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隊賽(100公里)終點線前200米,隊友昏迷倒下,先到終點還是先救人?

2015年香港毅行者(Oxfam trail walker100k, 四人結隊共同完成規定100公里的徒步/越野跑)S47隊發生的真實事件:100公里的賽道,在終點線前200米,其中一名隊友由於身體不支倒下。這時應該帶他到終點,還是帶他到醫院?換做是你,你會怎麼做?都知道人命關天,但是要設身處地,結合實際的考慮問題。訓練了一整年,堅持了99.8公里,帶著倒下隊友的驕傲和認真,你仍然會清醒地考慮問題嗎?


我覺得下面這篇報道說得比較清楚了。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MDE2NzYxNg==mid=402618534idx=1sn=32b2dbfd66d2a253c0aab7fafe208421scene=2srcid=0201YbFUGQnZkFPenVpIh9kA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


我自己是一個超馬跑者,在逼近自己體能極限下那種大腦空白感,很多人比較難體驗到。如何在那種極限環境下冷靜作出正確判斷,這是極限運動最有魅力的一點。

這件事適合很多人去討論運動的意義,但具體到這件事,我想只有當事人和相關人有權去評判。

萬幸的是沒有出人命,更加萬幸的是他們還是很好的朋友。
最後在我看來,這其實是一個關於友誼的故事。


這樣一個高強度的比賽,參賽隊沒有配置隊醫嘛


十五年前,學校組織冬季長跑比賽「12.9」,距離終點還有10米的時候,有位同學在我前面2米處摔倒了,當時我從他身上跨過去了,是的,沒有來得及思考反應,從他身上跨過去了。這麼多年,我還記著這事,當時能把他扶起來就好了。他叫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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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冬季長跑,又凍又累,這麼多年了,時不時還是會想起來這件事。人生沒有後悔葯,再有類似事件,我會先扶起來。


2月21日補充:

在《素食,跑步,修行》( EatRun)這本書里,斯科特·尤雷克談到2006年美國西部100英里賽,他作為朋友布萊恩.莫里森的陪跑員,在距離終點274米處,因布萊恩無法繼續比賽,而和傑森兩人馬上把布萊恩的手臂搭在自己肩膀上,攙扶著他走向終點線,而成為第一個抵達終點的選手。

「我們沒有直接走向醫療站,而是……扶著他到終點線,醫療團隊立刻接手。」

最終,組委會認定布萊恩不是冠軍,接受別人的幫助屬違規舉動,不是冠軍也不能算是DNF(未完賽),而是做出了DQ(失去比賽資格)的判決。


——————以下是當時的答覆————————

1.請考慮當時隊友的身心狀態。
因為你在跑了近99公里時,已經身心疲憊,況且他們的目標是控制在14小時完成,這是非常高強度的行進速度。不要說14小時,即使是難度相對較低的香港百公里,16小時完賽和20小時完賽完完全全是兩碼事,這不是累一點或者快一點的區別,而是從一開始戰略就完全不同。整個比賽不止比賽那段時間,而是要從平時訓練、飲食控制、作息安排,以及賽時的補給和行走節奏來統籌考慮,並且要結合隊友情況做好相應計劃。
當你行進至此,前面已經付出了那麼多,並且隊友經過長時間的磨合已經達成默契時,我相信身在其中,想以按計劃完賽的心情完全可以說是下意識的。在那時還能進行理智、冷靜思考的,絕對不是一般人。同時,對隊友狀況的判斷我們無從得知,從事後對隊長的採訪錄音得知,他們當時似乎也只有按目標完賽的念頭。
作為一個曾經完賽百公里,並且曾經試過在百英里的140公里處因手機沒電無法導航只能棄賽的我,我可以理解隊友當時的選擇。因為跑到那種地步,人的判斷能力確實有所下降。

我覺得立即就地救治還是到終點後再施救要看隊友實際情況,因為我不在現場所以無法確定。但我如果是那個暈倒的人,如果不是真的生命危急,即使隊友把我扛到終點衝線後再救治,我完全沒意見。

2.為何在慈善活動有如此強烈的名次時間追求?

這是朋友提醒的,也是我一直不太清楚的地方。因為這個運動最終目的是籌款,也就是他們跑步,其他人士捐款的行為(老實說我覺得很難很難,因為我不喜歡道德綁架他人,所以我完全沒有參加這個比賽的可能)。而如果沒有這個時間追求,那就沒有這麼慌亂的局面了。我無從揣測他人的動機,對此只能持保留態度。

3.關於團隊參賽。
我之前也關注過另一個國內團隊參加這個比賽的情況。那都是四個高手,很遺憾,他們也發生了不愉快的事件。其實真如我朋友所說,如果像足球那樣有個教練就好了,當你身在其中,是真的無法客觀冷靜去判斷形勢,並且決定是繼續前進還是放棄。尤其關鍵的是,你做出決定的後果,是四個人共同承擔的。這需要信任。而信任,是很稀缺的資源。


不是長跑的人,只是比較喜歡運動,騎行過2000+公里,屬於小白一隻。
首先覺得,出現這種情況就不追求成績了,穩妥最重要。
如果我是那個倒下的人,我還是希望先過終點線,個人不太能接受在最後的那麼一點點失敗,而且是帶著隊友一起失敗。 只要還有呼吸和心跳,可能會希望隊友帶著我到終點。
如果我是其他隊員,如果情況比較嚴重,可能更傾向於終止比賽,生命太寶貴。當然如果情況允許(比如呼吸、心跳穩定),肯定希望能夠完成,不為了衝擊成績,哪怕很慢的走到終點。
事實上最難的就是這個「根據情況」這四個字,退出比賽能一定生存嗎?熬過200米到終點就一定不能生存嗎?這裡是個說不清楚的困境,只有身臨其境才能做出抉擇吧……


這樣的問題就不應該被問出來,無論何時,生命遠遠重於成績。


我覺得啥都不如我搭檔命重要。大不了明年再來
要是被人抬過終點,他就是睡醒了 也不會開心的


如果是我的隊友我覺得還是生命重要
如果是我暈倒,我覺得被人抬過終點並沒有什麼可驕傲的


我覺得,如果一個國家上上下下都認為先過終點,那這個國家我會稱之為法西斯


難道不是衝刺到終點找人來救嗎?


世事難料,變幻無常!
一年多後,我徹底修正自己的觀點!
那就是救隊友!救隊友!救隊友!
世事變幻,難以預料!
對生命尊重的意義高於一切,可以盡人事而無憾!不得僥倖而抱憾終身!
那一刻,比起隊友的生命,其他都時「0」!

2016.8.16曾寫到
救隊友第一.
如果判斷能一起終點的,則可以一起終點。
比賽可以明年再來,隊友如果錯過,將遺憾一輩子。


請大家用正常的思維來回答。
不要上綱上線就是道德。
1.救人得有救人的資質和資本,你會醫術么?!國家法律還規定醫生急救必須指定場所,否則要承擔法律後果。
2.拿起手機打個電話尋求組委會的專業醫療支援。可以原地陪伴,再繼續完賽呀。
3,手機沒電 跑到200米終點 請求支援又有何錯?!


換個方式問問自己就清楚了,隊友重要還是冠軍重要?可能還要算上獎金。
或許還是很不甘心,那再問問,為什麼跑超馬?還跑團隊?
如果是為了獎金,那就不說啥了;如果是為了鍛煉身體,磨練意志,那麼目的已經達到了,最後200米,無所謂的;如果是為了冠軍,為了得到大家的認可,那麼救了隊友,不光他感激你,大家都會敬佩你,這才是真正的冠軍!
還有這是團隊賽!團隊賽!
當然,可能有隊醫的,不過隊醫可能只能治治病痛,你能讓隊友安心!


想知道當時這隊人邊上有沒有醫生,最近的醫生是在身邊還是在終點。


終點線不是應該有醫生么,只有兩百米啊,其他地方說不定更遠


那就是要看你想要什麼了。如果你要名次,直接跑到終點就好。如果,你想得到精神方面高大上的讚揚,一定要回頭扶,最好是馬上就要撞線的時候再回頭,距離終點越近,效果越好。遵從自己的心好了,像我上邊想的那麼多,不累嗎?


不完成後悔一陣子,出事了後悔一輩子。


道德問題,生命最重


或許我們可以作更進一步的思考,而不是武斷地去判斷去終點還是救隊友。
作為隊友,雙方肯定經過長時間的磨合、了解和默契,隊友暈倒後處於什麼樣的狀態?是需要急救,否者會死亡;還是比較正常,甚至在平時出現過這樣的癥狀,隊友自己就可以處理?有一個理性的判斷,或許會更好。
根據題目的描述,由於是毅行,而且是由於體力不支倒下,根據這兩條信息我認為對於自己可以處理,而且相信隊友也會建議我首先完成最後的衝刺吧。
當然,我只是旁觀者,或許都沒有回答的權力。


作為運動員,救人不是他的義務,但完成比賽是。


你們太高估那群跑步人的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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