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抓住小三後公共場合脫衣猛打?
今天在朋友圈看了一個視頻,是幾個婦女圍毆一個女人。開頭用腳踹這女人的肚子,後來聽她們叫罵對話知道挨打的是小三,而小三已經懷孕了。四五個女人大庭廣眾之下圍毆一個女人,還是懷孕的女人,並且脫去她的衣服,我想知道如果被打的起訴打人者,打人者會受到怎樣的法律制裁。
《華爾街之狼》里,喬丹的老婆發現他和小三車震之後,沒理小三,把喬丹暴打了一頓,然後問他「你愛她嗎?」喬丹沒有回答。三天以後離婚。雖然電影里沒拍,但是我猜她一定拿到了大筆財產。美國婚姻法對渣男很殘忍,肯定要脫層皮。
雖然我一點都不崇洋,但是婚姻法這塊請學習美國。原配拿到足夠補償,一般只會因為感情上的背叛,打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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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體上來說,美國法律對婚姻中弱勢一方保護得比較好。在中國,甚至在美國,婚姻中處於經濟上弱勢的一方往往是女方。如果弱勢一方的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護,大多數人應該都不會再去毆打第三者了。畢竟,出軌的人犯了最大的錯誤。
下午茶時間打開一看竟然有這麼多贊,真的誠惶誠恐。@海與海蛇 說得很有道理,再次澄清,我絕沒有說美國法律優於中國法律的意思,只是覺得現階段美國法律在保護婚姻關係中弱勢方這個點上面,覺得美國法律做得更好,比如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比如一旦離異財產分割等問題。之前看過一些說法標榜美國人,尤其是中產和富人非常重視家庭,我經常在心裡吐槽,他們重視家庭的一個重要原因也是因為離不起婚,尤其中產。畢竟我國發展階段不同,相信我國法律也會不斷完善。
父親出軌,在此回答問題時,父親已與小三重組家庭,並育有一對龍鳳胎。
長文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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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陝西某縣城人,出生十月被父母帶到北京做生意,三歲時回到老家上學。
父親在老家鄉鎮政府找到了鐵飯碗,母親留在北京開了一家大型玩具超市。
我記得很清楚,大概在幼兒園時候我爸就會帶我見一些不認識的姐姐,印象最深的是一對姐妹叫米奇米妮,還給我洗過頭,還有一個姐姐送我一大罐的星星。這是幼兒園。
小學大多是我奶奶帶我,我爸爸周五下班回縣裡,大概二年級我在我爸手機上看到了還沒來得及發出去的簡訊,內容是親愛的我想你,我爸連忙解釋是給媽媽發的,不知道為什麼,當時我雖小,卻懂得這肯定不是給我媽發的。
我媽媽17歲跟我爸,外婆外公都反對,我媽鐵了心要嫁,家裡窮,只讓我舅舅上了學,媽媽只有小學文憑。媽媽19歲懷了我,那時候我爸已經28歲了,但是我媽媽並不知道,奶奶把我爸戶口本年齡改了,騙了我媽媽。
零幾年那時候在北京賺錢比現在容易多了,在海淀區翠園路(依稀記得地址,不確定對不對)開的大型玩具超市每月收入不菲,我媽媽只留下了自己必要的生活費和房租,她住的是二百塊一個月的地下室,其餘一分不差全部給我爸寄回來,但是在我的印象里小時候家裡過得很窮,爸爸幾乎不給我奶奶生活費,他只負責我每學期的學費,奶奶和我靠叔叔和姑姑們給的錢過日子。
真正確定我爸爸出軌是二年級暑假,我在我爸爸手機上看到一段他自錄的啪啪啪視頻,視頻里那女人之前經常到我家裡來,從小害怕我爸爸的我舉著手機大喊了他的名字,隨之而來就是一記重重的耳光,他把我關在門外,是奶奶半夜兩點哭著給我開的門。那時候我確定我爸爸出軌。
二年級跟我爸爸去市裡的瀛湖玩,有我二叔,我爸爸帶著那個女人,我還記得那個女人給我買了一條沒烤熟的魚,晚上回家,那個女的跟我說:小雨啊,阿姨今晚去你家睡哦,太晚啦阿姨小區的門關啦進不去。我那時不知道明確拒絕,又害怕我爸,我說你可以翻進去,他們沒理我,我也恨上了我二叔,原來他們都知道我爸出軌啊,合起來騙我媽嗎?呵呵
我後來才知道她根本沒有住在小區里,是路邊的小房子。
那天晚上她在我的卧室玩電腦,我在旁邊坐著,我清楚聽到她對我爸爸說:今晚你陪我睡。
我媽媽爛好人,懦弱,三年級第一學期她大概知道了點什麼,過年回到農村老家,大年三十不起床,我跟我爸去鄰居家串門,鄰居大媽問我媽媽怎麼沒來,我就說我媽媽知道我爸爸找了女朋友! 我爸一把捂住我的嘴把我拖回家。那是寒假。
三年級的暑假,那是我一輩子都忘不掉的一天。
那天早上我爸爸帶我去吃早餐,回家之後發現我卧室的門被反鎖,我喊媽媽開門,裡面沒聲音,我覺得不對勁,哭吼著敲門,媽媽哼了一聲,拖了四五個小時,我爸慢悠悠打電話讓開鎖的來開鎖,電話剛打,我媽媽把門打開了,但是不讓我進去,我爸打開門,地上的一個盆子,盆地已經被血淹沒看不到了,媽媽的右手垂在床邊,被單已經被血染紅了,我尖叫一聲嚇傻跪下了,我爸爸拿出手機打120,幸好傷口不深我媽媽還醒著,我當時一個堂姐在縣裡醫院實習晚上在我家睡,下午五點多正好下班,回家嚇得一邊哭一邊給我媽媽包紮,此時此刻我爸在他的卧室玩電腦,看的是騰訊新聞,我記得清清楚楚。我和堂姐跪在床邊,哭了一下午。
我從那時就有個決心,我以後哪怕拼了命都要弄死那個女人。
之後就是五年級下學期了,中間幾年我爸媽還是和以前一樣,不冷不熱。
五年級下學期期中考試前一天晚上,我在抽屜找到爸媽離婚證,日期已經是一年前,那是我第一次真正體會到什麼是渾身發麻。那也是我第一次考試沒有上九十分。
從那之後成績一落千丈。其實我也懷疑他們離婚很久了,真正看到,心裡感受還是不一樣的。
後來才知道他們離婚的真正的原因,我媽媽是被騙了。
(先更到這,歇一會,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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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五個孩子,只有一個女兒,奶奶有六個孫子,只有我媽媽生的女兒,我媽媽一直自卑這事,自從媽媽知道爸爸出軌,我爸一直算記著離婚,於是騙我媽,離婚之後跟她生一個兒子,再復婚,我媽信了,然而這一離,血本無歸。
房子車全部歸我爸,我媽媽沒有存款,全部的錢都在我爸爸那裡,房子車是我媽媽全款買的,貸款共同還。140平的房子,東風悅達起亞的車,不是什麼好車,但是那是一個沒有文化無依無靠的女人在北京十年換來的東西。
離婚我爸甚至不想要我的撫養權,我媽拚命把撫養權給我爸,因為她沒錢沒房沒文化,她自卑,怕養不好我。
那時我媽媽也回到縣裡來,房子也住著,這一年裡因為舅舅的幫忙,媽媽開始準備著把房子要回來。
初一開學因為房子的事媽媽提著菜刀砍我爸,我爸躲到我卧室,一直到現在卧室門上還殘留刀印。
協議最後房子寫我的名字,等我滿十八歲房子正式歸我,由我處置。
媽媽還想要車,我爸是拼了命也不給了,14年,我爸帶著我媽的存款跟那個女人在對面小區買了一戶128平22樓的新房,然後就是領證懷孕。
15年我初二,媽媽去市裡找了工作,我寄居在我爸和那個女人的家裡,我虛情假意的叫她阿姨,她也不敢對我怎樣,因為我的大姑和奶奶,十分護著我,期間有一次她冤枉我,在我爸面前嚼舌根子害我被狠狠罵了一頓,我給奶奶說了之後她也挨了一頓罵,我爸知道真相給我道歉,而那個女人從此跟我奶奶的關係差的不行,我奶奶給她打電話她就關機。
16年年初我還在他們那裡住,周一到周五只有我一個人在家,因為龍鳳胎一個人帶不了,他們住在我爸單位里請了一個保姆。有天晚上我知道了一件毀三觀的事。
我爸媽12年二月離婚,而那個女人,也是有丈夫的! 並且有一個12歲的女兒!
我愛翻家裡柜子這個習慣可能一輩子都改不掉了,那天晚上我翻到那個女人的離婚證,顯示她是15年九月離婚,而她十月就懷了雙胞胎。
社會 社會 真的服了。
他們結婚之後日子也不好過,我爸一個月工資四千多(還沒我爺爺退休金多……),就這麼點錢,每月要還1300的房貸,每月1000塊請保姆(農村保姆很便宜,只帶白天),每月1300+的奶粉錢,他還要負責我每周50的生活費,每月200的伙食費,可以說是窮的吃不上飯了,貧賤夫妻百事哀,他跟那個女的吵起架來,經常被欺負的半夜去沙發睡,那女人脾氣大,不像我媽溫溫柔柔不還嘴。
我他媽真是愛死這多姿多彩的人生了。
那個女人生孩子那天她媽去十堰檢查身體,剖腹產出來知道的第一個消息就是她媽得了胃癌是晚期活不長了。
人生啊,惡人有惡報這話是真的,我信了。
媽媽現在一個月工資勉強能有3000,過的雖然窮了點也比以前開心。
那女人的媽媽已於今年五月去世。有其母必有其女,她媽媽在世是怎樣對我的,人已經走了我就不多說了,所以也不要說我惡毒,居然罵死人,你沒有我的經歷,不會理解我的。
她的龍鳳胎孩子我很喜歡,我對孩子很好,自己有點閑錢,也給兩個寶寶買過一次衣服。大人做的事與小孩無關,我還是明白這一點的,只是有點為孩子可惜,生在了這樣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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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對於打小三這件事我完全不反對,因為有些人,你不打她幾下,你都不知道她有多賤,起碼那些敢去打的,還能有個地方發泄,也說明她的身邊還有些好朋友可以幫她,像我媽這樣的呢?懦弱的什麼都做不了,身邊甚至沒有一個可以給她出法子的朋友,這更可悲啊!
如果是我,我寧願去打那個女人打到自己出了氣,去局子蹲幾天,也好過一個人忍著痛苦撕心裂肺。
至於高票回答說的有本事去打男人,不要在大街上打小三給自己丟臉的,我想說,這些被出軌的女人,氣頭大多是在睡自己老公的女人身上,能懂得應該去打男人的女人,也就不會做出打小三這樣的事了。
更何況我媽媽這樣沒有文化老觀念的女人,被出軌,只會認為,就是因為那個女人自己的家庭才被毀掉,針沒扎在自己身上,哪裡知道疼。
只有待過泥潭的人,才能明白身處泥潭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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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女人最近又在跟我扯皮,說我偷她的包拿去賣了,我爸問我是不是偷去送同學了,我的爹請你不要侮辱我們02後的審美好嗎!!!!!
我現在大了我爸罵我我敢還嘴,所以基本也不太吼我,因為每次都是他自己被氣的半死。233333
現在已經不會被這些事影響了,媽媽右手總是戴著手錶遮疤,我以後一定要好好努力給我媽媽買全世界最好看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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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知道了,人這一生,什麼都可以沒有,唯一不能沒有的就是文化,沒文化是會被人欺負一輩子都自卑的,尤其是現在這個社會,女孩子更要拼了命的努力啊。
聽著GAI爺的火鍋底料寫下這些,心情也不算很沉重,我說完啦~拜拜~謝謝你們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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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謝謝關心我的人,我真的很感動,知乎小透明,你們能看完我的回答也是對我的安慰!
補充回答幾個評論的問題:
1.「我還以為你要報復那兩個孩子呢,我覺得就應該折騰他們!」
遇到這樣評論我直接刪除,有點太陰暗了吧?兩個十個月大的嬰兒,你讓我去報復他們?他們有什麼錯?難道就是因為是小三的孩子嗎?生在這樣的家庭已經很不幸了,因為大人的仇恨我去報復他們?我不就變成比那個女人還可惡的人了嗎,我不想這樣。
2.「為什麼對小三的孩子那麼好?會不會有點對不起媽媽?」
謝謝關心,其實有點慚愧,好是挺好,也沒有太好吧,比如他們讓我帶孩子我也會拒絕,偶爾開心了抱抱,陪他們玩一玩,我自己也挺快樂的,總不能讓自己整天沉浸在仇恨之中吧?對身體不好。關於媽媽,她也明確表示不反對我跟孩子親近,媽媽也不會希望因為自己的婚姻,讓女兒徹頭徹尾變成冷血動物,她也希望我是一個開心善良的人 不是嗎?有時候看到兩個什麼都不懂的肉球球往你身上爬,咯咯笑,心再硬的人都會變柔軟吧?
3.「為什麼不報復他們,要是我就鬧的不讓他們好過。」
沒到時候。我才初中畢業,還有高中大學得靠我爸來養活(大頭的錢),我現在在他們那裡鬧,我爸一氣之下斷了我的錢種,到頭來苦的是我媽媽,我現在安安寧寧的先過幾年,使勁花他們的錢(我花的越多,他們過得越苦)讓我媽媽把生活過好點,等到我獨立了再帶著媽媽遠走高飛,是不是更黑呀23333333……?(????)不過放心,我不鬧,他們也別想欺負我,我慫,但是也沒慫成一個膿包子。
先寫到這裡,如有需要或者想問我的,我再回答,靴靴~~~ヾ(′A`)
罪犯吳金娣是1992年轟動滬上的「5.29」惡性流氓案件的罪犯之一。當時,家住天通庵路某號的婦女邱某某在自家門口倒水時,不慎濺到吳金娣女兒身上,吳即破口大罵,夥同其弟媳陳桂蘭、崔建蘭先後兩次將邱某拖至馬路中,吳用極其下流的語言叫囂剝掉其衣服,並夥同陳桂蘭將邱某上衣拉下,造成數百人圍觀,交通堵塞等嚴重後果。當年7月,吳被法院以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中國的法制建設不知道是在進步還是在倒退。
我看你們大聲喊好的某些人下一步就該支持搞姦夫淫婦浸豬籠那一套了。這樣大快你們的"人"心吧。
該離離該起訴搜集證據起訴財產保全,狠一些還能把男人名譽一併搞臭。光天化日之下濫用私刑之外就不會做人做事了嗎?離開這個男人你們就活不了嗎?更新:
剛才跟人掰扯半天才發現,三觀一點一致的地方都沒有,純廢話。先明確我觀點你再看。
關於婚內出軌我是這種觀點:
結婚是自願的,是成年人的自由選擇之後的契約,當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對方再爛,也是自己選的 自己選的 自己選的。
那麼,婚內不合,要毀約,很ok啊。對應的應該是離婚,分割財產。而不是婚內出軌。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所以不要把兩個人的事攪和成三個人的事。
說重點:
1,婚姻不合適,是兩個人的事,解決辦法是離婚。協議不了就去法院告。
2,婚內出軌,不是婚姻破裂的正確應對方法。不管有什麼理由,誰出軌誰全責。
結婚如開車,兩輛車撞了,不逃逸,大家該怎麼賠怎麼賠。
逃逸,全責。
。。。。。。。。。。。。。。。。。。。。
怎麼看?
第一,打小三,特别致人傷殘病死的,是犯罪,是犯罪,是犯罪。
第二,法律沒有很好地保護女性在婚內的權利和利益。
結婚後女方對家庭付出很多,包括很多機會成本,卻很難得到補償。
生了孩子付出更多,卻被認為是應該應分的。
離婚後飽受歧視,明明是受害者卻很難嫁得好活得好。
社會對出軌男性更包容,對女性卻特別苛刻。
母愛往往成為對女性的道德綁架。
離婚了,爹不要孩子沒人說什麼,給錢就是好爹。
娘不要孩子就被各種花樣噴和詛咒,不為了孩子付出一切就不是好媽媽。
出軌離婚,相當於把女性在婚內的付出暴力強拆徵用卻不給拆遷款。
第三,法律不給人做主,那就只好自己做主。
法律搞不定並且不公平的事情,人民群眾只能靠犯法,靠動用私刑給自己討回公道。
打小三是這樣。
真的像某些人宣揚的那樣取消殺人犯的死刑,一樣也會出現被害者家屬殺死殺人犯的報復。
這不是女性的問題,這是人性。
傳統道德裡面默認男的可以養小的,可以有多個老婆。但現代法律規定一夫一妻制,當正室遇到小三想篡位,必然是攻擊毆打小三,因為沒辦法有第二個人容身,這算是傳統。
為啥不攻擊男的,因為默認男的可以有妾,三房四房。男的是大老爺,家裡的,掌柜的,女的是爭寵的位置,女的離開男的有種種壞處,損失。
所以一般都是讓對方別纏著老公,言外之意是老公是對的,正面的,就像奸臣擺布皇帝,皇帝永遠是對的,出錯都是奸臣的錯。
最後為啥要扒衣服,實際上暴露身體或者性器官算是對女性最大的羞辱,正室企圖用女性最大羞辱來遏制小三的進一步侵犯,也表達了正室的天然正義性。
女人不選擇離婚或者攻擊男的,主要是前面說的這些心理在作怪。
總之說白了,女人還是要繼續依賴出軌男人,依賴這個家庭,不管是精神還是經濟上。一旦女人經濟,情感都不是非得賴在這男人身上,完全沒必要對小三如此攻擊。
我覺得女人都該獨立自強,減少對男人的依賴,一方面能獲得必要的尊重和話語權,另一方面也不用提心弔膽有失體面的毆打那些插足者,離了誰都能活,這很重要。
就醬。
先說個基調,此文不為任何小三開脫,不為出軌找合理的理由,只為還原客觀,沒有情緒性地宣洩,望閱讀者海涵。
1:小三受道德的譴責,是否犯下重婚罪,應當由人民法院進行裁決,任何自然人對她沒有審判權
2:小三這一身份,不是她活該被打的理由
她享有其他合法公民一樣的正當權利,當生命安全受到其他人威脅甚至是傷害的時候,請主動告知公安機關,並將視頻作為最直接的證據進行提交,早日將侵犯其身體的人抓獲
具體案情,還是要看該孕婦傷情吧,相信公安機關會根據孕婦傷情作出公正的決策
3:很多人知道法律上無法讓小三付出損失,就用了一些「民間審判」對其進行毆打。
「快來看啊,破壞別人的家庭,臭不要臉的!」
網上經常有這樣的視頻,幾個女人廝打著一個女人,拽頭髮、踩肚皮,旁邊的群眾基本上不會上前阻止。(我還沒有親眼看到過類似的情況,所以我不知道我會不會去阻止)
還有一些男性社會人士受雇於年長女僱主,專打年紀輕一些的小三。有段視頻顯示: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在某女僱傭下,對某小三以及男主角在賓館實施了長達八個小時的非法拘禁以及故意傷害。
可怕的是:
小三和男主角選擇了沉默,最後公安機關根據後來流傳出來的視頻才將這堆黑社會抓獲。
我比較崇尚法治,最擔心人治的形成。
用一個更為重大的錯誤去懲罰另一個錯誤,這樣就是對的么?
法不責眾?就可以肆意毆打?
原配可憐?就可以為所欲為?
打,也是可以的!
記得接受公檢法機構的懲罰就好了。
而不是高喊:「公安局好黑,保護小三!」
公安局保護的不是她小三得身份,只是對那些故意毆打他人的人作出相應的懲戒措施。
在道德上,破壞他人家庭甚至是戀情,都是不被廣泛認可的,所以很多人披著道德的外衣幹了一些違法犯罪的事兒,還被連連叫好。
經常看到微博上的抓小三的視頻,評論區有人吼:「砍死她,打死她,用石頭砸死她!」
我會不寒而慄。
這是多麼恐怖的一種思維!
竟然還有那麼多人點贊!
流傳過一個段子:
如果在街上,一個或者多個男的拉著一個女的暴打,然後稱其為小三,破壞別人家庭的話,很多路人會選擇熟視無睹。其實那是一個傳銷集團控制人的方法,細思極恐!
好吧,作為過來人,說下我的心境吧。
我在看到自己曾經心愛的女人被其他男人佔為己有的時候,我的心在滴血,也產生了眾多的極端想法:
我心想拿刀把他剁了吧,但是我要坐牢啊,我還沒有活夠,還是算了吧......
最搞笑的是我找了當地的一群飛車黨,準備在那個男的下夜班的時候,戴著頭盔,圍著他,用棒球棒把他打得頭破血流。冷靜下來,我又想著那男的肯定知道是我在報復他,而且沿途那麼多攝像頭,飛車隊跟我關係也不太好,萬一把我供出來了,我還是要蹲監獄。
思來想去,我還是選擇算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嘛!
某些人可以批評我沒有骨氣,因為我的確把生命以及自由看作了第一位。戴綠帽沒啥羞恥的,大不了換一個更好的嘛。
我是極為理解所有被出軌、被綠帽的人的心態的,特別想要報復小三。
其實吧,沒有小三,也有小四小五小六小七。
錯得更多的,應該是你的另一半。
也許呢,你自己也有一些錯吧。(當然,只是也許,有些原配的確沒錯,就是被出軌了,換做誰都不好受,可能會採取一些極端的方式)
我不阻止任何人採取極端方式打砸小三,只是在犯法之後,不要覺得冤屈,不要自以為是為民除害!
小三的錯誤,我們有目共睹,他們必將遭受我一部分群體的歧視、非議;但是目前的法律沒有賦予被出軌者拿刀槍棍棒對其進行私刑的權力!
我猜測,除非回到原始部落,在現代國家,小三是不會再遭受合理的私刑了吧。
這是一個小三泛濫成災的時代,也許有一些人會抨擊我的這篇言論,其實我是在幫助大家梳理一些思路,說幾點方法論吧:
1:你的另一半不要你了,不要傷心,不要難過,沒有誰離不開誰的。
2:讓小三以及負心人付出代價的方式有幾百種,然而,對其進行人身侵害,是最蠢的一種。
因為有很多報復方式,來無影,去無蹤,根本不會留下犯法的痕迹。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奪妻之恨,卧薪嘗膽!
不是不崇尚懲罰處理小三,只是呼籲更多的人理智面對被出軌!
如果我當時動了殺他的念頭,我現在應該在監獄吧!
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不是一句空話,不管是出軌者、被出軌者、還是小三,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道德上有傾斜,不代表法律上低人一等。
這才是我們常說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吧!
寫這篇文章有私心,因為我害怕回到私刑泛濫的年代,恐怖至極!
法治暫時解決不了的,留給時間吧,
如果非要用破壞法治使一些人付出代價,那也做好接受法律懲罰的準備吧。
這樣很公平.
如果你是一女的,你走在路上,突然被一群人指為「小三」,並被脫衣毆打,你如何脫身?
所有答貼的,先定位你自己是什麼身份。出軌者、被出軌者、第三者、路人。
什麼身份答什麼
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暴力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但是暴力是解決小問題最簡單的方法
我不贊成抓住小三
私刑猛打
公共場合非公共場合
脫衣不脫衣
拍不拍視頻
都不贊成
因為我是個路人
吃瓜群眾
我不認識你們
我怎麼知道被打者就是小三打人者就是原配
誠如有些回答里有寫,有拐賣和傳銷組織以小三偷漢等理由實行公然暴力。
我怎麼知道下一個會不會輪到我
給我啥都說是瓜讓我吃
安靜的當群眾
拒絕
這他媽壓根就不是感情問題
我個吃瓜群眾不關心你們三方的情感糾葛
我關心的是暴力
她是小三不是可以打她的理由
非要打也沒辦法
但是她是小三不是打了她之後逃避承擔責任的理由
腦子是個好東西
上知乎的時候必備
貼吧MMP
那就不提貼吧
我的回答和我在其他回答下的評論
意見都是我不贊成
原
我在其他回答下的評論
這些回答基本都是贊成而我是反駁的一方
這幾天也看了很多陸續答貼
我再換一種情況表達下我的觀點
我不贊成
因我從網上看視頻我怎麼確認被打者就是小三?
看視頻一時爽,爽完以後呢?
這個受害人身份確認看視頻的人會去核實嗎?
真的是存在出軌嗎?有證據嗎?被打者打人者是哪的人?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事情是真的嗎?事發原因是什麼?
怎麼查?會去查嗎?
反正我不會,我既然不會我幹嘛要贊成,十個視頻我全點贊九個是真一個是假,都跟我其實沒關係,但是那個假的,我就是施暴者,血隔著屏幕從鍵盤和滑鼠染到了我的身!
在網路上發表言論毫無成本,不需要擔責。麻煩你們說話前過腦子,想好你說的話會造成什麼影響。
我如果真是小三被打了被拍成視頻傳網上你們贊成雙擊666
OK隨你 你的自由
你被冤枉是小三被打拍成視頻傳網上
我雙不雙擊點贊不重要反正總有人會雙擊
爽
特別爽
倍兒爽
說你是小三要被脫衣要被打
說你猥褻了要被人肉被罵被打(南京地鐵猥褻事件)
說你欠錢不還要被打
說啥就是啥
發成視頻
被人肉
那要是不是呢
南京地鐵李炳鑫人家工作特殊性
還有澄清的可能
你有嗎
鬧烏龍
然後呢
你已經被打了
雙擊的人搞錯了
然後呢
他們會給你精神損失費名譽損失費
有人會安慰你
誰會私信給你道歉嗎
狗屁都不會
說不定還來一句
別人咋沒冤枉就你被冤枉
這話百搭從小到大誰沒聽過不可能的事
還有一些用戶的關注點 法律為什麼不給原配更多的保護 小三是犯罪 為什麼不懲罰他
懵逼JPG
說法律沒用的是這幫人 打人咋的啦 打完又說法律的用處是什麼
你一邊要法律保護你的權益,一邊要法律忽視你的過錯。
臉都不要跟小三沒差
麻煩熟讀並背誦婚姻法
婚姻的本質又不是愛情
能不能好好研究下
是錢
是錢
所有的糾紛不過是錢
錢
錢
錢
錢
要是有孩子孩子沒成年那就是撫養權
撫養權裡面加著錢
錢呀
談感情
呵呵噠
小三沒什麼可洗白的
那私刑就能洗白
祖上賣洗衣粉發家的嗎
社會話題討論說出的話有點自覺性 不要覺得隔著網路 誰都管不著 瞎幾把點贊
天道好輪迴
蒼天繞過誰
既然覺得小三還是什麼鬼玩意活該
別哪天你也有啥活該
真活該也就罷了 假活該我要不給你補個贊
這點我比較欣賞咱古人了,渣男小三一起關豬籠沉塘。男女要平等對待不能搞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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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作為一個小透明我喜歡在知乎上和別人禮貌的撕逼。
首先回一下評論區幾個問題
其實這個回復最開始我是帶著一點玩鬧的心態寫的,畢竟打小三時記得揍渣男,一個巴掌拍不響不是。而且作為小透明放飛自我爽。然後有人說不對啊,古時只有女人會被沉塘。我心裡咯噔一下,好歹是有了20多個贊的回答哎,立刻就去查閱了一下資料。
網上能查到的很有限,對於古人在私通後被沉塘基本有2種說法,一種是女人沉塘男人亂棍打死,一種是兩個一起往下扔。我個人認為應該2種同時存在。因為這是一種民間私刑,一般由族長村長之類德高望重的人主持,這種民間操作應該具有極大的自由性。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看法,如果有歷史考據黨,歡迎指正。
至於說古代男人在青樓包小三的,三妻四妾是正常不算渣的,你真當從來只聞新人笑幾時聽得舊人哭這種詩背後是對渣男的愛戀而不是牙咬切齒的唾罵啊,你又不是有皇位能繼承那麼自戀。還有一點,你的歷史沒學好!我國一直都是一夫一妻制,只是古代加上了多妾二字。而三,能是妾比的上的嗎?現在的三都囂張到能跑原配那罵著趕著讓人退位讓賢,古代的妾要幹這種事,正房都有權打死她。古時妾在妻面前,可以說就是個下人,沒資格一桌吃飯,在大家族裡都要跪拜正房,想和夫過過性生活還要妻允許,連生個娃都不能喊自己娘的那種。好吧,現在的三,你們幸好生在了新中國。
還有那種古人在青樓一夜風流的不算,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在論嫖娼的合法化里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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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說一下我對這個事的一點我認為稍微深層次的看法。
原配打小三實質就是婚姻法的不健全和缺陷。
她是原配的一種泄憤行為,屬於一種私刑。
為什麼動用私刑而不是選擇法律來保護自己?舉個例子,甲殺了乙的親人,你說一般情況下乙是選擇報警逮捕甲看著他吃槍子,還是拿刀砍向甲選擇一命換一命?答案很明顯吧,傻子會選後者吧,因為乙他知道壞人會受到懲罰啊,有刑法保護他的合法權益啊。
而那些原配呢,沒有任何法律會懲戒這些在原配心中破壞自己婚姻的始作俑者或者幫凶!
甚至小三的孩子享有原配孩子同等的繼承權!就是為了下一代也不能忍好嘛?
媽媽從小教育我,做錯事,是要受到懲罰的。
說老公找小三就該分光他財產和他離的,說實話,太理想主義。
中國的婚姻關係一般並不是2個人,而是2個家族的關係。婚姻對女人叫嫁出,男人叫娶入。多數情況下女性是要融入男性家庭,本身承受的壓力就高於男方。
夫妻感情不和睦在家族中,責任往往會推到女方,不溫柔不體貼。甚至外界都會說你是黃臉婆不上進跟不上老公的步伐等等等等。
更別說離婚,有的女方父母甚至都不能理解自己女兒怎麼會有這種想法。一輩子就那麼長,想開點不就過了嗎,為了孩子不能離啊,你是正房外邊那個他玩膩了不就回來了嘛,你都這麼大了離了你咋辦,離婚就是丟人是二手貨。你唾罵也好不屑也罷,這就是現狀。
何況不是所有女性都是有幸接受良好教育,成為擁有獨立人格良好經濟基礎的人。成就糟糠妻的原因很多,並不是原配自身不努力這麼單一!
同時就算你離了婚,也極少是你分到大半渣男的財產。現實里正常離婚有孩子監護權的女方,舉著法院判決書都拿不到贍養費的一抓一大片,何況有了小三的渣男?
人財兩空很正常。
離不得那渣男就打不得。又沒有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所以應該會有很多女人想著,我為什麼要離,還便宜了那個小賤人。但這口氣我咽不下去,我沒法睜隻眼閉隻眼看她用著我的男人花著我的卡小日子過得悠悠哉哉樂樂呵呵,揍不死她!
如果有一天法律對小三行為做出相應的規定,能保護原配婚姻的忠誠度,我想這種現象會少很多。畢竟,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打人她的手也痛。報警的話,首先這些中年婦女涉嫌故意傷害,而且多人,毆打孕婦都是要從重的,如果被害人有流產,骨折等傷情,在經過傷情鑒定後,是輕傷以上傷情的,她們毆打這個女的就是刑事犯罪了,可以刑事拘留並對其提起刑事訴訟,可以判刑的。
如果這個孕婦沒有受到輕傷以上的傷害,只有輕微傷,那麼可以將違法嫌疑人行政拘留,按這情形,應該是十五天跑不了了。
至於賠償,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裁決。
當然,雙方也可以調解,私下解決。只要雙方自願,並且對調解的條件都沒有異議,並能履行這些條件。
至於這女的是不是小三,跟本案沒什麼關係,法律沒有賦予這些中年婦女打人的權利,而且法律規定了打人是犯法的,是要受到處罰的。
打小三是個經濟問題。當小三其實還是個經濟問題。
你以為小三和姦夫是真愛在一起?
知乎上有個傾向,損害他人利益的時候,只要我不違法,我就啥事都能做。反過來別人報復的時候,法律不管的時候,他能鬧翻天,能痛罵社會爛了,國家民族亡了,人都爛根子上了。
要臉不,小三之前損害原配利益的時候,看不到?
口口聲聲小三無罪,原配打了小三又怎麼了?
法律該判判,不判原配就是無罪,這不是你們支持的法制嗎?
自己吃虧時就不認法制了?
也許是知乎性開放,約炮,約已婚人士很平常?所以自動帶入小三的很多?
噢,對了,知乎是男性居多的網站,根據統計,現在男性出軌已經是普遍的事情了。所以男性用戶也在害怕。
一個資本主義的通病,很多人的腦子,對於經濟犯罪,無限弱化,對於人身衝突,無限放大。
現在資本主義社會,錢TM就是一切,在當代社會,經濟犯罪的危害,可以是遠遠高過暴力犯罪的,中國人命賠償價頂天也就幾十萬。一個經濟犯罪,侵害幾億幾十億資產的人,本質和殺掉成百上千人的危害是一樣大的。
涉及到現實也是一樣,很多答案口口聲聲,小三無罪,法律保護小三。小三盯著別人家產,要搶奪別人家產的時候,他們看不見。
斷人財路,勝過殺人父母。原配辛辛苦苦人到中年,一家生活水平剛剛好一點,脫離窮困,這種時候小三來搶錢,分財產。這叫小三無罪,要臉嗎?
惡法,懶法,逼迫原配到法律反面去,看不到嗎?離婚財產怎麼分配?財產虧了幾十萬,幾百萬,你去賠?
好在知乎畢竟只是些,沒有生活閱歷的學生和白領,不是所有人,都會因為遠在天邊的政治正確,放棄自己的真正利益。
小三踐踏原配利益和家庭的時候,指望原配智障的被一句政治正確,法律萬歲壓倒,原配要真信了,才是腦殘了。
資本家為了利益鋌而走險,殺人放火不叫事情,小三為了利益,壞人家庭,奪人家產不叫事。怎麼到了原配這裡,被奪家產,被損害利益的人身上,她們必須好聲好氣,看著小三搶奪她們財產?
懂點人性好不好,有點常識好不好?原配確實違法了,為了利益違法,而且違反的是有群眾基礎和支持的惡法,這太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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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個真正消除打小三的辦法,因婚外情問題,無過錯方,離婚在財產上,應該有重點分配和照顧。只要財產分配到位,全中國的打小三問題,立馬就能減少大半。
大部分中年夫妻,真沒啥感情,不離婚完全是因為找不到更好的,因為財產問題。財產分配問題解決了,出軌少分財產,打小三少分財產。立馬就沒人守著那爛人,去打小三了。
財產問題不想損失,實際利益不想付出,口中喊著什麼法制,騙人而已。
原配沒有辦法在出軌丈夫那裡得到尊重,只好以欺負另一個弱者的方式找回尊嚴。換個角度又能理解這些打小三的原配的心理。儘管可能在家也給男人臉色看,也一哭二鬧三上吊,但是既然不敢離婚,那最後也只能原諒男人,接著貌合神離地過日子,但是那種委屈和憤怒是永遠無法消除的,就轉移到小三身上。但事實上這隻能讓原配看起來又懦弱,又愚蠢,又惡毒。真正自尊要強稍微有點腦子的女人早就收集證據協議離婚或者起訴離婚了。打跑了小三,還有小四五六七。男人出軌從來都不是外面的女人多不要臉,多下賤,而是他自己要麼根本不把原配放眼裡,要麼德行差管不住自己的拉鏈。
從道德和法律上來講,婚姻是兩個人的契約,對於第三者是無效的(經評論提醒,我也查了下,確實在知曉對方已婚的情況下自己未婚做第三者也是犯了重婚罪。理論上講是這樣,但現實情況比較複雜,基本沒有這樣的判例,主要認為第三者還是屬於在道德範疇內的)。其中違反契約的明顯是丈夫,卻讓第三者來承擔責任。要說小三一點錯也沒有,也不是。在知情的情況下,做第三者是不道德的。但是你不能指望別人非得道德高尚,來維護你的婚姻。道德低下,在沒有違法的情況下是允許的,小三也承擔著道德低下帶來的社會負面評價。但是出手傷人,那就是故意傷害罪,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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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女性,跟男友一起五年了,也即將結婚。雖然對男友很放心,但是也想好了關於他移情別戀,甚至欺騙出軌的對策。無論婚前婚後,如果有天他跟我說不想跟我在一起了,喜歡上了別的女人,不用說,那就分手或者離婚吧。房子一人一半,財產一人一半,起碼到最後他也對我表達出了尊重,大家好聚好散,經濟上我也不想占他便宜。如果他是欺騙出軌,那我會先收集證據,先協議離婚,要求更多經濟補償,不行的話,那就打官司吧。如果小三不找上我,我絕不會去找那個女人,說實話我感覺自己還是有尊嚴的,跟第三者撕,感覺丟不起那個人。
我覺得婚姻是很複雜的,人的感情更複雜多變,無論男人女人,本能地會喜歡新奇的東西喜歡新鮮的人,你不能要求對方永遠一心一意,也不可能要求得了。但是如果身處戀愛和婚姻關係中,有道德的人在誘惑出現時夠抑制住自己的慾望,而選擇對自己和伴侶負責,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理智地控制自己的感情和慾望,如果在最後也坦誠相待不欺騙,我覺得這是可以原諒的。如果欺騙了,那就不能原諒了,只求更多經濟上的補償。去打小三出氣也沒有必要,要跟一個男人結婚,至少也是建立在他三觀端正上的。如果打破了這條底線,那整個婚姻的意義都失去了。哪怕他認錯懺悔,我也做不到跟這樣一個人朝夕相對。儘管習慣和情感上一時不能完全脫離,但是這個世界上還有誰離了誰過不了的呢?除非本身就沒有能力活下去,那這從一開始就不是平等的關係,失去了獨立的能力就等於失去了尊嚴。有幸再遇到好的男性一起結伴而行,沒有單身也挺自在。為了個渣男去打小三,在我看來也是挺悲哀的。
男人出軌,妻子打女人;
女人出軌,丈夫打女人。
男人打架更傾向於傷害對方身體和爭奪宣示自己更高的社會地位,宣示對更多財物和女人的支配權,
女人打架更傾向於侮辱對方人格,宣示自己對特定男人的所有權。
男人打對方的目的通常有打死對方、打傷對方、打殘對方、打服對方、制止對方行動、強姦對方、打暈對方、殺雞給猴看等,
而女人打對方的目的通常目的很單純,就是最大化地羞辱對方,讓對方在公眾面前難以做人,通常不以殺死對方為目的,所以總會伴隨著邊打邊扒衣服或經常伴隨唆使男性幫凶強姦對方的行為。無論初中傻逼潑婦女生還是抓姦的正房夫人。
還是女人的心靈比男人更美麗一點。
這樣,你在谷歌里輸入「原配打小三」,然後看到的是下面這個截屏。
可以說觸目驚心。 從頭到尾都是徹頭徹尾地「犯罪行為」。
中國有很多怪現象之一,就是弱者道德綁架。
「道德綁架,是指人們以道德的名義,利用過高的甚至不切實際的標準【要求、脅迫或攻擊】別人並左右其行為的一種現象。」
一旦在道德上佔領優勢,那麼法律就可以拋開到一邊。
老年人抽不讓座的年輕人耳光;
大媽上馬路暴走鍛煉;
碰瓷
我窮我有理。
你有錢你活該。
逼影星捐款。
說到底,就是「我弱我有理」。
但是,
下面來看看她們矯健的身姿和霸氣的眼神吧!
拍一部戰狼3也沒什麼壓力吧?
粉紅妹子的腳法是不是讓國足汗顏?
順便複習一下前面那個逼人讓座的大爺眼中的凶光吧。
(其實,各位還可以仔細看看其他一些答主一副打人有理的嘴臉,很說明問題)
誠然,道德綁架有不少已經受到人們的重視,社會輿論也開始有一定的調整(比如老人逼讓座這種)。但是,原配打小三這種事兒,恐怕還早得很。
最後,你問我把一個懷孕的婦女往死里打,應該怎麼看? 連我這個直男也知道是嚴重違法行為啊。這難道還有疑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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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點理論知識---- 法律為什麼沒有制裁婚外情?
法律其實就是對不道德的事情做了一個對社會危害程度的判斷而已,它不覺得這個事兒的危害達到了足夠的程度,因此決定不管。
相比之下,嫖娼的危害就被認為是足夠大,所以要有法律來約束。 因為它可能導致很多惡性犯罪(拐賣,監禁,強姦,等等)。
說到底,法律約束的主要是更加 「貼身」 的權利,比如人身安全,財產,等等。
跟你有「婚約」的人,開始跟別人感情好了,甚至於有親密動作了,雖然不對,但是這個在法律眼裡不屬於保護範圍。
在你個人層面,你也有權認為這個東西危害極大。那麼在你不觸犯法律的範圍內,你可以用你自己的聰明才智去報復(比如說,有人說話特別刻薄,能讓小三聽了氣死,那就沒人能管到你)。
說遠一點,跟婚姻,忠貞,貞潔,這方面有關的話題,其實法律也很為難,因為這個背後的嚴重程度,其實在人跟人心目中是完全不同的。有人是「睡覺大過天」,強姦/出軌一次就必須出點人命(甭管誰的命),有人睡個覺跟握個手差不多,男女都有(嫖娼價格有些還不到一根數據線的錢)。更多的人,還是在兩個標準當中跳躍,看哪個標準對自己有用罷了。
另外,西方的學者還提出過,如果把婚外情認定為犯罪,那麼會導致婚內強姦變成合法(否則老婆不配合,然後不給出去搞,就(被該學者認為)太不人道了)。
PS,這個話題下,我已經被迫刪掉了不少惡性人身攻擊的評論,其中有大量赤裸裸的性的字眼,目測是某些原配或者其支持者。說一點中立的法律知識也會遭到攻擊,也恰恰說明了這類人根本不是什麼弱者,更不是什麼好人,只是赤裸裸地為了利益罷了。
對啊,就該打死,往死里打,肚子里的孩子也不要放過!扒衣服怎麼了?錄視頻怎麼了?最好株連九族,丈夫的也要打死,是吧?
記住,切勿逞口舌之快,使這個難得的平台被攪得烏煙瘴氣;但若你是真的這麼想,建議你從一年級的思想品德開始學起。
經常看到朋友圈發的視頻,小三被幾個人當街抓住毆打扒衣服。
為什麼會形成這樣的風潮?我覺得主要歸咎於我國法律對婚內出軌者,並沒有明文規定的處罰,被出軌者除了打小三泄憤以外,似乎找不到其他發泄怨憤的手段。
且不論這樣做對不對,但我個人是極為反感這樣的行為的。並非因為我是男人,更主要的原因是,在各類視頻中,我鮮有看到妻子像對待小三一樣對待丈夫的,極少見到丈夫被當街按地上扒衣服,而顯然在這件事上,往往錯的更多的,是出軌的丈夫,而不是小三。這體現出的內在邏輯是:1,妻子認為丈夫是被小三勾引的,丈夫沒有錯。2,妻子只想打小三泄憤,還不想和丈夫徹底撕破臉,指望還能維持婚姻。
再換個角度,為何鮮有看到女人出軌,而男人將男小三按在街上毆打扒衣服呢?
這並非女人出軌的少,更重要的原因是本質上,我們還處於一個男權主導的社會。男人出軌,女人怨恨的是女小三,毆打女小三,反正自己男人肯定是被勾引的。往往打完小三回去吵一架冷戰一陣還是繼續過日子。
女人出軌,那鐵定是妻子的錯,就是妻子賤,妻子不要臉。後果基本上是離婚,女方凈身出戶。男人一般不會選擇曝光,女人更不好意思曝光。
男人出軌,打女小三,男人不被處罰。女人出軌,也是女人本身無良騷浪賤。
總之,不管是男人出軌,還是女人出軌,都是女人的錯。這就是事情的真相。這就是打小三存在的市場和本質。
各大搜索平台一搜,鮮見男小三被當街按地上毆打扒衣服的。
婚內出軌,沒有任何犯罪成本,而在當今道德價值觀之下,男性出軌並不會背負太多道德壓力,遠沒有出軌的對象,也就是小三所承受的輿論壓力大,出軌後獲得原諒的幾率也大於女性。與之相反的是,女性出軌則千夫所指,出軌後獲得原諒的幾率太小,出軌成本極大。
女權,並不是喊幾句口號,甩幾個女權概念大詞,就能實現的。
台灣通姦罪:在民事結合有配偶者(法律上已婚著)與他人同居,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仍然與其同居或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就是屬於通姦。在台灣地區,《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通姦屬於犯法行為,是會受到法律制裁 。在通姦除罪化的地區,則是純粹道德上的問題,但如果配偶通姦,可以以此為理由申請離婚。通姦罪刑期最多為一年,在審判案例上大多處易科罰金。
圖片來源於網路,侵刪。
只怪我國立法有問題,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
小三在道德上如此卑劣,居然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懲罰,逼著人民用私力救濟。
我就問一句貴乎,法律不懲罰,私力不讓打,小三不該受到懲罰么?怎麼懲罰,在內心鄙視?畫圈圈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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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回答,我看反對意見都在爭論原配的錯,小三沒錯,憑什麼打小三。
換一種角度,你家隔壁住的老王,回頭老王把你老婆睡了,你去把老王打了一頓,現在一群鄰里街坊跳出來,說什麼,這是你老婆的錯,老王哪裡錯了,你打老王違法呀,你要打回去打你老婆。老王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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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更新,評論里有人說,每個人都不是上帝,沒有絕對正確的真理,所以沒有人有資格評價他人的行為,我覺得這是不對的,每個人都有按照自己內心的標準評價他人的權利,而普遍的標準就上升為道德,爭議的部分則被寫入法律。
這世上沒有絕對的真理,所以每個人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評價他人的行為,如果自己被侵害了,卻要剝奪他評價和報復的權利,這對被侵害人何等殘忍。刑法學有一種觀點,認為刑法的目地之一就在於用公力來行使報復權,減少私力報復帶來社會的混亂。當你的東西被偷了,你的住宅被入侵了,你本能的會生氣,想要懲罰始作俑者。
可是如果法律規定,小額盜竊不違法,你的手機被偷了,沒有人保護你,你會怎麼做,然後你去打了小偷一頓,對,打人違法,你也會為此付出代價,可是你願意付出代價,因為不打就意味著你的權利得不到任何伸張,你像一條被踹了一腳的狗,叫都不敢叫,這種弱者的屈辱對人格是何等的摧殘,殺人誅心。
設身處地的從一個珍視婚姻,努力付出的受害人角度來看,被打的小三肉體的痛苦和受害人對婚姻被侵犯的無力,對自身人格的否定,和這份如同狗一樣的屈辱比起來,簡直可以說,微不足道。謝邀...居然是這種話題... 汗
拋開律師身份,先說個人看法,再說法律層面。
請思考這個問題:
老公出軌,原配到底更應該恨誰??
究竟是應該恨小三覬覦亂入,還是恨老公薄情不忠誠,又或是恨自己疏於自我建設吸引力日衰呢?
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但是看過身邊太多家庭悲歡離合,接待過很多離婚訴訟當事人之後,我總結出這樣一個規律:
通常被出軌的女方,大都是沉湎於家務,落後於時代,懶於打理容貌,事業上沒有追求,談吐間全是哀怨愁苦雞毛蒜皮,不僅看不出來歲月雕琢的風韻,就連婚戀時的魅力也談不上還殘存多少。
而出軌的男性,通常是事業小有所成,春風得意,舉手投足間流露氣場,言談舉止讓人覺得可以交流。
這種情況下出軌的或然性是否一定會增大我不清楚,這是心理學家和社會學家的課題,但我觀察到的規律或許管中窺豹,但幾乎盡然。所以我得出了一個引人討厭的結論,出軌,貌似更多的應該歸責於婚姻雙方的差距增加!
換位思考,假如女方事業卓越,能力出眾,美貌日盛,而男方唯唯諾諾,不思進取,整日或與狐朋狗友廝混,或在家帶孩子打麻將,或是整日沉淪小說肥皂劇遊戲機...女方出軌的可能性會不會也很大?
所以,差距才是決定婚姻穩定性的關鍵因素。三觀慢慢不合,共同話題漸漸消失,情感的需求何處安放成了現實問題。
勸慰所有走入婚姻的女性,記得保持危機感,時刻努力進取,加強自身建設,將雙方的距離維持好。而不是打小三,打老公,鬧大街,抖家醜。相信我,那樣只能把老公推得更遠。
最後,說說法律問題。
法律不規制道德瑕疵,出軌小三隻要沒到重婚罪的地步,法律通常僅在夫妻雙方離婚時對無過錯方予以照顧,比如財產多分,或者優先判孩子撫養權。
打人撕衣服可就不一樣了,圖中的幾位彪悍婦女,正在用實際行動踐行刑法中關於故意傷害罪和侮辱婦女罪的構成要件。挨打者肚子里還有孩子是吧,她們還對著肚子踹是吧,孩子流產了她們就是重傷害,等著蹲吧。
加一句,我就納悶了!當年甄嬛傳也好,武則天也好,宮斗戲那麼精彩,家庭情感劇也這麼多,我國成年女性的鬥爭藝術水平怎麼還停留在肉搏階段呢?? 唉~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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