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曾經是違法的事情,現在合法了?
來歪個題,貼一篇何帆的文章
在外地出差,和一群刑事法官下去調研。山路漫漫,大家開始說笑話解悶。既然都是法官,主題當然與案子有關。
一位老法官說,1975年剛到法院工作時,國家根本沒有《刑法》,一本1950年代起草的《刑法草案》,就是辦案參考。沒有經過任何法律訓練的人,照樣可以做法官、辦大案。
由於缺乏法律依據,定罪量刑的隨意性很大,尤其體現在罪名認定上。為了爭取政治正確,任何罪名之前都得冠以「反革命」三字,如殺人就是反革命殺人罪,強姦就是反革命強姦罪……
有一次,某個村子出了起奸屍案,擱在現在,當然得定侮辱屍體罪,那時這就屬於疑難案件了。法官們討論了半天,始終沒有結論,最後還是承辦人突發奇想,擬定了罪名:反革命……不講衛生罪!
一車人皆笑。另一位法官忍不住了,也講了個罪名故事:
說個真實案例,是我們90年代搞案件複查時發現的。也發生在沒有《刑法》的年代。有位年輕工人,晚上做夢夢到和車間一名漂亮女工發生了關係,早上醒來很興奮,到處向廠里人吹噓,連細節都說得一清二楚。消息很快傳到女工那裡,那姑娘是個烈性子,羞憤難當,居然上吊自殺了。
出了人命,事情就鬧大了。年輕工人很快被保衛科抓了起來。案子到了法院,怎麼定罪又成了問題,有人說該定反革命流氓罪,也有人持反對意見,認為那年輕工人只是做夢,並沒有真正耍流氓,就算說他耍流氓,也是口頭耍流氓。最後,還是法院院長拍了板:反革命夢奸罪,10年!
一位女法官嫌我們講得惡俗,便說了個帶點浪漫色彩的:「有個村子,當年許多知青在此下放。有段時間,女知青們紛紛投訴,說總有人偷看她們洗澡。村裡很重視此事,安排民兵和男知青輪流值班,終於破案,原來是村裡一個二流子所為。案子到了法院,定罪又成了問題。其間,也有人提議定反革命流氓罪,可人家只是偷窺,沒有動手啊。最後,還是一位軍代表有見地,想了一個又貼合實際,又浪漫的罪名:反革命偷看青春罪。」
我們聊得熱烈,笑得大聲,一位老同志一直閉目養神。見我們再無可講,他終於開口了:「你們都說完了吧,我給你們說個猛的,也是真實案例,發生地點是昆明,80年代平反錯案時,我親手糾正的。兩個年輕工人,其中一個家裡有點小錢,買了塊上海牌手錶。你們要知道,那時候有塊上海手錶,可是很不得了的事情,跟你們女同志現在有個LV包包差不多。買表的那哥們兒,姑且稱甲吧,有一天無聊,跟朋友乙打賭,說:你如果把路邊那坨屎吃了,我就把手上的上海表扒給你!乙一聽,靠,還有這麼好的事,二話沒說,就把路邊那坨屎吃了……」我們都被雷住了,認真聽老法官講。乙吃完,漱了口,嘿嘿,這個是我想像的,他總不能含著屎說話吧,就對甲說,把表給我吧!這個時候,甲反悔了,他肯定沒想到乙會真得會把屎吃了,只好賴賬不給。乙火了,要打甲。甲只好說,那我也吃一坨屎,就當還你吧,於是忍著噁心,也吃了路邊另外一坨屎。
或許是情節太過離奇,車內安靜極了。老法官點了根煙,繼續說:「倒霉的是,乙吃的是新拉出來的屎,所以沒事。而甲吃的是陳年舊屎,有毒,當時就不行了,送到醫院時,人已經死了。出了人命,單位當然不會放過乙,把他扭傷到了公安機關。至於怎麼定罪嘛……」老法官壞笑著看了看我們。
「反革命殺人罪?」
「反革命貪婪罪?」
老法官答:「反革命賭博吃屎致人死亡罪,15年!」
(謹以此文,獻給1979年《刑法》頒布30周年,並提醒大家,一部完備、穩定、限制司法者無限想像力的《刑法》,對建設法治社會有多重要)
我們國家的刑法還相當的年輕,在複習卷二的時候一直糾結於新舊理論(大家懂的。)
將來還有可能有很多我們覺得是違法的或者過去是違法的行為會被認為合法。
從沒刑法到有刑法,從誰都可以當法官到國家統一的司法考試,每一步走來都很不容易,甚至要流血要人命,而且即使付出了人血人命也不見得能改的過來,希望這輛車能往前開而少掛一些倒檔吧。
未婚同居,曾被冠以「非法同居」,2001年摘帽。
冠名及摘帽的歷史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1984)第一部分第7條:沒有配偶的男女,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是違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1989)第3條: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通知》(1994):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了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並於發布之日起施行。因此,自1994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對於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應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婚姻法解釋一)(2001年)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去外地。或者說外地人進城。介於我國一直有著法律是一回事執行是另一回事的「天朝特色」。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一些地區特別是重點地區或偏遠地區對人口流動的限制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一國公民,竟然無法自由得穿行於祖國的各個角落!去了外地還很有可能因為各種奇葩理由被拘禁、遣返甚至是嚴刑拷打。我記得是自從某外地大學生被打死後,對人口流動限制才大大鬆動。當然這也是當局發現市場經濟下,不得不讓大城市吸引外地人的結果。
然而,國內一群被剝奪了遷徙自由和人身自由的人卻在畸形的體制里享受了起來。竟然自覺維護其這個畸形體制,動不動就覺得允許中國人自由遷徙一線城市就完蛋了的論調。說得好像現在的人沒有用腳投票一樣。
人是理性的,完全放開戶籍管制只是承認已經在大城市的外地人。人不會不考慮遷徙成本。而全國層面的社保、養老本來就應該由中央政府統一規劃。城市差別帶來的福利不是外地人跑跑腿就可以套利的,也就是說涼山的貧農如果在上海打工,不會天天坐高鐵回家吃飯來節省飯前。大部分所謂的「本地人擔心外地人佔用的福利」都是不必要的。這些所謂的「福利」,要麼本來就是全體公民都應該有的,但因統治者吝嗇而故意只給部分公民,還挑唆人民內鬥;要麼就是分配者並非城市管理者。例如如果一個企業就是覺得某某地區的人老實聽話,而多發了工資,這不能成為地域黑的理由。
我相信,終會有一天,我們將迎來一個有遷徙自由、人身自由的新戶籍制度。
四十多年前,以下人群都可以被定性為不同程度的「反革命」:
1. 被捕過的革命者——叛徒
2. 從國外回國的人和地下黨員——特務
3. 國民黨軍隊的起義人員——軍閥
4. 對方針政策提過意見的人——反黨分子
5. 領導幹部——走資派
6. 曾經意見一致,後持反對意見者——投降派
7. 想在事業上有所成就者——野心家
8. 與劉少奇等有過聯繫,意見一致的人——黑線人物
9. 與劉少奇一起照過像的勞模——工賊
10. 不滿林彪、四人幫而有所表示的人——現行反革命
11. 上級派下的,不合紅衛兵、造反派意的人——黑手
12. 紅衛兵、造反派不喜歡的文人——黑秀才
13. 民主革命時期參加革命的老同志——民主派
14. 提高人民福利——經濟主義(就是只搞經濟建設,反對政治鬥爭的意思)
15. 緩解矛盾,提倡各自作自我批評——中庸之道
16. 受矇騙而有所覺悟的人——變色龍
17. 敢於說公道話的群眾——小爬蟲
18. 保護革命幹部的人——絆腳石
19. 老實厚道的人——老好人主義
20. 做好人好事的小朋友——小綿羊、小修苗
21. 新幹部——新生的資產階級分子
22. 批評上級——攻擊領導
23. 不說話——暗中盤算
24. 閉上眼睛——懷恨在心
25. 建立規章制度——「管」、「卡」、「壓」
26. 關心群眾生活——搞物資刺激
27. 實行按勞分配——擴大資產階級法權
28. 自覺遵守紀律——奴隸主義
29. 鑽研技術——走「白專」道路(只知道埋頭鑽研業務,不重視政治學習)
30. 努力工作提前完成任務——唯生產力論
31. 學習別人的長處——經驗主義
32. 勞苦功高——吃老本
33. 本單位沒有敵人——階級鬥爭熄滅論
34. 本工種只適應男同志干——大男子主義
35. 火車安全正點——資產階級「業務挂帥」
36. 保證正常生產——以生產壓革命
37. 戴紅領巾——復舊
38. 穿花衣服——低級趣味
39. 燙髮——資產階級生活方式
40. 談戀愛——黃色下流
41. 梳小辮子——缺乏革命精神
42. 梳小髻兒——政治上幼稚
43. 梳鬈兒——封建殘餘
44. 照逆光相——嚮往黑暗
45. 文化考試——智育第一(毛主席教導我們要德、智、體全面發展)
46. 作業評分——分數挂帥
47. 將科學技術搞上去——「衛星上天,紅旗落地」
48. 學雷鋒——不搞階級鬥爭
49. 體育競賽——錦標主義
50. 發獎品——物資刺激
51. 出國訪問——裡通外國
52. 進口貨物——洋奴哲學
53. 循序漸進——爬行主義
54. 收聽國外節目——偷聽敵台
55. 自殺——畏罪自殺,「自絕於人民」
1976年毛澤東主席逝世,治喪期間,上邊通知全國停止一切娛樂活動。山西萬榮一家人家,正好安排在此期間兒子結婚。鄉下辦喜事,是一個大聚會,主家提前很早通知親朋,預定鼓樂班子,採買肉菜,豆芽豆腐粉條一大堆。大事小事都準備好,只待佳期,恰好撞上了國喪。此時更改日期已經來不及,即便能一家一家通知改期,採買的菜蔬還能扔掉?文革年間吃喝困難,一般人家誰捨得。想來想去,這家人還是只好硬著頭皮辦喜事。不出所料,結婚隔兩天,縣裡公安局來人,逮捕了這家父子。文革中間逮捕人犯都要遊街示眾,拉上卡車,胸前掛一個大牌子,大字寫上人名罪名,有時還要批上大紅叉叉。明天就要遊街了,這兩個犯人的罪名卻是怎麼也定不下來。公安局裡討論,有說叫「隨便娛樂犯」,有說叫「破壞悲痛犯」,都覺得不合適。最後大家決定,政委文化水平最高,政委拿主意吧!政委果然不負眾望,第二天一早,牌子製作完成。這一對父子胸前掛上牌子,牌子上他們的罪名非常醒目——幸災樂禍犯。
以前通姦是違法的。
公刑方面有打屁股
《大明律》規定:凡和姦,杖八十,男女同罪。
私刑方面有浸豬籠、甚至亂棍打死。
但嫖娼是合法的,上到皇帝宋徽宗,中至文人周邦彥,下有平民小百姓,都可以合法的逛妓院。當年朱元璋甚至為了推動經濟發展,搞起了國營妓院。在妓院開張那天,還親自做了動員報告:寫了一副對聯送給妓院。上聯是:此地有佳山佳水,佳風佳月,更兼有佳人佳事,添千秋佳話。下聯是:世間多痴男痴女,痴心痴夢,況復多痴情痴意,是幾輩痴人。
但是現在通姦卻不違法了,搞別人家老婆,甚至成了某種時尚。小宋,是不是啊?
然而嫖娼卻違法了~
天氣預報以前是國家機密。
劉寶瑞還有個相聲專門說這個。
蟹蟹安瀾
這段相聲叫《投其所好》
相當好的
感興趣可以聽聽哦!
說幾個吧,國內外都有:
女性穿褲子
說起來你可能不信,在2013年之前,法國一直有禁止女性穿褲子的法律,並且已有200多年歷史。這項法律規定任何想要「像男人那樣穿褲子」的巴黎女性必須獲得當地警察批准,否則有可能會被拘留。
喝酒
在上世紀六十年代之前,澳洲實行禁酒令,嚴禁澳洲原住民購買和飲用帶酒精的飲料。市民要喝酒甚至需要領執照。直至1964~1984年間,澳大利亞各地區才陸續廢除禁酒令。美國也是1933年才解除禁酒法律。
吃避孕藥
日本曾經有過一段「避孕流產禁止期」,為了擴大人口數量以抵抗戰爭,日本禁止一切避孕器具的開發和流通,「禁止避孕」和「禁止流產」是當時的國策。直至1999年,日本才對避孕藥解禁。
流氓罪
1997年流氓罪被4個具體的罪名代替: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淫亂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對輕微的打鬥、一般的男女關係不檢點等行為,只由治安處罰和道德約束。只要《刑法》沒有明文規定罪名就不算犯罪,這就是「罪行法定」的原則,而體現了法治的進步。
投機倒把罪
所謂「投機倒把」就是利用機會低價買進再高價倒賣出去,賺取最大利潤。這在現在就是做生意,但在以前是違法的。
通姦罪
如今通姦是不道德行為,但不是犯罪。構成重婚罪除外。
專車合法化
在《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出台後,符合資格的網約車可合法營運,但在這之前私人汽車進行非法營運活動是違法的。
生二胎
這個不用多講了,在以前的計劃生育政策中,生二胎是不合法的。
同性結婚
在很久以前,同性間的戀愛是變態、有傷道德倫理的,是不能結婚的。隨著社會發展,很多國家相繼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但就國內來講,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路還很長。
以上,
我是天穗所大人,有事找我,無事退庭。
我說的這個不能算是現在合法了,但罪名已經不存在了。流氓罪,刑法第四次修正案被廢除,但是有個叫牛玉強的牛人因為在96年搶了一頂仿製軍帽被判處此刑,一直關到08年(中間保外就醫時出來了好幾年),號稱新中國最後一位流氓~~~順便說一句,這哥們兒的刑期本來是打算順延到2020年的~~~~
經典老歌,不得不提起《鐵窗淚》,也不得不讓人想起遲志強,一個因流氓罪而再次紅火的記憶明星。
1983年10月,遲志強因流氓罪被判4年,那是嚴打時期,和他一起跳舞的男女青年都被判了,有一些是軍隊子女、高幹子弟 。和他一起被抓兩個人:一個罪名是偷看女廁所,判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另一個因為強行摟抱女青年,判了4年。
遲志強(右)和宋曉英(左一)、陳冲(左二)等在一起 圖 受訪者提供
遲志強 我要撕掉罪犯的標籤
他們倆興奮地看著我:你不是電影明星嗎?你怎麼也進來了?他們兩個人:一個的罪名是偷看女廁所,判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另一個因為強行摟抱女青年,判了4年
南方人物周刊記者 蒯樂昊 發自杭州
遲志強把沙灘黃色的本田吉普車停在自家車庫門前。這是杭州某度假村附近的連排別墅。他笑著過來了,見了姑娘,一律叫「妹妹」,見了男同胞,都是「兄弟」。他給妹妹倒咖啡,給兄弟拿香煙,聽說其中一個來給他拍照的妹妹是浙江某影視公司的攝影師,他馬上來了興趣,問最近拍了些什麼戲,戲裡都有誰。
妹妹報了一串名字,他聽得很入神:認識,都認識,李幼斌嘛,我倆同歲,他出道比我晚,我倆好著呢。
他接著打聽李幼斌這部電視劇的片酬(「大概幾百萬吧。」),打聽明年影視公司還有什麼拍攝計劃(「明年我們要拍《東方紅》,在央視播。」),打聽該影視公司老闆的姓名和家鄉……「你回去跟你們老總說,就說強哥祝賀他新戲拍攝成功,強哥現在也在杭州,以後看有沒有機會合作。」
他有戲癮,兜兜轉轉,戒不掉。陳佩斯問他,「強子,拍了那麼多戲,不膩啊?我是拍得夠夠的了,你還拍不夠?」他笑,「夠了,夠了。」但是心裡,夜深人靜,老有一個聲音跳出來,「不夠,我不夠!一個人的演藝生命不該就這麼完結。」畢竟,他是在最高點上戛然而止的。
「我老嗎?我看起來是不是很胖?」他坐在你對面,撫著自己略略鬆弛的兩腮,有點焦慮地諮詢你對他的感受。他的眉眼,依然有英俊的影子,但他畢竟是50歲了。常州有家影視公司找他出演電視劇,大約年後開拍,他演其中一個知青,因為形象跟不上,得找個年輕演員演他的青年期,他演回城後艱苦奮鬥那一段。對他的角色來說,他稍微胖了點,他現在常常省略午餐,希望能迅速減掉20斤。
老大姐比我大10歲
遲志強的名片顏色很鮮艷,名片下方印著一排電影膠片,每張膠片上都是他的臉,名片上的頭銜是:「朋友:遲志強」。名片反過來:「長春電影製片廠」。
這是他最在意的兩個標籤:長影廠,朋友。
他生性和善,重情義,熟悉他的都知道,此人心軟,軟得不行。很小的時候,在外面看見要飯的,他跑回家,把鍋上蒸的一屜饅頭都端出去,「給你吃吧。」回家自己挨一頓揍——那是個吃食金貴的年代,自己家兄弟4個都吃不飽。班上的同學家境苦,他把自己的鉛筆雙手捧給人家,「送給你吧。」他媽媽從小給他起了個外號,「中央不是有領導人叫宋任窮嗎,我看你是『送人窮』!」
到現在,「送人窮」脾氣沒改,歌舞團里的小年輕打麻將,輸了1萬,垂頭喪氣,他把人叫過來,訓一通,「你自己一個月就800工資,你有什麼資格打那麼大的?」訓完了,心軟,「算了算了,這錢強哥給你拿上吧,下次不許賭了。」遲志強拿了1萬5千塊,小青年領受了,諾諾而去。
團里兩個跳舞的小姑娘一起匯款回家,其中一個的錢寄丟了,急得直哭,他又心軟,「別哭了,丟了多少?強哥給你們補上!兩個人都給!」一人給1000。周圍人知道他這習慣,有難都願意跟他訴。「在一起工作,我總覺得我掙的比別人多,能幫得上的就幫點。有結婚等用錢的,給!家裡有啥難處的,給!好傢夥,就最近這4個月下來,給了好幾萬。」
「送人窮」自己每月在外面連唱若干場演唱會,可得收入10來萬,但是,不夠他手這麼寬地撒。太太也沒少跟他生氣,但是他照舊,誰讓他是「朋友」,是「強哥」呢,他得有個當哥的樣子。
第一次「流氓罪」,說到底,起因也是為朋友。那時,他才24歲,已經大紅大紫。
《創業》完了我就一發不可收拾,緊接著拍《鎖龍湖》、《暗礁》、《希望》、《最後八個人》、《濟南戰役》、《響鈴公主》、《小字輩》、《彩橋》、《顧此失彼》、《淺影》、《夕照街》,電影院每個月都有我的戲,《大眾電影》上月月有我。《夕照街》拍完了,82年去南京電影製片廠,拍《月到中秋》。當時我跟外界都不接觸,很少外出,因為名氣非常非常大了,走到哪裡,人們都認識你,那時候人淳樸,也沒簽名合影這一說,就是圍著你,跟著你,看你,看猴一樣,指指點點,「看,電影明星,遲志強!」
有一個事件導致了我後來一生的轉變,劉曉慶、張連文(《艷陽天》中蕭長春的扮演者)、趙聯……都是特別好的朋友,來南京演出,我特高興,弄了兩瓶茅台大家一起聚聚,他們演出結束要走的時候,跟我說,「小遲,找幾台車,送送。」他們人多,有去機場的,有去車站的。那時候沒私車,我上哪給他們整車去啊?可是我這人又熱情,重朋友,就一口答應了。
我找到當時給我開車的司機,他是省委小車隊的。可是光他一輛車不夠,他說,肯定有人願意送,我介紹你認識一個朋友,南京軍區領導的女兒。就這樣,我認識了比我大10歲的老大姐。
老大姐30多歲,是個營職軍醫,大高個,很帥氣。一說這事,她說哎呀,就想跟劉曉慶見面拍個照片,能見上么?我說沒問題,馬上帶著她和她妹妹去見,這可把她高興壞了。回來就落實了一輛紅旗轎車,一輛上海轎車,兩輛麵包車,浩浩蕩蕩,氣氣派派,把人送走了。
我特別感謝老大姐,要請她吃飯,老大姐也很豪爽,說不用客氣,認識你遲志強,很榮幸!大姐請你!拉著我和司機到她家吃飯,我們3個人,喝了一整瓶洋河大麴。
我是個特別不能喝酒的人,但是逞強,也是為了表達謝意。人家請咱們吃飯,雖然咱們是演員,但人家也是大軍區首長的女兒啊,這就喝多了。老大姐是離過婚的人,家裡就她一個,看我喝得也實在是走不了,就不讓走,非留我住她家。她把我扶到她的房間,我只記得司機朝我擠眉弄眼半天,他先走了。我也沒多想,眯眯瞪瞪就睡著了。誰知道沒多久,老大姐鑽我被窩裡了。
那一個星期發生了什麼
許多年過去了,遲志強與老大姐再沒見過面,他一直羞於告訴她,那一次,是他的第一次。他當時開不了口,因為「說起來太丟人了」。關於老大姐,他後來知道的只是,在他以流氓罪判刑以後,老大姐也被軍事法庭審判,同樣判流氓罪,服刑1年。
說句心裡話,我心裡又新鮮又渴望,因為我沒有經歷過這種事,又在醉中,一開始完全不得要領,只覺得怎麼那麼難受,她就捶我,後來還給我熱了杯牛奶,安慰我。
發生了這件事情以後,我跟老大姐就拉近距離了。她們有一伙人經常在一起跳舞,都是軍區、省委、市委的高幹子女。那時候的風氣還不允許跳舞,但他們經常跳,貼面舞,今天他家明天你家,到了就說:「跳舞吧。」音樂一放,窗帘一拉,鄧麗君的《甜蜜蜜》就飄了出來,就跳上了。後來我聽說鄰居的舉報里把我們說得很難聽,說我們借跳舞群居、一大堆男男女女拉著窗帘,亂搞不正當男女關係、跳光屁股舞等等。但我可以發誓,我們只是跳跳貼面舞,千真萬確。
跳舞的時候,有一個姑娘,姑且叫她小C吧,比我小一點,也是部隊領導的女兒,她一直跟我說,沒想到能跟電影明星一起跳舞。兩支舞跳完,她借貼面在我耳朵邊說:明天上我們家去吧,我家沒人,就我自己。
我到現在都記得我當時聽到後面這句潛台詞的感受,我的心突突突突在胸腔里狂跳不止,隨時就要跳出來。在跟老大姐發生過那一次以後,我已經不再是懵懂無知的少年了,我知道這一去大概會發生什麼事,心裡又渴望又害怕,一個晚上都沒有睡好,第二天早早醒了,我坐立不安,盼著約定的中午時間趕緊到來。
背著劇組所有的人,我像特務一樣,來到我們約定的雞鳴寺附近的公交車站,她已經在那裡等著我了。一見面,她把我的手一拽,三拐兩拐就到了她家,一路上兩個人一句話都沒有說,我緊張得連她家是什麼樣的房子都不記得了,她的緊張程度也不亞於我,兩隻攥在一起的手,都在發抖。
門一開,一進房,她就把我抱住了,當然,我也抱住了她。我不知道我們後來是怎麼滾到床上去的。我現在回憶起當時,沒有幸福,全是緊張,腦中一片空白,當時有什麼過程完全回憶不起來,感覺非常快,完了以後就像不認識一樣,非常不好意思。我不敢看她了,就要走,就是一個字:走。
「不行,不能走,我給你做飯吃。」她抱著我。
我心裡特別難受,特別彆扭,我們之間也只有那一次。我像逃跑一樣走了。我現在開始懂得男人,過去了,後悔了,不敢面對,只能逃跑,我又不能跟她談戀愛,又不知道該跟她說什麼。她哭,不讓我走,她是真喜歡我。最後她放我走了,要我晚上再去跳舞,我答應了。可是到了晚上,我就是不敢跟她跳,不敢瞧她的眼睛,緊張,尷尬,好像怕全世界都知道我們有什麼事一樣。
遲志強跟這些高幹子弟在一起混了一個星期,老大姐和小C,都發生在這一個星期里。他後來管這一個星期叫「黑色星期」。為了這一星期,他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他隱隱有點譴責自己,但也對這種上層的生活感到羨慕和嚮往,那是一個新生事物不斷進駐、但周圍環境依然保守的年代:交際舞、鄧麗君、紅旗車……這些不是普通百姓生活中可以夠到的東西,當時的社會意識中,交際舞就是耍流氓,鄧麗君是靡靡之音,但是對一顆青年的心來說,他又分明感受到這種生活方式帶來的那種自由而新潮的愉悅。
你問我,撇開這一個星期不談,其他時間我是個風流的人嗎?我不風流。我挺樸實,比較善良,但我在感情上不太把握得住自己,不是一個很有主見的人,不懂得堅定地拒絕。另外特定年齡段,生理上確實也有一些刺激和需求。我內心有很綿軟的地方,會隨波逐流,我到了某個場合,就會順應這個場合,讓自己置身其中。
這個星期裡頭,還有一次,我們3個男青年一塊兒,開著紅旗轎車,到紫金山,一人帶一個姑娘,都是跳舞時認識的舞伴,牽著手,抱上車,在紅旗轎車裡,一人腿上坐一個。不過是坐了一下大腿——這就是後來報紙渲染成的「聚眾淫亂」。
因為用車,跟這些人在一起「鬼混」了一個星期,可是我有工作,我要拍戲,我很快就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了。我們拍戲是半封閉的,比較嚴格,甚至是半軍事化的。那是什麼年代?那時候談戀愛要向單位打報告,組織不同意,就不許談戀愛,不到22歲也不許談戀愛。
這個星期給我帶來了巨大的驚喜,我感覺自己有了一點幸福,又有點恐慌,一個聲音在腦子裡說:「趕快停止,不要往下發展。」得到了,就行了,就像我們現在說的,有點艷遇。所以,這個星期結束以後,我就再也不去了。又過了一個多月,戲拍完了,我離開了南京。
強行摟抱叫猥褻 男女跳舞叫流氓
遲志強剛進長影廠時拍的第一部片子,第一次出外景是在河北涉縣,這是他「涉」足影壇的起點,最後他被捕時,也正在河北出外景,這一次,是完縣。他再三強調:「完蛋」的「完」!
當時正值1983年的全國「嚴打」,電影演員遲志強從來沒想過嚴打會跟他有什麼關係。這一天,拍戲之餘,他正和同事在賓館房間打牌,完縣當地協助他們拍戲的派出所幹警來敲門,平時和藹客氣的幹警,此時完全換了一種態度。
因為跟這個警察平時很熟悉的,我還開玩笑,咋了?誰得罪你了?他也不搭茬,只說,你出來一趟。
我還沒出門,就這麼一探頭:一走廊的公安局警察!齊刷刷的藍制服紅領章一大排!這是幹什麼?我腦子一下子閃現到南京。果然,幹警告訴我,他們接到南京方面的電話:拘捕遲志強。
當天就把我投到完縣看守所:一個小土房子,裡面已經關了兩個人,地上都是草,一個戴著手銬,另一個在地下坐著,到處都是臭烘烘的。我從那麼高檔的賓館,一下子就被投到這裡。他們倆一看見我很興奮:遲志強!你不是遲志強嗎?你怎麼進來啦?!你都可以想到我當時多丟人。我再一問,這兩個人:一個偷看女廁所,判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另一個,強行摟抱了一個女青年,叫猥褻,判了4年。
說句心裡話,把我跟這樣的人關在一起,我都噁心,可是一想,我還不如他們呢,他們還沒跟女的發生實質性的關係呢就這樣了,那我還不得死罪槍斃啊?你別笑,那時候男女關係問題太高壓了,而且你不知道嚴打那會兒,天天槍斃人,那都是我們親眼看見的:用槍指著,一大排胸前的牌子,什麼強姦犯搶劫犯殺人犯流氓犯,死刑!立即執行!大叉子嚓嚓一划!
那時候,我心裡真沒底。不像現在,人都有法律意識了,要是犯罪,你得有侵犯的客體,我侵犯了誰呢?她主動,你願意,兩廂情願,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這些詞今天全懂了,可當時哪有啊?完縣的警察也不知道我具體是犯了什麼事,問我,我能好意思說嗎?我就說,打架吧。我怎麼好啟齒跟人談男女關係!
公安對我挺好,回賓館拿來了我的牙刷,把賓館的被子褥子也帶來了,鋪在地上,那兩個囚犯都看傻了,沒見過待遇這麼特殊的犯人吧。不一會,送進來一大桶地瓜煮稀飯,是我們3個人的。兩個囚犯馬上跳下來吃,我卻一口都咽不下,最後他倆全吃了。我跟公安要了一顆煙,就伸在小鐵窗邊抽著,就這麼熬了兩天。
第三天,南京來人了,持槍的武警,押解去南京,我還帶著銬。這一路上你哥哥我丟人丟大了!眾目睽睽,都認識我啊!武警還說,我們從來沒押解過名人,這次算見識了。到天津上火車,他們3個武警把錢給弄丟了,最後還是我出面。我跟車長說,我們出差,錢丟了。車長一看:遲志強!趕快安排卧鋪,4個人的火車票都不要錢。就這樣,他們才給我解了手銬。到了南京,一下火車,馬上銬上,推進警車,嗚啦嗚啦把我帶走了。
後來才知道,被抓是因為跳舞,跳舞就是流氓。我們一起跳舞的全被抓了,要命的是,每次問到跳舞的還有誰,大家也不知出於什麼心理,第一個準說遲志強,我成了領頭的了!公安局的同志跟我說,你要主動交代,要是等別人說了,你就被動了。前幾天你爸爸來了,你不講實話你能對得起你爸爸?我也老實,心想著坦白從寬,說得一乾二淨,全交待了我心裡也輕鬆了。
又過了若干天,《中國青年報》的記者,謊稱是公安局的上級來了解情況。我聽說是上級,心想就怎麼貶自己怎麼說吧,做了一大堆深刻的檢討和嚴厲的自我批判:追求資產階級生活方式,資產階級享樂,嚮往奢華的生活……沒想到我這彙報思想、狠斗私字一閃念,到了記者手裡,全變成了我的罪行。
報紙出來,大標題「銀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文章里寫我如何把姑娘們帶到紅旗車中,集體淫亂,輪姦、強姦。報道一出,舉國嘩然:這樣的人,還留著幹什麼?趕快槍斃!
文章出來以前,公安局給我單位打電話,遲志強這個案件沒受害者,頂多就是生活作風不好,讓廠子接出去教育。我們廠保衛處處長劉世榮,《英雄兒女》里演王成的,星夜兼程,往這趕,當時長春到南京要兩天,就這麼巧,就他們來接我出去的途中,新聞報道出來了,短短一天的時間,全國各地多少個電話打到南京公安局:像遲志強這樣的敗類、退化分子,這樣骯髒的人,還留著幹什麼?我們在等待公審槍斃!這樣的電話,打到公安、打到省委、省政法委……公安局對我們單位的人說:現在不行,不敢再提放人的事情了。
還是我們廠長水平高,他給公安打電話:「你們既然已經決定要放人,就說明事情不嚴重,怎麼能受輿論的左右呢?」對方的回答是,不行,現在政法委很為難:遲志強暫時不能放。後來又追加了一條:遲志強紅案(紅旗轎車案)按流氓罪處理,要不然全國人民不答應。
所以,我們這群在一起跳舞的男女青年,全部以流氓罪論處,紅旗轎車裡那些女孩子也無一倖免。小C判得比我還重,她判了5年。我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犯人新生藝術團」
很多事情,遲志強都是後來到了勞改隊才知道的。那張報紙,他也是後來才看到,讀完他就把它扯了個粉碎。法院專門為他寫了個內參:「《中國青年報》嚴重干擾法院審判司法程序,在法院判罪之前,報紙無權定性強姦、輪姦。」但這有什麼用呢?那個時代的民眾心理:報紙就代表著官方立場。老百姓搞不清楚法院最後的判決,他們已經給遲志強貼上了「強姦犯」的標籤。
鄧穎超也出來幫他說過話,1980年的時候,遲得過當時國家最高的文藝獎項「文化部優秀青年演員創作獎」,這獎項一共頒過兩次,第一次是趙丹、白楊、秦怡他們,第二次就是陳冲、遲志強、劉曉慶和唐國強這一撥。這一次恰是鄧穎超頒的獎,她接見了他們,合影時遲志強就坐在她身邊。對紅案,她說了一句:「遲志強的事情不要再渲染了,一個演員搞那麼大的動靜幹什麼。」
在勞改隊,遲志強幹起活來像一塊沉默的石頭。煤礦的採石廠,把山上巨大的石頭運下來,砸成小石塊,砸到虎口震裂。他一邊幹活一邊掉淚,煤黑的臉上刷出兩道白的淚痕。刨地、果園、茶場、大田……「我是真干哪!」他希望通過高強度的苦役,來擺脫內心的痛苦。
一開始,真是想死的心都有。我已經有了一個空姐女朋友,這下,不用說,也吹了。她的父母找我父母要求賠償損失,大罵我父母:你們家就是養了個畜生!
我當然不怪她,在這件事情中,她也是受害者。對我,她該有多傷心多失望啊,而且周圍的人都知道她和我在處對象,這對她的名譽也是一種影響。我入獄後半年,她就嫁了,嫁的原因是那個追求她的小夥子表態:我不追究你跟遲志強談過戀愛。
一次勞改隊帶我去煤廠,兩邊人山人海,都在對我指指戳戳:強姦犯!在這種巨大的恥辱下,我淚流滿面。我已經這樣了,就不多說了,我就服刑。我這輩子當公民、當演員沒記過功,在勞改隊我記了3次大功!
當時還有一個信念,要回到演員隊伍中去。80年代,一個工人的職位都很珍惜,別說是個演員。我堅信我遲志強是個好人,我要回到工作崗位上去。
在牢裡面,領導要我組織一個「犯人藝術新生團」,過年給犯人和家屬表演。我一聽,這個我是專業啊。嚴打被抓進去的演藝圈裡的人不少,雜技團的、會翻跟頭的、跳舞的,都有。我常常不睡覺,連夜趕排節目。
有一個節目是我的朗誦,配音樂,獄裡有一個體操運動員,我讓他編了一個舞。「媽媽過去我是你的驕傲,今天我是你的恥辱,看著你蹣跚的背影出現在鐵窗前,我無言以對……」聲音朗誦出來非常好聽,配上舞蹈,背景是鐵欄杆,一個老太太的形象,追光剪影。我要求那個會翻跟頭的演員在這裡直接一個騰空翻,雙膝跪地,咣當,砸地,靜止。「媽媽,我一生無法彌補給你的創傷!」
哎呀,那個效果真是太好了,當時他「咣當」一聲從空中直接砸地跪下的時候,台底下許多人驚呼,然後就是靜止——「嘩嘩」長時間的鼓掌!一下台我就把他抱住了,我說好兄弟,真是好兄弟!在舞台上,作為一個演員,我在社會上,沒有聽過這麼真誠、隆重的掌聲,現在作為一個囚犯,在囚犯和幹警家屬中間,我聽到的這個掌聲,真的是世界名牌的掌聲。
因為演出效果太好了,我們開始到社會上去巡演,南京各區都去了。南京廣播電視局當時想拍一部叫《遲志強》的電影,劇本都寫好了,我不答應拍。我遲志強又不是英雄人物。但我還記得那個劇本的開頭:搖晃的鏡頭——推啊推啊——「遲志強犯人藝術新生團」,有人捏著錢:有票沒有?有票沒有?一票難求。
因為這個藝術團,我立了功。有個老太太,兒子在獄裡,為了兒子能進我們的藝術團,到處集資給他買了一把吉他——因為當時勞改隊也窮,有個不好的規矩,凡是自願參加藝術團的,得自帶一樣樂器。老太太一見我就跪下了。我心裡老難受了,我說:「大娘你放心,你兒子我收定了!」其實他啥文藝特長也沒有,有個節目,「三句半」,我就讓他說那半句,半句也說不好,說不好我就罵他,很兇,我說,你對得起你媽媽嗎?我那時候脾氣暴躁,都是犯罪來的,不用強硬的東西,威信樹立不起來。我挺欣慰的一點,那時一起服刑的獄友,很多現在都出息了,都是幾百萬幾千萬的老闆。我呢?我4年徒刑減刑一年半,提前出獄了。
我又是長影的人了
出獄前是狂喜,盼著重新獲得自由。真到出獄那一天,我茫然得不知怎麼辦好了!我走不動,兩條腿一條都邁不開,鐵門出不去。我去哪?回家?多丟人哪!我見我爸爸媽媽我怎麼見哪?我回廠?哎喲媽哎好傢夥,有地縫我都得順著地縫爬進去,別見著熟人,太丟人了!門口還有記者、來接我的人。「一步步走出監獄的門……」這歌,就這麼來的。
出去第一站,到南京,《彩橋》里演我媽媽的陳琳家裡,一到樓梯里,久違的炒菜的聲音,「刺啦——」我心裡是酸,甜,苦,澀,一起來了。一進去,她怕我難受、怕我不好意思,假裝什麼事都沒有:「兒子,回來啦,等會兒啊,等會兒阿姨就把飯菜給你端上來。」她老伴走過來,一拍我的肩膀,這一拍就把我的淚拍出來了。
勞改隊的鑒定是,「遲志強屬於在運動中處理過重,建議回廠。」有這麼一個鑒定,又有在獄中3次立功的記錄,長春電影製片廠很爽快地就接受了他的歸來,但同時也說明:回來不能馬上進劇團,還得下放到車間過渡一下。這是一條最難的路,以前那些好朋友潘虹、劉威……每天在他眼前晃來晃去,他戴著墨鏡不敢跟他們打照面,他們在拍戲,他卻拉著個大車,這家送煤,那家蓋房子、修電燈、和沙子、抹牆,做一些臨時工作。
但是我有精神支柱:我又回來了,我還是廠里的人。為了這一丁點希望,我也會奔著這個希望走。人的適應能力是最強的,豪華的我適應過了,地獄的我也能適應。所以當宋曉英拍著我肩膀,說「強子,好好乾」的時候,我對這些朋友,只有感激。
就這樣幹了1年。吉林電視台有一齣電視連續劇《二等巡官與馬車夫》,讓我演二等巡官,男主角之一啊,來我們廠調我。我們廠同意了,那真是我盛大的節日,出獄後我又第二次獲得了生命,政治生命和藝術生命。在攝影機面前,我的成長、我藝術上的天賦,在這一刻更加真實。因為我人生的體會都傾注在表演中了,人的成熟就在於曾經的經歷。接連拍了兩部戲,我因為嘴裡老是哼哼我以前在獄中自己作詞作曲的歌「鐵門啊鐵窗啊鐵鎖鏈……」被單位音像公司的人聽見了,說不如錄個磁帶吧。我還有點心虛,說這不登大雅之堂吧。結果對方說,沒事,改改歌詞。「苦命啊苦命啊我真苦命,為什麼我命運這樣凄慘,外面的生活多美好,我卻在牢中受折磨。」最後一句,後來改成了「我卻在牢中想外面」。
磁帶錄完後,我沒當回事,就跟李幼斌他們上長江源頭、唐古拉山拍《天鼓》去了。那是1988年,我們受了不少罪。等我們從山上下來,到了上海,我才知道《鐵窗淚》在全國發行得這麼火。《電影世界》創刊35年,活動在瀋陽體育館,我,閻維文,毛阿敏,蔣大為……眾多的歌星都去了,倪萍主持。當報幕員報出:下面是大家久違了的長春電影製片廠著名演員遲志強的時候,萬人體育館開鍋了,紅旗、彩旗、人民幣,連錢都往台上扔,大學生打出橫幅「遲志強我們愛你」!
我走到台當中,整整5分鐘,我沒講出話來。後來我每唱一句,台下就歡聲雷動,我就唱不下去了。我後面是毛阿敏,她根本上不了台了,觀眾根本不讓她上來,也不讓我下去,就亂套了。館長說,瀋陽體育館只有兩次這麼歡呼過,一次是郎平女排在這裡五連勝,再一次就是你遲志強。
命運跟我開的這個時常要讓我哭出來的玩笑
這種情景,連遲志強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本來是去打鳥,最後弄了只老虎回來!」他試圖分析人們對他空前的熱情,到底出於什麼深層次的原因。也許,是覺得他星途坎坷,激發了觀眾心中的疼惜之情;也許是覺得命運對他有虧欠,有加倍補償的意願;也許是覺得他淪為了時代的犧牲品,需要矯枉平反;又也許,最簡單的理由,是人們在遲志強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人性的軟弱——他不過是犯了一個可能大家都會犯的錯誤。
但是很快,遲志強的「囚歌」系列就遭到了批判和質疑。有人認為,遲志強把一種畸形的、反常的不健康情緒帶到了社會上,賣弄自己的苦難騙取聽眾的同情……《鐵窗淚》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從大熱到大冷,被人們說得一無是處。這一次,遲志強心灰意冷,決定徹底離開舞台。他跟一位杭州姑娘結了婚,開始下海經商,開酒店。這一走,就是十幾年。
對一位演員來說,最無情的是時間,最健忘的是觀眾。十幾年過去,再拾起演藝愛好的遲志強發現,他們這一代人的好日子已經過去。幾乎沒有適合他這個年齡段的好劇本,導演要麼忘記了他的存在,要麼就是對起用他心存顧慮。復出以後,他只接過為數不多的幾個角色,大多是配角。更諷刺的是,這位當年常在電影里出演正面角色英俊小生的演員,現在成了導演心中的囚犯專業戶,一有囚犯的戲,導演們就想起他來。
「都快把我整成歌星了。」他現在最經常的演出活動,是到各地去參加演唱會,一些偏僻的縣城也去。自然還是唱他的囚歌系列。「唱別的他們不認。」他發現,那裡還有人記得他。這次在湖北,一個80歲的老太太,一定要來看遲志強,說是太心疼這孩子了。看到他,老太太一把勁道的手緊抓住他,「孩子,你這麼面善的人,我怎麼都不信,你能幹出那種傷天敗俗的事情來!」
唱完湖北,在湖南,一位農民趕了幾十里山路來,只為了給他送100塊錢。「他自己衣服穿得很舊,鞋子也一隻趿拉著,拿了一張皺巴巴的100塊,要給我。保安差點不讓他進來。我問他為什麼要給我錢。他說:你用得著的啊。我才領略到他的意思,他想,遲志強坐了牢,肯定很苦。
遲當時喉嚨就哽住了。他謝絕了老農的饋贈,反過來,問老農有什麼需要。老農很開心地說,「我什麼都不缺,我家裡有十幾畝地呢,一年打的糧食可以賣3000多塊!」他連一場演唱會也捨不得看,見了遲志強一面就匆匆走了。
所以,你問我,出獄以後,直到什麼時候,我才算是真正站了起來。我告訴你,到現在,我也沒站起來。
什麼時候,遲志強可以在人們的心中不再是個囚徒,導演拍犯人戲不再第一個想到我,我可以演任何自己想演的優秀角色,我才算是真正地站起來了,我身上的這張標籤才算真正撕掉。
惟一欣慰的是,兒子今年19歲了,我想他在很多渠道都可以搜集到他爸爸的過去,但是我在他心目中保持住了尊嚴,他一點陰影都沒有,他知道他爸爸是個好人。
你問我,現在風氣變了,在一些應酬場面,我會不會找小姐。我告訴你,我想,但是我不敢!有一次,我的兩個歌迷追到我房間來,要陪我過夜,我才知道她們是小姐。好傢夥!兩個陪我一個啊!都是青春靚麗、香噴噴的,我不想嗎?我一年在外面演出8個月,難道我是和尚嗎?但是我不敢,我得拒絕。我太太知道我,她說:遲志強是一朝被蛇咬過的人,所以絕對不會見了蛇就撲上去。
但是我感慨,我看著周圍的人,當著太太的面,摟著別的女人老公老婆的亂叫,我就想,這世界真的是此一時、彼一時了!要是我晚生20年,我一定不會坐牢!
所以你看,我是一個善良的人,內心軟弱重情,我很少怨恨誰。我是一個接受者。我父親是公安局長,小時候我看見家裡來來去去的頂帶肩章都要向他敬禮,我就樹立了要當警察的理想,但當老師說服我去做演員時,我也就接受了。我朦朧地愛過一個女孩子,可當父母為我介紹女朋友時,我也就接受了。我對事業缺乏規劃,即使在最頂峰的時候也沒有太多的野心,所以當事業走入低谷,我平靜地接受了。雖然我被判過所謂的「流氓罪」,但其實在女人這件事情上,我也更多的是一個接受者,而不是一個索取者。所以,我才能最終接受,命運跟我開的這個時常要讓我哭出來的玩笑。 (南方人物周刊 作者:蒯樂昊)
請允許將「法」放寬為「法規」。今天在校大學生戀愛結婚生孩子是再平常不過或者至少談不上稀奇的事兒了,但若干年前甚至幾年前還是違規,要面臨被開除的處罰的(以下參考網易報道)。
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大學生嚴禁談戀愛;1983年,教育部學籍管理辦法規定「所有在校生嚴格禁止結婚,如若結婚,必先退學,切不得復學」;
2001年,教育部表態(只是表態)在校大學生是否結婚由學生自己決定;
2005年,教育部頒布新的《高校管理規定》,刪除了「在校擅自結婚作退學處理」的規定;
2007年,三部委發布大學生計劃生育問題的意見,規定高校不得要求合法生育學生退學。
以前註冊公司需要驗資。
二百年前 「反清復明」你喊一嗓子試試,你公開寫出來「清風不識字」試試。
八十五年前,在國統區你喊一嗓子「共產主義萬歲」試試。
八十年前 你在日佔區的東北當著日本人的面吃口大米試試,更不說喊一嗓子「打倒日本帝國主義」了。
四十年前 你喊一嗓子打倒江某試試。
———再說下去要被查水表了———
自由可以離我們很近,也可以離我們很遠。有時候僅僅是一句口號的距離。黑車
生二胎~
前幾天聽美國之音,奧運冠軍朱婷,在家排行老三,父母為了要兒子,一直生了五個女兒,也沒完成心愿。家中被計劃生育罰得一貧如洗。奪冠後河南省領導人去其家中慰問,朱婷父親拿出當年計劃生育生朱婷時候的罰款的三萬元收條,問領導,這當年罰款的三萬元還給嗎?
吃牛肉
高利貸
直到現在很多(借錢的時候千好萬好多高的利率都可以,還錢的時候千難萬難最好一分不還)的借款人都會在法庭上義正嚴辭地教導我說「法官,他是高利貸巴拉巴拉,快把他抓起來」,然後一臉期待的想著是不是自己就可以快快樂樂的不用還錢啦
婚前性行為
別說現在不違法了,連道德好像也不怎麼違了
2014年開放網路足彩藍彩等等…… 世界盃上天台的也不少,最近大陸不是要開放賭馬嘛,黨叫幹啥咱就幹啥!
知乎處女答 ,快一年了,終於把資料弄完整……
邀請我幹啥
這麼多人答
那肯定是
投機倒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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