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榴彈爆炸前,撲手榴彈的士兵用鋼盔蓋住手榴彈再撲在鋼盔上,能減輕傷害嗎?


這個問題細講起來還是很有意思的。對於很多沒有軍事訓練經驗的民眾和老百姓而言,似乎拿鋼盔蓋住手榴彈是一個選擇,但是軍人顯然不會犯這樣的弱智錯誤,因為他們知道手榴彈的威力有多大。據筆者所知,沒有一支正規軍隊會訓練士兵用鋼盔蓋手榴彈,所有的規定動作都是卧倒,以躲避破片的殺傷。

很多人所舉的傑森·鄧納姆的例子,可能會讓我們感到可笑:這就是美國軍隊訓練出來的傻大兵:連鋼盔蓋手榴彈根本不管用都不知道。

但大家不要忘了,就是這個傻蛋,獲得了美國軍人的最高榮譽勳章。因為我們要注意,戰爭不是投手榴彈的演習,如果投錯了馬上卧倒就可以了,戰場是複雜的,手榴彈不會按照你設想的來走,而只會遵從敵人的意願,因此手榴彈可能會在任何場合、任何時間襲來。而軍隊長時間訓練的結果,就是團隊精神:如果手榴彈旁邊有戰友,你怎麼辦,是按照訓練要求就地卧倒保命,還是舍了我一個,讓戰友活下去,這個問題才是考驗人性的關鍵,才是象徵一支軍隊精氣神的重要標誌。傑森·鄧納姆絕不是不知道鋼盔蓋手榴彈這樣的蠢辦法,只能讓自己玩完,但是他知道只有盡量遮擋破片,才能保住更多的戰友,才能贏得戰鬥的勝利。

傑森·鄧納姆選擇了「傻辦法」,而美國選擇他作為國家的英雄。

減輕傷害,是減輕自己的傷害還是減輕團隊的傷害,古今中外的軍隊中有不少人選擇的是後者。解放軍也從來沒有教過戰士怎麼捨身炸碉堡,但董存瑞就是這麼做的。傑森·鄧納姆、董存瑞就是這樣的傻子。


大家的分析都很到位了,但都是建立在鋼盔蓋上手榴彈這一假設上

但我只想說,這個問題並沒有什麼現實意義,也就是說現實中不存在用鋼盔去蓋手榴彈的可能性。理由如下:

首先,沒有那個時間。一般手榴彈爆炸時間最多也就五六秒。如果是訓練時新兵脫手,那麼從脫手、掉地,到戰友(或長官)發現、決定撲上去,時間已經過去二、三秒,留給他的時間最多也就三、四秒。在這三四秒中要完成取頭盔(必須解開固定在下顎的帶子,通常軍用頭盔的固定帶為了保證緊固,是沒有那麼好解的)、手持頭盔蓋上手榴彈、再將身體壓上去的過程(光用手摁住頭盔而不用身體壓上去的話,不僅不會減弱殺傷力,反而鋼盔給手榴彈增加破片數,完全失去了蓋它的意義)。這最多三四秒時間是不可能完成這一系列動作的!如果有這蓋它的時間,還不如衝上去撿起手榴彈扔到遠處呢。。。再一種情況是,戰場上敵人扔過來的。通常這時手榴彈經過了空中飛行,距離爆炸的時間更短,落地後即使沒有立即爆炸,最多也就一兩秒的時間。這種情況下,只有撲上去,或者一腳踢走(這個取決於環境。開闊地帶可以,戰壕或樹林等則不行),撿起來扔走都沒時間,更別說拿鋼盔去蓋了!

第二,撲手榴彈的軍人,主觀上不會做這種選擇。做夠做出撲手榴彈這種行為,出自部分優秀軍人的高度的戰友愛和責任感。犧牲自己,保全佔有,以小我的生命,換得集體的安全。這種時候,他已經是抱著必死的決心了,怎麼可能還想著採取某種措施來減輕炸彈對自己的傷害呢!他自己扮演的就是人肉鋼盔的作用,以自己的血肉之軀來擋住爆炸的威力。如果對此有猶豫的話,他絕不會撲上去。如果他撲上去還猶豫,想要採取求生的辦法,那結果必然是自己活不了,還造成了戰友的傷亡——英雄變成了笑話!設想董存瑞在決定去炸碉堡時,還求著連長給他滿陣地找強力膠?設想黃繼光去堵機槍眼前,還要搜羅兩塊鋼板塞衣服里?而為撲手榴彈的軍人設計鋼盔保命法,就是同一性質——簡直荒謬!

這個問題不具備現實意義的根本原因,就是用和平時代我們凡人的心理,去揣測戰場上個別優秀軍人的那種英雄主義的犧牲精神,兩者根本就不是一個層面的事兒!


當然不能減輕傷害了。鋼盔的材質並不能阻擋爆炸產生的衝擊波。實際上,鋼盔只能有限的避免爆炸產生的間接傷害,比如,子彈或者炮彈打到石頭上,石頭崩裂會對人造成傷害。即使是手槍,在正面直接射擊的情況下,也可以洞穿鋼盔,更不要說機槍了。現代的手榴彈威力很大,至少是二戰時期手榴彈威力的兩倍,過去手榴彈一般造成的是殺傷,直接炸死敵人的比例是5%。而現代手榴彈威力提高以後,可以直接把人炸死。可以說,手榴彈是可以破鋼盔防禦的。鋼盔體積有限,一旦籠罩住快要爆炸的手榴彈,手榴彈爆炸後大量的彈珠迸發,產生的爆炸能量在鋼盔很小的容積裡面積蓄,會造成比在曠野上更大的殺傷力。而且,現代手榴彈從拉開引信到爆炸的時間一般僅僅有4-6秒,一個士兵如果看見手榴彈落地,他是不是有足夠的時間反應而用鋼盔或者其他物件覆蓋手榴彈?至於說軍事小說上,經常有把敵人投擲來的手榴彈反擲回去的描寫,那就是一個段子,在現實中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你是一個士兵,突然發現手榴彈落在了你的身邊,你唯一的正確的方式,就是立即在低洼處卧倒。如果你有鋼盔,請你將鋼盔頂部朝向手榴彈爆炸的方向,這樣可以最有效的減少手榴彈爆炸給予士兵造成的殺傷率。我過去看過一個視頻,新入伍的女兵,她在投擲手榴彈的時候,由於她投擲的方式不對,手榴彈被直接丟到了自己腳前的防護土牆上。旁邊的班長立即把女兵推下後面的安全坑,然後閃電般的跟著跳下去,壓著女兵的頭,兩個人一起卧倒。旁邊一個老兵來不及跳入安全坑,立即就地卧倒。這樣的處理方式,就是最正確的自我保護方式。


我們以67式木柄手榴彈為例分析,67木柄手榴彈裝葯為56克梯恩梯炸藥,或者是40~60克的梯萘炸藥,爆炸瞬間壓強(爆轟壓力)可以達到十幾個吉帕(每平方厘米十萬公斤),當然這是貼近葯柱表面的壓力,實際上在一個鋼盔大小的密閉空間,壓力會得到衰減,最後作用與鋼盔內表面跟地面之間的壓力也不會低於50兆帕,這是很恐怖的一個壓力,要知道大貨車爆胎的壓力也就幾個兆帕左右。同時,鑄鐵彈殼被撕裂為黃豆粒大小的高速碎片(大約900~1500米每秒)貫穿鋼盔,殺傷人體。綜上所述,在高壓衝擊和高速破片的雙重作用下,人體會被鋼盔頂住掀起離地面大約一米左右,內臟被擊碎,鋼盔破裂,碎片被人體吸收,幾乎不能生還的,當然,旁邊的人會得救,因為死者已經幫他們擋住了大多數的彈片了,當然運氣不好的那我就不說啥了。。。


可以減輕傷害,但是具體減輕多少就要看具體情況了。關鍵是這具體情況還有點複雜。主要的關鍵點有一下三個:一.手榴彈的種類(是破片型衝擊波型),二.鋼盔的類型(這個區別不大全世界大多數國家的防彈頭盔性能都比較接近,就是重量有所區別),三.還有一點就是地面類型不同(這一點是很容易被忽略的,但是卻是非常重要的)。

由於太複雜,我就撿兩個比較極端的情況來說,其他的都在這兩個之間了。

一.最倒霉的情況,破片手榴彈+硬質地面!那你死定了!破片可以擊穿頭盔,同時硬質地面無法吸收能量;所有的能量都會反射到頭盔裡面,對周邊隊友的傷害會減小,但是對你的傷害就會增大!但是相較於直接用身體壓住手榴彈,由於中間有頭盔吸收了一定的能量,你可以死得完整一點。

二.最好運氣:衝擊波手榴彈+潰縮質量地面(木樓板/稀泥地/沙地等)。這就好了!衝擊波手榴彈的破片殺傷力很小,可以被頭盔擋住;同時可以潰縮地面可以吸收能量,這樣你有可能被震飛起來!震斷幾根骨頭,但是只要搶救即使還是能活下來的。


這個讓人好奇的問題,其實早就有人做過試驗。

美國榮譽勳章得主傑森·鄧納姆在成為英雄前,是伊拉克美國海軍陸戰隊的一名普通的下士。2004年4月14日,他在和隊友巡邏時,發現一支美軍車隊遭到伊拉克武裝分子襲擊。鄧納姆和同伴前往支援,武裝分子突然向鄧納姆等人投擲了一枚手榴彈,鄧納姆當即取下頭盔罩在手榴彈上,並用自己的身體緊緊壓住。

遺憾的是,結果並不是鄧納姆所想。一聲悶響,戰友們毫髮未損,鄧納姆卻被緊急送進醫院。8天後,他因傷勢過重身亡。

原來,手榴彈被頭盔完全罩住後,爆炸的所有威力全部作用於頭盔和鄧納姆身上,頭盔被炸成一大塊一大塊,鄧納姆受到重創。如果鄧納姆選擇卧倒在手榴彈旁邊的話,那麼頭盔應該完好無損,鄧納姆也不會受太大的傷,甚至不受傷。

鄧納姆的錯誤判斷,還不止這一個。

通常,為追求即時爆炸甚至空中爆炸效果,手榴彈的延期引信時間不會長,一般為4秒左右。假設手榴彈被投出後,飛到鄧納姆身邊的過程花了2~3秒,那就意味著他只有1~2秒的時間來留意手榴彈。

待手榴彈落地,鄧納姆只有在反應極其靈敏的情況下,而且恰好手榴彈落在他可以直接飛撲過去的地方,而他恰好又把鋼盔解了下來甚至拿在手上,提前做好了準備姿勢等一系列小概率事件同時發生,他才能「恰巧」飛撲過去,用鋼盔將手榴彈蓋住。

換了是你,你真的敢用生命去賭這個手榴彈不會在你飛撲過去時恰巧爆炸嗎?而且即使你賭贏了,成功地用鋼盔蓋住了手榴彈,竟然也可能像鄧納姆那樣受到重創甚至死亡。

所以,從鄧納姆的故事可以看出,敵人的手榴彈朝你飛來時,你沒有什麼發揮空間,唯一能做的就是馬上卧倒在掩體後,身體越低越好。沒有掩體,則將頭盔朝著爆炸方向卧倒,身體越低越好!

千萬不要耍酷!

(兵說團隊:獨俠客)



按69式手雷彈的起爆時間是3.5秒,當帶上指套,丟出去算,平均速度是17米每秒,經過專業軍人投彈的距離一般在,30至60米範圍,部隊里的考核,是30及格,35米良好,40優秀,按17秒算35米用時兩秒,第一,你沒時間去撲手榴彈,根本還沒反應過來就爆了,第二,如果用鋼盔甲去蓋手雷的話你就是必死無疑了,按標準50克梯恩梯炸藥,不考慮彈片,你也會被震死,有效做法是提醒戰友我倒趴下,因為手雷在爆炸的時候彈片是以45度角向周圍殺開的,殺傷距離是7到15米,彈片約200片,按設計來說,一般手雷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炸死人,而是讓戰鬥人員失去戰鬥力,一個戰場最重要的就是要讓傷員拖垮你,人不死你總得救他命吧,比的是消耗。從古至今,仗打比的就是後勤,戰備物資,而現代想要打一場戰爭也是要做很久功課的,以美國阿富汗戰爭例子,美國的後勤人員是戰鬥人員的六分之五,也就是說,一個人在前面打仗,後邊有5個人在為你做各種保障,,謝謝,以我在部隊的知識只能回答這麼多


我來回答一下吧:我在加拿大拍了部戲《北美鄉村愛情》,現剛在優酷播出。當時有場爆炸戲,男一號發現有人用改裝的魚雷偷炸魚,就過去。。。要求分魚,那人惱羞成怒把魚雷扔向男主,女主救情人心切脫下棉褲疊了疊,往魚雷上一蓋就壓上去 ,結果胸脯被炸平了,當時劇組人都看傻了!

後來我越想越害怕就沒拍。


這個可以在網上自己去百度。美軍不止一次發生過,在戰場上。士兵用身體撲手榴彈的情況。我記得有好幾個士兵都活下來了。但是殘疾的相當嚴重。回國之後都是總統親自接見全家人。並且授予最高榮譽勳章。這是因為美軍士兵都穿著防彈衣。受彈面積特別大。鋼盔扣榴彈的話。如果是衝擊波手榴彈,估計鋼盔會直接把人身體,穿一個大窟窿。然後再飛出去。破片手榴彈的話,破片足以傳透鋼盔把人撕成碎片


參考一下《戰狼1》上一個鏡頭(雖是電影,但很真實)。僱傭兵把老班長打翻,打響了身下的信號彈,那只是信號彈,而且班長有防彈衣,依然造成死亡。所以用鋼盔扣住手榴彈並壓在身下肯定不行,盔內圓弧,有聚能效應,再加上手榴彈普遍250克左右的高能裝葯,彈片肯定會穿透盔體傷人,再加上衝擊力,臟器受重傷不治身亡可能性在90以上。某電影扣雙層鋼盔也是一樣,雖不致於擊穿傷人,但衝擊力足以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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