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答案」阿倫 · 艾弗森在中國這麼受人喜歡?

如題,題主也是艾蜜。


這麼說是不準確的,艾弗森不僅在中國受歡迎,在美國和其他國家同樣受歡迎。

此時此刻,麥迪正在名人堂入選儀式上發表演講。我不禁想到了去年的名人堂入選儀式:奧尼爾、姚明、艾弗森同時入選,可謂星光熠熠。

論成就和統治力,艾弗森不如奧尼爾;論對NBA推廣上的貢獻,艾弗森不如姚明。但艾弗森在儀式現場獲得的掌聲和歡呼聲遠勝這兩位。

我一直認為:評價一個球員的歷史地位時,應當而且是非常有必要考慮其在球迷中間的影響力,只看榮譽實在是太過教條和功利。換句話說:你榮譽再多,沒人支持你甚至沒人認識你,那也挺失敗的,說到底,NBA本質上也是一種粉絲經濟。那些在野球場上不斷模仿你的動作、每天追著你的比賽直播看的鐵杆粉絲才是一名球星最值得驕傲的地方,而不是每天互相攀比榮譽和數據-————這實在有點脫離籃球本身,完全充斥著功利、虛榮的色彩。

不僅僅是球迷,很多球員的偶像都是AI,比如:詹姆斯、韋德、保羅、利拉德、詹寧斯等等。3號球衣在後衛中如此受青睞,AI絕對居功至偉。

好,下面回答問題:為什麼艾弗森這麼受球迷歡迎?

我覺得有以下幾點原因:

1、身高和能力的反差

史上最矮狀元秀,身高僅僅183cm,完全是普通人的身高。體重只有75公斤,我身高176cm,如今的體重比他還稍微重點。縱然AI有著絕對頂尖的速度和彈跳,但是在長人如林的NBA,他能打出如此輝煌的成績,絕對是一個奇蹟。記的初中時看過一篇文章,是說籃球之神喬丹的,當時文章中評價說:喬丹以1米98的身高,在兩米以上長人眾多的NBA中能夠封神,實在是讓人嘆為觀止。現在想想,這篇文章肯定是個偽球迷寫的,因為喬丹的身高在後衛中並不算矮,而綜合身體條件則是歷史頂尖。簡單的用身高矮來捧喬丹,實在太過膚淺、幼稚。但對於艾弗森,我們確實可以這麼說。我們都知道兵器上講究一寸長、一寸強————打籃球時身高也具有同樣的作用。上賽季常規賽一鳴驚人的小托馬斯可能讓我們當時有些質疑AI的偉大,但地表最強175在季後賽的萎靡則讓我們堅定了自己的信仰:AI的偉大毋庸置疑。也正是因為艾弗森接近普通人的身高,引起了很多粉絲的共鳴,收穫了無數鐵粉。

讓我們看看AI的輝煌紀錄吧:

生涯常規賽場均26.7分,排名歷史第七位(後衛中第三,僅次於喬丹和韋斯特);

生涯季後賽場均29.7分,排名歷史第二位(出場10場以上的球員中僅次於喬丹);

生涯總決賽場均35.6分,排名歷史第二位(出場次數無限制的排名,第一是里克巴里);

生涯常規賽場均2.2搶斷,並列歷史第六位

生涯季後賽場均2.1搶斷,並列歷史第八位(出場10場以上的球員中);

生涯總決賽場均1.8搶斷,並列歷史第十位

生涯4次榮膺得分王,與杜蘭特並列排名歷史第三位(喬丹10次第一,張伯倫7次第二);

生涯3次榮膺搶斷王,並列排名歷史第二位(保羅6次歷史第一);

常規賽11次單場50+,排名歷史第五(僅次於張伯倫、喬丹、科比、貝勒爺);

季後賽3次單場50+,僅次於喬丹(85-86賽季開始算);

2001年,艾弗森同時拿到得分王+搶斷王+MVP+全明星賽MVP+一陣,並率隊闖入總決賽,在總決賽第一場大發神威,狂砍48分5籃板6助攻5搶斷,打破ok組合季後賽不敗神話,加上東部決賽最後兩場的46分和44分,他已經連續3場砍下44+的分數,簡直不可思議。當年季後賽,他6次砍下44+的分數,兩次砍下52+的分數,那一年,被很多艾蜜看作是他生涯的巔峰。

艾弗森生涯最高單場得分是60分,當時他的對手是擁有弗老大和霍華德的魔術,格蘭特希爾、特考格魯、賈米爾尼爾森也在隊中;

05-06賽季,當所有人都在談論科比場均35.4分的時候,艾弗森不聲不響的場均拿下生涯最高的33分和7.4助攻1.9搶斷,命中率44.5%(生涯第二高),在進攻端的作用絲毫不比科比差。

2、精神和意志的代言人

我們如今都在談論曼巴精神,其實科比和艾弗森性格中有很多共同點,這二位不但有高超的球技,更有影響一代人的不屈不撓、輕傷不下火線的精神,共同築起了96黃金一代流芳千古的籃球圖騰。

AI職業生涯受過無數次傷,生涯場均出場時間超過41分鐘,連續7個賽季場均出場時間超過42分鐘,球場上面對對方陣營中的肌肉棒子,被撞倒了就馬上爬起來,無數次的跌倒對應著無數次的站起來,是球場上不折不扣的戰神。

關於艾弗森的戰鬥精神,他的經紀人摩爾如此解釋:「他其實是個打籃球的橄欖球運動員,沒人能比他更強。」從8歲起,艾弗森就被當作未來的天才四分衛來培養,那時他甚至不屑於籃球這種「低烈度」運動。「作為一名前橄欖球手,我習慣了撞擊,那是比賽的一部分。所以,籃球場上沒有我不能承受的撞擊。」這是艾弗森的豪言壯語。
可是籃球場上不戴護具,艾弗森的勇猛給他帶來了無數傷痛。不過艾弗森仍實現了自己的諾言,他很少因傷缺席比賽。「因為我的橄欖球背景,在比賽中,我的決心比才能發揮著更重要的作 用。」所以,艾弗森在1999年因拇指骨折缺席10場後,他會私自拆除固定夾上場,而上賽季右手中指骨折僅休息5天,此後拇指骨折,韌帶拉傷未曾缺戰一場。一次客場挑戰尼克斯,隊醫藏起了他的3號球衣,艾弗森甚至想上街在NBA專賣店買一件上場。
「如果阿倫上不了場,那一定是出了大事了。」他的戰友斯諾感嘆,「我知道他,他受不了的傷,聯盟里沒人受得了。他似乎有某種力量,能欺騙自己說,『那不疼,不礙事』。」

艾佛森是個天才,是個叛逆,同時是個硬漢。還記得2001年,76人和雄鹿的三個火槍手的對決么?2001年東部決賽第四場,雄鹿後衛阿倫在最後的兩分鐘運球突入76人禁區時,左肘打在艾弗森的嘴唇,瞬間滿嘴是血,痛苦地在地板上輾轉反側。然而他在場邊只休息了不到半分鐘就要求上場。裁判因為其嘴角還有血拒絕其入場,於是艾弗森迅速地把血舔乾淨,惡狠狠地沖著裁判來了一句:現在可以了吧?最終76人隊殺入總決賽,雖然沒拿總冠軍,但是這場經典對決和不下火線的不屈不撓絕對讓人銘記在心。

截至2004年艾弗森傷病圖:

3、放蕩不羈愛自由,我行我素有個性

紋身、大麻、叛逆、個性、桀驁不馴,艾弗森身上有很多「壞小子」的標籤。即便是這樣,艾弗森從來都不會缺少粉絲,好像無論有多少不好的標籤擱他身上都無所謂的樣子。艾弗森是一個很獨特的球員,就猶如他那至少兩個小時才能盤好的地壟式髮型一樣獨特。

2013年艾弗森宣布本賽季要退役的時候,詹姆斯在社交每日體上直接表達自己對艾弗森的敬佩:「你(艾弗森)是我紋身、戴頭帶和戴護臂的原因,感謝你。」

艾弗森引領了球場內外太多的潮流,與威少如今各種奇裝異服就被評為最時尚的球員不同,艾弗森只要選擇了一件事情就會堅持到底,他的穿著打扮、球場戰神般的球風、桀驁不馴的性格、普通人的身高、場外不間斷的麻煩將他塑造成一個十足的矛盾體、一個時代的文化符號————一直被模仿,卻從未被超越。

我們都知道,看NBA的很多球迷是青少年,都處於青春期,而青春期恰恰是人一生中最叛逆的時候——放蕩不羈、渴望自由、我行我素、追求個性、不服管教。所以球迷們很容易就會被艾弗森所吸引,並為之瘋狂、痴迷,且最終「忠艾一生」——艾弗森的球迷可能是所有球迷群體中最忠誠的,真是應了那句話:勝也愛你,敗也愛你,不離不棄。

4、真實、胸懷寬廣

艾弗森和科比同為96黃金一代的成員,艾弗森貴為狀元秀,科比則是以高中生身份第13順位被選入聯盟。按理說,這二位應該是對手才對,但是艾弗森在公開場合對科比從未缺少溢美之詞。在艾弗森的巔峰期,他就稱讚科比是聯盟最強的男人。去年入選名人堂的儀式上,他再次提到科比,並稱是科比讓自己變的更好——沒有嫉妒、打壓,有的只是英雄間的惺惺相惜。他們雖然不像03一代那樣親密無間,卻更像武俠小說中的英雄俠客:個性鮮明、情義兩全。

由此可以看出來艾弗森是個心胸寬廣的真男人:他在場上會傾其所有、每場比賽都當作最後一場在打。無論對面站著的是籃球之神、巨無霸還是小飛俠,他都無所畏懼:有一種勞資就是要乾死你丫的王者霸氣。

AI不圓滑、不做作,無時無刻不在做真實的自己,清澈的眼神中滿滿的都是他最真實的內心世界。一個真實的球星,當然是容易得到球迷的喜愛。

5、突破代言人

哪怕艾弗森的終結能力並非歷史最佳,但是一提到突破,我們首先就會想到這個男人;哪怕歐文和庫里們將運球這項技術演繹的眼花繚亂,一提到crossover,我們首先想到的還是AI。有一個球,可能廣大球迷朋友都熟知,那就是新秀賽季的艾弗森運球晃過喬丹投進一球,沒錯就是這個球:

很多其他球星的球迷可能會說:這個球夠艾蜜吹一輩子的了——其實這是一個誤解。這個球之所以被奉為經典,是因為艾弗森連續兩次做了相同的動作在喬丹面前得分。而且這場比賽艾弗森23中15(其中三分8中5)砍下37分4助攻2搶斷,力壓喬丹的24中9,23分3助攻2搶斷,雖然這場比賽76人4分之差惜敗。整個新秀賽季,艾弗森和喬丹交手4次,有3次個人表現超過喬丹,這難道不是值得驕傲的事情嗎?艾弗森用他那犀利的變相和精準的中投讓籃球之神也倍覺吃力,試問有幾人能做到?要知道這是1996-97賽季,正在追逐第五冠的喬丹——雖說當時他已經33歲。

如同我們在球場上模仿喬丹科比的後仰、麥迪的干拔一樣,每當我們快速的變相切入上籃,是不是也在幻想自己就是阿倫艾弗森呢?

完。


很重要的一點:

長得帥,打球帥

如果艾弗森長得像卡塞爾,中國人氣跌9成。。。

怪我咯。。。


AI迷來答,

我手裡面的AI雜誌雜七雜八的加起來少說也幾十本了,訪談記錄什麼的看過很多,

我AI在全世界都被人喜歡,其實這一點在美國可能要更甚於中國,

題目說的是中國,那就結合身邊AI迷和接觸過的網上的AI迷來說說,

我是覺得,AI崇尚個人英雄主義,

我相信所有球迷都做過一個人駕著七彩祥雲,橫掃八方力挽狂瀾的夢,

嗯,麥迪玩兒了35秒,AI玩兒了一輩子。

AI桀驁不馴,他敢於挑戰權威,聯盟老大天天西裝革履,他就敢一身嘻哈范兒,場上場下各個方面挑戰權威,

想起一句廣告詞,也是那個年代很火的:

我行我素,我無拘無束,我無所不在,我天真坦率,喝X氏酸奶,就是這麼拽!

發現了么?他吸粉做多的群體是80、90後,這一代人就是崇尚個性的,當年的廣告詞都是如此,當時我們更希望強調突出個體價值,而不是以前的什麼都要歸功於團隊,我們心裡想的就是,

什麼老師,什麼家長,什麼權威,什麼老大,統統滾開,天大地大老子最大!

I AM WHAT I AM!

我就是我!威武霸氣,簡直狂拽酷炫吊炸天!

老子就是要這麼打球,就能贏!

就不訓練,就能贏!

就不聽教練的,就能贏!

看我不爽?憋著!

憋的不爽了想打我?來啊!

你把我打趴下了,爬起來還干你,就能贏!

很多人說,是因為AI的身高,所以與球迷發生共鳴,我覺得這話說的對,但不全,

真正共鳴的是他的內核,他的性格跟我們這一代人骨子裡的東西是貼近的,他給了我們想要的。

另外,AI當年簽了銳步,那時候的銳步是跟耐克阿迪分庭抗禮的銳步,

之前看過雜誌有過介紹,當時銳步請了很多寫手,專門寫文章從各個角度吹捧AI,甚至某些方面說是「洗白」也不過分。

有了頂尖運動品牌站台,很多AI當年的爭議事件都被洗乾淨了,像不服從管理、場外鬧事、跟隊友矛盾等,

否則,看看當年的老馬吧,同樣的小個子後衛,同樣的頂級球星,同樣的桀驁不馴個人英雄主義,當年在美國混成什麼樣子?還是後來接受了社會主義洗禮才逐漸重放光芒。。。


因為他是矮個子的驕傲
最矮狀元
最矮MVP
最矮得分王
退役的時候詹韋等一眾明星發推「pound for pound」
作為NBA在國內電視直播後的第一個黃金世代96一代中的佼佼者,硬是在身材劣勢的情況下拼殺出一條血路,說他代表了不屈抗爭的精神也不為過
脖子上的紋身「忠」,10年如一日堅守76人也很符合國人的價值觀
最重要的當然還是帥啦,當時的雜誌海報不止一次解析他全身的紋身,更是引領了臟辮oversize的穿衣潮流


因為是答案


他在美國,在全世界範圍也都受人喜歡,不像科比在中國人氣異常的高,這位的人氣不是中國特色


因為艾佛森就一個
答案就一個
答案就是艾佛森
他就是答案啊


沒有經歷過96黃金一代的各種比賽,說了再多你也不會懂,也不會喜歡。

就像他們跟我說德雷克斯勒、奧拉朱旺、斯托克頓等等,

所以多說無益。

想明白?

看看2001年,NBA東西部總決賽第一場,不就全明白了嗎?


中國歷史上有個成語,叫成王敗寇;
但是歷史上總有那麼些人,他們不受「成王敗寇」這幾個字影響;
艾弗森就是其中一個。


中國自古以來深受儒家文化影響太大,太缺乏野心。多年前NBA風靡全球,艾弗森的拼搏精神和不畏強權是中國年輕一代最需要的,就像燈塔。能讓很多人發現內心深處的一股神秘力量。答主20年的艾蜜


作為三連冠時期湖人的球迷,看到2001年季後賽橫掃了開拓者、國王、馬刺後,總決賽第一場輸給76人,頗為感動。

下面是當年76的主力陣容,實在不敢恭維,和這些年動輒三巨頭、四巨頭相比,簡直是貧民窟戰隊。

C: Dekembe Mutombo,半路換來
PF: Tyrone Hill
SF: 啥啥 Lynch
SG: Alan Iverson
PG: Eric Snow

AI 那個賽季已是滿身傷病,印象中張指導說他整個左半邊就沒有好的地方。但就是這樣,他帶著那四個什麼鬼,第一輪剿滅了前一年東部冠軍步行者(有一場還逼出了傳說中的 Miller Time),等二輪和卡特上演世紀大戰後勝出,東部決賽幹掉當年三巨頭(Ray Allen, Doug Robinson, Sam Cassell)的雄鹿。

總決賽上還跨了騎士現任總教練。你說是否值得讓人感動?


年輕的時候大多叛逆,覺得自己是與眾不同的,要去打破傳統的規則,而我們在答案的

身上彷彿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喜歡艾弗森的球迷應該都知道這樣一件事情,小艾的外號叫做「答案」!簡短的兩個字,隱藏著藐視天下霸氣!
什麼問題都必然會有一個「答案」!
不論是艱險的問題,還不可能的問題,畢定都會有一個「答案」只要有答案,任何問題都會被克服!
在艾弗森眼中,世上不存在沒有答案的問題!
艾弗森最喜歡做事情,就是把一切的不可能變成可能,因為他本身就是一個答案,令所有人心驚的答案,令所有人顫抖的答案。曾經有一位叫做月月愛鋒的大大,寫過一句令所有小艾的球迷們熱淚盈框的話,
「身先士卒披堅執銳,用胸膛迎接命運的刺刀,用雙腳踩過對手的身軀,用食指將球從肌肉森林中送入籃筐,接著瞬間從幾秒鐘前熱血沸騰的狀態冷卻下來靜心聆聽看台上雷鳴般的喝彩,征服一個個不可能被征服的目標,這就是生命的全部!」,

艾弗森身上一共有20處紋身:

The Answer——Iverson身上的第一個刺青,下方是他就讀的大學,喬治城大學 的吉祥物:Bulldog 虎頭犬。

TI——他的妻子Tawanna Iverson名字的縮寫。

Tiaura、Deuce——Iverson的寶貝女兒和兒子的名字。

忠(漢字)——Iverson最重視忠義和忠誠,對他而言這個字意義重大。

仰(漢字)——取信仰的意思,Iverson沒有宗教信仰,或者說,他信仰的是他自己。

Only the strong survive(只有強者才能生存)——盡顯Iverson在場上不服輸的信念。

Strength(梵語)——即強壯的意思。

Dynasty Raider(王朝騎士)——Iverson要征服場上一切對手的標誌。

Fear No One(誰都不怕)——這是他在場上不懼怕任何對手的心聲,是黑暗的童年日子所帶給他的觀念。

Hold My Own(凡事要靠自己)——這是Iverson坐牢時所養成的人生觀。

Soldiers head (戰士骷顱頭)——生存就是戰爭,這一觀念鞭策著他每時每刻都不能鬆懈。

Panther——右小臂上刻著一隻深色的黑豹,以前這個位置是一個抓著球的死神像。現在換成黑豹。

VA"s Finest——VA是Iverson故鄉維珍尼亞州的縮寫,FINEST是最棒的意思,表現了出他熱愛自己的故鄉。

Money bagz——2004年新增,一蜘蛛網覆蓋在手背上,還有money bagz的英文單詞。

East End——Iverson成長之地,即紐波特東岸的意思。

Cru Thik——又是Iverson唱片公司的名字,這次紋在右腿上。

Cru Thik——同樣是唱片公司名稱。

CT——是Iverson唱片公司CRU THIK的縮寫。

Jewelz——Iverson演唱時的藝名,他曾出過粗口CD。

??(缺圖)DYNASTYRIDER:少年時期的艾弗森和好友昵稱的團體名。

紋身Tawanna。也就艾佛森的妻子的名字。

死神 在艾佛森的身邊不斷有朋友、親人被多走生命。有被槍殺的也有因為貧困而死去的。艾佛森相信自己隨時隨地都會離開這個世界,他知道活著的美好,但他從不怕與死神為伴。


想起艾,就想起我青澀的高中


後喬丹時期NBA的宣傳+NBA在中國的推廣+他和我身高一樣居然這麼厲害+他是個熱血的英雄+他是個你打不死我我就不服的鬥士+那小子太桀驁不馴了+他打球過人得分的集錦太好看了+他晃開米高佐敦的視頻+他忠誠+他眼睛他媽的真好看+他穿衣服好帥+他是雙子座式的反英雄人物+他在我最無所畏懼的年紀做出了最無所畏懼的那些事兒+他目中無人+我解讀出他和KB們之間的江湖對決感+他回76人哭了+他把泰倫盧晃到了+總決賽贏了湖人+We are talking about practice+那個女孩兒是他球迷+76人球衣好看+Answer4帥+我學不來卡特扣籃可是我能學AI運球雖然我沒學會變相還摔了跟頭+打球我就是xjbt的時候最爽因為我是AI球迷+我不喜歡詹姆斯但我喜歡他那個防勒布朗還不錯的小兄弟+討厭禪師喜歡布朗+我的青春不是他媽火箭姚麥是他+尼瑪臟辮兒真酷+尼瑪紋身真酷+他把血咽了回去繼續打球+我真的很喜歡籃球啊這次沒有說謊=為什麼「答案」阿倫·艾弗森在中國這麼受歡迎

去他媽的前兩點 他可是艾弗森啊 我愛上NBA的唯一理由 就像櫻木花道是我喜歡上這個拍皮球遊戲的唯一理由一樣


解釋一下我為什麼是麥蜜不是艾蜜。
1 沒見過艾弗森打球 而視頻里的麥迪的騷操作我在初中的時候就印入了腦海。
2 艾確實帥 那個時期的壟溝頭也很時尚 但麥迪的睡眼和他靈動的風格形成鮮明對比 我更喜歡後者。

別的技術層面我就不說了 說不過來了 不予討論。


艾弗森所塑造的形象有一種偏街球的感覺,打球風格極具觀賞性;

艾弗森身高183cm,相較於其他高大強壯的NBA球員而言,中國球迷們可以更容易地模仿、追逐,突破、跳投、轉身、急停,可以學著自己在球場上實踐;

艾弗森超強的得分表演使中國的球迷們沉醉其中,很少有球迷喜歡甚至注意到防守很好的球員,尤其在中國,大家崇尚進攻,喜歡這種個人英雄主義;

艾弗森特有的不羈性格也是他的迷人之處,看球的時候大家普遍處於青春叛逆期,以此為偶像很正常;

最後想說的是,中國球迷特別注重NBA球員的性格、球技,當哪一位球員的兩個方面都滿足球迷的口味了,自然就成為寵兒了,就像科比一樣,艾弗森和科比是一類球員。

以上


說實話 長得帥確實很重要


就像 @大菠蘿蓋 說的一樣,他不僅僅在中國這麼受人喜歡,所以問題本身就存在瑕疵。

我認為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阿倫以普通人的身高取得了非凡的成就,還有一點是他的籃球真的好看啊。為什麼科比、麥迪、艾弗森人氣這麼高,除了數據和成就,我覺得還有一點也很重要,那就是看這他們打球你會覺得籃球還可以這麼優雅,這麼美。


很簡單啊,因為大部分中國少年的身高只有165-175,達不到科比喬丹的高度,想學也學不來,但是艾佛森就不一樣了,飄逸的不要不要的。像我這種人,一般只崇拜偶像,不怎麼感冒神。


身高讓普通人更有親近感吧
我喜歡艾佛森是因為當年的妙脆角球星卡,球星卡上會寫球星的數據,當時剛開始看籃球,他的數據是我收集的球星卡裡面最高的,就開始關注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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