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國單身女性使用冷凍卵子受孕違法」這一法規?
徐靜蕾赴美冷凍卵子的消息餘溫尚在,近日又有媒體報道,「衛計委官員稱單身女性冷凍卵子違法」,讓冷凍卵子成為大家熱議的話題。單身女性冷凍卵子真的違法嗎?
之所以認為,單身女性冷凍卵子違法,是因為在衛計委官員看來,冷凍卵子屬於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範疇,按照2001年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在2003年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中,更是明確規定,「禁止給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一個女子如果沒有結婚,也沒有醫療目的,僅僅是擔心年齡大了卵子質量下降而想提前凍卵,通常只能向海外醫療機構求助。
《允許單身女性冷凍卵子有何不可?》
想要個孩子但就是不想跟男人結婚不可以嗎?自己的卵子自己還不能用了嗎?女性不能獨立行使生育權利嗎?還有,未婚女性懷孕,准生證都不給,孩子未來連戶口都辦不下來,除非認罰巨額社會撫養費。生育必須要和找個男人結婚捆綁嗎?連我這個直男癌都看不下去了。
引用韓寒微博~我完全贊同!
問題就在於——生育權是否要和婚姻綁定。
前面幾個表達支持這項政策的主要觀點筆者都看了一下,覺得大家的顧慮大多是如若放開卵子冷凍生育,可能會造成意想不到的一些非法產業鏈或者倫理問題。
其實這不單單是女性的問題,而是社會對整個單身群體的看法的問題。即:我們究竟要不要繼續維持一個不變的婚姻制度?或者就事論事地說,在生育權上我們究竟要不要綁定婚姻?
我覺得為這項政策辯護的人,大多數都還是覺得生育是要綁定婚姻的。比如前面一個高票答案再三強調你未婚女性可以有冷凍卵子的權利,只是沒有冷凍卵子生育權利。言下之意大概是我如果行使這項生育權利,我就要和某個法定伴侶共同行使這項權利。
而其實這項政策最犯眾怒的一條恰恰就是這一條,為什麼女性非要在行使生育權的時候捆綁上一個丈夫?如果一個單身女性有經濟能力能夠獨立的撫養孩子,為什麼不呢?檢驗我國社會是否是真的性別平等最重要的一點不就是在看女性不是男人的附屬品,也不是被迫與婚姻這項制度打包的犧牲品嗎?這不是女權這是平權,甚至是包括所有單身群體不分男女的平權。單身就不能行使生育權就是我國社會在現代制度上最大的不平等。
你們會說,有幾個人敢去做單身媽媽?你們有沒有考慮過孩子一出生就是單親家庭的感受。
首先並不是大部分人不敢做,我相信在我們社會性別歧視更加減少,女性事業成功的比例越來越多時,會有很多獨立女性有獨自撫養孩子的想法。你們所說的不敢正是歧視造成的不敢,而你們現在又要用另外一種歧視去填平先前的一種歧視,那麼人類社會就一直不平等下去咯,也沒什麼平權運動要去推動了反正。
而孩子的感受也是一個悖論,試問有誰生孩子考慮過孩子的感受——我還想問我父母,你不是王健林幹嘛把我生出來呢?
再說到家庭,即傳統的異性戀式的一夫一妻,以及孩子的家庭模式是維持社會穩定的因素,這我其實是不否定的,尤其在我們國家這種儒家文化的洗禮下家庭觀有多麼重要云云。
但我在這裡說的,不過是給想單身撫養孩子的人一些選擇一點餘地。
現在大家一說放開人工受孕,好像社會家庭制就要土崩瓦解一樣,似乎大家都要選擇單獨生小孩,天下就要大亂了——這不是典型的那套用來反對同性戀的「假如同性戀合法,那人類不要絕種」這種奇葩邏輯嗎?我國法制最為弊端的一點就是用各種莫名其妙的法規先堵住你的路,
——「你不能未婚生子,生了就要交巨額社會撫養金」
——「為了避免你因為代孕意外生子,那就把代孕的源頭技術也禁止」
——「你想生孩子,可以呀,先結婚呀」
最後我們所有人在這些逼仄的條條框框里動彈不得。
你也許會說社會主流就是這樣啊,少數要服從多數嘛,保障大多數人的權利才是法律應該做的呀。誠然,可是你真的有想過這個主流究竟是我們想選擇的主流還是被迫選擇的主流,你有沒有想過,究竟我們是在有別的菜的選擇的時候,我們還會巋然不動的繼續吃這一道;還是因為我們只能吃這一道,最後強迫自己喜歡上這道菜?如果真的是大家都願意選主流,那放開支流究竟有什麼?會損害到主流絲毫嗎?
綜上所述,我始終認為:任何以犧牲少數權利為代價來維護的大多數人的保障的法律絕不是好的法律,少數派的權力絕大部分跟所謂社會主流根本是不衝突的,甚至是相互完善相互促進的。
而懶政就是懶政,不符合時代潮流的思維就是不符合時代潮流,幹嘛要美其名曰符合國家實際情況呢?國外很多未婚生子的制度都相當完善,而且也不僅僅是人家生育率低,更何況我們國家現在老齡化還這麼嚴重,到了這樣的歷史節點卻不反思卻不推進法制的完善,還去繼續堵死各種可能性和多元化。這樣的法律究竟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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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的補充
對評論里一些意見的統一的答覆。我們在這裡只就事論事的討論這項政策。婚姻制度也好,我國所選擇的政治體制也好,代孕制度也好,並不在討論範圍內。爭論的焦點主要有「少數派」與「多數派」之間的關係,以及該項政策究竟需不需要考慮少數派的訴求。
1.「少數派」在這裡即是指單身且想單獨撫育自己子女的群體,多數派則指正常婚生的群體。在這項政策下,該生的還是要生,只是「少數派」要被迫捆綁上婚姻制度。所以二者的利害關係並不是隨著政策此消彼長的,請不要覺得「少數派」一旦被考慮就要侵佔「多數派」的社會資源,因為該侵佔的還是會侵佔,這項政策也沒有對「多數派」多利好。
2.我們至始至終都沒有說過哪一派的生活方式更好,或者呼籲大家拋棄婚姻制度轉而選擇單身撫育。二者不是水火不容的,不是今天存在這個明天就要消失那個。社會不是同質化才最好,多樣化才是時代潮流。我們所要求的只是多一種選擇,多一種方式,而這項政策是明顯的禁止性政策,它禁止的就是「少數人」的一種方式,出於何種考慮我也不想揣測。假如今天這個政策是說鼓勵大家正常婚育,我想不會有任何爭議。而它恰恰不是,所以我們只想就這一點對政策提出質疑,僅此而已。
就想問問冷凍精子犯不犯法
這是一貫傳統了,
歪果仁手機上Wi-Fi的時候我們禁掉,等到自家手機都傻逼一樣了又解禁
遊戲機禁掉,等到人家都發展成大產業了,又解禁
作為少數民族地區的漢族人,我覺得單方面限制漢族人生育純粹就是自絕後路。
嗯,我懷疑咱們內部有敵人的姦細
就跟一些男人痛罵女人要丁克一樣,說什麼怕你晚年孤寂,他們才不在乎不在意呢。
重點是你沒給他們生,反了你了。
我只想反駁關於高齡產婦的觀點。
首先高齡產婦遠沒有高齡精子對後代的影響大。
其次凍卵不一定是為了自己懷孕,也可能是未來找人代孕的。不許凍!舉起手來!
中國女性有生育權?看到這兒我就笑了。
生育權都是男人的,要不然怎麼未婚女性生育不合法,結了婚生育就合法呢?
很明顯後者幫助男性行使了他們的生育權,而前者沒有。
需要在國內冷凍卵子的女性可以和我好朋友結婚,冷凍成功後辦理離婚手續。
1000元一次,其餘費用自理,比去美國划算的多。
本文轉自公眾號「惡魔奶爸Sam」,id: lxg-mi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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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卵子實驗室掀起「懷孕革命」,卵子互聯網雛形顯現! 阿里拿30億獎員工不算啥 蘋果報銷女員工冷凍卵子費谷歌死後也能領工資(圖)
曾經想過如果以後我開公司也給女員工類似福利,讓每個人不論男女都有充分選擇,現在看來估計是不行了
人的一生很短暫,能用來學習,工作和奮鬥的時間,就那麼幾年,錯過了就很難了,不是每個人都運氣逆天到可以老驥伏櫪日行千里的,更不是每個人都能像上校那樣七十歲還能靠賣炸雞建立商業帝國的
創業什麼的我不是很清楚,因為給人打工是絕大部分人的常態,我們就以職業經理人的晉陞道路舉例
真的能用來奮鬥,成名成家的時間,說白了,也就是20歲到40歲這幾年,甚至說的更殘酷點,也就是25歲到35歲這十年,我以前做過獵頭,看過成千上萬的簡歷,接觸過很多所謂成功者,決定性的關鍵時間點,基本就是在25到35這十年,假設你大學畢業是25歲(應該不會有人比這個年紀更大),在未來的十年時間裡,一個普通的銷售代表,可以完成銷售主管,地區經理,大區經理,分區總監,全國銷售總監的上升是非常有可能的,這只是銷售一個例子,其它諸如供應鏈,市場,財務等等,基本都是拿著大學文憑,畢業後從第一線開始慢慢晉陞
一個人,通過自己的聰明才智和汗水,完全不靠家裡背景,隨著時間的積累,有可能在35-40歲左右,成為一個跨國集團大公司的某個部門的負責人,在公司層級里屬於向大中華區總經理彙報的管理層第二級
對於普通人來說,這基本算是值得自豪的輝煌和成就,達到了這個級別之後,人生差不多也算是穩定期和收穫期
當然,如果你真的工作過,自然知道這一切都非常不容易,很困難,即便是對男性來說,也極為困難——成年人的字典里,沒有容易二字
對女性來說,則難度大約乘三,如果女性在這個階段結婚生子,這個難度估計得乘以100,說的不誇張點,也就是幾乎不可能像男性那樣達到這樣的事業高度
在國內養孩子的難度,跟國外不太一樣,不僅僅只是養育本身的問題,當你決定生孩子那一刻起,從准生證到舒適的醫院床位都艱難無比,你會發現整個社會和國家都在和你作對
在這十年里,如果你一直保持單身,或者丁克,那麼當然可以心無旁騖的奮鬥奮鬥再奮鬥,上班努力,下班充電,周末上培訓班,休息日健身或者全部用來陪客戶
那我們假設你在這十年里結婚了,然後有了小孩,對一個女性來說,意味著什麼:
你要忍受10個月懷胎的痛苦,你的丈夫需要為準生證和舒適的醫院床位煩透了,而你本人可能得在八九月的時候,仍然極其困難的挪著步伐去堅持上班,因為我們國家規定的產假只有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只有15天,而勞動法對男性是沒有明文規定享有陪產假的,只有少數省份會有一到兩周的陪產假,一旦結束,就必須回去工作——換言之,丈夫在幫助照顧孩子方面,作用有限
可以請月嫂,但是價格昂貴,不是每個家庭都可以負擔得起,那麼就得靠公公婆婆來幫忙,自然就會出現衝突,衝突是無所不在的,小到生活習慣,大到子女教育問題,運氣好點的可能遇到個講理的婆婆和通情達理非常聰明善於調節關係的老公,但中國式婚姻的墨菲定律就是,所有人祈禱不要遇到一個極品婆婆,或者希望自己的老公能夠善於調節關係,但總是總會奇蹟般的遇到最極品的婆婆和最懈怠的老公
慢慢等小孩大了一點,你回去上班了,你會發現精力不濟,生完小孩好像把你的精力和智力都吸幹了一樣,這還算好的,最糟糕的是,你會發現有很大可能,因為你長期沒來上班(100天對公司來說,算非常多了),公司已經把你的職位職能調離,或者明升暗降了,你會發現你在這家公司,再也沒有晉陞空間了,所以你還得煩心如何跳槽,如何選擇一個好點的公司
但這一切都只是個開頭,很快你會發現自己沒有閑余時間了,你所有的閑余時間,都必須給寶寶,在生子前,你可能有過很多興趣愛好,你可能想學彈琴,跳舞,或者畫畫,你可能想過要充電,要多閱讀,要參加公司的培訓和出國交流項目,但現在這一切都不再可能,你必須把所有的空餘時間都留給寶寶,如果你的老公是一個責任心強的人,那麼情況也沒那麼糟,但正如我所說的,中國式婚姻的墨菲定律就在於,每次你期待事情不要變糟時,老天總是會開玩笑式的給你最糟糕的結果
你會想著等孩子大一點就會好多了,但是不行,等孩子三歲了之後,事情正是前所未有的糟糕,小孩平時需要陪,需要教育,需要培養好的習慣,而你總是覺得婆婆把孩子寵壞了,兩人之間衝突不斷,讓你上班都沒法平靜心境,這個時候也正是孩子最調皮的時候,你頭都大了
終於,他四五歲了,可以上幼兒園了,你以為可以輕鬆下了,但是很快你發現,真正麻煩的事情才剛開始,幼兒園選哪家比較好?自己吃過的苦絕對不能讓孩子也受一回吧,於是我的表哥,為了一個公立幼兒園的入學名額,自己扎著帳篷硬生生排了一夜的隊,他幼兒園交的擇校費是3萬,入小學同樣如此,仍然排了一夜的隊,擇校費是五萬——這是在我們縣城,在大城市居住和工作的各位,可以稍微打聽下入質量好的幼兒園和小學的難度跟金錢,嗯
好了,孩子終於上小學了,不用你那麼操心了,這時候你覺得總算可以鬆口氣了,可是這時候,你會發現,都已經30多甚至30大幾了,為了育兒,你放棄了各種可能的交流,培訓,或者提拔的機會,現在再想想,再怎麼奮鬥,又能往哪上升呢?
所以你覺得,你這輩子也就這樣了,就指望下一代吧
以家庭為重心和以事業為重心,沒有孰優孰劣,為了家裡內務,相夫教子,焦頭爛額,但是同樣為了事業奮鬥,也有很多齷齪,加班操勞身體,面對辦公室猥瑣上司的騷擾等等,也是各種辛苦
我不認為追求事業的人,就一定比安心家庭的人優越高尚
但我堅信,人必須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因為女性天生的生理構造,比如最佳生育年齡之類的說法,在選擇事業還是選擇家庭方面,她們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必須在很年輕的時候就不得不放棄很多事業和學業上的機會,因為生子而延誤很多時間和精力
如果一位女性的理想就是有一個美滿的家庭,把家政收拾的井井有條,生活重心就是丈夫和兒子,這樣當然很好
但是這樣對於那些有著事業理想,想成名成家的女性就不公平
而且對全人類也是不公平的,人類整體的趨勢,永遠是敢於探險勇於創新的,而女性的才華和汗水並不輸給男性,在所有的領域,我們本來只有男性可以從事,但是如果女性也可以參與進來,參與的人越多,原本的全人類的智慧發揮出了兩倍,自然更容易出成果
可是這類天才的,傑出的女性往往迫於社會壓力專為相夫教子,怎麼辦?
在文明社會,不管是社會制度,道德觀念,還是科學技術,其實都有一個很大的功用,就是給所有人自由選擇的權利
人生而平等,不論男人,還是女人,已婚未婚,同性戀,異性戀,都應該得到自由追求家庭幸福的權利,同樣也必須得到自由追求事業成功的權利,他們有沒有這個才華和天賦我們不管,但首先得給這種自由選擇的權利
冷凍卵子,人工授精,代孕或者試管嬰兒之類的技術,對於那些事業型女性,或者事業型的夫妻,就是這種自由選擇的權利,只有有錢,就可以冷凍自己的基因,等到40歲了,事業穩定,經濟條件好轉,條件成熟,自己的工作也到了平緩期了,這時候拿出一筆錢,全身心養育一個孩子,有何不好?
微博目前針對此事的意見,仍然還局限在封建時代和傳統的狹隘觀念上,主要的討論之處還是在於單親家庭對小孩成長不利,單身媽媽不容易養育出健康的小孩,孩子成長過程中必須有爸爸,如果按照這樣的邏輯,那麼婚姻法應該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離婚和分居,因為單親對小孩成長不利。同樣婚姻法也應該禁止年收入低於XX萬的家庭不可以有生育權
有比這更荒謬的事兒么?
《異類》這本書針對成功者的研究,發現家庭教育佔了很重要的因素,它的結論就是,真正影響家庭教育的核心因素,是父母的經濟條件和父母本身的素質,你覺得有能力參與冷凍卵子計劃的女性,素質水平和經濟條件會比誰低嗎?
在鼓勵大家都家庭穩定,平凡的過一生的同時,允許單身女性冷凍卵子,允許單身女性拋開一切家庭束縛,自由的追求事業,通過某種技術手段讓人類可以突破自己的生理局限,獲得更偉大更輝煌的成就,這才是文明和精彩的社會應做之事,否則從第一次科技革命以來,從啟蒙運動以來人類歷史上數次美妙的,偉大的變革和進步,從何處體現呢?
難道真的要遵循女德,國學這類東西,固執的活在數百年前堅決拒絕進化嗎?
所謂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某位愛吃肉包子的傢伙,這麼看來應該不是狗,而是拒絕進化的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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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候出台《人類卵子庫基本標準和技術規範》了。。。
對了,如何看待的方法你舉例的那篇文章就有了:
性別平等研究者陳亞亞認為,我國對於輔助生殖技術的禁止規定,主要參照了計劃生育政策,因此也就沿襲了計生工作的弊病。比如為了管理方便,一味盯牢女性的身體,使得女性受到更多限制和磨難。這種想法早該被時代淘汰了。
補充:請查看我這個答案評論下 @夫之的評論。
被法律管的人無法參與到立法過程,結果就是這樣。
順便,看到某個記不得id的人的內容如下:
「
有些屁股坐歪的人,既然認準了黑tg,就不要扯上什麼法律和其他問題,不看具體實際上來就是對著片面的新聞報道說事的某些生物,麻煩您還是消停地不要掛上什麼法治追求人權的招牌了。真是給這些辭彙丟臉。生物技術立法這一塊向來保守,連這都不懂,還上來叫囂人權/法治/移民,你家燈塔國至今也沒開放全面安樂死呢。不要出來現眼了行不行。靠著抖機靈開噴,就這樣還自掛民主自由大旗,深刻懷疑你才是拿五毛的中宣卧底。
」
我想說,美國是否有立法,都不能成為一個事情國內是否應當立法的直接支撐。美國是否開放安樂死,本質上是取決於是否有足夠多的民眾支持安樂死,並通過他們的代表進行立法。而美國民眾並不見得比我們高明,他們的決定也並不見得有參考價值。
但問題在於,作為普通的中國公民,我們有渠道影響立法么?憲法說我國立法機構是人民代表大會,可哪個人大代表代表誰了?或者說,哪個人大代表的任命可以被人民大眾制衡么?那麼沒經過我們認同的法律,憑什麼可以約束我們的行為呢?這約束的合法性何在?
具體到這兩個東西,《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他們經過了什麼立法程序?
說最簡單的,你管我,經過我同意了么?憑什麼?憑你手上的槍么?
- 政策法規跟不上科技進步和時代進步。
- 我國一切皆有可能,真的要干總有辦法。
- 自己的身體自己負責,不需要別人允許,無可抗拒產生絕對矛盾的話,可以選擇出國解決。
有人說這技術不可靠。我覺得可靠不可靠不是關鍵,我們經常會做資料備份,有個備份硬碟,只是一個備用,不一定就肯定要用。但是其存在的意義是巨大不可估量的。
瀉藥
我原來的回答因為不友善被刪了。
我再來回答一次:衛計委員會從來都是思考能力欠缺的角色這一點不是早就明確了么?
夠友善了咩?
其實立法部門真的沒想的這麼多,此政策也並非不尊重女性權益。相反,其實是從某種程度上保護女性權益的。
禁止單身女子使用冷凍卵子生育(注意,是禁止單身女子使用冷凍卵子生育,而非禁止單身女性冷凍卵子)這個政策出台的背景,是計劃生育政策短期內不可能發生重大變動,也不可能在短期內被完全取消。
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樣一種現實,即現在的中國社會,深受傳統文化的影響,重男輕女思想非常嚴重,人為進行胎兒性別選擇的手段也非常多。在這種情況下,除了非法性別鑒別B超和非醫學原因墮胎以外,以冷凍卵子尋找未婚、 單身女性進行代孕的現象雖未被人所熟知,但也是普遍存在的。舉個大家都知道的栗子,某香港L姓女演員為香港某L氏財團公子剩下的雙胞胎,用的就是某頂尖大學女生的冷凍卵子進行的人工授精;也就是說,L氏集團其實只是借了L姓女演員的子宮來用而已。這種模式已經形成了非常成熟的產業鏈,各種利益非常可觀。
然而,這種行為,是嚴重侵害女性權益的。無論是對供卵方還是對代孕方,都在精神和健康上受到了較大的傷害。如果這種模式成為合法,那麼這個具有極大市場需求的供卵-代孕模式將會迅速發展壯大,必定會有更多的單身、未婚女性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自願或被迫成為「產卵器」或「移動子宮」,用自己的精神和健康為代價,成為一些人的謀利工具。
最後再強調一遍,未婚女性冷凍卵子在我國是合法行為。政策禁止的,是未婚女性利用冷凍卵子受孕的行為。這項政策,完全是在現階段的政策環境下和社會現實下出於對女性權益的保護,而並非有半點侵害。
況且,在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當中,就目前來說,非婚生子女除非繳納大額社會撫養費,否則無法享受社會保障。這樣政策的出台,也是為了保護低收入的未婚單身女性:你想想,如果低收入未婚單身女性迫於生計去為人代孕,結果生下女娃,對方不要了,自己交不起社會撫養費,要麼黑著,要麼扔掉——這樣的事實將會比禁止未婚女性使用冷凍卵子受孕更加恐怖吧?
希望凡事三思而反對,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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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6補充:
誠然,知乎用戶的平均受教育水平、平均收入水平目前在全網各大熱門社區當中是非常高的,這也是為什麼知乎這個問答社區總是能夠理性思考、碰撞出知識的火花。但是,這也是知乎的一個弊端:
知乎用戶常常會陷入一種精英主義思維當中;誤將自己這個水平的公民,當做了中國龐大人口中的大多數。
例如在評論中,不止一位朋友(尤其是女性朋友)提到,這項法規,堵死了那些有條件做單身媽媽的未婚女性的懷孕之路,是一項違背生育自由的政策,也是損害女性權益的一項政策。但是,這些朋友似乎忘了,畢竟有條件做單身媽媽的女性只是中國幾億女性中的少數翹楚;中國女性當中的大部分,收入水平、受教育水平和社會地位,都沒有知乎用戶那麼高——那些工作在工廠流水線上、餐館大堂、超市收銀台和田間地頭的低收入、低教育水平和低社會地位的女性,才是中國女性當中的主流。
對於這些貧窮而缺乏知識的女性來說,法律和社會保障體系對於她們的保護作用極低。當大部分知乎用戶出入高級寫字樓、看病享受公費醫療、遇到事故享受保險賠付的時候,這些女性可能根本不知道公費醫療和社會保障為何物。而這些女性,也正是受到非法代孕產業鏈侵害的重災區。
對於這項政策,我們必須了解一個背景知識——那就是應用冷凍卵子進行人類輔助生殖的,很多情況下,用的都並非自體卵子。
也就是說,像徐靜蕾這樣將自己卵子進行冷凍以期日後生育的女性畢竟是少數;大多數用冷凍卵子進行生育的,是排卵有障礙的、或擁有X染色體嚴重基因缺陷,不建議用自體卵子生育的患者。
所以,我才會在答案中說,這項法規,主要是為了堵住非法代孕的牟利鏈條才出台的。
在非法代孕產業鏈當中,出賣卵子和子宮的價格非常高昂,而大多數女性並不知道其對自己的危害。尤其是取卵子的藥物,事實上是以激素刺激排卵,通常一下子會排出非常多(五到十個);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使用促排卵藥物進行生育的不孕症患者通常會生下雙胞胎的原因。這種藥物對於女性的副作用極大,包括加速卵巢衰老、不孕預期等等,如非在正規醫師的醫學建議下使用,危害將會更大。而在一些南方地區,這種藥物在非法診所非常普遍,俗稱「多仔丸」;在重男輕女、多子多福的傳統思想的影響下,許多家庭讓女性服用這種藥物,輔以人工性別選擇,以期生下男性雙胞胎或多胞胎。而出賣卵子時服用的藥物也就是「多仔丸」的成分,同樣會對女性的身體造成非常大的傷害——而女性通常並不清楚這些後果,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高昂的卵子收購費用。
但是,卵子收購的費用,與對於自身身體的傷害比起來,根本只是九牛一毛。
同樣,出賣子宮以代孕的收入也非常可觀。但是,代孕對於人類倫理、女性身心的破壞都是顯而易見的,相信大家都能懂,在此不再贅述。
令我感到震驚的是,在評論中,竟有人提出,既然有人賣、有人買,兩廂情願,都是個人自由,何必要禁止代孕行為呢?這種赤裸裸物化女性、無視女性身心健康的言論,實在不符合知乎用戶的身份。
當然,這是一項懶政,為了防止最壞的後果,卻切斷了所有可能性,包括最好的可能性——鼓勵女性獨立自主,在生育環節上脫離對於男性的依附和仰賴。但是,我希望大家不要忘了,像知乎用戶這樣的社會精英,隨時都可以用自體卵子進行生育,想要當單親媽媽,隨時都可以當,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和資本承擔相應的風險;然而中國太大,城鄉、貧富、階層的撕裂太深重,我們都已經忘記了組成這個社會的大多數,是法律和社會保障體系所保護不到的人們。那些低收入、低知識水平的女性,可能根本都不知道知乎的存在;而她們才是我們的法律和社保體系所應該優先保護的人。
因此,我堅持我的觀點:這項政策,是為了防範非法代孕產業鏈對於女性的物化和身心的傷害,是保護女性權益的一項重要規定。儘管是一項一刀切的懶政,但它卻能夠在更大的程度上,保護更多的女性。
謝邀。
其實是初次接觸這方面的問題,說一點不成熟的看法吧。
對單身女性適用冷凍卵子技術的限制,主要原因是兩個,一是對「輔助生殖技術」的劃分過於粗暴,把並不會直接導致生育結果的技術也包含了進去;二是為了配合計劃生育政策,避免輔助生殖技術被用於超生。
對於把只限制單身女性視為歧視,我不能同意,這是男女之間身體結構天然差異導致的,如果現在的技術可以不依靠母體就完成整個生殖過程,單身男性必然也被列入禁止之列。
計劃生育雖然被噴得很厲害,但我認為是仍然有必要性的,現在的二胎政策不過是計劃生育的另一個階段而已。所以禁止將輔助生殖技術用於不符合計劃生育資格的我是支持的,唯一需要的改動是把冷凍卵子這種不會導致直接生育的技術從輔助生殖技術里划去。
以前見到的一個理論:
世界上生育率最低的並不是教育水平和生活水平最高的歐洲國家,反而是東亞國家。
東亞中生育率最低的並不是天天被拿出來說事的日本,而是韓,台,港,新。
為什麼生育率低呢?
儒家文化。
說白了,就是因為儒教倫理對女性貞操要求非常高,導致單身女性無法生育。而結婚率低離婚率高是現代社會的必然趨勢,大家同樣不結婚的情況下,其他國家問題不嚴重,儒家文化圈就要滅種了。
歐洲很多國家非婚生子女佔新生兒一半人口還縮減呢,現在中國不允許單身生育完全就是準備消滅中華民族的可恥陰謀,同志們啊,敵在本能寺。衛計委真是什麼卵事都要管。
國家的內在意思是女性必須為男性而生,否則就是浪費。遺腹子是社會提倡的,那是因為是為男性而生的。
這和社會穩定有關係,婦女作為被犧牲用來維穩的對象,被下這樣的規定也是理所當然的。
一群男人決定女人怎麼用子宮是男權社會的顯著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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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不再回複評論,某些既得利益者急於裝瞎洗地是完全可以理解,可惜這正是一群男人決定女人怎麼用子宮,所以你們要嘛支持女權支持,要嘛安靜閉嘴。
謝邀。管理上的懶政。因為擔心出現違法犯罪就全盤禁止這種事情也不是一樣兩樣了。但是這件事之所以激起民憤的另一個方面,是他們將一個性別對自己身體的權利實施與另一個性別掛鉤,造成沒有男人(的准許或者協助),女性無法利用技術手段管理自己身體,安排自己生活的窘境。
試試看,何不出台一個法律:男性若無妻子允許不可捐精,不可接受任何輔助生育治療?如果你覺得這很荒謬,那麼反過來也是很荒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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