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成林徽因婚禮上,梁啟超的證婚詞是什麼?
第一,梁思成與林徽因1928年三月在加拿大結的婚,八月才回國;
第二,即使他們在中國結婚,也不存在老公公給兒子與兒媳證婚這麼一說;
第三,梁啟超轟動人世的證婚詞,是給徐志摩和陸小曼的。有關這個,有兩個版本。
一個版本是:
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勵。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於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陸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以後你能恪遵婦道,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離婚再婚都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讓……
梁老師沒說完呢,徐志摩打斷了他:「恩師,請為學生和高堂留點面子。」於是梁老師迅速下了結語:「總之,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我說完了!」
還有一個版本——由於胡適沒去,所以有張慰慈致信胡適,所描述的一個版本:
昨天是志摩與小曼的結婚日子,客人甚多,總有二百餘人,證婚人是任公,媒人與婚書都廢除。結婚禮節只是新郎與新娘交換一塊漢玉。梁先生模仿西洋牧師的方式做他的證人。他起首就說:「徐志摩,你是自己願意,並且又得到父母之命,與陸小曼結婚嗎?」對於小曼也同樣的問一句。等他們二人點首後,他接下去說:「很好,我可以替你們做證人。」此外,梁先生還有一個很利害的訓詞。他說:「徐志摩,陸小曼,你們是曾經經過風波的人,社會上對於你們有種種的誤會,種種的不滿意,你們此後總得要想法解除這種誤會。愛情當然是人情,不過也只是人情中之一,除了愛情以外,人情還有許許多多的種類,你們也不得不注意。」
未了,他還說幾句極利害的話。他說:「徐志摩,你是一個天資極高的人,這幾年來只因你生活上的不安,所以親友師長對於你也能有相當的諒解。這次結婚以後,生活上總可以算是安了,你得要儘力做你應當做的事。陸小曼,你此後可不能再分他的心,阻礙他的工作。你是有一種極大的責任,至少對於我證婚人梁啟超有一種責任。」這種教訓是應該有的,不過老梁說話的神氣未免太硬些,又加上他訓詞中間,說了好幾十個「徐志摩,陸小曼」,聽的人總覺得不大悅耳。好得志摩是滿不在乎這種地方,小曼是更加糊塗,恐怕還沒有聽出他的意思。所以在場的人替他們難受,他們自己反而不覺得什麼。
哪個版本更可信呢?或者說,本來是一個版本,歷史的見證各留下其中一個側面而已?總之,第二天,梁老師依然很痛苦,寫信給自家孩兒們,完全拿徐學生當反面教材了:
我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證婚。……我在禮堂演說一篇訓詞,大大教訓一番,新人及滿堂賓客無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聞之婚禮矣……。青年為感情衝動,不能節制,任意決破禮防的羅網,其實乃是自投苦惱的羅網,真是可痛,真是可憐!徐志摩這個人其實聰明,我愛他不過,此次看著他陷於滅頂,還想救他出來,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們對於他這番舉動無不深惡痛絕,我想他若從此見擯於社會,固然自作自受,無可怨恨,但覺得這個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殺。我又看著他找得這樣一個人做伴侶,怕他將來苦痛更無限,所以想對於那個人當頭一棒,盼望他能有覺悟(但恐甚難),免得將來把志摩累死,但恐不過是我極痴的婆心便了。
梁老師話里話外就兩個意思:第一,志摩娶了小曼,完了;第二,當頭給小曼一棒,希望她能醒悟,免得將來把志摩累死!
這老師真是個烏鴉嘴,最後全應驗了。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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