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是為了創作還是還原?

攝影的目的是為了儘可能還原眼睛看到的畫面嗎?那麼怎麼理解它的創造性呢?


謝邀
這個問題其實很難回答,因為一張照片傳遞出來的信息其實取決於兩個方面,一個是攝影師想告訴觀眾的,一個是觀眾本身的理解,這兩個有時候是一致的,有時候會有分歧。這不怪攝影師的拍攝技巧,也不怪觀眾的理解力,因為本身就是兩個不同的腦袋誕生的想法。

不僅是攝影,文學,繪畫都是這樣,大清」文字獄「不就是這樣么?作者讚美下風景,當官的認為你要造反,把你咔嚓了。那麼我問你這是真的為了諷刺朝廷,還是真的只是讚美風景?很難說,人死了,說不定人家真是什麼「天地會」的呢?達芬奇的蒙娜麗莎,你要知道達芬奇為啥畫這幅畫可能永遠不知道,但對它的研究和解讀有一大堆觀點和說法。即使你能問到達芬奇本人,看他畫如今那麼值錢,你能100%肯定他會告訴你實話么?

即使是所謂的紀實攝影,新聞攝影,真的是客觀的還原么?你讓BBC來報道中國的霧霾和CCTV來報道中國的霧霾,他們都會有圖有真相,他們的照片也不會偽造,但是拍攝的角度,然後傳達出來的信息可能就不一樣了。

嚴格來說攝影是不會有「客觀」的,因為攝影師拍照的時候「取景框」已經做了選擇了。你認為的「還原」實際上已經經過你主觀認可的前提下,你覺得它是在「還原」。就是說,即使你拿起相機記錄某一件事情也是帶著你的主觀認識去記錄的,你認為你是在「還原」,那麼帶著主觀意志的拍攝,難道不是「創作」么?

當然有一種拍攝是真的在「還原」,比如我到一個公園,怕迷路,會在門口拍一下地圖。當然這個可能就不是題主想說的攝影了吧。。2333。


思考這些問題,不如多拍幾張片。
實在想不通,去看歷史書,你就釋懷了。


還原和創作本不是相對的。

先說還原
還原人眼所見的真實,是很多攝影師所追求的目標,但是受限於器材,很多時候是做不到的:
日出日落的大光比,人眼可以看見豐富的亮部和暗部細節,但是感測器寬容度達不到。
肉眼看到滿天星辰,單張拍下來全是噪點。
複雜多變的舞檯燈光效果,相機的自動白平衡可能也無法準確還原各種色彩。
鮮艷的花朵,拍出來總感覺色彩不如鮮花漂亮,因為感測器的色彩深度,色彩空間的限制,以及顯示器的顯示能力限制,無法還原絢麗的真實世界。
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可以最大限度的拓展器材的極限邊界,比如多張曝光合成HDR拓展亮部暗部細節,多張堆棧去除暗光噪點,手動設置色溫實現最佳色彩還原,使用色彩空間更豐富的方式拍攝以及顯色能力更好的顯示器看圖還原最真實的色彩,等等。

但是人眼所見真的真實么?
在漫長的人類進化過程中,為了減少人腦處理的信息量,我們的很多功能僅限於夠用,離複雜多樣的客觀世界的真實差的遠著呢。
人眼只是相當於單眼50mm,雙眼35mm視野的鏡頭,1/24秒的快門連續拍攝,光譜敏感度、光圈、感光度等都有限,而客觀世界卻複雜得多。
藉助於現代科技的發展,攝影器材的能力已經非常強大了,可以用超長焦拍攝遙遠的星辰,用超高速快門或者高速閃光燈拍攝掉落的水滴,用電子顯微鏡拍攝細胞壁上的容貌,用紅外、超紅外在夜晚看到清晰地圖像,等等這些都是人眼無法實現的。

再說創作:
攝影中新聞紀實攝影應該是比較重還原,而藝術攝影和商業攝影則重創作。
但攝影不像繪畫等其他藝術形式,它就是藉助於器材,拍攝客觀存在的東西,這個過程中你能干預的也就是畫框里取什麼,以及用什麼參數去曝光,你可以用燈光或者選擇不同的光線,角度,鏡頭焦距等各種攝影的技術手段,但是所拍攝的東西是客觀的,你依然是在還原客觀事實。攝影師造不出新東西來,但是攝影師可以用發現的眼光把想要表達的東西以攝影的技術手段表達出來。
攝影只是個手段,和任何藝術形式一樣,都有器、術、道這三種東西,創作的從來都是想法,所用的器材和技術都是客觀的東西。
看看森山大道的犬,深瀨昌久的鴉,就屬於這種吧。


不明白為啥有人解釋得那麼費勁說那麼多話

拍照片就倆目的,也就是你說的這倆目的:還原 或者 創作

就跟做飯一樣,做飯的目的也只是:充饑 或者 享受


攝影作為一種不是藝術的藝術有很多門類,請不要一概而論


我覺得,這需要具體分類型了。有很多攝影類型,並不是創作。例如藝術品採用大畫幅拍攝翻印,利用工業相機或DSLR(我真不太喜歡說單反)拍攝微生物,拍攝天體。


還原是一個目的;創作是方式方法。


如果不是商業片
那就是為了自己開心!
吶,做人,最重要就是開心!
來,我下面給你吃!


李濤老師一個視頻課里講到:
繪畫發展的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追求寫實,也是是技術手段發展完善的過程。第二階段是已經有了畫得像的能力之後追求描繪內心的畫面。第三階段是風格化,大家都發現畫的差不多。開始為了繪畫而繪畫,產生了許多不同的風格。這個階段的作品分別很鮮明。第四階段是抽象描述的階段,開始脫離現實世界。

很可能攝影也一樣,從記錄作用,到刻畫內心,變成展現風格最後表現純意識。

攝影才兩百年,已經走過了繪畫的兩千年歷史,只是國內藝術史普及不夠,很多當代藝術的畫都看不懂,甚至還有不懂印象派的,只以畫的像不像為標準。其實蘇東坡就說過論畫以形似,見於兒童鄰。攝影也差不多吧,大眾對當代攝影有很多誤解。


每個人的視覺感受都是有「細微~巨大」差異的。
比如色彩,你是「還原」色盲、色弱、還是色彩超級敏感的?
「還原」哪一類色盲?
「還原」哪一個程度的色弱?
你又如何理解得了一個色彩超級敏感的人對世界的感受進而去「還原」它?

其他感覺也一樣。
貝多芬即使聾了也能寫出名垂青史的交響。
有著史上最敏銳聽覺的那位很可能也因此成了個精神病人。

所以,「還原」就是個偽命題。
每個人都在自己能力的基礎上進行二次創作——不論主動還是被動。
區別只在「創作」出來的產品。

世上只有一種未加工的「純粹還原」——小孔成像。前提是你不去觀察、不去記錄,否則你的眼睛的局限,個人局限和人類局限,都會打破這種純粹。


紀實攝影是為了還原吧,商業攝影是為了創作吧,新銳攝影是不知道在幹嘛吧。
所以沒有定論。


在還原的基礎上創作


看每個人的目的,或者行當吧!就我看來……拍片,必須是為了創作!我們通過圖片,把我們觀察世界,觀察人物,景物的「視角」分享給大家!我認為,這就是拍片的意義所在!當然,某些行當需要完整準確地還原一些場景,或者細節……比如,新聞,刑偵等等!


一定是創作


一個東西必須是非黑即白二元論嗎?
攝影既可以是創作也可以是紀實。
可以創造性地紀實,也可以嚴謹地創作。
ps:讀書讀傻了。


源於生活,高於生活。


是記錄,僅此而已。


分析太多沒用。
本質上說攝影是創作,還原只是創作的一部分;也可以認為創作包括了還原!
就如同畫家創作一幅作品,還原描繪對象只是為了更好地創作。
當然,你也可以說攝影是一種工具,為了記錄還原,如部分新聞攝影記者,但那太小眾了。


想拍什麼拍什麼圖個樂也不為什麼除非你相當「藝術家」


攝影可以是創作也可以是還原,藝術類攝影需要發揮攝影者的主觀能動性去創作,而新聞攝影一般更注重於真實性和事件揭露與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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