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住佔用我車位的車侵權嗎?

誠心請教各位專業人士...


(本答案分成三個區,請各位觀眾老爺按興趣選擇)
Part:I-觀眾區~
當然侵權啊!
在這裡提醒一下:
不要動對方的車!
不要動對方的車!
不要動對方的車!
無論是加東西還是噴漆,都是對對方的車的一種損壞,是要賠錢的!

對方停車侵犯了你的使用權。
你鎖車也侵犯了對方的物權。
倆權不是同一的標的,所以鎖車的行為是獨立的行為和你的車位被占是沒有半毛錢關係的。

但是你可以這樣干啊!

你在你的車位上加把鎖(僅限於你的車位範圍以內)把他的車封在裡面,你沒有損壞他的物權,你只是行使自己的使用權。

對方如果破壞鎖,那麼就是對方故意毀壞財物,對方如果起訴你,要求排除妨害,你可以反訴其侵犯你的使用權,當然,一般不會有這種閑得蛋疼的人的。對方如果叫警察,你可以以侵犯使用權為由要求他支付相應的停車費用來彌補損失,雖然也沒啥損失。
(大致意思就是,只要不碰車,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但是必須看起來很像防止車位被別人占的樣子!
必須看起來像是為了防止自己權利受到侵害的樣子!
必須看起來像是為了防止自己權利收到侵害的樣子!(〒_〒不要再開那些奇奇怪怪的腦洞啦!)
接下來就是等對方走法律程序時,我們穩賺不賠的反訴一波或者在警方面前反駁一波最終要錢放車~需要注意,當走到這一步的時候,你必須放人家走,因為你沒有扣押人家車的權利,而且人家只會賠你使用不上車位時的損失,不會給你那些奇奇怪怪的東西買單的!)

具體原理在文末part2~

為毛我這麼熟練啊?因為我干過這事,區別在於我沒加鎖,我只是把那個乘我們忘關車庫門就放在我家車庫裡的倒霉高爾夫關在裡面罷了。
對方威脅我說要報警,被我用法條給堵死了,那段時間處於司考的瓶頸期,內心火大,天天想搞事,結果正好碰見這麼一個二貨。
(結局在評論區)

part:2(好奇寶寶與法學同僚區)
注意:
(這個方案本身就是可操作性較低的,在內蒙這個地方,正常流程往往都是先協商,再打架,最後再喝一頓。而且這招往往是對付死硬份子的,短時間的就忍忍算啦!)

原理:A證區
還是解釋一波吧!

首先,我和他不存在相鄰權的關係。

第二,我的使用權是凌駕於他對車位的使用權的,因為,他對車位的使用是靠侵佔所取得的。

第三,我的行為是以非損害其物的完整性的情況下實施的,所以我不存在對其物的損害而進行賠償,大不了我把他放出來唄!

第四,我鎖我的車位是為了防止我的車位使用權受到侵害而非報復行為,他想走我無權扣留,但是我有權主張我的使用權的損失,畢竟很多人的車位是租來的。

第五,如果他能想到我損害了他對物的使用權,我依舊可以要求其賠償我的損失,而他的其他損失與我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所以即使起訴,我也可以反訴。
(解釋一下反訴,反訴要求與本訴有牽連關係,一旦反訴成立,則與本訴合併審理,合併審理後對方會因為侵害你的使用權面臨敗訴風險,需要承擔訴訟費用。我的方案是可以形成牽連關係的,其原因看第六條,而如果是鎖汽車的話,則無法形成牽連關係,因為鎖車是獨立的行為,屬於侵害他人使用權的行為,一旦不能與本訴形成牽連關係,則會面臨敗訴風險,承擔訴訟費用與賠償金,所以我不推薦鎖車)

第六,關於牽連關係,我的目的在於使用權受到侵害時的止損,而止損行為的原因在於他的侵權行為。所以,我的行為看似是報復但是依舊屬於正當的止損行為(屁嘞,就是報復)。

第七,我沒有扣車,他可以提車啊!無論是起訴還是報警,只要啟動法律程序我的目的就達到了!他就可以把車提走,但是他的自助行為與我無關,我可以不接受。

最重要的一點在於我的方案不存在我們賠錢的問題啊!而且成本只有一個車位鎖罷了,可以說是只要你閑,那就能撈錢( ????? )

最後,有幾個懂法的人會因為這事兒跑法院啊!有那幾個錢直接去喝一頓不就沒事啦?在內蒙沒有啥事兒是一頓酒解決不了的!如果有,那就打一架再喝一頓!

part:III~C證同僚區

學法的同僚們有些教條了!
訴成立的前提是要求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對方啟動本訴,我就啟動反訴並且放車,他的使用權就不再受到侵害,對方的訴訟請求不成立了!本訴就會被駁回,我就不再面臨敗訴風險,而反訴屬於獨立的訴,不以本訴的存在與否而決定的,所以,無論怎樣我都會勝訴。
所以,在本案中,我是利用了對方權利的死角來處理這個問題的!


好了,被人舉報了,不改就廢,很好的

我猜舉報我的那個是不是就喜歡占別人車位?然後怕別人那麼做?

停別人車位上面一定要留電話,別人打電話你你態度要好,記得說立馬下來,畢竟不是你的東西,別人沒理由縱容

所謂身正不怕影子斜,不管什麼情況,我都不會佔別人私人車位,別說你有急事,有急事我寧願停在會罰款的地方,大不了交幾百塊錢。但你們別學我停在馬路上哈,會被拖走的,說多了都是淚

浮躁而快節奏的年代,希望大家看到之前的評論都當做一個段子,一笑而過,我相信不會有人真的去做,畢竟我感覺現在的國民素質還是挺不錯的,我也相信以後會越來越好

再次引用我在評論區回復的一段話,如果是你舉報的,我友情提醒你一下,被占車位別急著打電話,把車停旁邊公用車位,先回家看看,哈哈哈哈哈,別介意,我就是故意這麼說的,要不順著網線來把我頭按在鍵盤上?dhjsjsbsghayv435488hs9

做人要心存善念,讓一步海闊天空,讓我們共同為社會和諧做出貢獻。

不說了,我要去追剛剛按我頭的那個人了,荊軻刺秦王


侵權。

車位不是他的,他佔了,是他違法。

車不是你的,你鎖了,是你違法。

你鎖車目的是維權,維權沒錯,但你不能用違法方式維權。

類似的:你跟人要債是可以的,怕他跑掉找不到,關著不讓他離開就是非法拘禁。這個容易理解吧?

對這種占別人車位的人,如果不想麻煩警察來拖車,就(在確保沒人看見也沒監控時)砸了丫的車玻璃,然後不管誰問你,絕不承認砸過。他明知是你砸的也拿你沒法子。

不嫌費事兒,就焊個欄杆把你的車位圍起來,前後焊兩根就行,它總不能橫著出來。只要不碰他的車,你在你車位上愛幹嘛幹嘛。


沒想到還能有過百贊的日子!改幾個錯別字!順便再說幾句!
評論里還挺熱鬧的,不管支持還是不支持的,個人這種行為就是按自己的想法性格做的!沒有對錯或者合理的考量!
最後車子是神秘失蹤的,等下次碼了車牌上圖!後輪貼著那個不知名的圓杠,前面只有15公分!右邊柱子,後方和左側車子堵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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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原答
侵權是肯定的,碰到這種事真的是…
上個月也碰到了!半夜回家車位被佔了!兩三個小時打了好幾個114聯繫不上!
直接拿車擋上

兩側的suv是自己的,中間的雪鐵龍轎車是佔位的!然後拍下對方車牌,自己的車子車身拍清楚,有沒有傷痕!出了問題就找對方賠!

拍完回家睡覺!
第二天早上打電話來移車!
exm?
不存在的!找你移車的時候幹嘛去了?
掛了電話繼續睡!



但是沒人管
他就是報警了警察都不待見,同理,你因為別人佔了你停車位報警 警察也不待見你
至於起訴你 難度更大,流程噁心到你吐血


利益相關:最近剛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鬧到要報警 要起訴
但現實是雷聲大雨點小並沒卵用
走正規途徑不如像五六年前那樣干一架 起碼對方服貼了好幾年


這是一個權利衝突的問題。

首先你的停車位被佔用,對方就侵犯了你的財產權利,具體來說你有排除妨害請求權,即有權要求對方停止對你行使停車位用途的妨害,這是一個權利。

然後是你把別人的車子鎖住,也就是妨礙了對方使用汽車的權利,同樣他也存在排除妨害請求權。

道理上來說是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但是因為對方也有侵犯你的權利,所以就看優先保護誰了。第一看誰的權利重,第二看誰的權利先受侵犯。這種問題其實一般雙方協商一下就可以解決了,實在深究起來他也不在理,畢竟是先佔用了停車位咯。


他停你車位,侵權你。
你鎖他車子,你侵權。

叫拖車可以,費用誰出?
叫警察可以,民事調解。

所以只能相互調解說清楚,如果再犯或者無法調解,粗辦法就只能暴力解決,只是有沒有效有沒有後遺症是否變本加厲,那就不好說了


我依然記得那輛被砸了七扇玻璃的北斗星,那是這個破窗錘第一次用上的時候。


鎖車沒用的,保養留的廢機油別扔了,誰停直接潑機油。
我自己家有三個地下停車位,連一起的,平時自己停車都是橫著停的,有次回家看到有輛車停我車位上,打電話說挪,半天不來,直接把後備箱剩下的半桶機油全倒擋風上,找物業來找我,我說不知道。後來自己裝了升降的擋板,平時不升起來,誰停了直接伸到最高。強行倒車從頭划到腳,排氣護板前保統統刮掉。


不算!

他侵權在先,造成了你的損失。你有權留置其動產,也就是汽車。

你的鎖車行為是依據法律規定的留置權行使的,不存在侵權。


我在想,在車上寫某某大法好,退那啥保平安,絕對比鎖車給力的多。


各位律師,我就加把鎖,怎麼算損傷他的車呢

我的鎖甚至可以懸空套住你輪子啊

你的東西,放在我的地方

我怕他丟了,所以留個電話

他來我開

我是盡責

可惜電話號不小心寫錯了而已啊


自己鎖是不可以的,叫小區保安來鎖,或者打電話叫小區保安安排!直接拖車。

我們小區自從保安實行,開鎖費50歸保安的制度後,車庫安心多了。


管他侵權不侵權,鎖也解決不了問題,好說好商量吧,畢竟你車位在那,弄毛了他,回頭弄你車,你鬱悶不?等下次他停別人車位上,磚頭照風擋呼,想怎麼炮製怎麼炮製,注意避開監控


不算。至少在英國,私人所有的停車位上面,基本都有「嚴禁停車,否則被鎖」的警告,如果你執意停車,不但車位的所有者有權把你的車輪鎖住,而且還有權向你收取罰款。


屬於侵權,你可以砌一堵牆,但是不能對車做出任何動作。


想起一個段子。。。


女:親愛的,來我家吧,我老公出差了。

男:萬一他回來怎麼辦?

女:沒關係,你把車停他車位上,留個電話,他回來肯定會給你打電話的。


違法! 但是在一個不是法制國家的國度談違法不違法會不會多餘。輕微違法甚至擦邊球即可,在不造成對方財產大額損失前提下扣留有可不可。鎖車對方不強行啟動不會有損失,把對方車牌放氣損失1塊有本事就去法院起訴啊,你贏了我陪你一塊。啥叫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況佔用車位還有理了?


小區里發生過這樣的問題,當時是換了新物業,老物業留下了一堆爛攤子,比如亂停車的問題。一開始是叫拖車,但是拖車畢竟成本比較高,後來就用鏈條鎖車(就普通的那種非機動車用的鏈條)。
有一次,一個自稱律師報警,警察說物業沒有權利鎖車,但是,想要賠償?不現實,鎖開了就沒事了。
現在小區基本沒有亂停車的了。


如果有人佔了你的車位,或者堵住你的車了,提醒他一下就好了啊!勸你們 千萬不要買清潔球塞別人排氣筒!這樣人家的車會加不上油 還會積碳 ,莫名熄火 ,就算修理師傅也很難找到原因 !更不要用502去滴別人的玻璃縫與雨刷器、 噴水孔,也不要用五金店裡幾塊錢一大瓶的丙酮倒在別人的車上 ,特別是升降玻...

我只是個搬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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