂犬病,差點把答主給嚇暈了。所以希望題主真正在提問題,助力知乎的穩定發展。

有興趣,可以瀏覽本人對十日觀察法得詳細科學實驗依據,也是目前十日法重要直接參考依據。已發佈於狂犬疫苗究竟該不該注射---十日觀察法-終結貼。

希望,有用。

圖片來自網路,侵權刪圖。

參考資料:

http://www.chinacdc.cn/zxdt/201602/W020160421413390729268.pdf

科學網-否定狂犬病「十日觀察法」的惡果 - 嚴家新的博文


十日觀察法理論上應該是可以的,只是我國衛生部沒有明確提倡十日觀察法。再說十日觀察法觀察期間也是需要打狂犬疫苗的,觀察期過後剩餘的一兩針繼續按時打完也不多餘,就更安全了,如果再次受傷也方便算保護期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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