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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日本福島便池藏屍案」你有什麼看法?


最近日本社會奇案頻發。先有一位年輕的殺手在短短几個月內殺死8女1男。後有一53歲的母親自首,說在多少年前殺死了自己親生的4嬰孩。震驚之餘,筆者又想起近30年前發生的一件重大社會新聞:一位26歲的男人死在女廁所的便槽內。這位男人是他殺還是自殺還是為了偷窺而不慎死亡?種種推測加上種種說法,成了戰後日本最大的一個謎。日本的許多推理小說家之所以走上推理之路,受其影響的人很多。

事情發生在1989年2月28日傍晚6點多,在位於福島縣田村郡都路村(現田村市),村內的23歲的小學女教員A在上廁所(當時還是蹲式廁所)的時候,發現了一隻鞋。處於好奇,A再度外出檢測時,發現了男人的腿。嚇得她馬上報案。警察趕來後,發現便槽內竟然卡著一名男性屍體。怎麼拉也拉不出來,最後只好動用挖土機,才把屍體拉出來。先用水龍頭沖洗屍體,然後又搬至消防隊再度沖洗。最後是驗屍。法醫死因的結論是「凍死凍死兼胸部循環障礙」。也就是說在狹窄的管道里壓迫凍死。屍體的手腳處有小擦傷,但沒有醒目的外傷,更沒有發現打鬥的痕迹。從死後的僵硬狀況看,推側是2月26日死的。不久,屍體的身份被判明,是離現場10分鐘的在村內居住的26歲的S。警察的最後結論是:以偷窺為目的,鑽進女廁所的便槽內,因管道狹窄出不來而凍死。

為偷窺?也就是說色情面的原因,自己葬送了自己?警察的結論可信嗎?

於是,當時知道這位S的日本人開始列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1,死者S在村裡與父母和祖母一起生活。是個喜歡體育與音樂的好青年。高中的時候彈吉他,還自己作詞作曲。

2,這位青年是一家與核電站有關的公司營業主任。並在村的青年會裡擔任部長。還經常被邀請做結婚儀式的主持人。村長選舉,他是有力的演說者之一。這樣的人為了偷窺而鑽廁所便槽?不可思議。

3,S是在24日(昭和天皇大喪禮的當日)失蹤的。23日他還出席前輩的送別會,一直到凌晨一點離開店裡。24日的上午10點,他的父親在客廳看電視,只聽到兒子說,我出去一下就回來。

4,S的車子停在教員住宅區較近的農協停車場上。車鑰匙都沒有拔取。一隻鞋子在土坡附近被發現。這隻鞋是如何在土坡上的?

5,S的死亡被推定日為26日。從失蹤到死有二天是活著的。這二天S在哪裡?

6,這所小學校的廁所槽內管道的直徑為36公分。而依據日本經濟產業省2004-2006年的調查,日本25-29歲的男性,平均肩寬為40,4公分。S有多寬自然不清楚,但即便是同年代女性的話,平均肩寬也超過了36公分。

7,從常識看,如果是意圖性的話也會放棄的。因為太狹窄了。如果是嘗試著試試看的

話半途也要出來的。即便如此,S還是最後鑽進去了。但不能動彈,如何窺視呢?

正是因為疑點太多,當時村內的日本人發動一場解明真相的署名活動。一個月徵集到4000人,並向當地的三春警察署提出。但警察還是堅持以「無事件性」來對應,不派人搜查。

此外,S的死,還有一件可疑的事。

S是通過A的男朋友相識教師A的。以前A曾經被騷擾電話困惑過。為了援助A,S與A的男性朋友一起將騷擾電話錄音下來,交到警察局報案。但警察不受理。但據S的朋友說,S很想追查誰是騷擾的犯人。這裡,成疑的是:

1,S為什麼熱心追查打騷擾電話的人?

2,追查與S的死有什麼關係?

1989年3月2日的《福島民報》,姍姍來遲的報道了這一轟動當時的社會新聞。報道說教師A由於昭和天皇大喪禮,全國放假,她也於24-27日休假回到福島縣內的自己家裡。從報道來看,S被推斷為26日死的當天,A並不在學校。這樣看,A與S的死,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就在他殺,自殺與不慎死亡的推測之間,事件過去了近30年。日本社會沒有忘記這位S,時常還以此話題來說明被封存的沒有被破案的謎一樣的事件。當然,從日本人好色與變態的面來看,自己為了窺視而不慎死的可能性不能說沒有。因為就在這事件之後,日本社會又發生了至少三件這方面的事件。如: 1990年4月17日,東京都足利區西新井的一個區立公園內的公用廁所的便槽內,發現男性屍體。年齡在30-50左右。身長1米65左右。死後有1-2個月了。司法解剖的死因是溺死。

2010年5月19日,新瀉縣上越市的上稻田公園內的廁所便槽內發現屍體。警察判明屍體是本市在住的無職男性,42歲。沒有外傷,食道和胃裡發現了尿。表明是活著的狀態下進入便槽內的。而且自己進入的可能性很大。死因是糞尿大量吸入的水死。

1999年6月13日,秋田縣秋田市的下浜海水浴場停車場的公用廁所內,一名叫小助川正行的男性進入便槽內。正在使用廁所的女性聽到聲音,通報了警察被逮捕。便槽的大小正好是一個大人能進入的程度。

從這些案例看,S的死也不能說與偷窺沒有關聯。

總之,謎,依舊是謎。這些謎,倒反激活了推理小說家的思路。於是,日本的推理小說就顯得博大精深,非常耐讀。


對於福島便池藏屍案疑點頗多,感覺不太可能,想否定自殺與偷窺不小心害死自己的言論,個人認為更傾向於他殺,而且是熟悉的人的可能性最大。

第一點,回顧下死者特徵,死者男性,二十六歲,生前與父母家裡同住,在核電站工作,性格開朗大方外向,曾經被委託村長選舉演講,小有名氣,死前的跟父親說一會回來,結果失蹤了四天在糞池被一名女子發現實體,據說是受冷導致肺循環受阻而死,屍體無傷痕,而且死者的另一隻鞋子是在幾百公尺外的山坡上發現。

他的性格,排除偷窺事件,家裡有父母需要照顧,還有最後事發前說的一句話,鞋子在幾百公尺外又發現了一隻,排除自殺的可能性,但是身上有沒有傷痕,然後所以判斷是熟人作案,凍死的,幾百公尺在山坡發現鞋子車子,應該是作案地點在那附近,然後運送屍體在糞池藏起來。

第二點,在看了在糞池中對屍體的描述後,感到疑惑,糞池是U型的,死者坐在便器的下方,一隻鞋子在頭部附近,上半身赤裸,衣服抱在懷裡,雙腿彎曲。

這種特別詭異的姿勢實在令人不解,人怎麼可能自己進去便池內呢,而且這種姿勢一般人再怎樣都做不出來,如果是掙扎著做出,也會在下邊憋死了吧,排除偷窺害死自己,再結合第一點中的,更加偏向於被殺然後藏屍便池內。

第三點,根據描述,當時是一名23歲的女老師在上廁所的時候,發現蹲式馬桶里有一隻鞋子,然後就好奇去外邊污水井看去了才發現的屍體。

最重要的第三點,心裡有很多的問題想問。不論是什麼時候屍體在便池內的,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為什麼女老師發現蹲式馬桶里有一隻鞋子後會好奇去外邊污水井看?而且在女老師之前應該也會有人去廁所的,為什麼她們都沒發現或者發現了沒去看,而只有女老師發現了且因為好奇心所以去看了?是在女老師上廁所前才藏在那裡的嗎?又不太可能,所以這點感覺很有問題。

到現在案件還沒有清楚,類似於了無解之謎,屍體到底是什麼時候被藏在了便池內的呢,嫌疑人又怎樣把屍體運過來並且怎樣弄成這種詭異的姿勢藏起來的呢?女老師怎麼會發現了又有好奇心看這個去看這個?

個人表示很疑惑。但是最後結論只能定義為,熟人作案,覺得小編思想還可以的希望支持一下贊一個。不一樣的評論下,希望能夠一起探討,這個案件真的太奇怪了。


這個事件官方最後給出的解釋是自殺,我來說幾個疑點。

1. 蹲便池的排水圓孔很小,而且每次沖完都會蓄有少量的水,正常人不會把臉湊過去仔細看裡面有沒有拖鞋

2. 退一步講就算髮現拖鞋,正常人也只會喊人或者直接報警,不會跑到外面打開蓄便池的蓋子看裡面有沒有人

綜合以上兩點,女當事人一定是事先知道蓄糞池裡有人,鑒於被害人並無外傷,更像是自願進入便池的,那麼可以推測的理由大概有兩個:

1. 女當事人與被害人之間有姦情,在宿舍被抓
奸在床,迫不得已越窗逃跑不慎落入便池。

2. 女當事人與被害人有變態性傾向,故意做這種遊戲。

至於說被害人偷窺,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不信你去鑽到蓄糞池裡偷個試試。

最後,為什麼一直說是受害人,因為是女當事人害死了他。


警察認定此次事件為偷窺事故,死者偷窺未遂,對於這樣的結論簡直是無稽之談,論點如下:

第一,管道的直徑36cm,170的成年男性鑽進去,就算勉強擠了進去,應該知道自己很難再出去,為什麼要冒著被困死亡的風險去偷窺呢?更別說自殺,性格再扭曲變態也沒人會想用這樣的方式自殺!

第二,死者的車還停在案發現場不遠處的停車場,車沒鎖,鑰匙還插在上面,不遠處的土坡上還發現了死者的另一隻鞋。怎麼看都是一個倉促離開現場的樣子,試問一個要自殺或者計劃偷窺的人怎麼在大冷天把車放在幾公里外的地方自己過去呢?

第三,還有網友說他是為了躲避仇人萬不得已逃進了便池,可出於人的本能誰會把自己的頭先深入看不到底的地方呢,先下腳才是正常選擇。

所以在自我意識存在下進入便池的可能性幾乎零。

以下是自己簡單粗略的猜測:

由車子和鞋子能看出被害人是倉促逃離的現場,從身體上無傷痕看他很可能是被下了迷藥,屍體發現時是死亡了五天後,血液里很可能檢測不出迷藥的痕迹,更何況28年前的日本呢。

被害人上半身是裸著的,衣服抱在懷裡,我想在他有意識之前他的衣服應該是自己脫下來的,兇手如果直接把衣服丟進便池很可能會堵塞便池,那樣被發現的也快,所以索性就疊放在被害人胸前夾好。

管道深有107cm,

兇手是先把被害者從頭部慢慢放入便池,上半身猾入便池,下半身起初應該是筆直或者稍微彎曲,有死者身長判斷就算腿筆直也能蓋住蓋子。兇手逃離現場後被害者在便池中蘇醒,由於本能會一直往裡進,最後以彎曲的姿態活活憋死。

查看了一些資料~顯示死者與女教師是認識的關係!而案發地點是女教師宿舍~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也是女教師!還有死者生前的兩個月前死者工作的核電站出了重大事故,相關負責人也就是死者的同事已跳樓自殺,死者的死會不會和這些有關係等等,重重疑點撲朔迷離!

至於這案件真相已經很難誇過28年的歲月還一個死者公道了,這個案件疑點就連我這樣業餘的人都想出這麼多,可見當時警方並沒有盡到全力。其實不僅日本,美國以及全世界又有多少因為法證的不完善積攢了多少冤案呢?數也數不清吧。而最可憐的就是活著的家人,他們要抱著一輩子的痛苦活下去。

祈禱以後人類的文明科技進步,能給人們帶來更多的祝福吧。第一次發文~~希望大家喜歡~喜歡多點贊~??以後更努力!謝謝~


這個案子以前了解過。案件的疑點在於被害人也就是這位青年死者生前的口碑非常好,樂觀向上 年輕有為,死者生前的朋友家人鄰居說什麼也無法將死者與偷窺狂聯繫在一起。但是有一件事情非常可疑,就是死者生前曾經參與揭露一個村長選舉黑幕的事情,因此極有可能遭到村長的報復。

根據死者赤裸上身、雙手緊抱疊好的衣物、臉上有一隻拖鞋、案發地不遠的山坡上有另一隻拖鞋,以及死者留在案發地點的轎車和沒有拔下的車鑰匙可做如下推理。首先死者因為揭露黑幕而遭到仇家的埋伏,在逃跑過程中,死者非常慌亂來不及拔下車鑰匙,甚至下車以後跑掉了一隻拖鞋。在躲避仇家的時候,死者為避免被發現,無奈之中鑽入化糞池中。因冬天所穿衣服較厚無法順利鑽入所以自行脫下疊好。為了防止行跡被發現 死者脫下另一隻拖鞋和衣服一起拿在手裡。在鑽入化糞池後,死者發現空間過於狹小無法自行鑽出,在仇家走遠以後他為了呼救曾試圖將另一隻拖鞋扔到地面 結果拖鞋沒扔出去又砸到臉上。死者在數次呼救無果的情況下逐漸喪失體力與意識 最終被凍死。

根據其父的口供可知,死者在失蹤那天晚上曾在家看電視,看著看著忽然說出去辦一些事,離開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我猜測可能是死者之前就和仇家有所溝通交流。在百般思想鬥爭下,死者離家去和仇家談判 卻未想到仇家安排了殺手或者打手來報復自己 因此落荒而逃。



我感覺對於日本福島便池藏屍案有三種看法,這兩種看法第一個是謀殺,從死者的各種痕迹中,山坡的鞋子,光著身子,抱著衣服,無傷痕的窒息死在U型便池。這個兇手很是老道,有很強的反偵察能力。



他在殺死兇手後,把所有的現場都布置了一遍,就像白夜追兇一樣,你們看到的犯罪現場,就是兇手讓你看到的,你的每一步分析,都是兇手引導你的,這樣肯定不能破案,我感覺應該反其道而行之。


還原場景,查找死因,為何不是死在男廁錯,死在女廁所兇手在引導我們查女人,這個兇手肯定是男人,山坡有鞋,山坡不用去看了,那是兇手有意布置的案發現場,除了一隻鞋,你什麼也看不到,光著身子抱著衣服,我們應該讓死者穿著,看看衣服上到底有什麼,便池周圍應該有痕迹,可以搜索,至於兇手還是從死者周圍人群查找。


第二個是受到驚嚇,藏匿後不慎憋死。這個判斷有點牽強,死者在山坡受到襲擊,但是閃身躲開,掉了一隻鞋,然後逃竄到廁所附近,考慮到沒什麼藏匿的地方,死者選擇進女性便池裡藏匿,但是由於太臟,他把外衣脫去,以便兇手找不到他,他可以穿著乾淨的衣服回家,但是便池空氣稀薄,而且有一定程度的甲烷,最後窒息。

第三種死者就是一位偷窺者,能把衣服脫掉,就是為了防止把衣服搞臟,至於那隻山坡鞋子是被吃屎的狗叼走的,哈哈,偷窺者沒有考慮到空氣的質量問題,最後死在便池,為了偷窺付出了血的代價。


在一個女教師宿舍洗手間里發現了一名成年男子的遺體,遺體居然在化糞池的空間中,讓人不禁好奇死者究竟是如何進入這個化糞池空間的?

根據資料所知,在日本福島縣某小學女教師宿舍的廁所中。當時一名女教師在傍晚大約六時左右如廁時,發現便池下方似乎有鞋子的物體,於是跑到外邊的化糞池口揭開蓋子後大吃一驚,因為看到了人腳,於是立刻報警,因而揭發了事件。

當時媒體通稱「S先生」來作報道,但其實可以查到其名字為菅野直之,死因是凍死的同時伴隨因胸部收到壓迫而導致的窒息。挖出屍體的時候,死者上身赤膊抱著自己的衣物,只有輕微的膝蓋等位置擦傷。警方經過一番調查後,認為身為男性的S先生死在女教師宿舍的便池是因為想要偷窺。


但是我們仔細想一想,由化糞池口進入應該相當困難,畢竟頭要先倒過來進入,才能出現圖示的姿勢;但反過來思考,假如死者是從便池口進入的,那這個姿勢倒是會變得比較容易擺出來。便池口和化糞口大小相當,讓一個活人進去很明顯是不可能的,那麼既然不可能是活人,一定是被犯人殺後,藏屍於次。

根據死者的凍死和窒息的信息可知,在寒冷的天氣下,兇手把S先生從溫暖的環境轉移到便池,由於便池塞進去時赤裸上身,也沒有穿鞋子,當時沒有死亡,但是也很難從便池出來,最後在寒冷的環境中體力不支倒下而亡。而多出來的那一隻鞋子可能是「犯人」事後故意放在哪,想要偽造S先生偷窺死亡的原因。

警方最後以偷窺為結論,如果現在還「犯人」若存在的話,恐怕會沾沾自喜了。

感覺小編想的對,希望可以支持一下贊一個。如果有不同的觀點,請在評論區寫下來,希望能夠一起探討這個案件。


案件推理:

1.死者和家人說一會就回去。說明死者是知道出去辦的是什麼事情。和熟人見面也好。自己辦事也好。都不會太久。這一點基本可以排除死者偷窺的猜測(這一點是死者家屬單方面的供詞。暫時採信)

2.正常一個人進入一個垂直的洞時。都是以腳先進入。除非是對這個空間比較熟悉。而這個空間以頭部先進入更為方便接下來的工作。如果熟悉進入的空間。那麼定然有另一人從旁協助。以死者的狀態來看。兇手定然是對這個管道熟悉的。兇手有可能有過類似的工作。或者是當地人。

3.以死者的狀態來看。雙腿微曲。雙手抱衣。如果腿沒有曲。還在垂直的管道的話。雖然艱難。但還是有一定的機會倒退出去的。是什麼迫使起腿曲起來呢?不外乎有兩點。一是兇手的逼迫。二是在狹小黑暗的空間內死者頭部很空。死者誤以為頭部可以出去。所以屈膝蹬牆面使得自己頭部向上。

案情重現:

這一天。死者被朋友臨時約見。兩人見面後確因朋友提出的要求違背死者的做事原則所以沒有同意。此時朋友凶相畢露,拿出兇器威脅死者,死者趁機逃跑,想來到熟人這裡求救,不想丟了一隻鞋的死者終於是被追上。兇手威脅其拖去衣服併疊好進入女教師的屋內裝作和女教師有姦情的樣子。但是當時女教師恰好不在,於是兇手看到糞槽臨時改變注意。威逼著脫光的死者進入糞槽,為了防止被發現,兇手為將衣服順利扔進,逼迫其將腿收縮。冬日的糞槽都結冰了,死者抱著衣服維持著溫度以求有人救援。

兇手順著來路做好一些偽裝。而死者發現頭部空間較為充足。於是以腿蹬牆,使得上身向上,希望以此獲救。將鞋子頂在頭上希望將便槽頂開,但是還差一點,經過幾次的嘗試終於力竭,最後有一道刺目的亮光傳來,死者微微向右偏了下腦袋,終於支撐不住。經過兩天廁水的衝擊頭頂的鞋子掉在一旁,被女教師發現……

案情重演二

死者的鞋子落入了糞槽,死者為了撿鞋子,脫下衣服疊好放在一邊,想著撿回鞋子穿著回家。結果頭向下進入糞槽,誰想下去容易出來難。


偷窺者應有兩人,哥倆商量好的,死者倒立先下,為防止衣服阻礙脫衣而下,好友在上輔助,到位後拿著死者衣服在外隱藏觀望。見女老師上廁所後,便到排氣孔,想與死者換位分享,不想死者因潮濕和僵化造成肌體微腫脹被卡住,死活出不來,百試無效後發出求救,好友在上使勁拉也不行。又有人來,怕被發現,便丟下衣服讓死者暫時保暖。人走後,好友又返回救助,拉掉一隻鞋,還不得法,見沒人,持鞋便溜進女廁想從下水口與死者溝通,都不知所措,還不小心把鞋掉入下水口。好友只好再到排氣孔試拉。拽出另一隻鞋時,放學了,老師們陸繼回宿舍,耳目越來越多,情急之下將鞋塞入褲兜躲起觀望,尋機再探,已沒有回應,痛苦無耐,又不敢報警。便駕死者車行出十里,丟下車想轉移視線,怱又發現鞋還在身上,亦丟下回家去了。這些年來,常去看死者父親的人,必是生前好友,也是害友原凶。


我認為是他殺。兇手故意把他藏在女廁所和脫去衣服都是為了製造假象,讓大家以為他是一個偷窺狂。屍體在死後會僵硬,所以衣服放在胸前抱住不是沒有可能,主要在人剛死後擺好這個動作固定,等屍體變僵硬就可以夾緊衣服了。丟進廁所還有一個作用就是掩蓋屍臭。所以這絕對是一場精心策划過的殺人案。這個男的恩怨糾葛是舉報了當地一個有強大背景的村長,殺人動機已經有了。不知道死者舉報的目的是出於敲詐還是正義,但肯定是與村長談崩了。兇手在約他出去前可以早已預謀是要殺死他,借故一些妥協的理由騙他匆忙外出,以致鞋子和衣服都沒有換。本案的疑點非常多,警方並沒有透露屍體的損傷程度,假如是死後塞入廁所,那麼屍體肯定有多處骨折之類的傷口,因為空間非常狹小,要把人強硬塞入肯定會導致骨頭斷裂,但這些屍檢報告警方並沒有透露半點。因為兇手或主謀在當地有權有勢,擺平公安機關不要追查下去也不是不可能。只是可惜了這名年輕少年,冤死在廁所里還要背負偷窺者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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