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中國禁藥事件是什麼情況?

中國某游泳隊員就公開信息來說,是服用禁藥,說興奮劑完全不準確。

原題目:孫楊興奮劑事件是什麼情況?

是這樣,最近沸沸揚揚的奧運會游泳比賽事件大家想必都知道了,澳大利亞選手Mac Horton 說孫楊使用興奮劑,說得十分難聽並態度很不好,中國網友出動爆了他的ins,推特也是不少人,然後,沒錯,我也登錄了自己早就註冊了但是從沒用過的ins或推特,友好地評論了一下,真的很友好。再然後,對於孫楊葯檢不過關的解釋,因為服用心肌炎的葯什麼的大家應該也知道了,但,我聽到另一種聲音,其意思大概是並不是因為什麼心臟病而是真的興奮劑,我們現在所知道的理由是騙大家的借口,不知道大家怎麼看,或者有沒有專業人士分析一下?我覺得事情搞清楚一點也許比較好。聽說游泳都是需要服用~的,不知道真假。請友好交流~

好多人回答我有點驚訝但是好開熏啊啊啊啊啊,容我打個滾!然後補充一圖,這個是被噴霍頓的人廣泛使用的2012倫敦奧運會,澳大利亞隊被發現使用興奮劑的情況

題主想知道為毛我的圖沒有貼上啊!編輯的時候明明有啊!還有是誰幫我改了錯別字,連標點符號都改了,強迫症嗎哈哈哈哈。

以及,澳洲親華的領導人好像換了?換成排華的了?我沒有想上升事件高度,只是想問問澳洲的小夥伴怎麼樣了。題主是年紀比較小的時候移民的加拿大,其實播放開幕式的時候也插了廣告擋住了別的國家,但是會在切回來的時候快速回放一下補上,中國隊出來也沒切,竟然還有點感動,最後,能不能誇我萌ˊ_&>ˋ

國際反無證嗑藥委員會難道沒有自己人么?


這個問題我要好好答一下。還是那句話,沒有一個事件是孤立的,就孫楊興奮劑事件這個點來說在縱向上要看中國興奮劑和反興奮劑的發展史,在橫向上要比較某個特定歷史時期世界各國興奮劑的發展狀況,在這張網上才能得到對事件比較全面 的看法。有些答案只看到中國的這一條線,得到的結論是可能偏頗的。這周我的工作比較多,先把主要提綱寫一下,周末如有時間來添加資料來源。

1. 興奮劑的檢驗水平相距研製水平之間有一個較長的時間差(lag)。某一國家的興奮劑發展水平和其國家的科研水平是基本同步的。現有國家的興奮劑發展已形成了明顯的第一梯隊,包括美中德英日澳等(排名不分先後),而國際體育界興奮劑的檢驗的標尺是落後於第一梯隊,而高於或等於第二梯隊的前段班(俄法意等)的。

首先我們來看WADA2015年發布的基於2013年違禁數據統計前十二名的國家(感謝評論里對於年份的提醒):

WADA2016年發布的2014年統計相比這個數據並沒有太大的變動,俄羅斯穩居榜首,一言難盡的印度從2015年的第四名上升到2016年的第二名。這些數據包含對2012年的倫敦奧運會的再次抽樣檢查。這一個名單可謂有趣,如果只看前十名的話,包括了倫敦奧運會進入獎牌榜前十名的體育強國俄羅斯,義大利和法國,也包括未有金牌入賬的印度、比利時和葡萄牙。既包括舉國體制的哈薩克,也包括民主自由的其他國家。但是這前十名卻不包括2015年科技指數排名前五的國家美國、中國、德國、英國、日本。這五個國家在倫敦奧運會的排名分別為1, 2, 6, 3,11。但這並不意味這這五個國家的運動員都是非常乾淨的—— 美國就將將排在興奮劑檢出人數的第十一位。

只是,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中國在這個表格中都毫無存在感。所以,被「全世界的國家討厭」的原因根本不是因為使用了興奮劑(請告訴我有哪個國家討厭印度游泳隊?),而是因為你在規則範圍內獲得了別人也同樣渴望的金牌和獎金。就是這麼簡單。

2. 現有興奮劑的最高水平在公開資料上是基因造血技術。這個技術在2003年就被WADA列入違禁清單,發展歷史要更早於2003年,但至今沒有任何一例檢出例子。事實上這個技術也許將在未來很長時間高於國際體育界興奮劑的檢驗的標尺。從公開資料上來看。在這個技術上處於先進地位的主要國家是美國和澳大利亞。

現代體育要取得好的成績,為什麼需要很強的科技實力?比如說,大家還記得飛魚索普曾經的泳衣吧?此外對運動員身體指標的檢測和先進的訓練方法和國家的科技實力密不可分。更加不要談場館建設和配套設施。而所謂的興奮劑,已經早已超出了它應有的範疇。大家知道,運動員所謂的「天賦異秉」的本質就是他的基因的特殊性。最有名的例子是芬蘭的著名滑雪運動員,七枚奧運會金牌獲得者Eero Mantyranta, 研究發現他的EPO receptor基因發生了突變,導致了血液攜帶氧氣能力提高了50%,從而在耐力性的運動中有先天的優勢。EPO可以算是興奮劑領域的明星分子,評論里說的米國體育界連贏6屆環法自行車賽的 Lance Armstrong被控的就是從1999年開始在體內注射EPO蛋白。 而我前文所提到的基因造血技術,就是通過改變人體內控制生成EPO的基因組來調節EPO的表達,問題在於,現有的檢驗技術可以檢測Lance Armstrong的方法,但是要區分一個天生的Eero Mantyranta還是人造的Eero Mantyranta卻非常難。

澳大利亞的科學家Anna Baoutina是研究檢測基因造血技術的資深學者,基因造血技術檢測的最大的難度是如何避免肌肉切片(biopsy), 你總不可能讓游泳運動員在比賽前先劃一口子。Anna Baoutina博士經過多年的研究,終於發展了較為成熟的基於血樣的檢測方法。因此她與國際奧委會合作,將首次在里約奧運會上檢測基因造血技術。然而,我們要知道,任何一種新的檢測方法只是改變了標尺的高度,單不能從標尺進化為天羅地網。事實上,Anna Baoutina常年在同行評議的期刊上發表文章,儘管奧委會對她的檢測方法是保密的,對於她的同行來說,這並不是秘密。

至於這種在2003年就加入WADA黑名單,而2016連初步檢測方法都發明了的技術是否已經成熟?是否有人使用?是否有人濫用?會在怎樣的國家首先使用?大家可以想一想。另外:美國各大職業聯盟無一禁止基因技術。

我們要記住的是,Anna Baoutina的方法只是針對EPO receptor基因,而和人類運動相關的基因被研究發現的已經超過兩百個。"變種人奧運會「的擔憂四年前就有人發表在《自然》雜誌上了。

3. 興奮劑問題是伴隨著現代體育共生的,和舉國體制無關。中國興奮劑湧現的那段時期是中國科技水平和國力低於國際體育界興奮劑的檢驗的標尺的歷史時期。非舉國體制國家以美國為例的興奮劑支持系統主要為盈利實驗室- 贊助商 - 職業聯盟 - 醫療機構 - 聯邦機構(掌握話語權)。由於美國的科技水平和國力長時間遠超國際體育界興奮劑的檢驗的標尺,導致美國歷史上比較有名的興奮劑醜聞並不是被國際體育機構檢測出來的,而是內部舉報媒體揭露。

指控興奮劑是舉國體制的產物的說法在我國由來已久。有興趣的可以看看擴展閱讀4裡面的文章,發表於四年前。我相信並且希望,隨著我們國家實力的上升和國民的努力,全民體育可以健康發展起來。但是,強行將大規模興奮劑醜聞和舉國體制聯繫起來是毫無邏輯的。實際上,作為舉國體制的創始人,且科技處於當時領先水平的前蘇聯從未在大賽中被發現大規模的興奮劑事件。

舉國體制 + 較為落後的科技實力和國力 = 俄羅斯 (禁藥榜第一名,被抵制)。
非舉國體制 + 較為落後的科技實力和國力 =土耳其/印度 (禁藥榜第二/四名,無人關心)。

4. 運動員使不使用興奮劑,使用何種類型的興奮劑和其本人的關係極小,主要取決於其所在國家的科技水平和綜合國力。對於同屬於第一梯隊其它國家的質疑,我們要說的是:「我們遵守國際奧委會和世界反運動禁藥機構的現有規則。「

——或者也可以說,」來呀!互相傷害呀!「 畢竟,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說孫楊/葉詩文是drug cheat和 沒有證據就說菲爾普斯/索普是基因變種人沒什麼兩樣。

擴展閱讀:
1. http://www.nytimes.com/2015/11/10/sports/russian-athletes-part-of-state-sponsored-doping-program-report-finds.html
2. Eero M?ntyranta
3. 吃了興奮劑的戰鬥民族 誰玩的過
4. 興奮劑,奧運最大的潛規則
5. 里約大冒險之基因興奮劑檢測
6. http://www.nature.com/nature/journal/v487/n7407/pdf/487297a.pdf
7. Gene doping in sport could make the Olympics fairer and safer
8. http://www.nature.com/nbt/journal/v26/n8/full/nbt0808-849.html
9. Gene Therapy
10. Quantifying the problem of international sports do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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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9 補充
1. 本文文本部分不可以轉載到知乎以外的地方,可以以提供知乎鏈接的 方式轉載。
2. 收到了很多關於這次奧運爭議的答題邀請,我最近工作很多,無法一一回答。但是我提供一張數據圖。很多問題大家什麼都不用說,數據擺出來,勝過千言萬語。

這是最新的WADA2016年發布的根據2014年數據的統計(來源鏈接10),第一列是抽樣總量,第二列是違禁數量,第三列是違禁比例。
1. 哪些國家的抽樣總量最多?他們有什麼共同特點?
2. 哪些國家的違禁比例最低?他們有什麼共同特點?
3. 哪些國家的違禁比例最高?他們有什麼共同特點?
4. 俄羅斯成為禁藥榜第一的最主要原因是什麼?
5. 侮辱我國運動員的法國和澳大利亞運動員能不能看懂這張圖?

--------------------------------------------------20160917更新-------------------------------------------------------------
如何看待俄黑客入侵 WADA 資料庫,曝國際反興奮劑組織允許美國運動員使用禁藥? - 奧林匹克運動會?

——事實勝於雄辯。我的答案從來沒有說只有科技水平,我說的是科技水平和綜合國力。其實就拿醫療豁免來說,也不像大家想像得那麼簡單,本身也是科技含量很高的事情,只是話語權更為重要而已。

另外我們要清楚地意識到,即便證據確鑿,Biles的金牌和獎金也不會被吊銷,在美國人心目中她仍然是身殘志堅的英雄。如果你去nytimes的評論區去看,所有人說的意思都是:我們遵守國際奧委會和世界反運動禁藥機構的現有規則

美國人可以這麼說,並不是因為他們真的遵守了,而是因為他們有規則的制定權,說話的底氣歸根到底是由科技水平和綜合國力支撐的。而俠客,往往是由弱國出產的。


最初答案:
很多人覺得霍頓的嘲諷是提醒,也是敦促,我覺得很可笑。在將索普繩之以法前,中國人沒必要接收這些善意的提醒。索普服用興奮劑,拿了這麼多冠軍,欺騙了全世界的人,澳大利亞官方為了掩蓋醜聞,居然對這件事情從來不聲張,並且從官方角度對索普進行遮掩。這樣的政府,這樣的人渣居然被人們奉為英雄,民意洶洶而澳大利亞當局屁都不放——你至少應該成立個調查組做做姿態吧?

索普是澳大利亞體育難以抹去的污點,只要當局未將其送上被告席,以伸張正義並洗刷自己的從犯嫌疑,而後澳大利亞體育人對他人使用興奮劑的質疑、嘲諷乃至攻擊,就毫無疑問的具備正當性。我願意相信霍頓的嘲諷是提醒,也是敦促。但我絕不相信包庇罪犯的澳大利亞體育當局無辜。

對興奮劑的聲討應當超越國界,因為很多罪惡,正是假「國家」之名而行。應該感謝柳如嫿,他的自我反省能力比別人強,那中國人也有必要讓澳大利亞人進行自我反省吧:讓澳大利亞官方對索普事件進行徹底的徹查。霍頓所要求的公平和正義,不僅是在泳池中競技的外國運動員應得的,也是澳大利亞游泳隊、一切清白的澳大利亞運動員,以及澳大利亞公眾所應得的。——笑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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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普的興奮劑事件不是孤立事件,是世界興奮劑史中的一個標誌性事件。

兩個事實:
1、很多國家都發生了運動員服藥事件,基本都發生在醫學相對發達的國家;
2、游泳、田徑和舉重,歷來是綜合性運動會中,興奮劑的三大重災區。

隨著1896年現代奧林匹克運動的興起,興奮劑很快成為與之共生的「腫瘤」。1904年,在美國聖路易斯舉行的第三屆奧運會上,美國馬拉松運動員托馬斯?希克斯(TomasHicks)被發現因為服用含有士的寧的生雞蛋,才獲得了比賽的勝利。

1904年,美國聖路易斯第三屆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馬拉松比賽冠軍是美籍英國人托馬斯·希克斯。在比賽過程中,他的教練查爾斯·盧卡斯一直拿著注射器跟隨著他。當希克斯精疲力竭之時,盧卡斯給他注射了一針「士的寧」(Strychnine),並給他喝下一大杯威士忌。士的寧也叫馬錢子鹼,是一種中樞神經興奮劑,它也是早期使用最廣泛的一種興奮劑。在終點前四英里,再次面臨崩潰的盧卡斯又被打了一針。對此,官方報道予以充分肯定:

「馬拉松比賽充分從醫學角度證明了藥物對於長跑選手是多麼重要!」

到了20世紀20年代,人們逐漸意識到有必要限制在體育運動中使用此類物質。1928年,國際業餘田徑聯合會(IAAF)率先宣布禁用興奮劑;此後,很多運動組織先後頒布了禁令。然而,當時人們缺乏有效的手段檢測運動員是否服用了興奮劑。

20世紀30年代,人工合成激素問世後,興奮劑濫用情況變得越來越嚴重。

在商業社會中,奧運冠軍就意味著大筆收入和大單贊助、廣告合同,意味著原來的窮小子可以一夜翻身變成億萬富翁。為此選擇鋌而走險和運動員和藥物開發商代代不絕。曾經的世界第一女飛人短跑女皇馬里昂·瓊斯嗑藥事件及背後為一票頂尖田徑運動員供給藥物的「巴爾科實驗室」被曝光正是個中典型。



  2010年4月 北京奧運會和柏林世錦賽男子400米雙料冠軍 梅里特
  2008年8月 環法自行車賽冠軍 蘭迪斯
  2007年10月 悉尼奧運會女子200米冠軍 馬里昂-瓊斯
  2007年 美國職棒大聯盟(MLB) 30支隊伍都有選手使用過興奮劑
  2006年7月 雅典奧運會及世錦賽的百米雙料冠軍 加特林
  2005年 NBL、NBA、ATP、NHL、MLS、USATF以及美國自行車協會都爆出了禁藥醜聞
  2004年11月 悉尼奧運會男子4X400米接力 傑羅米·揚
  2003年8月 世界田徑錦標賽女子100米和200米冠軍 懷特


——以上是本世紀初美國最出名的興奮劑事件(遠非全部)。

這個世界從來就沒有乾淨過。
著名運動員菲爾普斯面對記者採訪時:
菲爾普斯說,「我們都渴望乾淨的體育運動,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在一個乾淨的體育項目和運動中進行比賽,這讓我感覺很是煩惱。我認為所有體育運動都需要做出一些改變,並不只是游泳。作為運動員,我希望能在公平的競技場上角逐。類似這樣的問題(興奮劑)已經出現在多少屆奧運會裡了?幾乎每一屆奧運會都會出現。這讓人很難過。更讓人難過的是我們無法控制住它。」菲爾普斯的教練鮑勃·鮑曼更是表示,「我很擔心整個體系都癱瘓了,但它必須得到修正。」

美國游泳選手莉莉-金在上午舉行的女子100米蛙泳決賽中斬獲金牌。
談到自己在女子100米蛙泳決賽中勝出,打敗埃菲莫娃,莉莉-金說道:「當然,我覺得這只是證明了不服用興奮劑也可以取得好成績,靠自己多年的努力也能夠脫穎而出。而靠自己的努力才是正確的獲勝之道。」

——作為世界體育公開的旁證,世界興奮劑史,可能遠未結束。


2000年以來,世界上受到興奮劑事件影響最大的動員有四個人

1、蘭斯·阿姆斯特朗
職業生涯,阿姆斯特朗10次參加環法大賽並實現環法車手七連冠,創造了環法歷史上的奇蹟。
直到阿姆斯特朗退役以後的2012年8月23日,美國反興奮劑機構才宣布剝奪阿姆斯特朗七個環法自行車賽冠軍頭銜,並且終身禁賽。

2、加特林
美國「飛人」加特林表示,他渴望在本屆里約奧運會奪得金牌。加特林(34歲)曾兩次因服用禁藥而遭禁賽,因此如果他在里約奧運男子100米或200米摘取金牌的話,必定引發兩極反應,尤其在俄羅斯田徑隊因禁藥醜聞遭全隊「禁奧」之後。

3、奧斯卡·皮斯托瑞斯
2011年6月1日,在2011年國際田聯挑戰賽捷克奧斯特拉瓦站比賽中,奧斯卡·皮斯托瑞斯在假肢出現故障的情況下在男子400米比賽中獲得第六名。2012年7月,奧斯卡·皮斯托瑞斯確定參加倫敦奧運會,這也讓皮斯托瑞斯成為了奧運會歷史上第一位雙腿截肢的運動員。2013年2月14日,被譽為「刀鋒戰士」南非殘奧運動員皮斯托瑞斯在家中槍殺其女友,警方搜證時在皮斯托瑞斯家中發現的藥物其實是一種幫助肌肉恢復的草藥,名為「睾酮合成劑」。
最終WADA確認雖然「睾酮合成劑」也是一種增強功能的藥物,但並不在WADA的禁用名單之上。

4、索普
關於索普用藥事件現在公開的說法是:
澳大利亞游泳協會迅速表示不會對此事進行進一步的追究調查,理由是缺乏足夠的科學證據。國際泳聯儘管表態不會就此罷休,稱要調查到水落石出,但在隨後的幾年,因為缺乏更多有力的證據,此事也只好不了了之。

其實博爾特、菲爾普斯這些在田徑和游泳項目上取得世界級成績的運動員,都遭到過質疑。
他們同樣是在為世界體育不堪回首的歷史背鍋。
索普的興奮劑事件,確實還有疑點。

博爾特、菲爾普斯……誰又沒有被質疑過呢?

隨著自由泳接力隊成員馬格努森、蘇利文、羅伯特、塔格特等人都發表了聲明承認了服藥行為,他們服用的是思諾思,該鎮靜藥物在澳大利亞奧委會被明令禁止,但是卻沒有在國際反興奮劑機構的黑名單上,此前澳大利亞的「長距離之王」哈克特也自曝曾服用過此葯,澳大利亞游泳隊用藥的歷史逐漸被披露出來。
——我還是很感激澳大利亞民眾沒有遮掩的態度。

雖然索普葯檢結束後,澳大利亞游泳協會對索普的成績發表聲明證明其清白,但是有人並沒有放過索普:

索普現在沒被查出來有問題,不代表他就沒有服藥,因為新型興奮劑的發明速度很快,檢測手段跟不上。美國前著名選手馬里昂-瓊斯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沒查出來之前有難以置信的成績,最後發現還是靠服藥。

——這段評論,其實無法反駁。

雖然我個人認為索普是「drug cheat」是孤立的行為,但是同樣是世界群體性歧視澳大利亞游泳的一個縮影。我並不認為中國所有人都用這種觀點看待澳大利亞游泳選手,但是中國部分人很長時間不會放棄這個觀點。

我個人同樣質疑澳洲泳聯對索普調查的草率。


非專業人士,僅對@笑道人 的回答提出兩點微小的質疑

1.

這段話確實無法反駁,但同理,這段話套在任何一個運動員身上都是成立的。所以本來應該是一段無差別攻擊的話,單獨集中在某一個運動員身上,這就是惡意揣測抹黑,對運動員的極不尊重。
不然的話,是不是以後只要有人輸了比賽,己方媒體就都可以對冠軍來上這麼一段「無法反駁」的評論?

此外,說一點無關反駁的個人觀點。任何藥品在被列入名單以前,運動員服用都不應該被套上「服用禁藥」的頭銜吧?就算以後被列入名單了,也是不溯及既往,不追究先前行為的吧?
這一來就憑一段猜測就給運動員下有罪推論真的好嗎?

2.

這兩段話,內置前提不都是「所在國家隊之前有過不光彩的歷史」嗎?為何你的結論對待葉詩文就是為國家隊黑歷史背鍋這事兒不能怪外媒;對待霍頓就是他並不在名單中,不能造謠?
雙標敢不敢再明顯一點?
同樣是國家隊的黑歷史,外媒不查清葉詩文的情況做惡意猜測是合理背鍋;中國網民對霍頓的情況不夠清楚就發表言論就是造謠?


拋開孫楊他們的事情。幾個基本事實:

  1. 胸痛/胸悶/心悸的癥狀很常見,有癥狀卻怎麼查都查不出器質性病變的人,在心血管門診佔三成以上。
  2. 「心肌缺血」 是最被濫用的診斷之一,我們心臟內科門診遇到的有癥狀但沒有明顯器質性心臟病證據的病人可能有近一半都曾經獲得過其他醫院給的「心肌缺血」的診斷。胸痛/胸悶/心悸癥狀 + 心電圖ST-T改變 就很可能得到這個診斷。雖然沒有任何意義,但國內很多地方就是這麼實踐的。
  3. 說運動員就不可能有心臟病,或者有心臟病就做不了運動員,這是很沒有常識的說法——誰說心臟病做不了運動員的,比如美國運動員肖恩懷特得過兩屆冬奧金牌,他是法洛四聯症患者,做過分兩期的BT分流+矯治術,法四在現在看來也是一個終身疾病,有不少患者每10-20年都要再手術一次。再如排球名將海曼,直到猝死在賽場才發現馬凡綜合征。跟此事件沒太大關係,只是對這種立論看不下去。
  4. 曲美他嗪(萬爽力)在心血管領域非常常用,也算得上濫用了,因為其適應症非常廣泛,類似心絞痛的癥狀即可以是適應症,多數病人都可以搭配個曲美他嗪,此葯對缺血性心臟病的患者確有用處。但因為沒有明顯副作用,所以也經常給僅僅有癥狀的人開。雖然很可能沒什麼用,但國內很多地方就是這麼實踐的。我不是很想拿中成藥來類比,但你們可以體會一下。
  5. 2014年我寫過一篇文章,當時把相關的文獻都翻了個遍,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曲美他嗪能改善健康人的運動表現。如果誰有證據,請拿文獻來。但不管怎麼說,還是別把曲美他嗪叫做「興奮劑」,這個葯什麼都興奮不了。

全世界關於運動員興奮劑的猜疑和辯白每天都在上演著,
我們沒必要感覺這一次就是天塌下來了。

有多少國外大牌運動員都經歷過這個,
澳大利亞最傳奇的泳神--魚雷索普,就陷入過興奮劑醜聞,
對他影響巨大,好像還得了抑鬱症。後來證明是無辜的。。
史上最偉大的自行車運動員阿姆斯特朗也因為興奮劑事件身敗名裂。
我國神一樣的馬家軍,撲朔迷離的興奮劑醜聞經過多年之後真想逐漸清晰。。。

所以,理智反擊、穩定情緒才是該做的。
用時間去證明一切吧......


尼瑪,一有關於中國的負面新聞,先不談諸如BBC,CNN之流外媒的節操,國內某些人立馬跳出來表演了,熟門熟路。


定體問,這國怎,我陷思。

外媒掀起的的中國負面新聞被打臉的太多,腫的不要不要的。
孫楊這事,咱先不表態,坐看各路精英表演。
楊華:全世界為何都不歡迎中國游泳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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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就屏蔽的理中客真是6666,並順手贈送五毛安全帽一頂,真貼心呢。
@李白兔

本人在此申明對孫楊服禁藥被禁賽三個月的事實,沒有異議。
對於在奧運會場空口驗尿的某頓強烈鄙視。

以下不針對 @李白兔
關注了幾天,基本各路牛鬼蛇神都出來了,各種感謝科普中國體育黑歷史云云,理中客們反思這反思那還不忘教育理性愛國,不要人云亦云,小粉紅五毛的帽子批量發放,大聲疾呼「空口驗尿」情有可原,因為你有黑歷史你國集體服藥你國人民不行你國體質有問題,要不洋大人咋就黑你呢,你要反思,乖乖把臉給洋大人摁地上摩擦。圍觀群眾指出各國體育黑歷史,澳國直接就是坐在屎堆上,理中客就教育不要比爛擴大化,你黑歷史是事實,洋大人說你幾句你還上天了??

群眾: 反對某頓誹謗孫楊,要求道歉
理中客: 孫楊興奮劑被禁賽是事實,活該被說。
群眾: 某頓自己都承認是攻心擾亂孫楊。
理中客 : 你國體育十幾年前有黑歷史。現在興奮劑沒查出來不等於沒有。
群眾: 澳國2012,歐美都有黑歷史。
理中客 : 不要比爛擴大化,你黑歷史是事實,你不要…不要…都是無良媒體掀起盲目愛國主義,要冷靜,理性…五毛滾,走好不送。
群眾 : 澳國媒體直接在報紙上刊登無根據的揣測文章,竭盡污衊之能事的漫畫,一邊倒指責我們的運動員…
理中客 : 你國黑歷史是事實…五毛滾,走好不送。
群眾 : 2016 年發布的根據2014年禁藥抽樣的報告你怎麼看?
理中客: 你國黑歷史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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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美現身說法,如何: 更大,更強,更快 更大,更強,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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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進入相互傷害環節,轉自美國那些好事破事微博:

天朝果然是發展中(國家)。維基英文百科運動員嗑(違規)葯統計,該統計是涉嫌嗑藥就列入,被平反也在算,但粗粗拿來比較無妨。美234人俄163,唯二過百的果然是超級大國。袋鼠70位列第三。意63德61鳥克蘭60巴西50火雞都有39。天朝27太戰五渣,連摩洛哥都30。算人均會不會天朝墊底啊?
奧地利22、保加利亞28、白俄羅斯23、加拿大21、荷蘭31、英國39、法國49、芬蘭20、伊朗26、牙買加23、肯亞22、摩洛哥30、奈及利亞23、挪威20、羅馬尼亞27、波蘭19、瑞典18。
日韓倒是不多,日本5個、南棒1個、北棒2個。

說好的舉國體制集體喂葯的呢。具體開始計算時間不詳。

Category:Sportspeople in doping cases by nationality 維基英文百科(違規)葯統計
Category:Chinese sportspeople in doping cases 維基英文百科 中國(違規)葯統計
List of doping cases in sport 維基 體育興奮劑案例列表(WADA負責) 詳細統計:姓名,國籍,運動項目,年份,處罰。。。。。。。。
List of doping cases in athletics 田徑興奮劑案件列表
List of doping cases in cycling 自行車興奮劑案例列表
List of drugs banned by WADA 奧運會被禁止的藥物目錄

註:對數據存疑,請去質問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是不是受中國賄賂了,或者是一時疏忽被蒙蔽啦,可以去舉報,WADA採納必有重謝酬勞。公知科普中國體育集體服藥,醜聞頻出,中國游泳隊國際知名,楊華:全世界為何都不歡迎中國游泳隊。

我只是維基百科的搬運工,對以上事實概不負責。


這個問題下面不嚴謹的考據實在太多了。觀點可以有爭議,但不要拿著道聽途說的消息爭得面紅耳赤,未免有失斯文啊。

查證過程並不難,還是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維基百科,Sun Yang

In May 2014, Sun was banned for 3 months by the Chinese Swimming Association after testing positive for the stimulant trimetazidine, which had been added to the World Anti-Doping Agency"s banned list four months earlier. Sun stated that he was prescribed the stimulant by a doctor to treat heart palpitations he has suffered since 2008, and was unaware that it had been newly added to the banned substances list. In January 2015, World Anti-Doping Agency reclassified and downgraded trimetazidine from "stimulant" to "modulator of cardiac metabolism".[8] The drug, however, remains a banned substance as of 2016.

翻譯:
2014年5月,孫楊被中國泳協禁賽3個月,因為trimetazidine的葯檢呈陽性,這種葯在4個月前被世界反興奮劑協會列為禁藥孫聲稱,葯是醫生開的治療2008年以來的心悸,並不知道這葯最近被加入禁藥列表。在2015年1月,世界反興奮劑協會將此葯從興奮劑降級為代謝調節劑,但是此葯在2016年仍舊處在禁藥列表上

維基的這段信息主要引用以下三篇報道。都是國外媒體。
http://www.reuters.com/article/us-swimming-sun-doping-idUSKCN0J80F120141124
Chinese Olympic champion Sun Yang accused of attacking Brazilian swimmer Larissa Oliveira
The Sun Yang Doping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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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重點:
1.
禁賽孫楊的是我大天朝自己。不是洋大人。
而且是在全運會期間。
天朝不提,根本沒人知道這事。
——&> 說舉國體制集體喂葯的請自重。集體喂葯怎麼還禁自己,沒事給自己添堵嗎?

2.
話題藥物:trimetazidine曲美他嗪,是常用的心悸藥物。
可參考 @Luxenius 老師的答案。或者看維基:

Trimetazidine: Trimetazidine is usually prescribed as a long-term treatment of angina pectoris.(經常作為處方葯,心絞痛的長期治療葯)

並且,孫楊自08年以來受心悸困擾,而此藥物在事發前4個月(14年1月)才被加入禁藥列表。
——&> 說運動員及團隊明知道是禁藥,不可能「誤服」的朋友,請再想一想。運動員又不是生活在象牙塔里,有些人是不是以為一餐一飯都有太監幫著試毒啊?

禁藥列表上的東西,在日常生活中「誤服」,其實並不是什麼天方夜譚。
下圖,兵乓球隊為了避免誤服,一律要求食堂就餐,速食麵、火腿腸等都不可以吃。

3.
2015年此藥物被降級,證實不具備刺激性效果。
但仍舊在2016年的禁藥列表上:https://wada-main-prod.s3.amazonaws.com/resources/files/wada-2016-prohibited-list-en.pdf
——&> 說已經不是禁藥的朋友,也請停止傳謠。嚴謹的說法是,不是刺激性藥物stimulant,是代謝調節劑Metabolic Modulator,但仍舊禁止使用。

——————
然後是我的一些觀點。
關於霍頓:
人家自己說了就是策略,為了擾亂孫楊。那還有什麼可爭論的,無憑無據,為了擾亂對手就張口就來。
還說自己為正義而戰。。。原來你霍頓的正義就是這個樣子。
這種人,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就好了。——我建議關門放水軍,反正擾亂對手,都是言論自由。

關於黑歷史:
中國泳隊是有黑歷史,應該引以為戒。
但是,有黑歷史不代表就活該被永遠攻擊。勞改犯出獄了還要享受基本人權呢。
難道有黑歷史的國家以後都別參加奧運了?
那澳國黑歷史飛上天了,來啊,互相傷害啊。

關於基本邏輯:
互撕也要講基本法,就是無罪推定。你要說誰誰有問題,至少先拿出證據啊。
孫楊正兒八經的通過了2016年里約奧運會的葯檢,正經的參加比賽,正經的拿了一金一銀(待更新),並在奪冠後受到國際泳聯主席馬庫萊斯庫的熱情擁抱。
這就是已知的事實。
所謂事實,相比空口YY,總是要強上百倍。

還有一些奇怪的理論,「X國以前幹了」,「查不出不代表沒有」。這種話隨便說說就算了,拿來當論據就搞笑了。
這種話完全可以扣帽子到世界上所有國家和運動員,反正查不出不代表沒有。
如此說來,以後奧運會也別比了,至少田徑項目都取消吧,反正誰看著都像嫌疑犯。

那也好,以後只比乒乓球,我大天朝又有何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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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想回答關於禁藥大家問的最多的問題

一,認為孫楊以前沒有說過自己的心臟問題

事實上孫楊在2012年魯豫有約就說過自己心臟有問題。休息兩個月。但是沒有媒體大肆報道,很多人就認為沒有說過。


他的病大概就是感冒引起的心肌炎,不算大病,但是不注意是會死人的。所以當時有休息兩個月。之後感到不適會服用萬爽力。


二,有心臟病還做什麼運動員


事情上,他出現心臟問題已經十六七歲了,作為專業運動員好幾年了,他的病不是先天的,而是作為運動員在訓練過程中患上的。大家可以搜索感冒時運動易誘發心肌炎。

他專業訓練了那麼多年,別的都不會,讓他轉行去做什麼?而且他當時已經是中國游泳的希望之星,領導也不會放他退役。他的病並不是非常嚴重,控制得當完全可以正常訓練。


而且有心臟病的運動員不在少數,遠的不說,惠若琪心臟問題比孫楊大,做過兩次手術,一樣堅持比到里約拿了冠軍國外也有許多運動員有心臟方面的問題,甚至因為心臟的病症導致死亡。亞歷山大·戴爾·奧恩,挪威游泳運動員。奧運會銀牌獲得者,,2011年上海游泳世錦賽男子100米蛙泳冠軍,2012年5月1日於2012年4月30日在美國進行奧運會賽的訓練營中心臟驟停身亡,終年26歲。亞歷山大·戴爾·奧恩的離世之所以讓人震驚,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這是近兩個月來國際體壇第7個遭遇了心源性意外的運動員。

我就不一一列舉。你們可以善用搜索。運動員難免有傷病,雖然他們身體素質比大部分人強,但是過度運動,訓練不當等原因出現傷病可能性就比正常人大多了。


三,孫楊一定是有意服用的。怎麼出了興奮劑就說屬於誤服。


首先,13年之前這個藥物並不是禁藥,


其次,孫楊被檢測出來的時候是在14年全國冠軍賽。那次比賽成績是七年來最差之一。
國內比賽孫楊有對手嗎,有必要在國內使用一種剛剛被列入禁藥名單的藥物?他那次比賽成績為15分1秒,國內第二名比他慢7秒多。而在之後的仁川亞運會他游出的是14分49秒多。
為什麼不服藥反而比同年服用之後成績快十二秒?
15年喀山他的預賽成績是14分55秒多,今年裡約他在骨折短暫康復期後外加感冒游出的成績是和他了14年服用藥物的成績一樣,15分1秒。


而且,孫楊最終是提供了相關證據被fina和Wada認定是誤服的。


四,他1500米退步那麼多肯定是因為沒吃藥。


他1500米的成績一直處於正常的曲線,13年初,朱志根有四個月沒帶他正常訓練,高原和外訓都沒去,13年底他被禁賽禁訓4個多月,14年底爆出禁藥事件他高原沒有心思訓練,外訓又被禁止去邁阿密俱樂部訓練。16年初他右腳腳趾骨折 ,後來又另一個腳趾疲勞性骨折。這個奧運周期他大概加起來有一年的時間沒有辦法系統訓練。在如此多的停訓以後,他的有氧能力根本不可能保持12年那個水平。
何況他年齡也有增長。能保持現在的競技狀態他是付出很多努力換來的。只是因為這些場外的事情,孫楊這個四年一直都處在斷訓 恢復 斷訓 恢復的過程中。除了200 自,成績也沒能夠進一步提升。只是說努力保持。

我說的這些都是這個答案下很多人提過的問題,我做的回答有事實依據做基礎,而不是自己憑空猜想臆測的。

在這就不提國家興奮劑中心那本手冊沒有更新的問題以及國內的愚昧落後的處理方式了。


鑒於孫楊事件許多人聲稱,錯在孫楊兩年前尿檢時違禁,可以有如下提議,一個人犯錯後,我們應該給予懲罰,懲罰後在其臉上刻上字,給外國的爹媽看,然後一起鄙視他。孫楊因為違禁,受到了懲罰,該禁賽禁賽,獎牌該剝奪剝奪。作為中國人(是我國不是你國),我們不該去安慰失利的孫楊,甚至被黑為五毛。因為土澳的一句話,某些人高潮了,不和境外的媒體一起罵中國隊,就不能對得起自己的見多識廣。澳洲人的一句話,整個中國游泳隊的黑歷史都出來了,滿天飛。體操隊也開始黑起來了。 中國人罵孫楊比澳洲罵的厲害,愛之深責之切?
雖然冠軍葯檢結束後,國際泳聯和英國奧委會都對葉詩文的成績發表聲明證明其清白,但是澳大利亞媒體並沒有放過葉詩文:

「葉詩文現在沒被查出來有問題,不代表她就沒有服藥,因為新型興奮劑的發明速度很快,檢測手段跟不上。美國前著名選手馬里昂-瓊斯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沒查出來之前有難以置信的成績,最後發現還是靠服藥。」

——這段評論,其實無法反駁。


雖然冠軍葯檢結束後,國際泳聯和巴西奧委會都對霍頓的成績發表聲明證明其清白,但是中國媒體並沒有放過霍頓:

「霍頓現在沒被查出來有問題,不代表他就沒有服藥,因為新型興奮劑的發明速度很快,檢測手段跟不上。美國前著名選手馬里昂-瓊斯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沒查出來之前有難以置信的成績,最後發現還是靠服藥。」

——這段評論,其實無法反駁。


下面補上了臉書上的本地人評論。
我就想問問,Horton 在說這話的時候有沒有「本屆奧運會中孫楊服用過興奮劑」的確鑿證明?沒有的話以前的事就壓根扯不上。

臉書上投票的當然華人居多了,但絕不是清一色,不然我隨手一划拉找到的這幾個誰來告訴我他們的中國姓氏是什麼?

華人群體的利益難道不應該是華人群體為主去呼籲?怎麼能說是「叫囂」?別的族裔不跟評,不是覺得Horton做得對,是根本不在乎你華人是不是受了窩囊氣——「反正按你們華人一貫的行為方式,受氣也是應該的」。

馬俊仁的事情是該反省,但是不能所有運動員為此無端背黑鍋。這太不公平了。

剛才有評論更正我的話,是賽前的惡意相向,不是賽後。謝謝。

加貼一張澳洲最大的的電視台之一Channel 7 今天在臉書上發起的投票,關於要不要對孫楊道歉,大家也可以藉此機會了解一下澳洲普通民眾對這件事的看法。知乎這個問題下有的高票回答拿馬家軍說事,我看著真挺寒心,你們上來就打壓自己人,就沖著你們這種咄咄逼人的自省之心,咱們中國人,該爭的時候不敢爭,也不會爭,不知道吃了多少虧,讓人當軟包子捏。唉。出來就盼著祖國好。

以下是原答案:
我來說句公道話吧。

一個運動員,無論他以前有沒有服用興奮劑,在本屆比賽的化驗結果未出的時候,都不應該給他貼標籤。

哪怕是在澳洲,對於這種惡意揣測還付諸於公開言論的做法,評都是很low的。今天我的幾個本地同事談及此事也說有耳聞,覺得說出這種惡意猜測的攻擊性言論屬於挑釁,"not nice","he didn"t need this this to make him look better","not the athletic spirit either".

話說你憑本事拿了第一了,人家第二又沒說不服,你急的什麼眼啊?


興奮劑是五環旗下一大罪惡,美蘇帶頭各國爭先,前兩年有個假藥販子被查,殃及整個美帝——畢竟人類燈塔,興奮劑比葯檢先進,他自己不說,奧委會只能蒙逼。
興奮劑往事:孔蒂和巴爾科實驗室
讓美國蒙羞的女飛人 短跑明星瓊斯承認服用興奮劑
說到禁藥,巴爾科實驗室不應該是常識么?

近年來,自詡「游泳王國」的澳大利亞比中國隊髒的多,倫敦事泄眾所周知,被中國軍團碾壓後反污孫楊磕葯,不開放場地訓練,只能說小家子氣,臭不要臉天下無敵。
不過可以理解他們,孫楊葉詩文當年都是在組織安排下,去澳大利亞接受先進游泳訓練,所以澳洲人心知肚明自己技不如人,必須使歪招。
葉詩文澳洲教練解析破紀錄:減肥竟成全部秘訣
澳大利亞國家游泳隊承認 倫敦奧運會集體都服藥
孫武:「空口驗尿」的霍頓,在澳大利亞游泳隊有朋友嗎?
葉詩文澳洲教練質疑本國選手態度 就像去狂歡節
當年功勛教練伍德認為澳大利亞游泳隊態度不端正,太軟弱,只會玩手機刷推特,於是他們強硬起來了,只不過強錯了地兒。
nature網站發過新聞質疑葉詩文,被一位美帝留學生抗議,有理有據只得修改。
如何評價《Nature》質疑葉詩文服用興奮劑? - 魏振興的回答

馬家軍那葯是EPO,當年體壇都磕,前面瓊斯的新聞有介紹,只不過馬家軍練的太狠,所以出成績。其實大陸還是太落後葯都磕不新鮮,同樣是EPO,馬家軍不敢出門只能窩裡橫,被謝亞龍批評,人瓊斯照樣磕著改進版拿金牌。
謝亞龍披露馬家軍缺席悉尼內幕:葯檢不過關

霍頓自己承認了玩心理戰潑髒水,被孫楊實力打臉,你們瞎嚷嚷啥?
如何看待法國選手卡米爾-拉庫爾在今天100米仰泳賽後接受採訪稱孫楊的尿是紫色? - D.VA愛的是我喲的回答

@趙清瀾 ,彈藥供給,拿去拿去。
@笑道人,我原以為你身為知乎老臣,來到陣前,面對奧運健兒,必有高論,沒想到,竟說出此粗鄙之語!
有篇文章叫「興奮劑 飛人毒藥」,南方周末發表(專門找的南方系),

實際上,瓊斯交出金牌讓國際奧委會陷入了另一個尷尬境地:按照規定,2000年悉尼奧運會女子100 米的金牌將轉而授予當時獲得銀牌的選手——希臘女子短跑選手塔努,而頗具諷刺意義的是,塔努曾經在 2004 年雅典奧運會前逃避檢查,並且變相導演了車禍避開三次尿檢,從而被禁賽兩年。因此很快有媒體建議:重新搜集塔努涉嫌禁藥的證據。否則,一個證實了的「藥罐子」被剝奪的金牌,轉而授予另一個具重大嫌疑的「藥罐子」,這是正義還是滑稽?

倘若奧運會撕逼,只需「沙克也幹了」,那西方所有田徑隊,有一說一,全特么甭想再參加比賽。
阿姆斯特朗、瓊斯、蒙哥馬利、狄默曼、劉易斯,紛紛表示


我的結論是,孫楊的確尿檢呈陽性,也的確服用了禁藥,但是說他是drug cheat,至少目前看,沒有證據,是錯誤的。

我來梳理一下這個事件,很多基本事實大家早已經清楚了,我只講事件邏輯。

「The recent Antidoping Report released from FINA stated that Sun Yang, has had a Doping Offence from an in-competition test conducted by the Chinese Anti-Doping Agency (CHINADA) on May 17, 2014, at the Chinese National Championships testing positive for Trimetazidine (Class S.6.b Specified Stimulant).」——Steven V. Selthoffer, Swimming World Chief European Columnist
鏈接:The Sun Yang Doping Case

這是外國專業媒體的報道——查出孫楊服用興奮劑的機構,是CHINADA,中國反興奮劑協會,也就是說,中國自己的機構查出來的。而後,就要對這件事情進行調查。孫楊到底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為之?因為數據顯示:It should be noted that John Ruger, U.S. Olympic Committee Ombudsman, Tackling Doping in Sport, Global Conference, March, 2013, in the UK stated, 「between 40% to 60% of positive test doping results were inadvertent (non-deliberate) cases.」 (Source: 「Lee Chong Wei a Victim of Inconsistent Anti-Doping Rules,」 by Dr. Klaas Faber, The Malay Mail Online.)這是國外媒體引用美國興奮劑檢測專員的話,意思是,很大一部分葯檢呈陽性的運動員,都是無意中攝入了禁藥成分,所以不能因為一個運動員尿檢呈陽性,就斷定他是一個drug cheat,還需要進一步的調查。

而後中國相關機構對孫楊進行了調查,國家體育總局網站的新聞稿《中國游泳隊領隊許琦詳解孫楊禁藥事件》這麼描述——首先,針對中國游泳協會作出的對於孫楊禁賽三個月、取消全國冠軍賽1500米自由泳冠軍的處罰,許琦表示完全是遵循「實事求是、依法依規」這八個字。「中國游泳協會完全是按照國際反興奮劑組織的相關條例和總局的規定作出的處罰。處罰要看情節,孫楊出示了病例、醫院處方藥單等證據,因此聽證會認定孫楊有過失但無重大過錯,情節比較輕。而根據規定此類事件禁賽期最多2年,協會原本可以給予警告處罰,但還是作出了停賽三個月的處罰決定。」
鏈接:中國游泳隊領隊許琦詳解孫楊禁藥事件

這個調查說明,孫楊有過失,也就是說孫楊並非故意服藥,在病歷、醫院處方藥單等證據的支持下,官方調查認為孫楊的確是為了治療心臟病而服用了禁藥。而且該藥品在2014年1月才被定義為「興奮劑」,孫楊從2008年就一直服用,沒有停止,到了2014年5月被查出。2014年3月,也就是該葯被禁用後的兩個月,中國體育總局下發的《運動員治療藥物使用指南》裡面,曲美他嗪依然標註的是「允許使用」,與原版本一字未改。2014年7月,研究所已經重新修訂了該指南,書中已將曲美他嗪列為「賽內禁用」的範圍,重新發放到各運動隊。但是此時距離孫楊被查出禁藥已經過了兩個月了。中國方面的失誤,使得孫楊並不知道該葯被禁用了。而到了2015年1月,WADA又對該葯進行了調整,由s6興奮劑變為s4 中的第5小類新陳代謝調節藥物,禁用範圍由賽內禁用變為賽內外皆禁用。這是wada2016禁藥清單中可以明確查到的。如今,該葯的確是禁藥,不過不是「興奮劑」。那麼這個葯到底對運動員的成績有多大的提高?比興奮劑這個類別的藥物是強還是弱?我需要再研究。

那麼WADA對於中國的調查結果是如何回應的呢?
WADA has reviewed the full case file for the Chinese swimmer Sun Yang and has decided not to appeal the decision by the Chinese Swimming Federation to impose a three-month sanction,」 a WADA spokesman said. 「WADA has written to CHINADA however, raising its concern over the delayed public reporting of the case.」
——AFP法新社
鏈接:WADA will not appeal Chinese ban of 1500m swimmer Sun Yang

也就是說,WADA默認了中國游泳協會的做法,認為孫楊三個月的禁賽是符合WADA規定的。但是,對中國的延遲通知表達了關切。那麼,具體的規定是什麼呢?

「有使用或企圖使用某種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的行為,運動員將被禁賽。禁賽期為:如果是第一次被發現違規,禁賽2年。如果是第二次被發現違規,則運動員將被終身禁賽。在具體情況中,運動員如能證明不是故意服用興奮劑物質,而是在服用其他藥品中常用的物質,如含有禁用刺激劑的感冒藥,沒有通過檢測的話。對運動員的處罰是:第一次違規:最輕的處罰為警告和訓誡,但不失去參加比賽的資格;最長的處罰期為禁賽1年。第二次違規:禁賽2年。第三次違規:終身禁賽。」——《世界反興奮劑條例》

也就是說,如果WADA認定孫楊是故意服用禁藥,那麼,他至少要被禁賽兩年,而不是三個月,之所以WADA默認了三個月的處罰,就是因為WADA認同了「非故意服用」的事實,孫楊是第一次違規,所以「最輕的處罰為警告和訓誡,但不失去參加比賽的資格;最長的處罰期為禁賽1年。」因此,三個月是完全符合規定的。在WADA認同中國游泳協會調查和處理的情況下,WADA才決定不起訴,否則如何解釋WADA的行為?難道是因為WADA怕麻煩?因為中國對WADA施壓?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這些都是無端猜測。

這就是全部的事實。孫楊的確服用了禁藥,也的確遭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官方的調查結果是,「非故意服用」,是誤服,符合《世界反興奮劑條例》中「運動員如能證明不是故意服用興奮劑物質」條目所規定的條款。所以,說孫楊尿檢呈陽性,沒有問題,說孫楊服用了禁藥,沒有問題,但是說他是drug cheat,就是錯誤的,是沒有證據的,因為所有已知的證據都證明,他不是故意服用禁藥。


我沒法打包票說孫楊當時沒用過興奮劑,是清白的,我也不認為網友遠渡重洋去霍頓個人社交平台留言就是正確的。
但是我知道什麼叫邏輯——高票答案說,馬家軍有醜聞,所以就給了全世界聲討中國的權利,這是推動體育精神進步的行為。我並不認同,難道因為馬家軍事件,外國冠軍在沒證據的情況下就可以公開侮辱中國選手?你的正義竟然是這樣? 你們推動國家進步是用這樣的方法?評論區有人說——也有人就澳大利亞隊興奮劑事件質疑澳大利亞啊,我也是一樣的論點,有證據,拿證據去侮辱當事人,沒證據不要瞎說,這次只要國際奧委會證明孫楊在本次比賽中使用禁藥,那霍頓的侮辱有理有據,應該!這樣大家滿意了吧。
按你的邏輯,那我說,因為中國作家裡有人搞抄襲所以所有中國作家都是垃圾,而且我罵你你不能生氣,因為你們這個群體里有人做錯過啊……你覺得合理嗎?
孫楊是輕狂,但是霍頓口無遮攔的行為也並不高尚,如果因為他的國籍他就代表正義,那我也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原來的回答被關小黑屋了,既然被說不友善(其實我依然不懂我哪裡不友善了,希望見過原答案的知友告知一下),我就友善的反駁一下高票回答吧。

高票回答的結論就是「孫楊等游泳運動員現在被人說是中國體育隊和孫楊自己的鍋」,這個結論我無法同意。雖然高票答案擺出的論據都是成立的,但是從論據到結論的邏輯鏈是不成立。

邏輯一:中國體育歷史上嗑藥,所以孫楊現在被人說也是沒有辦法的。
上個世紀馬家軍和游泳隊嗑藥是不能否認的黑歷史,但是這和孫楊這個個體有什麼關係?按照這個邏輯,應該澳大利亞隊嗑藥的嫌疑更大吧~
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用一個個體所在群體中的其他個體的極端行為,來揣測和指責該個體。這種混蛋邏輯不就是典型的「成見」和「歧視」嗎?

邏輯二:孫楊過去犯過錯誤(這一點尚有爭議),所以現在被人說也是沒有辦法的。
難道因為一個人犯過錯,就能推斷他將來每一次都會犯嗎?現代法律也不是這麼玩的吧?一個人犯過一次錯誤以後就可以隨便被人指責了嗎?我不知道大家對「cheat」這個詞是怎麼理解的,從我自己在美國的經驗,「cheat」這個詞可不是單純對事不對人,即,不是單純說一個人作弊,而往往暗示一個人的人品有問題。所以霍頓的說法絕對不是「對事不對人」,他的說法已經是人生攻擊了,不是單純指孫楊過去犯過錯誤這個事實。即便拋開國家的層面,單就兩個個人來說,他的做法也是非常不妥。

邏輯三:就算通過葯檢也不能證明沒有嗑藥,「這段評論其實無法反駁」
咦?此類評論的邏輯難道不是和反轉鬥士們一毛一樣嗎,就是你擺了再多證據他也認為你的證據是有問題的。這種「我只相信我相信的」的「外媒評論」在邏輯上就是站不住腳的,有反駁的必要嗎?


蟹妖。

孫楊的興奮劑事件不是孤立事件,是中國游泳歷史中的一個標誌性事件。
兩個事實:
1、群體性服藥事件,基本都發生在舉國體制運動員中間;
2、游泳、田徑和舉重,歷來是綜合性運動會中,興奮劑的三大重災區。

80年代引進東德教練克勞斯後,中國游泳界(乃至整個體育圈)開始了堪稱瘋狂的吃藥過程。
時任體委主任的伍紹祖在其回憶錄中說過:

當時有個共識,成績不行就得服興奮劑。服用興奮劑三個原則:有用、無害、查不出來。

移民澳大利亞的前中國奧運代表團首席隊醫陳章浩明確表示:

中國在上世紀70至90年代曾大面積使用興奮劑。

而日本方面敢於如此篤定的安裝竊聽器竊聽結果,除了因為是在廣島本土以外,中國游泳隊甚至張揚到在運動員通道中直接注射興奮劑——用藥用到如此誇張的地步,確實也是舉世罕見的情況。

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五朵金花的4金5銀;
94年,世錦賽,女子16枚金牌中,中國隊12金6銀1銅;
94年,亞運會,23塊游泳金牌被中國隊獲得後,由日本方面向國際泳聯舉證他們在中國隊員室內安裝竊聽器獲得的證據,一舉破獲了大量服藥的事實(此時葯檢制度並不完善健全),最終7人被查禁,12枚金牌被剝奪。
也因此,在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上,中國代表團入場被美國解說員羞辱為「支靠興奮劑出成績的隊伍向我們走來了」。
但是中國游泳的興奮劑查禁事實,並沒有因此止步:
98年,珀斯世錦賽,四名中國游泳運動員在賽前的葯檢中被檢出利尿葯氨苯蝶啶呈陽性。
其中世界冠軍原媛更是在賽前就在悉尼機場被發現攜帶13瓶生長激素,並試圖通過逃跑來規避逮捕(……),原媛被澳大利亞方面驅逐處境,受到國際泳聯停賽四年的懲處。
99年,熊國鳴、王煒此前已經被查出服用興奮劑而遭受處罰,而該年國際獨立反興奮劑機構在飛行葯檢中再次查出熊國鳴、王煒服用興奮劑,按照規定,終身禁賽。
00年,98年世錦賽女子200米混合泳冠軍、該項目世界紀錄保持者吳艷艷,被檢查出甲雄酮指標超標,禁賽四年,取消悉尼奧運會資格。
——以上是上個世紀中國游泳界最出名的興奮劑時間(遠非全部)。

但是中國游泳並非進入21世紀以後就乾淨了。

羅雪娟在2001年九運會女子100米蛙泳決賽中刷新亞洲紀錄奪冠,在賽後的新聞發布會上羅雪娟公開宣稱:

「泳池中的水不太乾淨,但我是乾淨地站起來的!我總有個疑問,為什麼有那麼多選手在全運會上表現如此出色。如果那些運動員真的有那麼好的成績,那他們為什麼不去奧運會上出成績呢,國家利益總是大於省的利益吧?」


2008年北京奧運會200米蝶泳冠軍劉子歌在奪冠後:

「我的冠軍是乾乾淨淨清清白白的。」

——作為游泳圈外公開的旁證,中國游泳隊的興奮劑史,可能遠未結束。


21世紀以來,中國受到興奮劑事件影響最大的游泳運動員有四個人
(備:鹽酸克倫特羅為瘦肉精的主要成分。
1997年,中國農業部發文禁止瘦肉精在飼料和畜牧生產中使用;
2001年12月27日、2002年2月9日、4月9日,農業部分別下發文件禁止食品動物禁止使用β激動劑類藥物作為飼料添加劑(農業部176號、193號公告、1519號條例);
2009年12月9日起,商務部自禁止進出口萊克多巴胺和鹽酸萊克多巴胺[3] 。
2011年3月,河南瘦肉精事件大幅爆發。)

1、歐陽鯤鵬
歐陽鯤鵬在中國游泳進入21世紀後,長期統治國內泳壇,沒有對手。
但是亞洲最好表現成績是銀牌,國際大賽常常小組都無法出線。
當時的亞洲最好成績,在國際上排名也是年度前三位的成績。
對此,歐陽鯤鵬的個人解釋是:
太緊張。
08年奧運會前夕,中國體育局開始執行內部徹查興奮劑問題。
歐陽鯤鵬被查查出尿液中含有違禁成分鹽酸克倫特羅,遭中國泳協終身禁賽。

2、葉詩文
葉詩文在倫敦400米混合泳比賽的最後,以超出普通男子選手的成績(與當年400米混合泳冠軍羅切特速度相當)反超對手奪冠。
被BBC解說克萊爾直接嘲諷質疑是否使用興奮劑。
2012年,知乎剛剛開始開放註冊,關於此事進行過討論(後刪,現問題仍舊被保留。主要是我的答案下評論比較不堪入目:如何評價西方媒體質疑葉詩文服用興奮劑? - 運動)。
個人意見和結論:
葉詩文是否服藥,只有葯檢結果和個人公開承認兩種方法確鑿。
但葉詩文遭受的質疑,是在為10到20年前的中國游泳的名聲背鍋。

3、寧澤濤
2015年孫楊興奮劑禁賽事件以及孫楊的連續兩年國際大賽失利的情況下,寧澤濤橫空出世。
他一舉打破100米自由泳的亞洲記錄並奪冠。

賽後,法國媒體率先報道出關於寧澤濤的興奮劑禁賽史:
2011年3月初,寧澤濤剛滿18歲,接受了一次興奮劑飛行檢查,一個月後參加武漢的全國游泳冠軍賽期間被告知興奮劑檢測結果呈陽性。
檢測出的結果同樣為鹽酸克倫特羅。
寧澤濤於2011年被中國游泳協會禁賽一年。
寧澤濤的說法與歐陽鯤鵬相同——在家食用燒烤製品,裡面有瘦肉精。

4、孫楊
關於心臟病用藥事件現在公開的說法是:
2014年5月17日,孫楊葯檢曲美他嗪呈陽性,孫楊放棄B瓶檢測。
孫楊召開新聞發布會承認服用心臟病藥物由於治療6年以來的心肌缺血。

為什麼孫楊仍舊在遭受質疑?
1、
「蛙後」羅雪娟的多次賽後暈厥,是公認的心臟病問題,通常認為是電解質不平衡導致的缺鉀缺鈣,以及心臟早搏。
孫楊直到2014年被檢測出違禁物質曲美他嗪的新聞曝光前,無任何公開心臟病史。
首次因心臟問題退賽出現在2015年世錦賽上。
而現今所有有關會診專家均集中在2008年11月內的浙江省內會診。
官方描述為「因感冒後出現了胸悶、心悸不適等癥狀至省人民醫院集中專家會診」。
無其他更有效證據證明孫楊的心肌缺血為事實。
2、
(常識普及:興奮劑檢測和禁用清單是滯後於藥物使用的)
萬爽力被禁用時屬於賽會內禁用,2016年升級為賽會內外禁用。
然而禁藥名單已於2014年2月中國水上運動中心確收,至2014年5月中國最頂級的游泳明星沒有獲知該藥物為禁用藥物。
雖然同時期孫楊因無證駕駛等問題等,處於「三停」時期的最後階段,但恰好因同一時期內早已缺席高原訓練(2013年5月)等大量集中訓練,孫楊是否需要服用藥物進行急性損傷的干預治療?
同樣,在2008年開始服用萬爽力的過程中,由省隊到國家隊是否有隊醫告知孫楊,該藥物長期服用有神經系統方面的副作用,雖然副作用可逆,但對於心肌供血問題是否不應該長期服用?
3、
怎樣看待 2016 里約奧運會孫楊未能衛冕男子 400 米自由泳金牌? - 張珺的回答
孫楊的成績在2013年後,連年下降,除了場外因素等問題以及今年年初的骨折外,系統訓練並未中斷,澳洲的訓練方式也在持續。

其實劉翔、孫楊這些在田徑和游泳項目上取得世界級成績的運動員,都遭到過質疑。
他們同樣是在為中國體育不堪回首的歷史背鍋。
而孫楊的興奮劑事件,確實還有疑點。

葉詩文近年賽會成績大幅退步,興奮劑假說重來。
而孫楊同樣。

博爾特、菲爾普斯……誰又沒有被質疑過呢?

但隨著馬家軍事件中,體育總局的干預手段徹底曝光(2012年有大量的知乎用戶還在質疑「憑什麼中國以前的運動員服藥要質疑葉詩文,人家美國運動員也服藥了怎麼沒那麼多人質疑以後的運動員?」),關於興奮劑的使用問題討論逐漸呈現相對冷靜的討論環境(雖然仍舊很糟糕)。
——我還是感激網路環境的。

雖然冠軍葯檢結束後,國際泳聯和英國奧委會都對葉詩文的成績發表聲明證明其清白,但是澳大利亞媒體並沒有放過葉詩文:

葉詩文現在沒被查出來有問題,不代表她就沒有服藥,因為新型興奮劑的發明速度很快,檢測手段跟不上。美國前著名選手馬里昂-瓊斯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沒查出來之前有難以置信的成績,最後發現還是靠服藥。

——這段評論,其實無法反駁。

雖然霍頓對於孫楊的「drug cheat」是孤立的個人行為,但是同樣是澳洲群體性歧視中國游泳的一個縮影。我並不認為澳洲所有人都用這種觀點看待中國游泳選手,但是澳洲部分人很長時間不會放棄這個觀點。
(另:霍頓並不在2012年澳大利亞游泳隊的服藥名單中,這個謠不應該亂造)
我個人同樣質疑通過泳聯官方向澳洲泳聯發出致歉要求的通知是否有意義。

———歧義的分割線———
1、群體性/集體性服藥事件,指的不是「2個人以上服用興奮劑」。
建議查詢一下群體性/集體性用藥事件的定義。
國際上常見歸類為群體性用藥事件的案例:
德國聯邦足球隊直至80年代的集體性用藥,90年代馬俊仁的女子中長跑運動隊,2004年湖北女子舉重隊,2016年俄羅斯奧委會下轄超過120名運動員陷入的群體性使用興奮劑風波。

通常將群體性用藥與體育政治意義直接關聯,獲取體育政治價值,才是是有組織集體服用興奮劑的主因。
而這種目的,通常出現在舉國體制的運動管理項目中。
一個旁證例子是,相關管理機構公開舉證運動員過往用藥事實,是典型的舉國體制與非舉國體制的區別。

2013年澳大利亞游泳隊男子4*100米接力賽四人服藥,和「群體性用藥」無關。http://sports.sina.cn/?sa=t24d4990065v4from=mbaidustun=20007vt=4
很明顯,他們的獲取利益行為是個人自發,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管理部門有進行督促或引導,追逐名利和范商業化價值才是他們的目的。而且澳大利亞游泳隊首發舉報,幾人才開發布會公開承認的。最重要的一點是,該藥物尚未在國際奧委會的禁藥名單中。
2003年,美國奧委會通過民間葯監組織提交了一份15年來興奮劑檢測情況報告,直接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田徑選手用藥的事實。
這些都與舉國體制背道而馳。

2、之前的運動員有過群體性服藥就應該被各種質疑嗎?
不應該,但是這是事實。
事實上,我們完全無法要求所有人都沒有任何情緒。
所以,我們無法避免任何「不應該」發生的事情發生。
就像孫楊的「日本國歌像葬禮進行曲」的表述一樣。我們同樣視同是個人行為的一部分。
有人就是認為新疆小偷多、河南騙子多,這是他的固化思維的一部分。
如果認為誹謗,那麼有兩種辦法,一是訴諸法律,二是公開譴責。

但是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這要求不高。
霍頓賽後的「這是我的一種戰術」很明顯是low到家的一種表現。
而且他國運動員不適用自訴型法條,所以此事勢必不了了之。

3、這段評論,其實無法反駁。
——指的便是這種無證據的猜測,完全屬於悱惻和「不應該」、「不具備職業道德」的行為,但是並不因此就存在什麼「強有力的反駁」。
科學的標誌之一就是「可證偽」。
給自己建立一個自圓其說(查出來了——技術高明,查不出來——技術落後)的說辭,是無法證偽的。那麼對此進行什麼「強有力的反駁」,有什麼意義呢?


樓上竟然有人讓中國人感謝霍頓。
看了以後竟有種閱讀雞湯文的感覺,就像當年感恩節廣泛傳播的一首詩:「感恩那些曾經侮辱我的人,感恩那些曾經傷害我的人,感恩那些曾經嘲笑我的人...」
雞湯當茶喝的後果是斯德哥爾摩症。


第一,霍頓針對的是孫楊個人,媒體上升到國家和民族層面,有煽動的嫌疑。

第二,孫楊以前遮遮掩掩的一些事情,導致了霍頓帶著有色眼鏡看待孫楊。

第三,這次賽會孫楊既然通過了尿檢,就應該是清白的,之前的禁藥事件嘛,願意相信的就相信,願意不信就拉倒。

第四,霍頓情商低,(或者就是壞)這種場合說這種容易引起爭議的話。

第五,被煽動起來的部分粉絲的洗地雙標行為實在有點low。

第六,不管是中國還是澳大利亞,利用禁藥提升成績的,都為人所不齒。

如果實在不知道怎麼好好說話,可以不說。


@delaymoon
我就是來反對你的
我來告訴您,孫楊在奧運會上那就是代表中國的,不管你是不是能把自己摘得那麼清楚,老外就是用這事來抹黑中國的,國人出國各種不文明,老外不會說,這個人素質差,只會說中國人素質差,我會覺得丟臉,但是國人出去被欺負,被污衊,一樣的道理,我會生氣發火,因為老外欺負的不是孫楊,當老外把這新聞到處傳播的時候,他想的不會是孫楊怎麼怎麼樣,而是中國怎麼怎麼樣,現在您知道怎麼回復了嗎?


終於再次找到Fina官網上藥檢記錄http://t.cn/RGE3BA7 在Statisics選項下可以看到每年的賽內檢查及每年由Fina組織的飛行檢查(out-of-competition tests)名單;注意這裡僅包含由fina負責進行的葯檢,不包括WADA及奧委會等其他組織的檢查;P1為孫楊歷年賽內檢查記錄P2為飛行檢查記錄,簡直每月一檢啊。

孫楊是奧運冠軍所以藥物和飲食都是特供,專家研究過的。都是想當然


講真,所有人都知道孫楊誤服被禁賽三個月,有多少人知道寧澤濤曾經被禁賽一年。說他吃火腿腸瘦肉精過多我是不信的,一個臨時檢查要被測出瘦肉精他得吃一噸火腿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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