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和喜歡的區別是什麼?

鑒於有人說二者不是嚴格區分開來的,那特此聲明一下:
(*/ω\*)是單純的喜歡和單純的撩。


撩是可以順手拿起手機發一條類似「我和我的貓都很想你,可是我沒有貓,只有你」的話,然後放下手機繼續碼字。
而喜歡就是我拿起手機想了好久,改了又改刪了又刪,想著你是不是在忙,我是不是不該打擾你,這句話是不是太傻了太暴露智商了。最後把好多好多的字全部刪掉了。
撩是晚上突然想到中午的雲和你說說「中午看到一個和你一樣可愛的雲」
喜歡就是剛剛看到一棵歪脖子樹也忍不住要告訴你卻又有點猶豫害怕打擾到你。
寫到這裡,撩是什麼我已經忘掉了。可是喜歡卻是在寫答案的時候還三心二意的想著為什麼不再多和我說說話。


中午回來的時候,順路買了杯奶茶,負責下單的女店員眼睛很大很亮。

我付賬的時候隨口說了句,「你的眼睛真好看。」

女店員愣了一下,旋即低頭笑了,臉上一抹飛紅。

遞給我奶茶的時候都有些害羞。

徐志摩說,最是那一低頭的溫柔,像一朵水蓮花不勝涼風的嬌羞。

我以為是道盡了姑娘的美麗。

但是然後呢?

我接過奶茶就會走,我不會記得她的樣子,下次也未必會再來買奶茶。

我的讚美僅僅是因為自己心情好,也想給接觸到的人一個好心情。

這當然不是喜歡。

我以為【撩】是一個中性詞,它本質上並沒有好壞的詞意,也談不上認真或散漫的態度。

【撩】與【喜歡】是兩個有交集但非互相統屬亦不能簡單分割的詞。

或許有的人天生木訥,不善言辭。

但是相信我,在喜歡的對象面前,每個人都會無師自通。

我猜題主的本意,大概是問怎樣的撩才代表喜歡,怎樣的撩只是套路。

喜歡是發乎自然的,是落筆時的靈機一動。

套路是摳字,是洗稿,再怎麼掩飾也有一股子生搬硬套。

譬如明明烈日炎炎,他非往月亮上扯,說你是他的故鄉。

撩就是撩,而喜歡是很用心的撩。

有的撩只是隨意的一掠而過。

而喜歡這種情緒會推動著你,一再而再。止不住的心猿意馬,停不下的蜜裡調油。

我想,退回到買奶茶的一瞬間,如果我喜歡她,我會怎麼說?

「你的眼睛很大,我大概在裡面迷路了。」


撩是心血來潮的魯莽。

喜歡是綿延不絕的難忘。

所謂撩,是一馬當先,單刀直入。

你話術背得妥當,是泡學大師,撩妹達人,街頭搭訕,閃亮登場。你說姑娘你好,我這兒有個測試陌生人之間信任的遊戲,你把眼睛一閉,往後一倒,我肯定把你扶穩。

姑娘兩眼一翻,說你丫智障,轉身便走,你咧嘴一笑,思揣著是不是嘴角翹起的弧度不夠恰當,還是個人形象沒有設計好,眼珠一轉,回頭就盯准下一個目標。

撩是姑娘你聲音好聽,長相好看,膚白腿長,我都想要。但是要不著,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妥,你看蘇東坡說,天涯何處無芳草,杜秋娘講,有花堪折直須折,人生苦短,又何必在一棵樹上弔死?

天底下的美食那麼多,黃蓉可以變著花樣給洪七公做,不照樣把老北丐哄得眉開眼笑。

而喜歡則不一樣,它是心心念念,患得患失。

你在朋友圈發了一句碧雲天,黃葉地,我就在心裡演了一出西廂記,你說我也沒有傾城的貌,這一身丑顏平胸壞脾氣,你是喜歡我哪一點?我腦袋裡立馬就把沈從文王小波朱生豪紀伯倫教的台詞過了一遍。

可到嘴邊,卻欲語還休,難發一字,只能對著你傻笑。有些人說不清哪裡好,但就是一直忘不了她的笑,她的音,她的貌。

你看洪七公吃了那麼多人間美味,最後武功盡失念念不忘的,還不是那道鴛鴦五珍燴?

撩很簡單,從心生曖昧到相忘天涯總結起來,也不過是一句一時興起。

喜歡卻很難,也很複雜。它是自此無心愛良夜的決絕,也是隔著幾十年後對紅酥手的不忘。它是孫猴子頭上緊箍的痛苦,也是呂秀才把郭芙蓉護在身後的勇往。

把感情當撩的人,可以活得很瀟洒,卻也難領略到諸多紅塵味道。而當一個人動了真情,另一個人卻是在撩,那也不過是一場鏡花水月,到頭來多情卻被無情惱罷了。

最好的撩應該是帶著喜歡的撩,一輩子,只撩一個人。它是平凡,也是習慣,它藏於生活里,隱在歲月中。

記得大學某次,訪抗戰老兵,旁邊坐的是老人的老伴,兩人相伴已有幾十個年頭。幾個問題問下來,老人的談話興緻不減,我們也聽得津津有味。

不知什麼時候,老人的老伴突然剝好了一片橘子,放到老人嘴前,用方言和他柔聲交代:吃一片,再慢慢講嘛。老人露出幸福的笑,額頭上呈現出深淺參差的皺紋。

這樣的撩,我覺得最美,它不浮誇,也不刻意,沒有浩蕩聲勢,卻平靜得動人心弦。

走馬觀花的撩,如浮躁時代里的速食快餐,一時荷爾蒙上涌,再而衰,三而竭。

相濡以沫的撩,是漫長歲月里的相依平淡,一往情深,再白首,三尋常。

尋常的東西,卻最是難能可貴。


看到這題我想到的不是那些少男少女王子公主,而是我們地鐵站一個四十多歲、身材發福、滿臉高原紅的大老娘們。她的外號叫牛魔王。

……

後來我才知道,這是因為她原來拉摩的,摩的的後門上有一個可能是牛肉火鍋店的廣告,店面名字里有牛魔王三個字,一來二去甚是醒目,所以得此雅號。

禁摩之後,牛魔王買了輛二手車,沒事就來我們地鐵站附近拉黑活。有時候趕上客流高峰期,她會趁我們不注意偷偷跑到地鐵口去攬生意。

我抓過她兩次,在警務室讓她坐下她偏站著,讓她站著她就撓牆,跟你沒話找話,嬉皮笑臉,彷彿不是處罰她而是找她錄真人秀。剛開始我以為她是套近乎,後來聽門口烙餡餅的大媽說,牛魔王平時就愛逗年輕小夥子,貼膜的兩位小哥都領教過。買賣稀時,她就會跑到小夥子們跟前溜達,問人家做了幾單生意,中午訂什麼好吃的,聊興起了還拿手指甲戳人家胳膊肘,笑得比蠟筆小新他媽還誇張。

牛魔王的身世有那麼一點點悲涼。她在老家沒離婚時跟老公分居了十多年,直到孩子上大學才把婚離成。自己在老家了無牽掛,便跑出來掙錢花。按說她一個女人背井離鄉本應很艱苦很弱勢,但好在她身體壯實能吃苦,再加上外形上很安全,所以還算是站得穩腳跟。正所謂一人吃飽全家不餓,聖體安康又無欲無求的牛魔王在帝都混得還很快樂,除了平時撩撩小鮮肉又經常碰一鼻子灰之外,還是比較快活瀟洒的。

不過很懸疑的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發現牛魔王好像和以前不大一樣了。

原先這傢伙在外形上發飛自我,外套永遠是油光鋥亮,頭髮不打理也就罷了,連個帽子都不戴,颳起風來跟搖滾大媽似的。改變之後的牛魔王不僅換上了乾淨衣裳,把頭髮梳成了大人模樣,而且造型百變,今天知性風明天登山范兒,後天忽然就穿上大花襖戴上亮鐲子要變身印度舞娘了。儘管以牛魔王的品味難以使她很快脫胎換骨,但是歲月靜好探索不息,她的花招遠不止這些。

我注意觀察之後,還發現她說話也變了。以前她站在站口,動不動就是一聲吆喝「小夥子走不走啊!」嗓門粗啞還拿腔拿調,嚇得乘客還以為媽媽桑佔領地鐵了。後來我抓她時,聽見她聲也小了話也溫存了,連走路都不那麼咧巴了。跟我去警務室的路上,她走得輕巧、細慢,像個日本女人。要不是她冷不丁地甩給我一個白眼,我還真以為她從此就曼妙起來了呢。

那之後,她脖子上還會出現一條亮晶晶的項鏈、肩上會跳出一隻鑲著水鑽的小包包、手上會攥一杯街角買的雖然便宜但挺有逼格的珍珠奶茶。她在地鐵站廣場上也不那麼人五人六招蜂引蝶了,沒買賣時就靜靜地坐在人行便道邊的水泥台上。她的那些黑車夥伴們偶爾過去嘰嘰喳喳,她也不怎麼招呼,就更別說去找貼膜小哥聊騷了。甚至有一次我看見一個她昔日里很愛招惹的小哥從她身邊走過去她幾乎連頭沒抬,當時她的手裡捧著一本書。

對,四十歲的牛魔王在午後的馬路邊的樹影下看書。這個景象雖然說不上多美,但給我的衝擊力極大。那一刻我甚至覺得她一定是和平行宇宙中的另一個自己重疊了。那個世界的她是一個小資精英,抑或是一個文藝才女,沒事喝喝咖啡玩玩插花,遠離凡塵煙火,又很通世間百態。如果不是晚高峰到來她照例要去站口攬生意,我還真以為自己改造好了一個黑車大媽了呢。

我一直忽略了一個問題:她到底怎麼了?

等我意識到這裡面的確有問題的時候,我忽然有些感動。

一個多月後的一天晚上,我抓了幾個堵口攬客的黑車司機回來,其中有一個叫阿新的跟牛魔王比較熟。我看見她時才忽然想起來,我已經有一個禮拜沒有看見牛魔王了。

她跟我說,原來牛魔王之前的變化不是心血來潮,而是她看上了一個人。

「誰啊?我沒見她又去跟誰聊騷呀。」

阿新說:「是賣蓮蓬的老馮呀!」

那個老馮我知道,看上去是個好人,雖不修邊幅但也算樸實無華,都入秋了還穿著拖鞋擺攤,蹲在板車後面掰蓮子,渾身散發著濃厚的勞動人民的忠厚氣息。

我說:「怎麼可能?我就沒見過他倆說過話!」

阿新說:「但是她的確是這樣跟我說的呀。馬警官你還是不了解女的,真喜歡了就非得走得多近呀,有時候越看上了就越故意裝得眼裡沒他,但還要天天特漂亮地在他眼前晃悠。」

「……老馮呢?」

「嗨,別提了,據說家裡有老人病了上禮拜就回老家了,也不知道還能不能回來。」

「牛魔王呢?」

「不知道呀。是不是跟著一起回去了?也可能是見不到老馮,沒心思出來了吧。」

那天我琢磨了一晚上牛魔王這事,覺得特別神奇。原先看她撩小夥子,我就以為她是性格使然的花花大媽,沒想到真正喜歡一個人時,她也有著一顆含蓄、嬌羞、套路滿滿的少女心。你們能想像,一個四十歲的整天風餐露宿的女人,為了追求一個自己真正喜歡的人,不惜改掉了自己多年的習氣,從內到外從頭到腳都煥然一新嗎?那可是一個經過歲月長河洗禮過的可能不爽了就甩一句「老娘這輩子就這樣了」的女人啊。

撩是下意識的遊戲,喜歡,卻是一種來自心底的決心。

至今她穿著燈絲絨裙子坐在馬路邊看書的情景我都記憶猶新。那一刻光影斑駁,時間靜止。想必老馮也在不遠處的蓮蓬攤後面,好奇地打量著她吧。

後來我再也沒有見過她。

我希望她是跟老馮回了老家。

祝他們幸福。


四年前我還在上高中,我的同桌是一個長相一般,家境一般漢子,175的身高在南方算是達到了及格線,也據說南方的及格線是170?

高一的時候初見,大約是毫無出眾之處贏得了大伙兒的信任,雖然不知為何比大家晚來報到了半個月多一點,卻是在很短的時間裡便跟大家一起融洽的相處了,他的前卓是一個成績優越的女生(當時是全日制住校的高中)。在一個夏天的夜晚,十多個人給女生過生日,那哥們用走調的歌聲周遊了全球,什麼土耳其什麼的都不是事好么,聽他唱一曲哪兒都到了,直逗的女生直不起腰來。

結果卻因為笑聲太大,引來了學校的保安。當時已是11點多,學校嘛,大家都知道的,過了時間吵吵鬧鬧那是一定會有人出來訓斥的。

都是十七十八歲的年輕人,哪容的下保安的訓斥,在即將打起來的時候,哥們攔下了雙方,用一包薯片通融了半個多小時,而後大約是那個時候大家都比較單純,他跟她說:「這個冬天肯定不會冷了。」

她問:「為什麼?」

他答:「因為想起你,心中便會暖暖的。」

於是他拿下了她,事後我一直覺得是他處理方式獲得了認可而非那幼兒園級別的撩人的話。

高一下學期,分手了。具體原因未知反正見面了都和和氣氣的。半個月後他又拿下了同班的另一個短髮妹子,而他做得只是每天傍晚陪她去畫室畫畫,她畫的確實還不錯,而他嘛,這麼說吧,他一直在畫線條……

此後保持著這樣一個頻率度過了高中三年,在畢業的時候我問他怎麼做到的?他用著比王寶強還憨得笑容說,只要她們願意相信你,就算你真的拿出一根棒棒糖,她也會願意跟你走的。

那會兒我一直覺得撩=信任。

大一的時候這貨終於遭到了報應,喜歡上了一個看起來特別乖巧的妹子,按理說,這樣的妹子以他的段位理應伸手便可拿下。結果他一追就是四年。直到畢業都沒有拿下來,畢業後追著女生的步子去了南方小城繼續著四年來的征途。

畢業的時候他找我喝酒,許是苦悶,那個晚上他說了很多,不過我都不記得了。能記得的便是我疑惑的問他以他高中的手段,一切不是手到擒來么?他聽完幹了新開的一玻璃瓶啤酒:「如果你真的喜歡上一個人,你就會發現在她面前,你會如同剛出生的嬰兒一般,什麼都不會,什麼也都想不到,只有著本能,而本能就是喜歡。」

酒醒之後各奔東西,他繼續追女生,我也明白了撩原來並不是=信任。

撩=不喜歡。

而喜歡?就只會剩下赤子一般的真情實感,什麼手段什麼段子什麼套路一切的不真誠都會消失的不見蹤影。



「撩」是無所畏懼的,其實作為一個男孩子,撩男生比撩女生有趣多了。一米八幾的粗狂大漢,被我撩得臉紅嬌羞,我用三塊錢一把的摺扇挑起他下巴,學著西門慶的口氣說,小娘子,長夜漫漫,不如今晚跟我一同吟詩賞月如何?他眸子里含了一江春水,擁有能一巴掌呼死我的體格的他,當時嬌滴滴,羞怯怯地來了一句討厭啦!


你問我敢不敢這麼挑女生的下巴

我當然不敢了

因為女生真的會扇我的

上次扇子都特么給我打飛好幾米遠


可能這也跟我所理解的「撩」有關,別人的撩是費盡心機走套路講情話,我的撩,是祖師爺西門慶傳下來的老手藝,人至賤則無敵,古人果然誠不我欺啊。

我妹說,撩字太輕浮,沒有半分真情實感在裡面 @不是凡人 這可能是這貨活了十幾年說過最有哲理的話了

而喜歡是什麼樣的呢

「陌上花開,可緩緩歸矣」是不是?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不是?

「此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卻上心頭」是不是?

「 在天願做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是不是?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是不是?

都是,沒有什麼奇怪的東西混進來,跟我一起唱——這就是~愛~~


洒脫如——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悲傷如——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

古時車馬載信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但可以納很多妾啊!

本來挺文藝的一句話,不知道哪個哥們加了後面的半句,差點打亂我的答題思路


喜歡就像清晨第一縷陽光,就像悶熱的仲夏突然迎來久違的雨,就像雨後泥土芳馨;它是酒後的一碗熱粥,是一部無限長的喜劇電影,是一陣風,穿堂過室,最後穩穩停在心尖上。

而「撩」,它什麼也不是。


我在威尼斯旅行的時候,遇到一對從荷蘭來的老夫婦,六七十歲的樣子,早晨我們在聖馬可廣場,老爺爺請我幫他們照張相,我欣然同意。我說: I will say one two three, then take the picture.
他們笑著點頭。然鵝,我被虐了狗。聖馬可廣場的鴿子在他們身後嘩地起飛的那一刻,他們深情地接吻了有一分鐘。從老爺爺眼裡流露出的那種光,我就知道,那是喜歡,是愛情。

後來,我在火車站前的廣場又遇到了他們,又幫他們拍了吻照。老爺爺特別激動地跟我講,他們坐著貢多拉,在嘆息橋下接了吻。我知道那個傳說,在嘆息橋下接吻的情侶,永遠都不會分開。可在我心裡,他們已經做到了。我們一起走到里亞爾托橋,我跟他們講,「 The love between you is what I am chasing.」

我到現在都不知道這句話我有沒有用錯語法,但當時老爺爺跟我說,「You will meet the one you love and he will love you. 「我點頭和他們告別離開,在威尼斯的小城裡再也沒有遇到他們。

這是喜歡,是我心心念念,做夢都想擁有的愛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分割線線線線
我就是無聊答了這個題,沒想到就火了…
有人說我故意爆照...可這是我現在的頭像啊…
有人說我矯情…女文青
還有人說去那麼多地方旅行很物質,可我大部分歐洲國家自己已經玩過了
所以...如果單純想噴我,答案看看分割線以上就好了。

我說過很多次,我不在乎,他是否才高八斗,我不在乎,他是否帥氣逼人,
我不在乎,他是否家產萬貫,我通通不在乎,我只希望,他對我是喜歡不是撩,
他能陪我,從聖托里尼到冰島,從卡薩布蘭卡到巴塞羅那,從哥本哈根到奧斯陸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眼裡有光,可能自己都不知道。

撩是大膽,喜歡是膽怯;
撩是遍地撒網,重點撈魚;喜歡是默默等待,靜靜守護;
撩是針對每一個人都可以用的小把戲;
喜歡是單純對她而言的珍惜和疼愛;
撩是晚上在微信上找一個醒著的妹子聊天,緩解壓力;
喜歡是在她有壓力的時候,第一個站出來,抱抱拍拍;
撩是「你真好看」;
喜歡是「你冷不冷」;
我見過德國酒吧里,觥籌交錯間的接吻,那是撩;
我見過坐著貢多拉在嘆息橋下親吻的老爺爺老奶奶,那是喜歡;

附上老爺爺幫我在威尼斯拍的照
希望如他所言,總有一天,遇到最愛的那個人

謝謝那些誇我好看的人,
很感謝每一個祝福我的人,
也祝願每一個人找到自己的true love~


我特喜歡貓,見貓就擼。
但我不養貓,不想鏟屎。


撩是連說話的語氣和撥頭髮時的動作都設計好,心裡找了一百個比喻挑選出最美好的那一樣,然後裝作漫不經心,如果對方沒有回應,就再複製粘貼給下一個人,也不氣也不惱,還會因為對方的神情而在心裡得意忘形。

而喜歡則是,即便自詡聰明如我,即便演技高超如我,即便劇本編排緊密如我,連說一句我喜歡你都要羞怯得臉紅,還忘了押句尾的韻。

撩是裝作喝多了以後發一句喜歡你,第二天裝作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般。

喜歡則是真的喝多了把喜歡說漏嘴,醉意正濃時卻強撐著叫你快點忘了不要為此困擾。

撩是喜歡的話已經說出,在對方應承之時說一句你想多了,生怕承諾一句。

喜歡則是喜歡的話強忍著沒說出,卻在看向他的眼神里與他過完了一生。

撩是驕傲如同孔雀開屏。

喜歡則是在外面如獅子般威風凜凜的我,卻想做你的貓。

做你一個人的貓。


今晚下班坐地鐵1號線回家,車廂里擠滿了人,我只能一路站著。

站我前面還有一對小情侶,看樣子應該是下班後結伴回家。

男的高出女生半個頭,正低頭看著她,說著今天自己工作上的事情,

女的一路都抬著頭,目不轉睛地看著男生的臉,兩隻手很自然地繞在男生的腰間,嘴上露著笑容。

擁擠的車廂里,

男生想將今天發生的一切都儘早和女生分享,這是喜歡,

女生只是一路看著男生,聽著男生的話,眼中溢出幸福,這是撩,

地鐵停站時,隨著車廂的一陣顫動,兩人自然而然地在我眼前抱在了一起,

這是虐狗!!

公眾號:鬼木知

喜歡就關注下吧~


如果想逗女孩開心,我可以輕易寫出動人的情話,不需要七步成詩的漫長等待。

可在喜歡的女孩面前,什麼九年義務教育,什麼李杜文章熏陶,全都隨風而逝。長長的一段話打了又刪,最後只剩下獃獃的一句「你穿什麼都好看」或者「我喜歡你」

朋友圈漂亮的女孩爆照,會點開頭像真誠地誇一句「你今天真好看」,但想表達的意思也僅止於此。

喜歡的人發自拍,小心翼翼點擊保存之後,腦海里念頭百轉,這個地方上次我們去過啊。想著想著,嘴角不自覺掛上了一抹笑意。

和想撩的女孩過馬路,常常是她大呼小叫,時不時扯下我的衣袖,生怕哪裡飛來橫禍把我一波帶走。

和喜歡的女孩壓馬路,時刻確認自己是不是在她的左手邊,經常yy如果有輛車撞過來我該用什麼姿勢把她推開。

撩是看到馬路對面有個漂亮女孩,我沖她吹了口哨。綠燈亮起,兩個人對視,低頭,擦肩而過。沒有什麼在腦袋上敲三下的爛俗橋段。

喜歡是和女孩一起過馬路,大街上刀光劍影危機四伏,女孩兒素手一指,沖我說你就躺那去吧。我一個箭步衝到車輪下,不去看那輛車是凱迪拉克還是二手奧拓,只擔心血花或腦花會弄髒她的白裙子。

「死劍下,憶親恩,縱做鬼,也歡喜。」

曾經我以為這樣就是喜歡的極致了。

時間千迴百轉,倒回到2016年8月的那個夏天。

夕陽西下,正是退潮好時光。

採集完潮差數據後,幾個人百無聊賴地用沙子築水壩「抗洪」。

「啊啊啊你們看那邊!」

潮起潮落間,兩個白髮蒼蒼的老人,在沙灘上牽著手奔跑。

老爺爺突然停下,攬住了老奶奶的腰。

老奶奶身子微微後仰,兩個人縱情擁吻。

「真是世風日下為老不尊啊……」我捂著眼睛從指縫裡邊看邊嘆氣,夕陽照在臉上,映得跟猴屁股一樣紅。

世風日下個屁,明明是羨慕得要死啊。

要是能跟喜歡的人浪漫到八十歲。

入土的時候都會笑醒好不好。


撩是炫耀,喜歡是順從。

判斷撩和喜歡的區別其實很簡單,如果他只是想撩你,那他就會想方設法的炫耀自己;無論是炫耀財富還是炫耀能力,他都只為用自己光鮮亮麗的一面征服你,進而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也許他時常帶你出入高檔餐廳或奢侈會所,也許他總是無意間炫耀自己家境;也許他總是試圖挑起其他領域話題,也許他總是跟你談他過往經歷。

在你兩人相處階段,他總是情緒與話題的主導者;而你不必發表觀點,只需要傾聽。

那對於這種人你就要格外注意,他也許並不真心喜歡你而只是想撩你,而倘若你被他的言行所迷惑並不可自拔的愛上他的時候;對他而言你不再是高不可攀而是唾手可得,而他也會考慮是否還真的跟你在一起。

而喜歡你的人在你們相處時眼裡只有你。

選擇餐廳時他會徵求你的意見,聊天之前他會事先了解你感興趣的話題;就算他本就外向開朗,在與你相處時他也會變得小心翼翼,生怕自己口不擇言讓你反感。

所以當他喜歡你的時候,相比炫耀他更會選擇傾聽。

他熱衷傾聽你講述的生活瑣事,他熱衷傾聽你談論的無聊問題,就算他對話題不感興趣,他也不會打斷你,因為對他而言你才是他關注的焦點。

而對他擅長的領域他不會刻意隱瞞但也不會刻意炫耀,因為他怕你不喜歡無趣的加繆更怕你不喜歡黑澤明。

最後,再給朋友分享個瞬間區分他喜不喜歡你的獨門絕技。

如果他喜歡你那他肯定會有意無意的看你,而你則可以在相談甚歡的時候突然望向他的眼睛,如果他滿臉的詫異然後問你發生了什麼事情,那麼他可能沒那麼喜歡你;而倘若他突然面紅耳赤變得羞澀。

那麼別猶豫,給他一次機會。


縱使我說愛你,卻又沒有多渴望跟你在一起。」

這是撩。

撩得都是不夠喜歡的,喜歡都是小心翼翼的。

· 關於如何表達「喜歡你」這件事

撩:

秒發送,「今晚有空要不要出來聊聊天?或者不止聊聊天。」

然後瘋狂拿出各自最黃的表情包互懟。

喜歡:

看到對方發了個在海邊的朋友圈,自己跟自己先糾結一會兒。

遲疑了三分鐘後………

「看到你在海邊玩兒,你能不能找到藍白色的貝殼帶給我?」

發送成功——想撤回——快兩分鐘了他還沒回,撤回吧?——他回我了!——這波不虧,美滋滋!

「偷東西是罪惡的,但偷了一個人的心就很快樂。」

· 關於鎩羽而歸(失敗)這件事。

撩:

因為不夠愛,所以心裡大鬆了一口氣。

「還好你沒答應,不然連我都不確定要不要跟你走。」

喜歡:

我太偏執了,你說的「放棄之後對我有好處」這件事,對我而言一點誘惑力都沒有。
我很清楚,我不好。

別人給得承諾,我只當他們玩話,如一記耳旁風,過耳即忘;

但你開得玩笑,我卻當你是在允諾什麼,念念不忘。

明明是你無福消受我的好,到頭來,更難過的卻是我。

和撩的那方吵了架,我從沒有想過去主動和好的念頭。

他若來,我也欣然接受;
他若不挽留,我就此掉頭就走。

我在他面前,總是這麼堅定、果決、毫不遲疑。

可我喜歡你啊……

我會思索很多,我會像個天平一般搖擺不定,直到把自己震顫壞了的那天,可能也想不出個所以然。

我會想阿

如果我們回到起點

如果我依然對「能讓你更愛我」和「我們在一起能否長久」這些問題,沒有任何準備。

我就不打算回去了。

人的出場順序很重要了,你在不同時段去認識同一個人,很可能會是另一個人。

所以咯,讓我再次嘗試去接受每一個我不熟悉你的點,挺累的。

去清空你的心房,也挺累的。

我們啊,往往尚未學會真正去愛,愛卻已悄然收尾。

那些我愛的,不愛的,一直在告別。

而撩和喜歡最大相徑庭的大概是——

關於分開。
前者我毫不顧忌,我怎麼瀟洒怎麼走。

後者我思緒萬千,還是期待你能用一個溫暖的眼神,送我離開。

我需要你需要我, 我他媽在等你衝過來挽留我。

——

微博@龔莞婷的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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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是路遇怪樹,第一時間想發給你。
喜歡是發完之後,過了很久,會在不經意間與你說一句:

「嘿!你還記得我發過的那棵樹嘛!」


撩是想同她鮮衣怒馬看繁華世界,一身烈焰共度此時此刻。
喜歡是看過之後仍歸來煮水熱陳茶,此後餘生幾十載,只想這一人在旁。


撩是春風十里,五十里,一百里木瓜燉雪梨 芝士烤玉米雞汁土豆泥酒心巧克力不如你 全都不如你。
喜歡是跟你說完這些東西,大勺碰鍋底,叮叮噹噹間響,而後笑問一句:

「吶,你想吃哪個?」


撩是翻書幾百本,什麼情話都想學說一遍,什麼野史趣聞都想談上一遭,就是為了告訴我有多中意你。
喜歡是翻遍這幾百本書,發現這上面的情話不足以表達我對你喜歡的萬分之一,那些野史趣聞在你面前顯的如此乏味枯燥。
是啊,這世間俗事,哪有你有趣。
而我最後只能看著你的眼睛說一句:

「我喜歡你。」


撩是烽火戲諸侯,一把火只為美人嫣然一笑,十三路人馬都作戲台小丑,煙塵漫天中只見城樓一道光。
喜歡是褪去這身黃袍,卸了玉珠冕旒,從此江山社稷都拋下,再如畫的山河終不及她眉間一點硃砂。


撩是行很多路,過很多橋,淌過很多地方得水,然後說只愛過這一個正好年齡的人。
喜歡則是,行路過橋淌水的原因是,路的盡頭是你,橋的那岸是你,這水的末處還是你。
倘若真的是你,就算不是恰當年齡,我也愛你。


撩是帽子里飛出鴿子,手指間變出玫瑰,再從你腦後掏出一枚戒指,然後看你笑起來有多好看。
喜歡是把這枚戒指戴上你中指,然後拉著你著你的手,回家見媽媽。

撩是一時的歡愉,喜歡是從此以後都想如此。

撩是情話說上萬萬千,喜歡是情話萬千都不及黃昏時為你煲的這鍋素湯。

很多人說,「喜歡是支支吾吾,撩是妙語連珠。」

喜歡和撩的區別不在於此。

喜歡一個人,可能會妙語連珠,也可能會支支吾吾。

完全取決於他是否有經驗。

你男朋友會說情話哄你開心,這就代表他是在撩你而不是喜歡你么?

一個人支支吾吾,幾句話都說不明白,也可能是他想撩你,但是因為第一次撩所以失敗了。

真正的區別在於,他是否只撩這一次,還是在往後的歲月都在撩。

他是否只撩你一個人,還是廣撒網到處捕魚。


《飄》里有這樣一幕,郝思嘉向衛希禮表白被拒,心裡又羞又惱,轉念一想,那個蠢笨的查理也不是那麼壞嘛,如果跟他結婚的話,既可以報復他的未婚妻哈尼,又能讓自己的情敵媚蘭傷心,還可以讓自己另外兩個追求者斯圖爾特和布倫特失望,於是下定決心要引誘查理。

她又說了聲:「噢。」他們的眼睛又對視了,她那眨動的睫毛成了毀滅他的禍根。
「你會等我嗎,思嘉小姐?只要知道你在等著我,直到我們把他們徹底消滅掉,這——這簡直是太棒了!」他屏住呼吸等著她說話。看著她嘴角兩片嘴唇撅著的樣子,他第一次注意到了這嘴角通常看不到的部分,心想要是能吻吻它,那將意味著什麼呀。她那因汗濕而變得黏糊糊的手掌悄悄地伸到他手裡。
「我不想等。」她說,眼睛似蒙上了一層面紗。
他坐在那抓著她的手,嘴巴張得老大。思嘉的眼睛從睫毛下向上看著他,心裡很超脫,心想他看上去就像一隻被魚叉叉住的青蛙。他結結巴巴地開口說了好幾次,卻又閉上嘴不說了,然後又張嘴欲說點什麼,臉上又泛起了天竺葵般的色彩。
「你會愛我,這可能嗎?」
她一句話也沒說,只是低頭看著自己的大腿,查理再次又狂喜又尷尬的。

撩,就像是在下一盤棋,每落一個子,面上若無其事,暗地裡每一步都計算精準,每一個表情,神態,動作都分毫不差,不把對方心裡攪得翻江倒海誓不罷休,然而全沒一個「情」字作註腳。

再看郝思嘉面對她的心上人衛希禮。

她什麼話也說不出來,伸出一隻手把他拉進房間。他走了進來,感到困惑不解,但興味十足的。她身上有種緊張感,眼裡的神采是他過去從未見過的,即使在昏暗的光線下,他還能看到她雙頰泛著兩片玫瑰紅暈。他順手帶上門,拉住她的手。
「什麼事?」他說,幾乎是在囔囔低語。
一接觸到他的手,她便渾身顫抖起來。現在就要發生了,正如她所夢想的一樣。上千種互不連貫的念頭掠過腦際,可她卻一個也抓不住,沒法把它用言語表達出來。她只能渾身發抖,注視著他的臉。他幹嗎不開口呢?
「什麼事?」他重複了一遍,「有秘密要告訴我?」
突然,她又有了說話的能力。埃倫幾年來的教誨似乎突然一掃而空,嘉樂那愛爾蘭血統里直截了當的個性從他女兒的嘴裡表現出來了。
「是的——一個秘密。我愛你。」

喜歡呢,更像是偶然聞到花的芬芳,心念一動,想要去摘,又羞羞然收回手。


想到了男朋友
他一開始只是單純撩撩我,張口閉口都是讓人磁性荷爾蒙爆發的話
但是當他真的喜歡上我的時候,說的每一句話都有點小心翼翼的,表白的時候他的臉紅了好久,憋了將近一個課間也沒說明白他來是找我表白的。
後來我因為這件事笑了他好久,他說撩我的時候壓根沒想那麼多,但是真到了喜歡的那一天,就總是怕話說的不好讓我生氣再也不理他之類的。
我問他現在是什麼樣的
他一下子親過來,說我老婆當然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啦,反正不可能離開我
嘻嘻。。


我認識一個朋友,約炮無數,視愛情為兒戲。

他曾對我說:所謂愛情,不過是荷爾蒙刺激下的偽裝,不過是男女相互藉慰的片刻歡愉。

我笑他太過武斷,他嘴角帶笑,輕蔑地看著我彷彿我是不懂世事的小孩。

無論是在形形色色的交友軟體上,還是繁華或者冷清的街道,他總能以自己獨特的魅力伏獲無數少女的心。有人向他詢問撩妹技巧,他只是咪著眼笑道:膽大心細廣撒網,不愁魚兒不上鉤。

印象里有個特別愛笑的姑娘,眼睛水汪汪的特別可愛。他不過幾次甜言蜜語、噓寒問暖,便讓她堅信他是她此生的另一半。不過幾天他就帶她去開房,事後他笑著和我們說:沒想到姑娘身材這麼好,平時還真看不出來。

可是不久,大概是膩了,朋友從最初的殷勤直至不理不睬。姑娘不解、傷心、流淚,既而開始歇斯底里的質問他,於是便被毫不留情地拉黑。即使背上渣男、負心漢的罵稱,他也毫不在意,笑稱這不過是你情我願的事。

後來他又搭上個膚白貌美的學姐。學姐本已名花有主,可惜耐不住他的窮追猛打,甘願拋棄自己的男友而跟他打成一片。我們都以為他這次是真情實意,卻不料他不過是精蟲上腦,在不久後便以各種理由甩掉了學姐。

他對學姐只有一句評價:她在床上可騷了。

他一直是一副輕浮模樣,和不同的女孩約會,和不同的女孩上床。他不會因為一個女孩的離去而傷心,更不會因為一個女孩的到來而開懷。在他心裡,所有的女孩都不是不可代替的。一樣可以牽手,一樣可以擁抱,一樣可以接吻。

所以,他也就可以和任何女生說:我喜歡你,卻不用擔心被拒絕。因為,他可以喜歡任何女生。因為,這並不是真正的喜歡。

相反的,我認識一個哥們,傻得可愛,又純情得可以。

喜歡上了一個姑娘,卻不知道如何下手,便可憐巴巴地向我們求助。他總是有很多疑問:怎麼樣開始和她聊天?怎麼樣聊才有趣?她為什麼不回我?她是不是嫌我煩了?

等到在線上聊得漸漸火熱了,又開始糾結起來:是不是該約她出來見面了?會不會太快了?該穿什麼衣服她才喜歡?會不會沒有話聊?

等到真的見面了,煩惱便又多了:我是不是沒表現好?要不要牽她的手?牽了會不會被討厭?她到底喜不喜歡我?

幸運的是,最近他們終於牽手成功,我看他一路走來確實不易,確信他會付出一生之力愛她護她,只因他有不變的赤誠。

撩和喜歡的區別是什麼?

喜歡一個人的話,便會傾注自己全部的溫柔,容易變得患得患失,情緒被左右。她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在我們的視線中會被無限放大,使我們神經繃緊,置身於幸與不幸的交迭當中——只因為我們太在乎。

而撩,不過是不切實際的蹩腳的情話罷了。


撩:說了做了這麼多,還不是因為…我想操你了…

喜歡:說了做了這麼多,還不是因為…操,我想你了…

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是,就算是和你面對面,心裡也會非常想你,因為很多時候我有預感會一邊慢慢喜歡你, 一邊逐漸失去你;

撩一個人的感覺是,就算和你面對面,我的心裡也不會全是你,因為撩講究廣撒網,進度條到哪裡了啊?能不能成交啊?給我點甜頭嘗嘗啊?不行我就得撤了,再處下去也是浪費時間。「鼎鐺玉石,金塊珠礫,棄擲邐迤,秦人視之,亦不甚惜。」

喜歡一個人會既自卑又自負,雖然我很在乎你,但我只能為你做這麼多了,
撩一個人會既驕傲又自大,雖然我對你滿不在乎,但我的套路還有很多呢。


先這些,以上。


撩是頭天晚上我跟你聊完,過了一夜我已記不清和你說了什麼。

喜歡是無意中你說喜歡烏龍奶蓋茶,我記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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