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人應不應該擔心隱私暴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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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想起7月份的那次影響較大的艾滋病感染者信息泄露事件,據報道稱當時涉及範圍達全國26個省76個市州,有超過180例(我覺得遠遠不止這個數)艾滋病感染者接到詐騙電話,詐騙者自稱是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以給感染者發放補助為名,騙取手續費。感染者的個人信息被大面積的泄露,事件令人震驚。

一直以來,國家高度重視艾滋病感染者相關信息安全工作,而國家艾滋病感染者相關信息系統也被列為國家網路信息重點安全保護對象,並且按信息安全三級等級保護進行管理。至於此次信息泄漏事件,國家一直沒有公開泄露的緣由,是「黑客入侵」還是內部人出於利益訴求的泄密,還不可知。

其實國家也有針對感染者信息保護的相應法律法規。《艾滋病防治條例》第39條規定,未經感染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斷出其具體身份的信息。而且有機會接觸到這些信息的人和機構,並不很多。在下面我列舉一下。

1.接診醫生,醫生要對前來檢測的諮詢者進行身份信息及行動電話登記。配合醫生所在機構的實驗室填寫好《HIV送檢單》,用於上送當地疾控中心做確證實驗。
2.疾控中心實驗室檢驗人員,核實血液信息,做實驗,出具確證報告。
3.陽性告知,確證報告出來後會密封返回到接診醫生的手裡,由接診醫生電話通知患者前來取報告。當然電話通知有很多不確定性,一般檢測結果不能在電話口頭通知,只能患者本人憑身份證到接診醫生處領取報告當面通知。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檢測結果只能告知患者本人,至於性伴、夫妻、家人、親戚都不能告知。
4.疾控中心艾滋病信息系統管理員,管理員要對本地在冊的感染者進行隨訪跟蹤、轉介服藥等工作,所以是可以看到本地所有感染者的信息。信息系統有許可權分級,以前高級許可權可以瀏覽低級許可權的區域信息(具體到每位感染者的信息),省級的可以瀏覽該省各地市的,市級的可以瀏覽該市各區縣的以此類推。但在事件發生後,中疾控在信息安全管理做了相應的加強:完善VPN,分配各級管理員VPN埠;調整許可權功能,高級許可權的管理員也只能瀏覽本級用戶的信息而不能瀏覽下級管理員的區域感染者信息,且只留下對下級的數據統計許可權;艾滋病信息管理系統還綁定各級信息管理員手機,管理員要登錄系統必須輸入實時驗證碼。
5.發葯醫生,自願服藥的患者需要到定點醫院的指定發葯醫生那裡取葯。

大概就只有以上醫生能知道感染者的信息,所以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存在信息泄露的可能的。因為首先醫生不會冒著丟工作的代價而鋌而走險泄露信息,其次國家強化了網路信息管理方面的保密措施。

然而在這手機詐騙橫飛的年代,大家也要有一定的防範意識,這裡給大家一個小小建議,希望幫到大家。不管誰,或多或少都有到過醫院看病,自己的信息都被錄入醫院的信息系統內。我們可以在自己手機上保存好醫院或當地疾控部門和相熟醫生的聯繫電話,對於其他自稱醫生的陌生來電,且對話涉及金錢利益來往的,需提高警惕!並及時聯繫醫院或當地疾控部門醫生核實來電的真實性。


艾滋病人應不應該擔心?
應該

不過這個問題可能得反過來想,我們應不應該擔心艾滋病人的隱私被暴露?
應該

來個簡單的假設 (雖然現實情況要複雜得多,不過這樣可能理解起來也方便)
1. 前提:
社會對艾滋病的歧視和恐慌還是根深蒂固的。艾滋病人可能面臨家人朋友的疏遠,社會的隔離,丟工作等等等等各種壓力。

2.1. 對於已經身患艾滋病的患者:
怕被歧視,拒絕像伴侶透露自己的隱私? - 對於不知情的伴侶來說可能會不注重安全措施,增加傳播可能性
怕去醫院自己的健康狀態被暴露,逃避治療? - 越高的病毒載量越可能傳播疾病
等等等等

2.2 對於有過高危行為害怕自己可能得病的人群
怕去檢查,自身沒有勇氣面對潛在的疾病? - 不檢查就更別提防範和治療了,增加傳播可能性
怕去檢查了萬一陽性自己的身份被泄露受到各種歧視? - 不同源但同理,檢查是艾滋病防治重要一環。結果同上,最終導致潛在的未診斷治療人群傳播疾病
怕去了解相關知識的過程中被人懷疑被人歧視? - 知識是防治的第一步,很多情況下很多人都沒有足夠的知識去保護自己,幫助自己合理面對自己的健康狀況。結果同上,增加傳播可能性
等等等等

3. 超精簡版結論:
排除掉一切道德情感因素,艾滋病人的隱私應該被重視,不光是病人本身,而是我們所有人。如果還放不下歧視(挺可悲的國情..),那至少請尊重他人的權利。
如果不重視,只會逼迫更多艾滋病人或潛在病人拒絕接受檢查,拒絕接受治療,增加艾滋病在全體人群全體人群全體人群中的傳播。
大家可能覺得事不關己,疾病並不像我們一樣還要分人高低貴賤。

4. 但是
不代表艾滋病人沒有自己的義務和責任,請合理區分隱私和義務責任

afao.org.au 的頁面
貼一個澳洲艾滋病署的網頁。在一些發達國家,艾滋病人是受法律約束需要向自己的性伴侶透露自己的健康狀況的。另外,在被診斷後,病人有義務幫助醫生做Contact tracing,聯繫自己先前的性伴侶告知自己的健康狀況敦促他們接受檢查。最終目的是儘可能減少疾病的傳播。
這一點上我國任重道好遠....

所以所以... 就算為了自己,也要注意艾滋病人的隱私,艾滋病人也要明白隱私和責任的區別


看了好多樓上..
又要貼上自己先前寫的一段話了..

病毒不分人高低善惡,請不要用別人的不幸滿足自己的道德感。萬一別人是母嬰傳播無辜中槍,萬一人家是在幫助別人的時候發生了醫療事故,誰和你說異性戀一定是對?(這是我們老師上課和我們說的第一句話)
一點不誇張說,一句話可能就會影響一群人的死活。
萬一我們心裡的魔鬼比你覺得該死的人還罪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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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條例規定對夫妻或伴侶保密,那夫妻關係被傳染了怎麼辦?條例該改改了,至少得讓夫妻雙方都知道!


說到這個,
我看過一個新聞,說的是女的有艾滋病,婚檢的時候醫生沒告訴男的,導致男的患上艾滋病。
我還看另一個故事說的是女的有艾滋病,婚檢的時候醫生告訴男的,所以沒有結成婚,女的天天到醫院鬧


應該呼籲修改艾滋病管理條例、直系親屬有權利從醫生那裡獲取患者的病情而不需要患者本人同意。


瀉藥。1、應該擔心,因為畢竟有太多人不知道艾滋病來龍去脈傳播途徑,同時又存在很多歧視。為了保護自己,應該的。2、作為中疾控的學生,前段時間艾滋病名單泄露這事鬧的挺大的其實,但是總體上看數據是不會從官方泄露出去。需要擔心的是身邊的人說漏嘴。3、還是請務必告知有可能傳染到的密切接觸者,如性伴侶,親密接觸的家人,孩子等。保護好自己,保護好別人。4、生命大於隱私。請用盡一切手段,防止自己把病毒傳染給其他人。
PS:艾滋病傳播途徑再說一次……血液傳播母嬰傳播性傳播,吃飯握手擁抱都沒事,甚至接吻幾率也很小。


現實中的人們就是愛指指點點的,一個人如果得了艾滋病,在人們的眼中那就是一個賤人的病,一個有自尊心的人一定會接受不了,輕生的念頭會時尚在腦海里徘徊


病人本身是否願意告知親朋好友,得看病人的責任心,這由病人自己考量。從疾控層面來說,如果出現隱私泄露,那就是我們工作的不到位。若是無意泄露,則會採取補救措施。若是惡意泄露,從中牟利,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另外,一般來說,是不會出現這類問題,除非不想幹了,不然這也是要蹲監獄的。


肯定是的,比較關係到在社會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這樣的傷害完全可以擊潰一個心理強大的人。


應該
大疫情網路雖然比較健全,但是也有可能數據被泄露從而被一些別有心計的人利用
另外感覺現在有年輕化,見過看上去也就十五六歲的小孩來問在哪檢查是否得了艾滋病,如果是因為生活不檢點造成的,就太讓人震驚了


為什麼不應該?
得了艾滋就沒有隱私了?

剛剛聽說隔壁樓的大三男生得了艾滋
而且同寢的室友全都搬出去住了
室友告訴我的時候滿滿的嘲笑 不在意
還有一點恐懼
我就想知道 為什麼他得了艾滋會被別人知道

(當然不排除他自己告訴別人的 如果是這樣 也是提醒了別人保護自己的隱私多重要)

os 現在有文化的大學生還覺得艾滋這麼可怕 連在一起住都接受不了 真的覺得

很 可 悲


謝邀。個人觀點,HlV病人的資料是直接從地方疾控上報中央疾控的,不存在什麼特意泄密或曝光之說。但患者直系親屬是會告之的,所謂的擔心暴露是指?


關於夫妻雙方知道對方是否感染還是有缺陷。一是哪怕是夫妻公開就是歧視的開始 萬一雙方離婚分手很有可能遭到對方的惡意攻擊。 不如在規定感染方簽訂協議限定其惡意攻擊範圍 並具有刑事責任。


當然應該,畢竟現在有種普遍的觀念,就是會讓別人瞧不起,會被隔離人群。


不應該擔心,因為擔心也沒用,這個星球上根本沒有隱私。
當然,不去篩查就沒有人知道了,但是小命總比面子重要吧。


我覺得這點是肯定有必要的,基於國內人們對於這一疾病的認知(不治之症),如果隱私泄露,世人皆知xx有艾滋病,都會下意識的遠離刻意避免他。這是基於人心理上的,無法避免。(沒有針對誰!!!)


當然應該,是個人都會擔心隱私暴露,分什麼這病人那病人的。


HIV患者和心理疾病患者在治療時具有一個共同性,就是要保護患者的隱私。不得不說我們的社會總體知識水平開放程度還沒有達到想像的那般先進,人們對於HIV患者的歧視和恐懼高度存在,這使得HIV患者的診斷信息一旦泄露,就根本不能以正常人的方式生活,他的自身社交評價會收到嚴重的影響。

2016年7月曾經發生過艾滋病患者信息泄漏事件,事件證明,患者信息泄露對受害者的影響是非常嚴重的。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8592095

因此,為了讓艾滋病患者能夠正常的生活,不受到各路社會輿論困擾,我們必須保護好艾滋病患者的隱私。


艾滋病患者的資料是嚴格保密的,自己和直系親屬不泄露就不必有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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