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自己喜歡的東西從小眾到爛大街內心是什麼樣的感受?比如三體,陳奕迅?
喜歡的言情小說《傲慢與偏見》,推薦給朋友,朋友說,人名好難記,劇情很無聊,看不下去。
我的表情:
喜歡聽一些波瀾不驚的寡淡的歌曲或者音樂。
和同事說,同事一臉鄙夷:好難聽!
我的表情:
喜歡做數獨,玩一些益智遊戲,朋友有時候覺得不可理喻:玩這個不無聊嗎?
我的表情:
真心是心累啊!
我喜歡的,是和女孩聊天的時候,我隨口一句我喜歡那個倫桑的歌誒,對方會忙不迭地附和:是耶是耶!聲音超好的!
這種感覺如同他鄉遇故知。
誰喜歡安安靜靜地玩呀,大家都愛熱鬧。
中二病的年代在筆記本上寫過科幻小說,各種幼稚的幻想和莫名的豪言壯語。但寫完得藏起來。我從小作文水平就說得過去,班裡作文最高分基本是我,每次考完試作文還要在班裡給人傳閱一遍。但我不敢把我偷偷寫的「科幻小說」拿出來。
那時候大家都在看武俠看言情,連教科書上推薦的《海底兩萬里》都沒什麼人有興趣。
很多年以後,當中二的文字蒙上厚厚的塵埃,丟失在不知哪個年月的牆角時,有個科幻作家拿到了雨果獎,那個寫出驚艷文字的作者,名叫劉慈欣。
我是由衷的高興的。因為好的作者,好的作品本就該被更多的人熟知,得到更多關注和榮光。
或許有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家,一些沒有科學素養的讀者看了大劉的作品,比如《三體》,比如《球狀閃電》會開始異想天開,會開始亂開腦洞,但這始終是往好的方向去發展的,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迷上物理了,迷上科幻了。雖然效果並不是很顯著,但看過書的人們的平均科學素養提升了,這難道不是一件好事嗎?
從未見過業餘棋手毀掉國手,毀掉圍棋界的;也從未見過翻唱界的網路歌手毀掉音樂家,毀掉音樂圈的。
哦對了,必須聲明一下,我是從不去三體吧的,為了保智商,我也不敢更不會和孔二狗及他的粉絲有交集……
真的喜歡一樣事物,你會由衷地希望它受歡迎起來,為眾人所知起來。
如果因為一件事物大眾化了而不再喜歡那件事物,那很有可能,你喜歡的並不是那件事物,而只是喜歡「我喜歡的東西很小眾」這種自我提升的逼格而已。
當然,還是不要和太多不理智、極端的粉絲有交集的比較好。
比如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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