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密蘇里持續的反種族歧視抗議的背後有什麼深層次的原因?

是否在密蘇里州還存在這嚴重的種族歧視問題?
相關消息:
美密蘇里警方再殺一黑人 反種族歧視抗議恐升級


事情還在發展,現在講是講不清楚的(但說真的,幾年內能有人講清楚也不容易)。

一個是這年月,媒體和以前不一樣了。

現在有了 facebook,有了 twitter,傳統媒體和新媒體,自媒體,都是大家的新聞來源,但是,真偽難辯。

有人在 facebook 上做了假賬戶(已刪),寫了一個以當事警察的角度的故事,然後還在電視訪談上以警察朋友的身份打進去講了一遍。這個故事被包括 CNN 之內的媒體大量轉載,直到被認定是假的(Hoax? Facebook Posting from "Darren Wilson" Details Shooting)

現在問這些傳統媒體,一個繞不過的問題,就是對這些突發事件的爆料,該怎麼辦:第一時間轉載,還是核實?這跟判斷是不是軟文一樣難。轉慢了就失去新聞的時效性,轉快了萬一是假的,自己的信用就犧牲了。

警察也不是傻子。

比如,星期五,警方開發布會,公布涉案警察的名字。同時,還放了一段被殺者 Brown 在那天中午在便利店裡和朋友去偷了一條煙(價值 48.99 美元)的錄像。

警方公布完了,拒絕回答問題,然後走了。媒體在那裡琢磨這是什麼意思。大家的反應,就是估計警察是因為 Brown 涉嫌偷竊,才派人去查,最後起衝突,然後 Brown 被衝突中被擊斃。

但過了六個小時後(大部分媒體已經發完稿了),警方負責人又跑出來說,Brown 偷東西跟警察找他發生衝突這兩件事一點關係也沒有。

連警察也這麼公然誤導,你說遇到這種事媒體能不急么

另一個,當然是事件升級這事上,一個小小的兩萬人的鎮子,警察居然有專門的 SWAT,各式武器齊全。

這是前兩個月《紐約時報》一個關係警察武器裝備升級的報導(http://mobile.nytimes.com/2014/06/09/us/war-gear-flows-to-police-departments.html)

因為當時美國犯罪勢頭比較猛,1990 年通過了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國防部可以把淘汰下來的武器轉給地方警察。警察自然樂意接受。後來有了 911,以反恐的名義,就更多了。這下來的裝備,整個就是準備跟人民打仗呢。

而問題是,美國的惡性犯罪率在此之後其實是一路下降的。這是 GALLUP 調查的結果,而警察的裝備,則是一路上升。(你可能會說,警察打擊犯罪的能力上升,或許造成犯罪率下降。但其實這個一直是個爭議問題,還沒有令人信服的說法)

結果就是,現在美國白人中每 100 人里有 2 人(1/45)有犯罪記錄,黑人則高達 10 人(11/100),西裔 4 人(1/27)。在 DC,80% 的黑人有犯罪記錄,而絕大部分,都不是惡性犯罪,而是涉毒。2009 年,黑人入罪率依然是白人的 6.4 倍。聯邦和州監獄中,38% 是黑人,白人占 34%。這些都是背景參考,大家自己看看就好了,我也不想說服誰。


竟然有人邀請我,謝謝,再感謝。
我真是最不關心外面在發生什麼的時差黨了,天天實習的辦公室里水已經很深,上好班都要累掉半條命。
陳柏宇已經說得很全面了,talich引用的一些資料也很有說服力。首先讓我感謝一下他們誠摯的,有邏輯的回答,這樣我就可以隨便扯扯了。


---大規模政治不太正確---


種族歧視從來沒有消退過。Caucasian, Asian and African American 之間有矛盾不說,Caucasian內部,Asian裡面互相看不起,African American不同的origin之間覺得對方是社會蛀蟲,etc. 從日常生活和新聞報道上看到的其樂融融,相安無事,但如果真的真的是那麼融洽,相信我,媒體不會專門花力氣去粉飾太平的。

因為我的背景是學生+實習,所以我冒昧講一下大學校園和辦公室里的一些現象。我就隨便說說,沒有隱射任何種族/個人,沒有惡意。

學校的話,我查了一下我們學校(私立)的人種數據:

Ethnicity of Students from U.S.0.1% American Indian/Alaskan Native
11.1% Asian
4.0% Black/African-American
6.6% Hispanic/Latino
3.7% Multi-race (not Hispanic/Latino)
0.0% Native Hawaiian/ Pacific Islander
60.4% White
14.1% Unknown
International Students14.7% from 122 countries

我這麼機智的人一定料到了你們可能會想看一眼公立大學的數據:

Ethnicity of Students from U.S.0.3% American Indian/Alaskan Native
12.2% Asian
16.5% Black/African-American
12.0% Hispanic/Latino
2.6% Multi-race (not Hispanic/Latino)
0.1% Native Hawaiian/ Pacific Islander
47.3% White
9.1% Unknown
International Students7.8% from 143 countries
哦以及大波士頓傳統的土豪學校,BU,真是一點也不驚訝。

Ethnicity of Students from U.S.0.1% American Indian/Alaskan Native
15.6% Asian
3.8% Black/African-American
10.7% Hispanic/Latino
4.0% Multi-race (not Hispanic/Latino)
0.1% Native Hawaiian/ Pacific Islander
56.4% White
9.2% Unknown
International Students12.1% from 101 countries

教育有那麼重要嗎?有,前段時間看一個研究說,接受高等教育仍然是帶來好工作好薪水的保障。

高中除了用力party也要參加額外的補習,在培訓機構的安靜的房間里參加SAT考試最大限度免除外界干擾(不用去統一的考場),專人跟進初中高中的興趣愛好以此推薦大學專業,進一個好大學+獎學金,大一大二泡兄弟/姐妹會+社團,大三大四實習,畢業後順利找到工作。

這種track我指的是 at least middle class white kids, and middle-upper class Asian kids.

黑人小孩沒有機會嗎?也有,大學無論私立公立為了」顯得「多元化一定會招收一定比例的黑人的。但我有限的黑人朋友圈裡,大家都說,生成黑人就是會困難很多。哪怕是家境相對優渥的黑人小孩,要努力向上爬,就要面對別人的質疑。社會自然會質疑他們的可靠程度,可信程度,因為潛意識裡」黑人取得不了這麼高的成就「。

東海岸這邊世襲思想嚴重,我現在實習的地方,6-7月份來了大概12個interns,其中11個都是"Oh my parents/neighbors/rlatives work in this industry so we kind just figured it out" when they were asked how did they find the chance to get the internship.

這些白小孩不會知道(也不用知道)少數族裔沒有這麼順其自然根深蒂固的家族背景,想要取得同樣的成就得付出多麼大的努力。我並不是在說這不公平,因為看得到這些白小孩有能力,去的也是挺拿得出手的大學,工作起來要加班要熬夜也不會多說一句話。但我有時候會想,有沒有可能其實所有人都只是需要一個跳板,一個敲門磚,一旦進去了,大家都會賣命地干。白人的背景能帶來多少便利和優勢,是不是黑人的背景就會造成多大的短板和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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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為止工作過的兩家公司。都是天天打著」diversity「的business firms。這樣有問題嗎?對於我來說,有。要是真的連假裝都不假裝了,那這些公司,這些公司所在的行業,我毫不懷疑一定是白得通透徹底,白得幾十年一成不變。可能一些活兒會外包去印度,一些關鍵的技術性工作會招Asians,但是一定會停留在白人絕對強勢主導的階段永不改變。換個角度想,鄙人這家公司要是真的有足夠的少數族裔,也就不用宣傳了 - 別人自然看得到每天進進出出辦公樓的人有多麼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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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種族歧視抗議的背後深層次的原因,說白了,就是從來沒有平等過。


--- 引用數據的來源 ---
Northeastern University Overview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Boston Overview
Boston University Overview

http://www.businessinsider.com/college-still-a-good-deal-for-graduates-2014-6


謝邀。

種族歧視在美國是一個很微妙的話題。白人們人人心裡都在想:「種族歧視當然不對啦,我可對所有人都是一視同仁的半點歧視想法都沒有。你說的搞歧視的都是其他哥們呢」,黑人和其他少數族裔人人心裡都在想:「那些白人沒一個好人,別看他嘴上不承認但他心裡怎麼想的我可是門清」。表面上的和諧是美國人必須要維持的,但是私底下各自的積怨從未真正消散過。

這樣的積怨,使得你往美國社會裡隨便拋出一個涉及種族歧視的事件,都能引起社會的爆炸。體量小一些的,例如前NBA快船隊老闆斯特林案件,全社會一通狂批,把本人趕下老闆位置+巨額罰款+終身禁賽也就可以了。畢竟只是個人言論,少數族裔們也明白,這個社會中總有人是腦殘弱智,不代表社會主流意見,罰一罰個人、伸張一下自己的訴求,也就是了。可是體量大一些的,那就不是個人vs少數族裔事件,而是「群體」vs少數族裔,這時候少數族裔可不會輕易放過。2013年的齊默爾曼案件,與這次的弗格森案件,就是這樣的例子。它們代表的是整個「白人執法群體」與少數族裔之間的矛盾,於是「黑人兄弟姐妹們必須全部聯合起來,反抗這兇惡殘暴的暴力機器」。

這一次的事件之所以演變成規模如此大的暴亂騷動,與媒體、警方、騷亂者各個相關方都脫不了干係。

1. 媒體

春秋筆法雖然是偉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發明創造,但時至今日,自喻為「無冕之王」的西方媒體早已深得其中的精髓,極其精闢地將春秋筆法總結為一張圖:

在此次案件中,對於警察開槍的原因,警方與目擊者始終各執一詞。警方堅稱受害者當時行為異常、揮舞著刀子、拒絕按照警察指令行動(謝謝 @talich 指正,此處「行為異常、揮舞著刀子」的描述是出自新華網,很多海外網站也轉述了新華網的說法。新華網自己說消息來源於每日郵報,其實郵報說的是8月20日另一起發生的聖路易斯的案件受害者Kajieme Powell。在Brown案中,受害者並沒有持有武器,但警方否認目擊者關於Brown舉手投降的描述,稱受害者當時攻擊了警察「physically assaulted the officer」,並試圖「struggled over Wilson"s weapon」),而目擊者則說當時受害者完全沒有任何武器、按照警察指示徒手高舉。而在美國媒體發出的頭條報道中,他們所擬定的標題是這樣的:
「Police Fatally Shoot Unarmed Black Teenager」 (警察射擊致無武器的黑人少年死亡)
「Woman Finds Grandson"s Body in the Street, Crowd Shouts "Kill The Police"」 (女人在街上發現孫子屍體,群眾高喊「殺掉那個警察」)

不能說媒體的報道扭曲了事實,但是他們的報道充滿了暗示與誘導,在第一時間激發了當地社區對受害者的同情與對警察的敵視。而在此後的報道中,媒體也一直使用了「向美國司法要回公平」這樣的角度,不能不說媒體在這次事件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而在群眾的怒火已被點燃以後,已經不可能再讓他們冷靜下來,理智地聽取警方發布會的種種內容了。

2. 警方

白人警察,黑人居住區里的居民,幾乎已經被認為是兩個互相對立的群體了。我在美國的兩年時間裡,住在一個拉美裔占多數的社區中,兩年時間內幾乎沒有看到過警察在社區里巡邏搜索的景象,更多的是一輛警車停在路邊,兩個警察拿著甜甜圈和咖啡有說有笑地聊天。有時看到我手上也拿著一個漢堡,還會對著我揚一揚手裡的甜甜圈,笑著點一下頭。但是我有一次開車經過一片黑人居住區時,遠遠就看見一輛警察在低速行駛,開近後發現車內的兩個警察一直在左右張望,副駕駛的警察手裡一直拿著對講機在說話。雖然只見過這麼一次,但是我想當白人警察來到黑人居住區時,心裡都會萬分小心吧。

2013年的齊默爾曼案件中,社區協警(neighborhood watch coordinator)齊默爾曼開槍射殺了一名未持武器的黑人青年Trayvon Martin。齊默爾曼隨後接受了5個小時的問詢,即被當地警方宣布「沒有證據推翻齊默爾曼的自衛行動要求」而釋放。這個案件之後也引起了美國黑人民眾的大規模的反種族歧視抗議,甚至遠在加利福尼亞州也出現了騷亂現象。其實齊默爾曼本人並不是白人,他出生於秘魯,還有一點黑人血統,而且齊默爾曼本人並不是真正的警察。但是當地警方迅速做出的無罪推斷,還是讓黑人社區懷疑警方因為受害者是黑人而在包庇齊默爾曼。他們向警方質問:「如果齊默爾曼看到的是個白人,他還會開槍嗎」。
齊默爾曼案件揭示了白人執法群體與黑人群體之間深深的不信任感。遺憾的是,兩方似乎也從來沒有試圖減輕這樣的不信任感,警察們仍然對看到的黑人男子抱有戒心,黑人們也始終認為警察是在故意挑自己的刺。

而在這次的案件中,弗格森的居民數量為21203人,其中67%為黑人。警察數量53人,其中3名為黑人。監獄裡93%為黑人。初看之下,這樣的數據確實很容易讓人得出「這裡的司法機關和警察歧視黑人」的結論。可是在當地警察看來,這些數據意味著「鎮上黑人犯罪率遠遠高於其他種族」,如果警察的數學不太好,他甚至會認為「鎮上10個黑人里有9個都是罪犯!」。所以當警察發現一名(如果警方所說為真)「行為異常、不聽指揮」的男性黑人時,心中一定會放大這名黑人的危險度,然後根據自己的判斷決定是否行使「Use of Deadly Force」權開槍射殺。這個時候,警察認為自己是採用了恰當的行為阻止危險發生,但黑人民眾則會容易認為警察是在過度執法,而且是針對黑人的過度執法。

過度執法在美國並非罕見,但它很容易在白人警察與黑人的對峙中成為悲劇的導火索。

感謝 @Hasuran Li 對齊默爾曼案件內容以及不退讓法的指正。美國聯邦政府授權美國警察採取任何他們判斷合適的行動來阻止可能的犯罪或危險行為,因此實際上美國警察不需要額外引用不退讓法來保證在公共場所的自衛權與開火權。

3. 騷亂者

不得不說國外的少數族裔確實是容易引發騷亂的高危人群。世界盃比賽輸了可以引發巴西國內騷亂,沒工作了可以引發法國人民騷亂,而冠以「民權鬥爭」的反種族歧視行為,也可以引發美國黑人的騷亂。

你感覺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去街上示威、去組織人們遊行,都是合法的,都是讓人接受的。可是你遊行完後順帶把路上的車給掀了,把街旁的店給搶了,扔石頭把對面的警察給砸了……這就別怪人家警察來抓你了。

而這次的騷亂之所以演變成現在這樣的局面,其路徑也就是「抗議遊行——警察出動維護治安——雙方對峙——群眾情緒激動開始打砸搶——警察扔催淚瓦斯開始抓人——其他地區聲援——州長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出動國民警衛隊」。
如果抗議者群體能有一個類似馬丁路德金一樣的領袖,能夠領導抗議群體制定合適的鬥爭戰略,也不會演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我們過去沒有工作,但現在有了,我們的工作就是要討回正義。如果這意味著暴力,那就叫它來好了」,這是一位抗議者的宣言。聽上去是很激昂慷慨,但是這讓人容易將他們的抗議與「無業游民的暴力鬥爭」聯繫在一起。

4. 美國政府

其實這一次美國政府的作為倒沒有什麼可指責的地方。司法部長親自出面調查案件,屍檢由前紐約首席驗屍官進行,政府作出的出動警察、宵禁、出動國民警衛隊的命令也完全是根據當時的事態的合理應對措施。
如果抗議者群體有領袖的話,也許政府就可以和領袖進行協商談判了,可惜沒有這樣一位領袖存在。

密蘇里州的歷史比較特殊,它曾是唯一的以蓄奴州身份加入聯邦的州。作為曾經路易斯安那的一部分,密蘇里州在歷史上也有著比較廣泛的蓄奴傳統。到了近現代,和美國任何地區一樣,種族歧視在口頭上被消滅了,但是在佔總人口84%的503萬698名白人居民心目中,是否真正做到了對黑人不懼怕、不敵視、不蔑視,答案自在人心。


覺得這不是種族歧視四個字能說清楚的。美國的黑人,就如一群一開始被剝奪了上學權利的文盲,經過抗爭終於被允許上學後,就被請入了大學做大學生,中間的若干環節都被忽略了。他們在大學裡沒有競爭力,卻捨棄不了大學的光環,不願意回頭補課,結果成為了大學裡的愛搗蛋的一群,同時還委屈萬分。

我一點也沒有歧視黑人的意思。我覺得黑人這個群體的成長不夠完善。民權運動成功後,他們欣然接受了各種福利待遇,卻反而失去了自省和奮鬥的動力。任何挫折都可以抬出種族歧視這個替罪羊。

當然客觀不利條件也是存在的。美國的統治階級給了黑人地位和福利待遇,卻沒有幫助他們成長。他們只給了「魚」,沒有教他們「漁」。黑人社區的成人,大多文化水平不高,也沒有好的家庭教育氛圍。作為國家應該加大這些地區的教育投資力度。而美國這樣財富多寡決定教育資源的地方,做不到這一點,貧窮的黑人社區教育環境越來越惡化,黑人的就業技能也越來越差,最後連第三世界的移民都競爭不過(移民大多在本國有不錯的職業技能或者文化訓練)。

黑人並不從生理上更笨。以前看過一個紀錄片,講科研人員為了研究早教,到一個貧窮的黑人社區開展幼兒早教,並長期跟蹤。跟蹤結果,這些接受了早教的孩子在就業率和智商,犯罪率等等方面都大大優於其他沒有參加該試驗的同等條件的孩子。如果說黑人需要幫助,他們切實需要的是這種從兒童抓起的教育訓練幫助,而不是發福利把他們養起來。中國的某些少數民族也有同樣的問題。


作為工作在聖路易斯,住的地方和騷亂小鎮只有20多分鐘的密蘇里「少數人種」,感覺自己不出來冒個泡都對不起這個話題。僅僅借這個平台發表一下自己的淺顯的想法,不是謙虛,而是覺得自己的看法可能真的很淺顯。歡迎大家指正討論。


1. Mike Brown案件警察是否過度執法了?我個人看法是肯定的。而這個看法源自我對生命的尊重。從新聞描述看來,Brown在逃跑過程中被警察連開幾槍擊斃,所以可見警察的目的在於kill him。

2. 警察的做法有沒有涉及種族歧視?我記得在來美國以前,聽不止一個人說過如果警察攔下你了,你就一定stop,等警察走到你跟前,手別亂動亂放,別靠近警察。如果他覺得生命被威脅,會直接開槍。來美國後也在不同場合聽別人提起過。所以警察這種行為我並沒覺得有差別對待。

3. 引用陳柏宇提供的信息(自己懶得上網找具體數字):「而在這次的案件中,弗格森的居民數量為21203人,其中67%為黑人。警察數量53人,其中3名為黑人。監獄裡93%為黑人。」
我覺得這是有誤導性的,尤其對於只看數字下結論的人。造成這個數字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種,並不一定是因為黑人被排斥。事實上大多數政府機關公司等等是不敢排斥黑人的,因為動不動就成種族歧視上綱上線了。而很多黑人真的很懶,比如我在街上看到要錢的至少90%都是黑人,而且看上去各個身強力壯,很多人明明可以工作,卻領著政府救濟金(作為納稅人,我略不爽),住政府房,用餐票,還各種埋怨被歧視,還有人明明有工作,卻把工作辭了,為了領取失業補助。
當然以上說的不只有黑人,只是這樣的情況,黑人占的比例大很多。說了這麼多,只是想表達,造成這些數字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種,也許多少有歧視,但是歧視絕對不是主要或者唯一原因。

4. 還是引用陳柏宇的答案:「密蘇里州的歷史比較特殊,它曾是唯一的以蓄奴州身份加入聯邦的州。作為曾經路易斯安那的一部分,密蘇里州在歷史上也有著比較廣泛的蓄奴傳統。到了近現代,和美國任何地區一樣,種族歧視在口頭上被消滅了,但是在佔總人口84%的503萬698名白人居民心目中,是否真正做到了對黑人不懼怕、不敵視、不蔑視,答案自在人心。」
沒有歧視,人人安居樂業的社會好不好?當然好!作為在美國的中國人,我也經常會感覺到不被理解(被歧視有點重)。可是我一直覺得尊重,平等的獲得也要靠自己努力。我上學的時候,隔三差五就能收到學校發來的郵件說學校附近哪哪哪又有crime了,哪個女生被強姦了,誰被搶劫了。。。然後估計95%以上都是african american,案件發生地都離學校和家很近。所以我一個人不會晚上在外面走,有的區死都不去,我看到黑人在路上跟我說話,多少會害怕。看到黑人向我走過來我會有敵對情緒,而我的害怕和敵對來源於我所聽到的,看到的,了解的信息以及對自己安全的謹慎。順便提一句,健身的時候,工作的時候也認識一些黑人,我完全沒有任何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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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以上那些話,自己讀了一下,完全是抒發自己看法,有點文不對題,也各種跑題。若要拍,請輕拍,第一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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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都長著不受欺負的臉。


即使從美國抽出來一塊地建立黑人完全執政的國家,他們的境遇也不會改變。
他們從來沒有被歧視,只是他們需要工作,而他們卻不想工作。


別什麼東西都往種族歧視上扯,咋就不想想自己是不是真的有問題?要說歧視美國有色人種多了去了,人家警察就專門盯著你?人紐約警察重點照顧黑人以後犯罪率不是一路往下降?有時候又蠢又懶真的不能怪別人。


反向歧視的又一案例?


種族歧視在全世界都存在,過去現在將來都存在。沒啥深層次。過去是顯性,現在是隱性。包括貴國。不過貴國玩的比較低級,都是窩裡斗:地域歧視。


《看見》里柴靜說,白宮外圍的黑人保安拉住她,問她是不是媒體,給了她一個信封告訴她,他們要建立自己的國家,奧巴馬皮膚是黑的心是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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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族矛盾最可怕的地方在於本來是兩個人的矛盾,卻可以被冠冕堂皇的說是種族矛盾。


在一些人看來,他們雖然正在經歷著飢餓、痛苦、失敗甚至是貧窮,但精神層面中最難以忍受並不是這些,而是名曰「歧視」的東西。歧視的出現,使這些人對「平等」概念心灰意冷,無論是關乎運氣還是關乎基因的不平等,都可以成為歧視的原因,而恰恰也正是因為這些不平等,產生了諸如性別、身份、種族、地域、宗教信仰、年齡、身高、相貌等歧視。

「所有人都應該是兄弟,這只是那些沒有兄弟的人們的幻想」,與其它歧視一樣,種族歧視在現代社會表面上看來已經得到改善,但事實上消除這種歧視,可能永遠都是被歧視者心中的一種美好幻想。這種歷經400多年的歧視,延續至今仍未休止

月15日,美國黑人女星丹尼爾·沃茨在洛杉磯街頭與白人丈夫接吻,不料卻被路過的兩名警察當做是從事賣淫活動的妓女,警察要她出示證件,但其因感覺受到歧視而拒絕出示,於是沃茨被拘留。而在被戴上手銬押回警局後,警方經過驗證確認其不是妓女後才將其釋放。而這紐約街頭的這兩名警察之所以懷疑丹尼爾·沃茨是妓女,是因為存在種族主義歧視傾向。

丹尼爾·沃茨的遭遇,並不是一種偶然現象。雖然如今的美國,從總統到國務卿,從軍方上將到議員,黑色面孔已經佔據了美國政治的制高點,但奧巴馬以及賴斯等黑人融入美國上流社會,主導美國國家命運,只是少數從小就受到白人一樣教育的特例,種族歧視仍然是美國通向真正「自由和民主」的藩籬。所謂的消除種族歧視,也只是少數人「鹹魚翻身」的政治遊戲。

黑人女星吻白人丈夫被當妓女 種族歧視何時能休?


奧巴馬又多了一個私生子。所以黑人各種認爹。


我覺得沒有什麼深層次原因。
跟92年洛杉磯的大暴動比起來,毛毛雨啦
我覺得以後「其他國家」倒是可以在這方面製造點深層次原因。
別光看著中東、東歐、中亞以及其他部分國家人民鬧事兒,挑撥美帝的種族矛盾,也算是屢試不爽。


跟種族歧視無關,黑人高犯罪率是事實,美國警察看到黑人自然會多關注一些,黑人喜歡用種族歧視搞道德綁架,一點事情就上綱上線,弄得美國社會煩亂不堪,黑人可以說是美國社會的惡性毒瘤,美國也許會因為黑人而衰落下去。


歸根結底是存在種族歧視的事實與大家認為種族歧視是不正確之間的矛盾。

首先必須要正視種族歧視絕對是存在的,與民族歧視,宗教歧視,地域歧視一樣,是人類無意識的一種正常心理。

而美國人現在大部分人是裝作種族歧視不存在,這樣一碰到任何社會衝突問題時直接就上升到膚色問題。
比如這次事件實際上是警方許可權過大導致的誤殺,或者是警方執法過程中出現意外,或者是罪犯本身有疾病但被警方控制時失手掐死。但是現在大家不會去追究是否這幾個原因,而是直接上升到種族歧視,精簡到白人警察濫殺黑人。把警察與犯罪嫌疑人之間的矛盾,成功轉化成黑白膚色矛盾,掀起軒然大波。

說明實際上的種族歧視無論是在黑人中,還是在白人中,還是其他膚色的人中都是根深蒂固的。


1952年12月1日,羅薩·帕克斯拒絕給白人讓座,後來回憶說:
「我的一生都在任人擺布,在這一刻,我感覺自己受夠了。我問警察,我們為什麼就得受欺負?他說他也不知道,『法律就是法律,你被捕了。』這是一種極其孤獨和迷失感,覺得我被剝奪了生活的權力,我什麼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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