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官通常有哪些误解?法官的日常工作有哪些?发展前景如何?
1
我们的鄙视链是这样的,
高院鄙视基层理论水平不高整天乱来。
中院鄙视高院弄出来的瞎规定没法执行,鄙视基层整天乱来。
基层鄙视我们不懂实务和整天折腾。
最高院下文件不准我们鄙视
2
日常生活要分部门。
外务多的出差多,日常的开庭写判决,
像我现在所在的立案庭,一般是系统崩溃→骂省院→系统好了→拼命立系统崩溃时收的案
3
发展前景嘛
4
误解特别多,尤其是轮到我坐窗口值班。
有骂我“贪赃枉法”,有“尸位素餐”,“黑白不分”,“收对方钱”
最严重是上次有个当事人拿出一叠符咒一边烧一边念念有词想咒死我的。
我很气愤,并且想和大家解释
同志,你真误解了,这样我是死不了的。
#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上知乎答了道题#先说误解。
误解一:法官都很严肃。
开庭的时候,身处审判席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当然要严肃。然而在私人生活里,法官都是你我一样的正常人。法官仅仅是一个职业而已,我们都是打工仔。
譬如,你永远不会知道知乎上哪些看起来正经严肃的法官,私底下是怎样一言不合就开车的。
想知道是都有谁这么污?我看赞数再更。
误解二:庭审都是很高大上的。
大家看电视剧、电影里的庭审现场,律师们飙着法律名词,检察官揪住辫子穷追不舍,可能感觉庭审都是很专业的,但实际上...
案例1
审:夫妻双方有无分居?
原:分居已经大半年
被:没有分居,只是分房睡
原:分房睡也是分居
被:你晚上睡觉打呼那么厉害,吵的我睡不了,我当然要睡到书房去!
原:你睡觉磨牙我都没嫌弃你呢!
审:...
案例2
审:双方还有没有夫妻生活?
原、被:哈?
审:...就是还有没有性生活?
被:当然有,前两天还有,他还搞了两次!
原:是你自己半夜钻到我被窝里的好吗!
被:我只是进你房间问你,是你把我拉到床上,然后脱我的衣服...
审:(敲法锤)你们怎么搞就别讲那么详细了!说重点!
被:我跟他说好了哒,他同意过来撤诉我才给他搞的!现在他还是要求离婚,我被他骗了!
审:(扶额)...
案例3
审: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是否与诉状一致?
原:...哈?
审:就是说,原告你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是不是就是起诉状上所写的内容?
原:...哈?
审:那原告,你的起诉状上是怎么写的?
原:起诉状是我儿子帮我写的
审:(扶额)那原告,说说你的诉讼请求吧
原:什么是诉讼请求?
审:(扶额)诉讼请求就是你打这个官司的目的,原告你打官司的目的是什么?
原:(大声)我就是要把被告搞臭!
审:(扶额)书记员请记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要把被告搞臭...
案例随时补充。
再说日常工作。
1、开庭
2、写判决
3、打电话给当事人谈调解
4、边用免提听当事人哭诉感情历程大半小时边口头应着实际在翻看其他案件材料
5、找卷宗
6、修电脑
7、修打印机
8、修复印机
9、修传真机
10、修扫描仪
...
什么?居然有发展前景?
完毕。
见识有限,只能回答一下第一个问题。
大家可能普遍认为,法官都是文质彬彬的,属于远程法术系角色,
但只要升级了装备,近战一样不虚,随时输出整吨整吨的物理伤害。
上图的锤子,就是今天开庭时的法官带来代替法槌的,一个实心铁疙瘩,中午休庭时顺手甩锅放在书记员的桌上(明明开庭的时候耍得可欢腾呢)
下午继续开庭的时候,看到我们几个新兵蛋子在玩他的法槌,大喝了一声:
“You are not worthy!" (妇联梗)
这位法官脾气比较火爆,下午一位在服缓刑的被告被指控违反缓刑要求(他被禁止联系帮派成员,但被发现带着大金链子拍了一段宣传本帮派的视频发到youtube上)
辩护律师一直在拖延调查取证,没办法我们只能申请择日宣判,继续让被告在家缓刑,
法官宣布继续缓刑时,质问被告,你明知我们禁止你从事帮派活动,为什么还要把视频发到youtube呢?你在想什么?
然后直接说道“get the f**k lost before I change my mind." (趁我没改变主意还不快滚)。
然后转过身对法庭记录员说,"forgive my language, but I have little tolerance for dumbass." (原谅我爆粗了,我实在受不了蠢蛋啊)
边说边舞者锤子直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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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讲过一位法官放被告回家过父亲节的事,有人觉得美国的法官都是慈眉善目,
不一定。。他们只是没什么拘束比较任性罢了,每次查日程看法官工作安排就像刮彩票一样==
从一个中部城市基层法院派出的普通法官视角来看这个问题 (挺怕这个回复变成我的牢骚贴)
误解一:法官的待遇好或者灰色收入多。
首先说经济待遇。这个简单,直接晒我收入就行。一个中部地区某国家级贫困县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工资奖金津贴等等所有收入算下来,平均每个月2K3。给个更加直观的比照,目前本地商品房均价3K2(我们这个县的商品房开发相对滞后,房价在全市范围内属于偏低。邻县房价均3K5-4K上下不等。)法官经济待遇和地方财政好坏是紧密关联的,隔壁县和我同时进入法院系统的同事月收入有3K+。
其次说说政治待遇。我所在法庭目前的负责人也就是我的直接上司,目前年纪45周岁,在法院工龄20+年,在法庭负责有八年之久,但一直未能名正言顺的走上庭长岗位,原因就是根据某文件规定法庭庭长享受副科级待遇,但我们法院很难从县委县政府获得副科级干部名额。而这一状况其实在全国也是普遍存在的。当然法院院长在县里是否有足够的能力、魄力也是决定基层干部政治待遇的很重要很重要的因素。
最后说说灰色收入吧。首先想说的是这个问题其实因人而异,有些法官原则性很强,自己的道德标准也比较高,虽然实际上生活过的挺紧张,但是基本不会有任何灰色收入,最多偶尔会有一些做律师的朋友会在节假日请吃餐饭,散一包烟。但也有的法官素质实际较低,经常通过拖办案件、卡放执行款等等手段明拿暗敲,不过这类型的人也是很少很少的。不过灰色收入本身也不在明处,可能会有一些我没有看见的。
误解二:法官的权力大。
法官的权力说大也确实很大,大到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小到决定一段姻缘的去留。况且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法官也应该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但是法官的权力也是受各种限制的,首先法官行使的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所以权力有法律规范的限制,如果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官不可能枉法裁判,否则可能导致身陷囹圄。 其次法院的裁判从整体来看是个体系或者说机制结果,案件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等都会受到双方当事人监督。从程序上可能经过一审二审又或是再审的监督,从法院内部会有案件质量评查程序,有监察室和审判监督部门的监督,从法院外部还有检察院的抗诉以及党委政法委的监督。这些隶属不同程序,不同部门,不同性质的监督多少都能保障案件的相对公正。之所以我要说相对公正,是因为就个案来言,不同的法官可能对法律的理解有些许偏差,加上很多老法官过去并非法学科班出生,对法律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参差不齐从而导致案件的处理有些许差异。最后必须说,法官对一些案件的一些情况是具有自由裁量权的,但是现在大部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都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之内。就我了解的刑事法官来说,真正在他们手上的自由裁量权估计在总刑期的10%左右。(当然根据具体案件有所区别)
法官的日常工作
这个问题简单,大部分我了解到的法院的法官的日常工作主要是阅卷、主持或者指导调解、开庭、制作裁判文书。除此之外,法官还有一些杂乱的政治工作要做,比如说法院系统内部开展各种政治生活后的心得体会、各种司法为民的汇报材料。据了解,现在大部分法院对法官还有调研信息宣传写作的任务要求。
发展前景
一个字,熬。踏实的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然后从普通法官——副庭长——庭长。大部分就是这么个轨迹了。相对贫困地区的法官还有一个出路就是通过法院系统内部的选调考试选拔考录到东部城市的法院,那么在经济收入上将是质的飞跃。(因为内部选拔考试竞争相对没公务员选拔考试那么激烈,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先考录中部地区法院然后通过选调考试离开。当然导致这种不仅仅是经济待遇问题,中部地区法院落后的人才管理理念,淡薄的人文关怀、守旧的晋升理念等等都决定了这种人才流失的必然趋势。)
离开法院系统也是很多法官的发展选择方向。很多法官通过十几年的工作积累,在当地建立起相对稳定丰富的人际关系网后脱离法院系统而投身经济待遇更好的律师队伍或者进入一些企业成为法务的负责人。(除了经济待遇原因外,也可能是因为他们看到自己在法院系统晋升机会和发展前景作出综合评估后作出的决定。)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不是所有法院都如我所说,仅仅就我身边和耳边的信息作出以上回答,以供参考。
PS:答者已经于2015年末离开法院系统,从法师转职为律师。关于对法官、律师的一些感悟,以后有机会跟大伙分享。欢迎法律人交流。
我补充一条:关于法官的业务水平。
有很多人认为中国法官的业务水平很烂(已经被很多公开的判决书证明),但也有人根据近距离接触,发现不少资深法官的水平相当高,不管是他们写的书还是参加研讨会,不比大学教授和大牌律师差啊。我和一些同行的感受是,业务水平高的法官,就像“黑哨”兼“金哨”陆俊,即便是接受了贿赂,写出的判决也很难找到破绽。而很多被大家认为是黑哨的法官其实是业务水平太差,或者是工作态度比较糟糕。
形成这种水平参差不齐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法官的来源是非常不同的,有一部分毕业于正规法学院校,另一部分则来自各种渠道,复转军人、公安警察调入、托关系走后门……。我们的首席大法官就一天法律都没有读过,简历请参考http://news.xinhuanet.com/misc/2008-03/16/content_7799618.htm(@雷鹏答案中“首席大法官的问题,再说一遍这里不是美国,严格的说他就不该叫首席法官,所以他有没有法律知识并不重要”这句话我完全不同意。不用说美国,也别说朝鲜,请再找几个最高法院院长没念过法律的例子)。并不是说没念过法律系就不能当法官,在法律人才不足的特定历史阶段也有合理性,但应该用更严格的考核机制淘汰不合格的法官。比较令人担心的是,目前很多法院做到领导岗位的,有不少都是非科班出身且业务能力较差的那一批人。
我一直觉得,在公务员队伍中,法官的腐败并不如那些有项目审批权的官员严重,从已被查处的法官来看,无论是金额还是情节其实都低于平均水平,和国土局、公安局根本没法比。但法官队伍自身的非专业化和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令整个行业很难得到公众的信任,社会声誉还不如其他部门。其实律师也有同样的问题。
如果说公众产生了“误解”,一定有原因的。关于法官通常有哪些误解?法官的日常工作有哪些?发展前景如何?
前面@裘伯纯Benjamin 和@雷鹏的回答,很明显是接触的面不一样,综合对比着看比较全面。
再补充几个当年在基层法院(地级市)实习时接触见闻所得的感受:
1、法官的独立程度。
跟的是民庭的法官,三个月实习期里接触到的案子,打招呼的大概是一两个。即使是打招呼的案子,因为判决书是公开的,法官还是要绞尽脑汁去想怎么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做文章——换句话说,这也是需要相当高水准的法律素养。毕竟有些争议,在双方提供的证据都不能达到确信的情况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有的。要是在白纸黑字上颠倒是非太离谱,当事人也不是瞎的,不论是上诉还是捅给媒体都是有风险的。(想想彭宇案那个其实算正常的判决书被吐槽的情况就知道了)
2、基层法院法官的工作常态:上午下午开庭,判决书是晚上或周末回来班写。因为上班时间办公室人多电话多,很难静下心写判决书。大部分案件开庭时候只是走程序,关键的证据提交、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都是开庭后靠庭审笔录和案卷来判断的,所以律师提交的书面答辩状很重要。
3、发展前景
当年实习跟的法官,后来到下面区法院去当庭长了,算升迁吧。
书记员靠口才好得到赏识,往活动专业户方向发展了(法院也要经常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演讲、辩论和运动比赛,各类人才都要储备的,这些储备人才并不是业务骨干,但可能负责行政或后期工作,方便随时征用。)
4、腐败问题。
肯定有,但不占多数。
跟其他政府实权部门(国资委、交通局、税务部门)相比,贪污的数额简直是大巫见小巫了。然而,鉴于”司法是社会公正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所造成的社会恶劣影响更大。
其一,在某些方面,法官真的是弱势群体。人家别的机关单位人员更多的是内部争斗,法官呢,内有同僚倾轧,外有当事人无休无止的吵骂,活到老,斗到老。案子啊,一方胜诉,就有一方败诉,哪有那么多双方都皆大欢喜的事嘞?这个不占便宜就是吃亏的年代啊!案子办的正确,不代表就把案子结了,不代表当事人就满意,同时也不代表领导就认可你。每年结几百起案子,但有十个不好缠的,这一年就不用太平了;一辈子办几千起案子,但有一人纠缠不休的,估计,想安静,也就只能等退休后了。
其二,我真的不是“只给当官的和有钱的办事”,也没收过任何人的钱与物。谁谁收了,你可以去纪委反映,去检察院告去,关我毛事,不能把他人的过错扣我头上吧,不能用他人的人品模式直接套用给我吧。我给你尊重了,你也别整天拿“你就这样为人民服务的”挂嘴上,又不是我欠你的钱。另,案件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都是普通百姓,“当官的和有钱的”在这个小地方还真不通过法院解决纠纷嘞,路子野了去了。
第三,法官,只是一个职业,是谋生的手段。有时候急躁了,并非是人品有问题,真的到时间了,食堂,十一点半就敢没饭?!去晚了,饭都吃不上!还有这个延迟退休制度,接送孩子都没人,爷爷奶奶要上班么,偷偷早走半小时是不对,但我也周末加班了呀,就当补上了,,,
哎,都成怨妇了,有空再补充,别喷,,,法官能够开天眼,查明一切事实。
假设指中国法官,以我过去在北京二中院半年实习的经验:
误解一:法官权力很大。
因为没有陪审团,我国法官裁量权表面上很大,除了法律还包括关于事实的认定。但是,所有的判决都最后要法院的党组批准,如果判决被党否了,或者党组批了但被当事人上诉之后被上级法院给驳回了,都影响法官的评定和升职。因此所有案子都在出判决之前,由“承办法官”(就是一审庭上三个法官里面没有在看书/睡觉/玩手机的那一位)和另外几个法官(包括庭长,比如知识产权庭庭长)进行大方向上的讨论。结案之前往往请示上级法院(不是就具体案子,而是法条解释等等),以免案子被驳回。法官独立性完全没有,非常憋屈。
误解二:法官很忙。
这些人平时效率不高,以致每年两次集中赶写判决书(后面有解释)。每天早上通常坐班车8点前到法院(7:30到的话好像有早饭);上午开庭一两次;11:30 奔向饭厅的速度比大学生不慢(现在体制内食堂吃的非常好,打赌超乎你想象)。 中午休息一直到下午1:30(其间打牌的打牌,睡觉的睡觉)。下午再开庭一两次,这时人人都昏昏欲睡,痛苦不堪,勉强挨到4点半,准备赶5点的班车回家。班车都是很新的丰田面包车,现在应该已经又升级了。每周五整个下午是党课。
其他城市不了解,北京法官每年到六月底和十二月底要赶写多个判决书,甚至要熬夜,因为结案率是绩效评定的标准之一。知识产权庭的每个法官每年处理约20个案子。(相对照,美国法官有训练有素的clerks帮忙写东西和做研究,加上由当事人律师主导案件的体制,每个联邦法官每年处理300-400个案子,当然多数是当事人之间自行和解。)
发展前景?
1. 书记员(首先必须是正式的,不能是“聘任制”的)升审判员,审判员升审判长,审批长升合议庭庭长,合议庭庭长升副庭长,副庭长升庭长,庭长升法院副院长甚至院长(顺利的话,每一升大概是两年)。但这最后一步升迁所需要的关系就不是一点半点了,因此“升迁”往往是被调到其他小地方的法院去。
2. 去体制外,做诉讼律师,或者进公司做法务。
3. 其他。
答案又找到了,重新贴一次。
其实从第一个答案就可以看出社会对法官的主要误解,我来简单回答一下。
1、关于法官的独立性,负责任的说,第一个回答就是极大地误解。
首先,中级以上法院和基层法院是不同的,中级以上实行百分之百的合议制,三人以上组成合议庭,一般来说,一人负责承办,对案件事实负责,另外两人负责合议,对法律适用提出意见(这里顺便说一下为什么开庭时另外两个人不那么专心,因为他们不需要对事实负责,只需要合议时根据承办人汇报的事实提出法律适用的意见,而庭审的主要任务是查清事实)。基层法院70%以上是独任审判,只有一个法官,该法官既负责事实认定又负责法律适用。所以就个案来说,承办法官的决定权是很大的。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要报批,需要报批的案件比例大概占20%-30%,(反过来说,有70%以上的案件是由合议庭独立决定的),主要是一些法律适用疑难,当事人身份特殊(长期信访等),**关注(特殊国情决定的)的案件等。(注意不是报党组批,这是一个低级错误,任何一个单位的党组,最主要的工作是人事任免)。结案前需请示上级法院的案件少之又少,不超过5%。所以说法官完全没有独立性是错误的,但你要和美国法官比也不可能,这是由我们的政体决定的。从规律上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越尊重司法的规律,各种干扰相对更少,越贫穷的地区越是熟人社会,干扰越大。关于改判或发回重审对法官个人的影响,各法院的情况不一样,不好一概而论,但这里要说的是,改判发回的原因很多,比如二审出现新证据,或者干脆就是受到不当干扰(这种情况也很少),并不是改判发回的案子就是错案,所以一般各个法院都设置了一个考核指标叫改发率,只要法官的改发率维持在一定比例之下,对个人前途不会产生影响。
2、法官忙不忙。忙,越是基层越忙,基层法院办案多的法官一年可办300-400件,中级法院的法官一年办150-200件(这也和经济的发达程度有关,各地不一样,比如藏区的法院,也许一年不办一件,南方周末曾报道东莞的一个法庭一人一年办1000多件,但这不具有代表性),律师一年才办多少案件?
3、前景。最近几年法院的环境不好,工作多,压力大,待遇低,法官的社会地位也不高,法院在整个政府序列(这个表述不准确,但现实是这样)中的地位不高,职级数量少,晋升空间小,如果你想挣钱,大可不必去法院,律师的钱景更好(但注意律师也是二八规律),但如果你刚刚毕业,到法院锻炼一下却可以大大提高你的职业能力(一定要在业务部门),这些职业能力是你在律所学不到的,说实话我接触的很多律师,水平都不敢恭维。
4、法官的业务水平。规律是,等级越高的法院,法官水平普遍更高,有些法官的法律能力绝对超出你的想象。现在的法院审判业务部门的办案人员平均年龄大概35-40岁,大部分是受过正规法律训练的(当然也有极少数以前留下来的军转干部等,但数量极少)。现在复转军人进法院的,很少能进审判业务部门(除非通过司法考试),否则一般都在后勤部门、综合部门,并不直接办案。首席大法官的问题,再说一遍这里不是美国,严格的说他就不该叫首席法官,所以他有没有法律知识并不重要。当然,目前法官的专业化程度确实是不够的,和英美国家有很大差距,这需要时间。
5、一楼可能是多年之前在法院实习的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6、社会对法官的误解还包括吃了原告吃被告这些,这是社会大环境造成的,没必要讨论,每个行业都有害群之马,主流肯定不是,曾经有一个案子因为管辖原因需要移送河南法院,当事人极为担心(最近好像关于法院的负面消息很多都是河南爆出的),我安慰他,也作为这个回答的结语”请你相信,基本的黑白是不会被颠倒的“。
就我自己在浙江省高院两个半月的实习经历,基本同意雷鹏先生说的,在其基础上再补充几点。
1、法官权力大不大
首先,法官的权力取决于你所在的地域、法院层级以及在何种审判业务庭。显然,在民庭,法官的压力比刑庭小得多,因此其自由裁量的空间也大。就我所在的民四庭,如碰到一个较为复杂的案子,法官们合议将不止一次,并且如有不同意见,都必须在合议庭笔录上列明,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不会因为审判长持少数意见,承办法官就妥协,最终形成多数意见后,主审法官需找庭长或副庭签发,而庭长也会对该判决书做出进一步审核,甚至写明修改意见,让主审法官或合议庭继续讨论,直至这个判决书准确无误。当然,中院因时间有限和案件数量过多的因素,合议会流于形式,因此,在遇到拿不准的案子,又无足够时间进行研究的情况下,请示对他们而言是相对保险又快捷的方法,不然发回重审或改判对下级法院来说就相当苦逼了。其次,总体而言,南方法官自由裁量较北方大,(北京应该可以除外),因为南方法院受行政干预较北方小的多。
2、法官忙的问题
正如前面提到的,基层法院甚至是有些中级法院周末也要加班加点,如西湖区法院每年400—500个案子,实习生都被迫加班。但在高院,一个月每个法官就分到2-3个案子,法官一年最多也就办50多个案子。
3、法官的素质问题
的确是层级越高,法官素质越高。除了已经在审判员岗位上待了二三十年的法官,有充足的审判经验的法官外,新进入高院的一些年轻法官也有较高的业务素质,除了如中政、华政等政法院校毕业的学生,更多是清华、北大、浙大的硕士博士,并且只要是以审判业务员招考进来的,都要在书记员岗位上做三年,才成为代理审判员。当然,目前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招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4、发展前景
如果你想赚大钱或者你想在政坛上叱咤风云,那么请千万别去考公务员,至少千万别去考法院!
当一名普通审判员,只能自己过个小日子,或者在高院的,应该过个不错的小日子,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你可以看到你10年20年乃至30年后的日子。如果你不贪污受贿是不可能发大财的,所以,想赚钱的,直接当律师去吧,别进司法系统,免得坏了很多好法官的形象,玷污了中国日渐完善的司法系统。
法官系统是所有公务员队伍中升迁最慢的,所以想在政治上快速升迁的,建议去行政机关。
法官书记员,坐标西北某还不错的省份城区法院,不是法官,但自觉也有资格吧,过来强答一记!
关于对法官的误解,简直神多!
第一,只要有结果,那肯定有一方胜诉,一方败诉,中间又可以分为胜诉的明显的,胜诉的不明显的,败诉的明显的,败诉的不明显的,除了明显胜诉的,诉请全部支持的,其余都在骂法官贪赃枉法,收别人钱什么的也是醉了!
又不是法官一个人做出的判决,上边还有合议庭,审判长,审委会等等压着,每一份文书都是有程序的,不是这么一说,就说出来的亲!
第二,说是基层法院法官素质不高的朋友们,劳驾你们想想,基层法官每人手里有多少案子,一个法院每年收多少案子,一个省,然后全国一年有多少案子啊老大,全国法官一年结这么多案子,网上爆出来水平不高的案子有几个,有万分之一没?!有十万分之一没??!一个法院每年上诉发回重审才有几个,改判的不一定是因为法官的问题才改的……反正就我个人来说,感觉周围的法官素质什么的没有网上说的那么严重,是会存在一点问题,但是还是要考虑整体比例!
第三,法官都盛气凌人的,在我这一年工作经历中,盛气凌人的都是律师……一般情况下事情能闹到法院都是什么人,法官要是气势不强,开庭的时候怎么开,个人认为法官的职业要求就是得强势一点,因为要控制开庭的程序,要应对各种各样的当事人,要控制案件的发展,更重要的事要有自己的独立性,法官本来就需要辨明事实,如果你案子的主审法官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开庭当事人各种争论,法官控制不住开庭,各种跟着当事人的鼻子走,你会放心她的工作么?
我们法官去年一年结案超过220件,平均每个工作日一件,中间零零碎碎的事情,结案压力,家庭压力都有,不是说当了法官就只有社会属性了,每一个法官都是家里的父亲,母亲,儿子,女儿,他们也是要面对各种压力,当然我并不是说为法官的态度找借口,我只是请大家多换位思考,多理解一下法官!
关于法官的日常工作!
找当事人,找当事人,找当事人领传票……开庭,写判决,校对判决,各种找签字……找当事人,找当事人,找当事人领判决……然后下一个案子找当事人……循环循环……
而且不是一个案子办完了才下一个案子!
所以就是几十个上百个案子同时进行,简直虐成狗
然后就是发展前景
我觉得如果要有发展前景的,都没在业务庭,有前景的都是行政口的……
至于法官,我们的目标是档案室!
回答的还是晚了一点。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对于邵华胤的回答补充几点。
背景:浙江省县级市的法院,经济发展程度比较好的一个小城市。
1、法官收入很高,灰色收入很多。的确我自己曾经面对过律师、法律工作者要求送超市卡什么的请求,但是都被我回绝,我不知道其他同事是如何,在我看来,为了1000元断送了自己的法律职业本来就是相当的不值得。至于灰色收入的问题,除了在习大大之前,每个月有几次律师请法官吃饭以外(均不是因为手上的案件宴请),基本生活非常的简答。
2、案多人少。虽然我始终认为案多人少是个伪命题。但是的确基层法院的案件数量和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们法院收案量一直位列省前列,因为法院总有一些上了年纪懒得办案的法官,大多都等退休,退居二线,去了审监庭,要不去了其他后勤部门,一线办案的法官办案量实际非常的大。我去年一年办理案件为500+,法院一线办案的同事的平均数比浙江省平均数高80件左右,是全国的2倍,工作量很大,加班也就变成了家常便饭。但是相对而言,回到第一个问题上,案件数量的增加,或者gdp的增加,工资并没有随之增加。
3、法官的素质。本科法科毕业的法官现在越来越多。我始终认为,毕业学校是代表过去,但是法官始终需要继续学习,但是目前案件量的增加以及各种调研任务的下达(我院还好,基本都是办公室和研究室代劳),让法官的业务休息日渐减少。
每次有实习生到我们办公室,一实习结束便会问题他们是否考法院?大多表示不会再考法院,收入低,工作量大,当事人越来越要求高。各种心累、身体累。
升官发财莫入此门 说的也许就是法官吧
误解最多的是,你肯定收了对方的钱,两边都这么想。其实我工作到现在,连张超市卡都没收过。收了不好办啊…
另外呢就是工资高啊,工作清闲啊。呵呵,真是逼了狗了。举个例子,我怀孕了,我老公陪我产检,他每次请假请一天,我六点起床第一个排队十点赶到单位开庭,开到1点下午的庭都快开了还没吃上饭。
还有就是法官业务能力低,哎,这我也不能说自己牛逼啊…但至少绝大部分代理人,业务水平距离法官的业务素养还是有差距的。误解一:法官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
这句话的流行,还是在我小时候。虽然现在没有就了大盖帽,但人们对法官两边吃请的误解却是深入人心根深蒂固。相比其他单位公务员,法官对自己的工作权限、违规违纪后果有着更深刻的认识。其实,法官真的很讨厌甚至很抗拒被请客吃饭送礼。
误解二:法官懂法,肯定知道怎么徇私枉法。
普遍的就是当事人觉得我有理却输了官司,就是法官的锅。说实话,自由裁量权,这个东西,法官真是又爱又怕。当事人以为的公平公正未必就是法律上的公平公正。
(呃,高铁到站,未完待续)
我前男友,法官,在我们谈恋爱的时候他约炮(对外称自己是某红圈的律师,可怜躺枪的某所)数名陌生女子。向来以职业划分人品实在莽断,哪个群体都有品德高下之分。刻板印象要不得。
我在市中级法院民二庭当书记员
朋友问我是不是因为我们只接二审的案子所以叫民二庭
都是给香港律政剧给引导偏的。法官,在我国的官僚体系里面,是边缘化的。
与楼上那个谈前景的呼应下
人事档案里面有个年龄和工龄认定,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晋升有很大影响,由于历史原因和个人填写偏差,会导致认定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符的。
行政部门一般情况遇到自己认定的年龄大于实际年龄,都会各种闹人事部门,要求更改,更有甚者不惜改小,造假等等。
到法院这里,认定的比实际大,各种喜大普奔;认定的比实际小,各种哭丧着脸,呼着喊着也要改,甚至各种求着改大。
慢慢感受!
还有一句,说好的法检待遇高于普通公务员的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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