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齡應降到18歲,這個觀點你是贊成還是反對?

既然18周歲已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了,如果犯罪,就要負完全的刑事責任了,怎麼還不允許結婚?如果不允許結婚,這意味著還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於婚齡應降到18歲,個人覺得還是可以的,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呢?


老年人又想退休不幹活;
年輕人又不喜歡生孩子;
讓中年家庭生二胎你們又說不要。
沒辦法,給那些剛走出社會的同學下個圈套吧,希望他們早日結婚、生子,努力為國家人口和經濟作貢獻吧。


我這些二十多沒嫁出去的,估計成為時代的棄子了QAQ


我覺得不行。因為如果18歲那天立刻就允許結婚的話,那麼這個決定實際上就是在未成年的時候做出來的。


很多人不明白,婚姻主要是個財產分配問題,而不是戀愛關係問題……

18歲大多數中國人沒什麼財產結什麼婚。


我倒是覺得啥時候經濟獨立自主了才允許結婚是個不錯的時機,只是可操作性比較差,所以才按照年齡來規定。


大家知不知道有些農村,結婚生子是默認比法律「再進一步」的。比如之前嚴格一胎時,農村會默認生兩個合法,而現在開放了二孩,又有不少兩個孩子的家庭「依法」生了第三個。
之前合法年齡為20歲時,很多女孩18就生了孩子。如果改成18,你以為這些18歲的能受到法律保護?她們會16歲就生孩子。
我們本地九年義務教育完成的年齡是15周歲。如果結婚年齡減少兩歲,估計很多女孩家庭會在初中期間就給孩子物色對象的。正值荷爾蒙泛濫的年齡,這時候孩子能靜下心學習嗎?在農村,考上重點高中的人不多,但是考上縣中不少。而如果初中期間父母就給女孩洗腦找對象相親,恐怕考上縣中的人都少了。農村的共識是考不上縣中就輟學嫁人,有機會通過學習走出農村的女孩會越來越少。

想保障底層婦女的利益,我認為應該對三胎、未滿年齡生子者嚴格處罰。而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由人們達成這個「共識」。


婚齡我沒有意見,但生孩子前得考個證。


四十歲的我回望三十歲的我,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傻逼。
三十歲的我回望二十歲的我,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傻逼。

人這一生就是不斷地發現自我、認識自我、完善自我的過程。

每過十年,你的三觀都會被重塑一次、修正一次。你怎麼能保證18歲牽手的那個人到了28歲,38歲,48歲,58歲,68歲,78歲,在ta的三觀也在不斷被重塑、修正之後,仍然和你保持著一致呢?

古人壽命短,人均壽命42歲。18歲結婚20歲生娃,差不多也算是半百之身。白頭偕老也很容易,熬個二三十年就功德圓滿了。

現在人均可預期壽命72歲,80歲也比比皆是。18歲牽手的那個人,你們會一起活到78歲,88歲。
六七十年,你知道是什麼概念嗎?新中國成立才67年而已,這67年發生了多少翻天覆地的變化,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我心目中理想的結婚年齡是這樣的:
女性30歲左右結婚,35歲左右生孩子。
男性35歲左右結婚,40歲左右生孩子。

男女都經歷過 ≥5 段以上戀愛,明確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生活、適合什麼人,並且具備了經營愛情婚姻的能力。

當然,超過35歲還覺得沒玩夠,那就繼續玩兒,直到玩夠了,渴望安定的生活了,然後再結婚。一輩子都沒玩夠,那就玩一輩子好了,不結婚也很好。

生孩子必須具備以下三點:
1、穩定的感情基礎。
2、穩定的經濟基礎。
3、懂得正確的育兒方法、教育方法。

當然,結婚不一定非要生孩子,生孩子也不一定非要結婚。有能力做單親父母的人,也可以先生(養)一個再說。

總之,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需要經過考試,就覺得很可怕!

結婚需謹慎,且結且珍惜。
生娃更不易,不生也是做好事。


感覺說這個政策可以保護底層女性的知友可能高估了經濟欠發達地區基層各機關各部門執行法律的能力和意識,低估了該地區宗族勢力的強大影響力。。。

比如說你看最美女教師和巫山童養媳事件,有法律和沒有法律的區別很大嗎?最終起了比較大作用的還是網路輿論。

覺得降低法定結婚年齡保護了底層女性利益的邏輯應該是,22才可以進入受法律保護的婚姻-底層存在很多低於22歲不領證的事實婚姻,不受法律保護-降低法定結婚年齡讓這一部分事實婚姻變成受法律認可和保護的婚姻-於是保護了底層女性利益。

關鍵是,這個受法律認可和保護的婚姻裡面所說的的「法律」,明顯指的是《婚姻法》,像底層女性婚姻中存在相對較多的強姦,家暴等等,處理這些顯然是反家暴法和刑法的事情,婚姻法才能管到哪?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義務,劃定財產等等,很多情況下,不到訴訟離婚的時候,婚姻法可能都派不上太大用場。我不覺得它對被收一筆彩禮賣掉,被丈夫婚內強姦和家暴的底層女性有多大的意義。

與其降低法定結婚年齡,將她們的婚姻劃入「受婚姻法保護的婚姻」範圍,還不如加強執行刑法和反家暴法。

另外看到有人說人各有志,有人喜歡讀書,有人喜歡嫁人,應該尊重個人選擇。按照這個邏輯,國家為什麼強制九年義務教育?要是有人就不喜歡接受教育呢?有人就喜歡一天學都不上呢?為什麼不尊重一下他們?「尊重」不是這麼用的。改變命運的除了學習知識和別人白給一個億,還有其他的辦法嗎?後面這種方法有可能嗎?

說這種話的知友還沒搞懂的一點是,底層不少人的婚姻,並不是自願的,也經常和很多人崇尚的高貴偉大的愛情沒多大關係,有的人在用自己所處的立場俯視底層的婚姻,認為他們還有「喜歡」選擇這條路並且可以獲得幸福快樂的人生,可以獲得神仙眷侶一樣雙宿雙飛的美滿婚姻,所以「個人選擇值得尊重」。

還是帶著一個神聖的濾鏡去看待婚姻這種東西,仍然以為其是一條通往幸福殿堂的道路,所以支持人去選擇這條路,但實際上婚姻的幸福程度,大多數情況下,和經濟實力是明顯的正相關,還沒衣食足倉廩實的時候,婚姻這東西,和你們想像的愛情,和幸福的殿堂,和實現個人價值個人理想等等的「高貴玩意兒」什麼關係都沒有。

我的觀點是不支持降低法定結婚年齡,對於城市女性,高學歷女性來說,這個降低不降低都那樣,沒多大影響,但對底層來說,同意高票答案中所說的,降低的話,可能更加強了「女孩別讀那麼多書,早點嫁人」,「男孩讀那麼多書沒用,早點出去打工賺錢娶媳婦」這種觀念和輿論壓迫,神特么「尊重個人選擇」,他們有多少可以「個人選擇」的事情?

而「很多事實婚姻不受法律保護」這個事,前面已經分析過,就算降低了法定結婚年齡,底層女性在婚姻中受到的傷害,不是婚姻法可以保護的,且底層宗族勢力很強,刑法可能都沒那麼好執行,何況一個婚姻法?


中國原先定的法定婚齡就是男20女18,後來為了和計劃生育相適應,才提高了兩歲。
現在計劃生育都快沒了,降低法定婚齡也正常。

不過我覺得對婚姻負責,確實比對殺人放火負責更困難……

這種變化對知乎上這些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來說沒什麼大影響。即使是以現在的法定婚齡,他們照樣二十七八歲以後才結婚或者一輩子不結婚。
真正受到影響的,是那些十五六歲就去打工,十八九歲就擺酒席生孩子,過幾年再領證的人。


有專家普法曰:一、這種修改是尊重法律的體現。18周歲是依法律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了,理應允許結婚。 二、這是一種體現人道主義的修改。18至20歲正是青年人性衝動的時候,有多少懷孕的年輕人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而不得不選擇了墮胎,這種修改可以救下很多生命。

專家說的對不對?

你不得不承認,他說的完全對。

但我還是忍不住要說,你這個大屁憋在肚子里二三十年了吧。為什麼特么不早放,為什麼選在這個時候放?

婚齡和完全行為能力年齡相抵觸的問題在法律界並不是一個新問題,而是一個早就被提出多年的問題。立法的時候未見你說這些觀點,計劃生育的時候未見你提這些觀點,墮胎小診所遍地開花的時候也未見你的人道主義。現在社會老齡化趨勢嚴重,上面號召多生的時候,你跳出來普法了。

我發現他們完全秉持馬克思主義的觀點,認為法律就是統治階級的工具而已。法律對他們來說,合則用,不合則視而不見,或束之高閣,甚至棄之如弊履。法律根本不是我們擋箭牌,更不會成為他們的拌腳石。

法律界有句話,遲到的正義就是非正義。套用這句話這說這件事,那就是:選擇時機才出現的正義也是非正義的。

我認為法律真正被尊重應該體現在它們束縛當權者的手腳,不讓他們為所欲為的時候,而不是跳出來去跪舔當權者的意願的時候。


我無所謂,但我會跟我的孩子說清楚,不管你們是15歲結婚還是45歲結婚,自己的配偶自己養,自己的孩子自己養。你媽媽我已經延遲退休了,退休之後也不知道還有幾年無病無痛的日子可以過,所以甭指望我給你們帶孩子!我有我自己的生活。


坦白講,這個除了讓 催婚 變得跟嚴重以外,我實在想不到什麼很積極的意義,就算能想到,就因為 催婚 這一點,我都不想去承認它的好處。


我一直相信,受教育水平才是真正可以改變其結婚年齡和生育意願的東西……18歲,你是不是還在念書,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你會不會在此時走入婚姻生活的醫院。


看到有個回答說,是因為太多人在低於法定年齡的時候結婚,所以這算是調整。既然路已經被踩出來了,所以就順勢而為,並且認為那些覺得法定婚齡降低的會導致實際婚齡更低的人的邏輯因果倒置……我覺得人家的邏輯挺對的,既然這條路可以踩到18歲,為什麼就不能踩到16歲?這就是生米煮成熟飯的強盜理論啊。有句話叫做「法不責眾」,很多人覺得違法成本低,就是因為這個,結果還因此去調整?


無論降低到18歲是為了迎合實際婚齡,還是為了提高生育,都是很表象的問題。隨著教育普及,婚齡推遲,甚至是結婚率和生育率的降低已經是不可逆了。所以本題贊成與反對沒有意義,不過我會投反對,因為無論是為了哪個原因,這個主張都太自私了點。該更改的法律不動,這種到底來得挺快!


比18歲結婚更嚴重迫切的問題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年輕女性受教育權利的保證。
靠9年義務教育??
那是當年中學學歷出來都能算知識分子的年代。
從小學升初中,農村女性升學率低於男性,初中每一年女性繼續就學率都在持續降低,升高中又消失一批女性。
升大學又消失一批女性。
她們都去那兒了?
低技能職工是一大類,當然現在女性就業市場也百花齊放。
不過再加上之前的產假調整,國家政策讓你生生生,進一步擠壓女性就業市場的情況下。
低學歷女性雖然仍然能有相當數量的就業崗位,但會面臨收入比同學歷男性還要低,另外工作其他待遇會更加惡化,比如一懷孕就滾蛋,隨意解僱,職場性騷擾甚至更加惡劣的情況。
學歷雖然不能代表能力,但是在很大人群數量上,會限制低學歷女性的見識和認知,進而影響她們更容易被社會和資本壓榨,更容易受輿論壓力,反正國家忽悠你生不生是不會管實驗副作用的。
之前看文章說,生育率持續降低的正相關因素之一就是女性受教育水平的提高。
國家現在雖然沒說18歲就不許念書了,必須去結婚,但是絕對是開了個洪荒之口,讓人民的輿論壓力逼著低教育片區女性去選擇結婚而不是選擇繼續受教育。
對經濟發達地區可能暫時沒這方面的影響,因為她們的父母不會覺得給女兒念書是一種不必要的投入,而農村很多人都會有這種思想。
對很多地方的大部分女孩來說,不念書以後,只有兩條路可以選。
一,出去打工掙錢給家裡作為養育多年的回報,打個兩年工也沒多少自己的剩餘收入也就沒有話語權,然後被相親收禮金生娃。或者自己談一個,談的呢家裡不同意,想盡辦法拆散。家裡同意呢,那就是這個了,趕緊結婚生娃,別換了,人家男的不要你你就不值錢了。
二,直接相親結婚生娃,收禮金作為多年養育的回報。

當然或許有人可以做到,艱難的選了個好男人和對方家庭,生完娃再念書或者先不生娃繼續念書,不過終究是極極少數,一條更加艱辛的路。

十幾歲的年紀,本來就是青年男女愛情萌芽時,可惜我國不允許愛情萌芽,只準備讓你結婚生娃。
本來準備談場轟轟烈烈的戀愛,結果腦袋一熱搞成了一場隨大流婚禮。
18歲有多大自主選擇權,見識眼光都有待考證。
非婚生育的輿論壓力很大,於是如果真放開18結婚的話,很可能懵懵懂懂就結婚了。
國家做實驗開個口子就行,可惜完全可以預見多少少男少女懵懵懂懂縱身跳入火坑。
婚姻本應是慎重慎重的事,從來也沒學習過婚姻理念和典範教育。
剝奪她們接受教育後本可能更加理智慎重做決定的權利,希望在她們還懵懂時就推推搡搡隨大流跳進坑去。
當然目前國家是不會主動伸手推你,他只要打開閘門,上游洪水就完全無法控制體內洪荒之力啦。
至於淹死多少人?他又不管,哪些人在坑裡要死要活爬不上來,他也不管。
離婚至少被駁回一次。
假如被老公/老婆家暴,那是你人品不好肯定的,一定是因為你是個壞人。
被公公謀殺的也是醉了,真的不是那老頭起歹心了???
坑裡即便成了地獄,國家也不會管的,他只會大力宣傳,你看坑東南五十里那對夫妻多麼不容易也沒有放棄生活的信心,他們真是棒棒噠,大家快來獻愛心啊。
只要新生兒出欄量能達到目標,其他都是浮雲。
說這麼多,都沒有什麼卵用。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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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說,18歲結婚是合理的

實際上說,誰提誰逗比

日本打工都能活,活的還算美滋滋,沒事還能買小姐姐的手辦舔一舔

台灣的家庭氛圍比大陸要稍重一點

大陸的宗族早就被捏成粉末了

大多數的,都是一家三口或五口的小家庭模式

同時大陸的機遇是多,同樣的,競爭也更加劇烈

大學畢業以後的人還有啃老的,還有想繼續學的,找個工作還壓力山大

高中畢業就結婚?

提這個方案的無非就是人口問題

當年想減少人口,就強制墮胎,強制裝環,強制結紮

現在想增加人口,就直接鼓勵18歲成家(法律有導向作用)

真簡單粗暴,我玩模擬遊戲用修改器還要查個代碼呢!

以正常論斷,高中剛畢業的小夫妻是養不起孩子的。

當然,現實里有很多很多很多年少就結婚生子的,只是沒領證

但是你也知道,婚姻這個方面,天朝是 「民不舉,官不糾」的原則

我一個法律老師的遠房親戚 還有倆位夫人呢(一個有結婚證,一個屬於非法同居)。

只不過當事人過的美滋滋,誰想舉報還會被三個人合夥罵。。。。

總不能因為這樣的特例,所以國家取消一夫一妻制,是吧?

現在婚姻年齡不變,一樣有很多不到年齡就發生實際同居關係的

原來叫「非法同居」,現在叫「同居」關係

現在同居關係感情不錯的,到年齡了也自己去領證了

同居關係差的,最後鬧的分了,與「婚姻關係然後離婚」的差距,其實已經很小了

孩子撫養義務的判定不是 婚生與否,而是血緣

也就是該撫養還是要撫養

私生子前幾年國務院已經批准可以上戶口了

還有啥差異?

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分割辣條和棒棒糖?

當然,也有很多真的天才,18歲已經有很多財產了。

但是這種人,別說18歲,你降到15歲結婚,這種人也很少會到年齡就去結婚的

所以說降低婚齡還有啥實際作用嗎?

也就是發揮法的導向作用了吧?

引導更多本不會掉坑裡的,往坑裡跳?


最後說句,我法理課老師在最後一節課,和同學們做人生指導(吹水)的時候,說的話吧

「同學們,結婚要慎重」

「結了婚以後,當然可以離婚」

「但是你永遠不是未婚了,而是離異」

「離異與未婚,不管是利益意義,還是社會意義,還是人生意義,差別都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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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第一,降低婚齡對現實實際生活中的 未到婚齡 的同居關係,沒有大的利益維護意義

第二,鑒於社會對於 高中畢業學生,乃至大學生 的社會定位,降低婚齡,有很大可能會造成一定的風序良俗的混亂

我是不贊成,降低婚齡的


反正你們這些單身狗啊,哪怕把婚齡降低到3-4歲,連幼兒園的小蘿莉們,都不會答應做你們的新娘的


汪汪汪,汪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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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上著上著課,你跟老師請假

老師,我老婆快生了,我要去醫院

大學上著上著課

老師,我要去接我兒子下幼兒園

(說起來還真是,我有個學姐大二還是大三的時候跟學校請假

懷孕7個月,回家待產。。。)


民事行為能力和刑事責任能力的鑒別

法律上,都是看你的腦子

法律認為未滿14歲的孩子和 大傻子沒區別 所以都是完全沒有刑事責任

民事能力的認定差不多

18歲完全民事能力的定義是 「你要是被別人用合法手段騙成煞筆,老子也不會管你

這並不是說你 「機智勇猛諸葛傲天,任何人都騙不了你


16歲只要自己經濟獨立,還一樣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呢

所以說

以後只要開個公司,去高中門口蹲一蹲,挑個小美女,給她個工作

她就有資格結婚了

就.....

合法大蘿莉了?

不談理論談利益談實際

降了婚齡

單身狗依然是單身狗

私生子依然私生子

不結婚的依然不結婚

鬧分手的依然分手

改變的只是,被催婚的從大四變成大一

想上學的被強行退學的,從拘禁自由,扯個證變家庭糾紛(雖然原來也是摸魚,但是你們的行為是擴建魚塘,讓他們摸魚摸的更開心啊)

廠哥廠妹是看不見的大部分

但是也有一部分,那些被迫的?

婚姻法本身是不是民法,現在還處於撕逼狀態

但是婚姻法裡面大多數,是民事範圍內

本身就是自己無所謂就無所謂,自己有所謂就可以舉報走一波的事情

降低婚齡在我看來就是擴建魚塘讓人摸魚以外,沒有其他大的作用了

說個題外/腦洞/不負責/無關聯/無邏輯的笑話吧

現在抖m這麼多,我也沒見侮辱罪取締了啊

設置侮辱罪的專家就沒有考慮過夫妻間的正常(變態)情♂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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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甩歌


反對


都說經濟獨立才能人格獨立。
18歲才剛成年,很多人高中都沒讀完,如何做到經濟獨立?既然無法經濟獨立,又怎樣保證結婚的事情不受父母擺布?
強烈反對。不僅不應該降,反而應該將女性結婚年齡推遲到22歲。男女都22這樣比較合理。


其實無所謂,該結婚的還是會早早結婚,該學習/工作的,還是會晚婚。


哈哈前幾天和朋友突然討論了這個話題。
和男友如漆似膠膩歪了兩年多的A表示這是個政策簡直就是萬萬歲因為她是姐弟戀,男朋友比她小了兩歲,也就是說等到男友到了目前的法定年齡呀估計她已經被家裡催婚死了…
B表示太虐狗了!書還沒讀完還未暴富就要隨份子錢了!太不人道了!

後來呀…作為上世紀的生物九七年的孩子

18歲結婚,其實挺好的,至少那時候保留了很多單純的東西應該很多人都是真的嫁給了愛情吧

可是回頭看看18歲時的我,好單純單純的讓現在的我好想去保護她,18歲喜歡的那個男孩已經沒太多的聯繫了而且兩年的時間足以讓我兩的圈子越來越遠,他已經不是20歲的我能非常喜歡的那類男生了。我不知道這個年紀的我是否比那時的我更懂得什麼是愛,如何去愛一個人。18歲太稚嫩了,等我到了30歲一定給她掛上傻逼的頭銜吧

哈!只能說願以後能遇見像十八歲時喜歡的人,並且有著十八歲的愛與勇氣。


愛降到18就18,愛降到19就19,反正我都二十好幾了,也沒有結婚。


你們這些活在雲端、活在cc,av的人啊(方才要求被修改說是政治敏感我也是醉了),叫我說什麼好?

我不想一個一個大道理去辯論了,畢竟我這個知乎起步學歷都不太夠的人,肯定是辯論不過你們這些動輒TOP3、常春藤啥啥畢業的。用那句話說就是:我為自己代言,為我同等階層的姑娘說話,發出我這個階層應該有的聲音。

可能關注我的知友模糊記得,我是鄂西北的小村姑娘,如今北漂,靠自己和家裡努力,買了兩套房啥啥的,但是,要是我18歲結婚,我能有今天的好日子嗎?

事情還得往前使勁回溯幾年。

中考時,我數學太差,差了十幾分上我們當地最好的高中,一中。所以只能去普通高中。而我媽,也因為我不能考上一中,而百般辱罵和冷暴力。一個月生活費只給我一百塊錢,那是2004年,一個月的,所有的,生活費加起來,吃喝拉撒生活用品,就給一百塊哦。

並且,每次到了要錢的時候,都會再一次的辱罵,若是在家,還會打我,剜心腳,耳光,惡毒的咒罵之類的,家常便飯。

而我,也一直被打到高中畢業。

那會兒的我,心裡充滿了仇恨,偶爾也通過自殘發泄。

每天過得,都是吃不飽,穿不暖的日子,大學實習之前,前二十多年,就買過一個新衣服。

是的,這就是我的人生,和我們當地一部分女孩子的現狀——從小就被看不起,打罵,辱罵,冷暴力。

高三快高考前幾天時,我大舅舅單位上有個合同工名額,告訴了我媽,我媽即刻興奮不已,電話我,要求我不要參加高考了,反正我也考不上的,放棄了去我舅舅單位云云。

我拒絕了。我如一個撲火的飛蛾一般,寧肯死,也想要逃離她的掌控的,真的。

她派了我阿姨去做說客,我沒理會。

最後終於如願參加了高考。然而卻在填寫志願時預估錯了——掉檔了。當然那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畢業後,我在家裡,受到的冷言冷語,辱罵毆打併沒少,更多了一種從她心裡透出來的嫌棄——都十八歲的人了!該幫家裡掙錢了!不該繼續吃白飯混日子了!

然後我就去那家酒店做暑期工了。臨近開學時——我媽讓我永遠在那家酒店做下去,再過幾年,找個男人嫁了,一生也就這樣吧。

呵呵,這就是當初我被預設的人生。

大概是上蒼垂憐吧,雖被打了十八年,辱罵了十八年,沒被當人看十八年,但我從小就愛讀書啊,雖然成績不好,可我還是愛讀書啊,我知道不能輕易的放棄學業,我知道我不能和那些廠妹們一樣自甘墮落(沒有看不起的意思,只是當年不想去做廠妹),我一定要讀書,繼續讀書!

算了,懶得寫了,總之就是——讀書改變生活,甚至還可以改變你的人生。這句話絕對沒錯的。

我此生要是說還有什麼憾事的話,那就是沒有在能夠好好讀書的年紀去認真讀書,而是把時間都花在了對抗飢餓,和自來水,太餓了沒法集中精力的事情上。

我已經盡我所能的,用著必死的決心,換來了我繼續讀書的機會,而不是跟那家酒店的其他女孩子一樣,做一個沒有更多選擇的服務員,接受者傳菜小哥小弟,和廚房各種男人的調戲,在包房沒人時,在裡面胡搞——連開房都不舍的的廚房的男的。

而我永遠無法想像,若是我18歲沒有繼續讀書,而是「符合國家的規定結婚年齡」去結婚了,我的人生,該是什麼樣子。

別跟我說什麼可以做辣媽,辣你大爺!我十八歲,都還沒發育完全,大姨媽都不準時,做什麼狗屁媽媽?結什麼婚?

我看微博,貌似是那個什麼鬼人,大代表,「黃細花」(但願我沒記錯)提出來的吧?

我不知道這種,上,上位者,她是不是也讓她的子女,也在18歲,就早早的把婚結了,把孩子生了呢?

難道,孩子就只管生,不管養,像我童年所受到的教育一樣的,去教育嗎?

這樣的人大,代表,真的該下DY啊!她真的不是蠢,她是赤裸裸的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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