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以300美元換取吸毒者自願做節育手術而放棄生育的行為?

問題源自微博,國外一婦女成立機構,以300美元的補貼換取吸毒婦女做絕育手術,買下其生育權。
目前原博評論中一片叫好聲。
這種方式中涉及的各種平權、法律、倫理道德問題應當如何看待?這樣算違法嗎?

應答主建議,修改了一下題目~
題主有些困惑,吸毒者在吸毒過程中是失去理智的,並不能當做法律上的正常人看待,這種條件下籤訂的"自願"條款是否可說是完全自願?
正如一位答主所言,這是一種不可逆的行為。
這樣做不僅相當於買斷吸毒者生育權,還相當於買斷了"有吸毒史者"的生育權。
可以這樣認為嗎?


說實話,如果你見過那些生下來就有毒癮或是畸形的毒品嬰兒,也會跟這位女士一樣,恨不得讓所有吸毒者絕育。

這裡寫了一篇關於毒品嬰兒,以及吸毒者的孩子的文章。了解過後,你才能明白為什麼這位女士會二十年如一日做這種事。

有一種嬰兒叫毒品嬰兒,有一種孩子叫吸毒者的孩子

美國是海洛因、可卡因濫用大國,上圖是1971年,一名美國孕婦正在給自已注射毒品的情景。海洛因嬰兒、快克嬰兒或是可卡因嬰兒名詞最早就是由美國人率先提出的。
狀的毒品嬰兒已經不是第一例,國內其它醫院近年也屢有這樣的病例報道。
吸毒母親在孕期吸食毒品,讓胎兒受到毒品的直接侵害,通過胎盤或血液引發腹中的胎兒遺傳基因突變,成為畸胎。或是直接令胎兒中毒,抑制胎兒的呼吸中樞造成死胎。即使在腹中躲過死亡,他們還要面臨幾大生死難關。

誰不知道生育是一項天賦人權呢,問題是當這些吸毒者生下的寶寶,拋開天生有毒癮、畸形的幾率先不說,又有幾個會盡心儘力的去養育。要不就是丟給年邁的父母,要不就是拋棄到社會,給父母、孩子、社會都造成很大的影響。

不看這些新聞:

剛出生嬰兒因母親懷孕期間吸毒染上毒癮_新聞_騰訊網

南京被餓死女童母親:曾帶著孩子去吸毒_新聞_騰訊網

吸毒17年 她的母乳變成了「毒藥」

媽媽懷孕期間吸食毒品 嬰兒一生下來就染上毒癮

這些圖片:

你很難想像,一個剛出生的嬰兒就有毒癮,不停地打著哈欠,流眼淚,流鼻涕,不願意喝普通的奶水,非得要吸毒母親的奶水。

你很難想像,一個長年吸毒的女性,能有多少母性的光輝。之所以有孩子,也並不是什麼特意備孕而生的。

你很難想像,吸毒者連自己照顧不好,又怎麼可能有精力和時間去養育孩子。

你很難想像,生活在吸毒父母身邊的孩子,挨餓,挨打是經常的事,孩子對於他們而言就是撒氣包。

在感情上,我支持這位女士的舉措,但不代表我支持違法。

絕育手術固然侵犯了吸毒者的生育權,但是對孩子,對社會,對她本人不見得是一件壞事。

所以我只能對家中有吸毒伴侶且不打算戒毒的夫妻,說一句話:

請不要懷孕生孩子

請不要懷孕生孩子

請不要懷孕生孩子


如果中國有這個機構,我會願意捐錢的


說個身邊的事吧,我小時候住在老家爺爺奶奶家,村裡有個女孩叫「墨魚」,為什麼叫墨魚呢?因為幾乎就沒見她洗過澡,一年四季都穿得邋裡邋遢地,像煤球堆里爬出來的,不是因為她是孤兒,而是她爸爸吸毒,媽媽跑了,根本沒人管她,她爸爸毒癮犯了還打她逼她給他錢,也許是經常被毆打,她整個人也有點神經質傻乎乎地。

因為全村的人都看不起她爸,所以大人小孩欺負她也沒人管,她身形單薄不敢反抗也沒人幫她,經常可以看見聳沓著頭一瘸一拐地走過,其實墨魚底子還可以,長大一些後經常有人給她幾塊錢就可以帶她去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她爸為了毒資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後來我回爸媽身邊讀書去了,最後一次聽到她的消息是5年前,她被她爸賣到河南去掙錢被傳染了絕症加上各種併發症奄奄一息,一個雞頭覺得她可憐就把她送回來了,但是她爸爸糖尿病腎病晚期自顧不暇,最後一段時間是住在她奶奶家的,因為家都被她爸吸光了沒有錢治病也只是撿回家等死,聽說她死前拉著奶奶的手流著淚說我不想死!想活!

最後聽老家的人說火化前他們出錢讓殯儀館給墨魚洗了個澡,化了妝,看起來就像生前一樣漂亮。


寫在現在。我當時寫這個回答的本意是基於【人權協會沒有強制限制他們生育】只是給錢讓他們自願放棄。
願意用300美元賣掉自己生育權的吸毒者,可能真的不是很渴求這個孩子

不請自來。
首先我們來審視一下問題。
題中說的是,女子付錢,讓處於吸毒時刻的女性不要懷孕。
關於所謂的人權協會,說的關於剝奪女性生育權的說法,在下不是很認同。
讓孩子出生在吸毒的環境中,是為孩子好?讓孩子一出生沒辦法享受到正常孩子的人權,就是對孩子負責?
題中所給的反面典例,說「我的孩子在我吸毒時懷上,現在很健康。」
我反對。
孩子的心路歷程,家長是沒辦法完全理解的。
我的父母,父親生性貪玩兒,母親,多疑敏感。
我自小在爭吵,懷疑,咒罵,貧窮中成長。短暫溫情撐不起安全感。目前對婚姻沒有希望,輕度抑鬱,有時候會有輕生的念頭。
我不會生孩子,我一直求而不得,給不了孩子幸福。
所以,失敗的父母對孩子影響是骨子裡。
希望能通過這項法案。
從實際出發。
吸毒者,你很愛孩子,但是你無力承擔未來。


最後再修改一次回答吧
評論區里也有好多人說我在胡說,說我只是聽別人吹牛逼,並且為吸毒者開脫,讓我覺得我的哥哥那麼拚命很不值得。他從還沒有畢業就開始在禁毒大隊實習,畢業直接工作,人生有將近一半的時間在和毒品打交道,他身上的傷別人看不到,我卻要每天面對。脊椎,手臂,膝蓋,肋骨沒有不能骨折的地方。他總說自己沒有多崇高的理想。但是那些吸毒販毒人員危害社會治安,難道他真能不管嗎?沒有說想讓誰去崇拜他們什麼的,只是希望大家能理解他們的工作,給予更多的善意和配合!謝謝大家!

好多好多知友都關心我和哥哥的安全勸我匿名,那我也不矯情還是覺得匿名更安全一些,謝謝大家能體諒和包容

沒想到這麼多人點贊,我和哥哥都受寵若驚!如果超過1K我就取匿,不過哥哥不能出鏡,對不起

強答一發
我男朋友是緝毒警察前天晚上出去抓人,進了房間看見一個兩歲男孩的屍體,是被親媽活活掐死的,進去的時候已經晚了,救不回來了。那天他特別失落,覺得要是自己早一點進去可能也許能救回那個孩子
你吸毒沒問題,你自殘殺了自己都沒問題。可你憑什麼把一個孩子帶到這個世界,又奪取他的生命?你真tm以為你是上帝嗎?所以你問我要不要讓他們都絕育?你說呢?

非常感謝大家的贊和支持,很多人說生育是權利,可是我個人覺得在生命面前這種權利實在讓人覺得微不足道……


我覺得拿錢鼓勵絕育沒有問題。

首先,這大媽的項目完全不是強制性的。所謂強制,不僅是要求別人做什麼,更重要的是堵死別人的其它選項——比如當年的計劃生育,要是不接受,很多地方都會開除公職,當年沒有自主擇業市場,開除公職等於讓一家人餓死,這就不是個選項,所以計劃生育是強制性的。但這個大媽,你拒絕她的絕育要求,她也不能把你怎樣,只能拍拍屁股去找下一個人。你要說她提供的那幾百美元讓吸毒者無法選擇,那就是搞笑了,在認識她之前,吸毒者們是怎麼過來的?那拒絕她的提議,過回原來的生活怎麼就不是個選項了?

其次,我覺得大媽給出的300/500美元這個金額,本身自帶過濾效果。500美元換算成人民幣也就三千來塊,你就算去中國的貧困山區,找那些窮得叮噹響的人,告訴他們做個絕育就給三千,你看有幾個人來做?理智還在線的人,不會如此賤賣自己,反過來說,如此賤賣的人,作為人的理智還剩多少,存疑。

再次,很多國家都有鼓勵生育的政策,生一個孩子多少補貼、兩個多少、三個多少……這不同樣是拿錢購買人的權利嗎?只不過大媽買的是生育權,這些政府買的是不生育權,為什麼沒人噴這些政府侵犯人權?為什麼沒人設想將來有人上法庭,告政府誘惑自己做出了不可逆的人生決策,導致自己必須承擔本來可以免除的若干經濟和精神負擔(撫養孩子)?因為生孩子天然政治正確?說政府沒有強制所以不會被告的,那大媽也一樣沒有強制啊!

最後,輸卵管結紮真的不是永久性絕育,斷了的輸卵管再做吻合術不複雜成功率也很高。只不過和上環、埋入絕育葯相比,不是簡便的門診或自行手段可以完成的而已。


你們可以支持隔離得了傳染病的病人而不怕侵犯人權
因為他會傷害到你
卻在這件事上高舉起了人權
因為苦的是他而不是你


工作中遇到海洛因寶寶,一開始以為孩子哭鬧,打噴嚏,煩躁不安,發抖,消瘦,還有尖叫是因為生病。抱醫院各種檢查,吃了感冒藥,一個多月後撫育員說這孩子就像犯癮一樣,才上網查資料,幾個醫生面面相覷,根本沒往那方面想考慮過。現在孩子兩歲多了黑黑瘦瘦的,有自殘現象,頭往牆上撞,揪自己耳朵,咬自己手不注意制止就出血了。不會說話,隨時抱著小枕頭,一不順心就打自己給你看。去中醫院請醫生開中藥吃,葯特苦,但孩子平靜的時候喝得津津有味。特別愛跟著某一個撫育員,孤僻,奶嘴不離口。想像不出孩子的將來是什麼樣的,只願將來孩子能自理,遠離毒品,這種情況的孩子一次就上癮,甚至死亡。


「應該」這個詞很危險很主觀,所以這美國機構用金錢誘惑。

我不想去空談理論,個人信奉實事求是,理論聯繫實際,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題主題目中的內容,要結合美國國情去看(特別是題主還有用「應該」牽扯立法的意思,而法律這事情,是可以變化的(中國人大多對此沒有直觀參與感受),最會講究因地、因時制宜,因此也有局限性。)

既然在美國,大家都追求自由這點無法改變(包括保守甚至極端宗教派也是在追求他們的自由),那麼重視短期利益的墮落自由派(不太在乎對他人及公眾影響,利用他人及公眾資源反覆作死認錯再重生)也需要有考慮長期利益的自律自由派(自己有選擇的自由同時自己要承擔後果)在不嚴重侵犯他人權利及空間的前提下去平衡下,這才是真正的自由。

既然美國墮落自由派一度趁著美國經濟發展大好、公共資源多、福利環境較好(全球來比較)突飛猛進,大多和民主黨選票重疊,在立法層面上都頗有建樹,那麼一向默不作聲自律自由派被嚴重影響到要出來發聲的程度也沒什麼不合理的。

我一個在國內二手煙都拒絕聞的人,來美國聞到二手Skunky臭鼬大麻味還要禮貌性表示理解,看到美國吸毒相關問題確實內心很煩躁。

吸毒問題在這種西方自由社會有社會階級(底層醫療資源差、去痛葯上癮)等各種深層原因,但在生產力還沒發展到可以讓行為不受控的吸毒者去無限攫取公共資源、讓他人不受其惡劣影響(相關犯罪、DUI)的大前提下,題目中所提供的用金錢換取吸毒者自主選擇放棄生育權也沒有什麼不妥。

理論上說,就算立法層面讓吸毒者永久絕育是反吸毒者人權的 (其實我還想問句,吸毒者生出來的孩子的人權呢? 我還沒提遭到吸毒者惡劣行為影響的其他人的人權呢),美國自由資本市場,採取金錢誘惑,很好很合適。

可逆性絕育? 一旦生孩子,這件事可是怎樣都不可逆的。

嗯,我可能會向該組織捐款。


別的不說,要我們國家真實行這政策,我舉雙手雙腳贊成,妥妥的捐錢。


都說了類似這些還有什麼因為吸毒賣淫之類的,都是過去時代的事情,是「海洛因時代」那個時代的事情。

吸海洛因的婦女懷孕生的孩子,一出生就會發癮,打哈欠,淚流,顫抖,孩子的這些狀態,你會覺得他的「母親」不配母親這兩個字。

而且國內行情並不適合這一點兒,國內許多毒販,癮君子巴不得自己可以懷孕,這樣子就有兩年無敵時間可以販毒之類的,不比你三百美元多多了?

所以國內以前販毒的「抱孩子婦女」多得不能再多,政府也沒辦法,能怎麼辦?抓了?監獄天天保護她?陪她生產?生了還要讓他坐月子?然後帶過哺乳期?這明顯不現實對吧。

所以才會有這種組織,買下她們的生育權,這是對未來孩子最大的保障,與其生下來受苦受累,多災多難,還不如根本就不讓她有生育這個權力。

就像我說的,吸毒你可以害死你自己,但是請不要禍害周圍的一花一草,一人一物。


支持絕育。

毒品對胎兒的主要影響:
(部分源自網路)
 
妊娠期女性吸毒,毒品可通過臍帶進入胎兒體內,胎兒在母體就開始形成藥物依賴,毒品也給胎兒帶來極大危害:當準媽媽吸毒過量時,胎兒即可發生藥物中毒;當母親吸毒量突然減少時,胎兒也會出現相應的戒斷癥狀,這些會嚴重影響胎兒的正常生長發育,甚至造成胎兒畸形。


吸毒成癮的孕婦懷孕4~6個月時即可發現胎兒發育遲緩,並且在孕期容易早產。更嚴重的是,隨著臍血管的結紮,也慢慢會出現戒斷癥狀,甚至造成胎兒死亡。國外有關機構曾做過跟蹤調查,結果顯示,即便這樣的孩子出生時看起來很健康,但是後期的成長過程中,逐漸會顯現出神經、智力方面的問題,甚至長大後比未接觸過毒品的人更容易吸毒、更容易對毒品上癮。


毒品可以通過胎盤像胎兒傳遞,比如孕婦吸毒一小時後,即可在胎兒體內測出毒品的存在,而進入胎兒體內的毒品由於其脂溶性的特點,大部分會進入神經系統,貯存在腦組織中,極易給胎兒腦部發育造成極大傷害。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毒品還會直接減少子宮血液供應,直接破壞胎盤,引起胎兒血供應減少,使得胎盤提早脫離子宮,引起早產。而且吸毒女性常常患有多種傳染性疾病,胎兒極易在子宮內就受到感染!

  

說真的,吸毒者連自己都管不好,又怎麼能管好孩子。

妊娠期間吸毒生下的孩子,有畸形的,有一出生就染上毒癮從小就開始戒毒的,更何況吸毒家庭暴力屢見不鮮。大家可以自行百度,有很多圖片,真的觸目驚心。(太多太可怕我就不放了)

都說絕育剝奪吸毒者的生育權,那孩子們的人權呢?

他們不應該被這樣帶到世界上。

如果國內有這樣的組織,果斷捐款!


生育是你的權利,做一個合格的監護人是你的義務。難道能只享受權利而不履行義務嗎


很多所謂愛心人士都是平時裝看不見,一旦有人出來做事了又說別人是希特勒的,希特勒是個框,啥都往裡裝。


這是一個偉大的舉措。我敬佩Harris這個平凡的女人,無論是她收養了同一個吸毒者的四個看上去比正常人的撫養多一些生活負擔的孩子還是她的"癮君子絕育項目"。

&

&<吸毒者Marry Barr:Harris惡意用錢剝奪他們的生育權&>

"剝奪"字面上的意思是:用強制的方法奪去或者按照法律取消。
吸毒者的確擁有生育這一項權利,Harris也只能夠用300美元來獲取這項權利,吸毒女人拿到這300美元,作為一種交易,她們接受絕育手術。這樣雙方的交易,我看不到批評者所說的"強迫"、"剝奪",我只看到一個雙方都自願進行的交易。

&
看一看那些嬰兒會產生的癥狀:&<難以入睡、焦躁不安、呼吸急促、厭食、腹瀉嘔吐、甚至發展到驚闕發作&>
&<毒品還可能進去嬰兒的大腦,造成嬰兒的大腦發育遲緩、認知能力差、反應極慢、難以融入社會、一輩子需要他人照顧&>

"只要有足夠的…",這句話其實挺不負責任的,先不說那些醫療技術是否能完全解決這些嬰兒從娘胎里就帶有的先天癥狀,即便有足夠的醫療技術,誰能保證那些嬰兒就能夠,可以接受到這樣的醫療…他們的父母,還是社會大環境…?

冷漠的看客,從來都不缺乏自以為是。


當然支持
講句不好聽的
這些吸毒者如果生了孩子,我相信他們的孩子基本上也是不願意來到這個世界的。
這些孩子要面對的,生理上是自己身體上可能先天帶有缺陷,可能內臟有問題等等。
在心理上,是從小面對毒品的烏煙瘴氣,是父母關愛的缺失,是社會鄙夷和同情的目光。
甚至還有可能,極端的父母會利用孩子販毒運毒,逼迫孩子做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
任何一件基本上都是對一個孩子毀滅性的打擊。

還嫌「父母皆禍害」豆瓣小組裡面受傷的人不夠多嗎?
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當父母的


支持。
某些疾病還剝奪生育權呢,吸毒比那些疾病還嚴重,本來就應該剝奪生育權。


這不叫應不應該,這叫願不願意,為了300美元賣了生育權,吸毒者有了賭資,社會避免了有天生帶毒癮的兒童的出生(兒童如果自己能投票,應該也不希望被生出來吧)


我爸爸吸毒。。。在和我媽認識之前
我爸爸答應 倆人備孕時不吸 結果我媽懷上了發現我爸還是復吸了...
不過我很幸運 沒有啥問題。。就是天生身體不太好 加上媽媽生頭胎時就有產後抑鬱

反正 我很幸運 沒什麼問題 就是身體天生不好
不過滿足了 要啥自行車
而且父母是好父母 可能做的不是父母的樣子 但是他們愛我 我很滿足

母親抑鬱症 父親 雙相障礙
我也是雙相障礙

爸爸不吸的時候是好爸爸 吸了的時候就不是人了
媽媽不犯病的時候 是好媽媽 犯了病需要我去照顧她


人是好人 毒是壞東西
真的


為防止被無腦噴,答主在第一段用加粗字體寫下觀點:我個人是認為題中女性的做法是善良的,是對社會有益處的,但卻是經不起理性推敲的。原則是拿來妥協的,但不管怎麼妥協,我們都必須明白原則是什麼。

有人可能會認為答主精分:為什麼你支持一個觀點,同時又認為這個觀點是不對的?那是因為答主認為,評價一個事物有不同的標準,一個是這個事情好不好,另一個是這個事情對不對。

大家可能覺得這兩個標準沒有區別,好的就是對的,對的就是好的。其實不然,好不好是從感性思維上得出的結論,而對不對則往往是理性推導的結果。

比如飽受大家詬病的機動車10%的無過錯責任,大家主觀上都認為不好,但這個規定卻是理性考量的結果。首先機動車駕駛者相對於非機動車和行人來說,在交通事故當中受到傷害的可能性會小很多,在事故中處於強勢一方。對於基礎地位不平等的雙方,法律如果在形式上追究平等,就必然會導致實質上的不平等,為了達到實質平等,法律必然會選擇傾向弱者一方。就是大家詬病的「誰弱誰有理」。

大家之所以詬病這一條,其實也是屁股決定腦袋的結果。社會機動車保有量越高,對這一條進行詬病的人就必然越多。事實上,在保護弱者方面,《勞動法》做的比《道交法》激進多了,機動車的無過錯責任還有一個10%的限度,但用人單位要承擔的很多都是無過錯責任。在勞動仲裁中也不是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大部分舉證責任都是用人單位承擔的。但從沒見一個人詬病勞動法造成了「誰弱誰有理」,不過是因為絕大多數人都是勞動法的受益者而已。

偏了個題,現在拉回來。答主認為Harris女士的行為經不起理性推敲的原因如下:

首先,生育權屬於基本人權範疇,而基本人權是不可讓渡的。雖然很多人認為吸毒者屬於喪失理智的人,是不配再稱之為人的人,是不配再擁有人權的人。但至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一個法律規定吸毒的人不再是人了,不配再享有人權了。吸毒者生下的孩子可能會畸形,可能會智力有障礙,可能會身體素質很差,但這都不能成為剝奪他人生育權的理由。題中Harris女士的行為不是剝奪他人生育權,而是用300到500美元買斷吸毒者生育權,但買斷生育權同樣是違反倫理的。因為基本人權只能放棄而不能讓渡。比如身體的完整權屬於基本人權,一個人可以選擇放棄身體完整權,捐獻自己的器官,但是不能賣掉自己的器官。這個問題看上去有些太過較真,但真心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也就是說吸毒者作為一個擁有人權的人,他們可以放棄自己的生育權,卻不能出售自己的生育權。如果Harris女士通過宣傳吸毒者生育子女的害處讓吸毒者獲得更多知識,自願放棄生育權,這是完全沒問題的,但出錢買斷就是一種違反倫理的行為了。

其次,不是只有能健康成長的孩子才有權出生。答主看到Harris女士宣稱任何一個孩子都有權有一個純潔的開始,都有權健康成長。這個觀點完全沒問題,但這種觀點只能用來正激勵,比如有的孩子出生時家庭環境不好,身體狀況不好,社會就有責任保障他們在一個健康純潔的環境成長,受到良好教育,卻不應排除無法健康成長的孩子的出生。Harris女士預設了一個觀念:孩子出生在吸毒者的家庭必定是不幸的,不幸的孩子是不應該被生出來的。但這是任何人都無權替孩子做出的決定,因為人的生命是奇妙而漫長的,每一個人的一生都可能會遇到無數的機遇和改變。起點的不幸並不意味著一生的不幸,即使一生不幸也不意味著人會因此而拒絕出生。海倫凱勒就是這一預設的「反面典型」了。

總而言之,答主很欽佩Harris女士的善良,她的行為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所以Harris女士完全可以秉承她的理念一直行動下去。但情感歸情感,道理歸道理,這種買斷生育權的行為肯定是違背倫理的。在這個問題上,理智的人必定是分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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