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些醫院急診搶救還是一定需要先交錢?
本人家人和親戚在河北高速上遭遇車禍,發生車禍後受重傷的家人和親戚在救護車趕到前被好心人送到附近某縣城醫院,因為當時情況緊急當時他們身上沒有足夠的錢,一開始該醫院因為沒有繳費拒絕救治,後來有河北的其他親戚趕到送來錢款才開始輸血供氧,後來轉去北京的大醫院救治了,但是還是有一位親戚因內出血在當地醫院去世了,請問知友們為什麼該醫院一定要先繳費呢?這麼緊急的情況下,為什麼一定要這樣呢?(我自己家裡也有很多位醫生,所以並不是黑醫生),還請醫生朋友們多多指教,謝謝各位了。
問你家醫生就明白的事,何必上知乎來問。
這個在我們這裡是不存在這個問題的,前提是如果你確實需要搶救,所以我內心非常感謝醫院。減少了很多工作麻煩。另外如果你沒有把工資捐給需要的人之前請不要問這樣的問題,如果你找不到人捐,我醫院這裡一大把人需要。別的不知道,反正我們這裡每年這樣的欠費都是以百萬來計費的
本人急診職業相關,120車上呆1年,急診室搶救室呆1年,重症監護室呆2年,僅以自己經歷的片面介紹分析。不撕,勿擾…
醫療就是服務業,本質上就是患者的社會資源(本人、家屬、單位、國家)花錢買醫療服務。
老時的說法,郎中/大夫/醫生和藥師都算中九流,不上不下也是服務業。
服務業可以提供服務,或者不提供服務。
但是醫療是特殊的服務業,因為命太重了,而且太急了,沒有急診醫生能袖手旁觀平白無故承擔其一個患者的生命,但也沒有誰能把一切都扛起來。
120和醫院急診科一般是先進行簡單救命治療,再收錢
120出診先處置患者,遇到昏迷的開放氣道、心電圖、測血糖,即便心梗也只有鹽水硝酸甘油吸上氧趕緊往醫院送,沒有指南的阿司匹林波立維,送到醫院送進急診也要跟家屬收出診費(藥費、檢查費、車費);
急診搶救室建立靜脈通道掛上液體,先拿搶救車的葯救命(強心、升壓、降壓),然後給家屬開藥單去取葯補充搶救車,領高級藥品進一步復甦,沒錢也沒法繼續用藥;
所以請別再說「送進急診之後什麼都沒做」,我們做了很多,只是您認為輸液推葯不算搶救……
重症監護室進門簽病重/病危並收押金,錢斷了就停呼吸機停葯。
有些時候,患者真是因為沒錢而離開的……
在急診常遇到的情況
一個沒心跳的患者送進搶救室,一名主任醫師在場指導治療,給予氣管插管呼吸機供氧,持續心臟按壓30分鐘,給予藥物強心升壓補液,才計一個大搶救的費——120元
這120元包括主任醫師、管床醫師、護士30分鐘的所有診斷治療過程、心臟按壓過程、消耗的精力體力與時間
120元,在北京能幹什麼?
按壓的滿身汗透幾近脫力,出門和患者家屬談病危、談死亡,偶爾還會被家屬辱罵、推搡...
醫務工作者見多了病危死亡能換位思考理解家屬的痛苦,又有多少人願意換位思考理解下醫務工作者呢?
個人身體素質不錯,具備防禦進攻的能力,也不是沒和醫鬧打過架,但我不會為了防著談病情時動手而在救患者時保存體力,遇到需要搶救的患者一邊腦力風暴治療措施,一邊傾盡體力救這個患者,心臟按壓、推葯換液體、動靜脈穿刺置管、留置胃管導尿吸痰醫護的活都能幹,哪怕耗盡體力在30分鐘後可宣布死亡,也想再多按幾下,只為一線生機,萬一救過來了呢
我們從醫是為了什麼?
為了拯救生命
但拯救生命的過程不是靠一個醫生努力就行的,所謂天時地利人和,要集醫務工作者、患者、家屬、醫院、社會合力,還不一定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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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請自來,我不是醫生。這事你得問那醫院的領導,估計他會說:這是規定……
說實話,我不太相信題主說的醫院沒有做任何救治(故意或者無意的帶節奏?),答主原來還在醫院工作的時候,5班倒,尤其是4月開始到11月的夜班,幾乎沒有睡過覺,每晚的車禍傷、刀砍傷見過太多,還從來沒有一個是在沒有收費的前提下沒有做過任何救治的,對危重病人都會給予最基本的支持治療來維持基礎生命體征。武漢市2009年全市A型血告急,當晚就來了3個車禍傷患者,全是A型血,醫院血庫只夠前面兩個患者的,第三個患者送來的時候,已經是貧血貌了,在手術室接待廳輸了兩代萬汶(自己去查多少錢)就告知患者家屬趕緊轉院去隔壁另一家A型血充足的醫院,這裡所有應該收的費用一分都沒收
曾經很久以前是沒有押金這一說法的,直接搶救,也不需要簽字同意,可是有一天有那麼一個病人受傷了,不清醒,好心人送過來,醫院開始搶救,手術很順利,可是第二天,查房的時候,病人不見了,就這樣這個自以為很聰明的病人逃單了,接診醫生負責所有的費用。這個自以為很聰明的病人,把這個逃單的方法告訴了身邊的人,就這樣,逃單的越來越多,醫生也是人,也要吃飯,每次給這些逃單的聰明人墊付診療費,一個月墊2次就要喝西北風了,所以醫生也學乖了,先交押金,多退少補!終於有一天這個自以為聰明的人又出了意外,由於沒有交押金,最後不治而亡!這就是中國的聰明人!
聽起來是醫院非常銅臭、不作為等等,批評醫院和醫生的話可以說三天三夜也說不完。但是,咱們只是說但是之後的部分,換位思考一下就知道了,醫院為匿名病人墊錢搶救的事其實不少,每年全國光這部分買單費用就達10位數以上,這部分錢誰能承擔呢。任何一個規定,背後都是有血淚教訓的。
這和醫生沒啥關係,,得問領導,,
1.主要是不要錢救了人,人跑了科里大夫護士都得平攤救治費用,把你人救好了還得我們掏錢,憑什麼?
2.鍵盤俠肯定會噴了,人家人命關天,要你們出點錢算什麼,這點職業道德都沒有。孬種,把你家錢給我們打點行不行?
這些規定不是某一位醫生 某一位護士。或者某一家醫院制定出來的,你又知道醫院每年有多少人搶救或治療以後不給錢 要醫生和護士平攤的?各行各業你聽說過這樣的事情么
有綠色通道,但也不是百分百的慈善機構,有些東西強行上,就是醫生自己掏錢給患者貼了。還說一下,沒錢 ,我都按最便宜、最有效的搞法去治療患者。保證其生命體征,然後請示領導,看領導意見,在決定下一步怎麼做。沒你說的那麼消極,畢竟是一條生命。
我單位是先簡單搶救,再收錢(節約時間相當部分都是醫生手寫單據),就是這樣去年都有1000萬多(含住院)沒有收回來,每年都更政府訴苦,政府表示我更窮,要就這點~拿去!!(零頭都不夠)
因為你去的不是三甲醫院
拒絕救治危急病人是違法的,可以告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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