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骂死王朗按照现在的法律(含国际法)应该判个什么罪名?
周文杰: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属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辱骂他人一般被认为是属于不道德和不文明的行为,从法律上讲,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辱骂者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是看辱骂者是否存在过错,因为民法中一般适用过错原则。恶语伤人或者故意刺激他人,导致他人死亡的,如果死者家属能够证实辱骂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辱骂者需要承担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张成阁:一般情况下,“骂死人”可分两种情况,如果行为人明知对方精神脆弱、生理有疾,可能会被气死,而故意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那么,这种以“气”的行为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主观上属于故意,与受害人的死亡后果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即构成犯罪,须负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过错,但不具备追求对方死亡的目的,在纠纷中恶语伤人,侮辱刺激对方,这种情况下的“气死人”,本质上构成民事法律调整的侵权行为。因此,当事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那么诸葛亮知道王朗有疾病么?
鉴于题主你的标签是三国而不是三国演义。那么我们就能够直接下结论:
不存在诸葛亮骂死王朗这件事实。
所以罗贯中和题主你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我猜你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所以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但是你犯了更严重的罪!!!
来人,把他拉出去续了~
大家搞清楚,两个人的身份是敌对方,地点在战场上,那些引用民法和刑法的,都属于耍流氓。这明显是阵前斩将,记个个人一等功应该是没问题的。
小朋友,这是职务行为。 既然谈到国际法,那蜀汉应该主张管辖权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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