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婆婆:家產只贈隨我家姓的孩子」這一新聞?
新聞:兒媳懷雙胞胎 婆婆:320平別墅只贈隨我家姓的孩子
感覺這案例很有趣。
鏡像問題:二胎跟妻子姓,岳父只肯將財產贈與二寶,怎麼辦?
這個案例讓我對國內財富管理和信託服務的前景充滿希望...
一個二線城市七十歲老太太,懂得立遺囑、做公證、在生前理智處理遺產分配,這種民智的進步簡直太感人了……
而且她這個「跟我姓的孫子才能繼承我的遺產」的理念,必須通過直接把遺產生前贈予對應孫輩,或者指定自己百年後對應財產的分配和所有權才能達成。不然她過世後兒子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直接就可以把房子繼承過來然後進行遺產再分配了。由於孫子輩太小,還需要確保那部分財產在孫輩成年前有專人打理,不會莫名地被兒子輩收走或者處理掉...這些正是信託大顯身手的地方。
要是每個老人都能這樣在自己清醒理智的時候通過信託處理財產分配,這個世界簡直太美好了。少了無數潛在糾紛不說,對老人自己來說也算一種個人實現呀——年輕時通過個人奮鬥來達到個人理念的實現,老了還能通過財產分配來支持自己的理念,這種對自己人生有掌控感的感覺多麼美妙
也希望有人能分享下現在國內想直接把財產分配給孫子輩,具體是怎麼實現的...又具體如何實現監管,以確保孫輩能成年後獲得對應財產。公證在裡面的作用等等...
我不覺得這種個人案例需要討論女權或者女性主義。每個人有自由選擇自己的理念和生活哲學,只要不傷害他人,我不認為有什麼值得指摘的。此題中的婆婆選擇在自己的權利範圍內表達訴求並制衡他人,我覺得還有點酷...(當然,這婆婆如果很乾脆的答應了一個孫子一個姓,覺得這不是什麼大事兒,我覺得也挺酷的)
有時間想討論女權的話,還是更多看看怎麼消除職場歧視和性別成見。我覺得這些東西對社會上的大家有更廣泛的意義和更深遠的影響,也更值得進行深入的討論。
我評論里關於「紀念一個人」的方法的一段話,更新下在這裡:
老人家有處理自己財產的權利,她也沒有表達類似「其他人也應該這麼做」的想法(這點我是欣賞與佩服的),所以是個純粹的個人行為,她高興就好,旁人不必干涉。而從我個人的角度,我確實是相信資助一個孤兒院、或者捐一棟樓,長遠來說是紀念一個人更好的方法。畢竟子孫身上只含有二的n次方分之一先祖的基因,縱然有個姓氏,也未必對自己沒見過的祖先有多麼深的感情。
我的大學有棟邵逸夫樓(很多人的大學裡也有吧),四年里我在裡面上課、聽講座、和同學討論作業...現在偶爾也會和朋友說到它。我沒有見過邵逸夫先生,但是因為這些回憶和不斷重複的名字,我覺得他是個頗為親切的人。類似的事情年復一年在畢業生身上發生著,令老先生始終不被世人忘記。這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嗎?
用錢買冠姓權,有啥不可以的?
我靠這都有人私信罵我???
奶奶要用錢買孫輩冠姓權完全O TMD K啊!
她要買,你不願意你不賣不就完了???
她的錢,她當然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她臨了想全部捐出去,做兒子的都不能怎麼著!
至於她這麼做,以後兒媳和她之間的矛盾,再噁心點兒,孫輩知道自己的基因都不如一個姓在奶奶眼裡親後對奶奶有成見,又或者,沒成見但是等奶奶過世後又把姓改回來……
這就是她控制不了的變數了。
這相當公平了,錢和感情總得傷一個,左右挑一個嘛。
這都來罵我就是你的不對了小朋友,做人不要太貪心哈。因為兒媳一人在寶雞工作,婆婆到寶雞買了兩套房
大的給兒媳住,小的自己住
兒子兒媳要給丈母娘家在西安買房接過來養老
婆婆送了一半首付
這個婆婆不錯了,做人不能太貪心
婆婆在大事上掏錢爽快不含糊,對兒媳及兒媳家人都很大方,兒媳在姓氏上沒必要逆風而行
人和人相處講究真誠互動,婆婆給了很大誠意,兒媳不能覺得理所當然,收了這些好處要有感動的心吧、如果感動,就不會在知道婆婆在乎姓氏之後,只用和老公商量好了來堵婆婆嘴
爺爺奶奶的遺產給父姓的孩子,公公姥姥的遺產給母姓的孩子,差額部分走爸爸媽媽的遺產補平不行么?
很巧,這個問題我前陣子也遇上了。
我老公家的條件比我家差不少,結婚的時候沒給彩禮也沒給嫁妝,婚禮費用基本持平。我家有四套房,有大有小還有學區房。老公家兩套小的,有一套還是房地產老闆友情贈送給老公,他家拿到了房子沒錢裝修一直放著。婚後住的我家房子,我爸媽搬去另一套房子,這是背景。
前陣子公公出軌,被婆婆發現後婆婆鬧半天,老公勸他離婚結果啥也沒做,我婆婆生性懦弱沒主見,又是全職家庭婦女是不敢離婚的。公公有恃無恐,第二次又被婆婆發現,照樣什麼都不敢做。
公公估計被那外面的女人迷了心竅,本來家裡就不富裕還想討她的歡心,打起了賣那套新房的主意。就給我老公說想賣房,我老公說那套房子在地鐵出口,一直在升值,問他賣房的目的是什麼。他支支吾吾說不出口,我老公也沒理他。
後來回家路上,我很直白的說你爹要養野女人,就別怪我不客氣。孩子生下來,幾乎所有的財產都從女方家繼承,然後跟你家姓?是不是想的太美了?你去告訴你爹,他要不管自己的子孫要賣房伺候野女人,那咱們就離婚,孩子跟我姓。然後我老公一言不發,後來他爸也沒提過這件事了。
所以我覺得題目里這個婆婆是個明白人,誰要冠名權,誰出錢買,大家明明白白算賬,誰也別占誰的便宜。現在很多男人搖著平權的大旗要求女的不要彩禮不要房子車子婚後繼續工作包辦家務還要生孩子,然後一提到孩子冠名權就無視女方因為生孩子耽誤工作身材變形操勞家務還有女方家的財產,開始講起了傳統,呵呵,雙標玩的不要太溜哦,很多平權女要小心,別以為自己很善良正直,被雞賊男算計了都還不知道。
所有責備婆婆是採取這種方式來「迫使」兒媳放棄孩子冠姓權的,都是建立在婆婆應當將財產一視同仁留給孫子。
我說你們是不是精神分裂呀?到底尊不尊重財產權呀?不能一邊認為孩子必須隨父姓是封建糟粕,一邊又認為家族財產必須要留給孩子是理所當然。
更何況那個是奶奶的財產呀!
講道理,法定繼承的話,兒子沒死關孫輩屁事呀?
遺囑繼承的話,別說不給孫輩,一分錢不給兒子也是完全可以的呀。
不想要祖傳的姓氏,又想要祖傳的財產,你咋不上天呢?
用錢買的怎麼不行了?你願意別冠姓,不願意就別啊。
這麼簡單的道理,還要上來問知乎ER?或許是想發動綁架?
錢是別人的,別人就這個態度這個想法,也不勉強你。
我想了一下,不虧是能在新區買320平別墅、市中心140平學區房的以及市中心小區160平,順便還能給兒子兒媳買150平婚房的老太
既不拿親人壓力給你,也不撒潑打滾鬧上吊尋死覓活的讓兒子兩邊難做人。
而是安安靜靜的立遺囑,做公證,自己的財富自己決定,你願意不娶姓就不娶,錢不給你。
自己的錢想怎麼花就怎麼花,跟我姓的人我覺得親,老一輩的人求個同姓的孫子,高興了給幾套房子零花錢怎麼了?
礙著你了?
你年輕,你開心,你要一夫一妻雙姓,那就姓啊。
我也不勉強你,跟我姓的孫兒我就多給。
也不吵,也不鬧。
不虧是能闖蕩一番家業的老太太。
服!
你一邊要自己玩個性,一邊覺得老太太個性不太好。
過分了吧?
老太太真不愧是隱性的女權達人!
希望各位女權人士學著點
「有錢腰杆子才能挺直」
「自己的事自己規劃,自己的錢財自己安排」。
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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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知乎有個問題是姥爺要把財產留給跟自己姓的外孫的,當時候的高贊回答可是從孩子心理到家庭和睦全面論證不可行的呢?對比這個問題的答案,畫風大變啊,有趣有趣。我先佔個位子,去找找鏈接先
更新:鏈接找到啦二胎跟妻子姓,岳父只肯將財產贈與二寶,怎麼辦?大家看看
再更新:
婆婆要把財產只給跟自己家姓的孫子,沒問題。這個問題下好多答案不贊同孩子不同姓,是指都要跟爸爸姓。
姥爺要把財產只給跟自己家姓的外孫,也應該沒問題啊?那個問題下所謂的孩子不應該不同姓,還是都要跟爸爸姓。
完美!
媳婦想要一個孩子跟自己姓,好多人說,跟姥爺姓算女權嗎?這是男權!
婆婆想要孫子跟爺爺姓,好多人說,女權就是女人的權力,想跟誰姓跟誰姓,這很女權!
婆婆的遺產愛給誰給誰,沒幾個人罵她,不是都在說理所應當嗎?那姥爺的遺產也愛給誰給誰,怎麼一堆答主一副女婿吃了大虧,家宅不寧,忍辱負重的樣子呢?
再更新,有人說高票答案都是支持岳父的,咱們來看看鏡像問題的幾個高贊答案。
首先,岳父贈與的行為在法律上確實沒有問題的,但你說高票都是贊同這個行為的?你在逗我?
這叫支持岳父嗎?
再看400多贊的這位匿名用戶
埋下禍根,阻止岳父,這叫支持?
再看看300多贊的
破壞家庭平衡,說服妻子反對岳父,
再看110贊的
更新:我貼出截圖是有人在評論中說高票答案都是支持岳父的,我貼出來給大家看看。這些都是對岳父行為的憂慮和建議,我認為這些憂慮在兩種情境下都是有價值的。不雙標就好
另外,我沒在知乎罵過人。 理性討論可以,私信罵人,出言不遜的拉黑
人家的錢,人家愛咋給咋給
別說要求孫子的姓了
她就是把錢給鄰居家的狗都是合理合法的
1.早年喪子,中年喪夫,單親母親獨自拉扯兒子長大。
堅強
2.變賣亡夫公司,不做自己不熟悉的生意,買房投資,空房出租,安排好子孫未來生活。
懂得保本投資,做事有計劃性,有經濟頭腦。
3.單親母親能把孩子養到出過留學,完成高等教育。
比較空泛的講是教子有方,最起碼起碼重視教育
4.知道自己的生活來源於亡夫逝世前的努力,並希望繼承亡夫的姓氏,讓亡夫家族興旺。
有一定的封建想法,但從傳統價值觀而言是謂賢惠
5.懂得立遺囑託管財產,意識在同年代人中可謂超前
6.即便將財產不贈與不隨自己姓的孩子,仍然給他留了一套房產。
做事留有餘地
7.出事會用實際行動擺明自己的立場,
有態度。
有錢,有腦,有態度,有分寸,簡直四有老年。
這老太太太可愛了。
挺好的,至少這老太太深刻詮釋了一點,既然誰都無法理解對方的世界觀和腦迴路,那就拿出真金白銀來說服另一方,而不是光飛口水。
冠姓權這個議題在網路上撕扯了這些年,日光下無一點新事。說到底大家都心裡有數,孩子只能冠親屬和撫養人姓,成年前父母決定戶口,所以在法律上父母任何一方都有資格冠姓。
以前宗法社會是全方位無死角的男權家長制,哪怕建國後,壯勞力也一度是社會的頂樑柱,所以咱們不管生一個還是多個都隨爸。諸事講究流變,一時改不完全,現在依然只有極少數人能接受完全對等,即只生一個隨媽和多個都隨媽都可商量。多數人呢,連生兩個其中一個隨媽的折中方案都接受不了。
支持的覺得:
1.法律上母親同等權利
2.母親的孕育貢獻不可忽視
3.母親也有家事話語權
4.這很形式女權
不贊成的覺得:
1.古往今來都這樣
2.大家都這樣
3.爸會沒面子
4.娃會受冷待
5.跟媽姓等於跟外公姓
看到了吧。
提出來議題的女人不一定能力均勢,而是表面女權。拒絕探討這個合情合理的議題的一方,純口水攻勢,有的話深了想根本站不住腳,一點誠意都沒有。但不管如何,有一點是確定的,這是個小家庭內部的協商問題,大家三觀不合,最後誰妥協誰讓步,這都是可以的。
另外,為啥現在女人開始要冠姓權了,不知道有的噴子結結實實動腦子想過沒有:
一,徐徐圖之,很少有人能接受母姓完全與父姓對等。順應二胎的大勢,現在一邊一個姓的折中方案有了可行性。
你二,核心來了,雙薪家庭成為主流,性別分工不再如以前明顯,夫妻雙方更加勢均力敵,話語權一致。
所以說,在一個實力不匹敵的家庭里,誰會妥協用腳趾頭都知道,也不可能去深入討論這個議題。
在夫妻勢均力敵的情況下,家事話語權是近一致的。女方協商分享冠姓權,於法有據,於情也該,於理都已經退了一步。在這個時代,這自然是能夠商量的,怎麼個商量法,可以用情也可以用理也可以用錢,商量不了呢,要麼妥協要麼散夥。
可岳父岳母公公婆婆要橫插一腳,連小夫妻內部都不能光靠口水,必然得拿點真金白銀出來,當成話語權的敲門磚。拿不出來,小家庭你甭管。拿得出來,小夫妻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絕。
所以這是個很簡單的問題,社會性別差異在縮小,冠母姓的人越來越多,父母冠姓之爭中"從舊"和"從眾"的合理性也會慢慢削弱。但談完全對等,還是言之過早,好好商量個折中方案還是可以的。
自己家的孩子姓什麼,小兩口自己商量就好,任何一方都別拿雞毛當令箭,也別胡攪蠻纏。孩子大了改名雖然難,但他願意改就改,這也是後話了。
至於父母對小家庭的中國式無距離感,讓我們望個天。只要天朝年輕人還是獨立買不起房,這玩意兒無解。
這操作一點毛病沒有啊……
在別人的自由範圍之內去評判對錯,需要更加謹慎。反對宗法制度、支持權利平等是好的,但是用這種「好的」觀念為依據,去干涉和評判別人行使合法權利的行為,我們稱之為道德綁架。
財產的擁有和處分權是人的基本自由之一。即使只是作為手段存在,也必須得到肯定和保障。女性對於後代應當和男性同樣具有冠姓權,但這種權利和其他的合法權利並行不悖,而不能拿來作為指責財產處分行為的借口。
另外,提及姥姥姥爺給同姓孩子財產的答主們揭示了這麼一個事實:在當前社會環境下,冠姓權這個事情可能有一點女權與父權對抗的成分,但更多地體現了兩種父權的對抗。媳婦有權和丈夫決定孩子冠誰的姓,同樣的婆婆也有權決定自己的資產要分配給誰。即便都是親兒子,她要給誰也是她的事,更何況是孫子呢。在國外還有老人家不把遺產給那些成家的孩子,全給一隻貓的案例呢。
當然,這也只是現況而已。
若以後那不同姓的孫兒比同姓的還懂得討奶奶開心、更有情份的話,說不定到時這姓氏問題就沒那麼重要了。
再說了,父母也可以衡量長輩資產分配的情況,決定自己的資產如何分配呀。若擔心隨母姓的孩子以後沒辦法繼承奶奶的財產,那把自己的多配點給這個孩子不就好了。
哪那麼大的事啊?時代進步也是要過渡的,更何況那是人家的資產。
冠姓權的淵源是宗法制的財產分配繼承製度。這可打了認為「非要爭孩子跟誰姓是吃飽了撐著」的那些人的臉。
補充下,我這個回答不涉及女權,評論中讓女權背鍋的就不要再說了。我只是尊重傳統中財產分配與姓氏的關係的觀點,也非常尊重這個婆婆,覺得她很不容易,理解她的觀點。我從來不管男權女權,只覺得在婚姻中每個人都應該得到應該有的尊重,無論男女。 ................................................................. 這個問題下答案還算和諧。中國人認這個,和誰姓,財產給誰,大家都覺得沒有問題。所以現在就出現了獨生女需要有一個孩子和自己姓,因為獨生女的爸爸也是像這個婆婆這麼想的。可是女性需要一個隨她的姓孩子的問題下,總有超級多的攻擊,為什麼呢?
所以我一直覺得,孩子跟誰姓不是問題,就看夫妻雙方誰更強勢一點。
但是不管隨誰的姓,還是要做到統一呀...
兩個孩子偏要一個隨父姓,一個隨母姓,遲早會給孩子之間的感情造成傷害,就算父母可以一碗水端平,那也防不住雙方各種各樣的親戚放點冷箭。
小孩子真的沒有大家想的那麼天真無邪,雖然對孩子來說錢,財產這種東西可能沒有實感,但不被公平對待引發的沮喪和嫉妒,是可以影響他/她一生時間內對待兄弟姐妹的態度的。
這點日本做的就非常好,日本為什麼有這麼多百年老品牌,這麼多百年老店,就是因為,人家對著自己的姓氏特別的保護,只要能讓我的姓氏流傳下去,甚至是養子又何妨?
日本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山本五十六又不姓山本,他爹高野貞吉56歲生了他,所以取名為「高野五十六」。1916年,他從江田島海軍兵學校畢業後,經牧野忠篤子爵介紹,過繼到舊長岡藩家老山本家,成為山本帶刀的義子,由「高野五十六」改名為「山本五十六」。
日本人把傳承看的很重,大到歷史文化的傳承,小到家業手藝的傳承,都要傳承。但是在這種傳承就是源自中國古代的傳統。我們能誇日本人工匠精神好,但是工匠精神的來源正是這種中華民族傳過去的傳承精神。
我們很多人去日本旅遊,還要特意去找這些百年老店,百年品牌,去感受一下這種傳承。可為什麼事情發生在自己身邊了,卻又覺得不可理喻?
這位婆婆也說了,他老公的姓氏特別的稀少,稀少的姓氏更有需要傳播下去的意義。珍稀動物知道需要保護,珍稀姓氏難道就不需要保護?
這位婆婆用自己的財富,希望將老公的稀有姓氏以血脈的方式開枝散葉,我覺得,我必須要尊重這位婆婆的觀點。
至於題目中的媳婦,我覺得,實在無法接受,可以一拍兩散。
但是,沒必要放在網上對婆婆抨擊,因為在我看來,婆婆只是在維護自己的信念,婆婆無錯。
這就是我的觀點。
其實我覺得冠姓權這個東西和女權一點關係都沒有,明明是兩邊父權的拉鋸。
畢竟對母親來說難道不跟她姓就不是她的孩子了?這不可能,就算跟父姓,還是我的小孩。
所以這跟女權毛關係沒有,按照我這種人權癌患者來講!
如果雙方的姓都賊雞兒難聽,還不如隨便扯個酷炫狂霸屌或者瑪麗蘇的姓來起個好聽點的名字。
畢竟一個難聽的名字是會給小孩子造成很大的童年心理陰影的……
至於這個婆婆的做法,我其實還挺贊同的,本來我對冠姓權沒什麼看中的,雖然兩個孩子一人一邊姓……我也不太贊同。
其實吧,我覺得要麼都跟爸爸姓要麼都跟媽媽姓,這樣兩個小孩會比較親,而且這樣可以起那種一看就是雙子的名字,比如一個叫王六一個叫王八,一聽就是倆兄弟……
婆婆主動花錢表示願意買冠姓權這種事情對我這種在這方面比較無所謂的人來說,就是件「你既然有要求那就順了吧,反正給你這個人情一點損失都沒有,不做白不做,兩邊皆大歡喜親上加親美滋滋。」的事情。
是我的話就不提錢的事情了,直接跟婆婆說「既然公公的姓氏那麼稀少,我們秉承著不能讓延續了中華傳統的稀有姓氏消失的美德,為了中國姓氏多樣性的發展,兩個孩子都用你家的姓,有了獨特的姓才有不一樣的人生。」
態度要真誠,言語要深明大義,我要的不是錢,也不跟你扯什麼家庭權利紛爭!
是的,我這都是為了中華傳統文化的多樣性!是為了孝順你這個用心良苦的婆婆!
多麼深明大義多麼孝順老人!
實際上就是,畢竟……那個老太婆就這一個兒子,以她會做出這種行為的心態來看,她註定會把遺產留給後代。
反正她也沒幾年好活了,想著法子讓她高興高興吧。
反正我們不虧
人有的時候未必需要去搶爭一口氣,何況這件事上順著她這個幾乎快要入土的人百利無一害。
有的時候像這個婆婆這種感情用事的人她越是強硬的人你越是賣她人情,越是一副深明大義的樣子還理解她對她好的樣子,她就越是覺得對不起你。因為這類人就是強硬而又單純。
覺得你是在理解她孝順她,之後她對你心懷愧疚,還能不對你好?
覺得藥效不夠你還可以偶爾在她面前哭一哭說你爸爸很想要其中一個孩子的冠姓權,你費了老大勁還給你爸爸說了一頓他才被你說服,她就更覺得對不起你了。
做人不要太死板,這年頭戲精都活的比較滋潤。正確看待「婆婆:家產只贈隨我家姓的孩子」這一新聞,這一新聞的實質其實是婆婆按照自己的真實意願處理自己財產的一個正常事件。
看清了這一新聞的實質,就不必要有太多的紛爭。
其實大多數人對婆婆能處理自己的財產是一種理解的態度。
因為每個人都希望能按照自己的意願去處理自己的財產。
當然也有人認為這個婆婆具體的方式不合理,其實這部分人在自己處理自己財產的時候,也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去處理財產,沒有必要和這位婆婆一致。
看清了以上分析,大家的心態應該會變得平和。
我兩前在知乎就表明過,如果自己生兩個女孩,家產就給隨自己姓的外孫。
給外孫起名是孩子的權利,婚姻也是他們的自由,我不干涉,也不阻止。但如何處理我自己的財產,那是我的自由,我開心給誰就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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