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納是否被過譽了?

能讀卡夫卡、馬塞爾 普魯斯特,但讀不下去福克納。


絕對沒有!喧嘩與騷動我讀一次哭一次。我第一次讀喧嘩與騷動的時候想著我還他娘的學啥古代文學現當代,我瞬間就把考研方向換到外國文學。
喧嘩與騷動是我見過的最好的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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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這個亂寫的答案還有人點贊,我不得不認真的寫一下。

福克納的小說技巧非常令人稱道。
喧嘩與騷動 里的意識流交錯讓人印象深刻。並且沒有敘述混亂的嫌疑。


福克納,在世界文壇的地位,我們可以在如下作家中找到他的影子,這些作家部分是諾獎得主:加西亞馬爾克斯,略薩,莫言,托尼莫里森,奧康納,杜魯門卡波特等等。下面分別從他的三個方面來闡述福克納的影響,以此證明,他和卡夫卡一樣,是作家中的作家,大師中的大師。
1,文本的創新。福克納最大的貢獻在於創造了獨特的福式文本,主要通過意識流一樣的心理描寫,脫離時間空間的限制,達到結構上的銜接,這種銜接不是正常的邏輯順序,而是以人物心理的流動順序為主,他的文本創新,最具代表的是,押沙龍,押沙龍。
2,內容和思想的一座高峰。福克納的作品,通篇圍繞他的故鄉,創造出來的約克體系,零散的分布在他的主要作品中,如果不讀完他的大部分小說,是很難一窺全貌的。他的作品內容,多以懺悔為主題,描寫美國美國南方在18世紀到19世紀晚期,所處的歷史曲折轉變,通篇拷問南方的道德,人性,日益崩潰的舊秩序。具體來說,有寫人因為驕傲而毀滅自己的,比如押沙龍押沙龍,有因為身份迷失而誤入歧途的,例如八月之光,有寫一個孩子在大自然中打獵的成人教育,例如去吧摩西中的熊,我最喜歡的一篇。有寫人因為守著舊道德而喪失人情味,最後自殺的,例如喧嘩與騷動。有寫一群平庸者完成一項抬屍體回鄉壯舉的,例如我彌留之際。
3,深度上高峰。我個人認為,福克納是美國現代文學一個開山人物之一,哥倫比亞美國文學史中單獨開了一章,來講福克納,足以證明他的地位了。相比於同時代的作家,托馬斯沃爾夫,海明威,菲茨傑拉德,福克納的創舉,還在於,他把美國南方從女人的眼淚和裙子里解放出來(辛克萊劉易斯),賦予了美國文學一個全新的內容,結合印度安神話,南方種族,美利堅民族精神內容,寫出了一個新高峰。
總結:如果樓主閱讀福克納有障礙,建議先讀能讀的,在此推薦福克納的去吧摩西。


「旗子紅紅的」「有樹葉的味道」「我能聞到那冰冷」「把手涼涼的」,這簡單幾個字的造化我認為更勝「那時候的馬孔多是個小村莊,泥巴和蘆葦組成的茅草房子……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許多事物還沒有名字。需要人們指指點點。」

牛叉的作品靠的是有如神助的線,串起生活明麗黑暗的輕薄碎片,用愕然的意識說出乾巴沉重的物體。

福克納是一位真正把寫作當成生活的光線一樣的作家。如強行排名,世界文學史上都能進前十。


一般知乎上討論的是否過譽的問題,一般都沒有過譽


剛開始讀福克納。我只想問一句:讀不下去就是過譽了嗎?


福克納……好像國內也沒什麼人吹捧吧
要是偉大的福克納都被稱作過譽
20世紀就真沒啥能稱得上作家的寫書人了


當然沒有過譽,《喧嘩與騷動》我可是跪著看完的。


只有我一個人最喜歡押沙龍押沙龍嗎 個人感受,威廉福克納的小說有兩個最大的特點,一是毫不炫技的自然精巧的意識流結構,時空的往複跳躍,敘述人的變化不定,使得整個故事宛如一個流動的迷宮,跟隨每一縷思緒穿越迷宮到達出口,我便能看到故事中一切謎題的答案和所有人的宿命;二是福克納筆下有種克制的熱忱,所有人物,即使每個人的情感波動性格命運展現都很充分和豐富,但我能感覺到所有人都有的那種宿命感和微妙的對南北戰爭前南方生活的懷念(當然這可能是錯覺)。
堅持多讀一點,你會喜歡上福克納的作品的,而且他的書越讀越清晰啊


福克納的小說特別難讀,我只完整看過他的《八月之光》,而且看完之後並不知道他究竟要表達什麼,可是我卻完全被他文字的結構感和節奏迷住了。
最大的感受就是流暢,雖然這個人完全不關心你看不看得懂,但是那個手法是真的成熟,這本書里只有你看不懂的表達,卻沒有立不住的人物。
而且作為一本1932年出版的書,他的技巧各種超前,我在看完這本書之後甚至覺得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也只是有點粗淺的對福克納的模仿(馬爾克斯經常講福克納是他的偶像。)
可以說,福克納是一個只用文字就能征服你的偉大作家,你可以讀不懂他書中的內涵,但他就是毫無保留的塑造了那些迷惘的人物,用看完整句會忘了前半句的大長句,不帶標點符號的意識流段落表達了最真實的情感。
當然我還沒有具體分析福克納的能力,也就只能從「感受」層面上說我對他的看法了。

「福克納是否過譽了?」
我覺得最好的答案是自己親自去看,去試圖理解他的文學,而不是因為福克納的一堆頭銜和名號就覺得他很遙遠。文學最終的目的永遠是打動一個讀者。


假如福克納過譽了,在世界文壇是二流作家。
那加廖,馬爾克斯,托尼莫里森,略薩,莫言這些人是受一個二流作家的影響而創作的,然後功成名就還拿諾獎的嗎?


在國內福克納沒有被高估,反而是被低估了。1929-1940(從《喧嘩與騷動》到《去吧,摩西》)的福克納是20世紀最好的小說家


因為更具實驗性,是不好讀。但你要知道,全世界都讀得懂的,必然不會是不朽之作,最偉大的只是給小部分人看的。


絕對沒有,絕對!要說過譽,我倒覺得《喧嘩與騷動》有點,但福克納完全是被低估了,現在說到諾獎作家,大多數人(尤其是不怎麼看純文學的)都會想到馬爾克斯和莫言,福克納都快變得名不見經傳了,然而他的作品其實是遠未被讀懂的,不論是文學史意義(不信的話可以去查查有哪些作家受過他的影響,保准嚇一跳)還是就作品本身而言都可謂經典。

說《喧嘩與騷動》有點過譽是因為,好不容易見到說福克納的,言必稱《喧》,而《我》《八》《押》這些完全不亞於它的作品提都不提,有時候我甚至覺得知道《喧嘩與騷動》的人可能比知道福克納的人還多。而福克納寫《喧》的時候對苦難和人性的認識都遠不如後來深刻。


你這麼問很容易被人手撕的。各有各的喜好,於我內心而言福克納的小說世界擁有獨特的魅力,讓人體會了時間意義上的殘酷和人性的柔情。多看書,少評論。


在讀他的喧嘩與騷動,的確很意識流,經常幾句話幾句話就轉換鏡頭,需要靜下心細品。但是覺得這本書很有意思,看了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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