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寫作有哪些好玩的習慣嗎?

求各種好玩的故事


【釀稿,這個你們聽說過嗎?哈哈哈哈。】

這種好玩兒的習慣多半是高產作家才會做的事情。
比如我。
大概說一下哈:
如果我想到了一個題材,是失孤家庭的兩位老人在廢棄的寺院里終老的故事,就會開始打腹稿。開車在想,坐車在想,走路在想,拉屎在想,上課在想,工作間隙也在想,反正就是大腦一有時間就會想這個故事,構思。大方向上來說,之所以想到這個題材,是因為看到了一個新聞,新聞裡面說一對失去獨子的老年夫婦,傷心的離開原來居住的地方,到廢棄寺廟生活。
所以,基本故事還是要按照這個新聞事實來。在那個基礎上,進行自己的想像和思考。
腹稿打的差不多了,就想好一個故事名字:《廢寺》。
接著就拿兩三千塊錢,找個度假村開個房,住一個月。期間主要活動就是寫這個故事,筆記本兒電腦一放,噼噼啪啪就開始敲鍵盤。缺什麼資料就馬上當場找。
這種類似閉關修鍊的活動,只要不到一個月,二十多萬字的初稿就出來了。喜滋滋的看著初稿,列印出來,厚厚那麼一敦子,非常有成就感。但這個時候不能把稿子寄給編輯。釀稿的時候就來了。
所謂釀稿,就是說把剛寫成的故事初稿束之高閣,不理會。既不出版,也不給別人看,電子版好生保存,紙質版隨便放一個想不起來的地方。初稿一出現,你作為作者肯定喜歡自己的作品,但當時的心境是非常封閉的,說實話那時雖然喜歡,到了另外的心境,說不定就會覺得自己的那點兒文字是狗屁。
所以就需要釀稿,當釀稿一個多月以後,你再回頭看看自己的稿子,會發現那些文字顯得陌生很多,感覺不是自己寫的。這個時候來找故事的缺點和基本瑕疵就比較容易:哪方面比較啰嗦,刪掉;哪方面含混不清沒有交待清楚,增加;哪方面過於口語化,修改;哪方面過於文縐縐的太過書生酸氣,就改的生活化一點。
通常釀稿一兩次,作品修改的就差不多了,一般沒有什麼傷筋動骨的大毛病。可以寄給編輯看了。
但寄給編輯時,需要把初稿和每一次修改過的稿都給編輯看,說不定最初第一手寫就的稿子反而更受編輯喜愛。這也可以說明,有的時候作家對自己過度嚴苛,會導致作品和大眾老百姓越來越遠。
謝謝大家。


嗯……不錯的問題。最近被惡意舉報,心中戾氣難消。直到看見了這個問題眼前又是一亮!(題主你要相信我真的不是過來發泄的(??????) ?)

首先聲明下自己只是一個無聞的兼職筆者,遠談不上作家,作家這個詞在我眼裡還是蠻神聖的。然而文字是沒有門檻高低的,就分享一下自己作為一個筆者寫作時作死的經歷吧。
哦對了,寫作好(作)玩(死)的習慣可分為
寫作中(體現在文字里)、
寫作外(體現在行為中),
答主回的是寫作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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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表示答主煙癮很重,尤其是在碼字創作的時候。
寫high了,瓶頸了,都會需要一支煙來舒緩自己。有時候看著屏幕,文字前淡色升騰的煙,會覺得自己就是一個織夢的人。

有次寫的太投入,一口氣碼下來將近四千兩百多字(中間沒有停下來抽煙),直到敲下結尾的句號時,整個人都有種虛脫的感覺。
無言望著屏幕,
顫抖的手指抽出一支煙,
點燃,
深吸一口,
然後,

發現點著的是煙濾嘴……
你們還是不要問我那種感覺了……
味道還是…蠻特別的……

二,
還有就是,答主有養貓。
主子一般很乖,嗯,起碼在答主碼字的時候。
有時候會悄悄鑽到答主的大腿上小憩。
對文字細膩敏感的人從來都是拒絕不了萌物的好么!!(*/ω\*)
一般沒有什麼靈感的時候我都會停下來,一手點煙一手撫摸主子,聽著主子舒服的呼嚕聲,在柔滑觸感與煙霧瀰漫中思考下一段的思路。

有時候會突然得到靈感,
然後,,,╭(°A°`)╮

重重的拍了一下大腿。。。(其實我拍到的是我家主子(+﹏+))
要知道這個時候我們家主子前一秒還在我的腿上舒服地享受撫摸,,,
然後就炸了。。。
回手給我一爪子,,,
之後逃掉了T^T
。。。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啊摔!╰(‵□′)╯︵┻━┻
我想當時我的心情是這樣的、

我家主子的心情是這樣的、

先寫這麼多,後續更新。

更新的分割線——————————

對主子曾經的記憶,留下一張作為紀念吧。

謝謝。


1. 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在他的《寫作》一書中,他說他能從不間斷的每天寫下十頁,即便是在節假日也一樣。這是一個不小的工作量,當然也導致了一個不可思議的結果:史蒂芬.金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多產的作家之一。
(你一定沒聽說過有個人叫倪匡)


2. 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和史蒂芬.金相反,「老爹」海明威每天只寫500字。他喜歡早早起床寫東西,這樣可以避免炎熱的天氣的影響,在平和安靜的環境里寫作。有趣的是,儘管海明威向來有酗酒的名聲,不過他說他從來不在喝醉的時候寫作。

3. 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這個寫出了《洛麗塔》(Lolita)、《蒼白的火焰》( Pale Fire)和《艾達》(Ada)這樣的牛叉小說的作者是站著寫作的,而且都是寫在索引卡片上,這種方法可以讓他不在乎連續性地寫下各種場景,然後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重新組織整理這些卡片。他的小說《Ada》使用了2000多張這樣的卡片。

4. 杜魯門.凱波特(Truman Capote):這位《第 凡內早餐》和《冷血》的作者聲稱自己是一個「完全的橫向作者」,他說他必須得躺著才能寫作,在床上或者沙發上,叼著煙拿著咖啡才行。咖啡稍後會換成茶,然 後是雪利酒,在一天要結束的時候,已經變成了馬提尼。他先用鉛筆寫下第一、第二甚至第三稿,最後用打字機完稿。當然,肯定是在床上打完的--把打字機平衡 的放在他的膝蓋上!
(想知道他視力怎麼樣)


5. 菲利普.羅斯(Philip Roth:現在還活著的最偉大的美國作家之一,他也是站著工作的,一邊走圈一邊思考。他聲稱自己每寫上一頁都得走上半英里。他把他的工作和個人生活分離開來,生活中從不寫作--他有一個離他家很遠的工作室,他的工作台背對著他工作室的窗口,以免被分心。

6. 詹姆斯.喬伊斯(James Joyce: 在上個世紀的作家神殿中,喬伊斯顯得非常突出。當多數高產作家給自己限定幾個字或者幾頁的目標時,喬伊斯驕傲得把他所有的時間都花在了每一個句子上,有個 著名的故事是這麼說的,喬伊斯的一個朋友在街上問他今天寫得怎麼。很好,喬伊斯高興的回答他。那他那天寫了多少呢?喬伊斯告訴他的朋友:三句。
(七天憋出六個字)


7. 喬伊斯.卡羅.歐茨(Joyce Carol Oates:這個極端高產的作家獲得了無數個獎項,其中包括美國國家圖書獎(National Book Award)。她喜歡跟我們一樣平常的手寫。她說,在沒有正式安排的日子裡,她更喜歡在早晨,特別是早餐之前寫東西。她是一個極具創造性的寫作教授。當她 有課的時候,她說她寫上 45 分鐘至一個小時之後才去上她的第一節課,其他的沒課的日子裡,當她寫得漸入佳境時,她可以不帶休息地連續寫上幾個小時 -- 在下午兩三點才開始吃早餐。

(轉,侵刪)


謝邀。

『作為一個青年小說家,我負責任地告訴你,所謂靈感其實就是小說的「中心」』

在正式回答這個問題前,先說一個題外話。經常有人問我,你寫作的靈感來自哪裡?靈感是個神秘的充滿非議的東西,柏拉圖《理想國》里把那些被神靈憑附吟誦詩歌的詩人(包括《奧德賽》《伊利亞特》的偉大的作者荷馬)斥為必須被排除出「理想國」的人。因為依靠靈感寫作的詩人,只是繆斯的傳聲筒,是工具。

在這個問題上,我是比較贊同柏拉圖的觀點的,也就是說,靈感並不是寫作的源泉,有時候所謂的靈感,更像是打開一扇窗,在你沒有發現通往那個虛擬的世界之前,這扇窗是緊閉的。

寫作不像科學發明和製作,不是發明另一個世界,在這個意義上講,寫作更像是「相遇」和「找到」。不同類型和題材的寫作者,總會遇到不同的故事和母題等待他去發掘,反過來講,不管你是寫科幻小說、偵探小說、玄幻、武俠、鄉土、打工文學……你要寫的那些題材其實早就存在在那裡了,寫作的過程就是互相召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經歷,閱讀取向,審美標準,寫作的野心不一樣,受不同力量的趨勢,這些導致一個寫作者在尋覓和探尋他這一生註定要走的那條路,有的寫作者,可以駕馭不同的題材,但我想,他不可能所有題材都能寫好。打個比方,村上春樹擅長用雙線敘事來寫「異質時空」和現實時空的相遇、交錯(比如他的三卷本長篇小說《1Q84》,沒錯,我的本科畢業論文就是研究這部巨作的),但是假如你讓他來學莫言,寫鄉土,寫家族,估計村上春樹就不是村上春樹了。這也就涉及到一個作家的寫作風格,他的「辨識度」,好比一個歌手的演唱風格、聲線、舞台表演,或者是某個典型的動作和標誌性的造型(具體參考貓王、lady gaga等大明星)

所以,我是不信賴所謂的靈感的,我也不信寫作要去「採風」,或者去某個地方旅行一番,謂之體驗生活,每個人都在生活里,「生活在別處」,只是一個虛偽的命題。

我寫過一篇短篇叫《白鴉》,寫的是一個愛鳥成痴的父親和一隻白色的烏鴉的故事。這個小說收錄在我的小說集《鑽石與灰燼》開篇,帶些神秘色彩,我個人很喜歡,寫一個養鳥人,勢必要涉及到一些養鳥的知識,我從小到大的一個好兄弟,他老爸是養賽鴿的,或多或少我對養鳥有一定的認識,但這些不是我寫這個小說的重點。我想說的是,這篇小說的啟發,是我對一個「常識」的長期觀察和反思。大家都說「天下烏鴉一般黑」,我寫這個小說,就是從對這句話的反駁和解構開始的,既然大家都這麼講,那我能不能寫一隻白色的烏鴉,取名「白鴉」。這樣一來,我要寫的核心對象,是這隻白鴉,而我從小到大接觸的養賽鴿的「父親」,理所當然成為這個小說的另一個寫作對象,我要處理的,就是白鴉和父親的關係。至於接下來的小說情節如何展開,那就需要思考一番了。

這麼看,我就很自然把小說的背景放在我熟悉的潮汕地區,確保寫出某種氛圍,營造一個富有生活氣息的鄉鎮世界。我大部分的小說,其實都是從一對關係——「常識」和「反常識」——來寫的,但我不劍走偏鋒,不標新立異,不寫玄幻、懸疑、鬼怪,不去博眼球,我營造的那個世界,一定是接地氣的,活生生的,充滿煙火氣的,但是我寫的那些人物,可以稍微異於常人,如果完全是平庸的,毫無特色的,那麼,十有八九,這個小說就寫不下去了。一句話,在日常生活中尋求「陌生化」,具體例子,還可以參考卡夫卡的偉大小說《變形記》(寫一個小職員一天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一隻甲蟲的故事)。

至於技術層面的操作,我認為小說的開篇很重要,我一定要找到最適合的第一句話,這個小說才能進行下去。(《白鴉》開篇是「父親養了一隻白色的『烏鴉』……」)第一句話,往往會暴露敘事視角(誰來看和講述這個故事),這就是小說由誰來講的問題;第二個是小說「從哪裡開始講起」,這是小說的敘事時間的問題,一般從中間開始講,效果更好。

小說作者不是去創造一個世界,但這不意味著小說和現實世界完全隔離開來。
讀者去閱讀你的小說,會慢慢將他的知識背景、閱讀積累和審美判斷結合起來,為你的小說尋找位置和坐標。

所以我不願意被別人貼上我是一個青春小說作家的標籤,我說我是寫嚴肅文學的,因為我對小說有嚴肅的思考,我不去遊戲文字,也不去為了賺錢而寫應酬文章。我寫作,是為了和另一個早已存在的世界相遇。往高處說,寫作是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和靈魂。


瀉藥。除了之前在知乎講過的因為起名無能所以專殺老熟人之外,我還有一個習慣,喜歡在小說內容里黑圈內熟人或者自黑,偶爾也黑一黑老前輩,有時候一個地圖炮就黑一片。當然,自黑居多。

隨手舉幾個例子吧:

狗熊正在鬼哭狼嚎的歌聲中高談闊論:「……這年頭奇幻小說n好賣,抄抄山海經抄抄西方dnd,胡謅一個虛構的世界出來,然後打打殺殺拳頭加枕頭就是幾十萬字。要愣充文化的還搞多人世界,弄一堆寫手你一篇我一篇的自吹構建世界,這個天神那個天神的,說到底還不是騙錢……」

「這些兵器碎片,擁有原神墟的強大靈力。墟的繼承者對此念念不忘,他們還謀劃著要在終將到來的末日之戰上,讓這些神器重新派上用場,於是他們派來了這些搜尋者和看護者。」

看著剛剛寫下的這個句子,潘海天微微嘆氣。到最後還是淪落到為了奪取寶物而打打殺殺的庸俗套路,他悲憤地想,但不管怎麼說,這年頭的小說,只要能打,就有人願意看。所以他想了許久之後,決定懶得去編造什麼複雜的理由了,奪取神器,然後開打吧。

噗的一聲,室內的蠟燭被吹熄了。段譽伸出手,抱住了王語嫣,男人和女人的眼神里都有著異樣的光彩,在黑暗中宛如野獸的雙目。

「我們這樣做……真的可以嗎?」段譽輕聲問道。

「為什麼不可以?」王語嫣低聲反問著,「我等這一天,已經等了太久了。」

「我們都等了太久了。」段譽喃喃地說。他的嘴唇輕輕封住了王語嫣的櫻唇,緩緩為她寬衣解帶,兩具火熱的軀體交纏在一起。在那散發著迷香氣息的黑色空氣中,他們獲得了生命中的大和諧。

「讀者看著書里的俠客們行走江湖,圖的就是那種自由自在的爽快感,」葉空山說,「拖家帶口的還怎麼闖蕩江湖?家裡留守著爹娘,隔三差五就得回家幫忙種種地養養雞,沒事兒挨兩句訓,勾搭個漂亮姑娘也得父母驗貨,還沒闖出點名堂來先被要求抱孫子……那種代入感也太糟糕了。所以寫小說的人總是寧可把主角的身世大大簡化,能殺掉的親人一律殺光,好讓他們無牽無掛地打打殺殺吃喝嫖賭。就數數你最喜歡的那幾本破爛地攤流小說吧,《英雄》、《星痕》、《龍痕》、《雲之彼岸》,哪一個主角不是沒爹沒娘的光棍一條?」

「我完全能理解,」岑曠點頭附和,「就好比了解一些破案的知識和真正能夠辦案完全是兩回事,以前我看到那些坊間小說里煞有介事地描寫捕快或者遊俠如何破案,還總覺得很生動;等到自己也辦過一些案子之後,才發現無聊文人們其實什麼都不懂,就會拍腦袋胡編亂造,騙讀者的錢。」


1.寫不通了就吃,吃幾口再寫。有次吃了一個西瓜三個桃子一大串葡萄,撐。然後想到兩天後要交稿,頓覺人生艱辛,哭了起來,驚動了一家子。
你能想像嗎,我姑娘我貓我狗在我面前坐了一圈,關切的看著我。
然後我哭的凄凄慘慘戚戚:
「我…吃撐了嗚嗚嗚…好撐嗚嗚嗚…嗝…嗚嗚嗚…嗝」

2.我有一隻貓,兩隻狗。
別人家毛長毛飛收毛織毛衣的時候,我是很驕傲的。
哼,我家寶貝,都被憋稿的我胡嚕禿了。

3.當然,不能被任何人看到。
有次朋友進來的時候手忙腳亂開了個桌面上的視頻做掩飾。
剛下的哲♂學片兒。
朋友安靜的站著。
我安靜的看著他站著。
如果時間有神掌控,那麼此刻路過我們上空的這個,一定是慈悲而靜默的。
房間里安靜的只剩下瀧澤蘿拉的……嘶鳴。
「那個……鼻孔是……挺大的呵呵呵。」
「你說的對……呵呵呵。」
我們真摯友善的彼此問候著。

4.在大馬路上思考「推」字好還是「敲」字好;搞一下午刪掉一個逗號再加上——類似這種事,我都干過。
寫就要寫好,哪怕不是作家,只是個賣弄文字的作者,也要對寫的東西負責。
有次晚上打車,在心裡想劇情。
「去哪兒?」
「理想國。」
「啥?」
「我對它的存在憧憬與嚮往,但我知它永不可建立,我永不能抵達。」


作家這個稱呼真不敢當,在我看來,作家都是要著作等身的,我充其量算個業餘網文寫手。但習慣還是有的。

我是寫傳統武俠的,打鬥場面必不可少,為了能讓打鬥場面更畫面感,所以動作描寫就很重要。為了能達到這個要求,我會經常對著鏡子比劃,有時候腦袋抽風了,也會對著空氣比劃,自帶音效的那種。

還有,在走路時腦子裡經常會構思劇情和人物對話,有時候自嗨到極點時會自言自語,甚至加上肢體動作。有一次在電梯里,就我一個人,然後突然想起一些人物對話,反正電梯里就我一個人,就大聲的自言自語起來,眉飛色舞還加上動作,正在入戲太深的時候,電梯停了,門開了,門口站著一家三口,而我還保持著一個伸手出招的姿勢,嘴裡還帶著感情念念有詞,你們能想像那家人的表情么?對了,電梯里還有監控……

不說了,我想靜靜-_-||


說起作家們的寫作怪癖,例子可以說是數不勝數,我在素材庫找了幾篇別人寫過的報道,整理一下,綜合古今中外作家有趣的寫作習慣,發上來給知友們看一看。

巴爾扎克常常把自己鎖在房間里寫作,點燃蠟燭,拉嚴百葉窗,白天黑夜全然不知。他一兩個月閉門不出是常事。福樓拜喜歡白天休息,然後通宵寫作。他房間里的燈火徹夜通明,竟成了塞納河上船夫的「航標燈」。

法國作家博敘埃寧願把腦袋裝進皮帽里,也要呆在冰涼的屋子裡寫作。另一位法國作家盧梭則喜歡光著頭皮站在太陽底下拚命寫作。愛爾蘭作家蕭伯納喜歡到野外去寫作。在垂暮之年,他仍然穿著橡膠靴子,扣上斗篷的扣子,然後對家人說:「我要寫劇本去了!」有人常常看見他坐在通往市郊的火車上,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快速地寫著。


德國劇作家、詩人席勒寫作時喜歡把腳泡在涼水裡。法國作家雨果卻相反,寫作時喜歡把腳泡在溫水裡。法國作家和詩人羅丹經常泡在浴缸里寫作,因為這樣可以避免朋友打擾。無獨有偶,美國作家富蘭克林也喜歡泡在浴缸里寫作。英國童話作家卡洛爾和英國女作家伍爾夫喜歡站著寫作。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則愛趴著寫作。


席勒寫作時還喜歡聞爛蘋果的氣味,這有點酒味的爛蘋果,對他的寫作可以起到刺激和振奮的作用。比利時劇作家梅特林克每天早晨要在寫字檯前坐上幾個小時,即使一個情節也想不出來也要這樣。法國作家羅曼·羅蘭寫作時,要在案頭放上一面鏡子,時刻觀察自己的面部表情,藉此刻畫作品中的人物。


挪威劇作家易卜生把瑞典劇作家斯特林堡視為自己的死對頭,因此寫作時一定要把斯特林堡的畫像放在書案上,時時激勵自己,才能寫出好劇本來。法國作家大仲馬只用一種特別的方格紙寫作,如果沒有這種紙或者用完了,那他必須停止寫作。他還往往因文章體裁的不同而使用顏色各異的稿紙。他寫小說用藍紙,寫詩用黃紙,其他文體則用淺紅色紙。他寫作之前,得先準備好十多支各種顏色的鉛筆,就像畫家似的挑選色彩。他說:「寫作也需要色彩。這些彩色鉛筆能使我寫作時的感情變得豐富多彩!」法國另一位文豪法朗士卻從來不儲備用於寫作的稿紙,而是手頭有什麼紙就用什麼紙,舊信紙、請貼、名片等都可以當做稿紙。

法國女作家安娜·加瓦爾達在她處女作《我希望有人在什麼地方等我》中非常精彩地刻畫過一個夢想當作家的女子的形象,她把稿子複印好,裝進一個漂漂亮亮的牛皮紙大信封,到郵局買了最漂亮的郵票,「充滿愛意地舔舔它們,用優雅的姿勢把它們貼好,對信封施了點魔法,說了一些祝福的話,在上面划了劃十字,還念了一些咒語」,然後才把那包稿件丟進郵箱……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作家屢見不鮮:有的喜歡站著寫作,有的只用藍墨水,有的喜歡穿著厚厚的襪子,有的喜歡數著念珠禱告,有的周圍放滿了護身符……有人甚至說沒有怪癖的作家不是作家,最近法國媒體就對許多知名作家作了一次調查。

對如何下筆這個問題,許多作家都坦陳,他們需要做一些特別的準備。《美國墓地》的作者梯也爾·艾思說:「如果你想創作,就必須在日常生活中創造出一些與日常生活不完全是一回事的時刻。」他早晨4點鐘開始工作之前要大聲朗讀福克納、荷馬或者莎士比亞等大作家作品中的那些「充滿能量」的章節。愛德蒙德·夏爾-胡喜歡穿著非常小的、總是同一式樣的羊毛襪,這種怪誕行為他是從畫家達利那裡學來的。

《為了一位同齡女子》的作者多米尼克·法布爾坦露,他在家裡寫不出一個字,他要到一個陌生的地方,「一個車間,一個保姆房,或者是在一個已經去度假的女同事家裡」,反正不能在自己家裡。《通往敵方》的作者麗蒂·撒爾維走得還要遠:「我到哪裡都寫,越是陌生的地方越好。」她在牙醫的候診室都能寫出幾行字來,她惟一的行李就是記憶:「我把整本書都儲存在腦子裡,這是個可攜帶的文本。」她要的是那種孤獨的感覺。


而對某些作家來說,公開寫作是不可想像的事情。《義大利男孩》的作者菲立普·貝松就是這樣,沒有他的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他的寫作間,只有包括傭人在內的少數幾個關係好的人可以進入,但他本人必須在場:「我陪他進去,跟著他,監視著他。」他禁止別人看他的稿子,哪怕是偷偷地瞄一眼,他都會大發雷霆。這個光彩奪目的作家受不了別人接近他那些改得亂七八糟的稿子。對於正在創作的書他也是隻字不提,因為他擔心流產:「就像懷孕一樣。只要書沒寫完,我就拒絕談及。」


大名鼎鼎的女作家娜達莉·藍斯也非常害怕別人翻看她那本大大的方格簿,害怕別人發現她的拼寫錯誤,因為她沒念過多少書,「說老實話,我只有五年級學生的水平」,所以她每個禮拜六都要向她的編輯口授她的小說。就像是家族遺傳的一樣,她那當了院士的父親每天早晨也要對著錄音機口授他的散文,然後由秘書整理。娜達莉·藍斯的小說主題無一例外,都是死亡,所以別人都以為她是住在棺材裡,實際上她只是從11月1日萬聖節開始寫東西,每天早晨,太陽剛剛升起的時候,她在一種強烈的創作慾望中醒來,穿著祖父的睡衣,一直寫到4月:「春天來了,我的書也寫完了。」

交稿對作家來說常常是艱難的時刻,《一個漫長的禮拜天訂婚禮》的作者塞巴斯蒂安·雅普雷索花了好幾年時間才把結尾寫完。《紫外線》的作者塞爾熱·容古爾則對氣候變化特別敏感,碰到爛天氣,他總是遲遲交不了稿,他的解釋也非常有道理:陽光燦爛的天氣讓人感到幸福快樂,也更勤奮。


中國古代的作家寫作時也有很多怪癖。《新唐書·王勃傳》說,他「屬文初不精思,先磨墨數升,則酣飲,引被覆面卧。及,緩筆而成,不易一字。時人謂勃為腹稿」。


宋代有位詩人,叫陳師道,在江西詩派里是僅次於黃庭堅的人物,一生清貧自守,很有節操。他寫詩以苦吟著稱。歷史上苦吟的詩人並不少,如孟郊、賈島等。但陳師道的苦吟不僅自己苦,別人乃至雞犬都跟著他受罪。以致家人一知道他要寫作時,雞鴨狗貓都要趕走,吵鬧的孩子就更不在話下了。


唐高宗時的秘書胡楚賓,每次受命起草公文,都要喝個六分醉才肯動筆。高宗皇帝知道他的癖好,也欣賞他的能喝會寫,於是每次叫他寫公文,不但賜酒,而且總是用金銀杯盛酒,喝完連杯子都送給他。酒不但能幫助胡楚賓把公文寫好,還能使他獲得豐厚的賞賜,解決了一家老小的生計問題。


隋文帝時,薛道衡做內書待郎(中書待郎),是朝廷文書大手筆。他勞心焦慮,工作極其負責。為了把公文寫好,受命後他都是一個人躲到一間空房子里,腳頂著牆壁躺著構思,外面一點響動都不能有,誰要是在窗前走動他都要大發脾氣。他的公文寫得確實好,隋文帝楊堅誇獎他說,薛道衡寫的公文總能使我稱心如意。


宋真宗時,秘書楊億寫公文時卻不怕吵。他寫作時,「才思敏捷,略不凝滯,對客談笑,揮翰不輟」,「每欲作文,則與門人賓客飲博、投壺、弈棋,談笑喧嘩,而不妨構思」。他還善於用細字起草,「一幅婁千言,不加點綴」,很快就寫好。當時有不少人學他,把他視為一代「文宗」。


【謝邀】

→_→我不是作家為啥有人邀我答這個?

好玩的習慣啊。

1.自己演自己的小說吧.....

→_→其實網遊啊言情都還好說,無非是自己嘗試操作或者自己和自己談情說愛_(:з」∠)_,武俠就糟心了,遇到需要自己給自己一掌飛出去還要大喊一聲「啊!!!!」倒地不起的時候....正趕上其他人進屋看到我倒地不起,嘴裡還咬著番茄醬.....我不知該用什麼樣的表情面對那個人o(╯□╰)o

以及有時候切換成反派角色時心塞塞的,尤其是惡毒女配類角色....→_→扭曲著臉在那矯情XX你為什麼看不上我偏偏看上那個蠢丫頭的時候,覺得自己蠢爆了.....順便有次還因為比較入戲,讓外面的室友聽到了,敲門進來安慰我「感情這事勉強不得的,你也別太生氣了,氣壞了身子。」我...好冤啊→_→

還有一次室友們都不在我自己在樓梯(宿舍是複式)上表演一個女人把另一個女人推下樓梯的一幕,自己先站在樓梯上面演推人的那個,然後在站在下面的樓梯上表演摔倒,之前有個場景是女主被推下去的瞬間看到女配獰笑的臉,我一個人么,沒法演兩個角色,於是我就...我室友回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我一臉獰笑的倒在地上說:「是你?!」我室友倒是也配合,驚訝的來了句:「不!!!不是我!!」然後飛快的跑回她自己屋裡去了。(然後我把這段死蠢的對白加入到了小說里)

2.起名無能星人

於是同學錄,媽媽的黨校錄,親戚們的通訊錄...你們懂得。

3.給自己為原型的角色無限加buff(除長相外)而且通常寫成男女莫辨的樣子

其實我小說里哪個角色是以我自己為原型的特別好區分,話多,一般不漂亮但是很厲害的男女莫辨的就是我了_(:з」∠)_.....但其實我沒那麼男女莫辨_(:з」∠)_....但是一寫小說就控制不住...

4.假裝為了寫作吃各種東西_(:з」∠)_

麻麻問我為什麼又在嘗試新零食,我說:「我都沒吃過怎麼寫?藝術要源於生活。」

5.改別人的小說也會演,然後看到特別逗的台詞會笑的停不下來加入【相聲】系列套餐
6.隨時記錄素材吧?我的話記性倒是還行,但是很珍貴的素材一般也會稍微動筆寫兩下記下來。
7.劇透(⊙v⊙)(有我在旁邊簡直沒法看電視劇(尤其是我不喜歡的電視劇,多為家庭倫理))
8.以寫小說的名義光明正大的滿足自己好奇心....以小說人物為交換條件得到現實中各種福利
→_→男生就算跟女生混的挺好的一般也不會借出自己寶貝的咳咳片子,於是我承諾在一部言情類小說里給他一個類似於尹志平的角色,用他的名字,得到了他的收藏...順便滿足了自己好奇心_(:з」∠)_(之前沒看過)
9.看恐怖片有時候會發笑,笑點很奇怪。看咳咳咳,認真嚴肅,因為是學習資料。(真的!)
10.湊夠10條拯救處女座(→_→我是巨蟹別誤會)

【我是還有別的問題先戳後面鏈接再邀請的分割線 無需提問,也能回答 - 知乎專欄


做夢比看電影還精彩


1. 阿加莎·克里斯蒂:食物的力量


有的人,真的是帶著食慾在創作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就是典型代表。


例如,我們總能在馬普爾小姐和大偵探波洛先生的下午茶餐單里,發現奶油蛋卷,而這,正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最愛。

據說,她經常在打字機旁邊放一點,在打字的過程中不時地吃一口。

而她的外孫馬修則回憶說:

她經常從一個巨大的杯子里喝奶油,杯子上寫著「不要貪心」

(請問,這幾個字兒真的有用么?嘻嘻)

不過,我覺得阿加莎對奶油的執念是有歷史依據的,要知道在她出生在德文郡,凝塊奶油clotted cream可是一絕,更是一次正宗的英式下午茶里不可或缺的元素。


除了奶油之外,阿加莎還喜歡躺在浴缸裡邊吃蘋果邊構思小說,同時,她還把對蘋果的喜好,留給了『奧利弗夫人』——一位身材高大、個性突出的傑出偵探小說家,常出現在大偵探波羅身邊與之一同辦案。

(我一直覺得,這個角色其實就是阿加莎本人的投射,幫她說出好多心聲。)

帶著食慾創作的阿加莎,還經常把創造犯罪故事和做飯相比,她如此形容自己的創作體驗:

這就跟調沙司醬汁一樣,有時候你會把所有的配料都調得很到位

這麼想來,其實也挺有道理的。

時間、地點、人物、事件是原材料,結構方式是煎炒烹炸,衝突是調味料,最終的作品就是美味佳肴~

擁有熱愛美食之心的作家,又怎麼會端不出一本好書以饗讀者呢?

2. 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對紙張的苛求


與文字打交道的文學巨匠們,對於文字的載體——『紙張』也存在不同的要求——甚至是苛求。


例如,寫出了《洛麗塔》、《微暗的火》和《說吧,記憶》這些經典作品的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


他不僅喜歡站著寫作,而且他的手稿幾乎都是寫在索引卡片上,這種方法可以讓他不在乎連續性地寫下各種場景,然後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重新組織整理這些卡片。


又例如,法國著名作家,著有《包法利夫人》的福樓拜對紙張的利用習慣,十分有個性。


他在每張十行稿紙上面,只用鉛筆在第一行書寫,而其餘九行都保持空白。


當年,跟隨他初學寫作的法國作家莫泊桑與你我一樣迷惑,於是問道:

您這樣寫,不是太浪費稿紙了嗎?

福樓拜答之:

親愛的,我一直有這樣的習慣:一張稿紙只寫第一行,而其餘九行只留著修改用的

只想說:有!遠!見!


再例如,法國浪漫主義作家大仲馬,不僅浪漫,還是一個唯美主義者。


他對於用來寫作的紙張,更是存在著一種苛刻又嚴謹的要求:

寫小說,用特別的藍色紙

寫詩歌,用黃色紙

寫文章,用粉色紙

有一次在歐洲旅行時,他珍貴的藍色紙用光了,被迫寫在奶油色的紙上,結果那部小說反響平平,也加重了他對於紙張的執念。

3. 席勒杜魯門·卡波特查爾斯·狄更斯詭異的追尋


雖然馬克思爺爺說:世界上沒有不可認識之物,只有還未認識之物

但當人類找不到答案的時候,還是會有一些詭異的追尋。即使文豪也不例外。


迷戀神秘力量的文學巨匠里,首當其衝的就是德國文學史上著名的「狂飆突進運動」的代表人物——席勒


《歌德談話錄》中曾有一段提到了席勒詭異的創作習慣:

我也說過,而且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我和席勒的性格很不同,儘管志向一致。

這種不同不僅表現在心理方面,也表現在生理方面。

對席勒有益的空氣對我卻象毒氣。

有一天我去訪問他,適逢他外出。他夫人告訴我,他很快就會回來,我就在他的書桌旁邊坐下來寫點雜記。

坐了不久,我感到身體不適,愈來愈厲害,幾乎發暈。我不知道怎麼會得來這種怪病!最後發現身旁一個抽屜里發出一種怪難聞的氣味,我把抽屜打開,發現裡面裝的全是些爛蘋果,不免大吃一驚。

我走到窗口,呼吸了一點新鮮空氣,才恢復過來。這時席勒夫人進來了,告訴我那隻抽屜里經常裝著爛蘋果,因為席勒覺得爛蘋果的氣味對他有益,離開它,席勒就簡直不能生活,也不能工作

OMG!大師的友情,真的太感人了!

我要是有個靠爛蘋果味兒維持創作的好基友,一定先送他去看看心理醫生!


第二位跟隨神秘力量指引而寫作的大家,是著有《蒂凡尼的早餐》、《冷血》,並憑藉《冷血》開創了「真實罪行」類紀實文學的美國作家——杜魯門·卡波特。


卡波特有自己一套非常嚴密的『寫作規矩』:

適逢周五,決不開篇或竣稿;

酒店房間號或電話號碼涉及數字13就要換;

煙灰缸里的煙頭從不多於3個,多的話就放進大衣口袋。

此外,他還聲稱自己是一個「完全的橫向作者」,他說他必須得躺著才能寫作,在床上或者沙發上,叼著煙拿著咖啡才行。

不過,不論是席勒的爛蘋果,還是卡波特的怪異規矩,相比於接下來這位,都不算什麼。

咳咳,前方高能預警!

話說,英國批判現實主義文學大師查爾斯·狄更斯,是個充滿著詭異氣息的人。說白了,就是個怪胎。

1、不管在哪裡睡覺,床一定要朝北,因為朝北可以激發他的創造力。


2、熱衷於梅茲梅爾氏催眠術,經常拿自己的親朋好友做試驗。


3、不能忍受自己的頭髮有一絲的凌亂,梳子就放在眼睛和手可即處。

(呃......敢問此話當真?)


4、有嚴重的戀屍癖,最喜歡去的地方是太平間。他自己親口說過:

只要我在巴黎,就感到有一股看不見的力量引著我去太平間。我從來沒有想去過那裡,但總是情不自禁的被吸引過去

也可能正是這種接地氣的觀察生活和體驗生活的方式,使他把英國底層社會『小人物』生活的細枝末節都能表現地淋漓盡致,並最終呈現出一個完整的『狄更斯世界』。

靈感,對於從事文學創作的作家們而言,至關重要。

然而,靈感永遠不會光顧一個無所事事的人。

俄國畫家列賓說:

靈感是對艱苦勞動的獎賞。

柴可夫斯基說:

靈感是一位客人,他不愛拜訪懶惰者。

的確,靈感,從來都不是心血來潮、靈機一動的產物。只有當自己完全被沉思佔有時,才可能有靈感。

而這些作家們看似奇葩的創作習慣,不正是他們追尋繆斯的苦勞么?

嗯,也是他們等身著作背後羞澀又豐滿的靈魂世界。

來自「朝陽公園東七門兒」微信公眾號文章:戀屍癖、奶油控和偏執狂竟然寫出了這樣的文學巨作!


邊寫邊角色扮演,導致舍友以為我瘋了。。。


我講一個特別有意思的人——張恨水。
對的,就是這位總是一襲長馬褂的民國言情大作家。
張恨水這人厲害啊,言情小說寫得好,約稿的人就多。但是這個人又有一個很多民國大作家有的嗜好——搓麻將!好傢夥,搓起麻將來了,任再多的約稿壓到頭頂也不管,直到截稿日真的要逼近了,不寫不行了的時候,麻將不能停,稿子照樣寫啊。於是乎,出現了這樣一個場景:
門外:是排著隊等著領稿子的編輯;
屋內:四個人依舊熱火朝天的擺龍門陣。其中就見張恨水是一手搓麻將一手趕稿子,兩不誤啊。寫完一稿,吼一嗓子,進來一位編輯領稿走人,接著寫下一篇約稿,下一個編輯上前一步,門外候著。


佔個坑,回來寫,不是作家頂多算個寫作愛好者。


半路突然想到一個好梗,又怕忘記,想用紙筆記下來,紙筆沒帶,想用手機記下來,手機沒電,想用錄音筆記下來,額…還沒有錄音筆。
好吧,在回家的路上,嘴裡就一直重複這個梗,這樣就不會忘了。


1.作者大都喜歡在晚上熬夜寫作,因為安靜,沒人打擾。所以,這就引申出來一個問題,很多作者,尤其是網路小說作者,很容易單身!!!!

2.起名無能基本上是作者的通病吧,一本書里少了幾十個人,多了上百個人,這麼多名字怎麼起?好在有不少碼字軟體都有起名功能,不過上面的名字實在是無力吐槽,只不過是文字的無序組合而已,只供參考。
於是我喜歡拿自己朋友的名字直接來用,他們也十分樂意。不少網路作者為了方便,直接在書籍評論區里開一個龍套樓,如果誰想在本書中出現,直接留下姓名、年齡、性別等等,我還見過可以自帶情節的,(作者是有多偷懶!)

3.我的習慣是寫作的時候必須要有咖啡,不然簡直無法忍受有木有!當然了,如果再有點零食,那就更完美了。

4.有時候寫著寫著卡住了,就剪指甲玩,剪完接著寫。實在寫不出來就看劇。

5.有的人可以一邊聽音樂一邊寫字,一直懷疑他們到底是怎麼做到的,而我只聽白噪音。

先總結這些,如果想起來再補充


弗斯特,先聲明我不是作家。

但曾經一度魔怔,每天十二點起,除了吃飯喝水上衛生間,一直要寫到次日凌晨七點。每天平均18個小時左右,這樣大概過了一個月,差點猝死……

我倒是有個習慣挺好(qi)玩(pa)的。
女主角的戲份必須由我親自演一遍,關鍵的台詞得反覆過許多遍。
由於我喜歡寫虐心虐身的狗血言情小說,所以我爹媽經常可以看到我滿臉是淚地朝著空氣說著一些奇怪的話,或茫然無措或委屈幽怨或撕心裂肺地。
「你不愛我了嗎?」
「孩子真的是你的啊!」
「要離開我嗎?(冷笑)除非我死。」

咳咳,只是舉個栗子。我這樣正能量的美少女,不至於如此哀怨狗血,嚇到男神怎麼辦。
比如下面這段。

她從背後抱住他。那天的夕陽好美。涼風掠過水麵,一圈一圈的漣漪乍起。兩個人的長髮都被風吹亂了,纏綿地糾結在一起。


央夜難得地紅了臉,躲在清淵背後,聲如蚊吶,卻仔仔細細地鑽入清淵的耳朵,一字不落。


「那,你什麼時候娶我啊?」

Don"t judge my novel, or I will sibi with you :)

這句「那,你什麼時候娶我啊?」我神神叨叨地念了兩天。
終於有一天我媽欲言又止地對我說:「我覺得你年齡也差不多了。要不……去相個親?」

媽媽,不是你想得那樣…我並沒有恨嫁…
也沒有失戀…
也不是中邪了…
你聽我解釋…我不需要看心理醫生…

TIRED TO LOVE.
:)


常年思維遊離在主世界之外,導致散發性腦洞太大。

每次跟朋友聊天,聊著聊著,突然觸電一個G點,腦洞展開,自嗨狀態開啟,如下:

夏夜,大排檔。

朋友拿起烤羊肉串正準備吃,被我攔下。

「幹嘛?」

「你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勁嗎?」

「什麼什麼不對勁?」

「你看,這隻烤串,初食辛辣,再食爽口,但是仔細一聞有股濃烈的孜然之味。」

「這不廢話嘛!」朋友鄙視我一眼,繼續食之。

我喝了一口啤酒,不緊不慢說道:「這是老鼠肉。」

「呸!」朋友吐掉口中的肉串。

我哈哈一笑,「我只是猜測,不要激動,淡定。你看,店主燒烤的手法看似嫻熟,用料剛猛。但仔細一瞧,只是花架子而已,他根本不會烤肉。真正的用意,只是想借重料來掩蓋肉質的殘次。」

「照你這麼說這是假羊肉了?」

「嗯。不過,賣假羊肉竄盈利,並不是真正的目的。」

「啊?」

「這其實是一個很大的陰謀,幕後一定有邪惡的操作者,他們真實的目的就是,毀滅世界!」

「尼瑪!又開始了!」朋友馬上知道這不是一件關於真假羊肉的談話。

「首先他們會以各種辦法,來破壞我們的對食物的體驗,等有一天我們吃東西,食之無味的時候,災難就會降臨!你想想,當人類無法享受食物帶來的美好享受的時候,我們會變得怎麼樣?」

「……」

「我們會失去信仰,失去對美好的追求,失去對他人的善良。」

「……」

「衝突、混亂、破壞,世界會爆發新的戰爭!」

「……」

朋友給跪:師傅,求你不要再講了!

什麼?講的不好聽?那好,我們換個角度繼續。

「再看這串羊肉串。」

「……」

「有沒有發現……」

「發現尼瑪啊!」

「不錯,肉質正是尼瑪神獸。能捕獲到如此強大的神獸,想必店主一定是位高人。不過,以他這樣的高手,怎麼會在這市井之間,真是讓人難以理解!難道……」

「……」

「啊!我明白了。原來是這樣,好可怕的陰謀。」

「……」朋友已無力吐槽。

「神獸的肉質吃了是會上癮的,他是想讓我們以低廉的價格吃到,然後等我們產生依賴的時候,他再以高價賣給我們。真是卑鄙的手段!哼!」

「……」

「我們必須要拯救這些不明真相的圍吃群眾……」

……

朋友已吐血:師傅,快收了神通吧!


多圖預警,壕請隨意


此文來自鏈接:光之影 萬萬沒想到:作家的怪癖總覽 -- 雲間 -- 傳送門


但該文大部分內容應該使用了大作家們的寫作怪癖(原作者: Maria Popova, 譯者:教授翻譯fking86,來自譯言精選),該文介紹了《奇葩作家:從喬伊斯和狄更斯到沃頓和韋爾蒂,大作家的痼習和奇技》Odd Type Writers: From Joyce and Dickens to Wharton and Welty, the Obsessive Habits and Quirky Techniques of Great Authors)一書

《奇葩》一書在前言里提示各位意欲模仿者,善意滿滿:

你可以模仿這些做法,或者野心更大一點,同時模仿好幾個,多半你還是發掘不出你的天才。這些故事中並沒有創作偉大小說的秘訣。相反,書中的作家們證明了通往偉大文學作品的道路是由自己的而不是別人的怪癖鋪就的。

當E.B.懷特在農場的木屋中

一字一字敲打他趣味恒生的專欄時

他只想安靜地在那裡書寫

這種情況如同許多作家一樣

當他們在浴缸里啃著蘋果

又或者是穿著白大褂用蠟筆書寫時

他們只是為了更好的創作...

而有些事情太讓人驚奇

萬萬沒想到

原來TA們還干過這些!!

美國著名現代詩人華萊士·史蒂文斯,一邊散步一邊在紙條上做詩,然後交給他的秘書列印。

埃德加?愛倫?坡其實是個「備註之王」!他喜歡把終稿寫在不同的紙片上,用密封蠟粘貼到滾軸上。(如果掉了一張怎麼辦?)

傑克?凱魯亞克偏愛捲軸,在完成了《在路上》期間,他將稿子列印在粘貼在一張巨長的紙張上的稿紙上,並且一撮而就寫得飛快,可以不必停下來給打字機重新裝紙。寫完之後,他昂首挺胸地走進他的編輯羅伯特?吉魯的辦公室,自豪地把一長卷稿子鋪在地板。但是因為無法修改,羅伯特編輯花了好幾年才將這本書改完出版。(所以說編輯也不是好當的)

圖為其手繪《在路上》中穿越美國的路線圖

詹姆斯?喬伊斯趴在床上寫作,手持大大的藍色鉛筆,身披白大衣。《芬尼根守靈夜》的大部分都是用蠟筆寫在紙板上的。這樣寫並不是因為他變態或者裝X,而是由於他視力問題,用大蜡筆有助於他看清楚在寫什麼,白大褂在夜間有助於反射更多的光線到紙上。(珍惜生命,健康用眼)

弗吉尼亞?伍爾夫的辦公桌三英尺半高,桌面傾斜,稿子遠看近看都方便,和當今時尚的站立式辦公桌一模一樣。這樣高得辦公桌並不是因為她喜歡站著寫作,而是因為她身為藝術家的妹妹是站著畫畫的,不甘示弱的伍爾夫就此開始站著寫作的藝術。(看來站著寫作的不止有海明威)

第二幅圖是本兒童讀物,述說了伍爾夫與其妹妹之間傲嬌的關係根源。

約翰?斯坦貝克,他是誰?恩,《憤怒的葡萄》的寫作者!美國第一個書寫66號公路的人!可能創作能力太強,一直害怕筆墨用盡,後來開始使用鉛筆,桌上始終放著12隻削得溜尖的鉛筆。他用鉛筆用得非常狠,他的編輯不得不給他送圓形鉛筆,以免傳統的六角形筆在它手上磨出老繭。

杜魯門?卡波特,你看過的許多好萊塢電影,都是他在編劇。他的怪癖是星期五決不開篇或殺青,酒店房間或電話號碼涉及數字13就要換房,煙灰缸里的煙頭從不多於三個,多的話就放進大衣口袋。

我在夢露的眼神中看到了一絲惶恐與無奈。

寫娜拉的易卜生,一輩子把瑞典作家兼戲劇家斯特林堡視為自己的死對頭,寫作時一定要把斯特林堡的畫像放在書桌上,時時激勵自己,才能寫出好的劇本來。

你們倆真的不是在比拼鬍子嗎?

羅曼·羅蘭喜歡在案頭上放一面鏡子,時刻觀察自己的面部表情,藉此刻畫作品中的人物。(我可以說是自戀癌重度患者嗎?當然約翰克斯利多夫確實寫得深入人心)

福樓拜寫作時,每張十行稿紙上面只在第一行寫上鉛筆字,而其餘九行都保持空白。跟隨他初學寫作的法國作家莫泊桑道:「您這樣寫,不是太浪費稿紙了嗎?」福樓拜說:「親愛的,我一直有這樣的習慣:一張稿紙只寫第一行,而其餘九行只留著修改用的。」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最好的念頭是在洗洗刷刷的時候產生的。據說在浴缸里一邊嚼著蘋果一邊琢磨謀殺陰謀的情節也是她的最愛。

大仲馬不僅是令人稱奇的美食家,也是一個唯美主義者:他數十年都在一種特別的藍色紙上創作他所有的小說,詩歌用黃色紙,文章則用粉色紙;有一次在歐洲旅行時,他珍貴的藍色紙用光了,被迫寫在奶油色的紙上,他堅信他這部小說寫得不好就是因為這個。(大仲馬是獅子座,完全不像啊!!)

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喜歡在一輛停著的汽車裡寫作,汽車彷彿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寂靜泡泡,是理想的寫作之地。(此圖可以作證)

伍迪?艾倫年輕時每天在擁擠的地鐵上運用他剛剛萌芽的喜劇天才來創意。他寫下他的想法的時候難以奢望有個座位,只能和上下班鬱悶的乘客們一道搖搖晃晃地站著。這樣寫了好多年。


恩!?
這些怎麼可能就夠了!?
來看看以下幾位作家的
奇葩逸事

是的就是查爾斯·狄更斯。無論睡在哪裡,他總像把自己裝成指南針,因為他的床一定得面向北,似乎這樣可以激發他的創作靈感。更奇葩的是,他是一位戀屍癖!!他曾說: 「只要我在巴黎,就感到有一股看不見的力量引著我去太平間。我從來沒有想去過那裡,但總是情不自禁的被吸引過去。」他甚至會色眯眯的看著那些或被槍殺,或被用刀刺死或已經腫脹的屍體。不在法國的時候,他有時就會跟隨泰晤士河警察尋找屍體或和滑鐵盧大橋的收費員聊關於企圖自殺的話題。

除了美國最偉大的作家之一這個身份, 馬克吐溫也是一個傑出的發明家, 一生中有倆項發明獲得專利。一種是可自行黏貼的剪貼本,只需把膠濕潤一下, 就萬事俱備了。另一個則是如今我們許多女性還在用的文胸彈性扣帶。沒錯,就是屌絲們朝思暮想替女生解開的那個彈性扣帶,好好感受一下。你能想像馬克吐溫有這樣的發明愛好嗎?

美國家喻戶曉的作品人物:彼得潘的作者J.M. 巴里不僅愛寫作,更愛打打板球。但很不幸榮登為板球有史以來最差勁的板球教練。1887年,巴里成立了板球俱樂部,在選擇隊友時,巴里的標準不是你的球技是否精湛,而是建立在自己是否中意他們的太太們。對單身男士,
那就是是否讓他感覺「有趣」。因此天助巴里隊成為英國最差勁的板球俱樂部也就不足為奇了。在他們第一場比賽前,毫無頭緒的隊員們還就應該用球拍的哪一面來打球更好這一問題展開了嚴肅的討論。巴里還特地寫了一個小冊子,解釋一些重要的細節問題,
比如,「一旦擊中球後,拔腿就跑。切忌停下來歡呼。」(乃們真實神一般的存在啊!)


寫作姿勢也不一樣。

有的作家,就喜歡躺在棺材裡寫作

作家是一群追靈感的人。而寫作的時候,他們基本都是事兒逼,因為他們的靈感往往需要以奇奇怪怪的「儀式」來激發或留住。


寫《巴黎聖母院》的時候,為了抵擋外出的誘惑,雨果將自己所有的衣服鎖起來,只圍著一條灰色的大披肩寫。而英國詩人伊迪絲·西特韋爾(Edith Sitwell)每次寫作,都要爬進一個開蓋棺材裡躺著。


更講究的是美國作家杜魯門·卡波特(Truman Capote)。他絕對不會在周五開始或結束一個章節的寫作;而如果酒店房間號碼有數字13,他會堅持換房間(周五和13在一些西方國家被視為不吉利)。不僅如此,他煙灰缸里的煙頭絕對不能多於3個,多出來的,他寧願塞進自己大衣的口袋裡。


要問哪裡才是作家們最愛的寫作聖地?不一定是嘈雜或安靜的咖啡館,可能是浴缸、車裡或酒店房間,而寫作的姿勢可以站著躺著,甚至一定要有些什麼在手邊,所謂的繆斯女神才願意來敲門。


在浴缸里寫

達爾頓·特朗勃正在浴缸里寫作

美國詩人羅德·麥昆(Rod McKuen)喜歡泡在浴缸里寫歌詞。本傑明·富蘭克林每天早上起來要先露天泡個澡,裸著干一個小時的活,開始這新的一天。作為編劇和小說家的達爾頓·特朗勃(Dalton Trumbo),選擇在夜裡洗澡的時候創作。演員柯克·道格拉斯(Kirk Douglas)曾經送了他一隻鸚鵡,洗澡寫作的時候,特朗勃就把它帶在身邊。


「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家裡有一個很大的、維多利亞式的浴缸,寫小說的時候她不僅泡著澡,還得嚼著蘋果。在裝修之前她就跟室內設計師說,「我想要一個大浴缸,浴缸旁邊需要放個架子,因為我喜歡在泡澡的時候吃蘋果。」

在車上寫

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在車上寫作

美國作家格特魯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喜歡坐在愛車的駕駛座上寫作,她將這輛福特T型車親切地稱作「戈黛娃夫人」(Lady Godiva)。而她的同性伴侶則在左右為她跑腿。


美國作家Celia Blue Jonson說,巴黎街上繁忙的交通,最能給斯泰因寫作靈感。「汽車停下來,一段旋律似乎就響起,徑直飄進她的詩歌和散文里。」


《洛麗塔》的作者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也享受坐在停著的車上閱讀和寫作,他說那樣能給他安全感。納博科夫常常用索引卡片寫作,這些卡片方便攜帶,那麼即使在妻子開車送他去蝴蝶探險的路上,他也可以繼續寫作。

在酒店房間里寫

瑪雅·安吉羅在她的酒店房間里

非裔女作家瑪雅·安吉羅(Maya Angelou)會在她的家鄉開好酒店房間,按月支付費用。一間房,一張床,一張桌子和浴缸。安吉羅會帶上《羅格同義詞詞典》等兩本詞典和聖經,有時還會帶一副撲克牌和一些填字遊戲。


安吉羅會讓服務員將房間里的所有畫作和裝飾品撤走,沒有她的允許,任何人都不能進來。「有時我可能會將紙扔在了地方,我可不希望別人進來把它們給毀了。」


喜歡在酒店房間寫作的不只有安吉羅一個。小說家托馬斯·沃爾夫(Thomas Wolfe)、《在路上》的作者傑克·凱魯亞克(Jack Kerouac)、劇作家阿瑟·米勒(Arthur Miller)和威廉·巴勒斯(William Burroughs),都曾在紐約那家有名的切爾西酒店裡寫作。

躺著寫

杜魯門·卡波特最愛躺著寫作

杜魯門·卡波特也喜歡躺著寫,「可以說我是一個『躺平了的作家』。我只有躺下來才能思考,躺在床上或沙發上都可以,但手邊還要有香煙和咖啡。」


愛爾蘭作家詹姆斯·喬伊斯(James Joyce)視力退化後,也開始在床上寫作。夜裡,喬伊斯會穿著亮白色外套趴在床上,用粗的藍色蠟筆寫作。喬伊斯的妹妹說,外套就像是「一道白光」,而那些粗蠟筆能讓他看清自己寫的東西。


美國女作家伊迪絲·華頓(Edith Wharton)也喜歡躺在床上寫東西,她的一隻手臂放在狗狗身上,另一隻手忙著將寫好的稿紙往地上推——這些隨後會由女傭撿起來,交給她的秘書去列印。

在小木屋裡寫

蕭伯納和他的「倫敦」

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在英國赫特福德郡的家附近的花園裡,建了一個專門寫作用的小屋。這座小屋可以旋轉,蕭伯納於是可以跟著太陽的轉動寫作。「人們老是來打擾我,想躲他們的時候,我就跑到這裡來。」


他管這座小屋叫「倫敦」。所以當別人問起蕭伯納去了哪裡的時候,「他去了倫敦」這個回答也不算是撒謊。


《查理與巧克力工廠》的作者羅爾德·達爾(Roald Dahl)在花園裡也有個寫作專用的小屋,裡面放滿他各種奇怪的個人收藏品。


英國作家狄蘭·托馬斯(Dylan Thomas)喜歡在自行車棚里寫東西,就坐在他家船庫搖搖欲墜的邊上。他說那裡能讓他思如泉湧。

站著寫

海明威以書架頂端作為站立式工作桌

弗吉尼亞·伍爾芙也喜歡在「一間自己的房間」里寫作。20多歲的時候,她會站在桌子旁工作。據說,站著寫作是出於伍爾芙的好勝心,因為她的姐姐瓦內薩·貝爾(Vanessa Bell)總會站著畫畫。


海明威也站著寫作。他以雜亂的書架頂作工作桌,這離他的床不過幾英尺。美國詩人華萊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也坐不住,他總是一邊走一邊在紙上寫詩,也不用管字丑不醜,反正之後就交給秘書去列印。

在路上寫

湯姆·沃爾夫的嬉皮之旅

英國小說家沃爾特·司各特(Walter Scott)的其中一部史詩之作《Marmion》是在馬背上寫的,那時他正在愛丁堡附近的村子裡。他說,「構思《Marmion》的時候,我正在一個又一個山坡上馳騁。」


而約瑟夫·海勒(Joseph Heller)總說,他的長篇小說《第二十二條軍規》的最後一句台詞,是在公交上想到的。


至於美國作家湯姆·沃爾夫(Tom Wolfe),1964年,他跟肯·科塞(Ken Kesey)、梅麗·普蘭克斯特(Merry Pranksters)等一群嬉皮士來了一場尋找自我的全國旅行。在路上他記錄下這段旅程,最終寫成了自傳體小說《The Electric Kool-Aid Acid Test》。

在「大師們的跟前」寫

狄蘭·托馬斯的寫作小屋

英國小說家Sebastian Faulks說,他寫的每一本書都有自己的「守護神」。寫作的時候,他面前的牆上是一個托爾斯泰的小玉雕、一個狄更斯的青銅浮雕,以及一幅喬治·奧威爾的肖像。


狄蘭·托馬斯的寫作小屋裡就放滿了拜倫、沃爾特·惠特曼(Walt Whitman)、路易斯·麥克尼斯(Louis MacNeice)和W.H.奧登等著名詩人的照片,還有一串押頭韻的詞列表。


羅爾德·達爾卻更願意把法國畫家的一句話釘在牆上:「對於對真理深信不疑的人來說,藝術就是一句謊話。」


被些特定的東西圍繞著

羅伯特·格雷夫斯的桌面:只允許手工製造的東西

英國詩人羅伯特·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寫作的房間里,所有的東西都是手工製造的。他認為,其他東西的湧入會妨礙創作。「一個人之所以能思考,秘訣在於盡量不要讓不是手工製造的東西出現在身邊。」


同樣的,圍繞在英國小說家尼古拉斯·莫斯利(Nicholas Mosley)身邊的,是他從世界各地挑選的民間藝術品。而美國作家約翰·斯坦貝克(John Steinbeck)的桌面,永遠放著12支削好了的鉛筆。

據歌德的說法,席勒對寫作環境也有種奇怪的偏好:他覺得,書房裡一抽屜的爛蘋果味道能讓人充滿動力。


真是一群事兒逼。但也正是這些對細節和環境看似無聊的偏執,關不住的靈感才讓文學和詩壇一片星河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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