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餐館的某一盤菜里吃出蟲子,最符合法律規則的解決方案是什麼?
在餐館裡吃出蟲子一類的事情時有發生,有的給你退一道菜的錢,有的給你換一道菜,還有的給你免單。這些五花八門的解決方式,到底哪一種是最符合目前法律規定的?
今日開始補更,一個新的故事,篇幅預計比其他兩個故事長一些,感興趣的請移步觀看。
不邀自來。先說一下我的身份,苦逼律師一隻,從業四年。
讀完題主的問題,我可以得到兩個基本信息,第一,題主不是法學相關專業,甚至缺乏基礎的法律知識,這點相信大家都能得出,有人可能會說,這不廢話么,懂的話誰還來問。下面說下我得到的第二個信息,題主涉世不深,缺乏這種面對面糾紛的處理經驗。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題主問的是「最符合法律規則的解決方案」,這種問法說明題主仍把大量的糾紛局限在法律的框架下,類似的問題還有「加班XXX小時老闆不給加班費合法嗎?」「法律對於買鋼材晚給錢半個月是如何規定的?」正確的問法應該是「有什麼解決方案」「如何解決」「如何維權」之類。
殊不知,法律解決只是解決問題的一個途徑,還不是最主要的途徑。法律至高無上是沒錯,但海參鮑魚也不能天天吃啊,鴿子蛋也不見整天戴著吧。說得學術一點,法律是上層建築,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真正的法律層面的較量,那是高端的撕逼,各種操作分分鐘亮瞎你的眼,至於吃到蟲子這麼個事,還是不要戴這麼大的帽子了吧。
基於我是一個律師,可能有人覺得我這麼說很不專業。實際上的問題是,你不是去法院,不是去檢察院,也不是在公安局,你在餐館,你在吃一個團購的菜,老闆可能是高中沒讀完就出來創業的人,服務員可能是高中剛畢業就出來打工的小孩子,片警可能是部隊轉業出來的老兵油子,你跟他們講法律,跟他們講行政許可?就算他們知道相關法律規定,你講一下法條,他們會跟你一起講法條么?
親,別逗了。
其實這種吃出蟲子的問題,可以類比到團購酒店,菜市場買菜,五金店買鎚子等一系列自然人個人之間的小額購買行為。與單位法人之間的經濟合同不同,這類糾紛解決的主要方法是自行調解,方式包括談判、嚇唬、投訴等諸多方式。下面我舉兩個栗子,兩個事件中,我在現場沒有列明任何一個法律術語,但是涉及到的思維方式,是職業鍛煉的結果。
第一個事情跟吃到蟲子類似,某天去找女票玩,然後吃麻辣香鍋,在點菜的時候,聞到生食區有若隱若現的臭味,當時沒有在意,點菜的地方靠近廚房,覺得可能是食材加工時的異味,你想,什麼肚啊腸啊的,加工時候有味道很正常啊。然後點菜交錢。上菜了,我跟女票又聞到了臭味,經過仔細查找,發現是百葉有臭味,然後我倆就吃不下去了。立刻叫來服務員,說食材有臭味,並指明了是百葉,服務員立刻取樣然後上報了,然後說可能是沒處理好,要不給你們把百葉挑出來。
此處特別提一下,這時候我的女票露出的表情是「行啊,快挑出來我們還要吃飯」,我那天真可愛的女票啊,菜都臭了你還想繼續吃是咋地。
就算我拋開處女座的身份,這個提議也不會接受,我說你們菜都炒一起了,挑出來又有什麼用,別的怎麼吃,這個方案我不接受。我要免單。然後服務員說這個他說了不算要請示,請示回來說老闆不允許,可以退一半,我說門都沒有,你們這種菜,沒法吃還不退錢?
服務員表示很為難,說要不你可以找行政部門來檢驗,我說這個不著急,你們先出方案,不滿意我再找工商和食品部門,反正你們點餐區的半成品都在那擺著,取樣檢查很方便。然後服務員又去請示了,最後說免單不行,畢竟你們還點了兩碗米飯,米飯錢不退,我說OK。
這個事情,應該說處理的不算費勁,店家也不算很難纏的,對於顧客來說,把握的關鍵點是要表現的淡定,不用暴跳如雷,也不用多說話,氣場要擺足,哥是來消費的,哪怕給完了錢,哥也是上帝。菜有問題,店家首先心理會理虧,在現場不會特別硬氣,消費者完全可以放心談,咬住條件不放鬆。對於找行政部門這種事,店家提出來,顯得貌似公事公辦,實際是想用這個大帽子壓人,讓消費者想到費時費力而退步,實際他們才是最害怕工商來的人。如果我單純說找工商,一離開現場,消費者的優勢地位就大打折扣,如果說不找工商,氣勢也會矮一截。所以談判和工商兩條路子全占著,可以確保自己的優勢地位。至於那兩碗米飯錢,所有談判最後都會為了一個完全不影響大局的錢而糾纏,只是雙方一個心理價位而已,都不夠買一瓶飲料的,再糾纏純粹是浪費時間,另找地方填飽肚子是正事,店家只是要賺回一個台階。
下面要說第二件事,這個相對複雜一點,是跟團購酒店有關。我跟女票有段時間異地,因此我過段時間就去一次,一般是周末,周六去周日回。然後在附近團購個酒店住。現在的連鎖酒店,周末團購各種條件,什麼提前預約,到店加價什麼的,基於不好的印象,我在此實名指出這家店,濟南汽車東站的銀座佳驛快捷酒店。提前團好,預約,說明是團購的,各種工作做完。等我到店辦入住時候,告知我要加十塊錢。
十塊錢!十塊錢!十塊錢!十塊錢!十塊錢!十塊錢!
哎呦我這暴脾氣,我說這錢我不會給,但是我要住。第一我完全按照你們團購網頁的要求辦了預約,也提前訂好了房,完全按照你們要求來。第二你們網頁根本沒有提到店加錢的事,其他要加錢的店都在網頁上明確說了,你們提都沒提,到了又要這是怎麼個意思。然後前台巴拉巴拉說了一堆,然後請示店長云云,主題就是要麼加錢住,要麼另外找地方,當然語氣很委婉,沒有使用觸怒我的辭彙,配上一副楚楚可憐的表情。我靠,這套跟別人耍還行,跟我耍那就顯得太菜了。
我說我就是要按照團購價格入住,你們內部問題自己解決,住不了我就找你們上級投訴,然後找團購網站投訴。然後打包走人,跟女票找了附近的地方吃飯,老子大老遠跑來,飯還沒吃就遇上這事,遂化憤怒為食慾,剛吃沒多會,酒店就來電話,我跟女票比划了個V字,然後接起來,前台說先生要不再過來協商下。
然後以團購價入住,不過是付的現金,團購的款我可以從網上退款。這個條件還是我上面說的,所有談判最後都會為了一個完全不影響大局的錢而糾纏,只是雙方一個心理價位而已,店家只是要賺回一個台階。
其實律師做上幾年,在日常生活中是不怎麼計較的,但我不計較是一回事,你要我不計較是另外一回事,我們這個職業對責任該誰擔是非常敏感的。過錯在你,還要我當然體諒你,門都沒有。我也很少去跟人計較這種事情,不過當時確實很生氣,也就轉換為硬茬不好惹姿態了。
可能有人覺得這個事情比上個簡單,其實連鎖酒店比飯館子要強硬的多,因為客人的即時消費性不如飯館,而且連鎖酒店可以說是賣方市場,周末時候定房間,客源那個充足啊,那是一不留神就要沒地方住的。另外不管是前台也好店長也好,都是拿工資的,客人不高興走了還有下一個,我高興不高興他們不管,甚至連跟上級報告都不用,跟他們沒有多少利害關係。這些看似不重要的細節決定了酒店和飯店的不同。這個事情最關鍵的地方,在於我說找團購網站投訴。我給團購網站審過合同,商家不聽話,他們可以直接扣錢的。因為錢是通過團購網站流轉給商店,團購網站才不會管店家高興不高興,我不高興他們就要解決。這招一放,店家必然服軟。
這兩個事情是小事,不過事情的解決,主要靠打店家的軟肋,就是看什麼事情會直接扣錢或者影響他們近期收益,關鍵的事情做到了,店家自然服軟。賺錢的就談錢,有權的就談事,區分情況對待。談判這種事情,不是看誰嗓門大,是看能辦到關鍵點上,至於最後一點點的台階,無所謂的。跟女票在一起,憑職業思維解決了好多問題,今年7月份憑職業學來的東西,實戰給女票上了一場高端糾紛的學校模式,令女票五體投地,看情況補更。
補更分隔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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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個故事之前,先說下背景。
背景一:基於我這個苦逼的職業,腦細胞凋零飛快,所以適當運動成了我的必需,而我選擇的方式是——騎行。2010至2014年間,我在濟南工作,也認識了一堆騎行的小夥伴。買的第一輛車是美利達公六,新車一周後在女票學校丟失,然後我又買了一輛領航530,綠色的那款,因為害怕再丟,到哪都花大工夫防盜,因此我倆戲稱「綠大爺」。
上一張綠大爺照片,下面是我騎行拔槊泉防護不周胳膊上的色
背景二:女票膚白貌美氣質佳那是確定一定以及肯定的
賢良淑德
溫婉可人
母儀天下
。。。。
唯一就是身子骨有點弱。因此我給她也買了輛車子鍛煉身體,型號為美利達領航特別版,這個型號早已停產,顏色為白色,因為超級新,顏色亮,防盜也是廢了好大勁,平時我們叫她「白大娘」。
來張大爺大娘合照。
背景介紹完畢,其實整個事情就是白大娘丟失的事情,容我慢慢道來。
因為學校不安全,女票的車子原來都是放在我住的地方。2014年秋天,我因種種原因離開濟南,租的房子退掉,女票也因各種原因沒法騎車子,然後就需要找一個合適的地方放車子。想了好幾天,找了好幾天,然後發現一個地方,宿舍樓下有一地下車庫,地下車庫有一個樓管管理的小屋,平時放點雜物什麼的,門平時上鎖沒窗戶,而且也不起眼。我倆感覺這個地方還是可以的,遂與樓管溝通,樓管允許放,然後就落鎖放進小屋裡了。
今年畢業季,女票已經收拾打包完畢,打算將車子運走,然後去找樓管開門拿車子。然後
車子不見了
子不見了
不見了
見了
了
再插入說一下女票的學校吧,基於母校恩情,在此不公布學校名字。此學校是全國著名高校,985211,坐落山東,師資雄厚。但是校內自行車失竊問題超級多,我的第一輛車就是在學校丟的。
女票也有過跟我原來處理丟車的經驗,立刻去學校公安處報案,學校公安處也按程序進行了受理,做完基本筆錄後,因為當初給女票存車的樓管輪班,第二天才到,因此事情需要到第二天進行對質。
第二天如願找到了當時給放車子的樓管,然後樓管說
「姑娘我不認識你,一直沒有什麼放車子的事,地下小屋也沒放過什麼車子。」
我擦!
我擦!!
我擦!!!
然後公安處問:
姑娘你確實放過車子么? 放過
姑娘你確定是這個人么? 確定
姑娘你能確定是什麼時候車子丟的么? 不能確定
姑娘你有收條么? 沒有
姑娘你有當時車子存放的照片么? 沒有
姑娘你有其它的證據么? 沒有
然後公安處的人帶著女票回到公安處,說我們可以再幫你調查一下,但是你什麼證據也沒有,估計挺難。
女票回去後又找了一次這個樓管,樓管自然一推三二五,女票懷著一顆碎成渣子的心出來了,剛走出樓管辦公室,這個樓管又追出來,
「姑娘你不能誣陷我啊,我可是好人哪,你誣陷我我可以告你的。」
好了,目前的問題是車子沒了,什麼時間丟的不知道,收條沒有,照片沒有,各種證據沒有,只有一張嘴和一顆車子丟了破碎的心。
晚上女票自然找我,由此揭開了因丟失一輛自行車雞飛狗跳的序幕。
從業四年,處理各種大小案件,服務主要顧問單位是政府和各種規模國企,學校是個事業單位,模式應該也大同小異,一琢磨就知道這些人會是什麼嘴臉。問明白事情後,我跟女票講,這次車子肯定拿不回來了,你就當這次是你的畢業學習吧,也學習下處理事情應該怎麼思考。我沒法出面直接處理你的事情,你自己跑,以學習鍛煉為這次事件處理的首要目標。
然後我告訴女票,你下面要接觸這麼幾個部門的人,他們會對你有不同的態度和說辭,針對不同的人,要採用不同的處理方式:
1、樓管,肯定還是一推三二五,裝瘋賣傻說不知道,而且會一直咬死到底說不知道,她要改口說知道,肯定是找死。這個人不要再接觸,也不要起衝突,除非有第三方給你組織,不要跟她有任何直接的接觸,連話都不要說。
2、公安處,公安處會給你走程序,按程序處理,然後告訴你,你沒有證據,他們想幫你,但是也沒有辦法,要不去派出所報案。跟他們也不用多說,把事情經過說明白,等他們說完講證據,然後你說我知道沒有證據,但是我不是打官司,我不講證據,我講這個理兒,你們權利有限沒關係,我繼續向上反映。
公安處只是名字有公安,實際跟公安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是學校自己設置的一個安保機構而已,他們沒有實權,決定不了任何事情,你這種棘手的事情,他們首要選擇就是把你往外推。
3、公安處上級部門,首要選擇也是往外推,沒關係,把跟公安處一樣的話說到,然後可以繼續找上級。
4、分管領導(校長級別),要講禮貌,語言要清晰,幾句話點名事情要點,然後說車子找不回來沒關係,但是要剷除這個監守自盜的樓管。
然後我跟女票講了整個事情的處理流程:
第一步,不要接觸樓管,直接找公安處,他們肯定會抓你沒有證據的弱點,你不要提證據問題,他們一提證據,你就說確實沒證據,但這個事情是真的,詛咒發誓全用上。本身在畢業季,沒人會多事,你一拿這個事情去找,他們就會在心理上知道這個事情是真的。但是制度要求他們不能多事,跟你強調完證據,讓你去報案。
第二步,找公安處上級機關,走跟公安處一樣的流程,問明白分管老闆是誰。
第三步,找到分管老闆,說明事實,但不要講下面的人是如何處理的,老闆不會跟你講證據,首先會問明白事情,然後安撫你情緒,然後給下面的人打電話,讓他們妥善處理,再讓你去找具體負責人。
第四步,找具體負責人,讓具體負責人給處理,如果具體負責人處理怠慢,直接再找分管老闆說下邊人辦事不力。
做到第四步,就是看結果亮價碼談判了。
然後女票表示好複雜,我說你一步步做。知道各個部門怕的是什麼,下一步就順理成章了,下面辦事的嫌麻煩不願意辦事,所以往外推,但是怕領導,而領導不具體辦事所以不嫌事情繁瑣,但是害怕擔責任以及負面影響,這樣對症下藥就可以了。
ROUND 1
第三天上午,女票正式開工。先找公安處,公安處說昨晚又找過樓管,因為這個樓管在收下車子之後的莫名其妙的沒來上班,大家都以為她不來了,結果過了一個月又來了,他們覺得這樓管肯定有問題,哪怕找到一點證據,他們就可以上報處理,姑娘你快去找找證據。
然後
然後
然後
女票就真的回去找證據去了,看當時有沒有在跟其他人的聊天記錄中記載這個事情,然後果然沒找到,女票感覺世界都黑暗了...........
評析:公安處的說法跟我預計一樣,但是女票臨時掉鏈子,後續沒有順利開展。
ROUND 2
我中午又給女票重申了流程和說話重點,重點不是證據,一點都不要談證據,永遠不要提對自己不利的東西。要講事實,永遠強調事實,強調我就是車子給這個人了,情緒要到位,然後出門到上一級部門。我們不是打官司,我們不要證據,公安處只是整個事情的一個環節,這個環節的演出結束抓緊趕下一場。
然後女票下午威風凜凜的去了,然後表演一百分。公安處表示無能為力後,女票走出了公安處。
此處一個小插曲,女票出門後,公安處一頭目也出門追上了女票,說了一通同情之言,然後提出賠償RMB1000。
評析:把上午掉的鏈子接上了,完美獲得主辦人心理認可,向下個階段前進。
ROUND 3
女票緊接著又去找了公安處的上級部門,但這個公安處的設置比較獨特,沒有完全直屬的部門,直接的上級就到分管副校長了,因此決定直接去找副校長,然後出現了本次事件處理中最大的危機。
分管副校長已經快退休了,經常不來,女票正值畢業離校期,各種亂七八糟事情,女票舍友均不贊成女票繼續搞這個事情,然後找副校長各種不順利,各種事情煩,女票雖然顯卡棒,無奈多任務處理能力不足,眼看要死機了,女票想再找找,讓對方漲漲價拿錢走人。我說你回公安處,他們就咬死一千,最後磨得你沒脾氣了,你就拿一千走了。然後在我的高壓之下,女票超頻了。最終找到了副校長,見到副校長那一刻,女票感覺多日的委屈終於有的宣洩口,直接哭了。
跟副校長的談話在友好的氣氛中進行,女票就近日跟各部門的接觸進行了介紹,表達了自行車是我倆愛情忠貞象徵這一基本立場,再次重申了不要錢要剷除毒瘤的利益取向,希望學校從全校學生角度出發,堅決打擊這種監守自盜的惡劣行徑。副校長表示不能讓學生帶著這種情緒離開母校,一定妥善處理。然後當著女票面給下面打電話,然後要女票回去找經辦人。
評析:果然領導不好找,領導的態度、意見、處理方式均在我意料之中。邁向下一步。
昨天晚上應酬到半夜,今天老爸老媽又來,一天都沒時間,晚上吃完飯有空了,繼續更。
女票找了分管校長之後,公安處的人態度立刻就不一樣了,主動聯繫女票處理這個事情,女票沒空就等女票檔期。詢問女票意見,態度神馬的都可好了。不過呢,基本的意見還是那些老套路,只是沒有說那麼明顯而已。學校的主要策略就是拖時間。
實際上在這個時候,我們最大的敵人,已經從人變成了時間,離校就在眼前了,而女票不但要處理車子的事情,還有其他正事要辦。等拖到女票離校,前期積攢的優勢就全都沒了,而拖時間毫無疑問是學校最優的處理方式,不用擔責任,還能達到優秀的效果。因此公安處又開始了打太極的行為。
公安處的這種處理態度,我也預料到了,但是因為剛找了分管校長,基本的面子還是要給,在又等了兩天之後,我讓女票又去找了一次公安處。
這次找公安處,祭出了分管校長的大旗,狐假虎威好辦事,女票又來了一次表演一百分。掛著領導的幌子,數落公安處處理領導指示怠慢,同時直截了當的指出你們也不用想拖時間來解決,姐有的是時間耗,別以為到時間了我就走,處理不好有你們好受的。
直到這個時刻,我可以負責任的說整個事情完全是按照我預想的在發展,不同階段不同人的不同反應,完全在我預料之中,這也說明了我計劃的正確。我只想說,這些人平時跟學生打交道習慣了,應該怎麼去處理事情,也基本是一個學生水平,從來不去想怎麼處理事情,而是琢磨怎麼連哄帶騙。就是吃准了他們不會認真辦事,所以每一步都如我所想。如果換一個成熟的社會人,肯定不會讓事情如此標準的按照我的預想發展。公安處沒想到女票這麼剽悍,確實慫了。
就在我以為一切盡在掌握的時候,公安處放了一個出乎我預料的招,讓我改變了對公安處精(shi)明(wei)能(su)干(can)的認識。在女票發完彪之後,公安處通知女票,這個事情他們不好處理,要女票通知學院老師。
大家都知道學校的行政體系有他們的特殊性,女票處理這個事情,一直沒有驚動學院,只是以一個普通學生的身份跟學校交涉。主要原因是這個事情,確實跟學院沒有什麼關係,沒有找學院的必要。同時畢業在即,不想麻煩學院。雖然自己確實丟了車子,當時在很多人心裡,覺得我們就是鬧事的,也因為考慮到影響問題,所以沒有找學院。如果找到學院老師,女票在交涉的時候就如同被戴上了手銬,很多事情的表達力度就會受影響。
女票也確實為這個事情擔憂了,我說,這個不難。跟他們說,這事跟學院沒關係,我們找不著學院,要找你們公安處找。
繼續更,感謝大家積極的催更,好多知友都催到我女票那裡了,無奈這個周末事情實在多,今晚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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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處見女票不找學院,然後他們自己找了學院老師,他們找的是女票學院的D老師,主管該院學生工作。得到這個消息後,我感覺D老師可能會成為整個事情處理的阻力,他更多可能是會跟學校一夥,畢竟女票馬上離校,犯不著給自己多找些麻煩。
然後女票見了D老師,D老師的反應完全超乎我的意料,完全是義憤填膺,沒有那種推脫的說辭,說要給女票爭取一下,盡量要些錢補償,然後把涉及的樓管給搞臭開掉。
看到這種情況,我跟女票講,既然D老師要給你出頭,你就先別跟公安處接觸了,由D老師給你搞好了,正好趁這個時間抓緊把畢業的事情搞一搞。因為到此時,為了這個事情,已經耽誤了很多畢業時候應該辦的事情,離校去新單位報道在即,好多事情已經到了不能再拖延的地步了。
然後女票就等D老師消息,開始時還是不錯的,補償講到了兩千,然後再找D老師,D老師就說在研究,等消息
然後就一直在研究,一直在研究
看來D老師表演比女票好多了,還真是跟學校一夥的,開始完全騙過了女票。從這方面講,我確實是低估了學校老師的水平,看來常年在機關事業單位混,兩面三刀的水平確實是必備的了,只是把這些東西拿來對付一個學生,確實讓人想呵呵。
然後他們終於拖到了女票不得不離校的時刻,女票離校入職後,迅速投入到了社會主義建設中,在短短三周內進化為一隻加班狗,無暇再管車子的事情了。
結果來看,花費寶貴的畢業季時間,一直找到了分管校長,牽動了學院,最終折騰了一圈,車子沒了,錢也沒拿到,女票倒是增長了不少鬥爭經驗。
回頭來看整個事情,經濟方面的補償沒有拿到,女票經過這一圈,看明白很多東西,好在最初我們就沒以拿錢為首要目標。只是女票非常喜歡白大娘,以為可以跟我騎好多年的,現在白大娘只存在照片和記憶中了。
寫到這裡,其實我還是挺傷心的,不是說丟車子損失了幾千塊錢,而是想到整個事情過程中,學校沒有任何一個人站在我們這邊,在需要幫助的時候,沒有任何一個人伸出援手。雖然我已經看過太多的這種事情,也知道這個事情對我們先天的不利,所有的步驟都計划到想到,但最終還是沒有熬過時間。
我倆現在離學校很遠的城市,白大娘的事已經不打算再糾纏,白大娘和綠大爺在一起的時光,很遺憾不能再重現了。感謝知友的支持,抱歉結局不是一個喜劇。
我也不敢說這是什麼高端撕逼,不過我有自信整個事情的處理流程,完全可以舉一反三進行推廣。一般自然人層面的維權基本夠用。
最後,在面對權利被侵害時,希望大家不要羞怯站出來去當那個「刺頭」,希望大家能勇敢的站出來SAY NO,哪怕要面對的東西很強大,哪怕最終是不利的結局,不要管什麼「最佳法律方案」,信念才是所有維權中第一位的要素。諸位共勉。
【記一次很不成功的維權】
上次在某香鍋店吃出了不明物體……至今不知道那是啥……
然後我和小夥伴們商量要不要說,因為那東西看著挺奇怪的……
小夥伴A灰常嚴肅地說:一會兒來!讓他打折!退錢!
小夥伴B說:這一定要處理一下!
我:那我叫服務員咯!
咳咳!
服務員您好!請過來一下~
小哥蹦蹦跳跳過來。
我:「您好,我們吃出了這個東西,不知道是什麼……但我們確定沒有點。」
小哥疑惑地端起來看看:「這個……我拿進去問一下廚房……」
哥哥!你怎麼不按套路出牌啊!!!!
然後我們三個就亂了!這!!!這證據是要被毀滅了么!!!!!!
三個慫包忽然就不知所措了!!!眼睜睜看著小哥把盆拿進去了。
A:不會是要拿出來就說解決好了吧!!!
B:那不是死無對證了!
我:沒事!!剛才我拍照片了!!!!!!
沒一小會兒,小哥把盆端出來,我喵了一下,嗷 東西還在,還挺良心的。
小哥解釋道:廚房說可能是蔬菜的顏色掉了。
我內心在狂笑,猜到你會這麼說了!然後我笑了笑:嗷,什麼蔬菜會掉色啊?那你們這蔬菜也有問題咯?
小哥一愣,明顯沒有想過這樣解釋的後果,哈哈哈哈哈哈!讓你邏輯差~讓你心思不縝密~如果不是看你帥~我一定會開嘴炮~
小夥伴們聽完我的反駁開始冒星星眼了。
寶寶們冷靜點~畢竟我是套話小能手~哎呀 不要這麼崇拜我~
這時候小哥無奈地賣萌,蹲下來:那你們說怎麼辦呢~
那委屈的樣子,讓我們三個瞬間……
哥!你又不按常理出牌了!難道不是店家給出解決方案么!!!!!
這讓我們三個文靜的小女孩怎麼說出賠償兩個字!(三個慫貨)
我示意A,biubiubiu ~
A假裝喝飲料
我再看看B……她在假裝四處看風景
然而我真的不好意思說出賠償 打折之類的……
我只負責嘴炮啊!賠償這種事情!請不要叫我說好么!!!!!!
我只能回小哥一句:那你自己看著辦吧……
小哥開心地打了三杯可樂給我們……這事兒就算結束了……
這真的好么!真的好么!!!!!!
吃完飯出來
A:我覺得那就是雞胗沒有洗乾淨!
B:對!一定是殘留物!
A:哎呀!你怎麼說出來了!
我:……呵呵(我就靜靜看你們倆裝逼……)
我的回答是:都符合。
根據是《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第二款、第九十七條和第一百零七條。
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第九十七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首先菜裡吃到一條蟲子,明顯是不符合合同約定違約行為,因此:
退給你一道菜錢,其實就是第九十三、九十四條的法定解除情況。要注意的是第九十四條明確不履行的是他(退錢行為),所以解除合同的權利方是你,因此你有權拒絕並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
換給你一道菜,其實就是第九十七條的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免單屬於債權人主動放棄債權行為。不過實際情況可能是吃到蟑螂老鼠之類的會造成消費者直接人身損害(拉肚子之類)的更複雜的情況下才會免單的(因為想讓消費者放棄追究之類或者對賠償請求進行抗辯等,當然這個抗辯理由是不成立的)。
因此不管餐館是否免單,如果造成損害的話消費者還是可以要求餐館賠償損失的。
我一個朋友吃沙拉遇到蟲子,活的,叫了服務生。
服務生說:look how fresh our salad is!
有人問所以註:我朋友是法國人,這件事好像發生在日本,朋友用的是英語告訴我的這個故事趕緊吃進去。要是被發現的話會被潑開水的。都這種時候了還要啥自行車呀?
最後還是要哀悼一下這隻被煮熟的蟲子。去掉頭蛋白質是牛肉的三倍。
記得在一家餐廳吃到蟲子,服務員立馬過來說換一份,銷毀證據後又跟我們說做這盤菜的材料沒有了,材料沒有了。。。你騙誰呢,剛還看見從廚房端出一樣的菜給鄰桌。。。我沒揭穿
結賬的時候我們要求減掉那份菜的錢,她說你都快吃完了,可是我就夾了兩塊啊喂,餐飲不好做我能理解,也不用這麼忽悠我吧!!!我就只是想減掉我沒吃的那盤菜 ,又不是惡意掏出事先準備好的蟑螂打算吃霸王餐,再說那盤菜不貴啊。。。
首先,吃到蟲子的你 是受害者,你有權得到補償。
其次,要學會理解,自己家做飯還會出現這種情況的,何況別人。
遇到這種事情我覺得最主要的就是不要像吃到那什麼一樣大喊大叫,你可以很平常的語氣喊服務員過來,把問題控制在你們和飯店兩者之間,99%的情況下,飯店會重新為你上盤菜。千萬不要大喊大叫讓整個飯店都知道,這樣的情況下,會有部分飯店不會承認的。
能淡定到把蟲子夾出去繼續吃的畢竟是少數吧,雖然我也能!
我吃到過。
我選擇了最省心省時間省物力人力的方案,當然你必須要有足夠強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心理素質。
把蟲子撥到一邊,繼續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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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答友說,這個違反食品安全法什麼的,個人覺得有些牽強。
菜里有蟲子最多說明廚房衛生狀況可能不太好,但是蟲子吃下去還是比較安全的。一般來說,我們常見的昆蟲,包括蒼蠅蚊子蟑螂青蟲等等……只要煮熟了都是能吃的。不僅無毒,比起地溝油蘇丹紅防腐劑,真的有營養多了。——只不過大多數人不能接受而已。你看貝爺吃了那麼多蟲子,安全得很。
有興趣的童鞋可以百度「可食用昆蟲」。很多昆蟲的營養真的比牛肉羊肉還要好,某些酒店甚至是特色菜肴,我國有些地方有過節吃昆蟲的習俗,世界上有近20億人口有吃昆蟲的習慣……
我這麼說不是鼓勵你吃,只是讓你心裡好受點……沒有你想像中那麼噁心……你挑出去不吃,有的人可是當飯吃……雖然沒有邀請,還是忍不住要回答一下。因為看到這個題目,我實在忍不住!
好了,先介紹一下。本人家裡是做夜市的,露天的那種。特別是本人家在山東,一到夏天空中總有很多小飛蟲,特別小的那種,記得有時候騎自行車被吸進嘴裡嗓子里不知道多少次 。我們家的地攤就是炒菜,燒煤的爐子,炒瓢。然後就有一次,有一桌客人點了幾個菜,偏偏不巧有一個炒的青菜裡面就有一隻蟲子,因為是綠色的蔬菜,有一個蟲子很顯眼,所以那桌的客人就把我們的掌勺大廚,也就是我
的老爸給喊了過去,然後他們就開始各種找事。我老爹一看有蟲子,立馬錶示重新做一份,但是那桌客人就是不願意,然後他們就把桌子給掀了。當時也想著和氣生財,老爸一直給他們說好話,最後賠了他們兩包煙,而且沒給他們要飯錢。
當時正巧放暑假,我也在攤子上幫忙,看到這一幕的心酸真是不為人知。
後來又一次和幾個同學出去吃飯,也碰到我們的飯里有小蟲子,同學要找老闆理論,被我勸住了,人家幹個生意也不容易,而且這麼小的蟲子,就是自己在家做飯也難免會飛到鍋里,但是後來這事還是被服務員告訴了老闆,老闆後來過來給我們重新做了一份,然後送了一紮果汁,真心覺得這個老闆大叔不錯,然後我就和那個老闆留了電話,後來還加了微信,然後和老闆就成了朋友,有時候去他那兒吃飯還一起喝酒什麼的,我暑假裡去他那兒做兼職,他給我4000一個月,而且還讓我隨便吃。
如果非要我給吃飯遇到蟲一個建議的話,我會勸你,如果是很小很小的蟲子的話,當然也看個人的接受能力,如果能接受就把蟲子挑出來,接著吃,如果不能接受,就要求老闆換一份。當然如果碰到那種出現蟲子還理直氣壯的說這是蛋白質,高營養神馬神馬的,我的態度是————直接掀他攤子!!
大喊!老闆!菜里有隻死耗子!!!!
噁心死我了!!!你陪我各種損失共計五萬餘元!!!
老闆肯定過來看,然後告訴你,你瞎啊,這不就是只蟲子么。
你就順勢說,哦,你承認有蟲啊,那就不用陪好幾萬了,這頓免單就行了。我說的這個絕對是用法律的方式解決。
我們學校是某著名政法專業學校,在當地有名氣,基本上只要報出名字就知道我們是幹什麼的。某天跟同學去吃飯,正好就碰上吃飯吃出蟲子(蟑螂)的事。由於同伴里女生多,沒有那種把蟲子撥一邊繼續吃的勇氣,非要退菜。然而店員和老闆偏不幹。
於是我們採取了如下行動:
1、A同學用手機錄下了視頻(不是照片),順序是先拍蟲子(記錄下菜里有蟲的基本事實),然後鏡頭拉到店內環境和店員老闆(確保是這一家餐廳),然後是另兩個同學的手機鎖屏畫面(記錄時間日期)。以上行動明目張胆,因為我們人多女生多,對方不敢亂來。
2、B同學悄悄地打開手機錄音。
3、C同學一邊掏出筆來一邊寫一邊問,「老闆,這菜什麼名字?」「多少錢?」「菜里有這麼大一隻蟑螂你怎麼看?」「真的不給免單?」「您看一下我記的情況對不對?(遠遠給看不讓拿)」
4、以上事情完成以後,我讓它們把東西收起來,然後擺出一張笑臉(因為真的很想笑),說:
「老闆是這樣的,我們是某政法大學的學生,關於這次的事情,我們覺得是個非常典型的案例,而且案情簡單,是個不錯的素材。我們打算把這些材料帶回學校,將這個案例作為我們學院民訴課的審判實踐課案例,組織全體同學共同參加將這個案子起訴到法院,讓學生們實際體會一下民事審判的流程。起訴書我們會在近期寄到你這裡,你看地址是寫你們店的地址還是老闆你家的地址呢?」
……
……
……
……
「你們給我等一下!!!」
當然這種方法是有點威脅人的味道。
順便為什麼我們的行動會如此默契呢,原因是本科侵權法課上老師給我們講關於如何應對碰瓷,末了還添上一句:
「你們遇到遇到碰瓷的不要怕,先打電話報警再打電話給我,二話不說就讓對方上法院告你。我會把案例放到教學計劃里然後安排教研室的老師們出庭做你們的代理人,你們旁聽,帶你們走一趟侵權法訴訟的流程,實際演示一下舉證責任的運用。」
要知道我們這裡搞法律基本都是我們學校畢業的,估計到時候法官和對方律師看到被告席上坐著的全是自己老師說話都結巴了。
(順便知乎某個回答里那個在法庭上怒斥對方檢察官胡說八道然後當庭給法官和檢察官上刑法課的就是我們學校的教授)
吃光,終於見著肉了。
索要10倍賠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不過你說的那些做法如果顧客願意接受也符合法律規定,這又不是刑事案件,民不舉官不究。所以沒有「最符合」一說,只有利益最大化的做法,就是最多索要10倍賠償
最理智的解決方案是忍氣吞聲。
如果你去的餐廳不是很高檔的話,他們的員工很可能素質並不是特別特別高,而且保不齊個中有個什麼『情感缺失』『性格缺陷』的。你跟他們一講道理,但分態度有點激動,語言帶點情緒,開罪了某位服務員就危險了……99度的准開水可不是好受的……
出事之後,網上還有不少人不向著你,各種『理中客』的『聖母白蓮花』為肇事者辯護,你還要通過各種渠道自證清白,最後能把自己擇出來就不易。萬一幾句話說不清楚,您就得遭受肉體和精神的雙重傷害…………您說說,您是不是得不償失?
所以說,根據著名的『垃圾人定律』,咱新鞋不踩臭狗屎。忍字頭上一把刀,能忍則忍,算了吧,認倒霉不丟人,寧可錢吃虧別讓人吃虧,誰讓咱趕上這麼個社會了呢。
首先,你要明白你是出了錢的
也就是說你是業主
現在你在這個吃菜的項目裡面
吃到了蟲子,怎麼辦呢?
你得馬上得看看這個蟲子是不是自己要求加的
如果是自己要求加的,那就按簽證的來
如果沒有簽證,對不起,我吃了也白吃
另外
如果菜單上沒有,自己也沒要求加
這說明乙方多做了!
這時候你得萌聲發大財
你得先叫乙方把結算單送上來
然後雇一個第三方幫你審計
如果發現乙方的結算單里有5個蟲子
而你只吃到了一個
那審計就會把結算單上的4條蟲子扣掉
施工方肯定不幹啊
因為蟲子很長,炒的時候難免會斷
清單計價明確表示
有幾段算幾條,按實結算
這樣你來我去,唇槍舌劍一番之後
定了2.5條蟲子的工程量
然後第三方轉到你手上,並表示
我們看過了,工程量我們已經認可了
此時你拿起來一看:
怎麼2.5條蟲子?對不起我不能接受!
重新審計!
然後審計公司根據菜裡面發現的蟲爪子
推測出蟲子有多少節,
然後根據江蘇省清單標準算出一條多長
這條蟲子只有2.5cm長
根據食品清單計價表的附註:
蟲子小於等於3cm不管斷成幾段
統一按一條蟲子來計算
好了,這下再和飯店(乙方)一商量
最後這道菜的廚師簽字認可
好了,業主又收到了一份菜的清單
裡面蟲子為一條,長度為2.5cm
單價按市場價5毛一條來計算
然後算上人工利潤之類
綜合單價為3塊錢/條
最後閣下簽字確認,付錢走人首先,你和飯館之間存在服務合同。
其次,飯館的菜里有蟲,構成違約。
第三,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重做、減價、賠償等等,所以重做一份、換一道菜、免單都符合法律規定。
讓我想起一件事情來,
高中的時候,和好基友一起吃學校食堂,食堂你們都懂的,
基友在飯盆里吃出一條菜青蟲,我調侃,哎喲不錯嗎,這麼大塊肉
基友啥也沒說默默的夾到旁邊,接著我們若無其事的吃完了。
但是並沒有完。。。
基友又把菜青蟲重新夾回去,然後端著飯盆走到了打飯師傅跟前,
非常不滿非常生氣的說,怎麼回事啊,菜裡面有這麼大一條蟲子,這怎麼吃啊。
食堂師傅也是大神,說了句,有蟲子啊,那是好事啊(我早就說了是好事吧,那麼大塊的肉,很難得的)
基友的眼睛裡冒出了火焰,演技確實不錯。
師傅後來想了想,還是覺得不太妥,於是想要息事寧人,說,我再給你打一份菜吧。
基友冷冷的說,不用了,吃不下了,給我兩杯豆漿吧。
嗯,符合法律規則。。。
可以拍照加錄像,發上微博等地方並艾特相關人員,然後當場大聲喊服務員來,並炫一下裡面的新生物,提出賠償要求(隱約記得是10倍賠償?記不清了)。。。如果出矛盾,那該找消協什麼的,就去找,如果飯店人員罵人或者威脅,可以報警。。。
我對符合法律規則的理解,就是我自身不違法。。。為此,可以利用網路暴民的力量。。。
當然,中國人信奉中庸之道,這麼「不會做事」的做法,基本也就自己YY一下罷。這麼和你說吧
你要維權是沒錯的
個人的權力無需置疑是有法律保護的
就算鬧大了受傷害的也是店家
但是最大的可能就是重新上一盤菜
然並卵
像我這種內心強大的漢子早在高中時代就已經練的百毒不侵了
筷子撥開照樣能吃的不亦樂乎
高一初進學校
在家那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公子哥啊
【我就是打個比方,其實我是窮人家的孩子】
那家裡是那種馬桶能反光的乾淨啊
在食堂吃出蟲子
像我這種矯情玻璃心的人哪裡受的了這種氣
立馬摔筷子不幹,打報告給學校
順便翻院牆出去小餐館搓一頓
【你說小餐館不幹凈?我沒看見啊,呵呵】
高二已摸爬滾打了一年
能做到兩天一洗澡,三天一換襪,一個月不帶洗鞋洗被褥
當然這是在冬天,夏天我還沒那麼強大
幾個人剛打完球勾肩搭背去食堂吃飯
突然,旁邊傳來一個妹子騷動的聲音
「***,你的碗里有個蟲子哎,好噁心,不吃了」
我一看,嗨果然是,這還得了
馬上去窗口給大媽看一下然後洗碗重新打一份
【還是原來有蟲子的那盤菜?Who care】
哪有那些剛進校門讀書的小公舉那麼矯情
高三抓緊學習要考好大學
【說的好像我考上了好大學一樣】
剛刷完幾本試卷其實是剛看完鬼吹燈
抬頭一看離下課只有五分鐘了那還上個鎚子啊
麻溜叫上左右兩基友反手打開後門悠哉奔向食堂
打完飯正待開吃,忽見一蟑螂身卷黑金戰衣氣勢洶洶的望來
哎喲,翻了天了,立馬手起筷落挑出頭髮夾出蟑螂扒在桌子正中央
叫來一眾基友邊欣賞邊吃飯
你說剛打的飯菜?
這有什麼不能吃的,一看就沒讀過書
再說這三年你以為我是怎麼生活怎麼過來的
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什麼,在我身邊糾纏不清
額,這是歌詞啊,偏了,反正大致就是這樣
當然我不支持題主這樣
畢竟吃的東西還是要衛生的
和軟妹一起去吃一家老麵館的麵條,超級大碗。於是我們只點了一碗。
店裡沒有空調,廚子是個有刺青的光頭大叔,打赤膊在前台吹電風扇看電視。
頭頂上的電風扇呼啦呼啦轉,我和軟妹呼哧呼哧吃面。
吃了一半,我抬頭跟軟妹說了個笑話。
軟妹沒有笑,她說,看你筷子上。
一根菜葉。
菜葉上躺著一隻菜葉一般的肥蟲。
我們凝視著彼此,大約有三分鐘吧,直到我感覺我快要愛上軟妹了。
要不我去跟廚子說一下?
我不敢,軟妹說。
店裡的電風扇呼啦呼啦轉,電視里的小孩啪嘰啪嘰跑。
我想了想,還是拿了張紙,把不屬於我的面的蟲子包了起來。
我走到廚子面前,看到收銀台上隨手放的菜刀。突然又不那麼餓了。
但是他和他的白虎刺青一起發現了我。
就這樣,他看著我,我看著地,地朝著電風扇。
一秒啊又一秒。
一秒啊又一秒。
我把紙攤開。
師傅,菜里有蟲。
他看著那條蟲,不語。
我大量著整個店。
剛剛還擠在電視錢吃面的四個男人不知何時離開了,桌上四個碗和桌上的筷子,竟然也有點讓我毛骨悚然。
或許那四個人就是托,這樣才能騙我這樣對我小姑娘進來。
然後在麵條里擱蟲子,等我找上他的時候,就趁我不備,把我砍死,然後剁碎了放在廚房的冷凍櫃里,做肉絲麵的時候再掏我的胳膊或者大腿。
頭頂上的電風扇呼啦呼啦轉,我的心臟撲通撲通跳。
廚子低頭,在櫃檯掏著什麼,我看著他光亮的腦門,計算著操起菜刀劈下去砍死他的可能性。
來不及了。
來不及了。
他已經抬起了頭,他的白虎也醒了過來。
對不起軟妹,我要先你離開這個世界了。
這16塊退給你,實在不好意思,那兩瓶汽水算我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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