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封建制度對人的影響很大嗎?如果陸遊真的愛唐婉,那陸遊為什麼沒有勇氣反對他母親,留住唐婉?


答案更新了關於宋代對「七出」和「三不去」的部分,都是來自《宋刑統·戶婚律》。

其實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制度和傳統對人的影響都不是一般的大,很多時候甚至是決定性的。如果迴避這類事情,別說歷史,估計時事也不用看了。

陸遊和唐婉的故事,不是一兩個人說,也不止一兩代在傳。陸遊愛不愛唐婉?愛,這種愛可以從「喚回四十三年夢,燈暗無人說斷腸」(菊枕詩其一)、「林亭感舊空回首,泉路憑誰說斷腸」(禹跡寺其一)等詩詞中表露無疑——這兩句拿給東坡居士跟「料得年年腸斷處」這句同看的話,想必會覺得深有同感——而且兩人分別之後,陸遊還另置別院安頓唐婉並時常前去相會,這都說明陸遊並不是某些人口中的負心漢。

從制度說起的話,宋朝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雖然也不是不允許納妾,但是正妻——也就是有經過官方認可有法定手續,不用隨時隨地證明「我媳婦就是我媳婦」或「我老公就是我老公」的——只有一位。而宋律中關於夫妻離異的,並不是只有休妻,或稱出妻這一種。除此之外,還有「和離」(夫妻雙方商議離婚,相當於現在的協議離婚)和「義絕」(夫妻之間沒有感情,商議離婚)兩種。就算是出妻,也不是想出就能出的, 《宋刑統卷十四·戶婚律》中規定的「七出」之條其一就是「令無子」,其二「淫佚」(與人通姦、亂倫等),其三「不事舅姑」(不孝順公婆),其四「口舌」(信口胡說、搬弄是非等),其五「盜竊」(未經夫家允許而動用夫家的財產),其六「妬忌」(妬忌妾室,與姑妯不合等),其七「惡疾」(嚴重的疾病,尤其是傳染性的) 這七條有其中之一的,才可出妻,因而這七條被稱為「七出」之條。對於無故出妻的,要杖責二十——也就是說,要僅僅是看不順眼就把媳婦換掉,青天大老爺是要打你屁股滴·~╮(╯▽╰)╭

同時宋律還有規定, 「經持姑舅之喪」(為夫家父母服喪)、「娶時賤而後貴」(夫家娶妻時貧賤而後來富貴)、「有所娶,無所歸」(妻子娘家已經沒有其他直系嫡系親屬能夠容身),這三條其中之一的不能出妻,這即是「三不去」。而丈夫如果有品德不良、惡疾或家貧三者之一,妻子可以主動離開丈夫——這等於說是丈夫不是白當的,他在家庭中的一家之主地位是靠自己掙來的,連當朝律法都鼓勵妻子離開無能的丈夫去尋找自己的幸福。

陸遊為什麼出妻?世傳有這麼幾種,一個是八字不合,這是最經不起推敲的一個,為啥?都知道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個「媒妁之言」里是必須介紹男女雙方的年齡,並且在正式定親時是要交換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的,因此如果是八字不合,結婚前就知道了,何必等到一年後再拿這個說事兒;另外也有說是「不當母夫人意」(陳鵠《耆舊續聞》)或「弗獲於其姑」(周密《齊東野語》,他以為陸遊母親是唐婉的姑姑,但陸母是江陵唐氏,其祖父是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名臣唐介;而唐婉是山西唐氏,郡望晉陽,祖父唐翊在宣和年間「頗有政績政聲」。所以陸唐二人並非世傳表兄妹關係)的,意思就是婆婆不喜歡,至於為什麼不喜歡卻沒有給出具體理由,好像僅僅是因為陸母不喜歡就叫兒子休妻,於是給後人留下陸母是個不近人情的惡婆婆的印象。

但是出妻不能沒有根據,這是當時律法的限制。根據陸遊本人的《劍南詩稿》中的記載來看,唐婉是因為不孕才被出妻的。不孕即無子,七出里的第一條,這是甚至還高出不孝順父母之上的大過。一個女子嫁進夫家卻不能有夫家的骨肉,當時這在哪都說不過去,加上當朝的一夫一妻制,孩子的重要性可想而知。雖然有些殘酷,但上至達官貴人,下至販夫走卒,放到哪這也得休——可是宋朝女性在家裡的地位是有變化的,有了孩子,尤其是有了兒子之後就大不一樣了,母憑子貴,地位會逐步上升。像陸母,她是陸遊的母親,唐婉的婆婆,在家庭中是主母,說的話僅次於一家之主的陸遊父親,分量相當重,在府內女眷當中更是決定性的。老話常說「男主外,女主內」,家族中關於女眷的事務,家主或可以不問,但是主母絕不能不管。尤其是傳宗接代續香火之類的,這種事根本就輪不到陸遊做主。

陸遊家是山陰望族,從高祖陸軫開始到陸遊父親這代已經三代為官了,而且一向以文名著稱。所以他從小受到的教育里,並沒有為了妻子這樣一個「外人」可以跟家裡翻臉的詩句什麼的。著名的沈園之會,也就是兩首《釵頭鳳》名傳千古的時候,陸遊二十七。當時因為會試排名正好在權相秦檜的孫子秦塤之上,被權相以非議時弊的理由將卷子剔出,會試不利。直到孝宗即位,獲賜同進士出身,陸遊才正式走上仕途——從這個方面講,時年二十歲結婚的陸遊,什麼都要依靠家裡,他根本沒有能力去做出違逆父母的事情,所以失去唐婉跟有沒有勇氣壓根兒就沒多大關係。

生不生孩子到底有多大影響?舉下另外一個例子:李清照。儘管說易安居士沒有孩子其實是丈夫趙明誠的原因,但這件事夫家瞞了她好幾年並將過錯全歸咎於她,以致分居後感到自己倍受冷落,感嘆「感月吟風多少事,如今老去無成」——看吧,李清照號稱「千古第一才女」,除《漱玉詞》外,她還曾幫助丈夫整理《金石錄》並跋題後序,後又作《打馬圖經》並序,一輩子留下名傳千古的詞句多不勝數,可這時卻說自己「老去無成」(暗指自己沒有兒女),有沒有孩子的差距,由此可見一般。晚年「人比黃花瘦」的李易安曾見過一個姓孫的小女孩兒,非常喜歡她的天賦和聰穎,願意將一生所學傾囊相授。而當時只有十來歲的孫姓女卻說「才藻非女子事也」,一句話簡直將一生清孤的李易安打入萬丈深淵,所以之後才寫下著名的《聲聲慢》,怎一個愁字了得!後來機緣巧合,陸遊為這位孫姓女子寫墓志銘,即陸遊《渭南文集》卷三十五所錄《夫人孫氏墓志銘》——沒錯,這話不是陸遊說的,是你們女同胞自己說的哦··· ··· ╮(╯▽╰)╭

這一篇墓志銘中也提到過這句令古今無數自認才女的女子恨得牙痒痒的話,只是這句話里,恐怕也不乏陸遊自己的感嘆。唐婉的才情比李易安如何?或者說有才情有如何?在那個時代,依然沒有什麼卵用。

如果換個角度問問題,陸遊要是真的反抗了自己的家族會有什麼後果呢?被直接逐出家門應該是最有可能的。退一步講,就算陸遊反抗成功,留下唐婉,並且會試成功,那他這輩子也混不到一官半職。為啥?宋朝的言官那叫一個生猛,真的是前無古人了。宋朝本就有不殺言官的慣例,到仁宗時,又賦予了言官「風聞奏事」和「錯彈免責」的特權——也就是說,彼時的言官可以憑道聽途說、捕風捉影的事來彈劾當朝官員,而且就算彈劾錯了也不用受責罰——能胡說還不負責,誰不胡說?岳飛一個手握重兵的武將尚且死在這上面,陸遊難道比他還能蹦躂?貌似這都不可能的事。

綜上所述,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不同的無奈,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無奈。因此有些事,並不是想反抗就能反抗得了的。


你以為同性戀之間也都不是真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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