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諮詢師在日常寫作與準備論文報告時,如何履行保密原則?

除了匿名,修改或隱去可辨識的個人信息,之外,提及的事件,如何進行模糊化處理,較為合適呢?


@Avis L
這確實是一件很值得注意的事情,先上一個災難性例子:

(《榮格派分析師》P46)
貝恩斯和弗德漢姆是英國榮格學派的兩任領導,後者曾經在前者處接受過分析。由於經濟上的窘迫,弗德漢姆和貝恩斯達成了協議,同意將分析中的材料作為案例出版在貝恩斯的著作中。
儘管進行了信息模糊化處理,但人們還是認出了弗德漢姆。讓弗崩潰的是,在書中貝恩斯把他稱為「精神分裂症患者」——試想被自己的分析師委以重任(爛攤子)之後,又被扣上精神分裂症的診斷,這對人的打擊有多大。

除了這樣的慘劇,諮詢師在日常的寫作裡面也會涉及到被來訪者看到的情形,而不少來訪者有在諮詢師的知乎、豆瓣、博客、微博、微信公眾號等社交網站賬號,有時諮詢師的寫作也會給來訪者及諮詢工作帶來意外的影響。

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可以怎麼辦呢?

1、避免在日常寫作中提及任何正在工作的個案。有個案演示和討論需要的話,其實業已出版的各類案例研究的著作那麼多,足以應付寫作的需要。拿書上的例子進行討論,算是最為穩妥的。

2 、留意寫作主題與來訪者近期工作的主題重疊的情況,發布前考慮清楚可能帶來的影響。和來訪工作議題相關的文章既有可能帶來正面的影響,也有可能會讓來訪陷入糟糕的狀況。來訪者可能會嚴重化自己的問題,也有可能認為諮詢師在寫自己,向公眾透露自己的隱私。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還有可能出現的情形是,諮詢師寫文和來訪者閱讀成為了諮詢室外諮詢的延伸,一些情感和思考可能會放在了諮詢以外的空間,而沒有在諮詢當中得以充分討論;對於一部分來訪者來說,可能會被看作鼓勵發展諮詢外關係的信號,導致衝擊邊界的行為出現或增多。

3、涉及到具體個案工作內容的寫作,如論文報告時,一方面需要徵得當事人的書面同意,另一方面最好在發表前和對方確認相關部分的描述是可接受和發布的。

4、在考慮引用個案材料的時候,優先考慮使用已經結束工作的材料。以儘可能降低寫作對當事人的影響。

5、做好個案材料的模糊化處理。處理的方式包括但不局限于姓名、居住城市,從事的具體工作和地點,外部特徵,各種對寫作闡述沒有大幫助的細節等等......有的時候某個具體的細節和個案的核心有重大聯繫,例如姓名對個案的意義,某個小眾的愛好,城市環境的特殊性等等,應當考慮在不損壞寫作初衷的情況家進行適當修改,並且擴大其它細節的模糊化工作。

舉個例子,比方說來訪者曾經遭遇過車禍,身上留有事故造成的傷疤,而這個傷疤和來訪者內心的羞恥感緊緊聯繫在一起,在一篇討論創傷和羞恥感的寫作中需要用到這個案例。
在徵得當事人同意之後,我們首先可以把握事情的核心:災難、創傷、對於創傷的羞恥感是寫作想要探討的。那麼,車禍的時間、地點可以適當更改,傷疤類型和位置也可以適當更改(如手術傷口和燒傷傷口的更換,左側小腿和右側大腿或者前臂的更換),甚至來訪的性別、發生事故的方式也可以更改(如摩托車事故可以換成汽車或者自行車,甚至可以換成被動物襲擊咬傷)。但有的時候有些細節可能是重要的,比方說特定位置的傷口導致了來訪者對特定行為的畏縮,例如靠近私處的傷口帶來性行為的拒絕,又或者具體的傷口形態導致了癥狀的產生,如燒傷的傷口導致恐懼下廚,手術傷口導致抗拒就醫,動物傷口導致動物恐怖症等等。根據側重和需要,對來訪者的信息進行斟酌,在最終完成寫作之後,請來訪者和對並且同意之後再發布。

總而言之,請謹記尊重來訪者以及不傷害的職業原則。

(初稿於2016-05-13)


徵得來訪者同意,描述時候對事不對人,寫完給來訪者看到,來訪者同意。
這是來訪者利益最大化。

【這裡其實涉及到一個情況,就是持續諮詢中的來訪者,其個人心理對於事情的覺察,防禦方式等是變動的,寫案例報告的時候其實是把部份擴大化了,所以對於正在進行的來訪者,這部份勢必要對方認可,並且也認可只是一部份或者是過去的部份,現在和將來怎樣,才可以,才對心理諮詢目標更有效。】


還有一般時限上,已經結束的諮詢幾年後,對事不對人可以不用給來訪者看了文字稿認可。

附加: 這個主要指的收費正常心理諮詢,有明確心理諮詢目標的工作!
也有心理諮詢打擦邊球混淆的,和交往混淆。
也有心理諮詢師帶有私慾,如03年我就知道有位從事心理諮詢是為了出書。我當時反應是覺得這樣也行? 來訪者能答應么。果然後來那位沒繼續從事心理諮詢行業工作。


講個好事,也有心理諮詢大師鼓勵來訪者寫同時自己也寫然後合夥出書共贏的! 哈哈,知道哪位嗎?
對,現在還健康活著地,兒子子承父業,晚上有在線對話直播的Yalom大師。


第一,使用案例要得到來訪者的書面授權。即是對來訪者的遵守,也是嚴肅的法律程序
姓名,具體年齡,住址絕對不能寫出開
除了詳細的個案分析,盡量選去局部內容。重點在分析心理現象,不要把重點放在講故事上。

如果不是個案分析,可以把幾個相似的案例放在一起說,把相同內容整體解釋。不要過多講哪個來訪者特別的經歷。但是個案分析,那個具體到什麼程度,要看具體情況。這個也要看諮詢師怎麼和來訪者商量。在尊重來訪者的情況下,盡量寫一些有價值的內容


上次一個修女來參加課堂討論,我問她:如果我把我的壞的想法告訴你,你會幫我保密嗎?
她說:這要看你的想法有多壞,如果犯罪和自殺是不會的。
我說:可是我是在通過你和上帝對話,上帝為什麼要插手凡間的事呢?
她說:這也是為你好,為社會好。
我說:這就是為什麼我不願意和你說話。


三人行,必有分歧。總感覺很變扭


對號入座可能是最大的心理問題。不管對case如何處理,患者自己要是往自己的案列上對比,往往都覺得描述的就是自己。所以,案列里的人的許可最重要吧。


小明。。反正小學到初中的所有題目都離不開小明。。


你是好吧


您寫報告是要採用專門對象的個例嗎?也許,您一方面可以採用比例化數據歸納分成條例,或您也可以與選擇對象交流,爭得准許使用權,給對方取個化名這樣唄


日常的寫作裡面也會涉及到被來訪者看到的情形,而不少來訪者有在諮詢


一般需要徵求來訪者同意,簽署知情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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