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心理學角度來看,殺過人之後性格會不會有所不同?
假設殺人沒有坐牢,比如說正當防衛。
我猜是隨機邀請我的,只能這麼認為了,攤手。
答案是,會!
比如說法警,法警是為數不多的可以正當剝奪他人生命的人。法警在第一次執行死刑執行任務後,都會有專門的心理人員跟蹤半年乃至一年做心理輔導,就怕人出問題。
法警在最初執行死刑後一段時間內,會變得異常冷漠,然後在實施暴力的時候,也能異常冷靜,因為他們只是很平靜的實施暴力,心中完全沒有任何波動,甚至於並不認為自己的手段是暴力行為。
這段時間裡,他們對生命的看法很複雜,具體複雜到什麼程度,我描述不出來,沒有那種經歷,呃,換言之,我,沒,殺,過,人,不騙你。
殺人之後眼神和長相都會有變化,只是很多人不認為這些是變化,單從看相這件事來說,變了,變得很多!跟負責審訊的刑警,街頭地痞,以及屠夫完全不一樣的眼神,繼續說下去就像文學作品了。
我知道一個案子,大家當故事看。
兩個原本性格平和的法警在執行死刑後休息期,負責一些輕鬆的工作,冬天初冬,晚上九點多,兩人領著女友出去吃飯,路上遇到兩個喝多的酒鬼騷擾兩位女士。兩人在橋上揍了兩個酒鬼之後,一人抬頭一人抬腳,將兩個酒鬼從橋上扔到了河裡,冬天,被扔下去的是兩個喝了酒的人,了解的人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兩人把酒鬼扔下橋之後,沒有任何救護措施,直接聊天說笑下橋走人。兩個酒鬼被圍觀的人救了上來,好在河裡泥多水淺,也好在是初冬不是嚴冬,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說一下兩個法警的狀態,就想晚上出去吃飯,沒覺得會有危險和不方便;對於毆打酒鬼沒有什麼想法,女朋友被人騷擾,揍他,就這麼簡單;對於把人扔到橋下這件事沒有想法,死不死與我無關,(真淹死了怎麼辦)還能怎麼辦,大不了償命唄……兩人在毆打酒鬼的時候,沒有大聲咒罵,就是很安靜的打人,摔倒對方,繼續揍,兩人幾乎就是一個眼神交流,就默契的把酒鬼抬起來扔下去了。
兩人身體素質一般,平時性格溫和,但是當時打架的時候,爆發出了強大的力量。(好奇的人去抬一下喝多睡著的酒鬼,死沉)
酒鬼清醒後意識到錯誤和嚴重性,相關領導和心理干預師出面擺平了事情。知道兩人對酒鬼如果報復怎麼辦的回答嗎?
可以再扔一次,保證不會再失手,第一個笑著說的。另一個說的是,他敢?!然後不吭聲,過一會也笑了。
他倆當時對生命和危險沒有了概念,我猜的。
不要因此嘗試當法警,執行之後有很大比例的人,是處於心理崩潰邊緣的,當然,現在法警執行任務的機會越來越少,行刑後要一年以上才可以再次執行(記不清了,知乎上如果有相關人員麻煩糾正一下)。很多人一輩子可能只有一次,次數少,反而更容易出問題吧--這句話還是我猜的。
經評論提示,才想起來現在正在向注射死刑過度,忘了這件事了,以上回答,均以槍決執行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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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所有評論都在理智理性範圍內,我能提供的參考也是有限的,畢竟我接觸到的依然是少數人,大多數人的狀態我是跟蹤不到的。對於殺戮,總得來說,大多數人面對一個生命在自己手中消失,都會不安,愧疚甚至自責,另一些情緒就是恐懼和害怕,這裡有根源(有些東西不方便公開和詳細說明)。所謂人性是善是惡,真的很難說的,大多數時候,我們相信人性本善。
給大家推薦一個帖子,南非狩獵游(上)--緊張與不忍
鐵血網 國內一場活動冠軍去南非狩獵的經歷,注意看他第一次看到自己獵物時的反應,於心不忍,射擊後的自責,這些都是一樣的,而當人面對同類的時候,感覺更甚一些。
不一定,我認為這主要要看他本人對這件事的心理認同度。舉例:我爺爺參加過抗日,當然後來也參加了國共內戰,現在已經去世。據奶奶回憶,同樣是戰場殺敵,他殺日本人完全沒有心理障礙,相當沾沾自喜,是他驕傲的談資。但一問他殺沒殺國軍就沉默,從來沒主動提起。我想他內心比較不認同殺自己同胞這件事。簡言之,我認為對殺人的認同度決定了殺人者是否會被影響以及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我覺得這個問題最好分開來說比較合適,從心理學角度來看,因為行為動機的不同會導致其達到預期之後心理狀態的變化不同。所以對於一部分人來說開了殺戒之後就好像憤怒值飈至臨界點的浩克一樣性格突變,而有些人就好像吃了一頓飯一樣僅僅是飽了而已。前一種好幾位前輩分析都蠻透徹的了,我就不班門弄斧了,就談談第二種吧(第一次正兒八經 答題肯定有很多不夠靠譜完善地方,包涵包涵)就此後一種人,正好想起幾個例子,解釋起來比較方便:
1、(據稱)殺人最多的連環殺手——Henry Lee Lucas (美國)
要數殺人殺得最多的連環殺手,非 Henry Lee Lucas 莫屬,有證據證實最少也有150人之多,他更自稱殺了360至600人,因為他在被捕前亦經常外游,在歐洲也殺了人,實際的數目並沒有記下來,但他的主要捕獵區域還是在家鄉美國。這位傳奇的連環殺手殺人的原因,可追朔到他的童年。他自小就被母親虐打,其中一次更嚴重得令他腦部受創。結果到了他23歲的時候,他就把母親QB並刺死以報復,被法庭判入精神病院40年,之後獲假釋外出卻死性不改。(由於此處討論殺人之後的性格變化,暫且就擱置性格變化的對於殺人行為的促因分析了)
直至1982年的10月,德州警方因為找到一個屬於一名寡婦的空手袋而展開調查,並曾經調查他,但並沒有找到證據證明他是兇手,倒是以他藏有危險武器拘捕他,豈料他到了警署後竟不耐煩地把自己 20 多年的殺人經歷一一說出來,包括他有另一名同黨 Ottis Toole(他的雙性戀情人,據說是他把這位情人部分屍體吃掉)。後來死者數目不斷增加,警方曾經認為部分只是他的幻想,但他卻能明確指出某些藏屍地點和屍體的狀況,令人不得不相信他。曾經警告過精神病院的心理評估人員不要放他和他會繼續殺人的。
Henry Lee Lucas,也許最令世人震驚的是他在法庭對自己行為的辯解。「我喜歡殺人就好象其它人喜歡散步罷了,只是嗜好不同。如果我需要獵物,我只需到街上去隨便找一個。」(原書的介紹更加詳盡,貌似是名家連環殺手—bulabula,具體既不清楚了,但是henry lee lucas 對於殺人行為描述很好的說明,有一部分人在殺人之後性格沒什麼變化,就像出去遛狗一樣稀鬆平常。
2,說到這個又想起來一個例子,驚悚片編劇寵兒——Edward Gein (美國)
《沉默的羔羊》,《德州電鋸大屠殺》貌似還有一步是《觸目驚心》(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最近翻拍了新美劇叫貝茨旅店?貌似更新到了第二季)and so on都是以此人為原型:先擺一段百度介紹,
分割線——介紹開始:
他的生平跟希區柯克在《觸目驚心》內對主角諾曼貝茨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 Henry 和媽媽 Augusta 住在 Plainfield,威斯康辛州郊外一個非常偏僻的獨立平房。他和哥哥在成長過程中幾乎都留在這棟建築物內,沒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異性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佔有慾強、憎恨女性的母親所佔據,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在他的兄長和母親相繼去世後,他開始顯露出潛在扭曲的性格。
他先是把母親的屍體保留在家中,好象她從未死去。接著為了滿足對女性的慾望而去掘墓起屍,最初只是觀看她們或觸摸她們,但後來變本加厲,把屍體剝皮並縫製人皮衣服穿在身上。
但他第一次親手把活人殺死,卻要等到1954年的12月8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Mary Hogan 殺死並剝皮。他的惡行要直至3年後才被發現,在警方找尋工具店店主Bernice Worden 的時候,Bernice的兒子想起他在案發前曾經來買防雪劑而起疑,結果在他的家中發現了大量噁心的「人類手工製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燈罩、由人頭骨所造的湯碗、頭骨床頭布置和由乳頭造的皮帶等,死者面部的皮膚連頭髮則成為了面具。
分割線——(介紹完畢)
為什麼一定要提及他!是因為他是另外一種殺人後性格未有明顯轉變的典型!因為在長期與世隔絕生活(未曾上學,也沒有固定交往小夥伴)讓E.G根本不知道殺人是犯法的,甚至殺人削骨扒皮對他來說都是沒有道德和法律約束的常事~所以這也說明了不是所有殺人都是會有明顯的性格改變的。BTW據說後來他從精神病院重投社會後行為變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內成為一位慈祥的老者。最後在精神病院中因年老而死。差不多就這些,還要提到一本專門講連環殺手的書,大三時候去圖書館看到的裡面有很多更詳細分析殺人之後對於兇手性格分析,都還蠻有意思~有空大家可以搜搜看。
(●°u°●) 」
夢裡夢見自己殺了人,然後怕的要死,到處躲藏。
夢醒了後感覺一身輕鬆,還好是個夢。
因此僅我自己而言,殺過人之後性格肯定會變化很大。
當時教授用了很長時間給我們解釋什麼是psychopath,解釋為什麼有的犯罪行為會讓我們覺得如此令人髮指,難以接受,為什麼有的犯罪者在他看來並不值得我們去給予同情與理解。
的確有很大比例的殺人者對殺人這件事情無動於衷。我能夠理解,題主用法律是否懲罰當事人這個結果來判斷,是希望劃分出那些並非故意殺人,不會被判處刑罰的那部分性質比較輕微的殺人事情。
但是單就殺人這個事件,當事人在事後是不是會發生我們想像中的心理變化,與這個行為是不是會接受法律懲罰沒有多大關係。很大程度上真的就取決於這個人本身與殺人者當時所處的環境。
第一,對於普通人來說,我是指沒有反社會傾向的那群普通人,不要說是正當防衛錯手殺了人,哪怕只是因為過失導致他人傷殘,或者在外力逼迫下做出殺人的決定,都會有微妙而又持續的心理變化。這是因為我們有同理心Empathy。上面許多滿懷同理心的答主已經把殺人後內心受到折磨,甚至導致心理扭曲的心理變化過程用故事解釋得很詳細了。
在普通情形下,普通人無論是錯手之下或是一時起意,導致他人死亡,在事後出現愧疚,無法原諒自己,刻意遺忘,甚至封閉內心裝作毫不在乎都是有可能的,這是當事人自己能夠明顯察覺的心理變化,大多數情況下是可以隨著時間慢慢平復的,可能不至於永久性地改變一個人的性格。
至於為什麼在旁人看來他們的性格會發生了很大變化?嗯,看了大家的回答,我覺得很多時候可能只是循環證實而已。
第二,普通人在特定情形下,有可能殺人後產生了心理變化,影響到了外在的行事方式而不自知。
比如戰爭,電影電視劇常常提到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士兵在戰場上對待生命的態度與我們在生活中對待生命的態度是不一樣的。但因為戰場的大環境是高度封閉的,人很容易就逐漸適應了這樣的觀念,表現得漠視生命、冷血殘酷。卻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在當時就感受到了自己性格的改變,又或者即便感受到,也不會有恢復的意願。而這個問題往往要等退役回到正常社會生活後才會出現,有對比才有發現,這個邏輯很好理解。類似的其實還有長期在嚴重家庭暴力中生活的婦女兒童,長時間浸淫在暴力犯罪環境中的青少年。
這樣特定情形下,由於外界環境持續、高強度的逼迫,使人拿起了手上的武器指向同類,殺人這個事情不是單獨存在在他的記憶里的,與之相隨的還有引發他實施這個行為的壓力與痛苦、生存的恐懼、同類的威嚇等等。這樣的情況下,永久性地改變一個人的性格的,不僅僅是殺人這個事情本身了,其實是與之相關的整個經歷。
第三,回到答案最初提到的教授。教授是美國人,研究forensic psychology,同時也做司法鑒定的實務。教授說其實研究的人已經把這些不同的人格障礙區分得非常仔細了,只是對非專業的人士來說這些區分有點無謂,他們只需要知道psychopath有什麼特點,知道有的人真的不太值得去可憐就足夠了。因為你對他們的可憐在他們看來是弱者才會做的事情,他們根本就不屑於被理解;而向我們普通人表達關懷與愛護,模仿我們的相處模式這類事情,很大程度上只是他們獲得利益的必需。
psychopath是一個大家都很愛的主題,在文學電影科學研究里都是。但如果生活圈子裡入駐了一位psychopath,並且這位自視高大上的同學有意讓你痛苦……你真的會很痛苦。因為他們的大腦不會對那些我們覺得殘忍的事情有驚慌、可怕這類反應。做測試的時候,放一張血肉模糊的屍體照片給正常人看,測試大腦活動的機器快要閃瞎研究人員的狗眼了,換個psychopath上來,人家眨巴眨巴眼睛,機器就像壞掉一樣沒有反應,嗯,他們眨眼只是對這個照片覺得好奇而已。
不過問題在於,他們在外表看來與我們無異,也往往不會有特別的行事模式,通常都認為他們是天生的,後天影響而改變的往往在青少年階段就已經定型了。他們在社會人群中的比例有人估算是1%,特定職業、群體中的比例會特別高。我問教授,那麼他們可以成為很好的pilot了?教授說理論上來說是的,就他工作碰到的psychopath們而言,他們往往具備了成為一個優秀飛行員所必須的條件:聰明、靈活、自信、處世冷靜、思考理智、做事果敢……有人說在企業專業人士中的比例可以去到3.9%,我姑且妄信。
下課的時候我不死心,問了教授一個問題:你也覺得他們應該受到懲罰嗎?他們做了這麼殘忍的事情無動於衷,說到底也算是某種程度地生病了啊。
教授笑著跟我說:你看,這就是你跟他們的區別。他們做了這麼殘忍的事情,你還能試著從他們的立場去思考,嘗試給予他們理解。但是根據我的經驗,你這樣的表現在他們眼裡其實是非常幼稚可笑的。
哎,害得我剛開始課程的時候還傻乎乎擔心完了自己會不會也是psychopath卻沒有意識到,畢竟學了這個課程之後總是隱約覺得搞不好psychopath其實是一個很高大上的蔑視眾生的群體,這麼看來完全是自作多情了……在他們看來我仍然是一個同情心泛濫的可憐蟲……
不過還有一個問題,知乎大神這麼多,psychopath比例可能會很高呃……可能會,也可能不會。
殺人也分很多種,遠距離狙殺和近距離用利刃砍殺給人的心理衝擊有根本性的不同。警察為了維護社會治安,槍殺殺人犯和變態殺人狂虐待殺人的感受是不同的。
殺人這種極端行為長期受到社會倫理的禁止,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早就已經融入血液,無法改變,所以不管怎麼樣都無法擺脫殺過人的夢魘。唯一的例外就是社會倫理允許的殺人行為,但這也是治標不治本的自我催眠。
無論如何殺過人的人還是會有變化的,他們的內心普遍會想,我連殺人都敢做還有什麼不敢的?這種觀念會伴著殺人行為伴隨人的一生。
如果說一個人殺人自始至終不變的人內心想法,可能和有一本書說的那樣:
你殺死一隻螞蟻還會管螞蟻的父母親人怎麼樣想嗎?
殺人也會有一個心理闕值,每殺一個人,心理上的內疚感和罪惡感便會少一分
再告訴大家一個很有意思的事情,無論是殺人過人的人還是屠殺過很多生靈的人,周圍的貓貓狗狗能夠感覺得到,會本能的害怕,小時候生活的農村屠夫去任何地方,狗都躲得遠遠的。而我去任何地方,都有野狗對我亂吠。
殺人這種行為無疑是所有犯罪行為當中社會成本最高的,且行且珍惜吧!這個看性格,即使沒大影響也多少會留有心理陰影。我沒有過殺人,但是,小時候見過的事也算見證過「殺人」。
一起玩的幾個比我大兩歲的孩子,就在我面前,將鐵路上一個襁褓之中的死孩子分屍.....(八幾年那時家裡那邊有些亂,棄嬰便丟到鐵路邊。)他們用木棍對著屍體戳來戳去....血肉模糊的現在都歷歷在目。
那是人哦,雖然已經斷氣很久的樣子了,但因為夏天的關係多少有點腐屍的氣味,我當時看傻了,他們還問,要不要一起過來玩。我也只是傻傻的杵在哪不動,看著他們玩的很開心。
當時的我,不參與,也沒有制止,甚至沒有害怕的感覺,當然更不是麻木,有點蒙吧。
後來我回家就高燒不退了....卻也不敢跟家人說,這事兒其實對性格有那麼點影響,比如,更敏感,對小孩多少有點奇怪的感覺.類似害怕之類的...
看到影視劇中的血和分屍有種莫名其妙的興奮.......
還好作為一個人畜無害的妹子,我不會傷害別人,但是心裡對血,對死亡的看法和周圍的人真是完全不同了......
5歲的時候做過一個夢,夢裡用槍殺了對面樓陽台上的一個不認識的人
啪的一槍那個人就倒下去了
幾乎是立刻,我心裡就充滿了無盡的恐懼和後悔
猛地意識到那個人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是有自己的喜怒哀樂,有自己的名字和生活
那一刻感覺無論是誰都不該就這樣被殺掉,都是可以被饒恕的
好像所有的負面情緒都在內心膨脹,喘不上氣六神無主
這是我5歲的時候的感覺,
後來做了很多夢,離奇的奇幻的毫無邏輯的
但是這個夢我一直記到現在
不一定。
一個人性格是否驟變,心理是否受創傷,取決於他對於事物的認可程度,和認知改變的前後反差程度。
也就是說,殺人之後的震撼度,取決於這個人是否看重生命,是否排斥死亡。
一個珍惜生命的人殺了人,他的心理會受大刺激。但若是一個不珍惜生命的人,他在殺人後,就不會有什麼感覺。
請你相信,生活中那些不愛惜身體的人,混日子的人,他們殺人後,一定最冷靜。
好友是法警,這個問題我也問過他。
他殺了大概不止一兩個了吧。第一個他還有感覺,覺得不忍,覺得不安,眼睜睜看著一個人臉色像書里寫的那樣變化:紅色,紫色,綠色,灰色…最後變成死灰色,伴隨著犯人大小便失禁什麼的,都結束在槍聲之後。
之後的很多次舉槍他就像沒事人一樣,有時候第二天要舉槍第一天晚上還在和我們喝酒扯淡。每次行刑完畢的晚上也是一票人拿著行刑紅包去消費個痛快(他們業內覺得這個錢要當天花完才能回家)。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有次他喝高了,跟我具體說起這事,包括犯人犯事的原因、嚴重性,和行刑完畢後他怎麼用捆綁犯人的繩子去擂(真是這個字)犯人沾了腦漿的血(傳說拿回去辟邪),都說的一清二楚。
也就是這一次,我才意識到他的心理狀態和我不一樣,說有些嗜血都不過分。
平日里我們每天都在一起喝茶的,他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好空虛」,我們還常常笑罵他賤,好工作好日子好老婆好孩子好房子好車子,真是賤得慌。
那次酒後我才慢慢懂他的所謂「空虛」來自哪裡,也許是心理變化卻沒人疏導他、懂他吧。
心理變化具體如何我講不出來,嗜血是肯定的,輕看別人生死也是肯定的。
上個月有個小偷去他家小別墅偷東西,從頂樓摔下來,一臉血肉模糊,慘不忍睹,他還拎著別人各個角度拍照片,然後發給我們看。我當時嚇到以為出大事了,問他在哪,他說已經在吃夜宵喝酒了。…他手都沒洗就喝酒去了…後來他又去了警察局,警察說是小偷可能快死了,所以麻煩他去錄口供…然後我沒追問後續發展了…總之第二天白天他依然開心的在看球賽…
照片我有,不想發出來。
以上為已知部分。我告訴你,殺人,會上癮的,你還想再知道嗎?
如果想看的人比較少,那麼還是不要知道的好這也要分情況而定。。。為什麼殺人容易產生心理陰影而殺動物幾乎不會,原因在於同類代入感喚醒了我們對自身死亡的恐懼。 如果是過失殺人,事後愧疚和恐懼觸發心理防禦機制,可能引發ptsd以及其他各種神經症。
如果是軍人戰場上殺人或法警刑場殺人,情況就會不同,因為當成為國家機器的一部分,強烈的自我意識是不應當存在的。 這也是軍警管理必須專制化的原因。否則會產生的認知失調足以讓他們徹底變成亡命暴徒!
如果是醫療事故導致病人死亡,額。。這也算殺人的一種啦。。。我想說的是,醫生會感覺很遺憾,嗯,實驗失敗的遺憾。
總而言之,在程序中殺人是不會帶來太多痛苦的。。
我知道我說的很膚淺,不過人心再複雜也逃離不了動物的本性。
畢竟,殺一個人是殺人犯,殺一億人就成了政治家。
殺戮是人類的天性啊!!
本人法警,每個地方的政策和條件不一樣,一樓所說的與我這裡不同,沒有心裡醫生陪伴,沒有一輩子只干一兩次,具體數量我不說,反正非常驚人。我自己的感受和一樓說的也相反,我反而膽小了,很簡單,場面太恐怖了,絕對不是看電影的感覺,是活生生的在你眼前,我很害怕自己也成為死刑犯,所以膽小了,每一次都是很好的警鐘長鳴教育,我這輩子應該不回違法犯罪的。
手機碼字,太累,本來可以寫很多,見諒。
會有很大的改變。。。
沒有成功的殺過人,只是差一點殺了人。
鬥毆,一刀切斷了對方的鎖骨,離開頸動脈1厘米。
事後心裡一片寧靜,原來要奪走對方的生命如此的簡單。
後來幾年開始玩槍,經常和幾個小夥伴扛著氣槍上人跡罕至的荒山,殺掉能看到的任何小動物。不為了吃,只是享受殺戮的快感。
相信我,殺死活物,你會感覺到你吸收了對方的精氣神。。。
最瘋狂的時候,是雪夜,在某農場,用帶熱感應的7.62步槍打半夜出來到暖棚偷菜的野兔,一夜60多隻。。。
最後一次無目的殺生,是某年釣魚,忽然看到有隻老鼠跑過,順手摸出隨身的小直飛過去,命中目標但是卻看到老鼠跑了。。。走過去撿刀的時候,看到刀刃上穿著一隻未斷奶的小老鼠,母老鼠等在我腿邊30厘米的地方看著我,眼神裡帶著恐懼和絕望,心忽然就軟了。。。
後來再也沒有像以前這樣瘋狂的殺生過,再動弓刀或者槍,基本上都是為了吃。。。
我玩的比較雜,偏好武器類:
10000元以下有哪些不貴而且少見但買來的瞬間會讓人高端大氣上檔次的東西?
答案是肯定的。我倒是很想知道一個人殺了一個人以後的產生心理變化(恐懼,後悔,興奮……)是先天的還是後天的。是人類基因遺傳中映射出來的還是人出生後的後天影響的。好像很複雜。
老白看著Jane死而沒有救她【這也算是殺人吧。。。後來就一點點黑化了。
之前有過類似回答,就搬過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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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當警察帶槍,但確實沒殺過人。
不過要聊殺人者,這行業接觸的應該能排第二,第一應該算軍人。
先說一個同事。我剛從警有個師傅,平時拖拖拉拉不修邊幅,對領導的話愛理不理,脫下警服喝酒打牌就跟混混差不多。但大家背後聊天對他都挺尊敬,甚至在市局也有名氣,我後來才了解到他在十幾年前處理的一件事。
他本是軍人,退伍轉業當警察。當年城裡有起劫持人質案,談了半天沒效果,人質一直有生命危險,所以上級決定可以找機會擊斃嫌疑人。可那時哪來什麼狙擊槍,局裡只有把小型微型衝鋒槍,最關鍵沒人敢上啊,萬一打偏了可不僅僅是丟工作的事,甚至可能坐牢的。
我師傅那時已經算是業務骨幹,但還是軍人的脾氣,說,我來。然後把槍藏在外衣里,跟著談判人員進屋去,啪啪兩槍打中胸膛,當場搞定。
這件事雖是他的成名戰績,但他一般不聊,即使有次喝醉酒被我們問起什麼感覺,他癟癟嘴說,就是打人嘛,跟打靶沒太大區別,除了會流血……
但我一直懷疑,這對他真的沒絲毫影響嗎,他立了大功,但從那時起就一直在基層摸爬滾打,沒往上進取當領導,現在更變得酗酒打牌,難道跟這事真的毫無關係嗎,我不能確定,而且別說那個時代了,即使現在,又有誰以任何方式關注或者治療警察的心理問題呢,從來沒有。
再說一個殺人者吧,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為我是親眼見證他如何「轉變」成殺人犯的……
那是一個夏天深夜,我在派出所值班。單位大門外就是飲食一條街,每天夜裡都是喝酒鬧事者不斷。
聽到外面陡然喧嘩起來,還有人高喊打架啦。
我們呆在值班室的幾個包括副所長,趕緊操傢伙。當然不是槍,有的拿警棍、有的掄起木棒——這裡必須解釋一下,一般清醒的打架,再瘋也不會對警察動手,可喝醉的人就說不準了,我剛到派出所時也是一次報警打架,我跟兩同事衝到打架的啤酒攤位,發現雙方加起來十多個,都拎著酒瓶,我們那些短警棍去阻止時差點被雙方打,後來學會了,對酒鬼必須人多勢眾最好拿長棍,才能穩住氣勢。
五六個人衝出大門,我跑在前面。一個頭部和上身都染血的男人歪歪倒倒向我走來,拿著一把匕首,對我說,「他們一群人打我,我就拿刀捅了一個」。
我小心拿一張紙包著匕首接過來,副所長給我使眼色,讓我帶他先回去,他們去現場干其他的。
我名為攙扶實則控制的將他帶回所里,噓寒問暖的看似關心,實則希望掌握第一手情況。
經過也簡單,就是他本來欠一個朋友錢,晚上路過時發現對方跟幾個朋友在路邊攤喝酒,順便叫他一起喝,之後話不投機對方几個就開始揍他,他被追打了一會,摸出自己的匕首捅了一個人胸膛。
我一聽捅了胸膛就知道,這事鬧大了,先安撫他情緒後叫人看住他,我出門跟回來的同事們匯總情況,才知道那個傷者已經被朋友送去醫院,很可能是重傷。
接著,我將這人送去醫院急救室,之後的經過就很是奇葩。
醫院急救室不大,深夜就一個值班醫生和護士,我們趕到時,醫生和護士正在布簾後面處理一個渾身是血的人。我帶傷者進去躺在另一張床上,醫生過來看了一下,說「皮外傷,沒大事,我先處理那個生命危險的」,然後叫來護士給他簡單處理傷口。
我當時就緊張了,擔心那就是被捅傷者,這兩人怎能呆在同一間屋子?我還是強作鎮定跟這個受傷者東拉西扯。
不方便打電話我只能給所里發簡訊,說再多派人來,可能會是命案。又過了幾分鐘,醫生應該是跟醫院領導通電話說,「哎,那個遭刀捅了的已經不行了,要通知家屬來簽死亡證明哦」。我的心一下就涼了,真想罵死那個醫生,趕緊看著躺著的傢伙。
他臉色瞬間變得煞白,緊抿著嘴不再說話,閉著眼睛也能看到眼球快速轉動。
他認為自己只是傷人時很配合警察,可一旦知道自己已經殺人了會怎麼做?
我看了看急救室周圍的剪刀、注射器等東西,已經想到最壞的結果,萬一他突然逃跑怎麼辦,挾持人質怎麼辦……我捏著拳頭站在他身邊,提防他突然暴起。
剛好急救室又來了兩個同事,我給他們使個眼色,然後出去電話報告情況。命案,意味著刑警隊的兄弟們會被從家裡床上叫出來熬通宵了。
然後,我回到屋裡,給他戴上了手銬。我沒有說話,他也沒有。
過了一會,他說,「警官,那把刀不是我的,他們先拿刀要殺我,我才搶過來的……」
「你剛才不是這麼說的。」
「我剛才頭暈,沒想清楚,是的,他們先要殺我……」
聽得出來,這是他在最短時間為自己想出的辯解,雖然沒什麼大用。看著急救室躺著的兩個人,我心裡一陣悲涼:本來好好的兩個人,現在一個死去,另一個卻也不算活著了。
我沒有再反駁他,讓他絮絮叨叨地為自己解釋……會的,我記得那是小時候一個炎熱的下午,我的小弟弟有點癢,順手就去撓了一下,誰知一發不可收拾,性格也慢慢變的猥瑣了,後來我才知道我親手殺了很多人
不得不說我做過一個夢。
這個夢境感覺就是真實發生的。
夢裡的我殺了人,而且埋在了郊外的某刻葡萄樹下,然後好像有人尋人未果於是大肆搜索。
夢裡的我去裡面看了看自己埋藏的屍體是否還在,好像還在。於是心安理得,但是那種被
隨時可能發現的感覺讓我在夢裡壓抑的很。
這個問題的結論就是,類似人第一次抽煙,當焦慮和擔心過後,可能會平靜,甚至會變得
異常勇敢,人怕死,但如果自己能間接製造死亡的話,可能不會在害怕什麼。
我是護士,我發誓沒有殺過人!上班六年,死人倒是見過很多。沒有正式步入工作崗位之前,我總腳得我這種心裡脆弱的女(han)紙是無法直面死亡的~現在想來當初真的是多慮了,第一次接觸到病人去世的時候還沒有獨立上班,由科內的老護士帶著上夜班,正趕上科里的一位危重病人陽壽已盡,老師讓幹嘛我就幹嘛唄。然後自己正是獨立上班,算來這幾年從我手中送走的也有二三十位了,真的感覺到自己面對死亡越來越麻木。什麼所謂「一個鮮活的生命已經消失」、「眼前彷彿浮現出音容笑貌」,都是藝術加工好嘛!我真的沒有過這些感受,從未有過。只想儘快把屍體處理好,聯繫太平間,把屍體拉走,做好終末消毒,完善好護理記錄單,然後下班走人。回家裡第一句話就是哎呀今兒累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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