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大連某餐廳內一女子因女童喊鬧做出過激反應,女童母親與其發生衝突」的現象?
「大連女大學生腳踹4歲女童」事件完整視頻曝光
前兩天在外面吃飯,看見隔壁桌兩個小孩在大聲喧嘩,用筷子勺子敲盤子,剛好我舅舅生了小孩,我就問了他一句:你覺得小孩在公共場合喧嘩打鬧是釋放天性還是缺乏教養?
他想了想說,孩子是父母的鏡子。小孩本身這樣做是釋放天性,小孩也不懂,不能怪孩子,但如果一直放任以後難免會沒有規矩,畢竟他沒有辦法始終這樣。但大人在一旁不制止,教育成這樣,就是大人的問題了。
然後我問他如果在外面碰到別人家的孩子特別吵,要怎麼解決?可以越俎代庖去管教別人家孩子嗎?
他說,我們不是他的家長,沒辦法找到正確的溝通方式,直接去呵斥別人孩子可能適得其反,更沒辦法以暴制暴因為我們也沒有資格,況且這樣做了那和不懂事的孩子有什麼區別,我們還是成年人更加找不到理由開解。但孩子不能溝通,大人總可以,至少先和大人打個招呼,看看他們反應吧。
很多人提到教育,提到公德心,我從社會衝突角度講講,畢竟類似的矛盾每天都在身邊發生,學會解決衝突也是修行之一。
當我們認為自己受到不公正對待時,衝突常常會爆發。在公共場合發生的衝突幾乎都是因為一方過多侵佔了公共資源才導致的,火車、飛機上的乘坐環境,飯館裡的就餐環境,除了座椅、燈光、裝修等硬體外,氣氛也是其中一項重要的公共資源。當所有人都能適度利用資源時,彼此相安無事,一旦對資源的利用超出了額度,就會引發衝突。家長帶孩子到公眾場合沒毛病,那些說孩子太小就不該帶出來的人可以歇歇了,但家長也得有心理準備,如果孩子影響到同處一室(車)的其他人,別人的不滿站得住腳。
衝突的雙方都會強調自己的動機是受到外界的壓力:
女學生(因為孩子大喊大叫影響就餐)踢凳子;
媽媽(因為女學生試圖攻擊孩子)衝上去廝打;
女學生(因為家人曾經被孩子叫喊引發疾病)情緒失控;
媽媽(因為店員阻攔自己)扇人耳光;
店員(因為多次勸阻無果無辜被打)惱怒反擊;
媽媽(因為女學生沒受到處罰)號召人肉對方。
。。。
還可以繼續下去。
『我不得不』是衝突參與者為自己行為作出的動機解釋,同時很不客觀地評價對方的行為。媽媽接受電視採訪將主要過錯推到女學生身上,在鏡頭前抱著孩子也在暗示觀眾自己是弱勢一方。可這位媽媽沒想到輿論並非某人的武器,利用輿論造勢的人同時也將自己曝光在輿論面前。現實中的多數衝突是非零和博弈,雙方可能都贏,也可能都輸。本次事件與其他大多數因為孩子引起的衝突一樣,雙輸。
雖然生育率持續下降,但孩子的數量在上升,所以圍繞孩子引發的社會衝突也在持續增加。既然衝突無可避免,那麼如何解決衝突才更值得討論。
其一、適當的管制。不僅針對家長管教兒童,也針對提供環境的場所。
我看到一些提出家長應管教兒童的答主都遭到了反對,其實這也反映出觀點不同的雙方在合理化自己的同時誤解了對方。反對的聲音中提到孩子不是機器人,不可能完全服從,這點我同意。以本事件中的4歲幼兒為例,4歲正處於去中心化階段,對規則的理解才剛剛建立,排除個別幼童先天氣質沉靜外,活潑好動是大部分幼兒的本性,要求他們乖乖坐著不動基本不可能。那麼家長帶幼童在一個需要適當約束行為的公眾場合里時,更多體現的是對家長的要求。
比如在飯上來前兩個成人輪流帶孩子在外面玩一會,讓另一個先吃,過後再讓孩子過來吃;
再比如,給孩子一個口頭承諾,你做到XX,就會得到XX;
或者帶上幾個小玩具,一本書;
再或者和孩子做一個認識餐具、讀菜譜的小遊戲。。。
方法很多,就看家長願不願意花時間。
假如自己該做的都做到後孩子仍然不受約束,以我對孩子的了解,他們不是病了就是在鬧情緒。有時孩子身體不舒服自己講不出來,心理上的不舒服更是不會講,家長此時只考慮到該吃飯,快點兒吃完下午還要去哪兒哪兒的話,肯定沒有耐心來對待孩子。我帶孩子外出吃飯時,如果他只是單純地不願意待著,我不會強迫他坐下來吃飯,趕時間的話可以先不吃,買些麵包墊一墊,從根子杜絕了孩子在餐館鬧情緒的可能。
誰要說孩子鬧情緒是正常的,其他人應該包容。個人認為這種理解反了,別人主動包容是別人有公德心,自己要求別人包容則是將私權凌駕於公權之上。前面說過,公眾場合中的環境是大家共享的,其中的氣氛、氛圍因為沒有被明確的分配,導致一部分人過度佔用或破壞,損害的是大家的利益,所以帶著一個行為不受約束的小朋友外出時不論家長主觀是否有動機,客觀上都極有可能造成對他人的損害。社會提倡照顧兒童,許多人也都力所能及地給予了照顧,家長既享受到因為孩子帶來的便利,相應地也要承擔一定的義務。
提供環境的場所也有義務維護環境,因為顧客付錢了。我看到有答主說遇到對方不講理的,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怎麼辦才好?向提供環境的機構投訴就是一個辦法。在這次事件中,女學生可以直接去要求餐館解決。
管制是要付出代價的,執行管制的成本和對個人自由限制後帶來的後果都是經營方的顧慮。通常餐館最多會出面去提醒,但不會強制要求對方離場,生意還要做,為了你一個總不好得罪另一個顧客,你只有兩個人,對方可是有兩大兩小,怎麼看也是對方消費更多。不過我們可以利用餐館的邏輯來交涉,首先強調你是老客戶,並向很多人推薦過這家餐館,但是今天就餐不太愉快,希望能調一張桌子,還有,希望餐館出面去提醒對方管好小孩,免得在室內受傷給餐館惹上麻煩。
為防止有些人看到這兒評論說有這嘴皮子功夫還不如動手干,我補充一句,講完這幾句話也就幾十秒,和打一架相比哪個更經濟?
其二、溝通。
溝通有時會惡化為恐嚇和互相飆髒話,指著對方鼻子罵,但在更多情況下它確實起到了協調的作用。解決社會衝突最經濟的還是對話與溝通,不過實現有效溝通確實需要高超的手段。
我看到有個答主寫火車上一位父親向另一對家長提出管管孩子,讓他不要吵鬧,自己孩子被吵醒了多次,結果沒成功最終升級為激烈衝突。其實這位父親的說辭有誤,他希望得到的是你也有小孩,我也有小孩,我家小孩被你家小孩吵醒,將心比心,請你約束下你家小孩。在對方耳朵里聽到的卻是讓我家孩子不要叫,好讓你家孩子睡覺。
怎麼可能達成對話。。。
換一種說法:我看你家孩子挺活躍的,坐這麼久也不肯睡,我家孩子早就睡著了,把我家的玩具給你家寶寶玩吧。
聽到你這樣說,對方即便再不想,也會立刻承受周圍的壓力,因為如果他們家孩子確實吵鬧,其他乘客也早已經心生不滿,這時你提出拿我家孩子的玩具來安撫你家孩子,站在了輿論上風,對方除非腦子壞掉了才會強硬拒絕。如果對方拒絕,並且繼續任由孩子胡鬧,是在合理化你的要求,同時給自己抹黑。那這時你可以直接說:不想玩也沒關係,能不能保持安靜,我看大家乘車都挺安靜的。說著指一指周圍,用動作暗示對方,我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
靠對話和說服來解決衝突的前提是,你不能從自己的角度去說服對方,儘管你真想利己也不能這樣說,你必須給對方一個利他的理由。在缺乏溝通的情況下,那些預期別人不會有合作行為的人,自己也不會表現出任何合作的傾向,而缺乏合作又帶來進一步的不信任:我還能怎麼樣?社會拼的就是誰拳頭硬。
許多社會衝突是因為感受到不公平,對公共場合的資源佔有不滿以及誤解引起的。我覺得此類熱點層出不窮,每一波的討論也都大同小異,宣洩情緒很容易但它就像泡沫,上升快也破碎得快,沒什麼價值。感情上我傾向於保護兒童,理智上我對家長要求更高,而從尋求合理化建議的角度講,我更希望能給還沒出校門的年輕人解釋如何應用非暴力手段謀求共贏。
謝謝邀請~
看微博上有人評論:小女孩,女學生,宋女士,根本就是同一個人不同的人生階段。
深以為然,太精闢了。
小女孩沒有受到父母很好的教養,在公共場合玩兒捉迷藏,大吵大鬧。看到母親和別人廝打淡定的不行,估計也是見的多了根本不care。
她以後會變成一個怎樣的人?
女學生恃強凌弱,一個有教養的人在遇到這種情況會直接上去就踹一個四歲女孩身邊的凳子進行來恐嚇?最後還衝女孩扔杯子。制止是對的,直接就上來動手不好吧?你就不能先溝通一下?知乎上那些被人追捧的「反殺熊孩子」的答案,我看答主也大都是先禮後兵,而且真正對孩子動手的也是少數吧,真動手的都會被噴吧(印象里是這樣)。
這個裡頭泄憤的成分有多少?
她是不是仗著對方沒有強壯的男性?
是不是沒想到對方會這麼猛?
猜猜這女生小時候是怎樣的?十年後到了宋女士這個年齡又是怎樣的?
然後是宋女士,這個厲害了,就是一個潑婦的最終完成形態,幾十年的生活成就了現在的她。
沒有教會孩子一些應該知道的事,小孩在公共場合吵鬧玩兒捉迷藏沒有及時制止。
孩子被恐嚇第一時間不去安慰她,而是選擇在小孩面前和人廝打,要多潑有多潑,甩耳光砸頭的,肯定還有好多髒話,服務員去拉架,反手就打人家服務員,服務員找你惹你了?
說實話打得夠狠了,也不算吃虧了,回去以後還覺得沒出夠氣,跟個戲精一樣,把自己說的可憐兮兮的,還拿孩子做筏子,什麼「嚇得只會發抖了」「不停的說別打我別打我」,想要在微博搞個大新聞,讓大家去人肉那個女學生。
目擊者表示其實女生沒打到孩子,而且宋女士打人可是猛的很,她就回復一句「我忘了」,可以說是惡毒了。
然後繼續賣可憐,表示自己都是愛孩子。
黑人問號臉·jpg
愛孩子是這麼愛的???難道真的是希望孩子三十年後變成自己現在這樣嗎?
雖然我年紀還不大,但我真的認為,想要把孩子教育成一個一個什麼樣的人,首先要自己儘力做到,哪怕自己做不到,也絕不能往反方向帶吧。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年初發生在身邊的一件事:
晴朗初春的周末,人數不多的公交車,一位身材走樣的父親帶著四五歲的兒子中途進來。
孩子很頑皮,嬉鬧聲打破車廂中本有的安靜。
父親低頭在孩子耳邊說了些話,孩子便安靜了一會兒,可過不多久又開始嬉鬧。
這樣反覆了兩次,
第三次時,見那位父親原本溫和的表情變得冷漠,
「我們下一站下車,等你鬧夠了再上來,好吧」。
坐在這對父子旁的乘客便來勸解,
「小孩子,鬧就鬧 沒事兒 」。
胖父親和旁位上的乘客寒暄了幾句,依然堅持了自己的決定,帶著有點哭腔的孩子下了車...
如果當事家長像這位胖父親一樣教育孩子,女學生如這些乘客一般多些包容。
我理解大學生未出茅廬心中的浮躁,但打人的確不該。當事家長的責任更多,只有生養沒有教育,生活中此類家長比比皆是。這也是知乎網友包括我討厭熊孩子的原因,我們討厭的不僅是熊孩子,更多的是這些素養不夠的家長。
事情到此沒有結束,
這對父子一胖一小下了車,
公車司機是把車泊靠在站前幾米,從後視鏡看著這對父子,
孩子停止了嬉鬧,
售票大娘探身,對著站台里的胖父親喊道
「快上車,孩子不鬧了,上來吧,停太久我們可是要扣錢」
... ...
事情記憶猶新,生活中實在是太少了,
過去近半年時間,還能記得那個父親的樣子。
胖的走樣的身形下,卻有一個美麗的人格,
一位可以稱之為父親的人,這隻熊孩子想必也是很幸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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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有很多人問我,為什麼武斷的判定當事家長欠缺素養。
首先明確一點,無論女大學生 當事家長都很LOW!
如果要問哪個更LOW?我說是當事家長。
因為她還打服務員(笑哭)。
評論區的一則留言我覺得很可愛:
「這個故事裡的孩子叫了馬上有人出來對他飛起一腳,就沒有後續了好嗎 」
換個角度想,如果是一個一米八的壯漢,接電話聲音粗魯吵鬧,他只剛說了一句「喂?」請問你敢甩飛腳么?想必說一百句你也是不敢甩飛腳的。換到小孩子身上你怎麼就敢了呢?
欺軟怕硬也很令人不齒喲。
這也是女大學生LOW的原因,如果女大學生踹的是當事家長的椅子,那我倒很佩服她。
人際關係如果非要斗,要文斗,不要武鬥。
即便非要武鬥,也不要對老幼婦孺主動攻擊,可以自衛。
總而言之,一場社會達爾文主義的生動體現。坐標北京,地鐵9號線。周五的晚上,大概7點多,上來一對母子。小男孩4 到5歲的年紀,母親30出頭的年紀。小男孩上了車沒過一會就不開心了,說:「媽媽,我累了,想坐著。」話剛說完,旁邊男子就站了起來讓座。
母親說了謝謝,但是擺擺手拒絕了。從包里拿出來了一個墊子,說:「你坐這個。」
小男孩很委屈:「我跟奶奶出來都有座位的,你為什麼不讓我坐?」
母親很自然的說:「這些叔叔阿姨們,都工作一天了,累得很。他們要掙錢養家,就像我一樣,我要掙錢給你上幼兒園、買零食、買玩具,也很辛苦。你做什麼了呢?做了什麼貢獻呢?你只不過去上了幼兒園,然後去遊樂場玩了。你覺得累了,只是玩累了。」
小男孩貌似沒聽明白,然後母親接著說:「要是媽媽工作一天累得很,碰到像你這樣四肢健全,又非常健康的人,你覺得我會樂意讓座嗎?我也想好好歇著。奶奶是老人,需要幫助。你是小男子漢了,你是不是應該幫助別人?體諒別人?別人願意幫助你,那是人家的好心。別人不幫助你,你也不能責怪別人什麼。」
後來一個男子下了車,小男孩讓母親坐了座位,自己坐在小墊子上。
再後來我就下車了。可能當時的話記得不是那麼清楚和準確了,但是當時小孩子的神情和母親的口氣我永遠不會遺忘。
每一次聽到熊孩子的事件都會覺得莫名心寒,每一次都為為人父母的巨大責任感到惶恐。
要說怎麼評價這事兒,當然是喜大普奔哇。
讓在公共場合隨意打擾別人的熊媽熊孩知道,真的會被情緒不穩定的人打;
讓敢動手懟孩子的人知道,真的會被護犢心切的家長撓;
讓不管不顧撒潑的顧客知道,真的會被急了眼兒的服務員削。
事情都還沒出來呢大家都開始忙著站隊了,要麼站女大學生要麼站孩子她媽。
難道就沒有像我一樣站服務員的嗎?招誰惹誰了突然挨了這麼一下
看了這條新聞,我想起當年我在人大讀書時親身經歷的一件事。
那天我正在以難吃聞名的西區食堂用餐,旁邊不遠處一位年輕女士(不確定是否是學生)正抱著頭哭地撕心裂肺,對面她的朋友也在不斷勸慰。我一邊吃一邊看她,心想能在食堂哭的如此死去活來也是一種本事時,她抬起頭,憤恨地盯著我,然後端起旁邊的礦泉水瓶和餐盤狠狠砸了過來,它們直接飛到了我的餐盤裡,水和食物濺了我一臉一身。
沒錯,我一句話都沒說,就是看了她幾眼,就遭到如此橫禍。
之後我站起來正想理論,她就把臉埋在胳膊里繼續哭,她的朋友趕緊勸慰了她幾句,一邊責怪地盯著我,說她失戀了云云,彷彿這樣就能抹平她的一切醜態。
沒錯,她倆一句對不起都沒對我說。
我當時就愣在那裡,大腦被她們的無恥震驚成一片空白。這得是多不要臉的兩個人才能把失戀當成是合理傷害別人的借口啊?
我當時真的是氣壞了,但是我有種直覺——我要是上去和那兩個人理論,非得沾上一身洗也洗不掉的膩味不可。更何況,從那女士母狼一般的目光里,我看到了一種期待:她在期待我上去理論,這樣她就能繼續胡攪蠻纏,將她個人失戀的種種痛苦如同垃圾一樣傾瀉在另一個無辜陌生人的人生里。
我沒有給她這樣的機會。
我端起我的餐盤,大吼了一句:『活該!』然後走出了食堂。
在心裡,我為那睿智地甩掉這位女士的男士豎起大拇指。情緒越是被逼到一個極端,越能壓榨出一個人的本性。這世上每天那麼多人失戀,卻唯有這類人認為自己受了委屈全世界就理應陪他們一起疼。他們完全可以找一個私密的所在默默發泄,但他們偏不。如此也罷了,但他們非要更進一步,把陌生人捲入其中,別人就是不能笑不能吵,一定要陪他們一起痛一起苦,如此才能稍微緩解一下他們自私自利到極點的心理不平衡。
我希望在本題的案例里,這位男孩能有同樣的睿智和魄力。
一言以蔽之,失戀從來都不是失態的借口,那些仗著失戀而失態的人,就如同那些仗著喝醉就耍酒瘋的人一樣,都只不過是暴露了他們醜陋的本性罷了。
這幾天一直沒回評論,因為我實在理解不了一些知友的邏輯:看別人哭就活該被遷怒。首先,那是在食堂,公共場合,不是誰家,甚至都不是有一些私密性的咖啡廳,誰坐在哪裡都是一清二楚的。其次,食堂是吃飯的地方,那個女生哭的撕心裂肺實際上已經讓她周圍空出了一大圈座位,再說飯菜本來也不好吃,她這一哭我也有些鬱悶,看著她也有希望她能自己注意一下的意思,卻沒想到對方理解成了嘲諷。最後,我認為人和人之間不需要理解,只需要尊重,我尊重那個女生的情緒,我也尊重很多知友對我的批評,但我不奢求那個女生和那些知友能理解我——我甚至現在都理解不了那個當時能夠控制住脾氣的自己。我至今也覺得我沒做錯,我至今也覺得她活該,就是這樣。
另外這個案例最新的視頻已經出來了,大家可以去看看,相信每個人都心中有數。
只說人情之常。
1. 4歲的小朋友在餐館裡大聲叫,很煩人,但沒到「熊孩子」的地步。父母理應通過日常管教使孩子出現這種情況的可能性減少,但孩子偶然發出一聲大叫是人情之常(請注意,按照女學生的說法,她聽到第一聲大叫就失控踹桌椅了,可見不是被煩得受不了)
2. 因為家中有人曾經差點被熊孩子嚇進醫院,就對一聲大叫呈現失控狀態,是超出人情之常的。在沒有言語提示警告的情況下跑過去直接踹椅子,就算沒有踹到小女孩,也是出格的(從後來小女孩無恙的情況來看,應該是沒有對著女孩踹,否則就算是踹椅子,椅子撞到女孩,也不可能安然無恙)
3. 女孩的媽媽衝過去打女學生,是人情之常。
4. 女孩的媽媽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一直在試圖毆打女學生而非照看女孩傷勢,非人情之常。
5. 女孩的媽媽撒潑打人,甚至屢屢攻擊勸架的服務員,是超出人情之常的。一個正常人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優先考慮的是自己女兒的傷情,以及控制住對方,即使毆打對方也是可以接受的反應。但攻擊無辜路人,說明這個人缺乏基本的控制力和判斷力。
6. 女學生用桌上的不明物體(可能是食物或杯子)砸向女孩,是超出人情之常的,不應該這麼干。
7. 服務員此前始終秉持良好服務的態度,被打也不還手,直到連續被毆打面部之後,還手,並明確表示願意負擔因此丟工作的後果。人情之常,而且是條漢子。當時情況下除了還手也沒有更好的阻止對方繼續毆打自己的方法。
8. 女孩的媽媽發布經過剪切的視頻,剪去了女學生其實沒有直接踢到女孩的畫面,並描述為「對著女孩一腳飛踹」,大惡。這不是衝動,而是有計劃的惡。這幾天一直在看這個事件進展,感慨萬千。
視頻、評論、上面的答案其實都有一些戾氣,
我不知道大家什麼時候變成這樣的······
越發覺得中正平和很重要,
就寫一首詩吧:
其實每個人內心都禁錮著一頭傷人的猛虎。
只不過,
有的猛虎被撫慰,被馴養,溫柔的像貓;
有的猛虎無顧忌,掙開去,張著口就咬。
中文互聯網的輿論氛圍一直有一個趨向,那就是,如果一個人犯了錯,那麼無論他受到多麼嚴重的懲罰,都是活該。
小偷行竊的時候被抓到了,被圍觀群眾挑斷手筋,評論里會說活該。養狗的人不清理寵物的糞便,於是鄰居下毒把狗殺死了,大家會說幹得漂亮。騎電動車的人闖紅燈被撞死了,不僅活該,還會被罵死了還要給別人添麻煩。
這些行為都有一個特點,都是小惡。雖然小,但卻無處不在,甚是惱人。而他們的罪行又不夠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或者是因為警察的不作為,導致大家的憤怒無處發泄。所以如果哪個罪犯被抓到了,那麼他承受的不只是自己的罪行,而是所有過往的小惡的總和。
熊孩子則是最近幾年來越來越流行的『惱人』的小惡。無論是撕毀手辦的親戚小孩,還是公共場合撒潑的小混球,以及他們標配的一個厚顏無恥的父母,這些熱門微博、高票回答里的熊孩子真是讓人恨得咬牙切齒。這種憤怒累積多了,總需要一個宣洩的出口,於是各種和熊孩子鬥智斗勇的故事出現了,不僅要讓這個熊孩子崩潰大哭最好留下童年陰影,還要羞辱他素質低下的父母。看了這些故事才叫爽啊,有多爽,你看看這個問題下知乎眾們編的七千多個故事就知道了。摧毀一個熊孩子有多困難? - 知乎
很多時候,對這些小惡的懲罰不是不合法,而是滿足不了人心中的憤怒。就像這個事件中不斷翻轉的輿論,一開始是女大學生替天行道教訓了熊孩子——大快人心。接著是女大學生腳踹四歲女童——欺負小孩子實在是太暴力太沒素質。緊接著又反轉成了女童母親瘋狂毆打女大學生和服務員——這種人素質太低了肯定教出來的孩子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活該被打。
所以你看,在這若干次的輿論反轉里,大部分人一直在做的事,不過是發泄自己的憤怒罷了。只不過有的人更恨熊孩子一點,所以能接受女大學生對熊孩子的攻擊,而覺得那位母親打人是不要臉的潑婦。有的人更恨這種多管閑事無故攻擊小孩子的人,所以覺得那位母親只是在保護自己的小孩子。兩方的人都在罵,也都堅信自己立場是正確的,不停喊冤。
而這件事其實雙方的過錯都特別清晰。女大學生去攻擊一個四歲的小孩,這絕對是越界的行為。支持女大學生的人特別糾結一點,那就是只踢到了凳子而沒踢到小孩。我認為這並不能減輕她在這個事件中表現出的攻擊性。遇到公眾場合不守紀律的人,對他們進行語言上的警告勸解是完全合適的。而打架,就比言語上的爭吵嚴重百倍。哪怕別人素質再低、再討人嫌,你也沒有權力去攻擊他。
而這個女童的母親,我真的建議她去找心理醫生看看她的 angry issue。她在這個所謂的保護孩子的過程中明顯已經完全喪失了理智,對附近的人基本上是無差別攻擊。我很擔心這樣的家長對孩子成長的負面影響。
我知道這種各打五十大板的結論聽起來特沒勁。甚至大部分人,只是想帶入一方角色去單純發泄一下情緒罷了。但是真相就是這麼沒勁,既然兩方都錯了,那麼各自承擔自己的責任。
而最重要的是對圍觀群眾來說,腦子裡要繃住一根弦,永遠不要靠發泄情緒去判斷一件事的對錯。這樣我們才能構建和諧社會。
我今天終於明白了什麼叫做:「三個女人一台戲。」
我沒有孩子,也超級討厭熊孩子,多次受過熊孩子襲擊……但是,這次事件里,明顯女大學生不佔理,而且我們得慶幸孩子沒事兒,否則這個女大學生需付出更多代價。
事情來龍去脈,新聞已經很清晰了。女大學生親口承認,是因為家人以前被熊孩子嚇壞過,所以她對於熊孩子的忍耐力下降,情緒失控。注意,這裡的情緒失控,是低於了正常人對自己行為的管控能力,直接暴走了。
孩子固然吵鬧,但是女大學生的反應,不僅僅超出了法律的允許範圍,也超出了普通人的應對選擇範圍。除非,她能證明自己出現了間歇性神經失常,否則無法免責。
過後,女大學生多次襲擊孩子原先待的地方,證明她確實已經失去了判斷力和自控力了。
順便說下,這個家長……反應真TMD迅速,一定是戰鬥型的……孩子都不管了~~要不是那個服務員,我估計這兩人再打一會兒,能把孩子踩腳底下……
沒什麼好說的,這就是普通人與普通人的相處方式。太TM生活化的一個場景了。
一方放任小孩大吵大炒,到處亂竄,覺得自己孩子小,所以全天下都欠自己,都得照顧自己。
一方沒膽子義正言辭的說讓小孩不要鬧,家長注意公眾場合素質的話,最後又控制不住脾氣。
這人先應該是一直覺得自己不要跟沒素質的一般見識,但最後發現,自己其實壓根沒能力控制脾氣,自己壓根就沒素質。又不敢直接針對教出熊孩子的大人,所以只好去嚇唬熊孩子。
然後兩個熊大人,就開始相互攻擊了,這種畫面和心理想法,都不用去問當事人,普通人日常有太多類似的經歷了。
為什麼知乎點贊反對這熊家長的那麼多?因為生活中這種熊孩子,熊家長實在太多了。當然,這大學生本身其實一樣沒素質,等她有了孩子,估計和這熊家長一模一樣。
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人活得越久,往往越討厭人,也越惹人厭。
事情相對完整的報導視頻已經有了,沒看過的建議先看視頻:
Sina Visitor System幾個事實:
- 女大學生有踹椅子,不管是踹小孩的目的還是恐嚇的目的,這都是錯的,沒得洗。
- 小孩媽媽前去廝打女大學生,我覺得這屬於人之常情了,這是否符合正當防衛/保護什麼的交給專業人士來判定。
- 小孩媽媽兩次扇勸架服務員的耳光,最後把服務員扇怒了,服務員打過去,她終於老實了,我只想說服務員打得好,這小孩媽媽的錯,沒得洗。
大家的討論大多圍繞這三個點展開,各說各有理,我想說大家忽略了該時間中最大的惡:
- 女大學生踹了一下椅子後是明顯有停下不再繼續的動作的,我相信她是嚇小孩的目的,而不是真要傷害,要不然這個小孩媽媽不可能不在網上曬被踹傷的圖。這不算大惡。
- 扇服務員耳光,對服務員心裡和身體上肯定都有傷害,但也不大可能整出抑鬱症、腦震蕩什麼的,這也不算大惡。
- 小孩媽媽在接受了警察調節之後,在網上發布扭曲事實的內容煽動網友對女大學生進行人肉攻擊。這就是真正的大惡了。
泡知乎的大多都是老網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聽說過人肉搜索、人肉攻擊,估計還有人親身參與過,想必大家也知道這事兒的力量到底有多麼恐怖。
新聞1:
12月3日晚,在連續發出「第一次面對河水不那麼懼怕」、「坐穩了」兩條微博後,廣東陸豐18歲女高中生琪琪跳入河中自殺身亡。前一天,她曾到一家服裝店購物,店主懷疑她偷衣服,於是將視頻截圖發到微博上求「人肉」。這則「人肉偷衣服女生」的信息引起了熱烈反響,眾多網友紛紛參與「人肉搜索」。很快,琪琪的個人信息曝光,被同學朋友指指點點,網上也是一片辱罵之聲。新聞2:
微博一句話,引發14歲少女潘夢瑩被迫割腕自殺?7月28日,一位頂著VIP稱號的網友潘夢瑩,因對知名足球明星的過激言論,引起了各種球迷的瘋狂,他們直接讓潘夢瑩的偶像——韓國明星權志龍吧爆吧。昨天,又驚爆潘夢瑩就算髮帖道歉,仍然遭到網友攻擊,且慘遭「人肉」,還被大批網友堵在家門口威脅,在球迷強大的威脅下,傳潘夢瑩於昨天下午割腕自殺。截至記者截稿時,生死不明。
這是兩條人肉導致自殺行為的新聞,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還有很多,大家可以自行搜索。一個能通過給出部分事實+不可證偽信息來扭曲事實真相併把事件傳播得如此之廣的女人要說她不知道人肉可能帶來多嚴重的後果,我是不信的。
而且這個小孩媽媽並非衝動為之,是警察調節完,她帶小孩去醫院檢查確認沒事之後蓄意為之,這事兒如果沒有更為完整的視頻出現,這小孩媽媽借用網民暴力把這女大學生逼瘋、逼死真不是不可能的。
我歪個樓。
其實很多時候雙方如果能剋制自己的行為和衝動,很多事情的處理結果要比現在好很多。
很多人因為自己沒有孩子,所以分不清什麼是孩子熊,什麼是孩子的天性。
活潑好動吵吵鬧鬧其實是五歲到十歲孩子的天性,正常的孩子真的都這樣,我有個妹妹,活潑好動,成天在泥巴里摔跤,今年剛11歲,精力那叫一個旺盛,後來我們就送她去學體育了。
而且小孩子是真的分不清自己有多吵,我妹妹不止一次吵的我腦子疼,我說她一次,不到五分鐘她就憋不住了,繼續吵,然後我只能繼續說她。
在公共場合我和我妹妹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小點聲。
但是我妹妹去別人家玩不會拿別人東西,不會率別人手辦,雖然她會繞著別人家沙發亂跑,但是不會站在別人家沙發上撒尿,所以我覺得我妹妹是有天性,但是不熊。
現在很多人把熊孩子的定義定的太低了,有時候我覺得我們身為成年人,在力量上本來就大孩子們不是一個量級,如果把所有矛盾都指向孩子身上,也是不公平和不對的,如果說孩子熊就是我們對孩子施加暴力的借口,那我身為一個體型力量上都佔優勢的男性,是不是就可以在公共場合揍那些比我體弱的男性或者女性呢?我也可以說,這娘們插隊,我揍她一頓,這小逼仔子瞅了我一眼,我揍他一頓。
顯然我們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被允許的。
所以很多時候網路上一些文章,告訴你他們用暴力的手段解決了一些問題,其實都是不可取的,尤其是成年人在火車上打小孩子的事情,我們在文字上看著解氣,但是如果發生在我周圍,要是有個二十幾歲的小夥子揍一個五歲的小孩子,我肯定不由分說揍他一頓,這才是人類的本能。
而且我們成年人在外面面對的,真的只有熊孩子么?
我也坐過火車啊,吵鬧的可不僅僅只有哪個孩子,還有那些說話大嗓門的民工,還有那些打電話沒完沒了的小年輕,怎麼不見有人去揍民工啊,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打不過嘛。
所以我並不主張用暴力去解決這種事情,再者說這本來就是小事,可以直接和對方家長溝通或者和小孩子溝通都能解決的問題,但是很多人都放棄了溝通,直接採取了對抗的行為來解決問題,這是最不能解決問題的辦法。
就像視頻中的女大學生,她可以哄孩子讓他停下來也可以和對方家長溝通,但是她選擇給孩子一腳(或者說給凳子一腳),這其實是個非常錯誤的選擇。
我們在很多時候都高標準要求別人,比如要求帶孩子的父母都是要管好自己孩子,或者要求小孩子聽話安靜不吵到自己,但是等事情放生在我們自己身上的時候,很多人對自己的道德要求就降低了,完全變成了他吵到我了我就要揍他這種野蠻人邏輯上,這基本就是咪蒙的邏輯,但這種邏輯的最大特點,就是缺乏邏輯。
我很小的時候也非常不解,我爺爺就和我說,你的道德標準更多是定給自己的,而如果其他人道德標準不高,你可以選擇改變他們或者無視,但是你不能強迫他們。
我上周坐飛機回老家,飛機上有個小哥用ipad放歌,一邊放一邊唱,按理來說這也吵到我了,而且我體型上一個人能打他三四個,按照知乎的尿性,我應該摔了他的ipad,在揍他一頓,但是我其實就叫了一下空姐,和她說我覺得很吵,希望她去交涉,然後對方就把ipad關掉了。
所以在很多公共場合,我們應該知道,要麼找管理者來處理,要麼自己想辦法處理,但是是處理,不是對抗。
這是對於我們這些血氣方剛的年輕人說的,熱血用對地方就是熱血,但是灑在地上,那就是雞血,而不在乎別人流血,那就是冷血。
然後就是很多家長,其實我真的希望很多家長能管好自己的孩子,因為你不管好他,明天社會上就會有人替你們管他。
我小時候和我奶奶去別人家做客,人家不讓坐,我都只能在沙發旁站著。
一定要對方說,孩子快坐吧,我才能坐下。
要是吃飯了,如果主人沒招呼,我就動了筷子,一定會被打斷腿的。(誇張了,但是會被罵)。
就更別提什麼在別人吵鬧,在公共場合吵鬧,就連吃飯吧唧嘴都可能挨揍,我有一陣子特愛抖腿,我一抖他們就說我。
所以呢,規矩不是用來約束別人的,而是用來約束自己人的。
我小時候吃飯,特別喜歡趴在桌子上吃,左手習慣放在餐桌下面,然後我家就一直糾正我這個習慣,直到我坐正了,左手握住飯碗才能吃飯。
其他的很多規矩都記不住了,反正小時候一直被約束,見到長輩要鞠躬問好,長輩和自己握手要雙手接,筷子不能豎著放啊,不能依靠在門框啊牆上啊,站著就要站著的樣子。
每次去別人家都戰戰兢兢,只敢坐在沙發上,別人給水果都不敢吃,更別說去翻人家手辦了,想都不敢想。
我倒不是覺得我家這種教育有多好,只是為人父母,多多少少還是要給孩子講一點規矩。
這出門在外,孩子就是家長的名片,這孩子不禮貌,打的都是家長的臉。
在我印象里我就從來沒發生過什麼,要別人家東西不給就不走啊,這種行為。
或者是餐廳里泡泡鬧鬧啥的,我小時候都是規規矩矩的坐在凳子上,聽大人們說話,還不能插嘴,要是人多了,連餐桌都不能上,要搬個凳子那個小盤子裝一點吃的,然後去旁邊的房間吃飯。
其實我能理解這個家長為了孩子揍人,但是衝動是魔鬼啊,尤其你連扇人家服務員,你說服務員惹你了么?你要是真想保護好你家孩子,你就讓他規規矩矩坐好,你讓他吵鬧,那本來就是不安全的不是么?
所以說,很多人在生理上成熟了,但是心理上還是幼稚,從視頻里看,處事雙方心理年齡都和那個孩子差不多大,相對而言就是服務員成熟一點,忍辱負重最後爆發,明明可以一句話解決的問題,偏偏搞的人盡皆知,只能雙方都是臭棋簍子,越下越臭啊。
我倒是覺得,有一種場合我們可以實施暴力,那就是有人被害,或者有人需要幫助的時候。
或者說對方無視你的建議,一味的侵害你的權益的時候。
這些場合可以適當的使用暴力。
但是我們要知道,握緊雙拳是為了保護,而不是為了佔有,
否則,同樣是欺負弱者。
熱點的產生:當一個極品遇到了另一個極品,衝擊力太大使得人們爭先恐後地對號入座。討論兩個極品誰對誰錯有什麼必要呢?
但從網友的回應里,我們看到,有孩子和沒孩子的兩個群體,就像兩條平行線。這是一個對整個社會都極度危險的現象。
對於沒有孩子的人來說,即使你一輩子不生孩子,也不要忽視了兒童一代對社會的影響。當你進入中老年,你希望撐起社會的是正派、健康的青年,他們就是你現在身邊的兒童們。有創造力的人,不是小時候打出來罵出來管出來的,而是在看護人的翼下,可以自由地表達情緒,被接納被呵護,在這個前提下,由看護人的引導,融入社會。
四歲的孩子沒有控制衝動的能力,你不能期待她被說一次就能記住不犯。當在場人都能互相理解時,常常看護人的道歉只是一種和旁人的禮儀過場。然而這種社會契約在中國好像已經消失了。
在英國和美國,少數家庭是獨生子女,大多家庭都有至少兩個孩子。當社會中的大多數人都有兄弟姐妹,都在早年就學會了讓步和共生,照顧過弟弟妹妹,照顧過鄰居家孩子,當大多數父母都帶過兩個以上孩子,大多數祖父母有四個以上孫輩,社會的共識是:「每個孩子脾氣秉性都不一樣,但每個孩子都是性本善的」以及「你們的難處,我們都懂」。
而在中國,社會的共識漸漸成了「你這孩子得管」,這裡的管通常指的是呵斥和打。三十年的獨生子女政策,讓中國人在長大的過程中無法了解到「孩子」是個什麼生物(直到他們 courageously 也生了孩子)。而對於另一方,孩子們的父母們來說,當每家只有一個孩子時,人們會誤以為只要你施行了某種教育方式(通常是他們自己受過的教育方式)每個孩子都能變成一種「別人家孩子」。
這是一個惡性循環。如果你想讓孩子和你有默契,首先你要接受他的情緒和接受他的獨特——這時就能看出看護人和涉事人在童年接受的教育了。
涉事人認為孩子不乖就要「給點顏色看看」,這說明她從小也是這樣被對待的。
看護人認為孩子被打了,她必須得打回去,這不是在保護孩子而是為自己出氣。這說明沒有人教過她如何理智地面對衝突。遺憾的是現如今,教孩子還手,仍然是很多家庭里育兒大綱的重要部分。
我不期待這兩條平行線在有生之年相交,只能等待——在心理學普及的今天,等待中年父母一輩對祖輩教育方式的反思,等待二孩多孩政策下新的幾代人成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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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篇對於社會契約的思考(首發於秦朔朋友圈,僅代表我本人觀點)
http://mp.weixin.qq.com/s/9jpYM2sj19OUwV9nh2lahg這是在某位答主的回答下的一個評論,單獨拿出來發了,手機打的,沒檢查,也不嚴謹,只是說說自己的看法,這裡先啰嗦一下,我的態度是對孩子必須管教,對影響他人的行為也必須心有歉意,但是小孩子確實不是那麼簡單就能管教好的,如果像某些網友說的管教孩子那麼輕鬆寫意的話,所有人都是完人了!!
看了答主的回答,突然覺得在面對現在誇大化的「熊孩子」話題上,原來有那麼多人已經接近「變態」的程度了。答主「幾乎從來不帶孩子參加集體活動」,基本上把孩子關在家裡,偶爾只在小區附近轉悠,就是因為怕自己孩子打擾到別人了??從教育的角度上來說,不過是又一個「逃避式教育法」的實踐者。同時這樣才是真正的逃避監護人教育責任的做法,居然還有那麼多人說答主才是好家長!!
小孩子不是物件,也不是依靠條件反射訓練的動物,即使在襁褓中的嬰兒,也會有自己獨特的脾氣和性格,稍微大一點的小孩子,即使面對家長苦口婆心的教導,也不會直接接受,因為他們對於很多諸如影響他人這種抽象的概念理解能力有限。更何況所謂影響他人的度該如何掌握,就連成年人都無法百分百掌握,何況小孩子。
但是小孩子對這些社會規則的形成也不是一無是處,他們會在親身體驗中去獲取這些知識。說的通俗但不太準確一點,你告訴小孩子開水很危險,正常的小孩子只是記住了這句話,但他們要真的發自內心的認可這些話,親身經歷是唯一辦法。
一個被開水燙過一下的孩子基本上不用你再多說,他會自覺的遠離開水壺了,所以我看到很多可能沒有孩子也忘了自己幼年的網友信誓旦旦且非常理想化的說孩子只要教育的好,就會聽話,卻忘記了人從來就是在不斷犯錯之後吸取教訓才成長起來的。
正如答主這種做法,我相信他也確實想培養一個高素質的孩子,但是卻剝奪了孩子親身試錯的機會,因為害怕影響他人就讓孩子與人群隔離,家長和孩子都喪失了正確處理意外情況的機會,也讓孩子錯過了積累社會規則經驗的機會。
在評論里認為答主做法很好的人大多數是真正自私的一類人,他們不是真的認同答主的做法,只是覺得如果所有家長都這樣做,就不會有小孩子「影響、干擾」到自己,其出發點也只是自己的感受而已。
這樣做當然不會影響到別人了。但是這樣做的家長其實是真正的偷懶,他們無法也無能力去處理孩子在社會上遇到的種種問題和困難,於是選擇逃避,把孩子隔離起來,自己就不用動腦筋去思考和應對孩子在社會上可能遇到的問題,這樣做大人倒是安心了,對孩子的成長有任何的好處嗎??!!
三歲到六歲的小孩進入到了人生的第一個叛逆期,這種叛逆其實就是孩子在開始自己學習社會規則的一個開始,也是人生重要的一個試錯期。
很多人說幾個月一歲多的嬰兒不懂事也就罷了,四歲聽得懂人話了,可以講道理了,每次聽到這種言論我就只能呵呵,這個年齡的小孩子才是俗稱「熊孩子」的開始年齡啊親!!
之所以這樣說,正是前面提到的「叛逆期」(試錯期),拿我自己的小孩舉個例子,他四歲左右的時候,當我告訴他不能亂開冰箱玩,會造成冰箱功耗上升,甚至會讓冷藏室結冰,後來我發現他反而對冰箱更感興趣,從之前單純認為冰箱里可以找到好吃的過度到了大人一沒注意就開冰箱玩。他的目的很簡單,就是想看看冷藏室怎麼像冷凍室那樣結冰!!
所以說他這種表現就是我們認為的「叛逆」,不讓做的事情偏要做,但其實孩子的想法很簡單,就是「試錯」,想看看如果我按照大人說的那樣做,會發生什麼事情。其實也就是一種在實踐中學習規則的一個過程,這種想法和做法,所謂「懂事」之前反而不會這麼做。
但是面對這種行為我們該怎麼教育孩子,就是非常複雜的問題了,但是不管怎麼說,如果說他再開冰箱我就給他一巴掌,估計有個一兩次他就不敢了,但是這種不敢只是他害怕挨打,並不是他放棄試錯了,如果對這一階段的孩子動輒懲罰的方式來教育,抹殺孩子的好奇心還不算什麼,扭曲了孩子的性格就是大事了!
所以說答主的教育方式只不過是把動手懲罰換成了「軟禁」,直接跳過了父母如何引導孩子「試錯」的過程,其實是相當偷懶且不負責任的做法!!旁邊叫好的人也多是一群只顧自己感受的自私鬼而已,這種教育實在談不上多高明!
說到「叛逆期」和「試錯期」,就不得不說在公共場合的熊孩子問題。
是否所有的「熊孩子」都是有一個熊家長??!!
先別急著回答。教育孩子是一個非常系統且龐大的工程,和網上那些說不定自己都還只是小孩學生的網友說的那樣「要告訴他不能亂跑亂叫」然後小孩子就乖乖的真的不哭不鬧了,如果管教小孩子有那麼輕鬆,我想中國的家長也就沒那麼累了(苦笑)!
大多數家長我想內心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舉止得體,聽話乖巧,但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小孩的心智發育本來就不完善,性格也各不相同,更何況從古至今還有「人來瘋」的說法,小孩子的思維根本不是成年人能夠跟得上的,而且對社會規則和道德理念這種抽象概念根本就沒有概念,加上正處於「試錯期」,有些東西還真就應了一句成語叫「以身試法」!你很嚴肅的告訴他不能大叫,說不定話音剛落他就會大叫一聲,對小孩而言,他只是在試探「如果叫了會怎樣」,對於旁人甚至自己家長而言,恨不得給他一個大耳把子讓他知道不遵守紀律的後果,但其實暴力或者威脅只會讓他快速學會這兩種「解決問題」的方式。
我這麼說不是為任何低素質的人開脫,但是也想說明在很多時候,家長自認為很好的教育可能在一些場合完全失效,作為一個家長,你根本不知道你的孩子在一些場合會突發奇想搞出什麼幺蛾子!
網上那些極端理想狀態下的「教育方式」和極端理想狀態下的小孩子很可惜是不存在的,大多數正常的家長都在儘力讓自己的孩子不影響到他人,但是這些努力並不是百分百湊效,一旦失效,也不能說這個家長就是「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責任」或者「家長一定也是熊家長」之類。反而我覺得持這種偏激想法的人才是真正沒有教養,只顧自己的人。
試想一下,如果真有那麼理想狀態的孩子,如果你自己就是那種理想狀態中的孩子,你父母對你的教育和期盼你都全部實現了嗎?你真的從小就是一個父母說什麼你就做什麼的人嗎?一次也沒有跟父母說過一句不嗎?你是否真的從小到大就從未犯過一點點錯誤嗎?理想狀態下的孩子就真的存在嗎????
我看到的是媒體的良心已經完全敗壞了。為了吸引眼球,喜歡故意忽略事實。
最早的新聞是這樣的:
後來又玩「反轉」。是這樣
這其實是欺負大家不會去點開視頻只看他們選取的動圖。
然後首頁的動圖裡面,只能看到女孩踢凳子,貌似凳子那邊是沒有小孩的
其實點開視頻,就發現監控裡面19:37:16。紅色衣服衣服小女孩躲到凳子後面。檢控裡面,37:52秒,也就是36秒後,女大學生過去踹凳子。38:02秒。服務員從凳子後面領出了小女孩。換句話說,小女孩一直在凳子後面。女大學生就是對著紅衣服小女孩去踢的。只是凳子隔著,先踢凳子罷了。
點開視頻,其實女大學生是承認自己對著有小孩的凳子踢的,而且表達了很後悔。只是說自己雖然踢了凳子,但沒有傷到小女孩。
但很可惜。媒體為了吸引眼球。第一次報到的時候,就已經故意片面。第二次玩「反轉」,則是另外一方面的片面。
其實這就是一次雙方過錯,而且不算太大的事情。整個事件中,最黑暗、最沒有良知的,就是吃人血饅頭的媒體。
而且我可以100%肯定,每個媒體人,包括發表評論的自媒體,其實早就知道這些都是極其片面的,扭曲事實去吸引眼球的。但他們以此為生,他們絕不會去自揭短處的。
為了說清楚,我貼一下那個被媒體故意忽略的過程(媒體很狡猾,視頻是有的,他們可以狡辯自己沒有隱瞞,但一上來的截圖早已達到了他們引導輿論的目的。畢竟願意認真看視頻的人太少了)。而且,視頻的配音不斷強調女士在打。卻故意淡化了凳子後面有小女孩這個事實。媒體截圖和視頻都很容易誤導觀眾,以為所謂的小女孩就是那個白衣服的小女孩。其實當時有兩個小女孩玩抓迷藏,被飛踹那個是紅衣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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