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癌症晚期不宜手術,醫院屢次反覆勸退,但病人不想出院,病人有權利繼續住院嗎?

肺癌晚期,病毒轉移至左股骨骨折,病人神志清醒但無法坐立,須二十四小時做牽引,每天要吃止痛藥,打點滴,就這樣維持著。病人80年老體弱,加之有心肌梗、腎衰竭等病史,醫院會診結論不宜手術,屢次勸家屬辦理出院。但家屬有顧慮,回家只能做牽引和吃止痛藥,其他醫療問題無法解決,在醫院畢竟能打點滴有專業的護士過問,病人痛苦程度會大大降低。家屬不求病人壽命長短,只求給病人留點生命尊嚴,盡量少些痛苦的走完最後一程,等看著生命體征差不多了再出院,但院方反覆勸退,請問家屬權利繼續住院嗎?


看樣子題主的家人應該是在三甲醫院住院中。建議你們出院,然後前往家附近的社區醫院或者二甲醫院就醫。以你家人目前的狀態,的確沒有進一步醫治的必要性了,更多的是給予臨終關懷,以減輕患者的痛苦為主。這些事情,在社區醫院可以做得更好一些,而且費用會比在三甲醫院低得多。
三甲醫院迫於衛計委對於床位周轉率的要求,以及醫保限制用藥的情況,的確是真的沒有辦法讓你們這樣常住下去,請你理解。


可以,只要你臉皮厚,交夠錢,醫院是不會把病人扔出去的,只會反覆勸你出院。
三甲醫院有住院天數這個指標要求,也有很多病人排隊需要救治,留著一張床位給你臨終關懷用,實在是浪費醫療資源。
題主在考慮自己的同時,也要考慮下其他等著住院的病人。
最好的建議是,找個床位不緊張的二甲醫院送終。


主要是被醫鬧嚇破膽了

這種情況,要是真在醫院出事。再有記者煽風點火,立馬變成《病重老人慘死醫院,黑心院方曾拒為其手術!》


難道就我覺得是在給勾我么。。
好,我上勾。。
不想出院當然可以,說難聽的你只要交夠錢,不鬧事,當然就可以啦。
只是這樣對誰都不好。家屬經濟負擔多了,病人感染機會大了,其他病人也許正在等床位呢。
你說想病人走得有尊嚴,講真,我個人並不覺得身上都是管子,整天躺在病床上多有尊嚴。。
我這邊的,如果病情發展到這地步就回家了。疼就拿點葯,葯不行就到衛生院打曲馬多,杜冷丁。大家都覺得在家走比在醫院走好。
題主自己考慮吧。最好還是看看病人的意見吧。祝順順利利。


從患者及家屬的角度出發,腫瘤晚期的患者免疫力十分低下,長時間待在醫院這種耐葯細菌較多的環境中,非常容易被感染,一旦被感染,將大大加速死亡過程,並且還會大大提高治療費用。

上級部門考核醫院床位周轉率什麼的也就不說了,大家都知道。


有錢,住到哪兒都不會有人趕你走。既然老人家已經沒有治癒的希望,在哪兒呆著不是呢,回家放鬆放鬆心情,和親戚朋友在一起走完最後一段不也很好么。一直在醫院呆著,花費就不說了,做兒女的花多少都應該,。老人身體弱,有個院內感染什麼的這不是雪上加霜嘛。?*:..?o○?*??*:..?o○?*??*:..?o○?*?至於前輩們說的對公共衛生資源的浪費之類的,雖說話是不錯,但是對患者家屬這麼直說,是不是有點太殘忍。。*?*―――――*?*―――――
願老人平安走完最後一程


從患者角度來講,只要你覺得有治療需求,有錢,當然有權利繼續住院,醫院強行讓你出院是不合理的。
從醫院角度來講,醫院受到的限制也很多,患者的平均住院日主管部門是有限制的,如果涉及醫保等問題,那限制就更多,醫院運轉需要病床,需要病人,這有點類似於飯店的翻台率,只有把病人治好了快快讓他出院,這張床才能收新病人,才能有收益,一些病情不重,或者可以回家調養的,或者已經沒有治療必要的,這些人占著病床,不僅是對醫療資源的浪費,而且也影響收益。
家屬肯定希望患者可以受到最好的治療,但是現在中國的病人或家屬最大的思想問題就是不認命,不現實,在生死攸關時,人類的生命價值以及個人文化價值,以及「不放棄、不拋棄」的基本道德原則能夠左右人們的選擇,然而這真的有必要嗎?這樣對患者收益真的大嗎?將醫療行為架高至道德層面,放棄治療或被看做是懦弱。
所以我給你的建議是:首先要正視疾病,正視生命的終結。其次,換位思考也要理解一下醫院,你可以先出院,回家修養一段時間,再回來住院,亦或者選擇基層醫療機構,社區醫院,或者專門的療養機構,也基本可以滿足基礎的治療需求,能夠為患者緩解痛苦的癥狀、提高生活質量以及減少疼痛就是最終目標。最後,還是誠摯的希望可以增加醫患之間的有效溝通,採取理智的方法解決問題。


1、醫院沒有能力暴力勸退你,你賴著他們也沒辦法;
2、對病人確無住院必要,家屬不接回家的有可能構成遺棄罪;
3、佔用醫療資源是【我個人認為不正確但是並沒有明文規定是違反法律的行為】,只不過媒體不這麼想,病人不這麼想,被佔用的其他病人,也會把鍋給醫院。

3』、其實上面這些說到底就是一個意思:我不支持你這麼做,但是你完全可以這麼做,沒人能很好地阻止你這麼做。


我們醫院有姑息科,最好去腫瘤專科醫院,一般都有姑息科,也是三甲醫院,只要按時繳費,可以一直住著


不是醫院不讓你住 是衛生局和醫保局不讓你住


這個答案去年我怎麼沒有搜到啊。搜到也不會實施的。唉


這個別談法律了,說實際的吧。

你在三甲醫院賴著,對誰都不好。 建議退一步,跟院方說可以轉到有臨終關懷資質的一級二級醫院,他們要是真的缺床位就會願意給你聯繫。 都說好之後打個120就轉走了,皆大歡喜。 三甲醫院治大病有用,服務不一定好(因為醫生護士太忙),臨終關懷的社區醫院無微不至,我們親戚的老人住了半年,家屬都不用陪護的,還不貴。


其實很多時候都是老人的子女不願意管了,覺得照顧特別麻煩,把鍋扔給醫院,活了算賺了,死了還可以訛醫院一把


不知道現在病情怎麼樣,如果可以回家,門診開藥鎮痛什麼的,也可以,在住院部,如果沒有其他好的治療方式了,出院可能對患者 家屬 醫院三個方面都好。

講個與題無關的事。上個月我收治了一個老年患者,子女5、6個,孫一輩的也有成年的了,術後第一天晚上,沒有一個人在旁邊護理。第二天早上查房,知道這情況把我嚇到了,這樣的病人要是知道會這樣,是萬萬不敢給做手術的。患者本來是不需要留置導尿管的,就因為家屬護理不行,都沒人幫他接尿,尿液都浸濕到背上。床單怎麼換,過一下還是濕了。家屬不願意護理的原因是,患者前兩年老伴去世,找了個老太太,他們子女認為應該由老太太來負擔。老太太一把年紀,普通話都聽不懂啊。

在醫院久了就知道,很多事情都會發生。還有一住3、4年的,一個膝關節骨關節炎的病人,硬是住了這麼久,現在還沒有出院。子女為什麼不接回家,老太太回家一個人住,沒人關心,還不如長期住醫院,感覺還熱鬧些。反正也不輸液。吃吃藥,每天在醫生辦公室轉轉,聊聊天。就當療養院。住這麼久,天天叫快餐,好好的人都受不了。可子女就是不管。

可以出院了,很多家屬都說過接回家,都沒人管,在醫院放心,有人管。


有,如果是死在家裡到時組織醫鬧就師出無名了。


有點糊塗,在這種情況下,不曉得哪一方是弱勢群體


在《無影燈》里直江醫師遇到一個問題。病人是胃癌,大家一直瞞著他是胃潰瘍,所以他三番五次想要做手術。患者熱切地期待著,如果不給他做手術,他會發感到不安。最後給他進行了手術,光剖腹。


誠心誠意的跟你說,有,跟樓上說的那樣,理直氣壯的有,理直氣壯剛的住,只要你付錢了。
醫院收誰不是收,都是治療,對醫生護士來說沒有任何區別,反正醫療資源就只有這麼多,人民醫院也是為人民的。
只求一點,到時候真的最後挨不過去世了,別到媒體上說什麼一個人好好的進來就死了balabala的


家裡有老人去年也是癌症晚期,確診後從市裡回來住在小區的醫院,離家近,醫生護士都認識。


我的看法有點不一樣,我也知道大家說的醫療資源啦、沒有治療價值等問題,但是患者得了腫瘤已經很不幸了,家屬想減輕患者痛苦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我覺得如果當地有比較好的下級醫院可以達到減輕患者痛苦、臨終關懷的目的,可以建議患者轉過去,即減輕患者痛苦又減少經濟負擔;但是在我們這種小地方老實說你大醫院都不想要的病人下級醫院能要?我覺得在能夠較好的醫患溝通、床位又不是特別緊張的情況下讓患者繼續住院也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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