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喬丹很少做 killer crossover 等持球突破動作?
好像從來沒見喬丹做過像艾弗森,哈達威他們一樣做killer crossover突破,為什麼?(詳細分析)
謝邀。
原因之一:當然是他不需要這麼玩。
喬丹的爆發力和速率都夠。
大學後兩年,用一招Jab and go試探步突破,就所向無敵了;在NBA亦然。進入90年代之後,用一招inside out(右手運球跨步向左變向假動作然後繼續單側走)和一招hesitation(他的懸崖勒馬變向)就縱橫無敵了。
用不著這個。
原因之二,是時代問題。
變向crossover,是20世紀60年代,由奧斯卡-羅伯遜發揚光大的。
killer crossover和double crossover,則是甲蟲和艾弗森在20世紀90年代才展開的。那之前,這樣花哨的東西不太流行。
喬丹在20世紀80年代,也偶爾玩胯下,比如1986年「上帝穿了23號下凡」63分那一戰,右翼用連續胯下運球晃了伯德。
但到90年代,他年過三十,技藝也爐火純青,不太用玩這個了。
原因之三,也是大家通常不會意識到的一點,是位置和時間問題。
歷代運球突破大師,從大O到甲蟲,從艾弗森到馬布里,從保羅到羅斯到歐文。
大家發現個規律沒?噢對了。都是組織後衛。
喬丹呢?得分後衛,而且不是個愛粘球的得分後衛。
老派得分後衛,不太會粘球。
科比會不會玩花哨?會。2000年對開拓者第七場最後時刻,他一個大幅變向晃過皮彭,給鯊魚吊傳空接鎖定比賽。
但2006年之後,他用花哨運球多嗎?不多吧。但他別的轉身、晃動之類,還是很華麗。
不是不會玩,是不玩了。
大家回去看:killer crossover和double crossover,包括艾弗森晃喬丹那一下,什麼條件?大家站開,看你單挑,你來回耍。很耗時間,還要球權。
這是組織後衛才有權乾的,而且是新派的、街頭風的組織後衛。這玩意很費時間,而且大家基本別跑戰術了。
納什有能力玩不?有。他為什麼很少晃呢?他得組織,逼急了才趕緊投籃呢。
喬丹亦然。
您回去看錄像,喬丹80年代時,除了1989年客串組織後衛那段,許多的球都是無球走位。
那年頭,得分後衛比較講規矩,不會有大家站開,我一個得分後衛運球二百多遭的事兒。所以他胯下晃伯德那次,也是換防了,必須出手了,不得已。
再一個。
killer crossover這類,雖然好看,但第一費時間耗球權,第二是求晃個乾淨。甲蟲和艾弗森連續變向,許多時候為的是晃定對方,好我來個中投。
喬丹有198公分,不需要特別大的空間,迅速地晃一個空間出來,直接中投或者突破走你,齊活。晃乾淨幹嘛,晃不幹凈了也可以解決。
至於他晚年,是越來越尋求融進球隊。前三冠如上所述,inside out和hesitation基本搞定,到後三連冠,更基本就是背身+無球走位了。不是不能拿球權耍了,1997年全明星還玩一三雙呢。
大O基德魔術師,早年玩得花里胡哨人,到晚年都愛用屁股,自利返鈍,返璞歸真。
到他最後一年,很酷愛左手運球,試探步後直接突底線造罰球。你說對一個35歲,每晚都要衝鋒陷陣的老頭而言,是試探步後造罰球效率高呢,還是killer crossover再突破效率高?
雖然是生死之際,他也沒多磨煩。
就靠右手運球和加速就能玩弄對方重心突破成功,做哪門子的變向呢?
實際上,killer crossover這種加速後的雙變向,也就是九十年代從tim hardaway開始才做出來的,ai近一步發展,到九十年代末期開始被大家廣泛使用。mj不做很正常,八十年代壓根就沒這個技術。當時最接近的技術動作也就是向一側加速運球但球著地後再加速向另一側變向,但這動作本質上運球兩次,和killer crossover的球落地前啟動後中間變向加速並不相同。
mj的運球擺脫,通常是結合單側變節奏啟動,快速向一側變向後加速,以及變向假動作後向另一側啟動(所謂inside out crossover)為主。他的quickness非常好,而上述三個動作已經足夠讓對方無法對啟動進行預判,所以結合他的身體天賦已經足夠完成突破擺脫。
說到底,運球變向是末節,做任何變向,變速變節奏,stop and go,等等,都是要服務於sell fake或freeze defense,從而創造出自己啟動而對方失位的機會,完成運球擺脫。從八十年代至今具體的運球擺脫技術在不斷進化,有些動作比如大幅度的killer crossover來了,火了,最後又因為不是最有效率的動作,並且因為大家防守時逐漸習慣因而欺騙性下降並逐漸淡出,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換句話說,一個球員具體做啥動作其實不是什麼值得重視的事情。更重要的看點,是他如何閱讀防守,根據防守者的情況實時調整技術運用,來實現擺脫防守的效果。
這裡面,什麼時候選擇做怎樣的動作,比動作做得好不好或者會不會做某個動作,重要的多。
最後,有機會可以多看看mj在02年復出後的比賽。那其實才是mj技術的大成。從刺客,甚至可以更早,到現在的凱里·歐文,運球擺脫技術是隨著籃球理念的發展而發展的,而且採用的頻率也取決於個人的節奏,身體素質,以及進攻習慣。
建議大家去看一部電影《光榮之路》,背景設於上世紀60年代的ncaa,裡面有一個細節,唐教練在執教那些街頭出身的黑人大學球員時,最開始是禁止他們在比賽中採用源自街頭的那些變向動作,諸如胯下,背後運球等等,而更多讓球員採用側身放球的三威脅以及試探步(很少見了,今天如科比,甜瓜的三威脅大部分是將球放於防守人面前試探的而非身體一側),理由很簡單,偉大的球員注重基本功,花哨的動作經不起實戰。
有興趣更可以去看一看大O或者傑里·韋斯特的老照片,進攻端的主要形式是背筐,當時的異端也無非是靠後轉身一招鮮吃遍天的厄爾·門羅,而他的進攻端也存在大量的背筐,直至80年代的魔術師,都是如此,為何?
從這兩個例子可以看出,60年代到80年代,在擺脫防守上的重視程度,是不及對護住球本身的重視程度的,你可以靠無球跑位,擋拆擺脫,所以當你持球時大可以用身體把球護住而不必執著於面框將球放於防守者可以斷下的位置進行迷惑性的晃動。
所以,你甚至可以說,在喬丹三連冠之前的那個時代,是沒有體系化的運球擺脫技術,這項技術是末流,被人視作雜耍異端,不信看看皮特·馬拉維奇們的職業生涯。當然其實還是有靠這個混的不錯的,比如刺客,但聯繫下刺客的速度,嗯。
90年代開始,籃球理念的巨大變化就是後衛更多開始採取面框進攻。在這一項技術的初期發展階段,你指望邁克爾·喬丹能玩出多大花樣?巨星再偉大,仍然是局限於時代,何況是這樣一個飛天遁地,啟動速度天下無雙,一個單側加速就可以擺脫大部分防守者的喬丹?
即使到今天,你如果仔細看,大幅度的killer crossover多嗎?不多了,蒂姆·哈達威是奠基人,而AI達到了巔峰,原因是AI限於自己的身體素質(速度奇快而個子矮小),進攻端採取的大部分方式是擺脫後的跳投,你見過多少次AI在人群中穿來穿去,一個人把一個隊給過了,就跟今天的凱里·歐文一樣?他一個大幅度變向,晃開人,直接就中投了,當時還是成天中距離干拔的時代,現在呢,多少人願意單場出手30多次大號兩分球?今天那些頻繁上過人集錦的球星我們盤點一下:歐文,特點是幅度中等而數量多的變向; 羅斯,嗯,的確是最像AI的,單次變向晃開第一個防守人就可以直接往裡扎; 威少和沃爾,一個直線加速無敵,一個全程不減速,他們甚至沒有變向的必要; 庫里,幅度極小而快頻率的運球變向;德隆,大幅度,數量多,變向,拉回來,再變,拉回來,再變; cp3,節奏變化型變向選手,完了。
綜上,兩點,一,喬丹時代運球擺脫技術處於剛剛發展階段,二,鑒於邁克爾自己的打法習慣和逆天身體素質,他沒必要用大幅度變向。
張嘴就能吃的東西你有必要後空翻三周半接大劈叉吃么?
賭場高手輕輕地彈一根手指就能搖出3條6的骰子,變換於無形之中,為啥還要拿起重重的骰盅然後用很浪費體力和汗水的花哨動作來表演電影誇張後的特寫鏡頭呢?
還是那句被引用了無數次的八個大字:
重劍無鋒 大巧不工
基本功太紮實!
試探步太銷魂!
第一步太迅猛!
終結手法太誅心!
用「普通」運球就能玩弄各種防守者,省體力高效率,憑什麼要頻繁秀大招呢。
因為手大,任性
但持球人的爆發力不足一步過掉防守人的時候,需要通過不斷地調整自己的持球狀態來試探防守人,從而找的得分的空間,這也是科比為什麼持球得分需要花更長時間的原因。
沒有必要,後仰都能打爆你幹嘛要做那麼複雜的東西。
公子說的好,個人認為籃球最重要的就是空間效率和時間效率,現在新生代球星如阿杜、哈登和庫里等人,就是高效率球員,往往是簡單運球創造出空間,即使花哨如庫里,雖然花哨,但是其實處理球特別有效率,這主要歸功於他運球和投籃的高速率,這種極高的速率支撐起了庫里的打法,很少見庫里有冗長的一對一,都是簡單的一個胯下或者體前inside-out運球接一個背後拉球接投籃或者利用掩護突破。
個人認為對於效率的運用和對團隊的融入才是喬丹遠強於科比的地方,科比的單打相對而言效率較低,年老後隨著年齡的增長,腿部力量的下降,科比的單打對於團隊而言其實是毒瘤般的存在,其實現在的NBA,戰術已經完成了一次革命,以前的巨星拉開單打戰術越發被潮流拋棄(不過你牛逼找來三個超級巨星也沒辦法),最喜單打的雷霆其實進攻回合數也是極高的,阿杜及其有進攻效率,威少雖然無腦,但是衝擊力強,雖然命中率低,但是可以創造很多的回合數和轉換進攻,這就比一板一眼的陣地戰高效,說到陣地戰,現今NBA陣地戰最好的勇士和馬刺,巨星拉開單打永遠是最後的選擇,團隊配合的easy ball才是最終追求。
所以說喬丹牛逼,這麼多年了,喬丹的打法其實還是最高層次的,那就是追求極高的效率,即使是後三連的喬丹和公牛來到現在NBA,他們一定也是最強的那四支球隊,因為它們的防守、團隊進攻和極其富有效率的依託於團隊戰術出來的喬丹單打!
喬丹那身體素質就直線加速突破你就頭都大了,最多也就一個體前變向的事,還有他那中投的威脅力導致防守人不敢離他太遠防突放投,根本不需要複雜的變向。晃出半個身位就能夠讓他做任何事了
能夠最大發揮自己長處的技術才是最好的技術
因為沒有必要!!!!!
我在球場上,用的最多的招就是crossover,自認為有點發言權。現在逐漸發現,像麥蒂那樣的第一步 或是單手變向(inout)或是羅斯那樣的突破啟動,真的比ai那樣幅度超大 晃肩極其逼真的cross好用一些(針對的是像我這種靠速度吃飯的)。ai那樣的變向我們學不來。我的意思是喬丹本來可以用三威協, 第一步啟動擺脫防守, 後仰跳投,終結進攻,沒必要crossover。再說個真事,院里一起打球的一個大我小十歲的朋友,素以基本功紮實著稱。一次打球人家用左手輕鬆做出了一個可能我右手也達不到的變向,頓時覺得很恐怖。人家不用不代表人家不會 人家有一百種方式讓我在這個球場混不下去 只是人家不願意動用在這個球場的勢力罷了
一,喬丹投籃跳的太高,後期都是背打,不需要晃開最大距離出手。二,喬丹上籃有多種拉杆和空中躲閃,不過人你也蓋不到。
一步能過和你費那個勁。。。同理詹姆斯。巔峰麥迪以及科比
喬丹一切華麗的動作都不是為了展示華麗,他是為了進球和勝利,只不過恰巧華麗了而已。 所以喬丹展示了籃球的純粹性。 以喬丹的大手和運球能力,他能做出任何控球後衛可以做出的過人動作,只不過他知道那不是他獲得進球和勝利最有效的方式。
可能是因為 和保羅打擋拆然後空接的命中率更高吧!
因為他是喬丹啊
體前變向
滯空能力
身體素質
手也大
無解的後仰跳投
第一步很快
對時機把握很准
因為需要另一個喬丹作為防守人
請看89年前的喬丹。
重劍無鋒 大巧不工
幫主一個提前變相或者in n out就可以把人過了,為毛要在人面前運來運去呢?
幫主出道的時候以突破和彈跳為主,然而始終未拿到總冠軍。知道開發出終極大殺器,中投。45度背身拿球,大家都知道他要幹什麼,可他就是能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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