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紅樓夢,裡面有很多寫同性戀的章節段子,非常疑惑,當時那個封建社會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

RT


作為腐女來答一記。

題主需要分清楚兩個概念:同性戀和同性性行為。同性戀不意味著一定進行同性性行為,而進行同性性行為的人也未必是同性戀。

譬如很多走入異性婚姻並且也未曾再去找同性的男士,他們仍然是同性戀者,然而他們沒有同性性行為。這世界上還有很多money boy的存在,如果有男人出得起價錢的話他們也會接客。然而他們接完客之後會在妓女身上釋放自己的壓力。他們雖然有同性性行為,但是並不是同性戀者。

題主所提出的紅樓夢的「同性戀」現象,實際上是同性性行為現象。如果書童和少爺之間不存在人身依附關係,那麼他們之間實際上是不會發生同性性行為的,他們之間也沒有互相戀愛的精神關係。和書童們雲雨之後的少爺們後來都迎娶女性,甚至追逐歌女娼妓。他們是異性戀者,只是在少年階段的性隔離狀態下,和書童們發生同性性行為而已。少爺們只是將這種行為當做性遊戲,而不是情愛。

類似地,古代的所謂同性戀,多數時候是同性性行為。我們喜聞樂道的分桃斷袖行為,雙方往往一個是王侯,另一個是平民。王侯愛好男性,這個不好說他是不是有戀的成分。但是平民由於有顏色而被選入王侯后宮,很難說他也碰巧是個同性戀。

漢武帝和韓嫣,漢文帝和鄧通,苻堅和慕容沖,這幾個人,我只想說:如果韓嫣、鄧通和慕容沖拒絕和前面三位進行同性性行為,他們還有活路嗎?


古代才是bl的樂土吧。
漢武帝和韓嫣,漢文帝和鄧通,苻堅和慕容沖,這些人堂而皇之的搞bl,舉國上下皆知。
現代人,怎麼和人比?

有人說古代只有權貴這麼玩,那請百度一下:契兄弟
契兄弟_百度百科
這是平民搞bl的。


既然偏題了,索性跑遠一點!這次修改增加了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同性戀狀況,同樣出自《他們的世界》,有空的話不妨看看,沒準會有新收穫。


(只是想表達,無論是從地域來看還是從時代來看,同性戀都是一種很普遍的行為,因此在紅樓夢中出現有關同性戀的段子應該很正常,反而是現在有一些把同性戀者當成是病態的存在並且極力否定他(她)們存在的言論讓我很是不解)


-------------------------------------------------增加的內容在最後-----------------------------------------------------------------


文出自李銀河與王小波合著的書——《他們的世界》


在我們四千年歷史中,正史和野史都有關於同性戀現象的大量記載。同性戀在我國最早出現於何時?傳說是始於皇帝。清代學者紀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中說:「雜說稱孌童始皇帝。」(卷12)但是根據潘光旦先生的考據,認為這一記載不盡可靠,因為就連皇帝本人是否確有其人還在探討之中。
  另據考證,我國遠在商代就有「比頑童」、「美男破產」、「美女破居」之類的說法,更有膾炙人口的「餘桃」(春秋)、「斷袖」(漢代)、龍陽君(戰國)、安陵君(戰國)等歷史人物和故事的記載。史載龍陽君為魏王「拂枕席」;彌子瑕與衛靈公「分桃而食」;漢哀帝與董賢共寢,董賢壓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驚醒他,「斷袖而起」。後代於是以「龍陽」、「餘桃」、「斷袖」等暗語指同性戀現象。
  潘光旦先生遍查史書,考出「前漢一代幾乎每個皇帝都有個把同性戀對象」這一事實。漢文帝寵幸鄧通,賜給他開採銅山自鑄錢幣的權力,鄧通因此而富比王侯,成為中國歷史上因「色」而獲益最多的男人。
  漢時宮人中還有女同性戀現象,她們喬裝打扮,配為夫婦,同寢同食。當時陳皇后無子,命宮人打扮成皇帝模樣,同她共寢,武帝得知此事後,大怒廢后,責其為「女而男淫」。
  在漢以前,「狎昵孌童」僅為君王貴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晉南北朝,漸漸普及於士大夫及社會民眾,並且公然形諸歌詠。「晉朝和六朝是一個是否講究品性的時代……各種品性之中,記載得最多的是姿容,是容儀,男子而亦講究姿容,中外的歷史裡似乎只有兩個時代,在西洋是希臘,在中國就是兩晉南北朝了。」(葛理士、潘注,第531頁)男子講究姿容正史男子同性戀盛行的佐證。兩晉六朝之後,正史不再記載有關同性戀的事情。
  唐朝與五代,男色之風漸衰,但是宋朝有興盛起來。男子公然為娼,聚集成風月作坊,招攬生意。到了宋微宗時,不得不立法告捕:「男為娼,杖一百,告者賞錢五十貫」,可見當時男娼的鼎盛。
元代男色之風又衰,到明代又復盛,上有「寵狎年少俊秀小內臣」的正德皇帝,中有「晝非金(男戲子)不食,夜非金不寢」的大官,下有「溺於男寵、不問妍媸老少」的儒生。
 清代繼明代男色極盛之後,情勢並不見遜色。明清兩代法律皆禁止官吏狎女娼,這可能是不得不尋找「替代性出路」的原因之一。當時士大夫所狎男色,多半是梨園中的戲子,而一般人則到「相公堂子」中尋歡,相公堂子即男娼館,其設備幾乎與妓院一模一樣。(唐納西爾,第105 -106頁)
  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畜養相公成風。這些大戶人家買來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賞玩,稱「男風」,小孩被稱為,「相公」、「象姑」。據潘光旦先生考證,「相公」的稱呼原先只適用於男伶而演旦角的人,後來則成為男伶而同時是同性戀的對象的人的一種稱呼。再後,好事者認為「相公」之稱不雅,又改為「象姑」,聲音相近,而意義更切。當時北京通行的一種近乎指南性質的書,叫做《朝市業載》的,載有詠象姑車詩說:「斜街曲巷趨香車,隱約雛伶貌似花,應怕路人爭看殺,垂簾一幅子兒紗。」到清末及明國初年,伶人如田際雲(想九霄)輩始出而倡議廢止所謂「私寓」制度。(盪理士,潘注,第322-323頁)潘光旦先生指出,在男女伶不許合演的時候,男的必須當旦角,女的必須當生角,因此,伶人的職業成為同性戀者和易裝癖者最好的一個出路。中國歷史上不少小說中都有對同性戀現象的描寫,如《紅樓夢》《金瓶梅》等,更有「品花寶鑒」一書,完全是以描寫梨園的同性戀為主題的。
  近代我國稱同性戀風氣為「男風」,又稱「南風」,「閩廣兩越尤盛」。男同性戀者互稱契哥契弟,女同性戀者則結拜金蘭。據張心泰《粵游小志》云:「廣州女子多以拜盟結姐妹,名為金蘭會。女出嫁後,歸寧恆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婦理,必挨同盟姐妹嫁畢,然後返夫家。若促之過甚,則眾姐妹相約自禁。」又云:「近十餘年,風氣又復一變,則竟以姊妹花為連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嚴若藁城者。然此風起自順德村落,後傳染至番禹、沙交一帶,效之更甚,即省會中亦不能免。又謂之拜相知,凡婦女訂交後,情好綢繆,逾於琴瑟,竟可終生不嫁。」(轉引自孫曉,第219頁)

-----------------------------------------------------新增部分--------------------------------------------------------------------------

同性戀現象是在人類歷史上,在各個文化當中普遍存在的一種基本行為模式,無論是在高度發達的工業社會,還是在茹毛飲血的原始部落,無論是在20世紀90年代的今天,還是在遠古時代。
  在許多未開化與半開化的民族中,同性戀是一個彰明昭著的現象,有時它在當地的文化中,甚至佔據著優越的地位,同性戀者因此受到人們的尊重和仰慕。
  在四千年以前,古埃及人把男性之間的性愛看作神聖的事情,傳說中認為,霍祿士和塞特這兩位大神有過這種行為。(葛理士,第283 頁)在古埃及的後宮,每個女人都有一個親密的同性朋友。古印度也有類似的情況。
  古代非洲北部的迦泰基人、希臘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侖人、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以及後來北歐的諾曼人的歷史中,也都有關於同性戀現象的記載。(葛理士,第283頁)
  根據記載,在古代的美索布達米亞,也有大量同性戀現象的存在,並有許多男妓專門為同性戀者服務。在巴比倫的神廟,男妓聚集在特殊的妓院中,由教會實行監督,由主教負責管理。
  在許多未開化與半開化的民族中,同性戀是一個彰明昭著的現象,有時它在當地的文化中,甚至佔據著優越的地位,同性戀者因此受到人們的尊重和仰慕。
  在一些伊斯蘭國家,由於女性與世隔絕,不易接近,又不受教育,在社會中沒有地位,因而觸發了男性中的同性戀現象。有些國家還有成年人喜愛青春期前幼童的風習,認為他們長得象美麗的女孩。
  拉丁美洲三大文明之一的瑪雅文明,記載了青春期的同性戀現象,據說屬於喜愛同性戀甚於喜歡異性戀的文明。瑪雅的男孩在結婚之前,父母通常會給他安排一個男性玩伴(男奴),以滿足他的需求。瑪雅人還認為,成人之間的同性戀是天性使然,難以改變的,因而對同性戀採取了寬容的態度。
  同性戀歷史中最引人注目的當然還是古希臘文明中的情形。在古希臘,成年男子常常同已經度過青春期但尚未進入成熟期的少年發生熱戀,尤其喜愛12歲到16歲之間的少年。在公元前6世紀到4世紀這200年間,希臘人把同性戀視為「高等教育」的一個分之,當一個少年接受完傳統的基本教育之後,即被置於一個年長男子的羽翼之下,這成人被稱為「愛者(lover)」;少年被稱為「被愛者(beloved)」。這個成年人通常三十齣頭,負責少年的道德與心智發展教育,以仁慈、理解、溫暖及純粹的愛對待少年,唯一目的是培養這少年道德上的完美。在戰爭中,他們並肩戰鬥,如果少年犯錯,這成年人要替少年受罰。少年長大成人後,或者結婚,或者成為另一個少年的保護人,即「愛者」。在戰場上,「同性之愛」也獲得了讚賞。在不少戰役中,斯巴達的軍隊都因為士兵們這種「同性之愛」而贏得了戰爭。柏拉圖對此曾作過如下評述:「一小群彼此相愛的士兵,並肩作戰,可以擊潰一支龐大的軍隊。每個士兵都不願被他的『愛人』看到自己脫離隊伍或丟下武器,他們寧可戰死也不願受此恥辱……在這種情況下,最差勁的懦夫受到愛神的鼓舞,也會表現出男人天賦的勇敢。」著名的底比斯聖軍,就是全部由一對對彼此相愛的士兵組成,轉戰三十餘年,立下輝煌戰績,最後才被馬其頓帝國亞力山大大帝所擊潰。在最後一次戰役中,三百名聖軍全部光榮戰死或受到致命的創傷。(唐納希爾,第41-44頁)
  雅典也盛行同性戀愛。史載雅典政治家阿西比亞德將軍就是一個這樣的傳奇人物。他十七八歲時,成為當時雅典城內各自最高、長相最英俊的青年。無論他走到哪裡,都有一大群男人追隨。這些男人把他當作美麗的少女一樣與他調情,向他求愛。他扮演蕩婦的角色十分在行--奚落他的仰慕者,或與他們調情,把他們弄的十分尷尬。如果他心情好或有利可圖,他有時也給這些同性戀追隨者一點點恩惠。於是他成為雅典青年心目中的偶像。(亨特,地19-20頁)
  總之,希臘人認為男性是近乎完美的造物,因而是更加理想的愛情對象。對於那些有文化修養、興趣高雅的男人來說更是如此,因為他們將精神上的投契作為愛情追求的一部分。尚未成熟的英俊少年比異性情侶更能燃起他們熾熱的感情之火,他們有著姑娘似的靦腆、精力旺盛、朝氣蓬勃,男子漢的氣質正處於含苞待放之時。這種愛遠遠超出了純生理的範疇,成為一種高雅的、具有美學意義的情趣。柏拉圖甚至認為,「神聖之愛」只存在於男人之間,只有男子之間的愛情才是感情的真正貴族與騎士形式。在他的著作節選中,是這樣讚美男子之間的愛情的:「通過對男孩子的夜晚之愛,一個男子在起床之時開始看到美的真諦。」(轉引自拉里亞,第128頁)。
  此外,古希臘還允許同性戀男妓的存在,尤其在雅典更是如此,外國人可以長期包租男妓。儘管少男捲入賣淫父母要受懲罰,但真正被送上法庭的人極為少見。
  在公元六世紀時,羅馬人也常為漂亮少男付錢。當時自由人中有一種習俗,即為少爺配備一個同齡的奴隸少年,以滿足他最初的性慾望。
  當時,女同性戀的風氣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戀者打扮成男性的模樣,參加打仗和狩獵活動,同另一個女人結婚,二人象夫妻一樣相處。據說女詩人薩福在萊茲波斯島建立了一個女子學校。她的詩名極盛,被譽為「第十繆斯」。她雖有丈夫子女,卻一個接一個地愛上她的學生,最後因遭到一位女戀人的拒絕,滔海而死。另外,據說女同性戀的風氣在羅馬時代比古希臘時代更為盛行。
  在18世紀的法國,路易14時代,女性在一切方面佔據突出地位。或許是處於對這一狀況的反感,社會上形成了一個同性戀團體。這個團體的人不同女性發生任何關係。它的成員中有許多是貴族,王子也捲入了,驚動了路易十四,使得他不得不親自過問此事。
  在英國,著名的王爾德案件曾引起軒然大波。王爾德因同性戀傾向被判處兩年徒刑,在1900 年他辭世之後,書籍和劇作被禁,致使出版界和文藝界噤若寒蟬。在當時嚴厲的氣氛中,連葛理士的科學著作也遭查禁。
  帶有商業色彩的同性戀是19世紀賣淫現象的一個主要特徵,特別是在英法兩國。法國的男妓起步較早,在放棄了火燒女巫的陋俗之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改為火燒同性戀者。但是到了1725年,人們的觀念已改變很多。拿破崙法典對同性戀這懲罰措施已作了相當程度的放寬。到1806年,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即使不是司空見慣,至少已受到了容忍。當時巴黎有數百名男妓,其中最有名氣的一位叫做安德烈,其夜度資高達1800法郎,而當時一名技工的日薪僅有2至4法郎。(唐納希爾,第224-225頁)
  20世紀初,德皇威廉二世時,德國同性戀人數很多,根據郝茲菲爾德的說法,當時柏林有兩萬名男妓(一說6000人,一說2000人),因此法國人稱同性戀為「德國病」。儘管德國當時關於同性戀的立法十分嚴厲,但只是在涉及誘惑少年和引起公眾輿論注意時才適用,而且只對無名百姓才適用。當時,民眾中關於軍隊、行政、外交部門的高級官員中有同性戀者的傳言愈演愈烈,柏林一家刊物甚至宣稱,在最高層有個同性戀集團,形成了第二政府,蒙蔽皇帝。於是,揭露這一集團就成為一種愛國行動了。出版商哈頓發表了攻擊同性戀的文章,引起全社會對同性戀者的圍攻。有人證明王子也捲入了同性戀陰謀集團,因此導致王子退位,朝野議論多年。
  在封建時代的日本,常常有和尚與漂亮少年同居的事情發生,每個武士都帶有個少男,經常發生為爭奪少男而引起的決鬥。直到19世紀中葉,日本還有提供男妓的茶室。
  在關於同性戀現象的調查當中,除了對單個國家和社會的研究之外,還有大量綜合的研究。福特和畢齊研究人類學文獻,發現在76個原始部落中,有49個部落把同性戀視為正常行為。在20 世紀的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社會似乎默認了同性戀活動,事實上,可能找不到完全沒有同性戀現象的社會。
  北非的斯旺人中普遍有男同性戀行為,顯要的斯旺男子互相借用對方的兒子,公開談論他們的男性性愛,就象討論與女性的性愛一樣毫無忌諱。已婚和未婚男子都被習俗要求進行同性戀活動。如果一個斯旺人不同其他男子發生性行為,就會被視為怪人。
  在美國西北部的一些原始部落,例如卡迪克部落中,人們把兒子當女兒養,讓他們穿女孩服裝,作女孩的事情,並只同女孩遊戲。到了10至15歲時,就令其同有錢的男人結婚。
  在西伯利亞東北部的一些部落中,常有一些男子作其他成年男子的妾。
  在夏威夷島國的一些人種中,同性戀現象也很普遍。
  東愛斯基摩人中,有些女性拒絕同男性結婚,自己卻表現出男性的行為作風。
  在澳大利亞西部的肯伯雷地區,男子成年後如果找不到女人,就同「少男妻子」一起生活。在澳大利亞南部,沒有妻子的老人往往有一兩個少男陪著過日子,老人嫉妒地監視著他們,用他們作雞姦對象。


古代大部分時期玩孌童都是合法的
當然,逼格高的罪惡地主階級玩什麼也會玩出千嬌百媚蕩氣迴腸的姿態來~
下劃線是為了體現一些主流文人對攪基的普遍態度。
當然,任何朝代,都得看臉。^_^


衛靈公和龍陽君?
漢哀帝和董賢(斷袖)?

「翩翩周生,婉孌幼童。年有十五,如日在東。香膚朱澤,素質參紅。團轉圓頤,菡萏芙蓉。爾形既淑,爾服亦鮮。輕車隨風,飛霧流煙。轉側綺靡,顧盼便娟。和顏善笑,美口善言。」
作者:晉 張翰(還記得鱸魚和蒓菜的典故么?就他)

苻堅和慕容沖?
「一雌復一雄,雙飛進紫宮,」(姐弟同侍一男)
(後來慕容沖得勢虐了苻堅一把,制服霸道總裁?)


明嘉靖年間《艷異編卷三十一.男寵部》

作者:王世貞 「後七子」領袖 南京刑部尚書 太子少保


《情史》:「鄭櫻桃者,襄國優童也,艷而善淫。石虎為將軍絕嬖之,以櫻桃僭殺某氏。後娶某氏,復以櫻桃僭殺之。唐李欣有《鄭櫻桃歌》,誤以為夫人。」
作者:馮夢龍,並著有:《三言》《東周列國志》等


能想起來就這些
下劃線自己體會。


同性戀是伴隨著人類誕生而誕生的,不是那個時代所有特有的


謝邀……《紅樓夢》雖未明說,但講的是明朝的故事。明朝極好男色,此風在全國範圍內極為盛行。因此,會在《紅樓夢》里看到許多有關同性戀的情節,也就並不奇怪了。
我的朋友@戴桃疆(很不巧,她並不上知乎,只有微博:Sina Visitor System)就此寫過一篇小文《一川,聽師兄的話去賣屁股吧!》來簡略介紹了明朝男風的盛行。以下就是她的文章。

原文鏈接:一川,聽師兄的話去賣屁股吧!

張震是個神奇的演員,有他參演的電影拍攝周期奇長、上映後口碑不錯票房不佳的現象屢見不鮮,簡直是像某M姓親王一樣詭異的存在。更神奇的是,張震無論做主角還是配角都容易被人搶戲,比如電影《綉春刀》里張震作為明朝底層公務員苦苦掙扎、求生之路與情路一樣艱辛,可是在刀客丁修對進入體制內的師弟靳一川開口提議後者「賣屁股」後,這些都不重要了。

(關注點崎嶇是現代女性觀眾的普遍現象,以圖為例)

師兄的提議還是很有一定道理的,明朝基層公務員想找到合適的兼職並不容易,想要短時間內在不影響主業的情況下迅速賺錢,恐怕這是最便捷的一條路。


首先,有市場。明代男風盛行,廟堂江湖無不如是。

明初整體上禁慾系的,國家對道德控制十分嚴格,但到了正德皇帝時,這種禁慾氣質突然被划上了一道肉眼可見的清晰分割線,皇帝本人開始身先士卒地引導子民去探索未知的世界。正德皇帝在皇城裡練攤練兵、微服出巡、擅自改名降尊,搞得一朝老臣頻頻以死相逼要求皇帝正己之德。上行下效結合逐漸繁榮的市井文化,一時之間壓抑已久的男色之風,忽如一夜秋風來,千隻萬朵菊花開。

明人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卷二十四「男色之靡」一章中謂明中男色形成的情況曰:「宇內男色有出於不得已者數家。至於習尚成俗,如京中小唱、閩中契弟之外,則得志士人致妾童為廝役,鍾情年少押麗豎若友昆,盛於江南而漸染於中原。」甚至連妓女在媚客時都要仿效男色行之:「至今金陵坊曲有時名者,竟以此道博游婿愛寵,女伴中相誇相謔以為佳事。」萬曆年間謝肇淛在筆記體小說《五雜俎》中總結男色的地域分布規律發現「今天下言男色者,動以閩廣為口實,然從吳越至燕雲,未有不知此好者也。「「大率東南人較西北為甚也。」可見男色盛行程度與經濟發展程度成正比關係,京城作為大明政治經濟中心,自然難逃這一規律。

其次,准入門檻低。大明全國的價值觀清晰而明確:看臉。

(明朝三觀正,想想挺激動)

老兒院是正德皇帝所建豹房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老兒當「的居所,沈德符在《野獲編補遺·補遺卷一·內監·老兒當》載:「武宗初年選內臣俊美者以充寵幸,名曰老兒當,猶雲等輩也。時皆用少年者,而曰老兒,蓋反言之。」年少俊美並不是成為老兒到底充分必要條件,正德皇帝出名地不挑食,只要他看上的女性不論婚育狀況一概收入,男性則不問年齡出身、是否凈身,一經錄用前途無量。老兒當地升級版是「金剛老兒當」,這些人「皆用事大璫」,權鎮一方富比藩王。

除了老兒當,另有常駐豹房的「八黨」,八黨由劉瑾等八人並成組成,八人兇悍,常為朝臣彈劾,可是這些人「與上同卧起」,枕邊風比奏摺來得勁爆,在正德「以蚺蟒油萎其陽」的玩法面前,朝臣文縐縐的小報告實在太平淡了。

《綉春刀》的故事發生在崇禎皇帝在位時,崇禎帝的兄長明熹宗天啟帝朱由校中胡鬧程度上雖較正德皇帝有所收斂,但也僅是將禍害的範圍從全國縮小到了宮闈之內,程度不盡分毫未減反而有過之而無不及。

反映這一時期宮闈生活的《天啟宮詞》記天啟帝的御前牌子高永壽相貌姣美,「年未弱冠,丹唇秀目,姣好如處女」,人稱「高小姐」,在宮內出盡風頭,「宴會之際,高或不與,舉座為之不歡」。高小姐愛好蹴鞠,擅長木工的天啟帝親手為他造了一處「蹴圓堂」,後世《啟禎宮詞》中詠:

漢帝椒風絕等儕,六宮粉黛枉金釵。高家小姐蛾眉好,那用凌波窄錦鞵。

高小姐與天啟帝的關係自然是明了了。


再次,有錢賺。明朝人民的口號是:買買買!

(二十兩你買不了吃虧,二十兩你買不了上當!)

基層公務員靳一川的工資少,職業本身有存在一定的危險性,工作性價比與京城男性性工作者形成巨大反差。後者在溫柔鄉里工作,可能會疼,但是有人疼,工錢還高。

反映明末清初市井男風的通俗白話小說《弁而釵》「情奇記」一篇載男妓「小官」相當於唐宋時期的官妓,所居之所名為「南院」。

在京官員不帶家小者,飲酒時便叫來司酒內穿女衣,外罩男衣,酒後留宿,去了罩服,內衣紅紫,一如妓女。也分上下高低,有三錢一夜的。有五錢一夜的,一兩一夜的以才貌兼全為第一。

若按一等小官的身價來算,靳一川每月只需工作十天就可以在一年之內湊足丁修的勒索金。而且不必擔心有從業資格更老的女性搶生意。

白話小說《新鐫出像批評通俗小說鼓掌絕塵》第二十三回謂明朝開國之都南京「世情顛倒,人都好了小官。勾欄里兒個絕色名妓,見沒有生意,盡搬到別處去賺錢過活。還有幾個沒名的,情願搬到教坊司去,習樂當官。」


第四,輿論環境好。經濟利益大於負面社會影響。

明代雖好菊,但沒有總菊的管理,如實反映市井生活的小說甚多,僅專門描述男風世情的便有《宜春香質》和《弁而釵》兩部,描寫男女情事之餘兼寫男男的不盡其數。戲曲中的暗示更多,徐渭著元曲《歌代嘯》中師兄弟張李二人由僧俗人倫的討論神展開,聊到了與男女魚水交歡的「水路「相對應的」旱路「上。湯顯祖《牡丹亭》中三十三回也對社會男風有所反映,凈角扮演的地獄判官判詞中有:」你是那好男風的李猴,著你做蜜蜂兒去,屁窟里長拖一個針。」隱喻得十分露骨。明朝讀者觀眾對男風不盡包容,閱讀與觀賞的需求也很旺盛,情況和當下十分相像,社會評價不高,仍有許多人暗搓搓地睜大了鈦金狗眼準備被閃瞎。


最後,法律無制裁。

嘉靖年間「以腎莖入人糞門淫戲者,伏睹明條中有一百之杖。」一條進入了《大明律例附解·附錄》中,視為明代治理男風的法律規定,《大明律》無此罪名,但可以援引《律例附解》定罪。這一規定的壽命只有七十年,萬曆年間便被廢止了。

明末蘇茂相所輯《官板律例臨民寶鏡》卷九載一案例,某和尚夥同地方無籍惡少,於夜間撒潑遊盪,遇到了偶然因為讀書而晚歸的受害人某書生,於是「典狂強擁,輪姦穀道。不知卯角渺弱之躬,難受降魔之杵;髻齡嬌雅之年,不堪蛙臂之輪。「判官認為這些惡人既然以皮肉傷人,就應該受皮肉之苦以償還,只判了和尚與惡少笞杖之刑。

清代初恢復了《大明律例附解》中的這一定罪,到乾隆五年(1740年)才對這一罪行有更加詳細的規定:強行雞姦,為首者,擬斬立決;為從若同奸者,俱擬斬監侯;余犯充軍。因奸將良人子弟殺死,及將未至十歲之幼童,雞姦者斬決,(雞姦十到十二歲的),斬監侯。在加重強姦罪刑罰的同時,男性自願發生性關係也要受一百下笞杖刑。

綜上,丁修向師弟靳一川提議「賣屁股」是可行的、安全的、利大於弊的,充分體現了同門兄長深刻的愛,反映了時代風貌並與現代審美無縫對接。如果靳一川接受了丁修的提議……

(師兄說的對!)

參考文獻:

郭曉飛:《中國法視野下的同性戀》,知識產權出版社,2007年版;

原文鏈接:一川,聽師兄的話去賣屁股吧!


清朝不許士大夫嫖妓,所以很多紈絝子弟就轉而去玩相貌清秀的男人,反正一樣有洞能插,一樣嬌媚動人,何樂而不為呢?這跟同性戀不是一回事


題主只需要知道一句話,在古代,愛和性是分開的,不管男女都一樣。寶玉愛死黛玉了,但他每天xxoo的襲人……


第一次看青少年版的紅樓十三歲左右,和同桌一起看的,很多詞不理解什麼意思,搬著辭典查,後來大概知道了一些。直到蔣玉菡娶襲人,才確定他是個男的。現在想想當時真太年輕了。。。。。。好像和題目沒有什麼關係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悅君兮君不知,這是春秋時期船夫對王子的表白。如果要更早的可以參考倭黑猩猩的同性性行為,以此推斷上古時代人類同樣具有類似癖好。所以,同性戀是自古以來就有的,只是由於禮教的壓制,不得不藏著掖著。


中國的攪基史由來已久。
一直和和大人裹扯不清的紀曉嵐寫過一本《閱微草堂筆記》,裡面說:

雜說孌童始黃帝。

大概是說咱們中國人從黃帝時期就開始攪基了。
但為什麼到了紅樓夢的時候攪基似乎就正大光明了呢?
個人認為是當時比較流行這個,許多人不是gay,但也原因攪一攪,因為大家都在攪,也就都不覺得有什麼。
至於這事兒為什麼會流行,我也只能瞎猜一記。

從存留下來的明清小說中不難看出,攪基的盛行大概開始於明朝中葉,據說是從皇帝開始搞的,有史為證:

《明史》卷三〇七記
帝在豹房常醉枕寧卧,百官候朝至哺,莫得帝,起居密伺寧,寧來則知駕將去矣。

意思大概是說明武宗整天和一個叫錢寧的大臣攪基,朝都懶得上了。
其實明武宗也算是個英明神武的皇帝,據說還身先士卒和蒙古人剛正面,可惜三十一歲就掛了。
所謂上行下效,皇帝都這樣呢,下面臣子自然也有樣學樣,很快整個宮廷里就瀰漫著一股濃郁的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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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兒先寫到這,有空再繼續


這個不是說封建社會的問題吧
古代西方社會,蘇格拉底柏拉圖那時代,同性之間是正常的,甚至有少年成年的時候由成年男子引導的習俗。
中國也是,古代分桃斷袖的故事,說明這樣是由古至今都有的,
再說紅樓夢裡的描寫,那種豪門大戶,貴族階層的人,有時候會把養戲子什麼的弄成一種時尚,大家都這樣,除非很直男,就都跟風,所以很多,
樓上有個答主討論了同性戀和同性性行為的區別,個人覺得跟社會地位沒多大關係,寶玉和秦家小哥,和那個北什麼王爺都貌似有一腿,他們也都是一個階層的啊!
主要是那個時代沒有說一定要男女關係才正常,所以大家都沒那麼顧忌,也就擴大了,像現在關於同性戀的描述就比十幾二十年前多,社會風氣對他們寬容了


之前看的一個回答中解釋過這個問題。古代同性戀行為雖然我們知道很多,但是
一,有錢階層的玩法。
二,不認為高尚,甚至還可以看做低級趣味。
所以文章寫這個有兩個意思。
一,形容他們的那些階層的生活糜爛。
二,反應當時清朝孌童的現狀。


剛看完第九回,秦鍾和寶玉一塊上學什麼什麼的,高中老師曾經這樣講:當時啊,他們還小,性別意識還不是很清楚。所以有時候喜歡男生有時候喜歡女生……
學堂里的小孩子跟某個同性關係親密一點,應該是很正常的吧。我小時候就這樣-_-||


同性性行為罷了。能有幾個當真的。


相對於文化的自由來說,建國之後的中國才叫封建社會吧,且不說中國的龍陽短袖的帝王喜好,那個時候連小宮女之間也會互相以身體慰藉,因為要知道皇宮裡帶把兒的可就是只有一個啊,而這個人還日理萬機根本沒精力照顧所有女人。建國之後因為意識形態的問題,中國成了一個很「乾淨」的國家,其實是脫離了傳統的,你很難去說那個中國是現在的中國。古希臘的男色更是盛行,只是時代的意識問題。他意識不到同性性行為和異性性行為的羞恥差異在哪裡,當然,真的該有這種羞恥差異嗎,這只是現代人下的定義而已吧


諸位大神說的比較詳細了,我就不再贅述。
說點略偏題,沒被提到的
題目叫「讀紅樓夢,裡面有很多寫同性戀的章節段子,非常疑惑,當時那個封建社會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
1.首先我不覺得明清是封建社會,個人認為封建社會要有分封,周朝倒是分封,秦就統一了,廢分封行郡縣,建立中央集權了。西方中世紀,日本都有很長的封建王朝時期,但是中國封建至秦而亡。當然這是一家之言,並無可靠理論依據,可信可不信,而且也並非本題目的重點,我只是隨便說說。
2 同性戀大概從有人類時期就有了,並不是現在才流行,只是在思想封閉,歧視迫害同性戀時都隱藏起來了。
3 並非中國古代才有同性戀,古希臘底比斯聖軍的300人都是同性戀,他們為戀人而戰,絕不退縮,是古代最有戰力的軍隊之一。
4 同性戀並非是人類的專利,在哺乳動物中普遍存在。

最後,天璇真人說的有道理,賈寶玉薛蟠一類紈絝子弟,很可能只是好男色,孌童而已,並非真正的同性戀,但是秦鍾這樣的小正太,可能早被掰彎了。


不是同性戀,是溢滿的慾望和荒淫。


看不出封建社會與同性戀的邏輯關係。中國並沒有反對同性戀的傳統。不要用封建社會扣大帽子好嗎.....皇帝尚且短袖而且載入史冊,何況常人乎?傳統社會並不排斥同性戀和同性性行為,成為禁忌反而是建國之後。


古代很多,自古貴族男子就喜歡養孌童,身份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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