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麼支持代孕合法化?

本問題屬於社會爭議性話題,請理智作答,善用匿名。
相關問題:你為什麼反對代孕?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5452143


如果要洗的話,我肯定會說出一系列類似於性交易合法化的理由。當然,前提是代孕是商業代孕而不是志願(無償)代孕。

所有針對可能產生的具體糾紛的質疑都不是真正有效的質疑,你看看房地產交易裡面有多少細枝末節的東西,這都是交易可能產生的糾紛,不同情況下如何裁判這種東西不是一個神在寫法律的時候就寫好的,而是出了問題之後再修正的。當然步子不能邁太大,但是如何展開,在哪些城市試點,什麼樣的人可以申請,都可以先行限定。
針對具體糾紛的不安包括但不僅限於:

  • 代孕期間流產怎麼辦?
  • 代孕導致代孕方身體受到不可逆轉的傷害怎麼辦?
  • 代孕得到的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怎麼辦?
  • 代孕得到的子女的性別不被滿意怎麼辦?
  • 對於精神病人等非理性主體。假設她的子宮恰好能用,監護人是否有權用它來代孕?
  • ……

這些都是正常的,但是總體上來說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可以想像正規化之後至少保險可以部分涵蓋前三項。至於第四項嘛,說實話,其實技術上來說問題不是很大。而且我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畢竟受精卵沒有人權。第五項同第四項,但是為了社會穩定還是規定一定要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能簽署自己的代孕合同比較好。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我覺得代孕可以和性交易類比,但是卻不能和拐賣婦女(賣去山裡當媳婦)來類比。後者是前面兩種情況的一種犯罪性混雜,因此天然地就是惡的。

一種反對代孕的說辭是「代孕合法化會導致人口拐賣」。首先這就是錯誤的陳述,因為人口拐賣一直存在,並不是代孕導致的,於是修正的說法就只能是,「代孕合法化會加劇人口拐賣」,但是這也很奇怪。如果代孕合法化會加劇人口拐賣的話,那麼性交易合法化也會加劇人口拐賣。我看不太出來後者為什麼是對的,而且即便是對的,依然有一個平衡問題——以下兩者二選一:

  • 性交易不合法,但是強姦率高;
  • 性交易合法,但是強姦率低。

類似地東西如果非要平移到代孕的問題上,可能對應的是嬰兒買賣,但是顯然不是單純的情況變得更糟糕了。而且,即便是人口買賣問題,首先要問的是:政策的制定到底是為了自己國家還是為了世界。或許性交易因為審美問題還有人種方面的限制,但是代孕的限制應該要更小一些,這也就意味著,即便犯罪分子要下手,他們也會更加傾向於去選擇弱勢的人下手——比如非法移民。從這個角度上來考慮,也沒有理由認為代孕合法化之後普通人會過得更加不安全。
更何況合法化之後,員工是什麼身份你都要說清楚啊,社保要交,稅要納。你用黑煤窯來反對煤窯是不是有點搞笑?當然懷孕的問題在於懷孕不太需要什麼技術,代孕者提供的僅僅是一個身體而已,比起賣淫者來說,連容貌和性技巧都免去了,因此犯罪者的選擇就會變得更加地無差別。然而這種無差別本身就意味著……唔……好吧……合法公民裡面越是單身、沒朋友、不和父母親人住在一起,就算消失了也沒有人會發現的人越容易被下手:但是這是大多數犯罪者喜歡的類型


其實整體上來說我是對於代孕沒有什麼特別想法的,唯一想到的支持的理由就是合法化之後那些生活在地下的代孕者們的生活可以稍微好一點,至少成了正規的行業,能夠受到應有的保險的保護,也能組織行業工會去遊行抗議罷工要求漲工資。考慮到代孕本身的特殊性,一般人找不到替代也就只能找不到了,所以真的不開放嘛……無非也就是不生不生不生,反正死後哪管洪水滔天,根本不需要考慮為子女創造一個更好的世界這種問題——沒有啊。

(有些人認為代孕本身代表了某種男權,這也是我所不能理解的,事實上如果真的要傳宗接代的話一般來說再娶一個就好了,代孕本身的目的就是生一個夫妻雙方共同的小孩——不是那個男人的基因一定要延續,而是男女雙方的基因都一定要延續。是不是有些人對於代孕的理解有誤啊……)

當然以上討論僅限於一個正常的國家,至於嗯哼嘛,你覺得你說話有人聽么?在嗯哼哼隨便僭越的地方,全都是坑爹的問題,最簡單的例子,你看看計程車的監管體系,就可以想像商業化代孕要被如何壓榨了。何況還不允許商業化,都可以想像是用什麼來排序的了。洗Allah洗hu睡akbar吧。從這個方面來說我贊同某人的吐槽:為什麼解決人口問題要從代孕開始呢?計劃生育徹底放開,解決單親媽媽的問題,放寬精子庫卵子庫使用條件不是更好么?——但是嗯哼哼用不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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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話題後,我就一直在想,假如有一天,同性婚姻被法律承認後,將來或是現在那些非異性組合而成的家庭,如果想要有著自己血脈的孩子,那麼合法的代孕是否能夠滿足他們的這個願望。如果可以,那麼我一定會支持。


擴充1(關於對身體傷害大):

評論區有同學提到,代孕區別於其它的工種,是一種對身體傷害極大的行為。

顯而易見地,這個觀點已經和「物化女性」和「行走的生殖機器」這類判斷無關了,這一點不多做解釋。單純地看看這個事實,和代孕合法化之間的關係。


如果我說出類似於宇航員、運動員甚至軍人、消防員、警察的例子,可能在很多女性同胞眼中他們的職業對他們造成的傷害都遠遠不如生育所帶來的痛苦大。

什麼,你說這些職業是為了更大的良善?

你猜怎麼著,代孕也是。

不過這些職業背後所隱藏的邏輯是相同的:人擁有傷害自己身體的權利。

從有權胡吃海喝,有權呼吸新鮮霧霾,到有權從事高危工種,背後的邏輯都是一樣的。

就像前面所說的,對於一個人而言,他的價值和目標是由他的意志決定的。而他的身體(至少就我們目前看來,子宮還沒有思考能力),是為了他的價值和目標服務的。

我們面臨的問題是,一個人(叫他A吧)的身體,是為了誰的目標而服務的?為了B?為了C?還是為了BCDE的民主投票結果?誰擁有對它最終的處置權?


或許你們想說,你們是為了A的利益,為了他不受到痛苦,為了他不會物化……

一切都是為了A更好地活著。

但我說,A,為了達到你所要追求的,你所認為的更有價值的目標

請你不要有心理負擔,該捨棄的,無論身體財物,都可以捨棄

如果不能,怎能算是A在活著?

人成長為成年人的過程,就是不斷取得自身的處置權,不斷佔有自身的過程。


我支持的女權,是將女性作為一個獨立、自主、有權支配自身的個體看待。

而不是將其視為襁褓中的嬰兒,將其視為未成年人,讓其按照別人所規定的某種/某些價值觀生存。

最大程度地為自己做決定,最大程度的為自己的選擇背負責任。


其實,女權們主張的「拒絕代孕的權利」,也肯定要和「接受代孕的權利」配套啊

否則怎麼叫權利,這叫義務。


更新3

更改程序猿栗子為礦泉水栗子

更新2.1

評論區所說的一百五十個國家的調查,我反駁的時候光從邏輯角度考慮而為考慮其證明效力。


……

哈哈,原引用者終於出來了。給了很多打自己臉的資料啊。

小號之類的胡說我就懶得反駁了。


當然,說話算話,由於資料確實存在,所以以下斜體字作廢,並移動到文章末尾

不過看看原文就知道了,即使是一篇偏向禁止的文章,它的表述也已經清楚地說明了我在反駁中提到的幾個問題

1、數據的準確性(「情況特殊,數據不完整」)

2、因果關係弱(「試圖建立聯繫」)

換句話說,這些數據除了有出處以外(這個出處我還沒核實過,還是很玄幻),該有的問題還是有。

當然,有數據就行了吧,畢竟

恩,只要有數據,就是事實呢。

當然同時也請跟我念十遍:錯在拐賣不在賣淫,錯在搶劫不在賣大米。

更新1、評論之前麻煩大家自己在腦子裡過過基本的邏輯:
你說程序猿是賣能力,也得先問問自己代孕有沒有賣器官吧?
如果你要說有勞損,那你是不是也該看看程序猿有沒有?
至於器官不是工具的,我實在不知道說什麼好了,我都不知道人怎麼活了。


基本的邏輯都沒有話就從嘴裡出?這種評論我不再回復了,沒啥好說的

以下是原答案:

感覺有點心累到懶得扯了。。
對知乎上大量人看都不看你論述就開始噴,抓著無關痛癢的細枝末節和表述開始噴,總之就是根據屁股開始噴真的感到心累了。

吐槽完畢,題目隨手一答
如果代孕把女性當成行走的子宮(生育機器)。。

那搬磚的就是行走的雙手(叉車)
清潔工就是行走的雙手(掃地車)
廚師就是行走的雙手(電飯煲)
銷售就是行走的一張嘴(復讀機)
服務員就是行走的。。額。傳送帶?

【人的身體】和【人】本來就倆東西
身體本來就有工具屬性,它是作為達到目的的工具而存在的。

你的手本來就是傳送帶,電飯煲。

但是,這不代表你就成了傳送帶,電飯煲。

傳送帶沒有自己的意志,只能為主人服務,它無法做出決定。

是的,你的子宮無法做出決定,但是你可以

它是工具,以前是,一直是,但你不是。


關於@羅心澄提到的拐賣人口問題,我做一個補充。
合法化之後利潤肯定是降低的(供給增加)。

為啥更低的利潤會帶來更多的拐賣?

是代孕合法了,又不是拐賣合法了

有人搶劫礦泉水嗎?


類似的栗子還有很多。


核心在於,之所以賣淫和代孕會扯上人販子,正是因為其非法屬性,使得守法者從事相關行業的代價大大增加。

而違法者從事多一個違法行為,邊際成本非常低。

於是乎好公民都被篩選掉了,剩下從業者的都是些違法亂紀之徒

在黑社會能夠承擔非法帶來的風險時,非法所帶來的高利潤自然被垂涎。

一個最簡單的栗子,我家是黑社會,天天搶錢,要抓到我我肯定跪了。
那我還不是想幹啥就幹啥,干點大的最好了。反正就一個頭,隨你們砍。


再次,拐賣人口去做媳婦還能禁止結婚不成,錯的是拐賣不是媳婦。

衛生標準之類的也是一個道理。在投資不知道啥時候就會付之東流的情況下,沒有人會持續投入改進生產方式。

「亂」和「禁止」的因果關係別搞反了。
上面這段,請大家看懂再噴,不懂先問,謝謝。


如果大家還有什麼質疑,歡迎在評論區指出。根據質疑不定期擴充答案

下面是附錄,不感興趣可以不看


現在越想越玄幻,這麼大範圍的研究(世界上一共兩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研究細緻到如此多的現象,想想都很可怕。而這文章的研究對象也和我的主張過於「對口」了。

桑給巴爾的賣淫情況調查

剛果的賣淫和拐賣之間的關係

論安哥拉賣淫合法化後拐賣數量的上升?

不說這些關聯關係的回歸,就收集一百五十多個國家的真實數據這件事就足夠玄幻了

要論證這個題,查個二三十個國家已經很牛逼了,查一百五十個是多閑。。

稍微查了一下,對於德國拐賣的消息基本均是同源,表述如下:

長久以來都有人指責德國拐賣婦女去賣淫。

論據是:德國性工作者三分之二來自國外。

荷蘭、丹麥的相關信息,我查不到。

在此不負責任地猜測:評論區所謂的研究應該不實。

怪不得這麼虛張聲勢強調「事實」,心裡有鬼啊。

如果有資料,歡迎打臉。


那個,這裡的回答有點亂,文章更新在了公眾號里:啊撕用心活
就覺得人權是根本,這個事能操作。就這麼簡單。嗯
歡迎關注,一些亂七八糟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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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後續收到了一些反饋我就再來回答一些我注意也讓我有點困惑的問題和答案。
1、代孕過程當中會出現合同糾紛和當事人意願出現變更時所發生的問題、以及當出現畸形、殘疾兒童的問題。
我的回答是合同的簽訂、法律的規範和相關保險的出現。
目前我國是沒有(或者極度緊缺)大型卵子庫的、如果合法化,如果能夠供出現行業的話,那麼這一切就有可能出現規範化和按流程的條件。
代孕的成功幾率不是百分之百,也有遺傳的問題,但是普通夫妻生育的時候出現問題你就能不要了嗎?
這個觀點的出發點不是女性器官不是商品嗎?
孩子也不是。不要忽略代孕當中也有基因的篩選過程,合法化意味著更規範,而重點是,這個已經發生地下交易的人群已經形成了規模。
2、代孕合法化意味著人可以使用自己的器官來進行交易,那乾脆嫖娼也合法化吧,也是出自本人意願、那器官交易呢?
這個問題真的問的我楞了一下,我在想這兩件事是否有本質差別,誠然按照意按這個邏輯來說,代孕合法化確實不能支持。
但隨後我覺得我犯了一個非常低級的錯誤就是我掉入了對方的陷阱。
這本身就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舉個例子,我們禁止個人攜帶管制刀具、槍支,是否意味著我們沒有物權?
刀具槍支都是違禁物,但是卻是兩個不同的罪。
抓住核心來說,代孕本身這件事情是否應當被合法化取決於代孕這件事本身的需求量和風險的可控性,而不是是否嫖娼應當被合法化這個問題的延伸。
那是另外一個應當被探討的問題。

我們社會是在不斷發展和變化的,這些規則的制定應當也是在適度的發展和變化當中,目前代孕的需求量存在,需求量龐大而不可以規範的時候就會出現那些違法的現象。人類的發展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來去緩和人性能夠被滿足的一些矛盾,這是個例子。
很多知乎獲得了很多贊的人談到了計劃生育,
當你認為這個政策侵犯了你的權利的時候,
你現在也在這樣做,
而且,
你還享受了計劃生育所帶來的眾多好處,
那就是你所生存的社會環境。
代孕合法在其他國家是有參照物的,
印度目前人口紅利強於中國可在女性的保障上我們看得到,
激憤或者調侃不會改變需求者的訴求、
我們要捍衛的女權男權平權,
它的本質都是人權
「代孕是否合法化」帶出的問題是「人權」意識的缺乏
2017-02-11 z 這個刺蝟是話嘮


最近人民日報發起了一個投票,掀起了千層浪,看見這個話題覺得很有意思,就來討論一下,投票如下:
我來給大家划下重點。
投票的標題叫做:代孕合法化,你支持嗎?
投票的內容:在能生二胎的人群當中有相當一部分女性生育能力不足、無法滿足生育需求,且是部分無生育能力、和失獨家庭的唯一希望,以上這是訴求。特徵:這個群體人數不少,但相對而言依然是少數群體。

為了節約時間,我先表明我的立場,我的觀點是支持代孕合法化,就是那個只有13%的那部分觀點,如果你要手撕我的觀點,熱烈歡迎,但先看看我到底想談什麼。

總結了網評的三大反對代孕的觀點:
1、代孕合法化會利益驅動拐賣人口等一系列的違法犯罪活動。

2、代孕合法化會產生一系列道德倫理問題。

3、不尊重女性,將女性視為生育工具。(這條我們重點說)

為了來說明這個問題我們先來搞清楚代孕到底是怎麼回事:
啥是代孕呢?
定義:女性接受他人委託,用人工輔助生育方式為他人生育子女,稱為代孕。代孕分為體外受精和人工授精倆種方式,沒有身體接觸。
形式:
(一)人工受精代孕: 人工受精方式代孕是指通過醫學輔助手段將需求方的精子送入代孕志願者的體內,在體內進行受精,並完成懷孕全過程,這種方式的孩子是和代孕者有遺傳關係的。人工授精是指用人工注射的方法,把精液注入女性生殖道,使丈夫患有男性不育症而妻子生育功能正常的夫婦生育子女。(精子來源:丈夫、精子庫、丈夫與精子庫)
(二)試管嬰兒代孕: 試管嬰兒代孕就是使用需求方的卵子和精子,做成試管胚胎,植入代孕志願者的體內完成懷孕的全過程。(精子來源:丈夫、精子庫)

我國的法律:2001年8月1日實施的衛生部14號令《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根據這一禁止性法律規範的規定,人工受孕只能在醫療機構依法實施,只能是合法夫妻、合法生育的情況下進行,請人代孕顯然是違法的。

存在的問題:由於代孕無法合法化而發生暗地交易、強迫、和直接性行為來完成代孕過程;存在部分代孕網站在交易過程當中出現經濟叫價糾紛;代孕者承擔生育風險;代孕在滿足血緣遺憾的同時也可能產生生育遺憾;遺傳疾病;遺傳信息來源產生的倫理道德和心理問題等等
解決的問題:滿足不能生育家庭的生育人權;間接杜絕了拐賣偷盜嬰兒的問題。

問題說的挺詳細了(註:不全面可以補充),總的來說,代孕合法化,指的是卵子由代孕者提供代孕者生育、卵子由需求者提供代孕者生育這兩項。而根據2001與2015年的相關法律法規,合法化依然是有條件的,即夫妻出於醫療目的,符合生育政策。不是你想生就生。

我們來談重點啦~我所有的觀點都基於「滿18周歲的人都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一個以自己的意志行事且不違反法律及社會的人。」

1、女性要被拐賣光了?
我對於所有隻有一個聲音存在的問題都會存疑,當看到說如果代孕合法化,那麼女性不敢出門,人販子將會大行其道這個觀點得到了大量的支持的時候,我在想,我們生活里所出現的所有規則不都是具有兩面性?如果論證需求能否被滿足,風險有多大,怎麼控制風險不被放在第一思維的時候,那這就不是一個好的討論。


「脅迫」這件事,就像之前的「裸貸」事件,它真實存在的同時,也提醒著每個人是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要對自己的每一個選擇負責。代孕本身是雙方的自願行為,在過去,有志願者有交易,這件事的本質沒有傷害到其他人,而完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對不起,它原本就該被查處。
無論代孕是否合法化,拐賣人口,違背他人意志脅迫他人人身自由都是一件不合法的事情,沒有因為前者是否被認可而改變後者的性質。如果你壓根不認為法律能給你帶來保障,那你談什麼法律,那這個問題不就是一個偽命題了嗎?
高鐵比火車快很多、飛機比高鐵快很多、電子交易比紙質交易方便很多,相對應的一旦發生問題也會變嚴重,因此我們提升的是技術,而不是不發展。如果這個市場本來就存在,那麼代孕合法化意味著只有有資質的的醫院能夠辦理,只有滿足條件的人們能夠辦理,更加規範化和保護那些被「脅迫」的女性的身體安全和保障。
社會的現實情況確實會有一部分人想不按規則走個捷徑,但你看,這個代孕的人是會供不應求,還是求不應供?代孕對代孕者的要求也是很高的,真的不是隨便抓來一個就行啊親。
說到交易這件事,男生可以向醫院捐精取得收益,你看,大街上被拐賣的小夥子,真的沒有那麼多。

2、倫理道德問題
啥問題呀,代孕過程當中,有些人因為生理問題沒有辦法提供遺傳基因或者無法完成生育過程。這會有啥問題啊,就是這孩子雖然保留我倆的基因(或其中一人基因)但卻不是我生的管不管代孕者叫媽?
中國形容母親養育之恩的時候都會說這個含辛茹苦的懷胎十月,如今你不按流程走啊,雙方的羈絆先天不足啊,情分不夠深啊。
但實際上呢,代孕技術作為一種生理缺陷補充滿足血緣遺憾的技術手段,依然要吃苦,具體內容你去百度,無論是代孕者還是需求者,在這方面都要接受各項檢查和心理培訓等等,它並不是一項說生就生的簡單活兒。
收養兒童可不可以呢?當然可以啊,差別在沒血緣嘛。同樣從小養到大,可是電視劇里都會給那個被收養的孩子加點戲,為什麼?來自於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和路人甲乙丙丁的長舌頭,對於沒有血緣的偏見才是真正傷害這些家庭的觀點。如果他們的父母所受的教育當中,也深植這種偏見,那被領養的小孩,怎麼可能會幸福?通過代孕生出的小朋友將要面臨什麼樣的問題,取決於我們構建什麼樣的社會。規範的心理培訓和指導,是將其規範化的必要問題。

3、女性是生殖的工具?
大概看了一下,一個關於不能生育家庭的生育問題被女權主義者強行代表,覺得很尷尬。在女權主義之前,我想談的是什麼是人權。人權有個體人權和集體人權,而個體人權當中有人個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權利。我來談人權不是站在那些不能生育的家庭的位置上,而是作為一個公民上來說,我能夠選擇使用我的身體做什麼樣的事,如果這是不傷害他人且合法的,我當然應該擁有這項權利,儘管,我!可!能!根!本!不!會!去!使!用!它!
如果你覺得你可能會受到傷害?還有一個叫集體人權,但無限風險論就是耍流氓。
合法化是意味著我決定我的權利是否行使,而不是我必須去做!

女權這兩年真的是喧囂而上,男女生而不同,認可其不同才是談平權的前提,如果要特權的話,一方面是變得像直男癌一樣落後且low,另一方面,我們剛剛是不是談到了男生可以捐精這件事,什麼?你把我們男生就看做你們生育的種馬?我們連個工具都算不上啊~嗯!嚶嚶嚶!捶你胸口啊!

中國常常被外國人黑說中國沒有人權,我覺得不是那樣子,可是這個投票讓我感覺到,也許,有時候是我們自己放棄了我們的一些權利,這有些不對。歸根結底,代孕不合法不會說明中國是個沒有人權的國家,相反,這個問題被拿出來討論其實證明我們的國家是在進步的。這個問題終究是個少數人的問題,讓沒有需求的人去下這個結論,為難的是那些有需求的人。
我們不同意所以你也不能做,因為我不用做,這種行為真的能讓社會進步嗎?
網路是個言論自由卻不太負責的地方,經常會有人做出一種假設叫做希望你的家人你的老婆你的孩子怎樣怎樣。
我不是當事人,我也沒有那種感受,可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如果他們真的認為有些行為是必要的,那麼我尊重他們的選擇。


現在分成的兩派大概是這樣的:
支持合法化的認為有利於黑代孕走上正軌,保護產業鏈最底端的勞力,造福失獨不孕不育同性家庭,但好像實施後的風險會因中國現狀而變得不可預測;
反對合法化的基本都在反對衍生的黑產業鏈,反對對女性的物化,並且似乎在某種程度上也反對性交易合法化,認為中國的現狀根本不適合將代孕合法化,未來可能仍舊不合適。

代孕不合法,人口拐賣、物化女性的現象和觀念、女性人身安全問題、老一輩的腐朽思想難道就會不存在了嗎?難道就真的會改善嗎?只要有需求,各種各樣的地下交易都會按需運行;只要還在交易,物化女性就不可避免。拐賣婦女和性交易已經直接把女性當作商品了,更何況「女人就是用來傳宗接代」「生不了兒子的老婆有什麼用」「我的女人要胸大屁股翹才能讓我有性慾才能好生養哎呀不是我俗是千萬年來進化的基因」這種有廣大群眾基礎的想法。也不用說中國現狀不適合合法化了,永遠沒有個合適的時候。只要有需求,就算晉級為發達國家社會穩定經濟蒸蒸日上,還有別的欠發達國家,可以跨國拐賣呀。你國女性矜貴了有人權意識了那我找別國姑娘行不行?更何況合法了規範了價錢都擺在檯面上任君挑選,不合法的時候有錢的豪氣地撒錢,沒錢又想要孩子的只能退而求其次,黑中介為了壓榨利潤什麼都幹得出來,你能保證代孕媽媽的身體狀況生活環境就像你被宣傳被看到的那樣嗎?你能保證你的營養品營養費都物盡其用了嗎?

代孕合法化可以看作是性交易合法化的前奏。本質上大概都可以看作是將供給鏈、勞力和管理規範化。願意出來賣的出來賣(也就相當於你默認自己被物化是可以接受的了),不願意的也沒人拐你逼你;有性需求而沒有性伴侶的第一個反應是像肚子餓了去買吃的去買av資源一樣去買「性」這一個商品,而不是去強姦。不說嫖娼,黃色影片在中國非法,能能阻止其的被傳播和被觀看嗎?看av難道不是在物化男性女性嗎?現實中能禁止和糾正一切物化的可能性嗎?還是那個觀點,只要你情我願同意出來拍了賣了,就等於你默認了接受了將被物化,不然你就真的是既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主角了。也就是說,最需要和最應該做的,是規範這個你情我願的過程。

至於那些心懷鬼胎的老一輩,個人偏激的觀點是再等個七八十年,等平權思想好好被普及被傳播,等他們都死了一代兩代了,自然就會好起來的。這個過程跟代孕合不合法化好像沒什麼關係。別說代孕合法化會阻礙這個過程,一個投票炸出來這麼多女權,好像大家的眼界都越來越高,「意識」越來越強了,到時候廣大男性為了尋找伴侶為了組建家庭會自動適配當代女性嘗試調整大男子主義思想的了。

對了,本人女。


看了反對者的答案,還有支持者的答案。我說說「中立側」的看法。(乾貨與否有勞諸位定論)

說實話我一開始是站反方對的,但看了支持者的答案,再換位思考一下問題,我不禁想到更深的一層:其實反對者和支持者雙方並非是矛盾對立的。

1.反對者反對的其實並非是代孕本身,而是「伴隨代孕產生的黑暗」,還有「國情」。


前者莫過於「人口販賣」、「女性成為活子宮」等等後果,大家可以移步到反對的問題上查看。
你為什麼反對代孕? - 社會問題 - 知乎
至於後者……咳咳……很多人都說美國代孕合法,但美國多少人咱們多少人?而且我們……咳咳……

但講真,要說反對「代孕」本身,這倒是未必。


2.支持者支持代孕,是因為它確實可以讓「一些無法擁有自己孩子的家庭擁有自己的孩子」。

光是這一點看上去就是功德無量的事情了。擁有一個家庭,還有一個後代的快樂,那種感覺相信好多人都可以想像。

而且代孕本身,還是有利二胎政策,優化人口結構等好處。咳咳……按照慣例,這些就不多說了……

所以我的看法就是:大家都不要做伸手黨,而是一起去做些實際的事情。

反對者與其光是反對,不如共同思考一些可行的措施,去阻止同抑制你們害怕的事情發生。

支持者既然覺得這是值得推行的,那你們要做的也不是光說好處,還有些無法理解反對者的行為,而是要去正視天朝代孕合法化將會產生的問題,攜手去解決問題。


講個故事。
a和b拉著一條繩子的兩端在路上走。
a走在前面,b走在後面。
c看見了,跑過來說:「哇,b在遛狗啊」

如果你是a,你會揍b還是揍c?

現在,換個說法。
a為b代孕。
c看見了,跑過來說:「哇,b把a當成生育工具」

你現在知道該揍誰了吧。


再講個故事。
a拿著菜刀把b砍死了。
c:「錯在菜刀,以後不許用菜刀」

你覺得c說的正確與否?

換個說法。
a逼迫b代孕。
c:「錯在代孕,以後不許代孕」

你知道c說的對不對。


關於代孕的好處補充一條:
能讓因為生育問題而鬧分手的情侶終成眷屬

如果你覺得對比不當,歡迎理性反駁。


作者:Flamanser
鏈接:如何看待《人民日報》微博發起代孕合法化投票? - Flamanser 的回答 - 知乎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

我現在在想,未來如果國家對於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探口風,會不會出現以下神論:
同性戀結婚合法化,意味整個國家道德淪喪
同性戀結婚合法化,會掰彎青少年,毀了下一代
同性戀結婚合法化,會破壞家庭關係,不止要提防伴侶和異性出軌還要防止伴侶和同性出櫃
同性戀結婚合法化,出催生出更多的雞殲狂,破壞社會秩序
同性戀結婚合法化,降低人口出生率
同性戀結婚合法化,會增加人口拐賣(??)
同性戀結婚合法化,會破壞我對BL的美好幻想(滑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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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性取向異性戀。本人支持同性戀結婚合法化。堅決支持在雙方在自願的情況下,進行有償的(包括無償,但無償應該不可能)以受精胚胎移植為途徑的人工代孕合法化。但是,不支持不建議夫妻選擇人工代孕,不支持不建議女性進行人工代孕。個人不支持,不鼓勵,不建議,但是個人認為應該允許。

人工代孕這個東西一直都是非法的,但是一直都是有的。且,應該不是上面所說的以受精胚胎移植為途徑的人工代孕,甚至可能不是雙方自願的。因為一定程度上,有需求。如果,想改變這個骯髒的現狀,還不如使其合法化,並對其進行嚴格的監管,如新生兒的出生和戶籍辦理,要麼需要生產母親的出生證,要麼需要代孕雙方代孕的相關合同和證明。把原本地下骯髒的東西放在表面,使其透明化,規範化。

至於人工代孕的弊端,有人說這是觸犯女權,女性淪為生育工具。這個別和我說,也別和立法者說,多勸勸代孕者珍愛自己,別為了金錢做這個。順便勸勸各種會所的無數失足女性吧。(這也是我不支持不建議夫妻選擇人工代孕,不支持不建議女性進行人工代孕的原因)。法律女性淪為生育工具,更多的應該是去反思為什麼有女性願意成為生育工具。法律還不禁止自殺呢,這不意味法律鼓勵人自殺。更多的是應該反思,為什麼有人自殺,以及怎樣勸解自殺。

至於有人說人工代孕是觸犯倫理道德。我覺得,可能是「有些」觸犯倫理道德(生產母親和血緣母親和養育母親分割開了,生產母親身體受到損傷且不能養兒育女等)。但是,我覺得一定程度可以接受,畢竟現階段法律允許的或是法律不允許但社會上普遍存在的「有些」觸犯倫理道德的事情,太多了。例如:克隆(不解釋),雜交(你有想過不能生育的騾子以及他父母馬和驢的感受么),轉基因(科學未證明其安全,宗教上認為轉基因物種是人工物種而不是神造之物),器官捐獻(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酒(有多少宗教禁酒),LGBT(LGBT多少還是被部分人不理解和歧視的吧),約炮字母圈大寶劍(更不用解釋了吧)

至於有人說人工代孕會催生更多小三或是讓小三坐正。該出軌的還是出軌,跟代孕沒關係吧。看緊家裡保姆和單位秘書比盯著這個一面之緣的代孕媽媽有用多了。(真一面,丈夫估計也就簽合同時能見一面。畢竟只移植胚胎,沒炮)

至於有人說人工代孕會讓女生增加被拐賣的危險,成為生育工具。喵喵喵?拐賣到山村當童養媳才是真實的恐懼好不好。就算拐來當代孕媽媽?胚胎移植和生孩子時是要去醫院的啊。如果不合法,拐賣之後喂腦殘片吃成傻子,賣給富豪,來一發,之後醫院生產,貌似可行。如果合法化之後,拐賣之後喂腦殘片吃成傻子,生孩子辦戶口時代孕合同怎麼辦?合法化之後如果有嚴格監管程序,是對女性被拐賣成代孕媽媽的保護。

PS:
順便說下個人對其他一些東西的看法
LGBT:支持
器官有償/無償捐獻(不是買賣,沒有第三方賺差價):支持
安樂死:支持
人口買賣:死刑!
販毒:重判!(當年玩輻射,多少周目無論道德高低,堅決不當人販子,見必殺。毒從不碰。寧可不體驗那部分遊戲內容,原則如此。)
其他:保留看法。

PPS:支持,建議以及呼籲領養。
積德行善比花錢「缺德」(部分人視角)高明太多。


在很多社會問題上,關於非罪化、合法化的考量都是根植於具體現實情況的。

咱們拿不出統計數據來,又不願信政府對現實情況的陳述,卻偏要強行討論。這就讓討論變成爭吵,變成站隊,變得毫無意義。

根據目前已有的信息的分析:

1.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人大通過的修訂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生效,其中關於禁止代孕的條款被移除。

2. 非法的有償代孕仍然是相關部門的查處對象,2016年5月,上海松江衛監局打擊了非法代孕中介和代孕窩點。

3. 2016年6月,對於一起代孕引發的監護權糾紛,上海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二審改判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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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年,代孕從法律上說處於非罪化的灰色地帶,監管仍在繼續,但是法律上的懲處卻無法界定。這種狀態必須儘快改變。

由衛監局出面干預既是無奈也是一種信號,無奈是在目前的法律體系下實在是沒法找到合適的干預依據。信號是目前的"非罪化狀態"是一種實驗性的試水,不規範的處理方式將為今後的規範化做出有益的例證。

作為執行司法解釋的法院一方,利用手頭已有的法律工具,正在積極的嘗試,以積累經驗來面對代孕引發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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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我的想法。

揣測政府動機這種事,其實很沒意思,因為核心的數據咱們拿不到,政府也未必敢給出。你說有多少45歲以上高齡產子需求咯,你說二胎推行徹底失敗拿出數據啊(相反所有公開數據表明情況是一片大好啊)。你說這就是為了少數人生二胎需要才訂的策略,就屬於陰謀論範疇了。

所以一味指責政府懷著惡意在推動政策,直接扣上帽子開歷史的倒車,其實連具體的情況是什麼都不知道,實在沒有營養。

至於盲目去推演可能的結果,我覺得還不如有空多看看相關方面的論文和研究報告,再下結論。


1、 商業代孕合法化有什麼好處?

在最後回歸主題,商業代孕合法化會為我們的社會帶來哪些好處?

首先規範的市場使代孕需求者和孕母都得益了,並且商業代孕合法化推動了一系列關於婚姻、家庭以及生育(包括墮胎、同性戀組成配偶等議題)的倫理探討和法律完善。

其次是商業代孕合法化通過維護女性職業生涯、肯定生育價值等方式解放了女性的生產力,提升了女性的經濟水平和社會地位,為男女平等奠定了更加堅實基礎。

最後,商業代孕合法化推動生殖醫療技術的發展。商業代孕合法化為人造子宮的生殖技術奠定了倫理基礎和原始的資本積累。從長期來看,商業代孕合法化甚至有可能促進同性生殖技術的發展。

以上的項目只是個人之見,也存在過於理想化的問題。但是真理越辯越明,我把他掛到網上就是想要接受各位的批判。也希望拋磚引玉,能夠促發關於商業代孕合法化的有建設性的理性探討。

看了幾篇答案,都是從反面來講代孕合法化可能造成的危害。甚至有些人為了突出自己的觀點,通過寫小說的方式渲染了恐怖的氣息。費了那麼多功夫,也不知道圖些什麼。商業代孕合法化難道就真的那麼可怕嗎?首先我來正面反駁一下一些常見的觀點。

2、 商業代孕合法化所帶來的利益會誘發拐賣人口等違法,並強迫女性代孕。

不能否認有這種可能性,但是實際上可能性很低。

首先是,拐賣人口的違法行為強迫被害人代孕主要還是因為代孕的收益較高,能夠覆蓋違法的成本。但是商業代孕合法化將會增加供給並壓低代孕價格,事實上反而降低了拐賣人口以代孕的動機。代孕非法化相當於通過政府管制推高了代孕的價格,使得通過拐賣人口來代孕更加有利可圖。反過來說,目前我國代孕非法的政策環境下難道就沒有代孕的黑市了嗎?到底是商業代孕合法化還是非法化有利於保護女性安全,還請各位三思。

其次是監禁、強迫和恐嚇的方式嚴重損壞了孕婦和嬰兒的健康,十分容易導致流產,產生的嬰兒身體狀況也不容樂觀。通過拐賣人口來代孕本身十分低效,甚至還比不上通過拐賣人口賣淫更有力可圖。事實上,目前市面上的黑市孕母推測應該主要是通過金錢引誘而加入這個行業的。但是由於代孕非法化,孕母的行業地位十分低下,只能依靠黑中介來獲得微薄的補償,默默忍受資本的剝削。而商業代孕合法化能夠大大的緩解這一點。

最後是黑市產生的代孕嬰兒無法獲取合法的身份證明。我國的計劃生育體系已經平穩運行了十數年,事實證明能夠通過身份證明等准入措施對人口進行而有效的管制(這個也是現階段在我國開發商業代孕合法化的有力基礎)。特別是對於有代孕需求的高收入階層,身份證明的管制力是十分強大的。如果其可以繞開身份證明這道關卡,其也就可以通過海外生育等措施突破單孩限制,事實上現階段也不存在代孕需求了。所以對於現階段有強烈代孕需求的高齡產婦來說,其需求主要政策因素(二胎)引起的。通過身份證明的准入措施可以有效打擊以代孕為目的的惡性違法行為。

代孕中介作為外部性巨大的中介機構,與銀行等金融中介對社會的影響類似,完全可以參照目前金融行業的監管模式,對於代孕中介實行牌照管理,由當地的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擔任主管部門,出台合法規範的代孕行業法規,由三甲以上醫院擔任發起人聯合有名望的社會資本出資設立代孕中介,對從業人員進行從業資格管理。然後對代孕中介實行社會監督的陽光化管理,對出生人口進行詳細的檔案登記,對於有代孕需求者進行准生管制,對於孕母提供更好的醫療及生產環境,以及更高的薪酬。豈不是比目前掩耳盜鈴的黑中介模式好上上萬倍?如果擔心邁的步子太大,完全可以在幾個大型城市先進行試點。

3、 商業代孕合法化將會更進一步壓榨女性的價值,導致其命運更加悲慘。

(上述論點與物化女性,開歷史倒車的觀點看起來十分接近,很多人都搞混了,在此單獨將其拎出來辯駁。)有一種觀點提到現在不發達地區的女性社會地位十分低下,基本沒有自主權,如果開放商業代孕合法化,其賺取的收入竟會被家庭沒收用於補貼其他家庭成員,而成本則完全由自己來承擔。

首先貧困地區的女性社會地位低下主要是由於在古代的大家族體制下,氏族和姓氏由男性傳承,生育女兒出嫁給別人,付出的成本遠遠高於收益,所以女兒會被認為是「賠錢貨」,其地位才會十分低下。這裡的邏輯是這樣的,古代女性無法傳承氏族,也體力勞動能力也差,生女兒的收益很低甚至為負,所以女性地位才會低下,然後地位低下(在賺錢能力及財產制度等方面)又惡化了女性對於父母家庭的補償,從而導致了惡性循環。現在的法律法規已經能夠保障了女性的財產權了,女性能夠通過工作掙取自有收入,其社會地位也正在不斷提高。而且最近的新聞也失常報道,城市地區的女性比例遠遠高於農村地區,農村的禮金正飛快上漲,在農村女性的地位也有所提高。我國現在女性地位的改善正是證明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設以及金錢既是權利精闢結論。所以要提高貧困地區女性的社會地位,需要的正是提高其經濟收入,而且為了保證經濟收入能夠完全歸女性所有,需要將其引離原有的落後環境。而這兩點,商業代孕合法化都能夠做到。收入方面無需多說,就代孕所需要的醫療技術,顯然不可能使用在農村,孕母必須來到城市才能完成代孕。所以商業代孕合法化對於提高底層女性的經濟水平以及社會地位都有較大幫助。

4、 商業代孕合法化是物化女性,開歷史倒車

網上有一種觀點是說代孕形成行業之後將女性的價值貶低為只能生育的子宮,屬於物化女性的歷史倒車。這個觀點和第2點有點類似,主要從女性權利角度出發進行論證。不能說這種觀點不對,但是體現出了一種觀察世界角度的偏頗。根據馬克思的理論,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所有勞動都是對人的異化,人被異化為工作的機器。這種觀點和代孕物化女性的說法何其相似。如果透過這種鬥爭的眼鏡來看問題,男性參加體力勞動是不是將男性物化為耕田的牲口或者是肌肉機器?根據比較價值理論,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競爭優勢。而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運用這種競爭優勢並不是對於個體的異化,而是屬於分工帶來的個人及社會總體的效率的提升。而且在目前注重智力勞動的社會環境之下,女性能夠參與男性所能參與的絕大多數職業,甚至有些職業甚至比男性完成得更加出色。女性能撐半邊天已經一語成讖,開放商業代孕合法化不僅不會影響女性的整體價值,而且能夠實現女性獨特的價值。「男女平等是有平等的機會做各自擅長的事,不是男女要做一樣的事」。商業代孕合法化有助於優秀的職業女性能夠不因生育打斷自己的職業生涯,真正實現男女的同工同酬。

從這個角度來看,商業代孕合法化有助於提高(至少是高階層)職業女性的社會地位,並破解男女同工不同酬的難題,有其歷史進步性。

5、 代孕和賣淫是一樣的,所以不能支持商業代孕合法化

題主本身是反對賣淫的,一方面是因為賣淫往往誘發暴力以及毒品等惡性犯罪;另一方面是人類無法將性與愛完全分類,賣淫的行為會破壞家庭這個社會的穩定器。但是商業代孕合法化本身並不會產生上述問題,第一點在論點1裡面已經論證過了,而商業化的代孕行為,代孕需求者跟孕母之間並不會產生深厚的感情。至於商業代孕合法化對家庭結構的短期破壞,完全可以通過只允許有生育配額的配偶委託代孕的法規規定來消減。至於商業代孕合法化長期對家庭結構的破壞,則來源於家庭這個結構自身歷史使命的結束。

6、 商業代孕合法化無法有效提升人口,無法為社會帶來人口紅利,不如允許單身女性使用精子庫等措施更能刺激人口增長。

由於僅見「商業代孕合法化本身對於人口增長的刺激作用微弱」的論點而未見相關論證,故無法進行批駁。但是商業代孕合法化能夠為無法生育的家庭提供新生兒,多多少少都會起到一定促進人口的作用。而且政府推出商業代孕合法化的議題,不僅僅是為了解決老齡化的問題,其實還有規範代孕黑市、刺激經濟等多方面的考慮,所以不能一概而論否定商業代孕合法化的價值。

7、 目前進行商業代孕合法化的成本過高(如會形成倫理難題、法制條件尚不完善)

而關於商業代孕合法化在現階段成本過高的討論,由於目前筆者手頭上沒有有關的實證研究材料,但是鑒於反對者也未提出有關的實證證據。姑且空口白牙進行論證了。商業代孕合法化的確存在困難,但是成本需要與收益進行比較。如果僅因為存在困難就不進行改革,社會就會停滯。我們也不可能享受改革開放帶來的成果了。

筆者認為一部分的倫理難題,如孕母與代孕寶寶的關係可以通過法律進行強制規定來引導。而另外一部分倫理難題,如代孕兒女與原生兒女之間的關係,主要是因為現象過少才成為倫理難題。如果代孕現象不斷發生,走的人多了就會有路。倫理應該成為社會關係的穩定劑而非擋路石。如果要倫理給出規範才能發展,那女性永遠無法踏出參與工作的第一步了(這也是頑固腐儒的看法)。

至於法治條件尚不完善的說法。其實道理是一樣的,法律永遠是滯後而不完善的。不能等到法律完善了再發展。我國的改革開放不也是摸著石頭過河?就拿近的事來說,網約車、共享單車都是法律完善後才發展起來的嗎?商業代孕合法化能夠激髮帶來大量的經濟利益和實踐案例,如果能夠藉助這股力量,反而能夠迅速完善相關的法律環境。如果代孕一直處於非法,則參與代孕的雙方就一直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其法律保障更差嗎?商業代孕合法化除了能夠建立代孕行為的法律規範之外,對其他婚姻、生殖法律的健全也是一股巨大的推動作用。商業代孕合法化之後,獨身女性使用生殖輔助技術是不是也不遠了?

8、 代孕中介將迅速形成壟斷,商業代孕合法化的好處都被資本賺走了。所以不能支持。

作為信息高度不對稱的行業,中介形成佔據壟斷優勢是必然的。但是如果政府運營得當(牌照制管理),不至於形成寡頭壟斷,更可能形成壟斷競爭的形式。

在資本社會下,大部分的新型行業的多數利潤都會被資本賺取,這也是資本逐利性的必然後果。但是現代文明的發展離不開資本的逐利性,又能奈若何呢?難道就不發展了嗎?而且每一個自願的交易,雙方都是受益的。即使更多的好處被資本賺走又有何關係呢?

9、 之前政府計劃生育不讓我生,所以現在要賭氣不支持商業代孕合法化。(或者先拿同性婚姻、獨身生育合法化等議題進行交換我才支持商業代孕合法化)

賭氣實際上是一種重複交易的博弈策略,但存在許多限制條件。跟政府賭氣是將政府誤當成具體的個人,是起不到作用的,只能造成更多損失。

拿議題進行交換屬於政治行為,無涉商業代孕合法化本身的合理性。(投票交易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是有助於提高投票人的整體效益的。但是具體的理論內容找不到了,如果有知道的知友麻煩幫忙提供一下鏈接,謝謝!)

10、 代孕行業對孕母會造成損失(如代孕女性難以組建家庭,並懷有自己的小孩;代孕女性選擇代孕這種來錢快的職業對後續的職業發展不利。)

首先,如果能夠保證孕母入行的自願性和規範性(充分告知),則可能造成的損失都是可以通過經濟報酬補償的。

其次,根據目前現有的代孕實踐,往往是具有一次生殖經驗的女性更受歡迎。至於組建家庭的問題,孕母就不能回老家找個老實人嗎;)

最後,孕母工作期間其實是比較空閑的,如果自己有意識要進行提升的話完全比在工廠累死累活很有精力。如果沒有提升的意願,求仁得仁不也是很好嘛。而且孕母專業化之後說不定也會成為一種學問。

11、 支持商業代孕合法化就先讓你老婆出來代孕!

這個問題其實屬於人身攻擊,但是也側面反映了一個問題。如果商業代孕合法化對底層、高層、職業女性來說都是有益的,那它為什麼在目前受到了看似強烈的反對?又是誰對支持者進行瘋狂的攻擊?最根本原因就在於其嚴重損害了一群人的利益,他們就是偽女權主義者,也稱田園女權。他們通過在一對一的婚姻關係中完全壟斷了生殖市場,從而從其配偶獲得超高額的溢價(包括但不限於禮金等物質補償和其他情感照顧)。商業代孕合法化顯然會打破這個市場,並使其價值嚴重貶值。

馬克思曾說過:「如果有10%的利潤,資本就會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資本就能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資本就會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潤,資本敢犯任何罪行。」這段話很好的解釋了目前的反對浪潮。

12、 支持商業代孕合法化的人都是別有居心。

在這裡要說一下寫這篇稿子的初衷。我覺得網上的討論流於情緒化,反對的意見眾說紛紜但是缺少有建設性的討論,有些意見甚至明顯與事實、規律及邏輯相悖。但是在群情洶洶之下,政府果然出面否認了商業代孕合法化的說法,這不得不說是國內社會的整體損失,出於公義,才寫下這篇文章。不然筆者自己作為準備生育的一員,商業代孕合法化只會加重自己兒女未來的競爭難度,何苦來哉?


如果人造子宮技術成熟 或者 犯罪監控技術更發達+代孕專門法律條款完善+警民比達到1/50以上有足夠執行力度,那我就支持商業代孕,畢竟還是有那麼一小部分子宮受損的女性需要這項技術。現在說這個是不是為時尚早?


支持監管下的代孕合法。

不認為存在拐賣女性與性交易問題

出現拐賣婦女問題,一般是較為閉塞偏遠的山村地區。
被拐婦女求助無門
但是合法的代孕媽媽需要去醫院進行手術,和一定的法律程序。例如代孕同意書和風險了解等等。完全有表達自身意願的發聲渠道。因此在代孕合法化之後,非自願的代孕媽媽是很難出現的。

關於性交易的問題,代孕不存在性交易問題。
代孕媽媽不需要進行性行為,那個不叫代孕好嘛。受孕過程通過手術完成。
如果男人想要一個孩子,比代孕簡單的多的渠道有的是。除非是需要給孩子婚生子的身份,既然需要婚生子身份當然也是用太太的卵子去做代孕啊。
這種情況不是需要代孕的人群。
代孕主要是為高齡家庭,不婚人士,不孕不育家庭,失獨家庭等特殊情況準備的需求。
她們自己提供精子卵子或從精子庫卵子庫中調取。
特別是不孕不育的家庭,就是生病了,需要這樣的一個渠道。同需要心臟移植是一樣的。那是一種病啊,代孕是一種治療手段之一。
怎麼不批評器官移植呢,多可怕啊。
拐賣人口,割你一個腎。然後把你養起來,給你洗腦,賣血大法好啊。
村子裡面人多可怕啊,生完娃子養大了就割腎。腎割完就去賣血。

真不至於。


因為代孕本身無錯,這就是原因。

我是從「你為什麼反對代孕」那個問題跳過來的……話說那個問題下可真是比這個熱鬧多了。

我支持的是代孕本身,在我看來代孕對於那些生殖功能有問題又想要孩子的家庭來說實在是福音,代孕的合法化能夠有效解決他們的需求。

在那邊看到了不少反對的回答,很多人擔心代孕會帶來人口拐賣、逼迫代孕以及再次將女性定義為或者變成生育機器等問題。

但人口拐賣和逼迫代孕並不是史無前例的,這兩種犯罪行為在嚴令禁止代孕時就存在,而且絕不算少見,換句話說,這些黑暗不是代孕導致的,法律對代孕的禁止不僅沒能根絕這些罪行,反而封住了那些想要孩子的患者的路。

我覺得,既然無法阻止惡人犯罪,那也不要抵制普通人的需求了。
無論是否開放代孕,對於犯罪者來說差別真的不大,不管政策如何,他們乾的一直都是違法的勾當,既然如此,那麼該有的黑暗就絕不會少,但對於那些希望有孩子的患者來說,開放代孕,能夠合法的得到孩子,應當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關於女性被定義成生育機器的問題,我真的有些奇怪:會有人因為一位女性代孕就認為她是生育機器嗎?我相信大家不會這麼不理智的,代孕與否絕不是評判女性的標準,代孕就是機器?不見得。
斗膽來個肯定句:如果有因為代孕就武斷判定女性成為生育機器的人存在,就說明他潛意識裡一直認為或者擔憂女性成為生育機器。那麼我作為一個還算正常的人表個態:女性是永遠擁有人權的,代孕與否不會影響女性在我心中的地位,更不能成為任何判斷女性權利的標準。

如果有持反對意見的人,勞您大駕在評論里簡明扼要地說明原因(不接受反問、諷刺及羞辱類型的評論),如果您懶得廢話,那麼請點反對+沒有幫助(不勞您專門告訴我)

半夜打下了這些字,思路有些混亂,敬請見諒。感謝您的閱讀


支持,但這裡支持的,是受精胚胎移植的代孕。
很多人反對,高聲吶喊的估計腦海里想著的都是一個外面寫著」代孕室「的小黑屋,然後男人滿面笑容的走進去,關上門……

其實想要找別人代孕又有些能力的人,不管合法化與否,都是能達到目的的,所以我認為,合法化收益最大的群體,就是那些自願或者被強迫為他人代孕的女性。


屁股決定腦袋,作為LGBT的一員我支持規範嚴格管理的有償代孕,有自己後代總比沒有好,每年過年都被搞煩了,天朝目前的法制情況是個人都會擔心,在精卵庫都沒向單身狗開放的時候搞這個顯得操之過急。
某些田園女權當然不爽了,以前靠子宮能換套房子和車子現在一沓鈔票就打發人了。奉勸這種人多看書多用腦多上班少看劇少撕逼,社會地位自然會提高。
不喜歡田園女權們的原因大概也是嘴上說著平權人權,眼光只瞥得到3000萬和農村上桌。無法正常生育的人就沒權了?活該被催婚?社會上弱勢群體多的是,老弱病殘幼,希望大家多多關心有困難的人,女性=/弱勢群體。
最優解決方案還是科幻級別的人造子宮,人類從生育解放投入生產活動,我相信還是有人會說人工子宮出來後女性地位更低。
歡迎給我扣直男癌的帽子開除lgbt籍,靴靴。


這個問題在我寫這篇答案時有三十八篇答案,其中有十三篇匿名。


這是什麼樣的風氣和氛圍使得想要表達自己觀點:「支持代孕」的人居然要選擇匿名?我們在討論的時候是不是應該少一些戾氣?

在這個問題下寫:「我不支持」的,沒人在乎你的觀點,麻煩幫忙挨個點沒有幫助 舉報,謝謝

匿名了 怕被打死怕被說直男癌

我支持在政策多方調控後能保證代孕者個人權益的代孕合法化

別跟我說什麼讓我勸我姐我妹妹先去代孕,這種人我會罵你噠

以上


強烈支持。
原因是因為自由和平等。

我就沒明白,人找代孕關其他人什麼事?人去代孕又關其他人什麼事?危害到其他人了嗎?給社會造成了什麼不良影響嗎?一談女權都說女人有生育的自由,那人願意給陌生人代孕就不是生育的自由了?雙標玩的溜啊!

如果這過程中有些毛病,也是監管的問題,和代孕本身沒關係。
就像一個女孩被強暴了,你不能怪她長得太漂亮。


因為有著一些遺傳疾病,我知道可能我的下一代也會有會被遺傳到,所以我從小就不自信,我不自信我能當好媽媽,甚至於到後來我開始厭惡小孩。可另一方面我也是知道的,我不可能要求我未來的另一半去丁克或者領養,我也因為自己身體條件做不了試管嬰兒。所以我開始害怕婚姻這種東西,想著我這輩子就做個老菇涼就好了。
但是如果可以代孕呢,即使沒有我的那份基因,但是他也可以擁有一個孩子呢,有時候會覺得自己是不是太自私了點,可是我只是凡人呀。我沒辦法從什麼大眾的觀點出發,什麼是不是物化女性的角度出發。就如同凡人歌裡面說的,「既然不是仙,難免有雜念」。所以我只能說,如果有一天,代孕合法了,我真的會去做,因為我只是凡人,我想近一點接觸幸福。

我希望我四十歲前能合法吧,我今年20。我也不知道我想那麼早幹嘛。可是還是怕。

人嘛,這也算人性的一種吧,我不能逃避,但我現在起碼能想想吧。


有需求,有供給,兩相情願,為什麼要反對呢?

如今可以捐骨髓,捐腎臟,為什麼不能利用自己的子宮造福別人呢?

倫理?領養的一點血緣都沒有,哪裡違反倫理了?
傷害?生育是每個動物都具備的最正常的功能,會比割腎還要傷害?

目前很多苦苦不能生育的父母選擇的是地下代孕,沒有保障,沒有商業保險,只能生存者灰色地帶。
早就應該規範起來。

強烈支持代孕合法化,規範化,讓所有人的權益得到保障。


我支持被嚴格約束的代孕!
顯然代孕能夠解決一些如無子等社會問題。
同時正如反對者所言沒有約束的大範圍放開將會造成眾多而嚴重的問題。
所以對代孕應該採取諸多約束措施,隨便想幾條,包括但不僅包括如下措施:
(1)每個省有一兩所指定的醫院允許進行代孕的操作(方便監管,控制範圍)
(2)代孕雙方要有完善的衚衕保障彼此的利益(責任明確,避免糾紛)
(3)嚴肅的資格審查,是否必須採取該辦法來培養下一代,是否具備代孕條件,是否自願,對代孕次數做以限定。(保障雙方人身權利)

舉個不一定很恰當的例子,代孕就像控槍,普通正常的老百姓是不應該碰觸的,極個別人需要代孕就像極個別諸如警察等行業需要接觸槍,做好管控應該是可以執行的,至少是可以在局部試行的。不能因噎廢食不去做,不能拍腦門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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