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內地男童香港街頭大便引發衝突?衝突背後反映出什麼深層次的問題?
防著疊還是回答下這個答案吧,各路答案看了幾天,站在不同角度的看法(三觀)都有。
個例本身不能代表全部,一味的上升沒意義。
大部分人沒有在探討這個問題,只是在消費這個情況,排解無聊/打發時間。(看著N多人糾結是大便還是小便真覺得好笑……)我的看法就是,和之前網上的任何熱點衝突一樣,各路人馬對這個熱點的討論會持續到下一個新熱點出現,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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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韻 你這個600多贊的,是有多low給自己買殭屍粉頂贊?
答案進摺疊區了,我剛買的贊……你能不能申訴下出來我們剛正面。為何如此激進的原因寫在評論里了,順便因為之前被拉到他的下限並且太無聊就社工了下,結果的確是找到這位同學的真實信息了,想了想還是不暴露別人隱私了。
最後,我對這位矯情又虛偽的同學只有一句話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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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
圖1.大量用戶名為2個漢字的扎堆點贊。我們點進「太閩」看一下這個殭屍號。——————————————————————————————
圖2. 0贊同0感謝0提問0回答0專欄。
只贊過2個回答,那點進下面那個回答看看有沒相熟的老面孔。——————————————————————————————
圖3. 茫茫多的殭屍號,還是同一批的。
你的回答那麼多評論都在批評你,不符合常理以及普世價值。
不進行反思還用買殭屍贊來給自己打氣,你不覺得這樣的行為很low嗎?
我問了,30塊100個贊,看起來你花了100多。
這樣吧,你敢正面剛下,我再給你買1000個贊給你長長臉,怎麼樣?如此肆意妄為,如此驕縱輕狂!
強烈譴責知乎官方長期以來對殭屍贊的無作為!
就我個人經歷而言,在香港公共場所隨地便溺的內地小孩實在太多,大多數沒有做清潔工作,也沒有被港人用言行制止辱罵,更沒有被拍下來放上網及被媒體報道。
所以,這對夫婦之前做的所有的被該視頻隱去的事,都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就「內地小孩香港接頭小便」這件事,每天都在香港街頭髮生。只不過十分不巧,這對做了清潔工作的比較高素質的夫婦,遇上了幾個比較義憤填膺的港人,在這個時候,這對夫婦不僅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更需要承擔「在香港街頭便溺的內地人」的罵名。
所以香港人和內地人看這件事的感受可能截然不同。內地人會覺得:「至於么,不就是一個小孩忍不住了在路上撒了一泡尿么,而且父母都弄乾凈了不是么?」香港人會覺得:「卧槽,又有內地人在路上大小便!」
大家感受一下「不就是」和「又有」的意味。好奇身邊的美國同事怎麼看,午飯時問了一下。我基本按「排隊不成,小孩兒忍不住-當街便溺但是用紙尿布接住-被人拍照-父母與拍照者起爭執-打人母親被拘」的故事來講,省略了故事背景(內地人,香港什麼的。中港矛盾估計講了他們也不懂)。發表觀點的三人均為剛大學畢業的美國小夥子。基本觀點:
1. 兩歲兒童擠不進公廁,當街便溺情有可原, "A two year old"s gonna do what she"s gonna do, not a big deal."
2. 拍照方面,他們比較糾結的是小孩兒下體是否有衣物遮擋。如有,那麼在公眾場合拍人家兒童如廁,雖然很可惡,但是合理合法;如無,拍照者涉嫌兒童色情方面的犯罪,應予起訴。
3. 打人母親方面,被拘無話可說。
三個人談到「插隊讓小女孩兒先如廁」的問題時,各自貢獻了自己以及自己見到的「實在憋不住請求先用廁所但是無人肯讓」的情況。我之後提到這個故事發生在香港,他們問到香港的立法對於當街小便和拍攝女童私處的處理,可惜我不知道,大家就聊起養狗的各種酸甜苦辣了。
閭丘露薇憤怒了,一如當年《風波》中的趙七爺,聲色俱厲,義憤填膺的對隨地小便的兒童,對保護孩子的家長,對所有指責他的網友反駁,千言萬語彙成一句話,我沒錯。
雖千萬人吾往矣,這是何等氣魄,正如趙七爺手虛握著,彷彿拿著丈八蛇矛。
雖然迎來的不過滿屏的嘲諷之聲。
之前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閭丘露薇斷章取義的報道了一宗事件,是這樣的「孩子當街便溺,有路人拍照,遭孩子父親搶走相機和記憶卡,孩子母親打了路人一耳光。片中白衣青年看不過眼報警,並且阻止夫妻離開,雙方爭執,青年遭人用嬰兒車推撞。警察到場調查後,父親無條件釋放,母親涉嫌襲擊被捕,准保釋,五月中需到警局報到。」
後來大家知道 ,孩子不過小便,大人還用東西接著,是有人一直在拍,所以。。。。。然而,一個連視頻都沒有看全的專業記者,用了「便溺」「搶」「一耳光」「推撞」來描述大陸人的行為,而用了「遭到,看不過眼、阻止」描述香港人的行為,好吧,我是個粗人,對於詞語的運用遠不如閭丘露,但是其中的褒貶一看即知,按照閭丘露薇的做法,我也寫個新聞
「幼童當街小便,父母為防止破壞衛生,用紙巾做尿壺,哪只無端遭到幾個青年拍照孩子下體,母親為了保護孩子,與其中一人衝突,雙方爭執,幾個青年變本加厲,竟然衝撞嬰兒車。在報警後,警察來到,事態方得到有效控制。」
哎呀,原來記者真是個很好的職業,一支筆,能寫出千般故事,不對啊,那是小說家的行為,閭丘露薇是個記者,怎麼變成小說家了?其實很簡單啊,唱而優則演,世上本沒有記者,寫得多了,就成了作家,大抵如此。當然,如果事情就這樣結束了,閭丘露薇還是一個優越的小說家,偏偏,閭丘露薇發聲了。
「不要在公開場合暴露孩子身體是做父母常識,找不到廁所,找個角落避一避。幫孩子換內衣都應該去廁所,或者角落,不要當著陌生人,這是愛孩子的表現。如果真的廁所和人口比太低,要求政府多建公廁。另外在香港,再有道理,動手一定違法,要維權,比如要刪除照片,主動報警,電話999。」
我注意到了兩個辭彙,常識,在香港
就先說說常識,常識是什麼,小孩子尿尿,憋不住,這是生理決定的,這是常識,況且父母用紙接著了。那說說不是常識的,有人拍你的下體,是常識么?有人拍幼兒的下體,是常識么?如果這是閭丘露薇的常識,那好,我只能說,這是露陰癖和戀童癖共同的常識。
接著是「在香港」,我不得不佩服閭丘露薇,一個在香港,就把自己所有觀點表明了,說明香港是個法治社會,面對,拍你孩子下體的人,你應該看著,打999。好吧,我覺得這不是常識。常識是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是法制國家,面對拍自己孩子下體的人渣,我們打他算是正當防衛,被抓的應該是哪些拍照的人。
這是常識。
但是,為什麼一個記者,會有不一樣的常識,為什麼,反駁網友的時候要用在香港。
想起了香港人拍的一部電影《寒戰》,其中劉德華的一段話,「我知道你們記者什麼都敢問」——其實不是什麼都敢問,是什麼都敢寫,什麼都敢做,可是麻煩你們稍微有一點點專業精神,寫之前了解一下事實,這是一個專業記者的基本準則,不僅僅是專業上的,也是道德上的。
但是我想,閭丘露薇不是一個沒有素質的記者,但是為什麼她要寫出這樣的文章呢?在大陸與香港文化衝突正酣的時刻,這樣的一篇明顯有傾向性的文章,可以為自己帶來多少利益,閭丘露薇一定計算得很清楚——當然這是我惡毒的揣測。
為了錢,是最低級需求,閭丘露薇不會這麼低級,一句在香港,其實暴露出了她內心世界,我是香港人。
好吧,辮子減去了,可怕的是心裡的辮子,香港回歸了,可怕的是骨子裡的奴性,我想起了一種病症,叫做斯德哥爾摩綜合癥狀西方心理學家這樣解釋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人質會對劫持者產生一種心理上的依賴感。他們的生死操在劫持者手裡,劫持者讓他們活下來,他們便不勝感激。他們與劫持者共命運,把劫持者的前途當成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視為自己的安危。於是,他們採取了"我們反對他們"的態度,把當局當成了敵人。
我想,不止閭丘露薇有這個病,龍應台也有……
恍惚間,我彷彿又看見了趙七爺,只不過現在的他,手裡拿著毛瑟槍,身上穿著米字服,高傲的昂起了他的頭。
哈哈。其實我是一直沒有興趣回答這個問題,第一是太無聊了;第二是回答的太多了,我想題主已經應接不暇,肯定不會看我這篇了。但是仔細想想單是為了打發時間還是可以寫一寫的。
首先我覺得這個事情很搞笑,小孩子拉個屎而已對城市衛生的損害瞬間可以解決,兩歲的小孩隱私也無所謂,唯一比較嚴重的是那對夫婦搶別人的手機內存卡以及打人。但是搶也是小搶,打也是小打。
問題出在哪裡?問題出在香港人對大陸人長久的鄙視和恐懼,以及大陸人的不甘心。這兩撥人都是小家子氣,只能互相慪氣。所以這個事情其實是一個無聊的問題。
但是我覺得從辯護雙方找的那些理由中,有很多值得討論的地方,第一個是孩子的隱私權問題,第二個是公共場所拍照的合法性問題,第三個是我們應該如何去分析這類問題的問題。
我為什麼沒有提到這個事件的起因,也就是小孩在公共場所尿尿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是最不重要的問題,幾乎沒有人認為小孩在公共場所尿尿是應該的,只是他們有的人認為在情急下這種行為是可以諒解的(例如廁所排隊,找不到其他廁所,雖然這只是那對夫妻的一家之言),有的人反覆強調這對夫妻盡最大的努力使得這種破壞最小化(例如用尿不濕,雖然最後證明其實是拉屎拉地上了)有的人雖然承認或者默認了這種行為的不好,但是他們的重點是緊接著說:但是香港記者的拍攝更加不好。事實上,香港警方也沒有因為尿尿問題而對這對夫婦怎麼樣。
但是以尿尿作為起點來進行分析還是蠻有意思的。我們設想一下這個場景,一個寶寶想要尿尿,但是沒有廁所,這個時候父母是想都沒想就讓他就地解決嗎?我知道很多中國人會,但是我相信這隊夫婦肯定是儘力找廁所,實在沒有辦法才就地解決的。
為什麼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這是一個權衡,這對夫妻認為對公共場所帶來的破壞,其破壞性要小於小孩憋尿帶來的破壞,所以雖然都是破壞,他們寧願選擇破壞前者來避免後者。我相信這種權衡是合理的,而且絕大多數人都會認為是合理的。
問題是我們在這裡就進入了一個非常有爭議的領域,我們要討論人的偏好(認為哪個行為比哪個行為更有破壞性),而個人的偏好是不同的,又個人的偏好來加總社會的偏好也是無法達到的(阿羅不可能定理)。我們只能分清楚一些特定的人有什麼偏好。
讓我把本案的這些罪惡都梳理一下:破壞公共衛生的罪惡、小孩憋尿的罪惡、搶東西的罪惡、打人的罪惡、以及很多人喜歡談的:小孩隱私被拍攝的罪惡。
先來看看這對夫婦,他們肯定認為小孩憋尿的罪惡大於破壞公共衛生的罪惡,因此他們讓小孩在大街上解決問題;他們也肯定認為小孩隱私被拍攝的罪惡大於搶東西和大人的罪惡,所以他們最終為了保護小孩的隱私搶東西並且大人。但是有意思的是,他們主動暴露了小孩的隱私(但這有極大的風險被拍攝),因為他們也認為小孩憋尿的罪惡不但大於破壞公共衛生的罪惡,也大於小孩隱私被暴露的罪惡,甚至大於破壞公共衛生的罪惡+小孩隱私被暴露的罪惡。(我們可以設想有一對父母認為小孩隱私暴露的罪惡大於憋尿的罪惡,即使他認為憋尿的罪惡大於破壞公共衛生的罪惡,他也不會讓小孩就地解決,為了保護他們的隱私)
再來看看這個香港人,他肯定認為破壞公共衛生的罪惡大於小孩隱私被拍攝的罪惡(事實上,他可能根本不認為後者是罪惡),於是拍攝了下來。
你看,這個非常有意思,假如偏好有個排序的話,夫婦認為最罪惡的是小孩憋尿,而香港人認為最罪惡的是破壞公共衛生,二者都認為小孩的隱私不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罪惡,但是很多網友們的偏好卻是小孩隱私的暴露是最嚴重的問題。他們舉出了很多例子,例如這種事情的法律懲罰是多麼嚴重等等,他們從香港記者去破壞小孩隱私權來譴責他,而不會去說,你還想讓人家怎麼樣嘛,小孩憋壞了或者尿褲子可不好,也就是說,他們認為小孩隱私被暴露的罪惡,是要大於小孩憋尿的罪惡的。。。。
為什麼呢?他們用自己的偏好去批評香港人的偏好的時候,豈不是也把那對夫婦的偏好一併給批評了?所以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我們在考慮到每個人的私人的偏好,並加總成社會偏好的時候,總是遇到這種問題:偏好的矛盾是不可調和的,最終的社會福利函數變成了獨裁的(也就是和一種一類偏好一致,而與其他偏好不一致)。網友們所形成的社會福利函數,不但是對香港人的獨裁,也是對他們所支持的大陸夫婦的獨裁。
不過讓我們姑且把這些有趣的悖論放在一邊,我們姑且相信社會福利函數對罪惡的排序是小孩隱私的暴露是最大的罪惡,那麼下一步我們要做的就是設計一套機制去阻止這個最大的罪惡發生,通過懲罰或者獎勵來鼓勵小孩的隱私被保護。在這個案子上,涉及到小孩隱私的有兩方,一方是小孩的父母,一方是偷拍的香港人,小孩的父母主動把小孩的隱私暴露在公共場所,偷拍的香港記者把小孩的隱私拍攝下來。無論阻止哪一方,都可以起到維護小孩隱私的作用。因此假如我們制定一套法律去懲罰其中一方,就會對小孩隱私的保護起到一個很好的激勵作用。那麼問題是,究竟要懲罰哪一方,或者如果都懲罰,主要懲罰哪一方?
答案很簡單,懲罰哪一方最有效率,能夠起到最大的保護小孩隱私的激勵,就懲罰哪一方?
那麼懲罰哪一方最有效率呢?先來看看父母的行為,父母主動把小孩暴露在公共場所,首先會有無數的人用肉眼看到了,其次這些人當中會有一個或者幾個拍攝了下來,這些拍攝的人當中會有一些上傳到網路上期;再來看看香港人的行為,他再公共場所尋找不良行為,無意中看到了這麼一個行為,就拍攝了下來,有一定的可能上傳到網路,也有一定的可能打馬賽克。
假如我們去懲罰香港記者,也就是父母沒有激勵去保護小孩隱私(注意他們的偏好是認為憋尿的罪惡大於隱私保護的罪惡,和現在的社會福利函數不同);於是我們只阻止了那些拍照的人,沒有阻止那些用肉眼看到的人,此其一;法律去分辨究竟有誰拍照了需要排查整個大街上的人,不但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而且具有極大的可能性存在漏網之魚,這個漏網之魚把照片發到網路上,也就前功盡棄了;此其二;由於對隱私權的不重視使得孩子也養成了這種觀點,從而極大提高了日後被性侵犯的概率,此其三。
而假如我們去懲罰孩子的父母,那麼孩子的父母就不會去暴露孩子的隱私,代價是孩子要憋尿,然而從源頭上杜絕了隱私被暴露的可能性。因此非常有效率。(注意這裡的社會福利函數!)
因此從保護孩子隱私的角度思考這個問題,懲罰孩子的家長比懲罰香港人更加有效!
我希望那些強調孩子的隱私,把它排序到你偏好第一位的同志們,能夠看到這一點。
我用法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分析了一下孩子隱私權的問題,從而完成了這個回答的兩個任務:第一個是孩子隱私權的問題,第二個是我們如何分析問題的問題。還剩下一個問題,也就是公共場所隱私權的問題。這個問題留作看了這個答案的人做作業的,基本思路和上述一致。請注意這個結論:
為了保護隱私權,在私人領域懲罰侵害者,在公共領域被侵害者自己負責,是最有效率的。為什麼?
看了以上答案,感覺大家的主流共識是——小孩當街便溺是不對,但香港人嚇到孩子更不對。所以,香港人是臭傻逼。
得此結論的邏輯似乎是——雖然我小錯在先,但你大錯在後,所以,你更錯,評判誰是過錯方應依據犯錯的大小,分出大小之後,錯就在大錯方,小錯方就沒錯了,至於犯錯的先後順序和因果關係,不重要,也不用提了。
先不聊此結論。
我只想說,在我生活的城市(北京),據我親眼所見,家長放任孩子隨地大小便的現象並不十分少見,估計國內其它地方也有。但我們並沒有什麼過激反應,至少我本人就是如此,我在自家小區院內見過孩子在便道小便,家長(看樣像姥姥或奶奶)就在一旁看著,而且二百米外的會所里就有衛生間,可我當時並沒把內心的想法表現給那個孩子和家長,只是看了看就走了。所以,我猜測視頻中的家長,很可能在內地老家也讓孩子在公共場所小便過,否則未必敢在香港處女撒。這是為什麼?因為小孩當街小便這類事,在我們看來,習以為常了,我們內心可能對此不認同,但並沒有認為此現象不文明到了值得我們當面制止或迎頭譴責的程度。
但是,以上僅僅是我們(大多數內地人)的觀念。我們在堅持自己的態度,並要求別人尊重我們的觀念的同時,也該換位思考一下。那就是,在對方(大多數香港人)眼裡,家長放任孩子當街便溺,意味著什麼? 在他們看來,此事是否可以容忍。如果我們不能理解他們的觀念,不了解他們對公德的重視程度,自然會將他們的反應視為過激,而這本身就是一種偏見。如果我們只按我們習以為常的標準,想當然地去認為那種行為對他們來說算不上一種極為嚴重的冒犯,這本身就是一種冒犯。
很多人看法的立場,都是從自己的價值觀出發,來判定誰對誰錯,這當然能講出理來。可如果對方也從自己的價值觀出發,也一樣能講出理來。
所以,我們去討論到底誰對誰錯,沒什麼必要,也不可能討論出個權威結論。因為雙方的邏輯不同,觀念不同,都抱定自己的理,去歪解對方的理,無法講出雙方都認可的理,只能拉仇恨。倒不如,互相尊重對方的態度,堅持保留自己的意見。
客觀地說,由於這些年來內地人的言行舉止,給香港人留下的印象確實不太好,使一部分香港人對內地人產生了一定的偏見,這多少會影響到他們對待此類行為的反應火候。加上內地人對受鄙視又特別敏感,雙方在發生爭執時,所持態度一定都會被偏見拉拽得更偏。其實想想,地域間的偏見在哪都有,雖然誰都知道不對,但要換到自己身上,誰都未必完全做到知行合一。就說咱們一些大城市裡的人,在對待農村人和城市人犯了相同錯時的不同心態吧。另外要說的是,看到一些反港方的理由是——沒有孩子的人不理解當家長的人。不論立場,就說這個理由吧,不太有力,因為香港人里肯定有當家長的,如果人家理解當家長的但不理解家長讓小孩當街便溺的,這理由就靠不住了。假如,香港人也用此邏輯,拋出理由——不讓孩子當街小便的家長不理解讓孩子當街小便的家長。可怎麼辦?
我的反港理由就一個——雖然孩子家長不對,但那幾個港青也確實不近人情。面對此事,雖有權據理力爭,但也可以選擇包容啊。法律之外有道德,道德之外不是還有人情、本能嘛。明辨對錯是一回事,但選擇較真到底還是選擇酌情通融就是另一回事了。因此我認為,視頻中的香港青年錯在不夠寬容大氣,僅此而已。
總之,對視頻中家長讓小孩當街便溺的做法,不認同但理解,對視頻中香港人後來不依不饒的做法,也不認同但也理解。雙方都有不足之處,做法都有更妥的餘地,共勉吧。
其實就此事本身而言,不過一件小事而已,如果非要糾出個錯來的話,就錯在輿論把此事放得過大。------------------------------------------------------------------
以民族、出生地等共同點,把一群人劃分成一國人,不如按三觀劃分合理。
以下文字是由本題引起的胡思亂想,與本題毫無關係,不看也罷,純YY而已。
三觀對立的人相互間,連理都沒法講,都認為對方是臭傻逼,硬在一起當同胞,對彼此來說都是受罪。這也是當今各國都免不了黨派對立全民吵吵的根本原因。
而要是三觀近似的人群組成一個國家,更容易達成共識,不管民主還是獨裁都無所謂了,反正大家的觀念都差不多,誰說的算都等於自己說的算,會少很多爭執,一團和氣多好。
三觀合、能互相理解的人群,在一起組成一個國家,不用強制,就能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省得爭端免得衝突,肯定進步大發展快。
三觀對立、互不理解的兩群人,分開建國各自獨立,離得遠遠的,互相眼不見心不煩,不操對方心,專註於管好自己就行了,都不用建交。對雙方都好。
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文化、道德、法律、科技、觀念等等都在變化都在進步,只有劃分國家的方式(按種族和出生地)還是老樣子,有點兒跟不上時代了,也許改改會更好。比如按認同感自願分成若干城邦(類似上古城邦似的)。。。雖說可行性不大,但沒準隨著人類社會難以預知的進步,最終會有解決方案呢。呵呵。「小孩憋不住於是當街小便,媽媽用尿不濕去接」
怪不得全世界都看不起中國人,張嘴就沒實話啊,您家孩子的小便是固體……?
難怪一開始的圖上身後會有張紙,原來是用來蓋住罪證的。
剛才聽有人說是P的,一瞬間我斯巴達了。你M這P圖的人得有多無聊?還能不能一塊過日子了!
但是冷靜下來後,我又梳理了一下目前的證據——
香港警務處公共關係科當值新聞主任23日接受新華社記者電話採訪,強調,網上傳說這名2歲幼童是女孩的消息並不準確,該幼童其實是男孩。
咦……?
我聽說過有偏僻的農村有把男孩當女孩養的習俗,據說這樣容易活,所以蹲著小便的男孩其實不少見,問題是——
阿姨你這個姿勢可以接到男人的尿嗎?你真的不是在給兒子擦屁股嗎?
至於說拍照問題,你在街上裸奔,別人拍你居然算侵犯隱私?
全面修改
如題,新聞內容已經修改,對於新聞報道的問題,我沒有能力說什麼,還是說這件事。我先把我要反對的反對了,如果反對的不對,還是希望斧正。
如果不對,希望指正 Apiaor
正如我寫在前面的 ,如果不對希望指正,我回來修改答案了。
.反對
孟德爾,不玩遊戲的遊戲迷:父母不說實話是有錯,但是一個不具完全行為能力的幾歲小孩本身有錯嗎?無論男或者女,即使他犯了刑事罪行,他也是無罪的。這是前提然後你說到,至於說拍照問題,你在街上裸奔,別人拍你居然算侵犯隱私?
裸奔和當街大小便是不一樣性質的事情。裸奔是裸奔,但是隨地大小便不代表行為人放棄了他自己的隱私權。就算是成年人,當街小便,被狗仔隊拍下來還有權利起訴侵犯隱私和名譽,我記得當年威廉王子當街小便什麼的好像也有糾紛產生,更何況一個全方位受到保護的沒有責任能力的兒童。當街小遍也好大便也好,違反的僅僅是公共衛生條例吧。本質上沒有差別吧(有些地方會寫著隨地小便罰款50,大便100,這裡不能這樣算吧)。但是小孩的隱私權就因為他隨地排泄就可以隨便去拍照嗎?就算是他父母放任的,但是父母的失職過錯哪怕就算是犯罪,就給你直接侵害兒童隱私權的權利和理由了嗎? 這件事依然是侵犯兒童隱私,(無論他父母做了什麼)
現在重新全方位說說這件事:1.我始終堅信,無論事實如何,唯一沒有過錯唯一是無辜的並且是受害者且被侵害隱私權的是那個小朋友,無論是小弟弟還是小妹妹
2.記者:侵犯隱私權無疑 小題大做,泄私憤,歧視
3現在重新論述父母的過錯:A.父母沒有把孩子帶到合理的地方去解決大小便(再說一次,大便和小便是沒有本質差別的,至少在法律和條例上)B.暴露孩子隱私部位C.撒謊D.言辭不當,說把孩子給你,我不要了,你拿去……等話語。這事極端不負責任的行為。
現在逐條分析
A.父母的行為是粗心馬虎,不以為意,正如樓上朱甜甜女士說的,沒有把小孩的排泄物當回事,覺得排隊進不去當街大小便也不是什麼大事情,所以才會沒有緊急預案或者更加妥善的處理。以至於後來實在不得不當街大小便。也許當事人沒有去前排說自己孩子憋不住了,但是香港市民們是否想過給小弟弟讓個先呢?
B.暴露隱私部位,這個是孩子父母做的不對的,但是國內馬路上這種隨意暴露的現象真的不少,果然做的確實沒有外國好,我經常路上走走著,小妹妹小弟弟就對著我尿開了。但是很多時候,我不得不說,這是需要慢慢改善的國情,這種隨意的做法雖然不好,但是不可否認國內是很普遍的,尤其是讓一些年老的祖輩帶的孩子,可能是國人這方面的意識不夠吧。
C.撒謊,對大家撒謊是不對的,但是就算是在正規法庭上做偽證,不造成嚴重後果並且及時悔改的話是沒有過多的責任的,雖然這個確實不道德,而且大便謊稱小便還不確定是父母說的還是網友說的,再者,撒謊內容對事情責任歸屬的影響不大。
D.父母說孩子給你,我不要了云云是真的。是不負責任的表現,甚至可以在前面加個形容詞,極度不負責任。但是這僅僅是情急之下的言辭,實際並沒有把嬰孩丟下不管吧?而且你要知道,一個普通的公民,沒有足夠的法律常識,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下,做出這種不合適的舉動也是可以理解的吧,至少作為善意的我是可以理解的。人是有局限性的,人會在自己緊張害怕的情況下做出不合情理的事情。我舉個例子,飛機上突然出事,掉下氧氣面罩,指南是叫我們先把自己的面罩戴好,再去保護孩子吧,沒錯吧?雖然這件事是不合理,但是內在精神是一致的。
E.還有一件事,第一位的答案中我不相信有多少個成年人會選擇脫下褲子開始尿,因為尿在身上遠比自己的隱私器官暴露在路人面前好得多.我這樣應該不算斷章取義吧,實在不行可以參考原文。
對於排名第一的答案里的有些內在精神我不是很贊同,但是我不反對,內容很多都很對,沒有可以反對的地方。
但是,對於暴露隱私和尿褲子,我肯定選擇不暴露隱私,但是,如果讓我選擇當街大小便和尿褲子,我會選擇隨地大小便。尿在褲子里拉在褲子里再去處理的事情,僅僅是理論的,實際操作的時候,我想大多數還是會選擇隨地解決的。我這個觀點無論有沒有人出來贊同,我都自己贊同,俗話說,人不能給尿憋死。如果可以做個調查,就知道了。~~~~~~~~~~~~~~~~~~~~分割線~~~~~~~~~~之前內容在下面沒有修改·····~~~~~~~~~~~
寫在前面,赤裸的真相就是,本質上它是歧視。我覺得對於小孩父母,除了粗心和不注意保護隱私,已經沒有任何可以非難的。
過程:很簡單,內地遊客在香港,因為尿尿十萬火急但是廁所人滿為患,所以小孩媽媽讓小孩在街上用尿不濕接了尿,然後把尿不濕抓在手裡,結果有香港市民過來拍照並抓住嬰兒車不讓走。
事實:實現父母有帶孩子排隊但是人太多 2.尿是尿在尿不濕上的,不是隨地 3.尿不濕沒有隨地亂扔 4.香港市民拉扯呵斥並且拍攝小孩隱私部位
這件事,如果把主角都換成內地人,場地換在內地,任何事情都不會發生。如果把主角都換成香港,場地換成香港,同樣不會發生任何事,頂多有人出面制止。 很不巧的事情是事情都發生在香港市民和大陸遊客之間。然後鬧劇就發生了。
錯誤:遊客:1.沒有找一家商店去解決2.沒有找一個人少相對隱蔽的角落 其實他們已經沒有任何可以譴責的理由,不違法任何法律,甚至連一般的公共衛生都沒有涉及,不具備任何可譴責性。
香港市民:1.未經許可拍攝他人圖像(要知道你不是執法者,你不具備任何拍攝他人照片的權利,不要說保存證據,你沒有收集證據的資格,就算是執法者也要有 合法的手續)2.侵犯隱私權(拍攝女性隱私部位還是未成年人,嚴重點可以算是刑事犯罪)3.拉扯嬰兒車(私人財物是你隨便碰的嗎,是你可以扣留的嗎)4. 擾亂公共秩序如果我有女兒,我一定帶她去有廁所的商店或者飯店就行了也不會讓她憋那麼久,實在不行一定找個隱蔽點的地方。如果這樣的事情真的發生了,遇到這樣的人拍攝 圖片,我一定會把他按在地上,拿出記憶卡,摔爛相機和手機,把他打一頓。別和我說太多,我就算拘留幾天,我一定會給這個人教訓。人不應該畏懼和逃避用一切 必要的手段處理侵犯家人的個人和行為。
很多人就是感覺自己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是一個社會道德和秩序的衛道士。而實際上不過是裝逼耍流氓,藉此來發泄對大陸的不滿和滿足自己泄憤的私慾。
看到這種事情,真的是憤怒。
先不論香港和大陸問題。僅僅針對這件事。
我雖然沒有結婚生子,但是我多少可以體諒一個父母的心。小孩在父母心裡肯定是第一位的,很多事情是父母身不由己,你說如果你作為父母遇到這種情況還有更好的解決辦法了嗎?
社會的道德和品質在於遵守社會秩序但是並不是死板恪守,也在於理解和包容。無論是法律還是道德,不是機械運作的,而是蘊含善意的守則。法律都是「善意的法 律」,更何況道德這種軟性拘束力規則。不是說人情必須駕馭在道德之上,但是人始終是處於最高點的,道德的存在是用於保障和維護人的權利的,而不是傷害人的 尊嚴和權利的。我想這件事,如果選擇包容,侵害不了其他人的什麼權利吧,也不會有什麼損害吧。包容這件事,就是把這件具體事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更何況是個孩子,孩子永遠是受到整個人類社會集體保護的,不僅僅父母有責任保護孩子,全社會有有責任去保護每一個沒有成年的孩子,這是社會最基本最重要的 善意,人類存續下去的基礎。
然後說說這個男子:我很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出於愛護環境和公共衛生這樣一個官方而又無可非難的理由作出這樣的行為。很抱歉,我覺得他的行為是充滿私憤和惡 意的。他的所有的行為看起來是如此的偏激和暴戾,看不到一絲文明的氣息存在。他沒有溫和勸阻有的是大聲喧嘩和無禮的拍攝舉動。持續的拉扯動作完全不顧及嚇 壞了的嬰孩。在他看來,他一定覺得自己是一個站在社會道德衛道者這樣一個角色上,俯視著「野蠻」的父母和小孩。他維護的是香港的公共衛生和環境?我想知 道,有多少善意的普通人需要這樣的人出現在自己生活的社會裡。香港男子的憤怒都是私人性質的,來自何處?
來自於對於大陸的不滿和偏見。香港和大陸之間的矛盾就不說了。
我想說的不是兩個地方人彼此的偏見和矛盾。也不想論述兩個地區人的素質的高低。而是,每個地區,城市,社會,人的平均素質是不同的。這是沒錯的,但是不要 忘記,1.出現素質差距的原因不是這些人自己本身的錯誤,與其經濟,法律,教育,文化,生活水平有著密切的關係。就像你可以指責一個不識字的人沒文化嗎? 全部是他的錯嗎?如果他能獲得良好的教育和較高的生活水平不用為生存而工作,他只要不是蠢蛋,我想他文化不會那麼低。素質也是如此。2.人的平均素質高, 但是不代表每個人的素質都很高,任何地區都有素質低下的,任何地區都有違法和犯罪。單純的優越感是很噁心的。大陸相對於香港,平均素質是低,但是我 想,70年代以後的人口的素質絕對不差。人與人不應該有等級差別,無論是性別,膚色,種族,文化,收入,都不能導致人與人之間的等級差別。這是全世界認可 的。我不知道大量的人那種劣質的優越感是從哪裡來的。有錢的國家也有窮人,素質高的城市也有罪犯。所以,請注意個體和群體之間是不能互相取代的。
我就是不明白為什麼當那麼多不同國家和城市都有在講中國人經常隨街大小二便的時候
還可以不好好反省
還是要丟人現眼1.文化不同
去香港的網站看了下評論,發現我們的關注點在「這次尿尿並沒有弄髒街道,所以能夠接受」,香港人很多評論表達的是「在公共場合便溺這個行為本身不能被接受」。感覺這是文化差異,爭論都不在一個點上,不能達成一致很正常。
入鄉隨俗,外出還是盡量遵守當地成文和不成文的規矩比較好。2.犧牲品
香港和內地的矛盾不是一天兩天了,感覺這次這麼激烈,是因為承擔了很多無關這事本身的情緒。3.雙方都有錯
這個就不用解釋了。4.保護孩子
5.好奇:尿不濕很難用嗎?香港人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的?
在微博的很多評論中,我最贊同有一篇關於保護孩子隱私的說法。拍私處肯定不對,但是我們很多時候無法左右環境和他人,那麼保護孩子的隱私,一定要從父母自己做起,從小從小事做起。不在公共場合暴露私處,一定要重視起來。
我沒孩子,就是想單純地問一下尿不濕是不是很難用?因為看見有提倡出行用尿不濕的下面往往很多評論說盡量少用或者如何不好用,以及很萬能的一個論調「等你有孩子就知道了」。
假如尿不濕真的那麼難用,香港人怎麼解決這個孩子出行時便溺不方便的問題的?首先,個人覺得內地媒體在報道和微博傳播這一件事情的時候至少歪曲了一些基本的事實
1.該還子是男童(香港警方已確認),卻被報導女童
2.該男孩是在大便,卻被報道為小便
在許多新聞報道里,圖片被裁剪,用白紙蓋住的便便被截去。
3.語言和報道有明確的導向,煽動了網民的某些情緒仔細了看了視頻,有一下幾個觀點
1.父母憤怒的緣由搶奪卡的理由,是不是真的是為了維護孩子我不敢斷定
但是其中有一個畫面,我看到小孩子哭著跑向自己的父親
對此,我非常非常疑惑!!!!
發生了這種事情,如果我是家長第一時間,我就會把孩子保護在自己的懷裡而不是讓他獨自一人處於憤怒的人群中
2.那個前去制止的路人
有人說他是攔住嬰兒車的去向,通過視頻里的對話,至少不是這樣子,母親確實用嬰兒車在撞那人的腿最近在網上看到一些新聞時,我總是會想這究竟是不是就是事實的真想及全部!
上次發生在深圳的路人在地鐵暈倒事件也是,許多網路傳播的內容都過分具有導向了,我不是學新聞的,但我總覺得這些內容不應該這麼去報道,還原事實的真相而不是挑動網民憤怒傷感的情緒才是報道的關鍵吧有許多人說香港是比較冷漠的社會
相對台灣、澳門而言,香港確實沒有沒那麼溫情。但香港是非常講究法理的一個地區。
許多朋友說去香港受到歧視
個人覺得語言因素占很大部分
像是會粵語的我們去香港其實可以感受到很多溫情的一面
比如的士司機看我們小,跟我們說不要去蘭桂坊,那裡鬼佬太多,去銅鑼灣唱K比較好
比如收銀的阿姨會和我們說上次有人在我們超市大便我們怎麼也攔不住但我們也知道不是每個內地人都是這樣
比如一個人去的時候,拿東西多,需要自己去去取餐的快餐店的服務員會說我幫你去拿吧
等等
前提是你必須有禮貌,謝謝,對不起,不好意思,麻煩你。禮貌用於是去任何地方的通行證
但是現在的香港是有許多憤怒的情緒
我們總是會覺得我們拯救了香港
但其實香港的經濟有自己的發展周期,衰敗也好,興盛也好,香港人(其實許多地區也是如此)都希望以自己的力量去振興它。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它經濟實力其實很強。內地人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刺激了和提速了香港某些方面的發展,但是物價上漲,房價高漲,連鎖店大行其道,教育資源被擠占(還要被網路言論說都是因為你們傻,允許出身在你們地方的孩子就有香港身份,殊不知這是天賦人權)等等因素都導致中產階層及以下的憤怒。
我們和香港人生長的環境背景不一樣,所以很多事情,我們覺得理所當然,城市更新改造,我們甚至很歡呼很雀躍,但是那麼小的香港,曾經有那麼多的各種各樣的店,現在卻因為財團大業主的逐利行為,每條街都變成了莎莎卓越萬寧屈臣氏周大福,如果你是深愛這並在這篇土地長大的人難道不會覺得難過么?
在物價被抬高的情況下,普羅大眾的收入卻沒有跟著增長,房價又非常非常高(因為地方小居住環境也真的非常非常糟糕,至少和我們許多地方對比起來),所以可以感受到青年人的憤怒。
香港電視採訪內地遊客時,我們會常常聽到這樣的答案:」香港人要感謝我們,我們去消費,刺激了他們的經濟「
但是同樣一個行為,香港人特別是香港的底層年青人其實並不是這麼看的。
所以香港媒體用強國人稱呼我們。
其實真正受益於廣大遊客的只有內地和香港的大財團。
因為無論去香港買多少東西,你都沒有辦法改變我們本身產品質量低下這樣的問題!依韻,你用機器人頂自己的答案,你媽知道嗎?
各位可以打開「等人支持」裡面的列表,看看有多少小號是只頂過這一個答案或者兩個答案的。
某組織的營銷小號,知乎的管理人員怎麼看這種行為?
道德都是對自己的約束,比如寬容,寬容是自己要求自己的,不能要求別人寬容。但是當街排泄不知是不是還只屬於道德問題。至於肖像權,初中政治課已經講過了好嗎?記者進行這樣的拍攝是不會損害肖像權的,再說不是還有萬能馬賽克嗎?
文明本來就是殘忍的,現在寬容了,以後除了中國其他地方,大街上都掛著中文提示牌「不要隨意大小便」,那時候找誰去寬容呢。再說,這樣的例子在其他方面不是不存在。
還有,現在出現了這樣的問題,總有人回復說你有怎樣的經歷,就不會這樣想了。這不是主動逃避客觀看待事情嗎?在具體評價這件事情之前,我想先說我小時候家長的一件事情。
在我小時候,我家巷口的河邊上,經常有一個瘋女人,赤裸上身,口中呼號。每當遇到她,大人都會掩面而過,若有小孩,也會一邊捂住小孩眼睛說「不要看」,一邊匆匆而過。一些善心的女人,則會回家拿件寬大的舊衣服,給她披上。
這是一種民間樸素的觀念:你瘋了,我卻有理性,我來保護你,哪怕不能保護你,我依然可以選擇不看你以維護你的尊嚴。昨天看到這則新聞,我就想起了這樁往事。
家長讓小孩當街便溺,雖事出無奈,雖用尿布接住避免污染,但畢竟還可以選擇僻靜無人處,的確素質上有虧。
如果路人加以指責,家長確實應該感到羞愧。
但讓我震驚的是,路人加以指責之外,居然對著女童的光屁股拍照。兩歲小孩做錯事,那都是大人的錯,路人卻團團圍住來拍女孩的光屁股,這太猥瑣。
就算對方素質差,你一定要用素質更差的方式來對待嗎?
不是號稱文明法制社會么?拍女童的光屁股不犯法么?就算是家長將其暴露在外的,不知道那條最基本的「非禮勿視」么?別人瘋了,你就可以更瘋么?
小孩的家長跟路人打起來也再正常不過了,我有錯沖我來,你卻欺負幼童,拍我女兒的下體,我就跟你拚命。既然大家都瘋了,就一起瘋好了。其實說起來,這個小孩作為沒有獨立行為責任人,跟那個瘋女人有什麼不同呢?她的父母沒有盡責,她應該從(成年)路人那裡得到的,應該是掩面而過和一件寬大的遮住她下體的衣服,而不是相機鏡頭。
新聞沒有提到這一點,不只是小便,而且是大便。(當然求證此圖是否PS)
如何評價,得看看周邊的環境,如果周邊有隱秘的地方,那孩子父母應該讓孩子去隱秘處便秘。大街上,對孩子的影響也不好。
如果沒有,這種行為你可以嫌棄,但也要理解,孩子父母不容易。
事實上,我在現實生活中見過很多奇葩的事情,使得我對這件事情持保守的看法。
如:
1、一個成年女子(此人精神沒問題)在人來人往的路中間撒尿,且不說離她不遠處就有廁所(女的在此住很久了,不可能不知道廁所的位置),就說在這條大路旁邊,還有幾條沒人走的小道。
2、北京植物園,一個老年女子抱著孫女在店鋪的一角的水泥地小便,而在她附近,就有廁所。即使沒有廁所,旁邊就有花花草草隱秘的地方。
3、北京某森林公園,一家子人在大門附近的水泥大路中間打地鋪睡覺,打牌。人來人往,車子不小心就要碾到他們,他們也沒覺得什麼不好。我真不明白,公園內部人少的,風景非常優美的地方多得是,這家子偏偏要在大路上睡覺,你還來公園作甚?在你家的馬路上擺地鋪睡覺不就行來?中國的某些地區,實在是有很多這種事情,這不能簡單地用素質這個詞了,而應該是智商和大腦反射弧缺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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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說港燦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只能在比他落後(自認為)的同源族群中尋找優越感而已,缺乏包容心、同情心的小市民而已。
用什麼漢奸、英奴之類的詞語罵他們,是沒有用的,因為他們的的價值體系和我們不在一個緯度上。
但他們的消失是歷史的必然,因為大陸在發展,香港的地位會被其他城市取代。2014-4-24 更新
1、剛看到問題被修改成「內地小孩香港街頭大便」並且配了那麼一張圖片。可是香港警務處有關負責人對新華社記者表示 「內地夫妻讓2歲的兒子當街小便,引起路過的王姓男子不滿,拿出智能手機拍照,葉姓男子發現後前去制止,並搶其手機,奪記憶卡。吳姓男子見到這一場面,想去阻止葉姓男子,付姓女子則用嬰兒車去推撞吳姓男子。」 並且「不存在付姓女子打路人耳光的情節」 香港警方還原內地幼童小便事件經過:2歲幼童其實是男孩 新華網上海頻道新聞
2、當事小孩確實是男孩,並非此前報道的女孩。-------------------------------------------------------------------------------------------------------------
1、孩子父母讓其當街小便,儘管是找廁所排隊但排不上並且用紙尿片接著並帶走,但這仍是不文明行為。路人可以指責,執法機關甚至可以罰款(如果有這條規定的話)。
2、那幾個香港人對其進行拍照就比上述的不文明行為就惡劣的多(很肯可能會違法,會拍到孩子隱私部位),最不可理解的是孩子父母想離開,卻遭到幾名香港人的阻攔,強行拽著童車不讓其離開,驚嚇到孩子,這就不僅是傻逼行為,而是畜生行為。
3、估計肯定會有人會說到孩子父母的不文明行為,甚至會上升國人的整體素質,更甚至會聯想到體制問題。所以,我一開始就表明態度,孩子父母肯定有錯並且錯在先。但這個錯在先不是後面幾個香港人對其拍照並阻止其離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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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2 更新
有知友問:如果你是年輕父母遇到這樣的情況,文明的行為應該如何做?
我的回答是:揍他。這裡在補充說明下:
3、假如孩子實在太過緊急,一點兒都憋不住了。好吧,那也只能豁出去了,只能就地解決。我知道這樣做是錯的,嚴重影響到他人。我會紅著臉低著頭(我做錯事就是這樣)忍受別人鄙視的目光甚至指責,我會帶著尷尬的微笑向路人表示歉意(做錯事後我會這樣致歉)。如果有執法人員來罰款,我也會認繳罰款。
1、假如我帶著2歲女孩游香港,當孩子內急時,我不會找人多的地方上廁所,女廁排隊太恐怖,孩子肯定憋不住。我會找稍微人不那麼多的店(或酒店寫字樓)借用人家的廁所,我相信絕大部分人會借用的。
2、假如沒找到那種那樣的廁所,我會很快把孩子帶到稍微僻靜的小巷口或者停在路邊的汽車旁邊,總之找個遮擋物,盡量不讓更多的人看見,也盡量不影響到更多的人。孩子小便後儘可能清理乾淨。(我可能做不到讓孩子尿在紙片上,主要是想不到這樣做)
4、假如執法人員沒來,而有其他人對著我女兒拍照(錄像),我會毫不猶豫的上前阻止。是的,你可以看不慣我鄙視我指責我,我都認。但別拍我孩子。如果對方圍著我們拽著車子不讓我們走,並因此嚇哭孩子(如視頻中那樣),我會上去揍他。我知道這是違法的,肯定會被捕,會付出代價,但我覺得自己可能做不到視頻中的內地男子那樣克制。看到這事,非常想說說。
我這個人經常和朋友說,我去任何一個地方遊玩,不是去看當地多麼好的美景,不是去看當地多麼的繁華,我到了外地,最想做的事情是,住在當地,每天朝九晚五同當地的居民一起,盡量感受他們的生活,融入他們的生活,體會當地風情。這麼些年雖然去過的地方不算多,但每到一個地方,都是以此為主要目的。
去年與小夥伴一起去港澳自由行,來到了傳說中的香港,初到香港,感覺一切都與想像的一樣,地面非常乾淨,小吃也很有風味。但接下來的幾天里,讓我更深的體會是,這個城市缺少一種叫人情味的東西。身為內地人,我們深知身上有一個非常顯著的標籤,所以我們很小心,遇到一些不懂的當地習慣,都會去網上查一下,細緻到「香港街上該靠右走還是靠左走」。我們講話很小聲不大聲喧嘩,不亂扔垃圾,對每個人都很客氣,抱著要為中國人爭面子的偉大信心。但即便如此,我們沒有感受到當地人民的一點熱情,即便是在某些商場購物的時候。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就是,在香港,面帶笑容的基本都是外地人。
也許你會說香港這麼繁忙的國際大都市,人們哪有時間跟你熱情啊。那最起碼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我是不覺得這樣的地方有什麼值得人遊玩的,更不適合居住。這裡隆重推薦一下江西人民,你去婺源玩,看看本地的人民怎麼熱情、真誠的招待你,我想大部分出來遊玩的人最先考慮的是這個。我沒出過國,不了解國外,國內去過的地方很多,我感覺都比香港好。
這個事件看來,樓上兩位都說的多了。在外遇到這樣的事情,那是啪啪打臉的感覺,事情曝光,打的是所有中國人的臉。但這個事情,孩子父母錯不在讓孩子隨地小便,錯在沒有一種處理好後事的信心和胸懷。同時,港人有點太過分了,這事估計還沒完。
我們中國人還是要努力啊,一是把自己在外的表現上升到為國爭光的高度,二是自信心上要加強,有點骨氣。我們必須要相信,中國一直在進步,而且最終會超越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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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0140423:
「我們中國人還是要努力啊」,指的是不管是大陸人還是港台人,都需要努力。沒有剝奪任何人作為中國人的權利的意思,請不要曲解,我也沒這權利。文明的意義除了不當街便溺,還有善意與寬容,前者是表象,後者才是根本。真正的文明,是碰到這樣的情況,走過去善意諮詢那位母親是否需要幫忙,或者指引她找到廁所,而不是冷漠地拍照當成渲染大陸人素質低下的又一個證據。大陸人的素質的確有待提高,但香港人的文明同樣需要提升。
再加一段。此次事件中的蘋果日報,其品行,信譽,是非常令人作嘔的。
貼幾個圖吧,是當年香港城市大學所謂「中港學生罵戰「的。當初根本就沒這回事,幾乎是蘋果日報記者一力挑動出來的。
遍觀蘋果日報素來行為,這貨的立意非常清楚:盡一切所能,挑動中港矛盾,不惜歪曲抹黑事實。
黃芷淵的微博|微博
如圖。一個社會是否文明,體現在它的公共配套設施或服務系統是否以人為本。
當一個小孩在街上無法找到廁所不得不當街解決問題時,他不但無法得到有效的幫助和指引,反而遭到市民的攻擊,媒體的責難,試問,這樣的社會談何文明?
文明不是將規範和準則放在人類的尊嚴之上,小孩再小,也有尊嚴。鬧市當街便溺是不得而為之的無奈舉措,父母已經做到用手去接並且儘力清理乾淨,試問還有什麼不滿意呢?難道高舉攝像鏡頭對準一個滿臉無辜的孩子就是一個現代社會文明者應有的責任?無法包容一個孩子犯錯的社會不是文明的社會,起碼談不上文明二字,而且小孩的錯嚴格來說根本就不算是錯。
香港,無疑是一個現代化的城市,小孩的便溺其實是考驗了香港的公共服務體系在接待境外遊客時是否足夠完善,我們現在可以認為它是有所欠缺的,起碼離人性化還有相當遙遠的距離。自己無法做到人性化,反而將責任推到小孩和他的父母身上,這個算是香港現代文明的特色么?
呵呵,如果真是這樣,我只能對香港刮目相看了。
一切驚嚇到孩童的行為都是不文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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