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菲茨傑拉德的作品人間天堂?
另外,企鵝出版社的譯本是不是被刪減了?讀起來在有些地方感覺怪怪的
謝邀。菲氏的書我都讀過。這一篇算是書評吧,就當作是答案吧。
美國爵士時代青年的幻滅之作,而當下的我們沒有」幻「,何來」滅「?
一個作家的宿命往往歸於他的作品之中,這似乎成了一個魔咒。英國作家奧斯卡王爾德的一生潛藏在他的《道連格雷的畫像》之中,而菲茨傑拉德的一生則潛藏在他的《了不起的蓋茨比》之中。之所以在這裡提到王爾德,不僅因為他和菲氏都是我最愛的兩個作家,還因為《人間天堂》的扉頁上引用的正是王爾德的名言—「經驗只是許多人給他們所犯錯誤取的名字」,而在書中,克里甚至模仿起《道連格雷的畫像》中的亨利勛爵,並稱呼小說主角艾莫里為「道連」。當然,這是題外話。
我與菲氏的初次邂逅在《了不起的蓋茨比》,沒有讀過中文譯本,直接閱讀英文原著。第一次讀到末尾幻滅之時,一箭穿心眼眶泛紅。那時候對菲氏這個美國爵士時代的作家有了一種莫名的崇拜和憐惜。菲氏文筆細膩華美,散發出物慾橫流卻又迷惘感傷的精緻美感。而這種文筆的作家是我的最愛,個人偏好吧。一個作家的作品必定和他當時寫此作品的年齡階段有很大聯繫。如果說《了不起的蓋茨比》是菲氏關於「美國夢」的幻滅頂端之作,那麼《人間天堂》則是他作為一個身處浮華世界的文藝青年關於文學和愛情的初期幻滅之作。兩種幻滅有著質樣的區別。《人間天堂》展現的幻滅,頂多只是當時正處青年的菲氏對文學和信仰已死的感嘆,以及對愛情帶來的心痛幻滅的控訴。恰恰那時的菲氏正處於雄心壯志,對未來抱有期許夢幻之時。這本書頗有點少年為賦新詞強說愁之感。而《了不起的蓋茨比》所展現的幻滅,達到了對整個爵士時代浮華繁雜的高度幻滅。書中愛情變成了一個象徵,象徵著所謂「美國夢」的物慾華麗和人生夢幻。它是菲氏歷經滄桑,享樂縱慾後的最真實的表達。
《人間天堂》中的主人公艾莫里搖擺在文藝青年和「dandy」(文末有解釋)之間,時而孤僻自我,品讀名家大作,從英國傳統作家到美國通俗寫手,五花八門什麼都念。時而打扮入時,穿戴華麗出入舞會酒吧,與女子調情說愛。在普林斯頓校園生活中,他意氣風發,追名逐利,對世界和社會抱有無限期許。一系列的人情繁雜,世態炎涼導致他最後的厭倦和幻滅。而這條幻滅的主線來自於和女主人公羅莎琳德愛情的破滅。閱讀書中羅莎德林這個人物,越發覺得她就是菲氏的愛人及後來的妻子「澤爾達」,同樣富家女子,愛好享樂縱慾,性格自我現實,搖擺於純真的愛情和浮華虛榮之間。羅莎琳德並不是艾莫里的唯一女友,小說中艾莫里先後與四個女孩子談情說愛,偏偏就是這個羅莎琳德讓他痛不欲生無法忘卻。正如書中艾莫里所說;「不,老兄,真正值得讓人擁有的姑娘,她是不會等候他人的。」而這不也就是蓋茨比對黛西的感覺嗎?也許那句歌詞能解釋一切: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而這個「得不到」不只是簡單的得不到,而是對這個給他異樣體驗的姑娘,他卻得不到。得不到只是一個附加條件,而那個獨特的人才是最重要的。書中原句揭示了艾莫里對羅莎琳德的感覺:
「持久的激情、強烈的妒忌、渴望佔有和給予沉重一擊——這些都只是他對羅莎琳德的愛所遺留下來的東西;這些東西也成為了他為失去的青春付出的代價——在薄薄的一層糖衣下高尚愛情的苦澀毒藥。」
「午夜之後許久,普林斯頓的塔樓和尖頂依稀可見,這裡那裡還亮著遲遲不滅的燈光——突然從清澈的黑夜中響起了鐘聲。鐘聲像一個沒有結局的夢一樣在延續。昔日的精神在孵化新的一代,來自渾濁的、未凈化的世界的精英青年。他們仍然浪漫地從已故的政治家和詩人留下的錯誤與快被遺忘的夢想中吸取養料。這日以繼夜的夢幻之中。最後必然要走出來,走進那個骯髒的、灰色的漩渦中去追求愛情和驕傲。這新的一代比上一代更懼怕貧窮,更崇拜成功;他們長大成人後發現所有的上帝都死了,所有的戰爭都打完了,所有對人類的信心都動搖了……」
這是《人間天堂》最後一頁上的一段話,也是整本書我最喜歡的一段。這一段話倒是有《了不起的蓋茨比》最後幾段話的味道,夢幻飄渺的鐘聲,迷欲人眼的燈光,還有歷經浮世繁華之後的哀傷和感嘆。它描寫的是爵士時代的美國青年,而這不也是當下的中國青年嗎?當下的我們依然浪漫地從已故的政治家,詩人,作家,企業家留下的錯誤與快被遺忘的夢想中汲取養料。身處這夜以繼日的夢幻之中,最後必然要走出來。諷刺的是大多數的當下青年人並不看書,在互聯網文化泛濫的今天,娛樂成了我們唯一的方式。令人震撼的幻滅,無法引起當下大多數年輕人的共鳴,因為沒有「幻」,又何來「滅」?我們更加懼怕貧窮,更崇拜成功。金錢至上的觀念已深入人心,才華橫溢又如何,窮困潦倒終是錯。我們沒有信仰,因為上帝已死。
註:英文「dandy」對應的中文解釋為「好時髦的男子或花花公子」,而作為一種男裝中的經典風格來說,它專指那些對衣著外表極其考究、將高貴質料及美感的衣服以混搭的方式來穿著的男性,代表人物有英俊的英國詩人拜倫、法國作家查爾斯-波德萊爾。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期,一個厭倦了傳統思想的年輕人,對頹廢浪漫主義思想產生了興趣,於是他開始將高貴質料及美感的衣服以混搭的方式來穿著,這一創意造就了Dandy——雅痞的始祖。
原來看過這本書,沒看懂,因為要答這個題,又去看了一遍,還是沒看懂。
《人間天堂》,菲茨傑拉德自傳體小說,如果這本書不是菲茨傑拉德寫的,可能這本書已經石沉大海無人問津了。
作為一本由24歲人寫出的書,這本書確實很能表現作者非凡的才氣。
我看不懂的原因可能是我悟性不夠,或不熟悉美國一戰時的環境。本書體裁多樣,形式多變。描寫一個人的早期生活(24歲之前),如果你生活在那個時代,可能對這個人的生活感興趣,如果不是,可能興趣不大。但也不一定。
像所以剛寫書的人一樣,作者要對任何自己熟悉的東西都表達一番自己的看法,所以書的有些章節顯得有些累贅。
主人公艾默里,大富之家,後來沒落,自負,想要出人頭地,聰明,富有浪漫氣息,能以一種很刁鑽的見解看待問題,把妹技術一流,探索,想要理解真理。
在文筆方面,菲茨傑拉德後來的書都有這本書的影子吧。獨特的爵士時代的味道,現在很難體會。但那份美麗憂傷的筆調依然醉人。
菲茨傑拉德的文筆用現在流行的一個辭彙來形容再恰當不過了,那就是「矯情」!
看《了不起蓋茨比》第一段那裝腔作勢的格調就可以看出來,說白了,他就是不想好好說話,非要繞來繞去跟你講一大堆狗屁不通的大道理,是的,相對於講一個故事來說,他更大的愛好就是在講一個故事的時候發出大段大段的議論,雖然這些議論看起來並不高明。
人們永遠也不會知道,像菲茨傑拉德這樣的思想平庸的作家是如何混到不朽作家行列的。他的作品總得來說,除了文筆啰嗦之外,也算是優秀之作,不管是短篇還是長篇都有可圈可點之處,他的幾部長篇都很有閱讀價值,個人最喜歡的是他的那部被隨心所欲譯作:《美麗與詛咒》,抑或《美麗與毀滅》,抑或《美與孽》,抑或《漂亮冤家》的長篇小說,我覺得這部小說對我有很大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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