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發現艾滋病以後為什麼沒有人提出對艾滋病攜帶者人群進行強制隔離防護來阻止艾滋病的繼續傳播?


先說一個事例:
上過醫學院校的人,幾乎無人不知「傷寒瑪麗」其人其事。其實瑪麗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人:她的名字叫瑪麗梅倫(Mary Mallon),1869年生於愛爾蘭,1883年15歲時移民美國。她之所以成為「名人」,就因為她是美國發現的第一例傷寒病「健康帶菌者」,在她的一生中,造成47人感染傷寒病,其中3人死亡。

  1906年夏天,紐約某銀行家帶著全家去度假,雇瑪麗做廚師。不久,在他們一起度假的11個人當中,先後有6個人患了傷寒病。在那個尚未有特效抗生素的年代,傷寒病是一種非常可怕的傳染病。為此,銀行家深為焦慮,他找到了有處理傷寒疫情經驗的醫學專家索柏。索柏將調查目標鎖定在瑪麗身上。他詳細調查了瑪麗此前7年的工作經歷,發現7年中瑪麗換過7個工作地點,而每個她工作過的地點郁暴發過傷寒病,累計共有22個病例,其葉1例死亡。

她的廚師生涯中,發生了非常詭異的事情——她給哪家人做飯,哪家人就會出現傷寒病人。1901年,她幫曼哈頓一個家庭做飯,這家人開始出現發燒和腹瀉,一名洗衣工因此死亡。接下來她為另一家人工作,這家子8人中有7人染上了傷寒。1904年,她在長島找到一份新工作,兩周內11個家庭中有6戶因傷寒住院,她不得不再次換工作,又造成另外3個家庭的感染。

  瑪麗對自己被疑為傷寒病傳染源一事,反應相當激烈。因為在她那個年代,「健康帶菌者」還是一個聞所未聞的概念。她覺得自己身體棒棒的,從未患過傷寒病,說她把傷寒病菌傳染給別人,簡直就是對她的侮辱。在警察的協助下,索柏最終取得了瑪麗的血液、糞便樣本,醫院的檢驗結果,證實了他對瑪麗的懷疑。瑪麗被強行送入紐約附近一個小島的傳染病房進行隔離。

  瑪麗始終不相信醫院的結論。兩年後她向衛生部門提起訴狀。1910年,當地衛生部門解除了對她的隔離,條件是瑪麗必須同意不再當廚師。

1910年2月19日,瑪麗離開了醫院,成為一名洗衣工。然而洗衣工的工資比廚師少多了,於是她改名為「瑪麗·布朗」,重新回到了廚師行業。

在接下來的5年中,她在許多廚房工作過。只要她工作過的地方,傷寒都像霧霾一樣蔓延。1915年,她在紐約的斯隆婦科醫院掌廚,使25人感染傷寒,其中2位不治身亡。公共衛生主管機關再次將她逮捕,判處終身隔離。

  瑪麗又重新回到了小島的隔離病房。醫生對隔離中的瑪麗使用了當時可以治療傷寒病的所有藥物,但傷寒病菌仍頑強地存在於她的體內。瑪麗漸漸學習了一些有關傳染病的知識,積極配合醫院的工作,並自願當了醫院實驗室的義工。

1938年11月11日,瑪麗死於肺炎,而非傷寒,享年69歲。驗屍發現她的膽囊中有許多活體傷寒桿菌。她的遺骸被火化,最終安葬在布朗克斯的聖雷蒙德墓園。


人們已經數不清到底有多少人因瑪麗而感染上傷寒。最後確認有3人因她而死,但據估計,這個數字可能高達50。

瑪麗是第一位被發現的傷寒健康帶原者。當時並沒有任何政策和法規針對這種情況做出任何建議。衛生部門只得將她強制隔離。終其一生,她前後被強制隔離拘禁達26年,且此項隔離從未經過法院審查。

20世紀初,又陸續發現100多名傷寒健康帶原者。2013年,斯坦福大學醫學院的科學家聲稱,他們發現了傷寒瑪麗背後的科學原理:傷寒桿菌可能藏在一種叫巨噬細胞的免疫細胞中。帶原者可能是健康的,但他們的排泄物中卻含有致病的傷寒桿菌。


  瑪麗的遭遇在美國曾經引起一場有關個人權利和公眾健康權利的大爭論。人多數人認為應該首先保障公眾的健康權利。美國總統也因此被授權可以在必要的情況下宜布對某個傳染病疫區進行隔離,這一權力至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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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艾滋病沒有這麼做呢?

就是因為,艾滋病毒攜帶者太多,太隱蔽了。而且傳染者不會一下子發病,無法立刻發現傳染源。


其實,如果是在一個政府控制力極強的國家,是完全有可能做到的。


比如中國在建國後幾乎根除了黃賭毒以及性病,還有麻風病。

大家可以搜索麻風村,那就是中國對麻風病人的隔離,避免傳染。

麻風是世界上最早有記錄的傳染病之一。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麻風病高發期,我國採用封閉隔離的方式,在遠離城市的深山野林集中建村。隨著後來科學技術的發展和醫學水平的提升,麻風病人大多得到治癒,患者驟減。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原來的麻風病人在治癒後又回到了家庭,回歸了社會,少部分年老者也逐步離世了。現存麻風村已經寥寥無幾。


不談題主的道德,單純談這個問題,這其實是個好問題。是想,突然間你得了一種罕見的不治之症,醫學界對此束手無策,更可怕的是這種病會傳染。此時有關部門找到你,你會選擇為了全人類的生命健康而終身監禁么甚至赴死么?對不起,以我對人性的了解,你沒得選,你會"被殉道"的。最好的結果把你像國寶一樣供起來,全人類記住你傑出的貢獻和犧牲,最慘的結果則是稀里糊塗「失蹤」,除了論文里留有你的化名,無人知曉你的事迹。

咳咳,扯遠了。那麼為什麼人類為啥沒有這麼做呢,很簡單,來不及了。
1981年6月5日,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男男同性戀肺囊蟲性肺炎患者中,報告第一例艾滋病病例,並於1982年正式命名為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AIDS),之後艾滋病病例在各國相繼被發現和報告。1983年,法國巴斯德研究所病毒研究室主任蒙塔尼亞教授首在對一例持續性全身淋巴腺病綜合征男性同性戀患者腫大的淋巴結組織中發現一種新發現的病毒,命名為淋巴腺病相關病毒(LAV),
1984年,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腫瘤研究所蓋洛教授從艾滋病病人周圍淋巴細胞中分離到新病毒,命名為人類嗜體細胞病毒Ⅲ,相繼,美國舊金山加州大學的里維教授也從艾滋病病人分離到一種病毒,命名為艾滋病相關病毒。到這時,人類才確切抓住了艾滋病的元兇。後來國際微生物協會病毒分類協會將其統一稱為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
可病毒的基因研究和族譜分析得知,艾滋病早在20世紀20年代就已從非洲出現。從回顧性研究發現,一名非洲剛果男性患者早在1959年抽取的血樣中存在HIV-1型病毒,這是目前發現艾滋病感染最早證據。在1976-1977年,中非扎伊爾、尚比亞、盧安達相繼發現有類似今天艾滋病的病例,但只是散在發生沒有引起人們的重視。1978-1979年在海底與美國共發現61例男性同性戀的海地人,發生卡波西肉瘤和機會性感染的患者。1981年6月美國洛杉磯加州大學中心報告5例男性同性戀患者被診斷為卡氏肺囊蟲肺炎,其中還伴有巨細胞病毒感染者,7月美國疾控中心又報告26例男性患有罕見的惡性腫瘤,據此展開的研究才開啟了艾滋病研究的歷程。
在艾滋病研究初期,一項對艾滋病的誤解,卻使人類錯失了扼殺艾滋病的良機。由於當時患艾滋病的患者主要為男同性戀者,使得研究人員誤以為艾滋病只在男同性戀者中傳播。由於當時同性戀普遍受到歧視,且傳播方式不明,政府和疾病控制中心並沒有採取有效措施阻止疾病傳播,甚至放任自流。而偏見和恐懼,加劇了普通人對同性戀者和艾滋病患者的歧視。這無疑使疾病泛濫成災。隨著研究的進展,人類對艾滋病的病原體認識的深入,才發現艾滋病是血液和體液傳播疾病,可以通過異性性行為、血及血製品及母嬰傳播,但為時已晚,艾滋病已在世界範圍流行。

參考資料:
[1]《追溯艾滋病病毒起源》王增強 邱茂峰 蔣岩,《中國熱帶醫學》 2010年07期
[2]《艾滋病病例報告的歷史與現狀》孫李娜 伏聖高綜述,王璐 秦倩倩審校,《現代預防醫學》2011年第38卷第4期
[3]《艾滋病的歷史與現狀》王景山 姜日花,中國社區醫師2002年第18卷第23期
[4]《Aids艾滋病走過歷史(之一)》,原載於《醫學論壇報》2002年11月22日
[5]《艾滋病是如何改變美國的》,原載於美國《新聞周刊》2009年5月15日,作者 戴維·傑斐遜


搞道德評價誰都會。

拋開這個來說說吧,其實是因為在技術層面上無法高效率的完成這個目標。

實際上這種行動靠目前技術是無法被執行的,就算強制想要推行也會因為執行效果不佳造成失敗或者付出比艾滋病毒蔓延更沉重得多的代價。

顯而易見,這種既無法實現又得不償失的想法,根本就沒有必要在人性與道德天平上進行取捨。

等到技術已經簡化到可以按下一個按鈕就能徹底消滅掉艾滋病毒攜帶者的時候,恐怕所謂道德人性的阻礙就並不是大家想像中那麼難以克服了。


這樣更難找到感染者,反而更容易完成傳播,最好的防病治病的手段是關愛,反歧視是個嚴峻的問題


為啥要保證它們繼續傳播…


竟然大部分都在嘲笑提問方式的紕漏,而極少有真真正正回答這樣一個嚴肅認真的問題的。非常感謝@張海森。


《島》


保護每一個人的合法權益,尤其是生命權,是現代社會的基石和基本的道德,法律準則。即使會帶來很多問題和犧牲,必須堅持,在所不惜。


評論里有些人,把道德當聖母,把殘酷當理智。我從未見過如此xxxx之人!


隔離是可以的,只要患者自己自覺隔離自己,並非完全隔離,一起工作沒事,但是不能發生血液傳播和性行為。這就是我理解的「強制隔離」。但是有多少艾滋病患者能自覺執行??有的患者甚至用艾滋病當武器報復社會呢。

我個人觀點:
艾滋病患者必須在某些方面隔離(人權主義者先別急),因為很多患者行為不可控制。如果我是患者我也贊成!!同時患者家屬可以選擇陪同一起生活,同時社會上要多宣傳,消除對艾滋病的誤解!要關心愛護艾滋病人,他們只是病人。只要還沒有發病仍然可以學習工作。艾滋病不像麻風病一樣會通過空氣傳播,艾滋病只要我們注意,還是可以控制的。
將來如果有藥物還是能治好的。

危險在於:
1、艾滋病有窗口期,這個期間內檢查不出來。攜帶病毒後不發病的時間從兩個月到二十年不等,隱蔽性太強。
2、現在婚前性行為和婚外性行為太多了,這樣一來,艾滋病比較容易蔓延。比如某男婚外性行為,感染艾滋病,回家後傳給潔身自好的妻子……現在有艾滋病的人有多少?數不清了。,婚前性行為也加速傳播!
據報道尚比亞的一個黑人留學生因為肺病去檢查身體,發現艾滋病後被遣返,和他有過性關係的女生都查出了艾滋病。
所以對於性行為一定要潔身自好,必須防範風險,是對自己生命健康的負責。


因為艾滋病攜帶者的數量遠比大家想像和實際統計要多很多。不配合、不知情的攜帶者才是大多數。
就像你看到一隻蟑螂,就意味著有更多的蟑螂潛伏在角落。

為什麼不強制隔離呢?由淺入深的做一個假設:
我是一個獨裁者,我的國家有很多艾滋病人。我拍腦袋一想,把他們全殺乾淨就萬事大吉啦。但是艾滋病癥狀隱蔽,潛伏期常。用強硬手段激化攜帶者和健康人的矛盾。刺激了攜帶者導致報復社會,最後國家一團漿糊。

艾滋病可怕之處不是致死,而是隱蔽性和超常的潛伏期。


cost and benefit


不好區分,就這麼簡單

看看麻風病多麼簡單就消滅了,主要是篩選成本太高了


你查一查主要傳染源的膚色就知道,在這顆星球上沒人動得了傳染源。

就像我國東南那非法入境非法滯留的幾百萬超神族。


因為艾滋病想要隱藏比較容易?


你想成為正義的夥伴嗎


你所謂的人道是最大的不人道


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如果政府高官有得病的 你覺得會怎麼樣呢 如何判斷一個人帶病與否?全球大檢查?肯定會有遺漏的和做假的 像埃博拉這種烈性傳染病是可以隔離的 但是艾滋比較隱蔽 做不到


可怕的不是艾滋病,而是人心
等人類擺脫碳基肉體,思想存在於AI之中的時候。
知乎問題會變成:要不要隔離用電子計算機做大腦的人類,他們會拉低我們用量子計算機做大腦人類的文明水平。
希望那個時候,用不上知乎。
希望那個時候,我們沒有心。


這才幾年,沒人提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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