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期的「士為知己者死」,是英勇俠義,還是愚蠢?

豫讓、專諸、要離、聶政、荊軻這些春秋戰國時期的刺客故事千古流傳,中學時期覺得他們是英雄,大學時期覺得他們是俠客,出社會工作後除了豫讓令我敬佩外,其他的人我覺得他們是愚蠢,東周時期的人的思想令我費解!


上來先說結論。

專諸、聶政、荊軻這些人的行為並不完全是出於某種精神上的原則,更多的是他們所處的時代和社會裡的社會現實、文化,以及人們的思維方式的綜合作用的結果。只是由於事殊世異,我們已經和那個社會現實離得太遠,所以才產生了誤會。

所以接下來,我會盡我所知復原一下當時的人們生活的世界,肯定算不上正確,只是希望能夠給題主提供一點參考。


一、大復仇

前兩年有片子名曰《荒野獵人》,大約講述了在北美尚為殖民地的時代,一個父親為了向殺死自己兒子的人復仇,在尚未進入現代文明,荒涼而廣闊的北美大陸上追殺仇敵的故事。裡邊小李子演的主角身上純粹而熾熱的復仇之火,確實很感染人。但我聯繫到的問題並不在於主角何以跨越荒無人煙的大陸復仇,而是在國家法律和暴力機關建立之前,這種血親復仇是不是一種普遍的現象呢?

在東亞的範圍內,恐怕是這樣的。在漢代,復仇成為墓葬的畫像里一個非常重要的主題。從題主提到的春秋戰國時代的著名的刺客專諸、荊軻等,到漢代發生的我們已經不知道具體內容的「七女復仇」的故事,都成為墓葬的畫像,被墓主人帶到了陰間世界繼續欣賞。當時人講究「事死如事生」,在墓葬里出現了這麼多復仇主題的畫像,那麼他們的生前想必也是在充滿了血親復仇的世界裡生活。

文字記載里的復仇故事更多。譬如漢武帝時代的著名遊俠郭解。年輕的時候據說砍了很多人,年長之後修身養性以德待人,結果還是被仇家把事情捅到漢武帝那裡,以至於被族滅。又譬如睢陽人犴反,他的仇人和睢陽太守一起出行的時候,犴反居然襲擊了太守車隊,砍了仇人然後逃亡去了。再如關二爺從山西跑到幽州,不也是因為砍了仇家被官府通緝嘛。

還有儒生。別以為儒生就是謙謙君子。漢代儒生之間有一個公羊學學派,這個學派就公然宣傳復仇理論,為復仇定下了諸多規矩,說這樣可以復仇,那樣可以砍人,最後還說復仇是「古之道也」。後人稱之為「大復仇」理論。這也是本段題目的來源所在。

上述還是民間的。就算在政府高層,復仇的風氣也很重。漢文帝的弟弟淮南王劉長,根本不管什麼漢家法令,直接一棒槌砸死了仇人辟陽侯審食其。這可是諸侯王跟列侯啊!而漢武帝討伐匈奴的詔令里也說「高皇帝……平城之憂……昔齊襄公復九世之讎,《春秋》大之」。意思就是我討伐匈奴,就是為了報復匈奴對漢高祖的白登之圍的仇恨。

在漢代這樣一個,儒學逐漸昌盛,國家法律逐漸健全,執法機關逐漸深入民間社會的時代,砍人和復仇尚且是民間生活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主題。那麼在遙遠的春秋戰國時代,在那個戰亂頻仍人命如草芥的時代,人們究竟生活在一個怎樣的充滿血腥味的時代里呢?

當時甚至有專門的砍人群體,名曰遊俠。列國紛爭時代的遊俠周遊列國,專門為別人砍人。他們要麼孔武有力,要麼靈活敏捷。而他們這個群體的的生計模式就是為別人砍人,所以形成了一諾千金,嫉惡如仇的群體文化,甚至嚮往「殺身成仁」。而砍人砍出名聲的人,就會獲得豐厚的民間聲望,甚至可能成為貴族的座上賓(比如信陵君養的那些門客啊- -!)

可以想像,那個時代在人們的交往產生紛爭和齟齬的時候,人們傾向於的解決手段,就是一個字「砍」。砍人和復仇成為民間生活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而「砍人和復仇」的人,不僅不被群眾扭送公安機關(當然那會沒有公安機關),甚至會獲得社會名望。

題主所謂的眾多刺客,他們所生活的生活世界,實際上就是這樣一個血腥的世界。我們現在覺得這種復仇好蠢,實際上在當時,這可是一個光彩的事情,而他們殺身成仁之後甚至會被傳頌。這些刺客很多都是一窮二白的人,以命博得天下傳頌,如果放到當時的條件下,並不是不能理解。


二、禮物之靈

這一節主要是依據莫斯的《禮物》一書的觀點來考察諸位刺客的。《禮物》一書主要探究的是,在「現代市場」和「貨幣」誕生之前,人們是怎樣進行交換的,人們在交換的時候是怎樣認知這個交換的。我認為,實際上這本書是在探討,古代社會,在「砍人」這種極端方式之外,人們是如何進行交往的。

而這本書考察的具體的對象「禮物」或者說「贈禮」,就是打開這個問題的鑰匙。太平洋波利尼西亞,在西北美洲,人們往往會互贈禮物。這種互贈禮物和我們的贈禮不同,這是一種看起來自願,但實際上是義務性的,必須進行的。A贈了B一個禮物,B必須在一定時間內還禮,這種還禮要起碼等同於贈禮的價值。如果不還禮,B就會受到敵視,排擠和詛咒。

而這種贈禮行為,如果擴大到部落層面,那麼贈禮的雙方就會變成兩個部落的酋長。當然酋長是代表整個部落進行贈禮的。酋長往往會拿出非常昂貴的東西進行贈禮,使得對方部落不得不回贈同樣昂貴的禮物。如果回不了如此昂貴的禮物,那麼這個部落就低別的部落一頭,從而劃分了部落之間的前後的等級。

書中還舉出了具體的實例——美洲的「誇富宴」和太平洋的「庫拉貿易」。前者的互贈禮物的行為充滿了競爭性,一方舉行盛大宴會,另一方回請同樣盛大的宴會。為了顯示自己部落的實力,甚至在宴會上會毀壞許多精美的工藝品,整個宴會看起來吃吃喝喝實際上充滿了緊張的競爭氣氛。而庫拉貿易則是相對有序的互贈禮物的過程。

而這種交往模式的關鍵在於「回贈的義務性」。那麼為什麼必須回贈呢?書中用了一個非常玄乎的說法,「禮物之靈」。就是說,每個禮物上,都帶著贈送人的「靈」,「靈」往往是希望回到原主人身上。所以回贈,實際上是讓「禮物之靈」搭乘回禮回到原主人身上。如果不回贈,那麼「靈」就會帶來毀滅性的厄運。

聽起來很扯淡的樣子。但實際上,這並不扯淡。當然不是說這種「巫術」一樣的解釋是科學的,而是說,在特定的時空範圍內,人們就是這樣認為的。

我們現在知道,人是一種動物,物品和人有本質的區別。這個水杯我用了幾十年,它也只是個水杯而已。但在太平洋和美洲印第安人心目里,並沒有這樣區分。他們會認為,人們的物品和人是一樣的,是「人的一部分」,物里有人的「靈魂」。水杯用了幾十年,水杯就成了「家庭成員」,和我們家族所有人靈魂共通。如果把水杯送出去了,對方不還禮,這簡直就是在踐踏靈魂,怎麼能不產生衝突呢?

簡而言之,關鍵在於,人格(靈魂)和物品的混溶。

這種思維方式,《禮物》一書在後邊進行了考察,發現在西方古代社會,這種思維方式同樣是很普遍的,在羅馬法里,在日耳曼法里。但是書里幾乎沒有提到東亞。我認為,這種思維方式恐怕是古代全世界所共通的。只不過由於大部分地區進入了現代社會,人們在思維方式上有了名為「理性化」的啟蒙,能夠區別「人和物」,以至於只在太平洋和印第安人之間才殘留這這種思維方式。

證據何在?就是「壓勝」。壓勝主要就是,用一個東西代表目標人物,然後對這個東西進行各種搞,比如貼符扎針之類的東西,人們相信這樣搞目標人物就會被詛咒。而目標人物如果知道了自己被壓勝,就會進行一些儀式進行自我保護,同樣是用某些東西代指自己和神力,對自我的詛咒進行「驅散」。

而壓勝之風,恐怕是從皇族到平民都信的。漢武帝的陳阿嬌,衛子夫不都是因為這種巫術上的問題,被廢了皇后以至於殞命嗎?而民間墓葬里,怕被仇家壓勝,墓葬里到處都是什麼開明獸之類的神獸圖像。看來壓勝恐怕是當時人的共識。

壓勝的關鍵在於什麼?就在於「人和物」的分不清。因為分不清人和他的畫像,生辰八字,用的東西的本質區別,所以才會想要去在這種東西上亂搞,從而達到詛咒目標本人的目的。禮物、壓勝,殊途同歸,都指向了一種古老的思維方式——人格和物的混溶。

所以,我們可以推測,在春秋戰國時代,人們的內心裡,是不存在什麼「人和物」的區別的。人就是物,物就是人。

現在,再來考察一下諸位刺客的具體的遭遇吧。豫讓,智伯家臣,受到了智伯的尊重和重用。要離、專諸,更是吳王闔閭的座上賓。而聶政,則受到了嚴仲子對他的生活的支持。荊軻在太子丹家裡做食客也是史記記載的明文。他們這幾個人,都不是什麼國君的親族,更不是什麼世代的卿大夫,但他們都因為貴族的理解和支持,都過上了非常優渥的生活。

在「人物混溶」的思維方式之下,儘管可能不會有美洲太平洋式的必須回禮的義務,但是這些刺客也會覺得,他們受到的東西,他們所賴以生存的物質,實際上到處都滲透著自己的主人的靈魂和意志。他們必須回報一個等價的東西,否則主人的靈魂絕對不會讓他們安穩地混吃混喝。他們大多一窮二白,根本沒有什麼等價的物質作為回報,那麼,搭上這條命來回報主人的「禮物」,便是唯一可以走的道路了。


三、 結論

所以,綜合上邊的敘述,我認為這些刺客並不是為了某種精神而獻身,而是他們不得不這樣做。他們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在他們身體的外部,則是充滿了殺戮和復仇,並以此為榮耀的社會現實。在他們意識的內部,則是他們必須回報滲透著主人靈魂和意志的「禮物」。故而,他們的獻身,是在多種因素驅動下的最優的選擇。

我們今人,特別容易步入的一個誤區就是,認為古人的生活世界是落後而簡單的世界,就像草履蟲之於我們複雜的人類。但實際上古人的世界遠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他們只是在我們不太了解的一些「基礎設定」的基礎上,創造出了一個同樣複雜,同樣包含了無數變化而富於彈性的生活世界。而古人,在他們的世界裡,進行的抉擇,考慮的得失,做出的行為,一點都不比我們現代人愚蠢。

更何況,就算不考慮古代背景,我們在消費主義編製的景觀里醉生夢死的現代人,又有什麼立場去懷疑,用生命為賭注,迸發出純粹的生命的活力的古人呢?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略帶罵街性質的題外話了。


士為知己者死的下一句是「女為悅己者容」。
你可以弄個問題問:女為悅己者容是深情還是犯賤。

一般人看不到士,士怎麼樣不好評價。
但是題主一定見過女人。
你可以拉來幾個妹子問問,她們是深情還是犯賤。

你不懂士,因為你不是士,跟你解釋你也不理解――一如你或許也不是女人一樣,女人的心,跟你解釋了,你就懂麽?


是愚忠又怎麼樣?現在是文明社會,人權社會。春秋時期才從奴隸社會轉型為封建社會,戰國再由封建社會轉為中央集權。除去貴族階層,沒幾個人擁有被當人看待的資格。管仲先提出士農工商是組成社會的機構。

由普通人爬到士階層可能就是要把整條命賣出,如果不當士,在家種田到也無所謂,誰會在乎一群農民的社會地位?刺客通常就是死士,本來就是用武力或性命獲取權貴對自己能力認可的。題主如果只是工薪族,沒資格和春秋戰國時期的士相提並論,至少得是你的才能在十里八鄉都有人認可,是遠近公認的人才,這才能與春秋戰國時期的士持平。


這個問題實質是,一個人把最高價值放在哪裡。
「士為知己者死」和 高山流水覓知音,知音死後就砸琴是類似的。他的自我價值需要一個外部的認同。
當有了一個外界的理解和認同之後,這個價值才得到完成。還是「有所待」的。

道家所認同的更高的價值是不把任何價值寄托在別人身上。當寄託於外物時,個人是無力的。
沒有知己的時候,我的價值就得不到承認了,就不存在了么?「知己」的價值如此之沉重,要用生命去償還。

「草木本有心,何求美人折」


都不是,是個人意志。

正所謂求仁得仁而已。

翻譯成今天的話就是:我幹什麼我樂意,我很滿足,我收穫了內心的平和,我無愧於心。

喏~這麼主觀的一個意識流,我們局外人怎麼評價人家是英勇俠義還是愚蠢呢?

有多少人活了一輩子,活的又累又虛偽又後悔,雖然終歲較高,反觀他們,活的真實,直面自己的內心,不畏任何阻礙,哪怕死亡,你說和人家比孰優孰劣呢?

當然了這個比較也是個很唯心的事情,因人而異的,咋評價呢?~

不知道題主明白我的意思了嗎?(微笑臉)


對於春秋時期的士來說,他們除了證明自己身份的劍之外,基本上一無所有。如果連為主君去死的勇氣也沒有了,那他們的存在就沒有價值了。正因為他們勇於獻身,所以諸侯們才那麼看重他們。這是種等價交換。因為對於古人來說,生命並不比身外之物更高貴,都是可以用來交換的物品。我給你美女,食物,馬車,珠寶,你就應該回報我等價的東西。而你除了劍一無所有,你作為貴族又不能違背貴族法則,那怎麼辦呢?只能拿生命來回報我。不然就是令人蒙羞的恥行。懂了嗎?


說點春秋時期的小故事吧,希望諸位能稍微感受一下春秋魅力:


晉楚爭霸小插曲
春秋的貴族風範也是高智商玩意兒。由於晉楚之間為爭奪霸主地位,時常發生大戰。在其中一次晉楚爭霸戰中,晉軍戰敗了,當時的楚國第二勇士,也算是天下第二的傢伙潘黨逮到一條大魚——晉國執政魏錡,他追著魏錡的戰車追殺數里,魏錡被逼的沒有辦法,恰好看到一隻麋鹿竄過車前,他命令屬下射殺了這隻麋鹿,而後將這隻麋鹿獻給潘黨,說了一番冠冕堂皇的話。大致意思是:你老兄也追累了,楚軍早晨沒吃飯就打仗,現在大概餓了,我送你這隻鹿,你吃飽了好繼續追我。

潘黨見到這隻麋鹿,立刻答謝了魏錡的關心,而後放棄了追殺,調轉車頭返回楚營——現代人看到這段情節,也許覺得不可思議,但古人都能看得懂:因為那時候弓箭的威力並不大,不可能一箭過去,麋鹿立刻倒地。而古代的狩獵被稱為「圍獵」,也正說明這個意思。

狩獵嘛,必須四處圍起來,圍捕受傷的獵物。

潘黨當時是孤身一人,而魏錡逃跑的方向是晉國國內。魏錡跑的越遠,遇到的熟人越多;而潘黨越深入晉國境內,他遇到的敵人越多。同時,魏錡敬獻的鹿表明:他所在的戰車小組並沒有喪失戰鬥力,他們還能在瞬間圍殺一頭麋鹿。

當初,潘黨就是看到了對方依然保持強大的戰鬥力,而自己反而是孤身追殺起來,沒準,陷入絕境的魏錡戰鬥小組猛烈爆發,令形勢顛倒,使他自己反而成了圍殺的對象……,所以他放棄了追殺。

貴族之間的那些事
貴族之間是不能撕破臉皮的。戰場上一個貴族擊敗了另外一個貴族,並且將之俘虜,是不能一抓了事的。戰勝的貴族向另一位貴族遞上寶玉,基本上就是要俘虜對方的意思。因為俘虜是私有「財物」,而拿貴族當俘虜,也就是不拿貴族當「人」,只當一件私有「物品」處理——這是對整個封建階層的一種冒犯。

為此,春秋時代有一些規定的禮儀處理類似事件,比如說俘虜對方的時候送給對方一塊美玉,這意思是說:我承認閣下是有巨大增值潛力的商品,為了撫慰閣下受驚嚇的心靈,請允許我送上這塊寶玉……嗯,你也知道的,按慣例你要交出贖金的,所以,評價一下你收到的玉石,重新考慮你贖金的數目。 如果你的贖金達不到這塊寶玉的幾倍價值,那麼我這塊寶玉就是你的醫療費,我會給你黥上記號,表示你是我的俘虜,事後,你把這塊寶玉賣了,治療你的黥刑烙傷。

這也是「玉石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貌似現代向妹妹獻寶玉,也是要「俘虜女子」的意思。只是俘虜的是芳心罷了。

晉楚爭霸時代的小叛逆。
早些年,晉文公流亡的時候,曾經得到齊國的幫助,那時齊國曾經是霸主,晉國現在能夠成為霸主也是盜版了齊國的治國之術,所以齊國人看晉國,老是帶有一種居高臨下的恩賜態度,面對晉國的霸權,他們心中經常浮起的念頭是:我家祖上也闊過。

可是,現在齊國的國力已經衰敗了,真要與晉國打,他們打不過,因此他們一邊聽從晉國指揮,一邊滿懷「不服」的心理,總在背後搗亂。

齊國是大國,晉國正在與超級大國楚國相持,也不想過度激怒齊國,所以晉國常常容忍齊國的小叛逆行為,但如果齊國做得太過分,晉國便橫下心來想收拾齊國一番——這下子,齊國立刻老實了,他們的國君會吐著舌頭,流著滿頭汗過來認錯,口稱「我錯了,你處罰我吧,打哪都可以,不要打臉,打臉太傷感情」。

每次,齊國認錯的態度都非常誠懇,弄得晉國很不好意思——畢竟人家祖上曾經幫助過自己的祖上,所以晉國每次都是把手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而齊國也摸透了晉國的這種心理,剛認錯,出了門就生出搗亂心思,並把這個作為一項祖傳事業,代代相傳,不屈不撓的搗亂下去。

齊國當時的君主是齊靈公,一般謚號為「靈」的君主,意思是說:「一個人一輩子做一件事,不求成功只求失敗,這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持之以恆孜孜不倦地只求失敗不求成功——上面所說的傢伙就是這種人,所以他死後被稱為「靈」——愚頑不靈」嘛!

這種人,現代一般稱之為「受虐狂」。

趙盾弒君
趙盾就是「趙氏孤兒」趙武的爺爺,昔年趙盾與國君晉靈公衝突,他假裝出逃國外,背地裡安排自己的兄弟趙穿擊殺晉靈公。也許是路上耽擱了,也許是趙穿性子比較急,沒等趙盾出了國界,趙穿已經宰了晉靈公。等趙盾回到國內收拾殘局時,史官如此記錄這段歷史說:趙盾殺了晉靈公。

據說趙盾當年看到這段記述後,汗流浹背,他急忙叫過當時的史官董偃,向對方解釋:我沒有殺晉靈公,當時我已經流亡了。

史官回答了一番話,翻譯成現代語言就是:趙盾你這小子根本沒有學好小學語文,「政府」這個概念是什麼你壓根就不知道?你是晉國的執政,「晉國政府」的「內涵」與「外延」包含你,與政府的每一個官員,他們所有行為的總體負責人是你;你同時還是趙家的當家人,「趙氏」這個概念既包含你也包含每一個趙氏宗親,「趙氏」所有對外行為的總體負責人,還是你。

不要拿小孩子把戲來哄騙我,說政府工作人員趙穿做下的事,我這個政府首腦沒責任,我不知情,全是下面人的錯……小子,回去翻翻字典,重新學一下小學語文,再跟我說話。

趙盾是誰?當時一手遮天的晉國執政,但他對史官這番話卻啞口無言,只能耷拉著腦袋,吐著舌頭回家抱怨自己的兄弟趙穿:你這小子,太性急了點吧,我如今鑄下大錯,沒有及時越過國境進入他國,這殺國君的罪責就要落到趙氏頭上,今後我趙氏必然受到上天的懲罰。

趙盾這話果然應驗了……


論刺客,我只佩服一人。
鉏麑觸槐


周晉鉏麑、勇而知禮。靈公不君。趙宣子數諫。公患之。 使鉏麑賊之。 晨往。寢門辟矣。盛服將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而嘆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遂觸槐而死。

其他的刺客不就是古惑仔嘛。你給我錢,還給足我面子,那我就可以為你去死。至於是非對錯,我就不管了。


謝邀...

之前上經濟課的時候經濟學老師說了一個概念,歷史主義,他介紹: 研究事物應放於歷史起點,不能用現在變化了的情況去解釋。

古代有個說法叫愚忠,還有個說法叫愚孝。其實這都是基於不同的話語體系而下的定義評論,我們現在推崇的是自由平等,但在那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父為綱的年代,這種效忠是必然的,「天經地義」的,或者換個社會環境,比如1984裡面 對老大哥的效忠也是「天經地義」的(所以我覺得那本書是警醒我們不要陷入那種我們難以忍受的地步...)。
我個人覺得,絕對的愚忠愚孝應該是指不但犧牲自己還要拉人一起「忠孝」,比如二十四孝裡面的「埋兒奉母」,孩子是無辜的呀!

類似「卧冰求鯉」「嘗糞憂親」這種行為,確實比較傻,我們也可以說是愚孝,這個愚指的是智力上、思考方式上的愚蠢。但是主人公他們個人是在這個過程中「自我感動」,收穫了「自己是個孝子」的滿足感和那個年代的高度讚譽,放在那個時代來說就不算愚。
這些「士為知己者死」的刺客們其實也是有一種為知己為天下大事犧牲自我英勇赴死的滿足感,也算是「自我感動」,(但是按中國傳統,一般討論利益都很少包括這種個人內心生出的崇高感,大多數時候討論的是金錢生命等),而且確實知音難覓,知己難尋,可能在他們的價值體系中知己的價值極其重要,重要到可以為其犧牲一切的程度,和我們現代人不一樣。而這是他們個人的選擇,他們開心就好了。
我們現在覺得他們愚蠢,可能是因為看他們這樣貿然去行刺基本都不可能活著回來,屬於以卵擊石螳臂當車,或者他們行刺的動機和目的放在大環境里屬於「大逆不道」等,但是他們也沒有歷史上帝視角去判斷自己的觀點和堅持的原則到底是不是正確的(雖然大家都覺得自己是對的),然後又覺得知己重要,「國家」重要,赴死在所不惜,所以就有這種行為。正經八百要論「愚」,可能是因為有更好的方法而他們沒有採用吧。
我看歷史也會感嘆 啊這個人真蠢那個人怎麼那麼不合常理,但是後來一想我所下的判斷全都是基於自己的認知和標準,而我的認知與標準定然是與古人不同的,而且基本都是來自於現代社會。這大概就是所謂時代的局限性吧。

工科搬磚狗強答,如有不妥之處請在評論指出,謝謝╰(*′︶`*)╯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我為你所做你懂就好,跟她人何干?
人最高的需求是什麼?對自我實現的需求。看起來士為知己者死是為別人而死。其實是最高的自我價值的實現。至高的精神境界。自我實現需求的達到近乎於道,正所謂求仁得仁是值得我們敬仰的。他們追求的義之所在雖千萬人吾往矣,高山仰止我們達不到,只能感慨真勇士也。


仗節死義,死得其所!何其之幸!


現代人的愚蠢在於總是拿現在的標準去看待之前時代的人


能在兩千多年後被你知道的人都不是普通人。不要拿普通人的普通看法來定義他們。


看你站的角度,站在貴族的角度,只要禮待這些人,給些好處,就可以收買一些人效命。站在那些士的角度,本來要活的象奴隸,整日勞碌,爛命一條。現在有個貴族賞識你,讓你衣食無憂,還被高高在上的貴族尊重,代價只是關鍵時候付出自己都不怎麼看重的命,其實還是很合算的。

好比,一個貧窮的女孩,可以忍受長時間在服裝廠加班,一個月就為幾千塊。在她的處境就是合算。如果她有幾萬一月的房租可以收,那基本就不會為了幾千塊這麼賣命幹了。當然一些包租婆干臟活累活是怕自己子女坐吃山空,所以在他們覺得收幾萬一月還干幾千的工作是合算的。

我們村裡面也有這一類講義氣,好勇鬥狠的人。平時,村長給予好處,比如基本是白拿一兩套房,當村長被另一夥流氓糾纏的時候,他們就負責出面擺平。其實也沒啥辛苦的,就是風險高一點,容易掛掉而已,不過沒聽說有人掛了。

重點還是看你是怎樣的人。


四個字---士人精神

只可惜,自漢以後,天下再也沒有真正的「士」了。


士為知己者死

人生難得一知己

所以想為知己者死也挺難的


在不同的時代,個體具有不同的價值觀。這是顯然的。
四大刺客等放在現代,或許收了錢直接跑路,畢竟殺人罪太重還是改個詐騙吧,這是現在的價值觀。
然而,這些人在春秋戰國時,哪怕遇見委託者死了、一分錢傭金沒有、從沒殺過人等等情況,卻都欣然動手。原因不外乎報恩和俠義。大多是我的命可以不要,但你找上我就是看得起我,我能不儘力?或者是你三十年前瞟了我一眼就誇讚我乃天下豪傑之一,現在你有難我能無動於衷?雖然在現在看來,這些人傻的可愛,但是他們也推動了歷史的發展啊,歷史也從沒有忘記他們。
士為知己者死就是豫讓為了報知遇之恩,捨命替智伯報仇時所說的話,不過最後還是失敗了,便自刎而死。雖然我覺得豫讓相比較其他刺客來說更傻,三番五次的自殘毀容,但他卻最令我敬佩啊(這點和題主一樣)。畢竟他可是歷史上第一個國士無雙啊。


自周王朝的統治崩壞,春秋戰國時期的國家發展越來越迅速、競爭越來越激烈;整個華夏圈都競相網羅人才、學習更先進的制度、制定數不清的計劃。人們的生產生活觀念從周王朝時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轉變到了」弱肉強食 成王敗寇「。這時整個華夏圈的主流價值觀是積極入世的,在這種」成王敗寇 弱肉強食「的世界裡,失敗者只能去死,那些為知己而死的士,大多也是其知己的頹勢無可逆轉了。在沒有其他價值觀可以選擇的情況下,這是他們唯一的選擇,他們這麼選,是」合格「了。假若這些英勇愚蠢的俠客們在屈原投江時圍觀,學習了漁父的人生哲學,增加了姿勢水平,那他們還有一條活路,就是隱居,可惜這種水清洗頭,水渾洗腳的隱退思想是和當時的社會發展格格不入的,因此大多數士人必要時還得為知己而死。若這些刺客泉下有知在天有靈,等到西方聖人釋迦摩尼的學說傳來東土,可能會驚呼自己赴死的行為是多麼的無謂,塵世如此苦難,我們不去求解脫,反而糾結於是英勇俠義還是愚蠢?


若犧牲自己一人,是為英勇俠義;若搭上很多人的性命,就有待商榷了。

如題,「士為知己者死」說的是豫讓。豫讓原是晉國智氏的門客,智氏以國士之禮待他。後來,智氏被趙、魏、韓所滅。豫讓為了報答智氏的知遇之恩,窮盡一切手段,不惜毀容、毀體,刺殺趙襄子。但最終未成,自殺。留下了「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的千古絕句。

說起來,類似於以生命來報答恩主的例子,在歷史上其實有不少。題主所舉得幾個例子就是,後來諸如諸葛亮、姜維、文天祥等人也算是此類。當然,他們為的不僅僅是知己者,更多的是忠於國或忠於君主,直至獻出生命。

生命的價值與知遇之恩相比,孰輕孰重?

古人確實有很多選擇了後者。為何?一句話,知己難求,知遇更是難上加難。

薩特所說「他人即地獄」,很有道理。能真正對別人的想法感同身受,理解別人、謙讓別人、捍衛別人,很難,人與人之間有著天然的衝突。這就是為什麼伯牙與子期,管仲與鮑叔牙,被古人如此津津樂道。狐朋狗友易得,交心的知己沒幾個,大多數人終其一生都不可得。沒有知己是孤獨的,而人總是害怕孤獨的。

知遇之恩呢?諸葛亮因劉備的信任,幾十年鞠躬盡瘁,中興漢室,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古代的名士,就好像現在的人才,滿懷抱負,希望有一天能真正踐行理想。可是資源掌握在少數人手裡,有能力「養士」的人很少,能「養士」又能盡用其才的少之又少。所以,才備顯珍貴。

這種珍貴其實就是理想的珍貴。對於一部分人,理想的珍貴不低於生命的珍貴。當有個人呵護了他的理想、成就了他的理想,他就願意為此人獻出生命。

所以,對於「士為知己者死」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不願失去理想,不願再度孤獨。

裴多菲的「生命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二者皆可拋」,有異曲同工之妙。

但是——

如果添加上別人的鮮血作為籌碼,就得有所商榷了。

方孝孺就是一個例子。文人的氣節是很重要,甚至比文人自己更重要。可是,搭上「十族」八百多人的性命,不是一個心懷天下、心系蒼生之人該做的事。得了小義,失了大義。英勇,但不俠義。當然,這件事的主要責任是朱棣,方孝孺陷入的是兩難抉擇,我們不能苛求於他。

至於「愚蠢」,我覺得無論如何也不能用這個詞,即便是在物慾橫流的時代里。

我們可以做不到,甚至可以不理解,但不能失了敬畏,否則我們的價值觀將變得極為可怕。


我覺得不可用現在的眼光看

下面我詳細來給大家講一下豫讓的故事

昨天是11月的第4個星期四感恩節

不過,你們今天應該都沒吃烤火雞吧

雖然咱中國人不過感恩節

但自古以來

中華民族就傳承著知恩圖報的美德

小懶今兒就要給大家講一個

兩千多年前的感恩故事:

有一位刺客為了報答知遇之恩

把漆塗滿全身

讓自己的皮膚潰爛、讓自己毀容

吞食火炭,讓自己的聲音嘶啞

他滿腹才華,卻跑去洗廁所

他用這些極端方式來改頭換面

是為了接近仇人

沒想到最後......

他是司馬遷《史記》中的四大刺客之一

雖然不像荊軻這麼有名

農藥里也沒有他的存在

不過他卻被後人評為:

世界上最可愛的刺客

「士為知己者死」講的就是他的故事

他......就是

豫讓

豫讓是晉國人

他先為范氏做事,後給中行氏做家臣

但都未受到重用

就在這個鬱郁不得志的時候

豫讓另尋明主,做了智伯的家臣

智伯對他很尊重

在豫讓心中,智伯對他有知遇之恩

當時,智伯為晉國執政

還聯合魏韓發動過有名的「晉陽之戰」

可萬萬沒想到呀

智伯的同事趙襄子竟派人向魏韓陳說利害

魏韓臨陣反戈,盟軍變為敵軍

智伯也因此被趙襄子擒殺了

消滅智伯以後,魏韓趙把晉國完全瓜分

史稱「三家分晉」

而且最讓人不敢想像的是

趙襄子還把智伯的頭蓋骨拿來做酒杯。。。

豫讓還沒來得及報答智伯的大恩

智伯就被趙襄子殺了

痛心疾首的豫讓發誓:

一定要殺了趙襄子為智伯報仇

可是,豫讓本身是一個文人

可能架都沒打過

更別說會什麼絕世武功了

他又該如何對趙襄子行刺呢?

他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改名換姓

他偽裝成一個受過刑的人

以打掃廁所為生

憑藉這身臨時學來的手藝

成功混進了趙襄子的宮中

豫讓的想法很簡單

想趁趙襄子上廁所的時候動手

可是,毫無行刺經驗的豫讓,穿幫了

趙襄子一上廁所就覺得氣氛不對

然後立馬就揪出了豫讓

還繳獲了豫讓衣服里的刀

被審問時

老實的豫讓毫不掩飾自己的動機

給趙襄子亮了底牌:

一定要殺了趙襄子為智伯報仇

趙襄子無比感慨,對豫讓說:

我不殺義士,你走吧

於是,在侍衛們的一片反對聲中

趙襄子把豫讓放走了

按理說,豫讓被逮個現行

又被趙襄子放走,理應就此收手了

但是豫讓偏偏不

他開始改頭換面

他用漆塗滿全身,使皮膚潰爛

而且還剃光了鬍鬚和眉毛

就醬,讓自己徹底毀容了

然後,又活活吞下火炭,燒壞聲帶

豫讓的朋友們實在看不下去了

含著淚對豫讓說:

憑你的才能

如果竭盡忠誠去侍奉趙襄子

那他必然重視你和信賴你

待你得到他的信賴後

你再復仇也不遲呀

你咋這麼固執要作踐自己呢?

但豫讓聽了這話後卻回答:

為舊君主而去殺新君主

這很不齒很不道德

是一種極端敗壞君臣大義的做法

我幹不了

今天我之所以要這樣做

就是為了闡明君臣大義

並不在於是否順利報仇

可見,在豫讓心中

復仇的結果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復仇本身

就這樣,改頭換面後的豫讓

開始了第二次行刺

豫讓摸清了趙襄子某天的出行時間和路線

提前埋伏於一座橋下

這天,當趙襄子的人馬行至此處時

趙襄子一上橋就覺得氣氛不對

然後立馬又揪出了豫讓

趙襄子非常生氣地對豫讓說:

你不也曾經侍奉過范氏、中行氏嗎?

智伯把他們都消滅了

而你不替他們報仇,反而做了智伯的家臣

現在智伯死了

你為什麼要如此固執地殺我為他報仇?

豫讓解釋了自己的初衷:

我侍奉范氏、中行氏

他們都把我當作一般人看待

所以我像一般人那樣報答他們

至於智伯,他把我當作國士看待

所以我就像國士那樣報答他

趙襄子聽了很受感動

但又不想再次把豫讓放了

就在這時,豫讓開口對趙襄子說:

你脫下一件衣服

讓我象徵性地刺殺一下

以完成最初的誓言

好嗎?

最後,趙襄子滿足了這位刺客的請求

派人拿自己的衣服給豫讓

豫讓拔劍三躍

刺完趙襄子的衣服後對天大呼:

我終於給智伯報仇了!

接著就自殺了

也許豫讓的這種報恩方式

在今天看來是非常不可取的

但是他時刻心懷感恩的這份心

值得我們所有人學習

小懶知道

你們都是懂得感恩的小夥伴

你們一定很感謝

在每一個靜謐的夜裡

那些伴你入眠的書和節目,對不對?

當然,小懶也很感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

所以給大家準備了一大波感恩節福利

請移步到懶人聽書官方微信(lazyman-on)參與


士為知己者死。
重點是知己,不是死。
你再不聽話,就讓警察叔叔把你抓走。
是責備小孩不聽話,沒警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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