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計劃生育期間被拋棄的棄嬰長大後仇視生父母的行為?
我姥姥今年89歲了,最小的孩子是我媽,今年46歲,出生於1971年。
我姥姥總共生了14個孩子,其中只有一個兒子。也就是第13個。現在活著的只有五個。
其餘的,有溺死在馬桶里,有病不醫的,有扔在枯井的。
剩下的四個女兒無一例外都是生命頑強的實例。
重男輕女就不要讓計劃生育背鍋了。沒有計劃生育不也死的死,扔的扔。
最後我感謝計劃生育,讓我媽這個從農村來的女人沒生那麼多孩子,遭受這種罪。
補:――――――
差點忘了說,所以有仇恨不是很正常嗎?樊勝美之所以讓人心疼不也因為共鳴嗎?旁觀者都恨她媽,你說當事人呢?只是因為人情,法律等等而不得已。
我記得我媽有一次又被我姥姥罵,我勸我媽,至少她生了你,彆氣了。我媽說,還不如掐死我。免得受罪。重男輕女在我姥姥眼裡發揮到了極致。有意思的一件事,我表哥也就是我姥親孫子,給買了一盒餅乾。老太太不捨得吃,一點一點慢慢品,好幾年了,過期且串味了,這個餅乾終於捨得給別人吃了,還給的是外甥,外甥沒人吃,給外甥女生的兒子吃。最後扔了,也沒問問女兒和外甥女。
不仇視難道還要感恩嗎?無論什麼原因這種行為都是都是對人性的侮辱,也不要都推到傳統思想國情和貧困上,尤其是看了國外一些夫婦收養我國孤兒院殘疾女孩更覺得人比人就該死。
都清楚我國孤兒院幾乎都是女孩和殘疾孩子,就是說正常的男孩是非常少的。發達國家孤兒院多是未婚生子的私生子。不要找什麼理由了,這種現象也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傳統思想國情不同也是人為造成的,不要給壞人找理由了!棄嬰怪計劃生育我也是服了。
自己被落後思想玩弄得拋妻賣女(兒子大了發現還有一個光棍劫渡不了),還好意思怪一胎制。
不搞計劃生育的時候棄嬰幾時少了。
這種敢剝奪女嬰生命權的罪犯,也僅僅是被限制了生育權,依我看這樣的限制還太溫和。
還有為這些罪犯,哦不,是犯罪嫌疑人張目的人,要多接觸現代科技文化,不要老在歷史的垃圾堆里打滾
(抱歉,不是針對題主。個人覺得嘲諷題主是一個不好的風氣)------------------------------------------------------
仇視父母是很正常也很應該的。出生的時候父母都不把自己當個玩意,現在仇視也是求仁得仁。
看到題主增加了題目描述我再補充幾句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一方面是宗族關係的封建殘餘支使他們為了生兒子可以放棄一切,另一方面是在那個年代(甚至當下的某些地區),兒子就是有現實經濟意義的,沒什麼法制的地方不就只能拼凶鬥狠,反正土地都按人頭分,人多不吃虧,倒是土地質量、山林池塘承包權等需要搶。
三方的問題為什麼要其中一方去理解?何況沒有理解錯呀,自己確確實實是被拋棄的。沒有告遺棄罪把親生父母關起來已經是諒解了好不好。 遺棄的那一方理解到被遺棄的人的痛苦了嗎? 拉偏架不好,屬於二次傷害,勸施主懸崖勒馬,善哉善哉。站在兩個角度,雙方地位都是挺可憐的。
不論怎樣 拋棄 自己的孩子 ,這種行為 很是 噁心。
有人說 父母 可憐,那麼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為人父母 如果有專門的考試就好了。
以德報德,以直報怨。憑什麼這些被遺棄的子女就不能恨他們的父母?仇恨、憤怒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人類的情感,尤其是為人父母卻半點不盡職責,他們哪裡來的臉要求自己的孩子去「理解」?
ps:為了要兒子生九胎的人不管有沒有計劃生育都會把女兒送走,所以不要拉計劃生育出來背鍋,謝謝。
你當自己是羽生晴樹么?
這個不是法律上的行為吧
個人感覺,因為種種原因對父母懷有怨恨近乎難以避免,但是對於長輩,應該懷有寬容的心。其實我有一個非常陰暗的看問題的角度。
將婚姻,愛情極端神聖化,將婚姻塑造成終身幸福的甜美歸所,是為了騙你趕緊結婚。
將父愛母愛極端神聖化,是為了騙你趕緊生孩子。
將生孩子這個行為(就是單純的生下來這個行為,不包括養育)極端神聖化,塑造成一百輩子也無法償還的恩情,是因為老齡化嚴重,養老金不夠用。
電視劇奮鬥有一個場景,陸濤媽媽告訴他,你親爸得癌症了,想見見你。陸濤說,你讓他把遺產打到我卡里就行了。
我覺得這是正常人的反應啊,換了我也會這樣想的。偏題答。
所以,為什麼不能怨恨?
血緣很大的一個用途,就是在沒有親情時綁架你。
親情大於血緣,沒有親情,血緣就沒有意義。
仇視是正常的,不仇視那真是可憐到家了。
作為這個政策的少數受害者之一,我不僅恨身邊的人,我還恨地球上的幾乎所有人,因為他們都比我幸福,不公平,我不甘心。
我甚至可以為此立即去死,我這樣倒霉的人就不該活著,多活一秒,就多一分恥辱。這是相當正常且直接的反應情緒吧,你會如何看待一個希望你從這個世界消失的人?感謝他嗎?還是仇恨他?
我們只是凡人而已,喜怒哀樂愛惡欲,七項全能,雨露均沾。以德報怨和用愛感化他人這種事情,能做到的是聖人,做不到的是凡人,這是種高級技能,不是人人都有的。最多只能做到淡然處之吧?那些準備弄死自家孩子的人,法律不允許幸運活下來的孩子反殺報仇,可沒有不允許他們心存仇恨
我只發表一下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沒有親身經歷過請不要在一旁冷言冷語的談論我們不夠理解,畢竟沒經歷過的真的沒辦法感同身受
我原本就是棄嬰,沒見過生父母的長相,養父母待我如己出,我不恨生父母,也不願以後生活中他們會出現,既然從一開始就選擇放棄,選擇離開,以後也沒必要再出現,我只想以後好好待我的養父母
對生父母只有好奇,好奇他們是怎樣的人,但不好奇他們是因為什麼選擇遺棄,既然已經遺棄了,事情已經這麼長時間了,也不必要去想原因了,遺棄在我看了就是遺棄,計劃生育並不是什麼理由,可以做到不恨,不恨並不代表會原諒
當然,也會有恨生父母的,而這些情緒並不代表什麼,我們可以理解他們是有苦才遺棄的,但是這不代表幾十年被遺棄所產生的情緒可以因為幾句有苦衷就能夠消失的
我出生時正逢新年,曾祖母看到家裡添娃了,知道是個女娃,看也沒看,只說了一句:看男孩子的屁股不看女孩子的臉。我本是這輩最早出生的曾長孫女,還是掐著新年出來的,並沒有給爺爺奶奶曾祖母帶來快樂。
爺爺從未抱過我,奶奶臨時搭手一次幫我母親抱過我,還好,我父親沒有嫌棄我,媽媽很愛我。
父親兄弟姐妹一共七個,二叔家沒有男孩子,二叔夫婦,為了生出男孩子,一共懷了五胎,只有老大和老三家裡養大,老二生出來就夭折了,老五跨好多省躲在蘇州出生,大概是90年左右的孩子,生出來看到是個女娃,送給蘇州當地人家,還有一個我不清楚。
我不知道這個未見面的堂妹如今如何了,二叔和二嬸從來沒有去看看的任何意思,但是夭折的那個經常燒香。不知道那個堂妹會怨恨親生父母嗎?
撫育子女是作為父母應盡的義務和責任,是任何原因都無法推卸得了的責任,生而不養,何配為人父母?在90年代棄嬰均為女嬰,同樣反應出當時社會重男輕女的落後封建思想。既然男孩能養,為何生女孩就有因條件窘迫而被迫棄養之說?拿計劃生育當擋箭牌,這完全是為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無說服力的說辭而已。
退一步說,自己無力撫養,棄置他人,在做出棄養行為的時候兩者之間所謂的關係紐帶就已斷連。二十幾年的被棄養的情緒與虧欠,不是一句遺憾,一句畢竟血溶於水便能輕巧一筆帶過,並藉此來道德綁架。人都該為自己犯下錯誤付出代價,良心應該受到譴責!不理解也是情理之中,誰也別抱怨或怨恨誰。如果說多年來心中實為內疚,但從未做出任何行為上的彌補,這種言語上所謂遺憾和愧疚的說辭,說出來也毫無信服力。
人都是感情動物,誰對自己有恩,都銘記於心。感恩之心當於給予對自己無親無故卻仍願視為己出的養父母,這其中的感情遠遠超過血緣之親。沒有感情的依附,單獨的血緣存在也毫無意義。沒有被拋棄, 卻生活在被抱養的童年。
我的父母:「你不能叫我們爸爸媽媽,要叫叔叔嬸嬸」 「你不能說是我們生的,你是伯伯家的」周圍的人 「你不是親生的」 「你是抱養的」
我的童年。 可能是我一生的痛。
一些夜晚流著淚入睡,一些清晨流著淚醒來。
我21歲了。
比起來,我更寧願被拋棄。
要麼真正地被領養或許還能被善待
要麼 就讓我墮落 讓我造作 讓我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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