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裁判可以有紋身嗎?
準備考三級籃球裁判的證件了,因為自己是紋身學徒,也特別喜歡籃球,不知道籃球裁判可不可以有大面積的紋身呢?例如花臂這樣的例子。
建議慎重考慮吧,花臂屬於那種在接受的人看來酷的不行,愛到死,不接受的人瘋狂抵觸到死中間地帶很窄的東西。裁判領域而言小的文身可以用膠布希么的貼上或者蓋起來,大的絕對不可以,我們的話,頭髮太長或者太怪都挨罵。
我認識很好的人,包括裁判有紋身,比如自己大學的隊標,國旗,裁判有些也有,但是都在看不見的地方或者很小很小。這會有導向性,可能產生衝突。裁判百分之九十九的東西是可以預知的,但是就是那百分之一是需要重點考慮,或者說怕的東西。
打個極端的比方哈,一個日本人在身上紋了日本國旗,這對他來說就跟中國人文一個中國國旗美國人文一個美國國旗一點區別都沒有。如果他吹的是中國人,還是仇日中國人的比賽那?
花臂的問題就在於,這東西是看到的人來解讀意思的,而裁判沒有時間去和每一個球員解釋自己文身什麼意思。如果有球員不喜歡這個紋身,解讀出來的意思讓他覺得自己受到了冒犯,這場比賽差不多就呵呵了。
就算沒人對裁判有什麼傾向性解讀,文身或者別的什麼讓裁判看著和別人不一樣的地方也會讓裁判被記住,被記住了絕對是最壞的壞事兒沒有之一,太多太多可能出現的麻煩,當場,比賽結束,下一場比賽,如果吹的多認識的人多生活中都有可能。
以前我是長發的,有點像納什或者吉諾比利那個感覺,也是這個原因剪掉的,因為球員會記住我。球員或者教練角度來說,有一個明顯的標記等於可以很容易描述是哪一個裁判。裁判在有一個明顯特徵的時候,你的習慣,或者問題就會被快速傳開,非常麻煩。
所以有明顯特徵的裁判一般拿不到自己能力範圍內的比賽,會被降好幾格拿比賽。而且,還是要回到前面說的,我對文身沒意見僅僅是因為我有意見的東西本身不多,文身不是一項被社會廣泛接受的東西。這個不用聊中國如何,全世界幾乎所有國家都一樣,我在澳洲,包括美國,文身被接受程度也不是那麼廣。
文身這個東西太複雜了,而且有點神秘,沒人知道每一個文身的意思。但無論文的是什麼初衷是什麼,他都有那麼一個代表性並且不可迴避的意義,黑社會用它證明自己的身份地位。就算僅僅是文一個字,任何字,也有人可能解讀成這個樣子,注意是有人,可能。
這個標籤很麻煩,會失去很多和人建立信任的機會,對於裁判來說這個機會比哨子好壞還重要。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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