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關係中,如何看待父親向兒子下跪?

在古代,如果兒子與父親處於君臣關係(不是太上皇與皇上的關係)。那麼父親見到兒子是要行跪拜之禮的。
比如,在清朝:
同治皇帝駕崩後,光緒皇帝繼位,他父親是在世的醇賢親王奕譞。
光緒帝駕崩後,宣統皇帝繼位。他父親是在世的第二代醇賢親王載灃。

就是說基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先後關係。當奕譞見到光緒帝,載灃見到宣統帝的時候是要下跪的。 如何看待古代的這種現象?


德宗從入宮開始,其父親就是文宗,而並非醇賢親王。
宣統帝從入宮開始,其父親就是穆宗和德宗,而並非醇親王載灃。

強調這兩點的原因是,既然是討論古代的倫理,就不能只看到君臣、父子的一面,還要參考相對應的宗法制度,來界定什麼叫「父子」。


因為他能當皇帝,他就不再是親生父親的兒子了,他已經被過繼給先皇做兒子,他的父親只是先皇。

其實在古代,莫說皇室,即便普通官宦之家,也會有過繼現象。比如甲和乙為親兄弟,甲有兩個兒子A和B,乙到了50歲還沒有兒子,那麼甲可能就會把小兒子過繼給乙,B的父親就是乙,不再是甲。甲是B的伯父。也許在平時B可以喊甲一聲爹,但是在族譜中,只會記載:甲兒子是A,乙兒子是B。

在皇室這個宗法更不能亂。誰是誰的親生父親並不重要,只有宗法上承認的,才有繼承關係。皇位繼承是「父死子繼,兄終弟及」。所謂兄終弟及,也只是父死子及的補充。如果兄有兒子,弟繼位一般是不合法的。(宋太宗就是兄終弟及。)

先看第一個太上皇,劉邦的父親。因為劉邦奪得天下,為太祖高皇帝。不是他爹傳給他的,所以他爹就是他爹。他爹不用給他跪。

再看一個很多人熟悉的例子:明朝嘉靖大禮儀。朝廷中大部分人都認為,嘉靖繼位,意味著他過繼給孝宗朱佑樘,做了武宗朱厚照的弟弟。所以嘉靖的爹是朱佑樘,不是親爹興獻王。如果興獻王活著,那也要給嘉靖跪下,因為嘉靖皇帝是他侄子,不再是他兒子。所以嘉靖要認自己親爹興獻王為爹,很多人都反對。在明朝太廟中,靈位擺放理論上是:孝宗朱佑樘,武宗朱厚照,世宗朱厚熜(嘉靖)。當然,嘉靖不幹,他把自己親爹追為興獻皇帝,繼承關係變成了:孝宗朱佑樘傳給弟弟興獻皇帝,然後傳給嘉靖。這樣的繼承讓武宗很尷尬……欺負武宗沒兒子。

清朝這樣的例子更多。
雍正的弟弟果親王允禮在乾隆三年(1738年)薨,沒有兒子。然後他的爵位得有人繼承啊,就以乾隆的親弟弟,雍正第六子弘曕過繼為後,主要為接續香火併解決郡王待遇問題。這個弘曕就不再是雍正的兒子了,他成了雍正的侄子,乾隆的堂兄弟。

光緒繼位,是因為同治沒有兒子,就讓他這個堂弟弟繼位。這裡面也有光緒的媽媽是慈禧的妹妹(慈禧姐倆嫁給咸豐哥倆)的原因。所以,光緒皇帝就成了咸豐的兒子,同治的弟弟。不再是他親爹的兒子了。他親爹變成了他叔叔,見了他這個皇帝,當然要下跪。
宣統同理。
清末幾個皇帝生育能力都不強或者早崩,落了這麼個尷尬的問題…


父跪險中求。


僅以溥儀和載灃作為例子。溥儀在《我的前半生》里寫到了自己第一次「認識」父親時候的情景。
自己站立迎接,生父挺直站在我的面前。
溥儀雖已過繼且登基,仍需按照老師要求,對生父攝政王行家禮請安,一同落坐。
其生父初見皇帝的兩分鐘內,未行跪禮。

且溥儀在滿洲稱帝以後,私下向其父親行跪禮,要知道當時的溥儀非常注重當年大清的宗制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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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看來的。

宣統帝溥儀回故宮,路過光緒居住的地方,就走進去看了看,發現工作人員把光緒的照片放錯了,當場生氣,把工作人員叫過來。
「你們弄錯了,這不是光緒帝!」
「這怎麼不是光緒帝!」
「這當然不是光緒帝,這是醇親王載灃!」
「我是專家,我會弄錯啊!」
「醇親王載灃,是我爹,我會弄錯啊!」


中國最注重的是倫理,雖然自己兒子過寄出去,並且當了皇帝,也不能以父跪子。後周柴榮過繼給了郭威併當了皇帝,柴榮為了避免父親跪兒子,就再也不和父親見面。清朝光緒和他爸見面時敘家禮,也就是說光緒皇帝還得給他爸這個王爺下跪的,但是光緒畢竟是皇帝,所以他爸受禮的時候得站起來,身體略弓雙手下垂,以示不敢受全禮。


講個國外的例子。

打個比方,假如喬治六世和他哥哥溫莎公爵一樣也強行退位了,那麼他向伊麗莎白行禮時並不是向他女兒這個人行禮,而是向the crown行禮。英國君主在法律上同時具有personality (肉身)和the crown(法身)兩重身份,而且很多時候這兩個身份會打架。

英劇the crown 講的就是伊麗莎白作為君主如何處理好這兩重身份之間的關係。劇中伊麗莎白登基大典,菲利普親王對需要向她行屈膝禮一事大為不滿,覺得哪有丈夫跪妻子的(時代局限性,現在跪個鍵盤太普遍了),實際上他就是不明白他行禮的對象是the crown。


據宣統皇帝的英文老師、英國人庄士敦記載,醇親王載灃是不需要向溥儀下跪的。溥儀名義上是光緒的兒子,但是醇親王載灃是溥儀真正的父親這一事實也是不能不顧的,如果醇親王跪拜溥儀則違反了中國的倫理綱常,同樣享有這一特權的還有溥儀的生母及幾位太妃,但醇親王載灃確實是當時可以不跪拜皇帝唯一一個男子。
順便說一句,光緒向慈禧請安,也是要跪拜的,而且得不到允許是不能隨便落座的。在清朝晚期,人們漸漸接受一個事實,人們臣服於皇權而不是皇帝。光緒失勢,被宮女太監欺凌,是因為他們知道皇權握在慈禧手中。


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古代講的是三綱五常,君臣是排第一位的。就好像,紅樓夢裡的元妃省親,元春見了父親,元妃是君,賈政是臣,賈政要向元妃行禮,然後,賈政是父,元妃是女兒,元妃再向賈政行禮。說到底這是個禮法問題。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好比你在你表侄開的公司里打工,在公司你必然要叫你表侄董事長,然後下班回家,他會喊你,叔……,差不多就是這麼個意思


從法律上來說 那不是他爸爸了


看到有個回回稱古代給皇帝下跪是變態行為,真是笑尿了。


一個一天要跪5次的現代人,稱見了皇帝要下跪行禮的古代人是變態。

這再一次證明了回教徒是一個多麼虛偽狂妄的變態群體。


六年,高祖五日一朝太公,如家人父子禮。太公家令說太公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今高祖雖子,人主也;太公雖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人臣!如此,則威重不行。」後高祖朝,太公擁篲,迎門卻行。高祖大驚,下扶太公。太公曰:「帝,人主也,奈何以我亂天下法!」於是高祖乃尊太公為太上皇。心善家令言,賜金五百斤。

周太祖聖穆皇后柴氏,無子,養後兄守禮之子以為子,是為世宗。守禮字克讓,以後族拜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吏部尚書、兼御史大夫。世宗即位,加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空、光祿卿。致仕,居於洛陽,終世宗之世,未嘗至京師。


天地君親師,判定到君的時候就直接執行case 3然後break跳出了。


「我就宣布你不是列寧的妻子」

.......


上一道高中歷史題:

《史記》記載,劉邦稱帝之後以舊禮尊其父,有人勸說劉父:「今高祖雖子,人主也,太公雖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人臣!如此則威重不行。」此後其父以尊禮待劉邦。材料主要反映出漢初:

A.宗法關係服從於君權

B.劉邦違背了綱常倫理

C.宗法制趨於崩潰

D.君臣關係等級森嚴


兒子當了皇帝,當爹的既活著,而且還不是太上皇,只能是個臣子的

這種情況你拉開中國史書不知道能找到幾個,屬於特例中的特例

所以秉持特事特辦的原則,要麼盡量避免公開場合見面,要麼直接免了父親的跪拜禮儀

基於「家天下」的原則,對於皇帝來說,國事就是家事,遵守父子綱常,本質是維持國家秩序。

畢竟君王的好名聲裡面最容易塑造的,也就是孝了

畢竟唯一特例,整體上來說不損害皇權尊嚴,也塑造了皇帝的孝道


對於一個並不強力的皇帝,他是天下士大夫們的共主,臣民跪的不是他本人,而是皇權這個概念,所以這事由不得他自己,群臣建議他不能跪他就是不能跪。而對於一個強權的皇帝,他本人就是皇權,愛怎麼折騰是他自己的事。


嘉慶元年到嘉慶三年這段時間,公開場合,當了皇帝的嘉慶和已經不是皇帝的乾隆見面了,誰跪誰呢?

中國古代的皇帝制度有三大特點:皇權至高,皇權世襲,皇權天(神)授。當然這是理論上的。

皇權至高的意思就是皇帝最大,就算你是皇帝的親爹,皇權也比你大。

皇權世襲跟本問關係不大,主要意思就是皇帝只能這一家的人來做,別姓不行(孫悟空說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說的也是我家,不是俺老孫)。除非改朝換代。

皇權天授的意思就是,這個至高的皇權是上天賦予的,不是我爹賦予的。所以,皇權面前,爹不好使。

當然,以上都只是理論上如此。所以才有開頭那個問題。


用現代的說法就是「親王送養後,被先帝收養」(收養手續一般由先帝之遺孀代理完成)。
收養關係成立後,被收養人與生父母之權利義務關係自然解除。此時被收養人與收養人僅存生物學上的親子關係,如仍有法律上的親屬關係則由其養父母而產生

從另一角度說,在現代君主制國家中,王室地位高者有權接受王室地位低者行禮,有時與輩分高者接受輩分低者行禮並行不悖,而後一條規則僅在前任君主或其配偶在世(如有坐夠了自動退位慣例的荷蘭王室)並保留王(帝)/後封號時才對君主本人有效。


參見大議禮案


天地君親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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