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與舉報作弊是很平常的事,為什麼引發如此熱烈的討論?

帖子地址:剛剛考最後一科的時候舉報了一個作弊的女生,現在很內疚。
請注意提問者的問題,是「為什麼引發如此熱烈的討論呢?」

相關問題:我匿名向老師檢舉了考試中作弊的人,這樣做對嗎?


昏天黑地寫完報告發現竟然多了150個贊真是誠惶誠恐,不知哪位大V點了贊。有人問我去處,我現在在中關村文理學院的下轄大專學金融。現在回過頭看當年高二寫的回答,感覺實在有點憤青,但話糙理不糙,不打算改了。希望看到這個回答的高三同學都考試順利~
-------------分--------------哥------------------線----------------------------------------------------------------------你看見那女生哭了,那如果樓主不舉報,更多的因為那個女生而沒考上好大學的人哭得更慘!
那女生如果因為這件事自殺了,有些人罵樓主「間接謀殺」,那如果樓主不舉報那相當於直接謀殺高考公平。
一邊罵中國沒公平,又一邊在摧毀公平。一方面說中國無法治,又自己蔑視規則。
不過看到了「女生」「眼淚」「就一個方程」這類字眼以及貼子自身具有的強烈對比就喪失了基本的理性和思考,而且人數如此之多!我只覺得悲哀和憤怒!
中國都這麼不公平了竟然還要容忍公平的最後防線--高考出問題。那些同情女生的人,你們忍受現在生活的不公平甚至更大的不公平我都只能說「你們活該!」「你們不值得同情!」
如果你們的孩

由於我明年高考,所以有些憤怒、語無倫次。見諒
補充:1.有人說那個人是因為利益受損而不爽,沒什麼正當理由。答:拜託!我的正當利益受損了!這還不正當!?這和我送紅包被人舉報一毛錢關係沒有!如果有小偷偷你錢包你把他捉住罵了一頓,結果他說「你不過是因為利益受損了不爽而已,何談正義?你也一樣猥瑣!」 要是我?我先扇他嘴再說!
2.然後有人說,「如果你能不被發現,你也會作弊」第一我肯定不會,我對我的人格自信。第二,那個女生明知道可能被發現還作弊,這不是一個性質。
繼續補充:
1. 這是可恥告密行為!
答:我只想引用孔子的一句話:「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於比。」----<論語?陽貨>
意思是:君子對於天下,沒有什麼一定要做或者一定不能做的事,而是一切以義為尺度。
作是單純講究信或者其他卻不講求最基本的道德衡量,最終只能稱為只講哥們義氣卻不能判斷是非的人。
2.嚴於律己,寬以待人。
沒有原則的寬容不能解決任何事情。一切以法律、規則為前提。超越規則的寬容就是對規則的變通,而變通的尺度極難拿捏不說,這種變通和寬容一旦普遍化造成的信用缺失和道德滑坡才是最恐怖的。因為一切都變得可以被寬容,今天我寬容作弊那麼明天我就可以寬容殺人。這不是危言聳聽。


高考作弊還是比較常見的,很少人會舉報的。
但是人們有舉報作弊的權利,這是應當的。
也無所謂傷害,人總是要為自己的一些行為進行負責的。當你開始作弊的時候,就應該考慮到被抓住的可能性,並為此負責。


還用得著分析啊 爭論的原因就是無原則啊 在豆瓣這叫聖母心
作弊被舉報挨罰天經地義啊,甭管舉報者是什麼居心,他的行為沒有任何問題。
所謂中二晚期呢,就是一邊覺得「這世界怎麼這樣」一邊「既然潛規則玩得好的是人生贏家那我也來試試手」。對嘛都是時臣的錯。
喔喔我看到很多人在扯別的例子,不必。作弊是錯的,錯了就要受懲罰,覺得過分的人是因為覺得懲罰與過錯不對應。不用擔心,這個就是規章制度決定的,沒我們什麼事,散了吧。
還是那句話,一樣的場景下,有人就是會作出不作弊的選擇。


一件本來很正常的事,在扭曲的社會中成了爭論對象,當然,在扭曲的社會中,當事人的動機也更可能扭曲。


看到這個,深深地感到悲哀!這就是我們國家的未來么?很明顯的一件事,考試規章明確規定。作弊要承擔被抓到風險,就如同犯罪需要承擔法律風險一樣。人多了,就需要法律、規章來維持公平、正義,而不是什麼講人情!對一個人的憐憫,難道不是對其他人的傷害么?道德在很多時候是不能拿來作為判事標準的,只有白紙黑字的法律、約定才能保障大多數人都權益。天天在罵這個「人情社會」、「後門社會」,殊不知他們既是這種社會賴以生存的土壤!!!


我記得有一次考試,我舉報過一位同年級的男生,因為他是我很討厭的人。
他很喜歡作弊,不幸的是,那場期末考,他跟我一個考場。
監考老師就坐在我身後,我遞了張紙條子給她:X組X號在作弊。
作弊就是作弊了,不管三七二十一,讓人抓到自己活該,別張口埋怨社會、制度。
我清楚地記得那一次,只有前五十名才有獎學金,而班裡一位貧困家庭的學生剛好考了51名,意味著他要多付一千多元。最終,他因支付不起學費退學了。而那場考試,我記憶猶新,我記得有很多人都作弊,都作到了前50。奪取了他本來前50的位置,因為憑他的實力,進前50是說得過去的。
我慶幸自己舉報了那位作弊的同學,我也在為所謂的「正義」做出了一點微薄之力。


為什麼會引發這麼熱烈的討論呢?
1:這件事大家都有體會,且各有看法,所以人人有發言權,容易引起討論。
2:這件事引起了不同道德標準的衝突。
3:事情中可以拿來討論的「點」是很多的,
1)女主人公作弊,但情節不惡劣。
2)不管惡劣與否,高考就不要作弊!
3)雖然男主人公舉報無錯,但是卻對女主人公造成的傷害是異常巨大的。這點尤其容易引起不同道德標準之間的爭論吧。。

當然,最重要的是每個人都想談談自己在那種情況下的做法,如果是我,是絕對不會舉報的。世界沒有絕對的公平與正義,做個好心人,大家都好。


上帝說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作弊就是想通過不勞而獲、投機取巧的方式獲得好成績。
作弊自然是不正確的行為,應該被舉報。根本沒有討論的餘地。
作弊在上帝的眼中屬於有罪行為。
作弊屬於在人類社會默認規則中屬不道德行為。
作弊在考試中屬違反考試紀律行為。
如果連這個也猶豫了,只能說明我們的社會病態了,我們病態了。


沒什麼可說的,作弊就要準備好付出代價。也做過弊也抓過高考作弊(抓住了就是當年取消成績三年不許高考)。不覺得抓住了別人有什麼愧疚的,要麼別作弊要麼作弊別被抓,抓住了就得付出代價,我作弊的時候也是做好了被抓掛科的準備的(大學考試),成年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沒什麼可多討論的。


因為國人缺少法治精神。。。不懂制度就用來執行的。。。而是覺得制度都是打壓窮人的。。。所以就要反抗制度。。但當他們受了危害時,往往就說:還有沒有天理了。。。插話一句。。。表明國發和自然法。。是差得遠了。。。。


就是因為很多人都覺得高考是影響一生的考試很重要孩子前途要緊,所以有些監考老師看到作弊的學生再三提醒也再三縱容從不嚴處,所以高考這樣謹慎重要的考試都傳出作弊沒事作弊應該作弊做好了是運氣的風氣。

作為一個認真學習好好考試的學子,在考場上看到有同學作弊真的很影響心情以及很寒心。

舉報很對,不正之風不應縱容。


一堆天天叫著gov政策缺失公平性的人,卻對高考這個制度下幾乎是現階段最公平的選拔機制公平性的被破壞視而不見。

這個問題有那麼難嗎,作為當今中國社會最為暢通的階級流動的入口,維護入口的暢通性難道不是毋庸置疑的嗎?

答案很簡單,不合情,但合理正確。對於那些批評的人,再次分享胡適先生的一段話

" 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回歸;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談高尚,天天沒事兒就談道德規範,人人大公無私,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布的骯髒國家。 "


高考最重要的還是公平,舉報沒錯。
看到很多人從利益角度分析,我覺得應該從維護基本的公平原則出發。

有規矩就要遵守,違規了就要承擔責任,一切都是自找的。


為什麼引起這麼大爭論?
因為高考作弊的後果很嚴重,單科0分應該沒跑了吧,至於會不會禁止參加下一年考試還不是很清楚,總之作弊者今年的努力是白費了。(當我寫下努力二字的時候我還在猶豫要不要加引號或者換個詞)
對於作弊者的同情無非就兩點:
1.人家只是拿出來個字條出來看,怎樣怎樣,總之是個小錯,何必呢;
2.作弊者那麼多,你就舉報這一個,對她豈不是太不公平了。
第二條我覺得沒什麼好說的,這種事當然是發現一個懲罰一個。

對於第一條,高考對於作弊者的懲罰,是不是太過嚴重了?對於個人作弊,怎麼懲罰比較好?除了單科零分之外還有什麼懲罰辦法?是不是要分一級作弊,二級作弊,三級作弊來區分作弊程度?怎麼知道作弊者是蓄意作弊、無意偷看還是忍不住了?
能不能分這麼清楚?當然,我覺得分的越清楚越好,不管怎麼作弊,都一個懲罰,不妥。

但是再怎麼說,作弊都是一種錯誤的行為,這個不應該有異議,只是我們在如何區分不同的作弊者和如何懲罰作弊者上有許多不同意見。我的觀點是不能一刀切,至於怎麼區分懲罰,我說不好。

至於對於舉報者,人家都說了很內疚,說明他本身不是處在一個所謂道德制高點上,說作弊者是一時衝動,那這個舉報者我看也是。如果再繼續討論舉報者的動機,我覺得沒什麼大的意義。

這個問題跟高考制度本身我覺得關係不大,高考制度不公平,那是不是河南等地的考試管的就松一點?北京監考就嚴一點?
問題的核心是,在一個混亂的社會,一個做了小「惡」的人,被一個普通人揭發出來了,但是這個普通人沒有能力去管那些大「惡人」,而且這個被揭發的人因為制度混亂卻要承擔非常嚴重的後果,所以很多其他普通人就開始說:屌絲何苦為難屌絲?反正大家都是受苦人。

所以作弊者與舉報者,我覺得都是這個混亂社會的犧牲品,一個抱有僥倖心理的小姑娘與一個心理還很單純、還很正義的同學。
但是真正的大「惡人」,在看戲。
僥倖心理誰都有,誰都不能保證自己一直不作弊,一直不作惡,所以才要有規矩。但是現在的規矩很爛,所以有正義感的人也會背上心理的包袱竟然還會懷疑自己是不是做錯了
歸根結底,是因為大「惡人」根本沒人敢去觸碰,也幾乎沒人能去觸碰;監考老師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導致了作弊成風的現象,讓某些人覺得我不作弊就吃虧了。
真正的「惡人」,根本就不用高考,上下打點一下就能進北大,我不是扯淡,但我也不能多說。
之所以有人同情作弊者,不僅是因為她犯的是小「惡」,更因為規矩對於每個人不是平等的,有人可以逍遙法外,如果每個監考很嚴根本沒人作弊或者作弊的人絕大多數都收到嚴懲,我想一些人就不會對這個作弊者有如此之深的同情了吧。
在一個「嚴刑峻法」的制度下,普通人作小惡很快就被繩之以法了,但是大惡人怎麼作惡都沒事,會產生對作弊者的同情也就不奇怪了。
至於某些覺得自己不作弊就吃虧了的人,我只能呵呵了。
寫到這裡,想到一句話,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
再多說一句,這個國家的利益集團和有錢人已經不需要高考來跟普通民眾來爭奪資源了。


是應該舉報,不管她紙上寫的什麼,她的行為就是作弊,她十幾年不容易,別人難道就容易了?大家知道一分意味著什麼,高考一分就是很多人,你一個作弊的上去了就有無數個沒作弊的沒學上!
假如你因為一分沒學上,就因為別人作弊了分數比他平時都高拿了個好學校,你心裡就不會覺得舉報他太殘忍了!
而且我們需要的是道德好的人才,他就算上了人品不好,將來也是害別人,要想公平,首先就要按規矩辦事,別用感情去衡量規定,法不容情!
我真不知道高考這麼嚴肅的考試還能作弊,他還有什麼事情是做不出來的!這樣品質有問題的人就不要放出來禍害別人,不管他是男是女!
我們不能改變社會風氣,但是你不做什麼永遠也不會有所改變,說到底作弊之風還不是縱容出來的!


發現知乎里的人已經是最冷靜一類,挺感慨的。
然後發現這裡回答的很多人好像都忽略了提問者的提問了吧,全部轉向了對作弊和舉報的看法,對這件事的看法,提問者的疑問是為何這件事看上去是平常事,但為何會引發這樣大的討論?
在此,本人針對此問題稍稍談談自己的看法。
1.首先下的結論是,提問者應該能看得出,大家基本上都認為作弊是錯誤的,舉報是正確的。他們爭論的是這事合理,還是不合理,可容忍還是不可容忍。(請分清什麼是正確,什麼是合理,如有人認為作弊是正確的,認為公平不須維護,那我和此人無溝通餘地了)

2.這樣事之所以有討論的基礎,在於其後果。樓主的舉報導致了被舉報者的極其巨大的損失,讓他自己和大家都覺得他做得太過了,人們於是譴責起他的無情。講得更清楚一些吧,如果樓主是在平時的大考,甚至是一模考裡面舉報,並覺得心裡過不去,在網上發表,那麼討論的人肯定就沒有這麼多了,因為其後果不嚴重。
很多人在談這個問題的時候,並非關注作弊與舉報本身。有的在想女生的未來,有的在想樓主的安全。

3.其次在於,這個問題像是個導火索,一下子就引發了人們長期以來對高考公平的不同情緒。有的人出於理性分析,公平必須維護,樓主的做法完全正確,有的人出於感性分析,女生不該受這麼大的懲罰,樓主的行為是出於自已的不爽,不是維護公平。
個人認為吧,很多人沒有爭到一塊,都是各說各的。誰也說不服誰,就混亂起來了。

再補充一下吧,感覺自己講得還是不是很清楚。
1.這個事件可以討論的角度有很多,不只在作弊。
2.高考制度正處於將可能改變但難以改變的境況之中,它所導致的社會價值觀,人才評判標準,社會價值認同方面的「問題」難以一時改變。關於作弊的爭論必是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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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日的爭論後發現,這個問題引發大爭論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人情的彈性與制度的剛性之間的矛盾。


作弊就是作弊,錯就是錯,不存在什麼「只有一個公式」或者「不是特別嚴重」的結論。又要說到老例子,懷孕的女人能說「我只懷了一點點」嗎。但是還是沒想到還是有人會同情作弊的女生啊。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既然你接收了作弊能帶來分數的提升,那必定要接受作弊帶來的危害,這個是公平的。
而對於揭發者而言,不揭發才是不公平的。因為對自己,對別人都是不公平的。
作弊與否,不存在界限。是與非,非常明白


合情合理合法,他只是在維護自己和他人的正當利益。


這個事情從一個側面告訴了我們,言語之片面,人心之自私,公平正義之可貴,索多瑪之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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