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室友檢測出了 HIV 卻不說,我們感染的幾率有多大?

我現在就是好擔心自己被感染了,請問我們這種情況有多大的概率感染上嗎?我平時的生活中需要注意什麼呢?


感染上的可能性真的很低。

但是不得不說,這種「你們害怕就是歧視艾滋病人啊身邊有艾滋病人就該裝作啥都不知道一切照常啊連害怕都不準害怕啊」的想法真是蠢到家了。

說實話,艾滋病人需要關愛,這沒錯。

艾滋病人身邊的人也是需要關愛的。


想轍搬出去吧。
我和題主有相同的經歷。
想想細思恐極。
我是怎麼發現我的上鋪A有艾滋病的呢,這還是陪A檢查的另一個室友B告訴我的。
大三時,我打算和約會過一次的學長繼續發展,在和室友們談論這件事之後,我的室友B把我叫出去說要和我談一談。
她說室友A曾經和學長在一起過。
我很驚訝,但因為學長長得太帥了,就說反正現在A也有男朋友在交往,我和學長在一起也沒什麼關係吧。
B說,她大二陪A去防疫站檢查,第一次檢查是艾滋弱陽性,第二次終於確定是艾滋。她答應A不告訴別人,但我這次要和A交往過的人約會,她覺得我應該知道這件事。
我當時都嚇懵了。
大家都知道「進一步」是什麼意思。
我不知道學長是健康的還是已經傳染上艾滋了,我也不知道我上鋪跟沒跟學長說過這件事。
我不動聲色的推掉和學長的約會,當時正好實習前的最後半學期,我和B以找工作為由搬出了寢室。我租的房子。她回家住了。
我現在說的很平淡,你們不知道我剛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有多害怕。
我是什麼時候註冊的知乎呢,就是那個時候。
我晚上睡不著覺,我瘋狂的查所有和艾滋有關的知識。
下了一些類似春雨醫生的APP,向醫生諮詢。
去防疫站查自己有沒有傳染到。
都些都是我當時做出來的。
這還要感激知乎上一些普及的回答及文章,讓我稍微安心了些。
但我實在沒辦法繼續住在寢室了。我剛才看了別的回答,發現有些人說什麼艾滋的傳播途徑啊,你不和她有這些接觸就都沒事。
事情是這麼說,但我問你們,你們誰真正經歷過這種事情呢?
別站著說話不腰疼。
題主聽過來人一句勸,就算是為了不擔驚受怕,也要趁早搬出去。

對了,評論中有一個人說艾滋沒有弱陽性,我畢竟不是專業人員,如果有知道的希望能幫忙科普一下。


關於學長知不知道這件事。實習後B告訴學長了。前段時間學長還在曬獻血證。學長人很好。


B不是評論里說的心機婊那種人。一起相處三年,大家什麼樣互相心裡肯定有數。

有些評論實在讓我氣憤異常。我在這一整件事情里做錯了什麼?怎麼著,A得艾滋了,她弱勢了,我就不能害怕了?我就不能搬出去了?B提醒我,她就是暗戀學長的心機婊,我出去約會,就是約炮亂大學生不好好學習整沒用的。反駁吧還說我戾氣重。某個人說道理我們都懂,還出去住是我們這兩個大學生無知?我覺得這點很有意思。艾滋病有人權,我沒有?我不能選擇搬出去住?我本來不擅長表達一些事,大家真正出於疑惑或者好奇的問題我都會儘力解答,但有些實在是強詞奪理了吧?一最大的惡意揣測我和B,A反倒是故事裡最可憐的人?我自認從來沒對不起過她。最大的錯就是搬走?真是無語了。


防艾的時候大力宣傳艾滋的嚴重後果,防恐艾的時候又期待大家突然就不害怕艾滋病了,可能嗎?啥好事都讓你佔了,你咋這麼大大方方?

艾滋病是一種「實際上無意義的風險」,那你當初宣傳的都是在放屁嗎?那還防什麼艾滋,人人都獲得一點艾不就沒有歧視了?


不想著用什麼更好的辦法從源頭上防艾,倒忙著指責路人恐艾?我看就是對艾滋病的嚴重後果宣傳的還不夠,才導致這麼多人不當回事。


買不起套就不要滾床單,我就歧視窮人不行嗎?


笑死我了,
一堆人還在聲討那個泄露隱私的哥們,講真的題主我要是你我就請這個哥們吃一頓飯,放開了吃,無他,願意關鍵時候抬你一手。

前面還有傻屌說什麼富二代仇富,所以富二代單獨住房?真的富二代會鬧到讓你下半輩子收到歧視的地步?不會,但是hiv會

講真的,作為一個社會的人,我只能說越到社會苟且的活的越難。像一些答主義正言辭的告訴題主,不要怕萬分之一都不會得的幾率,要理解,關愛,關懷艾滋病人。那是因為他們沒有室友得了HIV,所以能夠大聲的慷他人之慨,站在道德的高地上自由發揮。真要有室友得了,他們還不如題主,題主好歹還會問,估計他們第一時間就到外面租房了。

哈哈哈,別逗了,一個男生後天得艾滋,無非吸毒和gay,草女與被草之間沒帶套,以及獻血感染。我是不歧視gay,我互關的人中也有gay,但是一個男gay得艾滋如果不是吸毒,那麼十有八九就是關係混亂。

其實遠離hiv的室友就和看到老人摔倒了裝死忽悠過去是一個道理。利益遠遠不及風險大。所以我一直是建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起碼我是不會去冒著下半生獻給老人也無所謂的心態扶老人。所以如果我的室友有gay,這個無所謂,我不歧視,別草我就好。但是如果我的室友有hiv。在下只能千里馬。

所以回到原點,如何看待那個泄密的室友?這就相當於半夜房子起火他不僅沒一個人跑路,還專門去叫醒了你。這種願意抬你一手的人,一定要記得保持聯繫。


這個回答寫了幾個月了,說說最近的情況吧,這個哥們實習回來就搬出宿舍住了,相安無事,大家偶爾還在微信聊聊天。祝他一切安好,畢竟一個宿舍的兄弟,希望他在未來的人生路上好好走下去,不要因為年輕的一點衝動放棄整個人生。
同時也十分感激大家的評論和安慰,十分感謝。另外對於聖母婊們,不管是網上的還是生活中的,我真的都很不屑,如果你不怕你不擔心,麻煩咱們換換宿舍,來你和他住臨鋪,住一周就行,如何?在我懟過的所有聖母婊中沒有任何一個人敢答應。
再次重申我們不歧視艾滋病也不歧視同性戀,這是每個人的選擇和因果,我應當給予尊重和盡量的理解,但是也希望當事人可以尊重舍友和朋友的健康權利,將交往保持在一定範圍內。尊重他人關愛自己。

最後說一句,願大家都能被這個世界善待。
以上
2017.11.27

2017.7更新

今天我輪值日打掃衛生,打掃樓下垃圾桶的時候,垃圾桶因為年久失修整個底部都爛掉了,掉出來了用過的避孕套,裡面還有不明液體,別說我怎麼知道是他的,我們最近在實習,整個院子男生不到十個,而且那兩個避孕套旁邊有包裝,我看的很明顯,一個諾絲一個黑金剛,黑色的很少見,而且我之前幫他收拾行李看到過他買的就這兩個牌子
打算撕逼,避孕套和液體我已經保存了,他要是死不承認就做dna
不要說我變態,你感受下有個攜帶者在你們屋子擼管

另外回答下評論區的問題

翹女友這個事我當時是和他鬧翻了,但是因為我倆頭對頭睡的,是臨鋪,過了一陣就算了怎麼記仇,後來覺得和那個女生也不合適。那個女生應該是不知道的,現在還是他的小迷妹。
三十個針管的問題,不是溜冰,這個我要澄清下,是給我們院子養的寵物狗打針用的,他有時候還是挺善良有愛心的
所以我很想和他當好朋友,但是我真的不想得病,我只希望他注意自己的行為,不要給宿舍其他人帶來不必要的恐懼。在此基礎上還是很願意和他一起走完大學的最後一年,包括以後的日子如果有困難我也會儘力去幫助他。
就這樣
匿名了,不想太多認識的人看到,因為已經看到我對門宿舍的哥們點贊了

2017.6
割————————————————————
我真他媽懷疑這問題是我舍友問的

對沒錯我是那個陪著去疾控中心的
我們寢室六個人,一個攜帶者,三個人知情,兩個人不知情
兄弟你以為我不想抬另外兩個人一手???
上周,攜帶者借我的衣服架子晾衣服,我特意說別掛貼身衣服,你掛個外套啥的無所謂


隔天我發現他用我衣服架子掛內褲
我真的忍不了要動手了,後來想了想,送他了

兄弟你抬我一手吧,要不退學要不搬出去住,我不歧視你,也不歧視gay,但是你他媽在外面啪啪啪啪啪啪爽的一比得病了,關我屁事,我為啥要對你負責,為啥要體貼關愛你
講真你翹過的我的前任,我連話都不願意多講一句,生怕過來咬我一口,希望那個姑娘早點檢查身體

我還有女票我還有家人,拜託你放我一媽,馬上就畢業了,現在看到屋裡三十根針管我特么話都不敢說,每天在學長的寢室或者在會議室看書,根本不敢回去好嗎?

萬一有人不信,上張圖
懂的人自然懂


自己的安全第一,在安全面前,不必顧忌任何人的玻璃心和別有用心。

知乎看到過類似的問題,以前有個新聞,婚前體檢,妻子檢查出艾滋病,故意隱瞞不告訴丈夫,醫生知情,也故意不告知,然後故意害丈夫染病。

這些人都是統一支持,反覆論證,醫生沒有權力告知丈夫,其妻子有艾滋的信息。他們反覆論證,妻子擁有艾滋病人的隱私權。

他們言之鑿鑿,醫生透露艾滋病人信息給配偶違法。他們言之鑿鑿,艾滋病人可以故意隱瞞疾病,傳染給配偶。

他們全部都無視那個丈夫有活下去,有生命受到威脅的知情權。

這就是絕大部分聖母,做的事情。


嘴上拚命討好鼓吹弱勢群體利益大於天,對於普通人,都是死了活該,你死你有理。誰讓關心普通人,沒有任何利益和道德優越感呢。

其實很多群體的恐懼,都來自這些聖母和群體當中不自律的人,他們越是為弱勢群體,謀取不應該存在的道德優勢和利益,就越讓弱勢群體聲名狼藉。

我再次強調一下,反覆政治正確的人,絕大部分是借弱勢群體,做自己的生意,最後害苦了被他們利用的弱勢群體。

一個人自覺不給人添麻煩,自己搬出去,自己與人保持距離,這是人獲得尊敬的前提。

你有病,你不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然後因為你是弱勢群體,因為政治正確,無端就能得來尊重,你以為這世界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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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髒字沒有,寫了個聖母婊,就會被舉報屏蔽,逼著我把聖母婊改成聖母兩個字?

自己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千萬不要被聖母禍害。

人有素質高低,不是一個人變成了弱勢群體,就值得尊重,就素質突然變高。政治正確不顧個人情況,把弱勢群體里的壞人,鼓吹為天使,這是政治正確最不政治正確的地方。


上面的例子,這個問題下的回答,都可以看出來。

假裝大仁大義,慷他人之慨的聖母,個個壞到骨子裡,啥壞事都做得溜溜順手。

病人為了自己的面子,根本不顧別人的性命,騙婚,偽裝的非常普遍。

醫生知道對方配偶有性病,有艾滋病,為了避開麻煩,一點暗示都不會給。這才是現實,這才是真實世界。

加害者隱私大於天,大於普通人的安全和命。安全都不能維護的普通人生命,還要替這些人保護隱私。你們都快上天了。


知乎這種舉報屏蔽的衡量標準,真是讓人呵呵呵了。


殭屍片裡面我比較佩服一種人,被咬了就給自己來一發,絕不拖累隊友。

你憑什麼讓別人陷於風險和不安情緒中?

我不歧視疾病,但我鄙視這種行為,得了傳染病就該自覺的離別人遠一點,這位得病的老兄為什麼不隨便找個理由自己一個人搬出去住呢?

第一,同一個宿舍,尤其是男生宿舍之間會比較親密,日常用品很難做到嚴格區分,很多不拘小節的男生那是抓起誰的用誰的,而且長期接觸,四年下來並不能保證一定不會被傳染。

第二,艾滋病殺傷力巨大,這導致了兩個結果,其一,即使從科學上能論證傳染的可能性很低,也無法完全打消同住者的心理陰影,真正敢和艾滋病人毫無芥蒂同住的人只是極少數,你問我敢不敢,我說不敢。特別是你還不知道他是艾滋病患者,之前可能共用過私人物品,比如剃鬚刀,指甲剪等等,甚至打過架,想像一下,男生宿舍幾個好基友開開心心住了幾年,突然發現其中一個人是艾滋病患者,求其他人的心理陰影面積。擔心被傳染是很正常的好么!至少要擔驚受怕幾個月,這不是在坑人么!其二,被傳染艾滋病的年輕人,他的人生才剛剛開始,就得上了這種絕症,以後的人生路會非常難走,就業,婚戀等等可以說是藥丸,這心理健康能保證么?萬一想不開報復社會怎麼辦?同住一室的舍友那肯定首當其衝。當然這個概率從溫和的艾滋病患者來看,估計也不是太高,就看你自己信不信會遇上了。

畢竟呢,我們每個人的命都只有一條,我們都很愛惜自己的生命,但也請愛惜別人的生命,自覺一點,對大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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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能吵這麼多真是心累,有些人呢也別曲解我的意思,我的訴求很簡單

要麼患者自己搬出去住,要麼告知合住者自己的病情。

這個不過分吧?

你這個病存在傳染的可能性,也別說什麼可能性太低的,我就舉個例子,嵌甲患者,經常冷不丁發現指甲長到肉里,然後問別人借指甲剪,剪出血也是常事——我就一個嵌甲患者,而且手腳都是,目前屋裡有八個指甲剪,都是在外面疼痛難忍順手買的。你若是告知我你有病,那我肯定不問你借指甲剪了,這對大家不都挺好的么?

你們有些人的搞法真是自己在作死,普通人本來就對艾滋病很恐懼,合住了幾年之後,發現艾滋病就在身邊——就好像睡了幾年的床底有個炸彈一樣,也許性質很穩定,但這種蒙在鼓裡的感覺足以讓人惱羞成怒,你再要別人同情,理解艾滋病患者,那就是在搞笑了。

因為害怕被歧視,所以選擇隱藏,等到藏不住的那一天,你想別人不歧視你覺得合理么?

而且還有一個關鍵性的問題我選擇了迴避——患者是從何處得來艾滋病的?

怎麼得病是你自己的問題,因為自己的問題而讓別人承受健康風險,心理壓力,我覺得不合適吧。你如果覺得這樣很合理,那就能解釋你為什麼會得病了,畢竟當時也覺得是概率問題吧?

=========輕鬆一刻===========

你看,評論裡面個個都是人才。

你是怎麼被別人傳染的呢?

被別人傳染了,要舍友關心你,愛護你,理解你;別人被你傳染了,那就是該逼。

怎麼就能這麼搞笑呢?


作為一個學生物的人,我先站在hiv感染者的角度說句話:艾滋病病毒的傳播途徑是性傳播,母嬰傳播,血液傳播,所以排除你跟室友無保護啪啪啪,共同受傷血液傳播,否則共同生活感染的幾率很低。

下面的話我就是站在其他室友的角度說的,這樣的話我知道可能不是政治正確,但是作為一個珍愛生命的個體,我沒辦法戰勝對疾病的恐懼。

我曾經和我婆婆說起老家一件事,他們本家一個人自己有乙肝,結婚時向女方隱瞞了這件事,婚後才向女方坦白,好在這麼多年過去了,女方並沒有被感染,一家人過得還不錯。

我婆婆說起這件事還覺得當初沒告訴女方現在才能有這樣的生活,而我卻出離憤怒了,患有某種無傳染性疾病對跟自己不相干的人來說可以不告知,但是如果患有傳染性疾病,卻對有可能傳染上的人隱瞞,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坑害別人,我婆婆家的男子向女方隱瞞乙肝是這樣,這個問題中的室友是這樣。我婆婆當時說,她也不是沒被傳上嘛!我反問她,那要是被傳上怎麼辦?我婆婆訕訕地說,那還能怎麼辦?

所以回到本題中來,如果沒被傳染上那就好,但一旦被傳染上怎麼辦呢?

艾滋病這種病對生活的影響太大了,對任何人而言命就一條,hiv這種病毒一旦被感染,人生軌跡都會被改變,曾經知乎有一個男孩向我諮詢,他得了艾滋病,他男友也有,而他男友是個名牌大學的醫學生,醫學生感染了hiv職業生涯基本就斷送了。

所以,題主可以選擇搬出去,如果不能搬出去,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不要共用剃鬚刀,指甲剪等生活用品,但是如果搬出去就搬出去的原因不要大肆宣揚。

最後呢,重申一下,我並不是歧視艾滋病患者,只是希望你們在保護自己隱私的情況下也能照顧下室友的知情權,畢竟你們受過的苦不應該讓更多的人受不是嗎?


重點不在於【和艾滋病人一起生活有沒有危險】,而在於【被病人隱瞞了病情,毫無知情權和選擇權】。

私以為後者是最危險的。

有了知情權後,選擇是否要和對方一起住,才是和平的解決方式。

而不是隱瞞和欺騙,讓可能根本不願意同住的室友處在一個完全不知道潛在危險的環境。

那些說真中招了可以趕緊阻斷的我就呵呵了。

室友都不知道有潛在威脅和禁忌,病人又是怎麼能知道室友們做了有潛在威脅的事呢?

比如室友們毫不知情,用了病人的剃鬚刀還刮破了臉咋辦?

請題主提供具體信息,然後我們眾籌把嘴上說著不怕不要緊多大點事的聖母婊鍵盤俠全部送過去。

鍵盤俠好當呀,慷他人之慨老過癮了。

病人的隱私和室友的知情權選擇權比起來一樣重要。

一個怕被歧視,一個怕不安全。誰也不比誰高貴。

我嘴上同情這些得了艾滋的,也會去做義工。

但是現實里絕對不會選擇和他們同住。

儘管聖母婊現實里會做出同樣的選擇,但是他們在網上還是會過過嘴癮的。

真不怕的留下名來,光做義工都不算好漢,敢不敢同吃同住幾年。

我大一的時候被個肝炎病毒攜帶者坑過,她明知道自己的問題,還在我不在的時候偷用我的水杯。

現在想想真他媽噁心。

我管你傳染不傳染,請有問題的人自己帶點自覺好嗎?

傳送門。

你和你的室友之間有哪些可以分享的故事? - 知乎

所以我說把鍵盤俠都送過去,他們自己知情並且做出了選擇,那麼他們是可以承受選擇的結果的。這完全沒毛病。

病本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

你怎麼能百分百確定這個病人的心理沒有毛病呢?你怎麼確定他不會報復社會,就近報復身邊的人呢?

每個室友都是好人?

沒住過集體宿舍?


我也是發現舍友有艾滋,而且只有我一個人發現了。我一直幫他保守秘密,他也不知道我發現了這個秘密。
可是我們宿舍不止我啊,還有其他舍友,要是其他室友感染了,我是不是幫凶啊。那時候我每天整晚睡不著,既害怕自己被傳染,也害怕舍友被傳染,上課沒心思,又沒人傾訴,就自己憋著。由於他吃了葯有副作用,呼嚕聲特別大,整宿整宿的失眠,既要當心自己,還要看護室友,半夜自己一個人在知乎,貼吧找關於艾滋的信息。
雖然像果殼,知乎的大V們都在科普說艾滋在正常生活中的傳播幾率很小,但是你知道的,這可是一輩子的事,我怎麼能不害怕,怎麼面對兩邊的室友。告訴另外一批室友,我又害怕他們會鬧大,到時候人盡皆知,她要是狗急跳牆怎麼辦?最後會不會找我算總賬啊。他自己都知道有艾滋病了,肯定會注意的,自己搬出去住的

然而現實不是這麼美好,他很快從這致命打擊中恢復過來,已經過去半年了,還是沒有搬出去,我實在是承擔不住了,然後就告訴了其他室友。
然後已經過了有六周了吧,室友都沒感染。所以我的守護義務完成了,該怎麼辦我也不知道了。但是我想我會搬了吧。


約炮真的要注意風險防範!!!!!之所以這麼說,是我沒確卻的證據,但是從言行來看,世界真的很恐怖。


你這位室友讓我想起我高中的一位同學。


我高三在學校內租房住,因為房間夠大就邀請一位班上我資助的貧困生一起住。

過了一段時間,我們這開始流行甲流,他不幸中招了,因為學習緊張我不想被傳染就建議他去客廳沙發先睡一晚,明天帶他去醫院,他不願意,晚上他開始咳嗽我要他對著牆睡不要對著我咳,他說對著牆他睡不著 。

第二天我果然也中招了,晚上咳得肺都要出來了,只好連夜回家吊瓶,可能因為高三壓力太大免疫力不行我拖了一個多月才完全好。

後來想來想去還是我錯了,畢竟君子不立危牆之下。


同學你看著辦吧。


對於普通人而言,哪怕只有萬分之一,億分之一的被感染幾率,能避開的肯定還是選擇避開。

這並不是歧視,只是趨利避害的理性選擇。

有人說這是被迫害妄想症,那麼:

1,你不歧視艾滋,但是卻歧視被迫害妄想症或者正常人趨利避害的天性,這種選擇性的尊重以顯示自己的高尚情操很了不起嗎?(我想大多是利益不相關所以大義凜然)

2,假設給一個理性人兩個選項:A,安全。B,極微小的HIV被感染幾率。你會怎麼選?

最後只說一點:艾滋病毒在體外能活多久?(下面答案來自「快速問醫生-有問必答」的喬醫生,如有不對,歡迎指出)

存活時間關鍵看存在的環境。差異是非常大的啊。

在實驗室里,即使體液幹了HIV也可持續存活15天(具有感染性),然而這是在HIV濃度極高,而且溫度和濕度穩定情況下,但實驗室外很難有這樣的條件。但是在用過的注射針頭的殘留血液里,HIV可以存活數天。因為血液殘留在注射針頭裡不易乾燥。使用針頭可以直接進入人體的血液,因此,使用過的注射針頭很具有HIV傳染的危險性,用過的注射針頭絕對不可重複使用。在實驗室下被HIV污染的物品至少在3天內有傳染性。近年來,國內外研究證明:離體血液中HIV病毒的存活時間決定於離體血液中病毒的含量,病毒含量高的血液,在未乾的情況下,即使在室溫中放置96小時,仍然具有活力。針尖大小一滴血,如果遇到新鮮的淋巴細胞,艾滋病毒仍可在其中不斷複製,仍可以傳播。病毒含量低的血液,經過自然乾涸2小時後,活力才喪失。而病毒含量高的血液,即使乾涸2-4小時,一旦放入培養液中,遇到淋巴細胞,仍然可以進入其中,繼續複製。所以,含有HIV的離體血液可以造成感染。但是HIV非常脆弱,液體中的HIV加熱到56度10分鐘即可滅活。如果煮沸,可以迅速滅活;用70%的酒精、10%漂白粉、2%戊二醛、4%福爾馬林、35%異丙醇、0.5%來蘇水、0.3%過氧化氫、過氧乙酸等消毒劑處理10分鐘,即可滅活HIV。不過儘管艾滋病毒傳染性極強,但現實生活當中也很脆弱,它們只能在血液和體液中活的細胞中生存,不能在空氣中、水中和食物中存活,離開了這些血液和體液,這些病毒會很快死亡。空氣本身不能殺死HIV,但暴露在空氣中會使(含HIV)的體液乾燥,從而很多病毒很快地被破壞。美國CDC報告稱:乾燥幾個小時就可以使病毒減少90-99%的活性,只有帶病毒的感染者的血液或體液從一個人體內直接進入到另一個人體內時才能傳播。它也和乙肝病毒一樣,進入消化道後就會被消化道內的蛋白酶所破壞。因此,日常生活中的接觸,如:握手,接吻,共餐,生活在同一房間或辦公室,接觸電話、門把、便具,接觸汗液或淚液等都一般不會感染艾滋病。


第一,只要你不和他有性接觸,你被感染的概率較少(小概率見第二條)。

艾滋病毒的傳染方式不包括日常普通接觸,比如觸摸,呼吸等。

這是常見的傳染途徑

我國國內統計的是這樣子

第二,如果非要說注意的話,避免出血接觸吧(儘管說小概率),比如共用牙刷(牙齦容易出血),共用剃鬚刀等


第三,你既然這麼擔心,還是換個寢室吧


《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八條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流行病學調查和指導;
(二)將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及時告知與其有性關係者;
(三)就醫時,將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如實告知接診醫生;
(四)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傳播艾滋病。

如果你和他沒有性關係,他應該可以不告訴你。


每次做術前談話的時候,我都會說這樣一句話:萬分之一的概率發生到你身上都是是百分之百。
生命只有一次,不要抱有僥倖心理。
艾滋是可防可控,但還不能根治。
日常接觸沒有傳染,但如果有血液或是體液接觸就有風險,親人與室友更甚。
得了艾滋不可恥,知情不報,讓別人處於危險中最可可恥。
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報告輔導員,申請調寢室,然後請那個告訴你的室友好好吃一頓。這是真朋友,不容易。


兩種可能:1、室友濫交(異性/同性)、吸毒。2、室友因為意外感染。

第一種可能:這種人我還不離得遠一點?我提醒一下使用有錯嗎?

第二種可能:他tm在外面和陌生人都能碰到意外,我和他同一個房間四年保證不會有意外?


老媽是某三甲醫院檢驗科的。
我從小就聽著她各種講:
「哎呀,今天科里來了個可漂亮的小姑娘啊,可惜了,一查是個(艾滋)陽性。」
「今天我們HIV實驗室又接了好多樣本,下來基本全是。」
「你不知道哇,今天那個姑娘拿到結果以後哭得啊,談了個男朋友結果被染上了,才大一啊,據說還是學護理的學生,這下算是沒辦法了…」(艾滋陽性是不能從事醫學相關行業的)
「醫院發了文件,咱們市目前新增的艾滋全是些十八九歲的孩子們,你長大了一定不要隨便和女孩子出去玩啊…」
諸如此類。
大伯、姑父他們也都是醫生,所以每次聚餐,飯桌上常聽到的就是:「我們醫院那個護士啊,真的太不小心了,手讓劃破了,嚇成什麼樣子了都,整天失魂落魄的,還好這出了結果沒事。」
「這麼一說我們醫院前幾年是真的有個感染的,當時就辭職了…」
「其實這些都是少數,主要還是現在學生們啊,一個個都太開放,也沒什麼意識,傳播起來嚇人啊…」

老媽當實習生的時候跟著老師去艾滋病村做過志願者,是見過艾滋晚期的病人的慘狀的。
再加上她自己的職業,所以對這方面一直都很忌諱。
常常是我跟同學一塊兒出去旅個游,她一個電話打過來就說起她們科的新病例,然後不停地囑咐在外面千萬要注意,別去什麼場所…
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我對這個真的極其敏感,見到年輕的艾滋感染者很難去正常的相處,也一定會有一些不夠合理的想法和假設。
也正因如此,我堅決杜絕婚前性行為,支持嚴格的婚檢。
人人都這樣的話,加上現在的母嬰阻斷技術和獻血前的檢查,艾滋或許早就銷聲匿跡了吧。


不給別人添麻煩,不讓別人難做和尷尬是一樣很重要的美德。

不是歧視,只是有關健康安全的事情不怕一萬,只怕萬分之一的概率。

別寄希望於自己是幸運兒,因為這萬分之一不是零,一旦攤上你了就是百分之百的後果,要你自己承擔那種。

在生命面前,一切玻璃心和道德包袱還是暫時讓步吧,那些教你別自私的人,怎麼不去指責你的室友自私?都站著說話不腰疼。

題主多關心關心自己吧。與其每天活在恐慌里,還不如提早搬出去。別怕撕破臉,你室友在決定隱瞞開始,就沒打算真正把你們當朋友了。


說隱私的真的不是在搞笑么?
那我他媽能說我有知情權不?
什麼叫隱私,你喜歡sm,喜歡吃屎喝尿,喜歡在家光著身子在家裸奔,這些叫隱私,只關於自己,對他人不會產生任何影響的才叫隱私好么?
別說什麼注意下就好了,我就問你你能保證不出個萬一啥嘛,一不小心混用刮鬍刀,水果刀什麼之類的。自己站著說話義正嚴辭不腰疼。
別談什麼幾個小時內打阻隔劑就好,萬一運氣不好,碰上自己這個城市剛好缺這個葯呢?除了後果你來負責,以後別人的長期葯錢你來付?呵呵噠。
最後,
聖母們站在道德高地上指責普通人的合理避險不冷么?


看到一些奇葩答案和評論區一片群魔亂舞,我也忍不住答一發。

我年初的時候查出了腦袋裡有一個病灶(我不想提那個詞),沒有傳染性,但也是足夠要命的那種。所以,我也算是有發言權了吧。

當我身處困難向外界尋求幫助的時候,有很多人幫助我(再次感謝),當然也有人拒絕幫助或者從此從我的朋友圈消失。

按照這些說話不腰疼的聖母的觀點,我們是不是應該譴責這些看到我有難但不出手幫我的人呢?

譴責個毛線,難道這不是人之常情嗎?這世界又不是圍著我轉的。對幫助你的人自然要心懷感激,但是我們也要理解那些沒有幫助你的人,別人為什麼就不能有難處呢?別人也許過度驚慌而一時束手無策呢?別人要是覺得自己無法處理這種事件而選擇不「添亂」呢?

你們這群聖母一直要求此病人的室友要有高度的道德標準,要有對疾病的一定的科學認識(強調低傳染性)和預防知識(強調公用環境消毒等)。但是你們卻從來不以這樣的標準來要求病人!

病人也是人啊,而且他不是還活蹦亂跳的,要不是有人說,這些個室友還蒙在鼓裡根本看不出來好嘛!難道說你得了絕症,就要以你為中心,別人就必須要花精力花時間順著你來?咱能不強人所難嘛,能不能自尊自愛,能不能自己先行動起來搬出去住?你要是自覺搬出去,相信這些室友還是願意每個周末去看看你,跟你一起吃個飯什麼的,畢竟室友一場。

但是如果你做不到這些,那對不起,大家都是成年人,不可能在擔心自己的時候還去幫助別人。建議各位室友迅速搬出去。如果是我,我會跟另外幾個室友一起合資先搬出去住。

@楊樹森 朋友,我建議你慎重考慮未來搞教育這件事。道德是來約束自己的,可不是別人不能夠友善地共處就是無知,就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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