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北大副教授余萬里與新加坡女留學生發生婚外性關係的新聞事件?

北大副教授致女留學生懷孕 曾逼迫對方墮胎_網易新聞中心
余萬里副教授有妻子嗎?
女的都三十多歲了,還說誘姦?
多次發生關係直到懷孕才曝出來?
處理得合理嗎?
感覺這個和廈門大學事件不一樣呀。


北大教授與女留學生的故事已經在網路上吵翻了天,消息來源分為兩派:一派是記者,採訪當事人、追蹤舉報事件;另一派是學生,以國關學生的身份揭露當事人面目。從記者派來看,這是個無良教授誘騙女學生實行性侵犯的故事;從學生派來看,這是個兩人你情我願的教授婚外情故事。但看完各方新聞之後,呈現在筆者眼前的卻是不同於兩者的另一個故事。

先從當事人的身份開始講起。


引用朋友圈轉發的一位師兄的話:「只說一點:本次事件性質系 - 兩情相悅婚外情。傳媒不該用「教授搞學生」的導向報道此事,余博士婚外情是事實,但他並非該女導師、也沒有行政職務,而該女並非18歲小女生,而是察哈爾學會研究員、某私募基金董事、32歲正好在北大掛讀的女博士。」


這位師兄補充了新聞報道當事人所遺漏的幾乎所有關鍵點,「察哈爾學會研究員」、「某私募基金董事」、「32歲」、「掛讀女博士」。


筆者首先搜索了「察哈爾學會」,根據其官方網站介紹,這是一家非官方的外交與國際關係智庫。余萬里副教授也是其中的一員,是很自然的想法,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

筆者在百度搜索欄內輸入「余萬里」,聯想會出現某王姓名字,結合新聞對當事人化名「王靜」,可以認為該王姓名字就是當事人姓名。搜索之後,該王姓名字在察哈爾學會研究團隊名單中出現,可惜相關內容已被刪除,但已可以確認師兄該論斷正確。


第二個身份,某私募基金董事,因為這類組織的私密性,在網路無法搜索到任何相關內容。關於她的職務,《法制晚報》略有涉及:王靜是某外企的高級管理人員,家庭條件優越,在國內外多個城市有房產。在北大學習之前,王靜與社會接觸不多,物質條件優越,根本不需要依靠余萬里。外企是否是私募基金,筆者不得而知;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基本對應得上。《北京青年報》對她的採訪中提到:「2004年,我從國外來中國,在北大讀本科。至今已經有十年。去年開始,我在國際關係學院讀博士。」


筆者不想妄加揣度,僅指出值得注意的細節,供讀者思考:


作為一個女性,32歲當上高管;本科四年、碩士三年,博士已讀一年,實際全職工作時間為兩年;有多處房產,「表示自己不會留在北京,余萬里有時候還會給她介紹樓盤,讓她買個房子」,說明該外企不在北京,作為高級管理人員長期脫離崗位;作為企業高管,物質條件優越,但與社會接觸很少;作為企業管理人員,學習外交學與外事管理。


這些不合情理之處,或許可以揭示出當事人的另一重身份,請看下文。


討論完當事人的身份,讓我們再看看「性侵」事件。因為學生派的文章言辭激烈,情感充沛,筆者將盡量引用記者派的相關報道。


「那天(2014年7月下旬)下午有個課題會,他第一次來宿舍找我說先碰個面,但是到我宿舍時,他突然侵犯我。」學生派的文章抓住「邀請」二字做文章,難以證實,而且即使證實也沒有意義。當事人的描述雖然含糊不清,跳躍過快,姑且信之。


但不解的是,當事人並沒有立即報警,繼續與余萬里發生性關係,到11月初發現自己懷孕,這段關係保持了4個月,當事人「一直掙扎在與余萬里的不倫關係中」。筆者找到了網路上流傳的兩人微信聊天記錄。

抱歉,圖片很不清晰,不過應該能看清文字。第一張圖,余萬里非常熱情主動,當事人卻幾乎沒有回話;第二張圖,當事人對余萬里回復很多,似乎是在斥責老師,至於實際如何,請讀者自斷。如果讓筆者作一個主觀評價,筆者想用兩個字:「老手」。


當事人為何維持這段關係?「我對他沒有任何利益訴求。我也不在他所在的系,我們研究領域不一樣,畢業論文跟他也沒有關係,我沒有任何地方有求於他。」從當事人的描述中,我們知道她和余萬里沒有利益關係而保持了長時間關係。為什麼會這樣?學生派的解釋是「你情我願」。筆者對此的態度是,合情合理,查無實據,且不能解釋當事人此後的行為。


到這裡,學生派的故事已經講完了,而記者派的故事才剛剛開始。請讀者特別注意接下來的問題,這段關係是如何結束的?


《新京報》是如此報道的:10月24日,劉偉(化名)給北京大學紀檢網站發送實名舉報郵件。次日,劉偉再次以文字信函形式向北大相關部門寄送了3封舉報信。11月3日,余萬里簡訊該留學生稱:「不管怎樣,我要對意外到來的小生命負責。」此後北大紀委與劉偉和該留學生多次接觸,了解相關情況。劉偉和該留學生向北大紀委和北大國際關係學院提出,要求給與余萬里「雙開」處理。


《北京青年報》是這麼說的:之前朋友舉報了他,他教我,如果學校調查,問起此事,就說我勾引他,我是真心愛他,現在兩人已經分手了。11月3日,我發現懷孕了,立馬給他打電話。他讓我打胎。後來,他給我發簡訊說,會對孩子負責任,但實際上又讓我去墮胎。絕望之後,我把這些事發布到了同學群里。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向媒體說出這一切。王靜表示,11月6日,學院系主任曾打電話給她,讓她從外地返京,方便學校了解舉報的事情。


《法制晚報》是這樣報道的:王靜後來發現余萬里與其他女子有「一夜情」,王靜決定離開余萬里。11月初,王靜發現自己懷孕,並將消息告訴了余萬里,余萬里發簡訊稱要對孩子負責,卻打電話要求她去墮胎。11月6日,王靜的朋友向北大實名舉報余萬里,王靜到醫院調養身體。


發稿順序從上到下,不同報紙的報道甚至有所齟齬。筆者又要開始發問了。


第一,余萬里對懷孕的態度,從第一篇報道的負責,到後兩篇報道的假負責真推卸,為何有截然不同的變化?第二,當事人離開余萬里的原因,是因為舉報,還是他對懷孕的態度,還是發現了他的一夜情?第三,舉報時間到底在什麼時間發生?第四,11月6日當事人居然還在外地,返回北京是為了舉報,還是為了調養?


這些問題筆者也無法求證真相。但可以斷定的是,當事人接受媒體採訪的發生如此大的變化,其中必然有虛假的成分。這種變化的趨勢是,余萬里從對生命負責到推卸責任,從對當事人專情到濫搞一夜情,而當事人則從有意離開到被迫離開,從參與舉報其中到置身舉報事外。擱置內容的真偽,這種口徑變化實在耐人尋味。


不過事情並沒有完結,無論是記者派還是學生派,都忽略了舉報人劉偉,即使提到也一筆帶過。然而正是這個人,讓筆者看到了一個不一樣的故事。

記者派的資料顯示,劉偉是實名舉報的,在報道中卻使用化名,自稱北大畢業生,與當事人系朋友關係。學生派還補充了一點,該舉報人年齡為五十多歲。如果該舉報人是本科或研究生就讀於北大,以年齡來看和當事人並無交集;如果舉報人是在北大參加進修培訓,當事人社會接觸很少,所學專業不相同,相識的可能性也很小。


從舉報人多次實名向校方舉報,提出對余萬里「雙開」的嚴重懲罰,接受採訪時表示,尚未收到北大對余萬里進行行政處理的結果,對事件處理速度不滿,甚至擁有當事人和余萬里的聊天記錄以及相關照片來看,兩人的關係應該相當密切。從舉報人要求嚴重懲罰和表示不滿看得出來,舉報人不是有強烈的情緒化傾向,就是對「雙開」的嚴重性估計不足,而且對行政部門的處理流程不甚了解,同時是一個追求速度、效率和結果的人。


排除掉與當事人在察哈爾學會和在北大校內交往的可能性之後,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舉報人和當事人是在同一家外企工作,共事多年,擁有親密的關係。一個旁證是,11月6日之前當事人不在北京,在這天之後和舉報人來到學校彙報情況,很容易聯想到在此之前,當事人就和舉報人在一起,而之前的分析已經得出,當事人所供職的企業並不在北京。考慮到舉報人的年齡,在企業中會擔任更高級別的職務,很可能是他委派當事人來北大繼續進修。


如果筆者對舉報人身份勾勒正確,再結合當事人的身份行為,第三種故事也浮出水面了。讀者們也一定能夠想到。筆者引用某老神棍作出的結論,留給讀者自己判斷吧。

我的故事講完了,現在,你願意相信哪一個?


看了回答和評論,忽然有點兒明白為什麼男人比女人更敢婚內出軌了。


以前我一直覺得是因為很多老婆正房情結嚴重,因此,老公出軌是衝出去打另一個人女人,給人扣上個狐狸精小三的名頭,似乎打死這個女的自家男人就老實了似的。如今忽然發現原來不但這男人的老婆護著男人,他學生啊校友啊不相干的人啊也護著男人啊?!


就算這兩個人之前是兩情相悅,這男人:
1,是婚內出軌嗎?
2,是婚內出軌且搞出人命來了嗎?婚內出軌還可以說只傷害老婆,搞出小的來就是給自己兒子找個有血緣關係讓自己兒子愛也不是恨也不是的弟弟妹妹來,這豈止是沒管住自己下半身可以推脫的錯?
3,如果女主真的如彼不堪,口碑如彼之差,男主還能跟她兩情相約,且懷了孩子。咱們就不討這男主的道德了,嘖嘖。


回答題目中間兩個問題:

女的都三十多歲了,還說誘姦?
多次發生關係直到懷孕才曝出來?

別說30多歲女性會被誘姦,在這個世界成年已婚生娃各種年齡各種社會地位的女性被各種侵犯的都很正常,被侵犯後除非迫不得已不敢不願意公開的更是絕大多數。有一個原因就是,一旦她選擇公開,她就會被問這兩個問題!!!


也就是說,就算她是良家婦女,她也難逃女主今日之遭遇!!!……


再說下去就只能罵人了!


給大家補充一個案例:我曾經看到過一份某世界500強公司的內部舉報信,是某部門10個左右的男人實名舉報他們的領導性騷擾。為什麼這些男人中最早的男生不第一時間站出來?因為他感受不到正面的幫助而只有負面的壓力。這件事情最後不了了之,當然是因為那女人背後的力量。但我們這個社會,從來都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猜測性關係中的弱勢一方,也是原因之一。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都是幫凶。


特彆強調一下:我不是說這個新聞中,女主一定就是被誘姦,我也不敢說女主就一定是弱勢。我只是反對現在這種針對女主的評論方式。


在這樣一個事件里,女方不該被問:1)你幾歲了,你這麼大了怎麼能非自願?2)你怎麼早不說?3)你都能作高管了,你還能非自願?4)你穿著那麼暴露,你怎麼能非自願?4)你平常跟男人講話那個樣子,怎麼能非自願?5)你都能跟某某上床,怎麼能非自願?6)你平常是那樣那樣的人,你怎麼能非自願?7)為什麼是你,不是別的女人?等等


什麼問題可以問,這個可以討論,我個人意見:

1)雙方的第一次性關係雙方都是自願的嗎?(在現有社會環境下,有了第一次性關係,女性很容易進入破罐子破摔的節奏,也更容易被繼續挾持,並且變得主動自願。)

2)雙方的每一次性關係雙方都是自願的嗎?

3)如果女方是自願,她什麼時候知道男方有老婆有孩子的?

甚至,從男女平等的角度,你可以問4)女方你為什麼不避孕?


==

2014-11-25 補充

匿名了。

1,寫這個答案時,滿屏都是對女主的八卦,才在深夜寫下原答案。在現在的情境下看,我這個答案更多的是評論罷了。但因為已經有這麼多人贊同,不好一刪了之。


2,一個人最悲涼的時候是你以為的不用證明的事實,別人向你要證據。

。「在這個世界成年已婚生娃各種年齡各種社會地位的女性被各種侵犯的都很正常,被侵犯後除非迫不得已不敢不願意公開的更是絕大多數。」 這是我之前的閱讀、參與NGO的經歷、和身邊人的故事給我的印象。可惜,我無法提供能說服我自己的鏈接,一是因為我懶得為了說服幾個人花費更多精力;二是搜材料的過程讓我重溫了當年初知此事時的痛苦。但在另一方面,我也認可所有論點都應該有論據。這種矛盾下,我選擇放棄了這此論點的支持,也就無法回應對此的質疑。對於真的想了解這方面信息的朋友,可關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相關NGO,在知乎上可關注 花火 陸雨奇 等。


3,我以為我的答案在提醒大家關注這樣一個話題:性關係里的不當輿論對整個社會群體中人的負面影響。請參考 《新聞調查》 20131228 性侵犯:隱蔽的罪惡 可惜的是第一次答題時情緒激動,讓一些反對和贊同我的人以為我在說性別歧視,說女權。即使我後來舉了一個男生的例子,也無法改變整個文字的誤導。啊哈,文責自負嘛,所以,我並不抱怨,但很遺憾。我猜想著和我之前的一些立場也有關係。所以,必須匿名咯。


第一天,以為是一起禽獸教授迫害無知少女的社會劇。
第二天,覺得是一起渣男婚內出軌、小三逼婚不成的狗血劇。
第三天,曝出小三背景不簡單,簡歷很NB,逐步走向懸疑劇。
第四天,曝出所謂爆料人學長其實已經55歲,是女方背後推手,送親愛的去讀博士,結果親愛的搞上了年輕副教授……女方又爆出SM、群P和換妻俱樂部,儼然一出HBO深夜劇。

以上均為道聽途說,兩方一旦開始撕破臉,故事就變成了羅生門,每個人都從自己的立場講述故事、爭取輿論、博得同情,基於此探討孰是孰非完全沒有意義。
不過有兩點可以確認:師生戀,越過了倫理邊界;婚外情,越過了道德邊界。基於此,兩方均不值得同情。

關於女方,只想引用錢鍾書圍城裡說鮑小姐的一句話,「她自信很能引誘人,所以極快、極輕易地給引誘了。」
關於男方,只想說看照片視頻都一般,哪來的傳說中的英俊瀟洒男神教授,只婚內出軌一件事就跟男神二字再無關係,猥瑣至極。

個人觀點一:校方處理迅速得當,雖然沒有證據表明他是否向其他有上下級關係、有直屬師生關係的女生髮出過勾引信號,但防控風險的唯一方法是將風險發生的可能扼殺在萌芽。這條線必須畫清楚,十分贊同熱門答案中提到的美帝嚴格杜絕師生戀的做法。

觀點二:整個事件越撕越難看,看客得了熱鬧,渣男和小三得了懲罰,也算是有個poetic justice,但其中真正的受害人是余萬里的妻兒,無端被貼上很難摘掉的標籤,「就是那個余萬里的老婆和孩子」,其實媒體和心理學家更應該參與探討類似「如何面對突如其來的人生廢墟」之類的話題。

觀點三:新聞媒體近來立身越發不正,從標題到內容,經常為了吸引眼球,出現刻意的傾向性和引導性。CNN主持人Anderson Cooper經常被說過於「冷漠」,但他自己表示,be indifferent是新聞從業人員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不要感性和引導,要客觀和公正。

觀點四:有個很在意的小細節,女方在2009年寫了一篇《生命延續的條件》,裡面有這樣一段話

  好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在抱怨自己並不是為自己活著。我曾說:我一大半的生命,並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肩負的責任!我一直被束縛著,沒有自由,而我的靈魂卻一直想掙脫。我嚮往田園、大海、流浪……我想和心裡一直深愛,卻不該愛的那個男人私奔,和他一起到緬甸去耕種,種一種有紫紅色殼,一瓣瓣白色酸甜果肉,甜美的熱帶水果「山竹」,也想和他去悉尼的農舍,擠擠牛奶,養一匹可愛溫馴的小白馬和一條狗。我甚至想和他逃到遙遠的埃及,穿過迪拜,在尼羅河上寂靜而親熱地飄泊……去一個沒有人能夠找到我們的地方,開始享受自由,開始擁有幸福……

2009年,她那個「一直深愛,卻不該愛的男人」想來並不是余萬里,最後究竟有沒有私奔,邁過不該邁的線,不得而知,所以不想在這裡使用「慣三」之類攻擊性用語。

但是姑娘啊,愛情的前提是自愛,不該愛的男人,只會給你帶來不該有的結局。


對這個新聞我就想說一句話:又給了很多人(du)不(bu)讀(liao)北大的理由嘛~~

對這件事情我有很多話想說。人性和事件的複雜程度有時候遠遠超過我們從小到大讀的小說,看的新聞。人不是只有好人和壞人,事情不是只有「學生勾引老師」「老師誘姦學生」兩種情況。

以澄清我自認為正確的三觀,先說明不管背後多複雜,婚內出軌與和已婚男士發生關係都是錯的。就跟夏俊峰馬家爵再委屈也不該殺人一樣。這個世界上就是有很多清晰明確的線,別人再推你拉你,你越過了就錯了。

但是這並不代表背後的信息不重要。「北大教授與女學生發生關係」「北大已婚副教授與北大32歲女博士生發生關係」「北大已婚副教授與北大32歲女博士生交往數月發生關係致其懷孕」,每一個信息或許都能讓人們對事件判斷更加清晰一點,增加一個信息,說不定劇情就反轉了。但是就起碼目前紛繁繚亂不一定真實,甚至互相矛盾的信息,都不足以讓我們真正地認清當事人,不足以讓我們一口一個bitch,或者一口一個「衣冠禽獸」地去審判。

每個人的人性里可能都有那麼一些無法用放大鏡和聚光燈來看的角落。

考慮到很多人說的這件事教授跟學生沒有任何學術上的利益關聯,私以為我們可以把」教授」跟「學生」這兩個具有關聯性的稱呼去掉來看這件事,或者把其中本來暗示的關聯性去掉。「教授」只是當事人的一個職業。那整個事件對於這位老師來說,就是一件婚外情的事件。錯沒錯,當然錯了。有多錯?如果夫妻本來感情狀況良好,當事人為尋求刺激主動追求其他女性並發生關係致其懷孕,這就是私德敗壞,陰暗的角落太過陰暗。如果夫妻感情本來淡漠,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因為某些原因暫時不能離婚,卻又在跟其他異性的交往過程中誤認為自己找到了真愛,有幾個人敢說自己身處這樣的狀況,還是堅守婚姻底線,任憑婚姻之外的另一位挑逗而不動念?不見得罵當事人的這麼多人都做得到吧。一個才華橫溢,誨人不倦,認真負責的師長,當然也有可能受不住誘惑,在婚姻和感情面前一時昏聵而失足。而並非一個老師受不住誘惑,守不住婚姻,他就是衣冠禽獸,他的才華橫溢都是作假,他的誨人不倦認真負責都是裝出來的,更談不上他任職的地方就不是個好地方,他教的學生不怎麼樣,曾賞識他的人也沒有眼光。

一個女人年紀多大,事業多成功,在朋友圈發露骨的自拍照,都不能成為判斷她是否被誘姦的標準。因為人可以在某些事上很聰明卻在某些事上很蠢,可以在大部分時候因為年齡和閱歷比較成熟,卻在某些事情里仍然很幼稚懵懂,人也可以因為虛榮心表現得比較open但是其實內心都一些事還是比較保守。並不是發了露背的照片,就一輩子都是bitch了,就覺得sm是可接受的事情了。「老娘要生下來扔給他,讓他王八蛋自己養!」這種話,不論真假,本來就既可以出自潑婦之口,也可能出自憤怒得不能自抑的受害者之口。更遑論有可能事業成功經歷出眾遭人嫉恨,遇事便有人從旁造謠踩上一腳。

(以上兩段都只是在說可能性,「覺得sm是可接受的事情」並不代表一方真的對另一方強行sm)
大家都玩過給幾個詞編故事的遊戲吧,是不是特別有趣,因為同樣的詞,大家能編出特別截然不同的故事。其實談論起很多事情來,我們做的就是這樣一個遊戲,用隻言片語去構造一個完整的故事。

有一件事特別阻礙故事的豐富性,那就是我們從小到大聽過的太多的故事裡面人只有反派和正派,於是我們就喜歡以小見大,「一葉知秋」,壞人都是從第一頁起碼壞到倒數第二頁。而現實世界是,大家都多多少少同時演著正派也演著反派,我們的心念時而閃爍聖潔的人性光輝,時而卻只能在沒有陽光的地方悄然滋長。

人本來常常就不是自洽的生物。隨便想想自己的表現,我在知乎上看到某些人說話就會想:也太沒有涵養了吧,根本不值得跳腳啊。轉身自己就對自己評論區某些不同意見的人跳腳,想的卻是「答案說這麼清楚了都看不懂還要來跑來刷存在感」。

這篇答案其實是我早就想說的話。所以原諒我有些文不對題。

某些行為對大多數人來說,在一定的社會環境和教化下,是很容易得到約束的,比如我們大部分人,再憤怒也不會殺人。而某些行為卻不那麼容易,需要努力努力或者外界再影響影響,比如有的人髒話連篇,而某些書香門第出身的,對某些字眼是怎麼也說不出口。而還有一些事情,是需要幾乎所有人都時常反省的,那就是在信息並不清楚,並且明顯看出,說不定多一個條件事件的性質就完全不一樣的情況下,盡量不要對當事人造成他們不應當承受的傷害。

我特別喜歡本科一位師長的講話。「所有人心中都有一隻老虎,關鍵的是怎樣看守住我們心中的這隻老虎」。這隻老虎,不僅僅是憤怒時要殺人的老虎,婚姻關係有問題時出軌的老虎,明知道對方有家庭卻還不肯劃清界限的老虎,也是因為湊熱鬧和嘴爽成為壓死無辜駱駝其中一根稻草的老虎(咦到底是稻草還是老虎)。

男女之事向來容易被人津津樂道,其相對於其他事件更為特殊的一點是,即便是大部分人自己都在「身體力行」的尺度,曝光的人卻通常都要遭受格外嚴苛的非議,比如明明是正常戀愛男女私底下發之於情的對話,被曝光之後就是噁心肉麻了。當然,這並不代表做的人多有的事情就從錯的變成對的了。

引用那位師長的兩段話結尾吧。

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是聖人,也可以是罪人;可以是利他的,也可以是極端利己的;可以是善良的,也可以是邪惡的;可以是馴服的,也可以去支配他人;可以是清醒的,也可以是瘋狂的。

我們有時候在譴責一個人的錯誤行為時,內心似乎感覺到某種愉悅,因為你總是覺得自己是堂堂正正的。當然,錯誤應該被譴責,但在譴責別人的時候請不要忘記把你「心中的老虎」要牢牢地關起來。一旦這隻「心中的老虎」被放了出來,在特定的情境下,你很容易從「天使」變成「魔鬼」。

====
奇怪我文章的重點根本就不是「哎呀有的人又要藉此說北大了」,因為這種行為在我眼裡根本不值得一提。為何某些人偏偏只看到我這一筆帶過的東西對其他的眾多point視而不見= =

好了非要來跟我扯這件事,那我們就扯扯唄。說沒人藉此說北大怎麼怎麼,我就算一筆帶過也不可以,那就隨便截圖兩張。截圖全都來自知乎哦~

我當然沒覺得名校的人就全都是品學兼優了,其他人就都是看名校不順眼考不上嫉妒了。就算嫉妒也不代表他就是個屌絲成天只想著嫉妒和黑名校了,更不代表他這輩子就是一個loser了。但是就事論事,這件新聞根本不能證明不了北大學生北大老師如何如何。這件事就是,北大的一位老師私生活方面犯了錯。更談不上北大的學術水平差,沒有成果。非要借題發揮我就真的無法用善意去揣測這背後的心理了。因為在我看來,這種行為跟大家批判的無良媒體,除了影響力的差別之外區別不大,說不定更陰暗一些,因為媒體可能就只是因為利益驅動去迎合口味,而他們極力想要迎合的,恰恰就是這類人的口味。

另外我也不認為這件事不站在北大教授一方就是故意酸葡萄要黑北大啊。。。你們為什麼這麼喜歡腦補啊啊啊啊啊orz?光看答案第一句話於是臆測答案中心思想真的好嗎?


轉自不閱即焚微信公眾號,南柯太守。


每當有媒體開始曝北大的負面新聞時,身邊的朋友便開始近乎本能地痛斥「無良媒體」,此時作為新聞系的學生處境就比較尷尬,這有點類似於男人面臨那個終極問題時的窘境:「我和你媽同時掉進河裡,你先救誰?」若娶了一個愛折騰的媳婦,生活註定是跌宕起伏多姿多彩的。

最近北大又出事了,黑北大專業戶《新京報》11月20日標題為《多次與女留學生發生性關係 北大副教授被開除黨籍》的報道中說:

10月24日,北大畢業生劉偉(化名)實名舉報,北大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余萬里誘騙女留學生,多次與其發生不正當關係。劉偉和該女留學生要求北大對余萬里「雙開」。今日,北大國際關係學院黨委書記證實,余萬里已被開除黨籍。

一戰後的好萊塢產生了真正意義的類型電影,作為藝術的電影也可以開始標準化生產了。而今天,我們的新聞也陷入了類型報道的怪圈,兩位女記者講述的是一個已經被程式化的故事,若你閑得蛋疼,可以把以前教授潛規則女學生的報道扒拉出來,換一換新聞要素,跟本篇報道應該差不離:已有家室的衣冠禽獸誘姦/迫奸/強姦孤苦無依的女學生,女學生在暫時軟弱後開始不屈地抗爭,最終揭穿了教授的真實面目,而教授也因此身敗名裂。

程式化的報道不僅是因為記者的思維定勢和懶惰,也是因為我們的讀者口味如此。

一般的讀者很容易在邏輯上接受這樣的故事安排,因為情節基本合理,符合普通人對於大學男老師與女學生不正當關係的想像,而惡有惡報的happy ending滿足了懲惡揚善的道德期望。另外,這種事發生在具有某種象徵意義的北大,多少也滿足了某些人內心隱秘的妒忌。而故事中的性愛元素,則彌補了快播被封的缺憾,為平淡的生活帶來多少綺思。

我大概能想見網易里的評論,無非是「北大精神已死」或者「北大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北大了」,貌似惋惜痛心憤恨,實則是幸災樂禍。這是人之常情,我覺得無可厚非,因為反觀己身,我們也在清華出事的時候或者學霸考砸的時候幸災樂禍過,嫉妒是人類的天性。

這些年,我們的精神不知死過多少回了,但日子照過,世界一流大學照創,北大還是那個北大。

不過北大的危機公關是出了名的差,校方媒介素養極差,沒有公開的澄清,也未主動與媒體交涉,《新京報》之後其他媒體的報道就更加重口了,強暴、性虐、性奴之類光怪陸離的情節被演繹地活色生香。所有的故事,在一千次轉述中都會變形走樣,更何況是轉述者有意識地扭曲。

既然校方昏聵,那麼學生就自備乾糧,為北大而戰,我覺得是一件極好的事情。這個時候,「冰淇淋衚衕」(微信號:bingqilinhutong)微信平台發表了《見報的是仁義道德,罔顧的是禮義廉恥》、《忍不住齒冷》兩篇文章。

文章的大概意思:這是一樁發生在三十多歲的「女學生」和一個四十多歲的「男教員」之間發生了風流韻事,前者發現偶然懷孕以後要求後者負責,後者遲疑,前者於是開始沒有底限地撒潑打滾,扮演弱者向媒體報道,在公眾面前歪曲事實。而媒體聽信片面之詞,於是本身你情我願的婚外情就被扭曲成了副教授誘姦女學生的公眾事件。

此文一出,情節急轉直下,我們大概可以舒一口氣了,副教授不過是一個管不住自己褲襠的蠢貨,而不是報道里描述的那個禽獸。朋友圈裡掀起一輪刷屏,雖然很喜歡兩篇文章潑辣的文風,但我說過我對這種文章的刷屏心存警惕,因為輿論的一邊倒是一件危險的事情。我一直認為,當我們覺得自己真理在握的時候,往往也是我們最愚蠢和狂熱的時候。真理在握的感覺會給我們蔑視事實,罔顧倫理的勇氣,尤其是真理在握的感覺得到了群體一致的支持。

當我們抽離北大學生的立場,再回過頭看這篇文章,就能看到不對的地方了。當我們批判報道扭曲事實,混淆公眾視聽的時候,有一群假象的讀者,他們看完報道後,如行屍走肉般毫無思考,打開網易客戶端,對北大進行惡毒的攻擊。而現實中的場景也是這樣的,當我們壓抑了一天,遭受這些群氓的惡毒攻擊與揣測,終於橫空出世了這兩篇潑辣的文章,瞬間體驗到反敗為勝的快感,於是不做思考轉發到朋友圈,順便罵幾句「無良媒體」。

我對這件事的事實毫無了解,但我想提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萬一這兩篇文章說謊了呢?」我是說萬一,往下想吧,你會不寒而慄的。

第二個問題:這兩篇文章義憤填膺地譴責媒體無良的時候,是否真的理解什麼是新聞倫理呢?莫非在文章里公布當事人的不雅照片、年齡、單位,將男方的責任簡化為管不住自己的褲襠並且愚蠢,而以bitch、婊子稱呼女方,這是新聞倫理?

第三個問題:我們的寫作、評論和轉發是否能夠達到為學校洗白的預期效果?也許更多的時候,我們的轉發不過是彼此內部的相互和應和觀點強化,那些已經存有偏見的所謂「網路暴民」在看到這樣言辭激烈的文章後,你覺得他們是心服口服地轉變觀點,還是激起更大的矛盾?對於那些克制的持觀望態度的網民而言,這篇雖然酣暢但並不冷靜的文章是否能征服那些克制而成熟的人格?這些文章是否有可能從另一個方面對北大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呢?

我的一個蠢萌師妹今天倒是說了一句正經話:「以強姦民意的口吻罵強姦民意的報道,以洗白之行為罵洗白之現象,以『沒有調查宣洩憤怒』的行為罵沒有認真調查的媒體。其實我覺得弄巧成拙。」

我們以精英主義的姿態批判公眾愚昧無知的時候,自己也做著和他們一樣的事情。責人易,律己難。我理解作者的義憤,但請保持冷靜,注意言行,保持北大應有的成熟。

至於我們不經大腦圖一時痛快的轉發,北大博雅好書(微信號:boyabook)曾經推送過一篇文章,作者是王芳芳,裡面有段話我記憶猶新:如今,朋友圈的一個轉發就可以完成一次道義或者品位上的消費。這種行為本身無可厚非,需要反省的是,有時候我們是否太過滿足於一種僅僅是姿態或者說自我形象的展示?

這句話,送給所有讀者。


我看成了——北大余教授"萬里"誘姦女學生,這是一種什麼精神?也是蠻拼的啊。


親眼所見說下美國真實情況。
我老闆離婚娶了我師姐,而且騷擾女學生,周邊還見過好幾個大牛都娶了自己學生。
還沒畢業,只好匿了,說多了都是淚。
老闆美國人,哪哪哪都有各種人,制度也不管用。


截圖以防題目被修改。
1,有。
2,就算一百歲了也可以被誘姦。
3,有啥問題咩?
4,是不一樣啊。
5,合理啊。(看了評論之後發現可能不合理吧……)


想強調一點,這事,和前段時間廈大女博士青春大篷車曝光廈大某教授博導憑藉自己的學術權力要挾自己,強迫該生與其長期維持不正當性關係一事(當然,這也是青春大篷車單方面的說法),性質完全不同。

余老師並不是王博士的導師,倆人不在一個系。余老師是副教授,研究方向是美國外交,余老師也沒有在學院擔任行政職位。

此女留學生,更非「一般」的留學生,此人先後在北大三個不同的院系讀本碩博(博士在讀)。

工作經歷才叫驚人,雖然才32歲,卻已歷任數家公司CEO、董事、項目總監(具體的工作經歷在排名前幾的回答里有網頁截圖,虛職與否請大家自行判斷)。

至於個人生活作風,在她讀過的三個院系裡,知情人士很多,希望他們能揭露更多的事實。
我已畢業,與院系老師和同學聯繫少,就不在此發表無據可考的言論了。不過,現在王平日在朋友圈發的照片也有人貼了出來,個人觀點是,雖然可能只是選取了王發在朋友圈中較為露骨的幾張照片,但是,哪怕只是偶爾為之,若王博士真如她在媒體報道中所體現出的「單純」、「傳統」、「社會閱歷少,交際圈窄」,會在朋友圈裡發這些在我看來明顯帶有某種暗示的照片麽?

這樣的一個人,會被誘姦?
如果真是非自願,第一次被強迫發生性關係後為何沒有訴諸法律?

被要挾維持性關係長達幾個月?
試想如果不是王博士心甘情願,對王博士這樣精明又能幹的人,余老師哪來這麼大的能耐要挾加威脅?


余老師確實不對,和自己學院的學生(雖然並不是自己帶的博士生)搞婚外情。
王博士,把自己放在一個道德制高點,裝無辜裝弱者,更讓人覺得噁心。

——————————————————————
11月23日更新

今天早上起來看新聞,學校公布了對於余老師的行政處分。作為北大國關學院畢業的學生,我尊重學校及院方作出的處罰決定。

同時也報道了王博士「揭發」余的更多的細節。
老到的一點是,王提到,余動用他的資源他的學生來抹黑她。

只想說,國關人之所以會反駁王博士反駁某媒體的報道,是因為目前媒體上的報道,仍然只有王單方面的說法,不排除有王刻意扭曲事實的可能。

學校官方歷來都是緘默其口避免更多的非議,但學校里也有學生對雙方當事人有所了解,他們知道,王不願意揭露的某些事實對斷定雙方當事人行為的性質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揭示這些事實,並不是為了給余洗白,也沒有刻意抹黑王(除了那篇揭示王的「另一重身份」的文章里有些許主觀推測,其他更多的只是關於王的求學工作經歷等事實,有據可考),而只是出於對王某些明顯扭曲事實的一面之詞感到不滿。

另外,對於王博士不斷爆料出關於余在性行為方面的「醜聞」,個人認為,報復性很強,真實性從目前披露的資料看也無從考據。

如果王無法拿出可靠的證據,這又到底是誰在抹黑誰呢。


生意沒談好就撕逼


    生命延續的條件

  萬籟俱寂,心情不那麼晦澀的時候,我喜歡安逸地陷進Maroon的沙發里,播輕快的Jazz或沉重的琵琶曲。點些香薰,檸檬草香或狂妄的野玫瑰。小酌一口青梅酒,品一品mocha,或大口喝最愛的薰衣草奶茶。加上少許思念、少許寂寞、少許心痛和感懷……


  十足的小資情調里,我的心跳緩慢而平和,思維卻是極為跳躍和感性的。我曾經努力思考過我為什麼要活下去,卻不曾找到確切的答案。痛苦萬分的時刻,我對生命充滿過憤怒。曾這樣想:沒有人在徵得我同意的情況下便把我帶到這個世界,並將他們的期望寄托在我的身上,從此我註定飽受人間喜怒哀樂的磨。沒有選擇,唯一應該有的,是足夠的權利選擇我喜歡的時間、地點,還有告別的方式……生命是場旅途,什麼時候,我倦了,你倦了,我們該如何分手、道別……


  我憐憫那些因心理素質過於脆弱,無法承受最薄弱的打擊而選擇「逃亡式」結束生命的人們。記得大二那年,北大的園子里便有幾個孩子輕生,因為失戀,因為年輕的孩子擠入精英的隊伍中,感覺自己不再像以往那樣出類拔萃,因為暫時沒有優越的工作機會,因為過於膨脹和過於脆弱的尊嚴……他們帶著憤怒和悲情揮別了世界,雖然我為他們感到不值得,但那是他們的選擇,我選擇尊重。

  在過去漫長的一段時間裡,我安靜地,慢慢地體會。我生命延續的理由逐漸清晰了起來。我終於知道:為了愛!是的,沒錯!我生命延續下去的理由純粹因為愛!

  好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在抱怨自己並不是為自己活著。我曾說:我一大半的生命,並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肩負的責任!我一直被束縛著,沒有自由,而我的靈魂卻一直想掙脫。我嚮往田園、大海、流浪……我想和心裡一直深愛,卻不該愛的那個男人私奔,和他一起到緬甸去耕種,種一種有紫紅色殼,一瓣瓣白色酸甜果肉,甜美的熱帶水果「山竹」,也想和他去悉尼的農舍,擠擠牛奶,養一匹可愛溫馴的小白馬和一條狗。我甚至想和他逃到遙遠的埃及,穿過迪拜,在尼羅河上寂靜而親熱地飄泊……去一個沒有人能夠找到我們的地方,開始享受自由,開始擁有幸福……

  關於愛,我從未放棄過美好的憧憬和執著的追逐,當然,還有等待。在經歷成長和漫長歲月的洗禮後,我篩漏出了我生命純粹的動力——愛。假如這一秒,爸爸、媽媽、姥姥、姥爺、我愛的親人和牽掛的人都消失於一瞬,假如老天告訴我註定孤獨,我會立即抉擇熄滅生命,多一秒也不願停留。即使賜給我一個世界,也挽回不了失去的希望和愛。原來什麼都不重要,原來我可以因為一個理由活著,因為愛。

我並不是個頹廢的文藝少女,我只是過於真切、過於執著。相信我,在選擇生命延續的唯一條件時,不是每個人都有勇氣選擇愛!愛附帶了太多條件,有時候我們因無力滿足而疼痛。但我並不害怕疼痛。有時候,我甚至願意沉溺於愛帶來的疼痛,無論多麼慘烈,多麼難以忍受,至少證明我的心還在跳動,我的心中充滿了愛,我從未放棄,我的生命富有意義。

  為了愛,我願意疼痛。為親人疼痛,當他們蒼老的時候;為愛人疼痛,在他們選擇放手的時候。為朋友疼痛,當他們揮手告別的時候。為了愛,我願意漫漫長長永無止境地承受,流著淚,滴著血,也是另種幸福。因為心中有愛,有希望,還有等待……

  我要堅持到生命的最後一刻,在棄權的前一秒鐘,但願我能換來愛,讓飽滿的幸福延續我的生命!

  摘自新加坡《聯合早報》


天生的抖M。


這年頭,任何人都能搞女學生,唯獨教授不能,呵呵。
我是北大的,北大不差媒體的贊,也不缺這種新聞來黑。當然,我想說,北大奇葩的很多,比這個奇葩的還有不少。這個女人是奇葩中的高手,光華MBA,頗有背景,做過數個上十億的項目,在北大待過三個院,名聲么,北大內部是個人都知道。。。這樣的女人,和你們想像的涉世未深的少女不是一回事吧?一個32歲的成年外籍華裔女性,你相信她是被誘姦?反正我不信。因為,無論哪方面看都是一個利益談不攏撕逼事件,女方公開說校方若不能滿足她把余萬里搞臭的要求,你就從國關院跳下來,「一屍兩命血染北大」。

沒錯,男方婚內出軌,是個Dick,不過女方也是個糞缸。掃了一眼微博,看到多數人沒有被媒體誤導,我也就放心了。
匿了。


儘管我不是一個女權主義者,但我實在不能忍受女主王某的自我踐踏。

1. 「被迫」 還是「選擇」
Screw me once, shame on you;
Screw me twice, shame on me.

毋庸置疑,教授是不負責任的人渣。 然而,雖然人渣處處有,很多時候,遇上人渣並不是因為點背,而是我有有意識或者下意識地選擇了讓自己遇上人渣和人渣在一起的行為方式。
當第一次被強姦,或者第一次被迫與余發生自己不能忍受的性行為的時候,就可以也應該跳出來,尋求幫助。如果第一次還可以歸結於自己不知道,那麼第二次,在已經知道了的前提下,為什麼還要繼續?
記者描述事件的時候,提到「王被要求去開房」「王被要求去公園」 「王被要求租房」,那麼我想知道的是,最後王怎麼做了。王可以對余抱有幻想、執迷不悟、太傻太天真;這是她的思考過程,但結果是她去開了房,去了公園。王可以被要求、請求、懇求、威逼、利誘、感動、欺騙;余可以試圖影響王,以最卑鄙的手段,但他能做的也僅僅是影響王。他不可能每次都抓著王的手去填寫房間登記,也不可能每次都把王五花大綁提到公園。每次是不是王用自己的手掏出自己的卡?是不是王用自己的腿走到公園裡?
我不是說王是自願的,所以余不必負責。 但我想強調的是,在整個過程中被強暴幾十次,王也有她需要承擔的責任。 而如果不意識到自己對自己的責任,不反思自己在這件事情中的角色, 就永遠只能以受害者的身份存在。這樣自己把自己限定於受害者的角色(self-victimization),而不去考慮如何改變自己的行為來讓自己不再受到傷害, 實在是讓人遺憾又憤怒。

2. 「尋求幫助」 還是 「操控(manipulation)」

當王得到校方的關注時,王關注的不是自己。 在有能力談判的時候,不是試圖保證自己的健康、安全、名譽和孩子,而是要求學校對余進行處分。學校如何處分余是學校的事,王能做的是放映事實,而由學校決定要怎麼做。同理,這件事有無數見報的理由,但如果單單是為了報復,試圖操控社會輿論來替自己解心頭之恨,而不是向社會尋求支援和幫助,王就只是一個drama queen。而最大的受益者不是她。

3.
Sorry cause you are wrong;
Or sorry you are miserable.

時至今日,王在販售自己可憐境地,消費同情心的同時,讓人感覺到,她不是因為自己跟錯了人做錯了事而後悔,而是因為自己陷入困境而難過。作為心理工作者,我理解她的痛苦,也為這件事情而遺憾,甚至考慮到她缺乏nurturance的成長,不難明白為什麼她會陷自己於此。特別是她的家庭此時此刻不僅不支持她,反而與她斷絕關係,讓我猜測她的家庭是缺乏溫情和關愛的。再這樣的家庭長大,在內心深處懷疑自己不值得被愛,試圖和老男人(father figure)建立關係,都是不難理解的。我可以與她共情
但是,作為社會公民,我沒法同情她。因為如果她不關心自己、愛自己,那麼我就沒有辦法同情她。如果我同情一個不自愛不肯對自己負責任的人,我自己都覺得自己的同情很可笑。人必自助,而天助之。可惜的是,不肯能讓王在一夜之間頓悟,或者忽然變得自愛起來;特別是現在,她在暴風的風眼,學生派批判她,記者派victimize她,真正幫她變得自強自立的人真的少之又少。
如果可以的話,她的家人能帶她回去,好好照顧她、開導她、愛她,也許她會好轉。不過,考慮到她的家庭因為羞恥選擇和她斷絕往來,而且她問題的根源很大一部分是在她的家庭,她和她的父母還是接受心理諮詢吧。


北大百年歷史上又不是第一次出這種事了,包括,胡適,陳獨秀,沈從文,,,,你懂的。食色性也。


貼一段在別人那兒看到的話,覺得很有道理。
一直不明白,正常智力的成人世界,咋會有「誘姦」這種罪。你自己不願意,別人強迫你脫褲子,這算強姦罪。你自己不願意,別人許了你好處,你自己脫了,這是交易。你自己不願意,又自己脫褲子,這叫傻逼。你主動脫褲子,也知道後面會發生什麼,那叫約炮。你主動脫褲子,爽完了說是被誘姦,這叫臭不要臉。


同一個學院的校友,同學群上議論紛紛。所以就寫點東西。

兩人交集除了北京大學,就是都是察哈爾學會成員。另外舉報人據說是女方的老闆,一位55歲的中年人。

男:余萬里,1976年生,已婚;
1990年7月,畢業於 浙江省 衢州市第二中學。
1990年9月-1991年7月, 中國人民解放軍南昌陸軍學院 ,軍政訓練;
1991年9月-1995年7月,上海 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攻讀學士學位;
1995年9月-1998年7月, 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攻讀碩士學位;
1999年9月-2003年7月,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美國系,攻讀博士學位;
2004年6-12月,美國Kettering Foundation,訪問學者;
1998年7月-2006年8月,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美國外交研究室,副研究員(2004)、研究室副主任;
2006年8月-,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外交與外事管理學系,副教授;教育部中美人文交流研究基地執行副主任;北京大學國際戰略研究中心,學術委員

女:王**,1981年,新加坡籍,長期在中國生活。 去年已經和一新加坡潘姓男子結婚,後當年又離婚。前夫名:潘樂欣
女方頭銜:
Startwell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EO
WABC無障礙藝途戰略顧問
中新資本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創始人/CEO
非洲中國人民友好協會大中華區代表
艾芬豪礦業公司中國首席代表/ 亞洲區項目總監...

由於@忘央 本人要求,刪去她的話。


簡單打量一下王的簡歷,情商跟職位完全不對等,這裡面應該有不少故事(非惡意猜測)。


第一次被邀回答問題就是這樣一個尷尬的問題,好吧,還是先謝邀


我也是和大家一樣在媒體上看到這事兒的,然後通過校友去詳細了解了一下,對余老師(暫且這麼稱呼一下吧,過幾天說不定他就沒資格用這個稱號了)和這個女生(一位32歲,無數公司,NGO頭銜的女強人,但是人家現在的確是北大在讀博士,所以還真就是女生!)的一些背景情況也多了些了解。


怎麼說呢?媒體上爆出來的料,基本都是真實的,但是也只是部分真相。更確切地講,這回其實是一個心機放蕩女和一個中年寂寞男人婚外情的故事。只不過後來余老師樂極生悲,一不小心搞出人命來了,更不幸的是,對這個小生命的去留問題上發生了爭執(余不想因為此事出名,堅持要拿掉,而王女士因為此前一貫混亂的私生活,已墮胎多次,害怕再次流產會引發不測),再加上女生的另一位炮友(就是那個最初的爆料人,號稱北大校友,一個五十多歲的那個男人)的一些微妙心態,最終事情就這樣發酵了。


這種事情在許多人的平常生活中,大概都不算什麼事情。但放到北大頭上,就像放在了聚光燈下。現下北大校內論壇上不乏有網友為余老師叫屈,便是覺得這種聚光燈效應對北大不公平。可是北大既然在現在那個位置上,就得承受這種聚焦呀!古人說得好:位尊而德薄,此萬禍之源也。所以,冤是冤了點,但是也沒啥好抱怨的,抱怨個P!自己今後謹言慎行對得起自己的位子才是王道---此言與所有北大校友共勉。

最後說說自己的看法:畢竟北大老師也是人,北大的男老師也是男人,看到如此一位炮友眾多微信照片個個惹火又閱歷豐富的兼少婦和女學生為一體的尤物,別說余了,我想我也不一定把持得住(這句大家別當真哈),但是你既然敢招惹,那就要有自我處理的能力。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出了事處理不了,讓單位來擦屁股,這就是教師的失職此為其一;不管是誘姦還是順奸,余是已婚,所以作風腐化是怎麼也逃不掉的,這是作為一名黨員的失職,此為其二。有此兩條,雙開餘一點兒都不冤枉!所以個人覺得學校應該給余老師一個嚴肅且嚴重的處分!

處分的另外一個目的是以儆後人,得讓那些有心搞風流爛事的先生們今後遇事兒多過過腦子:依你這一介教書匠的水平,將來的屁股能不能自己擦得乾淨?你是不是那些女人的對手?別想著葷腥你偷偷地吃,屁股卻留給組織幫你擦!門兒都沒有!


余不是她的導師,也不擔任任何行政職務。女的是新加坡人,屬於條件優越到不缺錢不缺地位不缺愛的那類人,宇宙中心五道口有房,察哈爾協會研究院,某私募基金董事,你覺得這樣的人能被誘姦?還幾個月?媒體在這件事上的報道其實夠無良的。


你們就不會去北大未名遊客訪問看看貼啊。。。
推薦tirangle、serectgarden版面。。。
相關討論多了去了。
不比知乎強?

以及這兩個說法比較理智一點。。。

最後上個烈士旅的說法,林香蕉老師永遠健康!


推薦閱讀:

女朋友為其前男友墮過胎是怎樣一種體驗?
大齡未婚,如果意外懷孕,是生下來還是打掉?
墮胎是一種什麼感受?
打胎做超度嬰靈有用嗎?
到了適婚年齡,男友讓懷孕前女友打胎,之後因女方多次提結婚,男友就提了分手,這樣的男的能接受嗎?

TAG:北京大學 | 婚外情 | 墮胎 | 大學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